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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5-06-18 07:01:54 制度 我要投稿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

              1目的

              為了強化“誰管理,誰負責”的全員安全管理制度,激發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獎懲工作。

              3引用文件(無)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違章罰款及事故懲處細則的制訂,并監督實施。

              公司計劃財務中心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專款專用。

              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安全獎懲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

              6具體內容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

              a)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施工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b)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c)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e)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對于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發生重大事故的項目部和專業公司,公司應給予其領導班子一定的獎勵。

              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單位認真開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監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且未發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應給予一定獎勵。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公司及項目部應從工資總額中預留百分之一至二作為安全專用獎金(此獎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獎金),由公司計劃財務中心建帳,公司安全監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公司應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公司應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辦法,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決權。凡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對發生人身、機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相,一經查證落實,將給予單位(部門)領導和專職安全員以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并對事故加倍給予經濟處罰。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2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及一線工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各項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須齊全、到位。安全技術資料必須齊全,無安全措施不準施工,未經驗收的安全設施一律不準使用。

              4、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對特殊工種按規定進行體檢、培訓、考核,簽發作業合格證;未經培訓的作業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5、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場后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新進場工人、調換工種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考試,不準進場作業。

              6、發生工傷事故及時上報,嚴肅處理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7、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必須有材質證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網、安全帶必須檢驗后方可使用。8、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全部安裝漏電保護器。

              9、施工用電符合安全操作規程。

              10、任何機械設備不準帶病作業。

              11、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礎上,每半年組織全體職工安全知識考試一次。

              13、堅持各級領導、生產技術負責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須有安全值班員。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3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文件管理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文件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文件管理目標及內容:

              1、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并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要對文件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并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保存時,要保持文件的完整性。

              6、需上報的文件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上報,文件上必須詳細寫明文件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并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存檔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9、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范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文件帶回家里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不得翻印和復印,不能轉借他人。

              11、對于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文件應填寫《文件銷毀清單》,經安全科長批準后,可以銷毀。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4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5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6

              1、總則

              為了規范調度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調度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運行提供調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調度運行

              2.1調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運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運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調度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運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運行。

              2.1.2值班調度員進行調度操作時(包括調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復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運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運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調度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并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調度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調度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調度員值班應按經批準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調度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后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系統及各變電站的運行方式,運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設備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事故、異常運行、設備缺陷情況;

              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交接班記錄;

              調度運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調度聯系匯報

              2.3.1值班調度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調度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調度員的運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范圍內設備異常故障時及時匯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設備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匯報省調。

              2.3.2值班調度員在其管轄范圍內的調度聯系對象為:各縣(配)調值班調度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系人,電力用戶指定的電氣聯系人,聯系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準或調度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調度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調度業務聯系和發布調度指令。

              2.3.4各級值班調度員及運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系、發布和接受調度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調度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復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運行人員發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調度員的業務權限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調度員的同意后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運行單位之間的調度電話是電網統一調度的重要手段,非調度業務不得占用,調度業務聯系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調度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匯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也應事先匯報所領導、調度班長。

              2.3.7發生重大設備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設備跳閘時應及時匯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調度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調度班長,設備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設備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用戶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調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調度操作均應使用調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調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復審、副值預發;新設備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復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審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復審。

              2.4.3調度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調度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調度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注明原因,并及時通知。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7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8

              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公司每年年初要制定全年的安全文明管理目標、計劃、措施、并以文件形式發送到各科室及每個項目部。

              2、公司對項目部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文明責任目標考核。

              3、公司在制定安全文明管理目標時要把實現管理目標分解到各個項目部,做到責任明確。

              4、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必須按公司安全文明管理目標要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安全文明管理目標,并分解到每個班組,并張貼在活動室明顯地方。

              5、制定安全文明管理獎懲措施,把實現安全文明管理目標作為年終評比一項硬指標,并按獎罰措施到時兌現。

              6、各分公司、工程處、項目部的負責人和專職人員由公司安全處對其考核,項目部的其他人員由項目經理或委托其專職安全對其考核。

              二、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確保企業對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及時到位,依據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運用制度》規定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規定:

              1、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2、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按工程造價2%比例提取。企業安全費用由企業自行提取,專戶存儲,專項用于安全生產。使用的范圍是:

              ①、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

              ②、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③、安全設備、設施投入和維修保養;

              ④、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評估、整改治理、監控等;

              ⑤、事故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投入及維修保養和事故應急救援等。

              3、公司對施工經營項目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由施工經營項目的決策機構或主要負責人確保資金的及時到位,正確使用,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4、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幻燈及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5、安全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管理勞動保護用品,物品采購時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時要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報廢或降載處理。對違反采購原則的行為,除按獎罰條例外,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由行為人和批準承擔責任。

              6、加強對施工現場上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機械設備、施工用具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或技術指標、安全性能不能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設備等應立即停止使用。

              7、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分管經理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負責人批準。項目部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賬戶在工程結束時結余,余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

              8、對安全生產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分管經理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

              9、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于適當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以上規定望公司所屬各項目部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公司安全處聯系。

              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項目工程施工前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由工程的技術負責人編制。屬重大危險源和專業性較強的安全技術交底編制應有公司安全部門和技術部門參加。

