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5篇(精品)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
為了更好的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深圳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管理及環境管理暫行規定,確保施工人員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標
無重大傷亡事故,月負輕傷率低于1‰,年重傷率低于0.5‰;
施工現場安全達標,日常監督檢查100%合格。
二、安全保證體系
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成立以項目經理為核心,以項目總工程師、安質部長、專職安全監察員為骨干的安全檢查小組,小組成員一律持證上崗,明確項目經理為工程安全的第一負責人。本工程安全保證體系如下:
項目經理
項目總工程師、安質部長
專職安全監察員
各班組安全檢查員
在本工程施工中,將各部分施工內容的安全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安全管理職責,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抓安全的良好作風。
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把安全生產從組織上統一起來。
2.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使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
3.對分包工程,合同中條款明確,專門規定雙方所承擔的安全責任、義務及相關措施。
4.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5.制定項目責任目標分解及考核規定,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落實。
6.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措施要全面具體,具有針對性,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7.按要求對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要全面、具體,具有針對性,同時履行簽字手續。
8.制定項目安全檢查制度,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主要采取定期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安全檢查兩種形式,同時采取專業性、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后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處理。
9.制定項目安全教育制度,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狠抓項目、班組級安全教育,使得人人懂得安全基本知識、規章、制度,懂得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0.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要求內容真實、詳細,項目對班組進行抽查。
11.項目對持證作業人員進行嚴格驗證,杜絕無證操作。
12.建立工傷事故檔案,如發生工傷事故,嚴格按事故,調查分析規定處理,按規定及時報告。
13.繪制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照安全標志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14.各項安全防護設施要安全到位,如:腳手架、模板、塔吊、安全網、施工用電、洞口、臨邊等的搭設及其防護設置完成后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后才準使用,在使用過程中要進行經常性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15.凡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或因施工需要動用明火,均要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或動火監護。
四、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機構。
2.本項目按要求進行封閉管理,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置連續、封閉的圍墻,圍墻外觀清潔、美觀并達到規定高度。
3.按規定和要求設置“五牌一圖”,對市政管網和周圍建筑物已采取保護措施。排水溝涵暢通,污水及泥漿水排入城市管網前進行處理。
4.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隔離,宿舍具備良好的防潮、通風、采光性能,并制定了宿舍管理規定。
5.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平面布置圖劃定的位置堆放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所有材料堆放整齊,掛齊品標、名稱、規格等標牌。
6.建立施工不擾民措施,禁止焚燒有毒、有害、有惡臭氣味的物質,中午和夜間未經許可不得施工,施工中不得產生超過規定的噪音。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后方能上路行駛,保證行駛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環境。
7.明確施工現場各區域的衛生責任人,做到工完料清,設置足夠的`垃圾桶,及時清運,要有除“四害“消殺措施。食堂要具備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要有健康證,生、熟食操作分開,要有防蠅措施。禁止使用非食用塑料制品做熟食容器,食堂爐灶面貼瓷磚。施工現場設置衛生間,衛生間設沖洗設備,有化糞池,便槽貼瓷磚,墻面刷白。
8.關心職工身心健康,開展衛生防病教育,設淋浴間,設茶水亭,茶水桶,具有保健醫藥箱,急救措施和器材,宿舍要有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設吸煙室,嚴禁隨意吸煙,設置學習和娛樂場所。
9.注重現場放火、防爆,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消防人員要進行培訓,易燃易爆物分類存放。
10.搞好治安綜合管理,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落實治安、防火、計劃生育責任人。建立來訪、來客門衛登記制度,工作人員佩帶工作卡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黃、賭、毒。
五、安全檢查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實行專管和群管的方針。
2.經常性安全檢查,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清除隱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要求做到:
(1)各級安全員每天巡回安全檢查;
(2)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3)班組要執行班前安全活動制度,班前應對每天的施工任務進行危險預測和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安全活動記錄。
4.定期安全檢查,項目每月1~2次,根據安全檢查評分表的內容,逐項進行檢查、評分,對于專業性強的安全檢查,要有專業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維修能力的工長參加。
5.對查出的隱患,按“三定”原則進行處理,并及時解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
6.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責任相掛鉤的獎懲制度,促使人人重視安全,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六、安全教育制度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職工熟悉和自覺遵守安全生產中的各項章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新招收或調換工種的工人(民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位操作。
2.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主管部門辦的學習班,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要結合安全合同,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知識理論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績檔案。
4.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4.1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和規定。
4.2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5.機電及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施工生產中危險區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經驗教訓以及防范措施。
7.執行三級教育制度。
七、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主持進行,主要內容包括:
1.班前安全活動是各個班組安全生產活動的真實記錄,內容包括:施工部位、作業環境、安全條件、機械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個人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佩戴等。
2.班組長根據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和當天施工特點及作業條件就當天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事項在班前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并記錄在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本中。
3.每個班組應有一個安全活動記錄本,由班組長仔細填寫。
4.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內容要詳細、真實,要求每天都有記錄。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2
安全及文明標化施工目標
配合土建單位創建省級'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雙標化工地,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輕傷頻率控制在1‰以內。
安全及文明標化管理體系
作為機電承包商在施工現場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及班組長和骨干力量,堅決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雙標化的要求進行管理,建立各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形成專管成線,群管成網的管理體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級教育制
對新進場的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項目教育、崗位(班組)教育,同時將教育內容和現場工作時間等登記入卡。
2)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并經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人應掌握本工種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合格。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3)安全技術交底制
工程開前,應編制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對安全隱蔽較大的`施工如:垂直運輸、管井施工、設備吊裝、電氣調試,洞口臨邊、臨時用電、施工防火,安全防護等進行重點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應編制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簽字手續,并組織認識學習,生產中要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執行。
4)專題方案制
