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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18 09:11:08 制度 我要投稿

            [經典]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經典]小學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

              - 1 -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活動前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 2 -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預案,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大港教育管理中心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活動前對參加活動的師生進行安全教育。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3 -安全預警制度

              1、學校組織開展各項外出的大型活動,如:春游、掃墓等要在事先向上級組織提出活動的申請,得到批準方可進行。

              2、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要在活動前做好預警工作,防止意外傷害的發生,制定意外發生時的解決措施。

              3、學校開展的外出活動需要乘車的,必須與有營運許可的正規

              的營運公司合作,簽定好協議,做好防范意外事故的準備。

              - 4 -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確保我校安全工作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防止相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特制訂如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一)、各部室主任要及時貫徹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結合本部室工作特點制訂相應的安全措施。組織本部室人員學習,如果因教育不到位而出現事故者,將追究部室主任責任。根據事故情節大小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二)、各班主任負責對本班級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檢查、督促學生的行為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如果因班主任教育監管不利而出現學生意外事故者學校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根據事故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本年度不準評優選模、晉職稱等)

              (三)、學校安全工作監督檢查具體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平時要勤于檢查,及時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若排除有困難應當向校長報告以便及時解決。若因監管不到位,工作不細致,其他部室上報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而出現事故者學校將追究總務處相關人員的責任。

              - 5 -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我校校園、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高度化,充分發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都必須嚴肅認真。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對師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它隱患、險情等現象。

              - 6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指定專人每日進行防火巡查。

              2、檢查用火用電制度是否落實。電源線路是否完好。 3、檢查學校內有無客人遺留的煙頭等火種。檢查方法應采用照明情況下的檢查和黑暗情況下的檢查。

              4、學生放學后,各種電器是否斷電。 5、確認巡查安全后,切斷電源。

              6、巡查后應認真如實的填寫巡查記錄。

              - 7 -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為防止學校內學生食品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證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特制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學生課間奶、全體師生飲用水,要求后勤供水室要嚴把進貨渠道關,進貨索證要形成制度,并進行整理,以備隨時檢查,并保證提供(衛生許可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從業人員一定要持有健康證上崗。

              2、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每年1—2次。

              3、對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從業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4、對發生的食物中毒和食品衛生污染事故及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并協助調查處理。

              - 8 -安全保衛值班制度

              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為了更加扎實有效地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學校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全體教職員工有責任、有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參與學校安全保衛值班,其中夜間保衛值班安排對象為全體55周歲以下健康男性教工。

              2、學校保衛處負責安全保衛值班人員的落實,值班職責的制訂及管理。

              3、值班人員應做到按時到崗,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及時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自覺保持值班室的整潔和物品的完好。

              4、因故確實不能按時參加值班的人員,應事先落實好替代者,并報校保衛處,經保衛處同意后方可實施。

              5、對于不按時到崗,未能認真履行安全保衛值班職責的人員,學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 9 - 領導帶班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全方位管理,使之制度規范化、經常化、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為師生提供一個穩定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學校實行領導帶班制度。

              1、帶班領導職責:

              1.1帶班期間,盡可能脫離本部門工作,(遇有特殊事情除外),要全力以赴做好帶班工作,負責組織正常教育教學活動。

              1.2帶班期間要經常巡視校園,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遇有難度較大的問題及時反饋校長,以免造成不良后果。負責處理當日校園內的偶發事件。

              1.3帶班領導要早、午、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師生,檢查師生進、離校秩序。

              1.4當日值勤校領導全權負責靜堂清校。

              1.5負責檢查教職工遲到、早退情況。

              1.6檢查值日以及保衛人員上崗情況。

              2、要求:

              2.1嚴格遵守帶班時間,早7:00前到校,晚5:30后離校,中間不得空崗、離校,雙休日照常。

              2.2做好帶班期間的學校一切情況的記錄。

              - 10 -學校封閉式管理制度

              我校為確保在校學生的人身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制定學校封閉式管理制度。

              1、校外人員入校,需經有關當事人同意并通知門衛。

              2、入校后,須按要求登記,并服從門衛和學校值班人員的管理。車輛入校須經值班領導同意。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內禁止騎車。