大型設備運輸、安裝編制專題方案,施工班組每天上班前必須進行安全交底,說明班組的施工任務、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項等內容,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訂獎罰制度報業主、監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5)安全例會巡查制
項目經理每周六(或在業主、監理例會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會,對整個施工現場及職工生活區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大檢查。并對例會和巡查均寫出書面會議紀要和巡查報告和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安全負責人按時參加業主組織的安全例會,
6)完善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制
建立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組,負責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監督檢查組堅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視及一般障礙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員使用好'三寶'和糾正違章操作,夜間施工的路燈照明管理,'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檢查,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設置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業人員應作定期檢查,隨時系好安全帶。檢查使用土建腳手架柱情況并及時與業主聯系。
7)現場安全用電制
現場照明一般場所采用220v 電壓。危險、潮濕場所以及手持照明燈具,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照明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膠質線。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水泥桿、木桿)上,嚴禁架設在腳手架上;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子,一般應離地4m 以上,機動車道為6m 以上。配電箱應有門、鎖、色標和統一編號,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各類接觸裝置靈敏可靠,絕緣良好。電箱內應設置合適的漏電保護器及合適的總熔線、分熔絲、分開關。金屬殼電箱應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保險。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大容量電箱上進線加滴水彎。支線絕緣良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接地體可用角鋼、圓鋼或鋼管,其截面積大于48m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管理是項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施工企業一項重要管理工作。然而按13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計算,存在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與實際支出不平衡的現象。
下面分別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總結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法,實現費用支出小于或等于收入的目標。
一、加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收入的管理。
合同價確定階段。
合同價確定階段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收入的關鍵階段,此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收入多了,會增加投標報價,降低施工企業的投標競爭力。反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收入少了,會影響施工階段此項費用的實際支出,進而導致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的發生。如果為了保障施工安全,支出可能會超出收入,施工企業可能會虧損。
以某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算辦法為例,安全文明施工費=(分部分項工程費+單價措施項目費-工程設備費)×相應費率
①分部分項工程費、單價措施項目費算少了,工程設備費算多了,安全文明施工費收入就少;反之,收入就多。
②相應費率取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費收入就多;反之,收入就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算的過高過低都不好,對施工企業都有負面影響,因此,正確、合理計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該階段的管理重點。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通過計算得出的,為此,要加強對計算人員和工作程序的管理: ①人員管理上選派具有工程造價專業資格證書且專業技術水平高、工作經驗豐富及工作作風細致嚴謹的'人員從事該項費用的計算工作;
②在程序管理上加強計算結果的審核及復查;
③安排專業技術水平高、工作經驗豐富及工作細致嚴謹的專業人員,保證費率取值的合理性和準確性。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計算的準確,防止漏算、少算、錯算和多算。
施工階段
該階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收入的管理重點應放在分析合同價調整事項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影響以及費用的調整上。
施工企業應做到以下幾點:
①分析事項的發生是否影響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變化,如果有影響,進一步計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變化值。 ②分析事項的發生是否影響到分部分項工程費、單價措施項目費及工程設備費的改變,如果有影響,需要及時計算出各項調整值,并據此進一步計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調整值。
③分析比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變化值和調整值,計算其差值。
④若變化值>調整值,將其差值并入合同價調整值中。現實工作中,施工企業很少考慮到這一點,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費收入的減少,使施工企業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造成這種損失的原因是人為因素,是從事該項管理工作的人員專業水平和工作經驗不足導致的。
二、加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支出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階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對支出起著決定性作用。
該階段的管理目的就是要找出既滿足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又要保證施工成本最低的方案。
施工單位需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①安排專職人員長期、固定從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管理工作。
②及時收集、整理和更新所有技術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③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成本核算和技術經濟分析比較,選出技術上滿足安全施工生產要求,成本支出最少的方案。
④對選出的初始方案進行優化,確定最優方案。
⑤對選定的最優方案,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率的測算,為后續投標工程報價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計算,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
為了方便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施工企業應建立相應的數據庫,從硬件上保證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及時性、方便性及高效性。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執行過程
在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將逐一得到落實。在此期間,會發生合同價調整事項,這些事項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能產生影響。對有影響的,相關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要認真對待,仔細分析影響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確需調整方案的,一定要通過技術經濟分析,加以處理解決。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4
由于本工程要進行很多的鋼結構吊裝作業,不安全的因素較多,我們將按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即時做好劃分和調整安全區域的工作。區域的安全性質用安全標志牌說明。施工安全區分為兩類:
除環境本身要安全外,應設有足夠的防護設施,一般人員的正常活動不會發生危險。
有正常的防護設施,做作業人員應各自帶好安全防護用具,做作業時可以保證安全。
1.1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1.2認真學習掌握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自覺遵守施工現場一切規章制度,聽從現場安全員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
1.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愛護現場一切安全設施,嚴禁隨意拆解腳手架、安全網、防護欄桿、防護門等,嚴禁隨意開動他人使用的電力設備、運輸設備,嚴禁無證操作特殊工種作業。
1.4經常檢查工作崗位的安全狀態,保證安全作業面,努力貫徹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做好文明施工。
1.5工人有拒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的權力,有越級上報安全生產情況的權力,任何人不得阻撓、壓制。
2.1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及所管理民工的安全生產負責。
2.2經常組織本班組人員(民工)認真學習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檢查施工作業人員(民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積極開展現場危險預知活動,不斷提高作業人員的自保能力,安全意識。
2.3認真落實領工員(技術員)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檢查和班前教育,不違章指揮,不冒險蠻干。
2.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情況,保護好各種安全標志與安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2.6發生已、未遂工傷事故,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3.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3.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周圍作業環境,向班組進行詳細的安全交底,并隨時檢查其實施情況。
3.3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各項防護設施、設備的安全裝置是否完好,職工(民工)的操作是否正確,糾正任何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3.4負責組織各班組學習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危險預知活動,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