              3、進入校園后,必須遵守學校的各種制度,不得干擾學校正常工作。

              4、學校體育、衛生設施一律不對外,外來集體活動者須經學校領導同意,并通知門衛方可入內。

              5、校外車輛需要停放者,需經值班領導同意。

              6、本校學生在正常上課時間出校必須有班主任老師簽字的出校證明,并有班主任老師本人打電話到門衛說明情況。

              7、上班期間,本校教職工出校門要向有關領導請假,領取出門憑證后,在門衛登記,無出門憑證不得出校門。

              - 11 - 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制度

              為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務安全,加強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根據教育局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門衛人員實行24小時治安巡邏和巡查,詳實、清楚地記錄巡查日志。

              2、學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時值班工作,記錄好學校值班日志。

              3、值日教師在晨讀前,午后,放學后三個時段進行校園巡視(帶領紅領巾值周崗學生同時巡視),把校園分成若干塊,每塊責任到人,

              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并認真記錄,及時反饋。4、門衛人員按照學校制度,做好校門口人員進出登記、驗證工作。

              5、門衛人員做好夜間學校報警系統的監視、記錄工作。

              6、值班人員如發現問題,按照學校的事故及時報告制度,做好信息傳遞工作。

              - 12 -消防培訓、演練制度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培訓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人人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學校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并對學校師生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培訓的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處室、本班組、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對教職員工的培訓,還應包括:組織集會家長、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3、加強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4、消防安全教育,列入學前教育內容,加強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5、教學樓、餐廳、會議室、宿舍樓等場所,通過張貼標牌、疏散指示牌、宣傳展板等形式,指明安全疏散通道,并向學生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6、下列人員應當接受嚴格的消防安全培訓: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各處室、班組負責人;班主任、各專用教室負責人;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7、學校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包括:組織機構;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消防演練制度

              1、按照學校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2、演練內容為:現場滅火演練、學生從宿舍樓或教學樓緊急疏散演練。

              3、演練前要制定出安全、周密、科學、切實可行的預案,預案必須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4、演練前,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5、演練前,建立緊急救護站:校醫1人、急救藥品若干、專用車輛一輛。

              6、滅火演練時,必須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場指導,并可聘請武警消防部門配合。

              7、緊急疏散演練時,每個樓層的樓梯,必須有一名老師指導疏散,防止踩踏事故的發生。

              8、演練結束后,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講評。

              - 14 -學生上下樓疏導制度

              1、在學生上下課及放學期間,學校的值班領導和教師必須全力以赴靠在每一層樓梯的事故易發部位進行疏導、管理,在現場的全體教職工必須全力做好疏導工作為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發生,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時,要有教師維持秩序。

              2、集中大型會議、活動,各班主任教師要組織學生有序的集體行動,教育學生不能打鬧、擁擠,保證安全。

              3、因突然停電,上課教師要穩住學生,不能讓學生離坐,離開教室,防止學生集中下樓,發生擁擠,造成事故。

              4、當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時,上課教師要及時組織指揮學生有秩序的從各出口疏散,防止學生混亂。

              5、上課教師遇突發事件時,在組織、引導學生安全疏散的同時,要及時報警或通知學校領導及時到場指揮處理。

              - 15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做好我校師生的安全工作,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保證師生的

              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我校的安全隱患降低到最低限度,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網絡式上報制度。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的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班應成立相應的安全小組,一旦出現問題,層層上報,確保在最短的時間內采取安全保護措施。

              二、設立門衛登記制度,外來人員必須登記,校門必須按時開關,有外來人員需進校時,門衛必須上報。學校值日老師要協助門衛做好放學時段的管理工作。

              三、各班每天早晨要上報班級學生的出勤情況,對未出勤的學生要查明原因,記錄備案。

              四、嚴格規范教師、學生請假制度,上班時間教師、學生出校門時,必須報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請假時間三天以上須報學校批準。

              五、學校每天安排值日檢查人員,處理并記錄值日期內的偶發事件,特殊情況向中心校或公安機關報告;

              六、雙休日、節假日及其它重要日期,學校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巡邏,有情況及時與領導取得聯系。

              - 16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二、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三、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四、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五、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 17 -路隊安全制度

              一、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班主任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二、整理好路隊紀律,送隊到大橋路北邊。

              三、各班主任必須準時到崗,如有特殊情況,應請副班主任送隊,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四、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 18 -課堂教學制度

              一、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三、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四、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五、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 19 -課間管理制度

              一、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二、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三、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 20 -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一、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二、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三、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 21 -用電安全制度

              一、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二、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三、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四、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 22 -組織保障制度