3.5負責本施工區內分包隊伍、民工隊伍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方必須遵守總包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管理人員指導,要求他們保護好一切安全設施,使用好個人防護用品,嚴禁野蠻施工、冒險作業。
3.6發生已、未遂工傷事故,要組織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4.1積極宣傳和貫徹上級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2制定工程項目定期安全工作規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4.3堅持現場巡回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動態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有權進行罰款直至停止其作業,做好安全日記錄,每月向安全領導小組做出安全小結分析。
4.4負責組織本項目安全活動和安全檢查,并認真做好總結分析,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5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有關施工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教育,并對安全要求隨時進行檢查,負責設置、保護施工現場的各種標志、警示和防護設施。
4.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工、民工、分包隊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4.7參加施工現場管理達標評比工作,督促有關工種處理安全隱患,督促檢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8參與施工現場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工作,做好統計報表及時上報。
5.1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有關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管理規定,協助項目總工程師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術措施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執行,對執行中的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5.3組織編制單位工程、分項工程、重大的單項作業如大型臨時設施的支搭、拆除及特殊的施工設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同時要把安全技術措施溶合到設計和方案的各個環節中去,并負責組織實施。對確定后的方案(特別是方案中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如有變更,應及時修訂,上報審批。
5.4領導安全技術攻關,認真吸取合理化建議,對新技術、新工藝的實施從技術上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5主持各種安全設施和設備的審查、驗收,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5.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技術性事故隱患應提出意見,落實措施,予以解決。
5.7參加重大、已、未遂事故技術性問題的調查,針對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6.1積極宣傳,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部門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各項法規、標準和各項規章制度。
6.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制定現場管理各項制度,實施辦法,并負責布置監督落實。
6.3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各階段的安全生產動態落實情況、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落實檢查施工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安全隱患。
6.4組織、實施、接受上級部門、地方部門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檢查,各種活動、組織有關業務部門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
6.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經常檢查施工現場,糾正‘三違’下達整改通知和違章罰款通知。
6.6組織開展施工現場達標活動,認真貫徹‘一標三規范’監督檢查現場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參與特殊工種人員的培訓、教育、考核、發證工作。
6.7收集整理好安全管理內業資料,做好統計報表并及時上報。
6.8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事故報告的編寫、送批工作。
7.1對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7.2負責組織落實本項目各管理人員、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措施,檢查落實,做好考核。
7.3負責從技術措施上保證項目部年、季、月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目標的實施完成,注意聽取安質部門的意見,積極指導安質部門的工作。
7.4認真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督促、檢查各類技術人員編制具體可行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并隨時檢查實施情況,認真執行設施、設備的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7.5定期分析各類事故,探索事故規律,積極開展進入現場危險常識預知訓練,負責組織實施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職工(民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7.6掌握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從技術上保證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督促、檢查各級管理人員認真落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7參與本項目發生的(重大未遂)各類傷亡事故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并對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8.1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8.2組織施工生產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的交接使用驗收制度.
8.3負責組織制定、實施項目部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安全考核指標。
8.4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具體組織本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負責全面完成處聯合月檢時提出的有關整改事項,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8.5組織項目部各工班、工種,各級管理人員全面落實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級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其安全生產責任,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8.6負責監督、檢查本施工區的分包隊伍,按照總包制定的一切施工現場管理條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并要求其參加總包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
8.7負責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各項活動及各項安全檢查。
8.8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認真吸取教訓。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5
1把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標化工地列為本項目的重點工作,由單位安全環境部門負責申報及對現場進行指導和控制。
2成立創建北京市綠色施工文明安全標化工地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負責安全文明工地創建的現場策劃和實施。
3高起點,嚴要求。工程從開工準備開始,將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作為重點工作,各項文明安全工作均嚴格按照國家規范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規劃和設置,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檢查制度。
4不定期的請北京市有關專家到現場檢查指導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及時將各種不符合項消除。
5嚴格安全文明生產責任制。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到人,并與責任人簽訂協議書,明確各自的責任。
6嚴格對分包商的管理。將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相關要求寫入分包合同,同時定期對分包商進行考核,將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措施的落實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如兩次考核不合格,堅決將其清退。
7做好入場工人教育工作。所有工人入場前均要對其進行入場教育,將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標及實施方案和對工人的要求向工人講解清楚。同時堅持對工人的日常教育工作,使創建工作深入人心,達到“操作按規程”的目的。
8對現場文明施工進行動態管理,現場除懸掛安全條幅、標志牌以外,另設安全文明施工宣傳專欄,并設立專人負責,拍攝現場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行為和不安全文明的施工行為照片,進行張貼宣傳,現場文明安全領導小組每周組織相關人員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文明檢查評比,并對評比結果進行公布,獎優罰劣,查出的不符合項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6
為了規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強施工管理,杜絕不良行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提高施工隊伍的綜合素質,確保裝修施工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便施工順利安全。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2、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3、所有加工廢料必須統一堆放及及時處理,收工時當天廢料必須處理干凈;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衛生;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 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1、現場必須設宣傳板一塊,張貼各種制度、圖紙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員及各班組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嚴禁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嚴禁在施工現場抽煙、喝酒、打牌、賭博。
3、現場及樓梯間過道必須每天及時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現場干凈整齊。
4、材料堆放整齊、合理并有明顯標識,不得隨便擺放。
8、使用電動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業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危險項目、危險環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10、質量和進度要嚴格按照合同和規范執行,把好材料質量關。
11、現場嚴禁吸煙和使用電爐、電熱器及明火,人走燈熄。
12、施工現場電力系統一定要有漏電保護裝置,嚴禁隨意亂搭亂拉線源,接線、安裝設施必須要有專業電工操作,非專業人員一律不準亂動。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建委《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xx〕651號文件)及集團項目部《關于在集團范圍內推行綠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發〔20xx〕383號文件)精神,有效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確保安全生產和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實現綠色施工,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項目施工工程
三、項目部綠色文明施工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吳振慶
副組長:張改亭 宋子賢
成 員:劉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楊俊友
劉鵬飛
四、工作職責
(一)相關職能部室要及時對單位的綠色施工達標工作進行指導并定時跟蹤監控。
(二) “行政一把手”即經理,為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負責組織創建落實達標工作。
(三)項目安全管理部為創建綠色施工達標工作的牽頭部門并負責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四)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環境保護工作由項目環境主管部門負責。
(五)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消防保衛和環境衛生工作由項目部行政保衛部負責。
(六)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隊伍的各項管理工作由項目部外管部負責。
(七)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機械安全及現場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項目部材料、機械主管部門負責。
(八)項目部財務部負責綠色施工創建達標工作中的資金審批和協調工作。
(十)項目部工會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適時進行巡視檢查。
五、術語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現場管理、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設備、消防保衛、生活區管理等八項管理業務,現泛指與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關的所有工作及項目部和各部門的相關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設計: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對本工程不同施工階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標準、重點、難點及相關措施和要求,施工總平面規劃,文明安全施工責任區、責任人,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方案等進行事前設計,設計后進行書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簡稱安全設計,也稱文明施工宏劃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指以單位工地為單元收集和編制的相關資料,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相關文件等內容。
六、組織機構
(一)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由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由工程管理、勞務管理、物資設備管理、技術管理、行政保衛管理等部室的相關專業管理人員任組員,項目部項目經理任組長,生產副經理任副組長的檢查組,簡稱聯合檢查組。
七、管理職責
(一)根據項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實際情況,適時召開專題會議,對本項目文明安全施工檢查中的相關隱患、事故、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并做出決定。(每月一期工作簡報)
(二)文明安全施工檢查組:根據各工程具體情況和不同施工階段,對安全設計進行審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及相關處罰、獎勵、制度調整等重大問題,會同機關職能部室進行分析,提出建議。
(三)職能部室:對分包單位進行相關業務交底、指導、檢查、監督,并對相關業務問題、隱患進行原因和責任分析,會同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安全管理委員會的決定。
(四)組員:及時組織整改本單位存在的問題、隱患,對與本單位相關的處罰、獎勵、制度修訂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做出決定,并貫徹執行。
(五)項目部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相關業務工作,及時糾正施工人員的違章行為并進行業務檢查,及時提出整改通知單交本單位經理簽字確認,整改完成后進行復查驗收和反饋、存檔并簽字確認。
八、綠色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一)綠色文明安全設計制度(亦稱文明施工宏劃策劃)
對本項目工程,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應監督、指導相關各部門在基礎施工前、地上結構施工前、裝飾裝修施工前分階段進行本單位的安全設計及相關交底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組織本單位各階段的安全設計協調工作,項目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小組負責監督指導并在各階段完成后對該階段安全設計執行情況進行總結驗收。安全設計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編制。
(二)綠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檔案制度
項目部所屬各各部門凡符合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須按規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業管理資料和檔案。包括工程概況、安全設計,聯合檢查組的檢查記錄、考評記錄、文明安全工地驗收申請表、驗收檢查記錄、相關文件等資料,由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保存,在施工程檔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時移交給項目部主管部門封存,各各部門負責建立本單位的相關檔案,除項目部聯合檢查組檔案內容外,還包括各部門檢查記錄、教育記錄、考評記錄、驗收記錄等資料。
(三)綠色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1.項目部聯合檢查組對項目部范圍內在施工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及時檢查、抽查、復查、驗收,所有檢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檢查均必須留下檢查、整改記錄,由檢查人、各部門經理簽字,一式兩份,由檢查者本人、被檢查單位各留存一份。
2.現場檢查時,聯合檢查組應攜帶相關檔案資料、相關檢查依據、檢查工具及規范的檢查表格,整改通知單中必須清楚、規范、準確地描述存在問題和隱患的現狀、位置、違章人員、整改標準、整改措施、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等內容,檢查應著重針對安全設計的落實情況及以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查中應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的規定對各部門各項工作現場打分。
3.聯合檢查組成員應固定,現場檢查時著裝應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負責對檢查組成員的考勤。
4.聯合檢查組應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檢查情況分別進行匯總分析,包括評分合計,檢查中存在問題和隱患統計(包括對同類問題、隱患的統計),整改情況統計,責任人分析等內容。
5.聯合檢查組應根據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對各各部門的考評和分析,對先進和落后個人分別提出獎勵和處罰意見,獎罰均應明確針對具體責任人。
6.聯合檢查組根據每月檢查評比情況確定授獎單位并發放獎金,獎金由項目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中支出,罰款列入項目部獎罰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獎罰執行項目部現行相關規定,特殊情況由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決定。
(四)各部門檢查制度
1.書面整改通知單制度:各部門八大口業務管理人員負責檢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至少每旬檢查一次并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本人簽字后交項目經理簽字確認并監督落實,同時還應監督本人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上級單位所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單的落實,檢查的具體要求同本辦法第六條款管理規定中的第(二)款第2條規定。
2.各部門經理負責本單位范圍內各級檢查整改要求的落實工作,各部門副職領導、工長負責本人管理范圍內的整改落實工作。
3.各部門文明安全施工員負責本單位文明安全施工檢查檔案的編制組織和保存工作,在上級單位檢查時應如實提供。
九、綠色文明安全工地創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據項目部在施工程情況結合上級要求制定本年度創建文明安全工地計劃,經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同意后上報集團項目部審批。
2.施工單位對本單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創建文明安全工地標準嚴格把關,認真落實,經過自檢后填寫《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上報項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對施工單位上報的《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匯總表》審定后確定并組織驗收,由安全部牽頭組織,行政保衛部、技術質量部、工程部、物資設備部、項目部工會專管人員參加并對現場進行業他 指導。
4.文明施工檢查項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共九個方面十項內容,工會負責職工的勞動保護檢查。
5.凡在計劃內創建綠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項內容綜合得分必須在85分以上,(綠色文明安全樣板工地評比分數在95分以上)且無因工傷亡、重傷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無嚴重遺灑、揚塵和擾民,無嚴重材料浪費現象,無食物中毒和傳染病。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8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9