              一、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二、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三、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四、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 23 -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一、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二、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三、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四、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五、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六、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 24 -學生安全教育十二條規定

              1、不準到水塘捉魚、游泳、滑冰。

              2、不準點火、玩火、燃放鞭炮。

              3、不準觸摸電源插銷、亂動家用電器。

              4、不準在道路上和樓區內追逐打鬧。

              5、不準節假日、雙休日獨自外出。

              6、不準玩弄刀具和利器。

              7、不準到建筑工地附近玩耍。

              8、不準進電子游戲廳和臺球室。

              9、不準提前和拖后回家。

              10、不準在樓區內和道路上踢球、騎車、滑旱冰。

              11、不準站在樓房窗外擦玻璃。

              12、不準違反天然氣操作規程。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2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義務消防隊,并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校內基建項目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筑竣工后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盡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七、在設有倉庫的建筑物內,不得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八、嚴格遵守《學校用火管理制度》、《學校電氣線路、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焊、割動火審批制度》。

              九、學校儲存、運輸、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十、電腦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館、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置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十一、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二、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并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三、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中小學消防知識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3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范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采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準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于100W的電器(學校批準用于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準的經營范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表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表,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表,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設備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周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后,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并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4

              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

              6、上課期間(只要一進校門)學生未經教師簽條批準,任何人不能離開校園,教師也不準不簽條就同意學生離開校園。否則,造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7、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8、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樓道、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滅等。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證正常的教學、教研和學習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和教師、職工、學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在各班級、辦公室、功能室工作學習的師生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體責任人,負責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辦公室、功能室教師具體負責所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條、各班主任、教師應當在小學的安排下,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落實小學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抓好各種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條、小學要積極開展消防工作,校長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年級組長、班主任、功能室負責人是本年級辦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校長負責,按照小學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實施和組織落實相關的消防安全職責。

              第七條、微機室、辦公室、實驗室、圖書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按照小學的消防工作要求,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條、小學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落實。

              第九條、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學活動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的`,一定要先報告小學進行消防備案,設安全放置處所,明確專人保管,建立使用卡,嚴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劇毒物品及有害菌種統一由小學設倉貯存,不準私自貯存。

              3.小學任何地方不準貯存汽油、柴油。

              4.領用劇毒危險物品時,需經校長同意,兩人一同領取,違反規定的保管人員應拒絕發放。

              第十條、臨時動火審批制度

              1、教育教學活動中需要動火,必須報請小學審查批準,作好防火安全準備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指揮,才能進行動火,

              2、動火完畢要當即清理現場火種。

              第十一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規范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辦理。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學校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安全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層層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嚴格實行校長包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任課教師包課堂制度。區教育局各科室按職能負責所管理的學校及園所的安全工作。每年年初,區教育局、學校、班級、家長層層簽定年度安全責任書,就學校安全目標、安全職責、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確責任。

              二、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學校要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形勢、環境的變化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確定相應的安全教育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計劃,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學期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要集中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時要結合校會、班會、課堂教學滲透安全教育。要組織師生學習《中小學安全知識讀本》、《學校安全工作須知》及各種安全法律法規。要聘請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專業人員到學校上安全教育課。保證安全教育的正確性和規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生產月”突出教育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提高教育效果。

              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時時有人抓。

              1、加強學生“一日安全常規”管理。對學生上學、放學及在校活動每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對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重點環節確定專人負責,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安全。

              2、加強校舍安全管理。要完善校舍勘查鑒定制度,確定檢查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校舍,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報告、立即整修。

              3、加強交通安全管理。沿交通要道的學校要設立警戒標志。學生上學、放學時要加強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教干、教師值班管理。要定期邀請公安、交通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確保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好,駕駛人員素質高。

              4、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學校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疏散指示標志要清晰,各類消防設施、器材要完備。要加強學校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及時更換老化用電線路。要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嚴禁學生私拉電線、私用電器,用蠟燭照明。

              5、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要求,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要加強食堂工作人員管理,嚴禁外人隨便出入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購、運輸、儲存、加工、銷售安全管理制度,嚴把各個環節,嚴格操作規范,嚴防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加強食堂基礎設施建設,配備消氰防蠅、防鼠等必要的設備。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標準。炊事人員要定期查體,取得衛生防疫部門的健康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嚴禁個體商販、學校內部職工及家屬在校內經營小食品、冷飲及飯菜,教育學生不得隨意到校外飲食攤點就餐。