為加強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保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施工安全、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得以順利實施,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現場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項目部必須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質量隱患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落實,杜絕不安全事故、質量事故隱患的事件發生,杜絕重傷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隱患和質量隱患事故及時的處理在萌芽之中。經檢查項目部公開信息中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質量檢查人員進行開展工作的處罰1000元。
二、經檢查發現項目部對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班組不進行書面層層落實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措施施工的處罰100元。
三、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人員一律佩戴安全帽,發現一人次未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的處罰安全員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員不按國家有關安全措施施工條例進行施工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
五、特殊工種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檢查發現施工現場特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的發現一人次處罰100元,處罰項目部200元。
六、機械電氣設備傳動部位,未設保護措施、電氣設備沒有漏電保護安全裝置以及設備帶病運轉的應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處罰項目部200元。
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驗收規范進行組織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驗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許施工,經檢查驗收檢驗批不合格仍進行施工的,除進行返工外,根據造成損失數額的比例多少進行處罰100---1000元。
八、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標準,經檢查組討論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后仍整改不合格的處罰項目部500元,
九、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各類會議的參會人員處罰50元。
十、嚴肅對待施工計劃進度安排的各項工作內容的完成,對已安排的作業計劃進度不予高度重視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階段性作業計劃和月作業計劃的除要說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證措施外,對完不成當月進度作業計劃的,除甲乙雙方有協議除外,處罰項目部500---3000元。
十一、對不執行國家規范要求施工的項目部、班組和個人,發現一次處罰100元,可同時并罰。
十二、堅持按章作業,遵守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者予以重罰,檢查發現一人次處罰違章指揮人員處罰500元,違章作業人員100元。
以上處罰款項一律由被處罰單位以現金形式交公司財務,專款專用,年底用于對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按時完成進度計劃作出貢獻的施工單位進行獎勵。對不按時繳納處罰金的單位,在工程決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0
1、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責任制,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項目和班組的分承包經濟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和處罰措施。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懸掛于各工種加工場和主要工作區域內。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設立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定期進行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考核。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施工安全的宣傳、教育、布置、檢查、整改、評比工作,做到三不傷害,堅持安全值日,誰負責施工,誰負責安全。項目經理為安全工作責任人;施工員負責按照審核批準的消防設計進行施工;安全監督員負責項目日常安全專業檢查。施工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消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施工組織設計有針對性的消防技術措施,并由相關責任部門會簽。
2、目標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各班組和工人。建立責任目標考核制度細則, 并按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項目經理與分包單位、施工班組,在簽訂《施工分包協議》的同時還須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逐級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分解消防安全責任。
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針對工程分部(分項)部位有針對性的以書面形式對班組和個人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4、安全檢查
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檢查記錄應詳細、認真,特別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和處理意見。事故隱患整改應落實到人,有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限制。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單,派專人落實并按要求日期完成。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外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外皮破損要及時修理,如果破損達到2處及以上時必須整條更換。雨季應加強電器設備的防雨和接地檢查,以防發生漏電事故。手持類電動工具必須嚴格遵守《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現場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中的有關規定。電動機械及工具應嚴格按一機一閘制接線,并設漏電保護開關。現場施工用電設備均應有良好的二級防護裝置。
5、安全教育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現場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制度、紀律。每個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培訓。根據裝飾施工特點進行“五抓緊”安全教育: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施工條件好時,容易麻痹,要抓緊教育;季節氣候變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節假日前后,思想不穩定,要抓緊教育;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同時結合工程進度及不同施工工藝,進行針對性的安全知識與遵章守紀教育。時刻關心安全、防火,不斷提高對防火施工的認識,進入施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減低物材墜落對人員的傷害。溶劑、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別加強管理,嚴格收發制度,對工人領用材料時應嚴格控制,對用剩的材料須隨時歸庫保管。
6、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應經特種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并持操作上崗證。上崗證應于特種作業人員進場時上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電焊工和監護人員動火作業前,必須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確責任,相互監督,安全作業。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簽發動火證,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應當按照施工性質和部位確定動火等級,節假日應提高一個等級,并相應落實防護措施。嚴格執行動火證使用有效期限:一級動火證1天,二級動火證3天,三級動火證7天。電焊工動火作業時,必須隨身攜帶動火證和特殊工種操作證。施工現場使用切割機具作業時,視同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并落實防護措施。施工區域動用明火作業時,應當清除周邊易燃物,并落實防護措施,嚴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塊墜落,監護人員要做好立體監護工作。施工進入裝飾階段,裝飾施工現場禁止吸煙,明火作業動火證簽發相應提高一個等級,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施工現場木工操作間必須按規定設置禁火標志,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禁止將切割、打磨機具安裝在木工間內使用。
7、工傷事故處理
工傷事故的處理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重大事故發生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緊急預案,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好現場,并第一時間通知建設單位。工傷事故的分析按規定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現場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8、安全標志
應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并按圖進行安全標志的設置。在施工現場的入口處,設置安全宣傳標語和警示牌。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應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保障建設工程項目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勞動生產效率、促進公司發展。
第三條 各工程處、項目部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
第四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設工程項目。
第二章 責任分解
第五條 項目部是項目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項目經理(項目內部承包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由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并對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項目部承擔直接責任。
第六條 項目負責人應做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項目部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立即制止。
第八條 各工程處、項目部應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應急預案》并嚴格執行。
第三章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
第九條 項目部須按照建設部《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99)和《中國地質工程集團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產評估實施辦法》等要求,開展安全達標活動,爭創“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類項目參照執行。
第十條 大型工程機械操作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爆破作業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工、電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上崗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應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施工現場由于其他原因暫時停止施工的,應做好現場防護工作。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應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規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宿舍。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裝配式活動房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條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十四條 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極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保養,建立檔案臺帳,對過期的設備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十六條 作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七條 積極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重視、尊重和保障每個項目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調動員工參與和監督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第十八條 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建筑領域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質量工作標準,積極開展安全指令標準化活動,建立各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質量責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產臺帳。
第十九條 項目部全面實施工傷保險制度,為本項目施工人員交納保險費。保險單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必須采用tn-s系統,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漏電保護系統要靈敏可靠,施工臨時用電應有持證的專業電工管理。嚴禁班組和個人私拉亂接;施工機械用電應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條 腳手架搭設必須由具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搭設,根據各類工程的特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模板安裝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撐系統應經設計計算,并經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三條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應按規定使用好“三寶”。做好樓層臨邊、通道口、樓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網坑邊和施工臨時道路臨邊的防護,重要部位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二十四條 龍門架應使用有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架體安裝拆除應有專項方案,并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批。
第二十五條 基礎的地下施工應有支護方案,針對性要強,超過5米的要有專項施工方案,并經過專家論證及上級審批;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施工現場臨邊應有防護。基槽開挖安全邊坡設置應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條 塔吊安裝和拆除應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公司安裝,并應向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安裝完畢后應經過專業部門的檢測,合格后方準使用,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過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車。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2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提高施工現場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實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學化、標準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開工的工程項目。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對入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逐級交底;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學習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實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2.1機械設備及用電設備機具等,其性能應達到技術和安全要求。
2.2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安全防護用品。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電氣安全技術要求。
4、不能實施封閉作業的'施工現場:
4.1出、入口應設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標志。
4.2在沿線各交叉路口施工作業時,要加設臨時安全警示標志,必要時可設專人監護。
4.3跨越公路、鐵路施工時要設安全防護網。
4.4施工干擾路段必須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制訂相應安全措施。
4.5交通堵塞或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應設專人人員控制疏導交通和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作業。
5、施工現場內的各危險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統溝、井口等;應及時設置安全防護,待危險消除后,方可拆除。對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險物應及時清除,防止掉下傷人。
6、雨期施工。
6.1作業區域應有排水、擋水措施;防止溝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
6.2對山坡地帶要加強檢查,防止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災害,造成事故。
7、施工現場內的地下電纜、光纜和各類管道等,要設專人負責妥善處理。對各類架空線路,應保證電桿、線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
8、施工現場在居民區域或交通要道時,應制定相應的防擾民和保證交通措施。
9、人、機混合作業時,司機應注意瞭望,作業人員應注意避讓車輛,確保施工安全。
10、加強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隊伍要確保本施工區域內做到人撤現場清,實現文明整潔又節約。
1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各施工隊伍要切實管理好本施工區域的安全工作;實現“三不傷害”。
12、考核。統一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相關條款。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3
1 總 則
1.1 為確保xx風電項目的安全、經濟、高效施工,確保人、機、環境的和諧與安、健、環的統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1.2 施工單位和業主單位的所有成員認真執行本規定中的條款。在施工過程中安生部將對公司管理部門、施工單位、責任人檢查考核。
2 對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發包方(業主單位)和承包方(施工單位)在施工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2.2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安全施工許可證及必要的資質證明,并將復印件交安生部存檔。
2.3 業主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施工單位要建立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管理專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
2.4 承包單位項目部承擔起對生產現場人員、設備、原材料及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責任。
2.5 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與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簽訂安全協議。
2.6 施工單位隨時對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監督。承包方和發包方的職責及管理按《中國xx集團公司電力生產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xx有限公司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2.7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危險點預測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確保有效實施。安生部對其進行審核、補充,對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經常進行檢查、指導,必要時給予相應的處罰。
2.8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防寒、防凍、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溫工作,確保設施和施工人員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節期間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項條款在施工前未按規定執行,工程項目禁止開工。
3 對施工場所及施工設備的要求
3.1 施工單位項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學物品、危險品的運輸、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臨時電源必須加裝漏電保安器;行燈電壓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設備要有明顯的警示標志,特殊作業場所(如:卷揚機操作棚、鋼筋棚等)應有防護棚,當防護棚距離建筑物較近時,防護棚頂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質木板做棚頂;在高壓電源附近區域作業時,應搭設隔離欄或采取其他的隔離措施。
3.4 施工場地應平整無雜物,施工材料應存放在指定的區域,做到物品擺放有序,臨時打的`孔洞應及時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對汽、水、電源等系統進行接引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向業主單位提出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柱批準后方可實施。在申請中應注明使用負荷、容量、使用時間等內容,嚴禁在使用中隨意增加負荷。如必須增加負荷才能進行施工時,須經運行管理部重新核實容量批準后方可實施。