              6、加強學生健康安全管理。要按規定配備校醫,加強學校衛生室建設和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建設。要強化學生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預防工作,定期對學生進行健康查體,建立學生健康查體檔案。

              7、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安安全管理。要與綜治辦、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校門口不能有面向學生的小食品攤點,校園周邊200米以內不得開辦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所有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錄像廳、網吧等娛樂場所不得接待未成年人。學校保衛人員要晝夜值班、巡邏,要特別加強女生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

              8、加強教育教學安全管理。學校教職工要遵守職業道德規范,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役使或變相役使學生。認真落實《中小學教育教學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減輕課業負擔,努力創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促進學生主動、活潑、健康發展。要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時化解學生的心理問題。

              四、校內外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學校組織的大型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審批,審批報告要附有安全應急預案。活動前,要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活動過程中,要加強對現場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禁止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和一般性慶典活動。確需學生參加的大型慶典活動,必須報請區教育局批準。

              五、學校安全報告制度

              要加強學校事故及事故報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學校安全工作情況。

              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零報告制度。每月1日上報前一月安全情況。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區教育局每學期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工作綜合檢查,專項檢查不定期進行。中小學安全檢查采取區教育局領導包鎮街道的包片負責制。檢查依據《山東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試行)的要求進行,集中檢查時制定檢查提綱,其他檢查采取不答招呼、隨時抽查的方式進行。

              檢查結束后,填寫檢查情況記錄表,現場反饋檢查情況,受檢學校負責人在檢查記錄表上簽字。對發現的問題要建立跟蹤檔案,限期整改,并及時調度整改情況。

              七、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區教育局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管理和評估的重要內容,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對思想重視、制度健全、工作卓有成效的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對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凡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取消本年度評選任何先進的資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7

              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如下衛生制度:

              一、持有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

              二、保持內外環境整潔,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定期組織自檢自查,衛生監督、監測等材料存檔備查。

              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體檢和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試用期、實習期等人員不得無證上崗;體檢不合格人員應調離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崗位。

              四、從業人員應掌握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本行業衛生要求,上崗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

              五、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購進、不加工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及其制品。

              六、加工、存放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開,并有明顯標記,分類存放,不得混放。

              七、食品工、用具每餐用后應清洗、保持潔凈;餐具、飲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嚴格按《餐具清洗消毒方法》規范操作。 粗加工場所水池應有明顯標志,蔬菜、肉類和海產品分池清洗。

              八、在原料處理、切配烹調、餐具洗滌等場所設有數量足夠的.密閉、不滲漏的垃圾桶,垃圾及時清理。

              九、保持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完好,定期開展滅除“四害”工作。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8

              1、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檔案室的全面工作。

              2、負責組織學習、傳達、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規定。

              3、負責制訂檔案工作的工作計劃、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檔案工作規范。

              4、負責集中統一管理學校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資料,確保檔案的安全。

              5、根據所保管的檔案資料情況和工作需要,編寫適用的檢索工具和參考資料,積極主動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

              6、負責做好檔案的口常查、閱、借工作,對全校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7、按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檔案的收集、整理、統計、保管、移交、銷毀等工作。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9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室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3、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 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 校業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余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于處罰。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0

              為加強我校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管理,規范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法。

              1、班主任高度重視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教育和培養,要經常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使學生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

              2、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上下學。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班主任要和家長確認好學生中途需離校原因及學生離校的具體時間、方式。

              3、中途請假離校的學生,班主任方便的情況下,要親自把學生交給學生家長。如果班主任不能把學生親自交給家長,一定要電話或寫條通知門衛人員,交代好具體情況。中途請假離校的學生,一定要在門衛等候,不許讓學生獨自在大門口或其他地方等家長。

              4、班主任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回家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上下學過道時沒有家長來接送,要走甬道。

              5、各班級要按時放學,班主任組織學生排隊按學校規定時間、路線有序離校,放學后學生不逗留。

              6、家長接送車按序停放,必須在停車處停放車輛,即停即走,車行駛時不要打開車窗,不要將頭手伸出車外。

              7、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非法營運車、超載車、車況不佳車輛。乘公交車上下學學生要做到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后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乘車時學生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

              8、班主任要教育和提示學生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路道時的交通情況,遵守交通規則。

              9、班主任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應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一旦他們的上學或放學出現異常情況時,學校和家庭應盡快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10、學校安全領導、專干、行政值班、門衛在上下學時間段,要在校門外維護秩序,保證學生交通安全。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二、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并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防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100g,并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三、留樣的`樣品采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置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具。

              四、若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進行檢驗,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開展調查。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2

              1、學校安全管理目標是:爭創“平安校園”。

              2、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各部門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訂好創建活動計劃、實施方案和活動內容。

              3、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4、學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職工大會上有計劃地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周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用開學初、平時集會、社團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長每學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廣播站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5、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會同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6、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7、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學校設置文明崗、社區文明監督員等學生組織,負責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信息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8、特殊群體的關愛制度。學校對特殊群體學生,尤其是對有特殊體質或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建立檔案。隨時了解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社會配合做好“雙差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后進生”“雙差生”幫教和轉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師的'本職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還負有檢查、指導、總結職責。幫教有計劃、有措施、有活動記載。建立家校聯系制度,對學生家長(監護人)的聯系方式、聯系電話進行登記,每月與家長聯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學生。

              9、學生年度體檢制度。學校在每學年第一個月組織學生進行健康體檢,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必須書面告知家長。

              10、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值日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時記錄并向校長報告。

              11、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每學年開學后,開展一次在危急情況下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宿舍、食堂、實驗室等人員集中情況下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2、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外出活動前10天,將活動方案報縣教育局審批。經批準用車船的,必須與當地交警部門、交通部門報告并取得同意。所用車船必須符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13、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系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縣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后,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后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縣教育局。

              14、加強保衛組織和校衛隊建設。安全保衛基礎臺帳健全,安全保衛機構健全。學校設兼職保衛干部一名,保衛干部持證上崗。

              15、校園內設民警提示牌、舉報箱、報警電話。劃定危險區域警戒線。

              16、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二份,一份報教體局,一,一份報鎮教委,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鎮教委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嚴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二、食品倉庫應用無毒、堅固、易清掃材料建成。

              三、食品倉庫應有防鼠、防蟲、防蠅、放潮、防霉變的.設施,并能正常使用;倉庫應有機械通風設施,并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四、冷凍溫度的范圍應在—20℃~—1℃之間。冷藏溫度的范圍應在0—10℃之間。

              五、食品要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識,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冷藏冷凍時應分類擺放。

              六、食品入庫和出庫要有專人查驗登記,并及時清除不合格食品。

            小學安全管理制度15

              1、對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班主任要堅持對學生交通安全意識的培養,要經常反復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要采用多種方法和生動活潑的形式教會學生識別交通指揮信號,使學生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

              2、班主任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回家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3、對乘車的學生進行乘車安全教育:不搶上,不搶下,等車停穩以后才能上、下車,上、下車時不能使用跳躍動作,要小心不被車門掛住衣服或書包。

              4、乘車時學生身體的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車窗外,不能向車窗外扔東西。如上車已沒有座位,站立時要穩住身體重心,至少要用一只手抓住車上的安全拉手或扶車上座椅。

              5、對騎自行車、電動車的學生要教育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馬路上騎車時只能在非機動車車道上騎車,不得在機動道上騎車。如公路沒有單獨分自行車道的,須靠右騎車,同時注意來往行人。

              6、在路上騎車時要順道而行,超車時要注意前后左右的距離,不要在彎道上超車,不要闖紅燈,不要幾個人并排騎行,更不能你超我趕做游戲、大撒把騎車,自行車不準搭人。

              7、對自行車、電動車要周期性地進行維護,查看閘、鈴、鎖等是否齊全有效。

              8、對步行的學生,班主任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路道時的交通情況。各年級應組織順路學生組成上學、放學的`小組,互相幫助、互相照應。

              9、班主任應重點留意那些有特殊情況和特殊路線的學生,應和他們的家庭取得聯系,一旦他們的上學或放學出現異常情況時,學校和家庭應盡快了解原因,采取對策。

              10、門衛在上下學時間段,要在校門外維護秩序,保證學生交通安全。

              11、每天上學放學時段,學校門前要有值班領導、保安共同值班,檢查學生車輛、胸卡佩帶、儀容儀表等,嚴格出勤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2、放學前保衛人員要在學校周邊巡視,及時發現可疑狀況,避免學生打架。

              13、嚴格中午靜校制度,期間不準打球,隨便走動,確保校園秩序。

              14、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上下學。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持有經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門衛方可放行,若有必要班主任要與家長取得聯系,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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