3.6 大件設備吊裝前,應先對起重設備鋼絲繩或吊帶進行載荷試驗且合格。汽車吊的支撐腳必須墊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嚴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設備應經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在起吊重物前應做好防止機械傾覆的事故預想。
3.8 使用的機械設備應有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人與證件相符),還應安排專人負責檢修及維護工作。
3.9 嚴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機械和工器具,電動工器具絕緣必須定期檢驗,并確保絕緣良好。
3.10 電動機械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三火線、一零線、一地線),每一個設備必須重復接地,并具備一機、一閘、一漏電保護。
3.11 業主單位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條件下,不允許承包方開始施工。
3.12 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13 施工使用的絕緣工器具應定期檢驗合格;工作人員要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14 在出現上下交叉作業時,施工單位應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傷人。
3.15 做基礎坑挖掘或坑內施工時,應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電火焊作業時,做好火災預防措施,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的距離大于8米。向室外傾倒燃料爐灰時,必須先用水湮滅,只有確認沒有火星后方可傾倒。
以上十六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4 對施工人員的要求
4.1 所有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教育,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特殊工種的施工人員(電工、起重工等)必須經有關管理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4.2 患有電力生產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本施工作業。嚴禁酒后上崗作業,嚴禁在施工場所戲耍、打鬧。
4.3 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應穿絕緣鞋。對高壓帶電設備進行操作時,還應戴絕緣手套。
4.4 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必要時還應使用防墜器。作業人員嚴禁上下拋擲物件;嚴防發生高空落物。
4.5 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登高作業人員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項條款在施工中未按規定執行,對相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處以1000—5000元罰款。
5 安全生產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權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并對違章作業人員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業主單位要對施工單位給予處罰。
5.2 施工單位必須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監督,在檢查監督中如個別人發生出言不遜的現象,安生部有權終止施工。
5.3 在風場室外發生一人次吸煙給子施工單位500元罰款,責任區發現一個煙蒂給予責任單位100元罰款。
5.4 發生一次習慣性違章,對一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對施工單位給子1000元罰款。
5.5 發生一次人身傷害未遂,對責任單位給予500—1000元罰款。
5.6 發生一次人身輕傷或火險事故對責任單位給予1000—5000元罰款。
5.7 發生一次重傷或火災事故,對責任單位給子5000—10000元罰款。
5.8 發生一人死亡、群傷或重大火災爭故,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違章對當事人給子 100元獎勵。
5.10 避免一次人身傷害或火險事故對當事人給子500元獎勵。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災、重大設備損壞或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將對有功人員給予通報嘉獎。
5.12 對不能認真落實安全責任,不服從安全管理的施工單位,應立即清除施工現場。
6 文明生產管理
6.1 推廣標準化作業,作業程序有條不紊、物品擺放有序,實施文明施工,保護生態環境。
6.2 施工場所和生活場所必須干凈整潔,車輛停放整齊,臨時電源線敷設規范。
6.3 施工單位在施工結束后,必須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6.4 文明生產不合格一次給予責任單位100—1000元罰款。
7 附 則
7.1 本管理規定由xx有限公司負責實施,對風場施工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進行檢查考核。
7.2 被處罰單位和個人在接到處罰通知單當天內將罰款現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規定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4
為認真執行國電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貫徹好電力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人身和設備事故的發生,確保機組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辦法。
第一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條 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做到工前講安全,現場查安全,工后評安全。人人堅持質量標準,個個嚴格工藝作風,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 進入施工現場前,對所有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規考試,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規定及各類規章制度,并在施工中嚴格遵守,同時接受總工室安環專職的檢查和監督。從事改造項目的人員還需事先進行技術學習,熟悉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防止質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發生。
第三條 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機構,專業、檢修班必須配備專(兼)職安全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做好與安監人員的協調聯絡工作。
第四條 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及監護制度,停、送電申請制度,主動與運行人員配合,確保檢修設備的可靠隔離。
第五條 施工前對使用的電氣工具、絕緣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試驗并建立臺帳,試驗不合格的嚴禁使用。所有檢修電源盤檢修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六條 開工前,工作負責人必須向工作班成員交待清楚工作內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并必須檢查各系統,特別是公用系統已與運行機組可靠地隔離,確認無誤后,方可開工。工作負責人不可隨便離開其負責的工作現場。
第七條 任何人進入生產現場都必須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頜帶。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第八條 遵守廠區嚴禁吸煙的規定,禁火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必須先辦動火工作票,并按動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氣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氣瓶和乙炔瓶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條 對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體的使用,必須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項,其周圍應設有圍欄,掛有“嚴禁煙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廢液應倒入指定的容器內,嚴禁倒入電纜溝或灰溝內。
第十條 任何危險品進入現場必須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設置好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十一條 施工中確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時,應事先得到生產部審定、生產副總批準后方可進行。電纜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將封堵拆開后,工作結束時及時恢復封堵。現場設置的滅火器材不得移動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條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必須使用安全帶、工具袋,作業時的工器具、材料不準上下拋擲。
第十三條 平臺、扶梯、腳手架及設備上,不準任意放置工具、器材、邊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須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層同時作業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板、罩棚或其它隔離措施。
第十四條 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臺、欄桿等,必須得到有關技術人員的許可方可進行,但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恢復或裝設臨時圍欄。
第十五條 在高處拆卸設備的區域下方應設置安全隔離帶,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須切實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廠內機動車輛持證駕駛,不準超載,不得人貨混裝,不得超速行駛,注意按廠區交通標志行駛。
第十七條 腳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施工設施,使用人、搭設人必須嚴格執行《腳手架安全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焊接工作應堅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經專門培訓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焊割;焊割工具和設備有缺陷,不準焊割;帶有壓力的設備上,不準焊割;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結構或物體上,不準焊割;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或倉庫內,不準焊割;儲有殘余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管道上,不準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著的物體,不可焊割;風力超過5級的露天作業,不準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災的場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質清楚,工藝嚴格,質量保證。嚴禁使用氧氣做氣源打磨工件,嚴禁使用氧氣充壓查漏。
第十九條 現場使用的焊鉗線、氧氣、乙炔皮管不準亂拉亂接,乙炔瓶出口應設回火防止器,工作結束或工作人員離開現場必須及時切斷焊機電源或關閉氧氣、乙炔氣源閥門。
第二十條 在焊接工作中,嚴禁使起吊鋼絲繩烘烤受熱或利用鋼絲繩、手拉葫蘆或油管道作接地線使用。根據風向和焊割火花濺落點,首先要清理動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現場應存放足夠的滅火器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條 起吊工作必須堅持“十不吊”的原則(即:超過額定負荷不吊;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清,光線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車懸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動物不吊;氫、氧氣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有棱角快口物體未墊好不吊;違章指揮不吊),并由專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起吊設備必須由專人操作,嚴禁非起重人員擅自指揮和操作。
第二十二條 起重機正在吊物時,吊桿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過,并設有專人監護。因起吊需要進行的樓板打孔,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設備管理部及有關土建專工現場審定、總工程師批準,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結束后或告一段落,應將孔洞蓋板及時恢復。
第二十三條 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鉤要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運重物上站人,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條 在任何情況下禁止鋼絲繩和電焊機的導線或其它電線相接觸。一旦發現鋼絲繩有接地現象,應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隱患整改后,方可繼續工作。
第二十五條 使用220v的電氣工具,必須戴絕緣手套,使用裝有觸電保安器、就近可切斷電源的配電盤。對現場使用220v臨時照明,應事先申請聯系,待安監部審批后,由專業人員架空敷設,不準擅自拆除或遷移,更不準手提導線或燈具作行燈使用。進入金屬容器內工作,應使用12v行燈,電氣工具的電壓不應超過24v。
第二十六條 進入容器、油箱內部進行檢修、清理工作,必須先進行充分通風,工作人員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須設有監護人。對盛過油脂或可燃液體的容器需進行電、火焊的,必須先用蒸汽或熱堿水沖洗干凈后,才準許工作。
第二十七條 容器、管道及閥門解體或拆除后,對敞開部分應封蓋,朝上管口應封堵,其內部不準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條 因工作需要而揭開的電纜溝、管溝及灰溝等蓋板,工作結束或告一段落,必須及時將其恢復或采取臨時封蓋措施,否則應設圍欄及警告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
第二十九條 加強環境保護意識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三十條 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時,首先要服從安全。在施工中認真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切實落實好各項防范措施,重點要防止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監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公司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對執行規程、規定、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二條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掌握檢修現場安全工作動向,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積極開展反事故斗爭。
第三十三條 每天深入檢修現場,檢查裝置性違章和習慣性違章的行為,并及時發出整改通知書,監督有關部門及時整改,并根據情節輕重提出考核意見,報安全監督領導小組批準執行。
第三十四條 及時制止危及設備、人身安全的違章作業行為,及時向發生
不安全行為的部門的當事人索取有關資料,拍攝現場錄像和照片,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召開調查分析會,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措施落實。
第三十五條 安全監督主要內容,參照〈機組檢修現場安全工作規定〉的
要求和檢修機組調試階段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章 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條 施工現場應做到工完料清場地凈,焊接電纜線應掛好,不亂丟電焊條。焊條頭、螺帽、短線及板、管件等及時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設備部件,不得扔入廢料堆。完工后的腳手架、臨時照明線及時拆除、物件放置整齊,保證道路暢通,現場垃圾、雜物及時清理。
第三十七條 施工現場應做到“三無”(無油跡、無水、無灰)、“三齊”(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齊、檢修機具擺放整齊、材料備品堆放整齊)、“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
第三十八條 檢修結束后,設備的保溫、護罩、護板應完整、規范。
第三十九條 檢修現場照明保證安全、充足、走線規范。
第四十條 電纜、管道走向規范、孔洞封堵規范。溝道、孔洞蓋板平整、齊全,遮欄、欄桿齊全、規范。
第四十一條 檢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擺放應采取必要的鋪墊措施,以免損壞門窗玻璃、地磚、墻面、基座瓷磚。
第四十二條 檢修后,設備標志應齊全,色環清晰,色環、色標準確,介質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條 檢修后,現場地面不應有積油、積灰、泥垢,應見本色,設備、基座、地面不應有老的積油、積垢痕跡。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自20xx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辦法同時作廢。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15
一、目的和范圍
為保證安全文明施工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使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二、適用于參加建設的各施工單位及個人。
三、職責
1、 各施工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2、監理公司負責施工現場日巡查和定期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活動。
3、工程部負責每月組織各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及不定期專項檢查。
4、安全委員會負責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
四、工作程序
1、工程實行施工單位班組、部門、項目部和監理與業主的四級安全檢查制度。
2、定期安全檢查
3、各施工班組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施工區進行安全巡查。
4、部門專職安全員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進行本專業施工區域的安全檢查。
5、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每半個月至少組織一次施工現場的全面安全檢查。
6、監理公司會同工程部每月組織各單位專職安全員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按檢查表內容進行)
7、每季度末結合安全文明施工流動紅旗競賽,由安委會辦公室主任組織各施工單位領導、安監科長和專職安全員參加的工地聯合大檢查。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檢查評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檢查評分表”逐項檢查打分,并結合月、日安全檢查考核將結果匯總,評出主戰單位和一般參戰單位優勝各一名。
3、日常安全檢查
1、日常施工過程中,各施工單位項目部、部門和班組三級安全員應按照每天劃分的安全監督區域進行不間斷動態安全監督,落實安全監督區域責任制。各施工人員要采用互相之間的安全監督措施,確保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2、監理安全專工堅持對施工現場日巡查和不定期開展“三檢查”(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檢查違章作業、檢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設施),查“三違”,查“三寶”,查“四口”的`檢查活動。對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項目、重要部位、危險作業區、多層交叉作業區,監理安全專工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防范,連續作業要跟蹤監督檢查。
3、工程部安全專工不定時深入現場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監理公司。要求監理公司對個別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員不到位,整改不及時,要簽發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時,要給予停工或處罰。
4、 專項檢查
1、安全設施檢查。施工單位進行日常的檢查,監理公司和工程部安全專工不定期進行檢查。
2、大型施工機械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
3、小型電力工具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進行日常檢查。
4、施工用電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公司進行日常檢查。
5、環境衛生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大檢查。
6、防火防爆檢查。每年11月份進行聯合大檢查。
7、防汛、防臺風、防雷檢查。每年4月份進行聯合大檢查。
8、防暑降溫檢查。每年6月份進行一次大檢查。
4、 安全檢查要求
1、安全檢查內容主要圍繞本工程執行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和安全工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措施、方案進行,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2、實行工序作業安全檢查標準化,加強日常性安全檢查。班(組)必須嚴格做好作業環境、工器具和安全設施的自檢、互檢和交接班的檢查。
3、各施工班組必須做好上崗檢查:查上崗人員的精神狀態;查上崗人員的勞動保護情況;每個崗位周圍作業環境是否安全無患;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等,并做好記錄。
4、各施工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業標準外,還應執行本工程有關各項規定并做好各項記錄。
5、每次安全檢查均應作好記錄,并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做到資料齊全。
6、對各級安全檢查中(包括業主、監理、政府安全監督部門所組織的安全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或監理公司安全專工、各項目部安監負責人填發“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落實責任部門,并按“三定”原則限期整改封閉。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公司和監理公司備案。對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現場全局的問題,應同時抄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7、“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存在事故隱患單位的領導或安監部負責人簽字接收和組織整改。如拒絕簽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資格,所查出的問題一旦發生意外,由該單位領導承擔一切責任。
8、各施工單位應建立事故隱患的登記、整改、檢查、銷案制度及管理臺帳。
9、安全檢查標準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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