              2、安全技術交底的一般程序:技術負責人—施工員—班組長—施工人員。總承包方應向分承包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包括:

              ①各工種的安全技術交底;

              ②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③大型特殊工程單項安全技術交底;

              ④設備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⑤使用新工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

              4、安全技術交底應做到:

              ①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縱向延伸到班組全體人員;

              ②交底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強;

              ③交底的內容應針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給作業人員帶來的潛在危險因素和存在的問題;

              ④應將工程概況、施工辦法、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措施等向施工員班組長交底;

              ⑤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⑥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所有安全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交底雙方各持一份書面交底。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定期安全檢查

              ①、 公司每月所屬項目工程進行一次檢查,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安全檢查評分認真評分;

              ②、 項目部每半月對本項目工程進行一次檢查。

              2、日常安全檢查

              ①、 公司安全處對所屬項目工程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②、 項目安全員每天要對所屬項目進行巡回檢查;

              ③、 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要檢查安全;

              ④、班組要對班前班后進行崗位檢查。

              3、專項檢查

              公司對施工現場的下列分項要進行專項檢查;

              ①、 大型設備

              ②、 腳手架

              ③、 施工用電

              ④、 壓力容器

              ⑤、 防塵、防毒、防火

              ⑥、 深基坑及支護

              ⑦、 30米以上的高出作業

              對塔吊、人貨電梯、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大型設備和壓力容器、深基坑、30米以上的高出作業等公司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檢查。

              四、 季節性檢查

              針對氣候特點,可能給施工帶來的安全危害,公司要進行季節性檢查:

              ①、 冬季天冷地凍要檢查防凍、防滑的措施落實

              ②、 暑季屬高溫季節,要檢查防暑降溫的措施落實

              ③、 雨季要檢查防汛措施落實

              ④、 風季要檢查臨時設施和大型設備的防風措施

              5、節假日檢查

              節假日前后為防止職工思想麻痹幾率松懈,公司要進行安全防范措施落實的檢查。

              6、安全隱患整改、處置和復查

              ①、公司和項目部在進行安全檢查時,每次檢查都要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相關責任人簽字存檔;

              ②、對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單要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公司和項目部要對通知單所規定期限內進行復查;

              ③、對公司項目部的檢查如在期限范圍內位整改完畢將按公司相關制度要求對項目部進行處罰,必要時采取停工整頓。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建筑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1、建筑業企業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2、培訓對象、時間和內容

              ①、建筑企業和職工必須每年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企業法人、分管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②、項目經理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③、企業專職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④、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⑤、企業特殊工種在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⑥、企業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⑦、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企業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①、公司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②、項目安全培訓教育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時間是不得少于15學時;

              ③、班組安全教育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安全培訓教育的管理

              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企業必須建立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9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部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并給予適當的獎勵。

              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①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和廠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加強安全管理。

              ②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加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和塵毒危險,并及時報告和整改,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④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安全生產工作或成績顯著的。

              3、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①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紀律,保證安全生產。

              ②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知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③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違章作業。

              4、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5、發生重大事故或傷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最高30%處罰(最高不超過30%)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6、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滿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或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最高30%的處罰,對事故責任者視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7、各級部門領導、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在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①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違章作業的。

              ④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⑥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⑦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自離崗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⑧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⑨不服從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⑩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對以上行為造成事故者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罰。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了保證本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的持續有效性,杜絕廠區火災隱患的存在,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發生火災事故,增強員工防火意識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各部門及人員按照各自的安全職責分工負責,并與安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未到達前,能起到控制火勢漫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班組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是: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條例,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定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經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部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七條、給生產班組、倉庫各要害部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對從事電工、電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核,取得合檢證方可操作,提出動火申請后方可進行。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進行審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一般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發給《臨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別是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投入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項

              第二十二條、防火安全事項如下:

              1、安全主任負責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檢工作,發現圈占、損毀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2、安全主任在廠區日常安全巡檢過程中,負責對消防通道、消防標示、消防應急燈的例行檢查工作,發現堵塞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的情況,現場立即責令改正;將缺失、損毀、失效的消防標示、應急燈統計造冊,及時匯總上報處理;

              3、消火栓、滅火器、專用工具等消防設施,按區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檢查,不得隨意作為它用或圈占,確保時刻保持良好狀態;

              4、消防重點部位應根據生產規模、火災危險特點、所使用危險化學品性質,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設有專業技術人員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設有值班記錄,保證消防系統時刻處在良好狀態;

              6、配有消防專用配電柜或獨立回路,確保消防電源的可靠性;設有備用發電機,確保停電時的安全設施用電;

              7、對工藝裝置、系統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部位,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以及聲、光報警、聯鎖等安全裝置;

              8、對存在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的地點,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并與生產設備實現安全連鎖;

              9、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區,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和防爆電氣裝置;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衣服和帶鐵釘的鞋進入上述區域;

              10、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未經批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和倉庫區;經批準進入上述區域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11、不準在辦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嚴禁任何人員在廠區、倉庫區吸煙和攜帶火種;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品;

              12、廢棄的沾油纖維物品,如:手套,棉紗等,以及可燃物品,應放入有蓋的鐵制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廢料、廢渣,如廢汽油、煤油、機油、催化劑等不準隨意亂倒,必須回收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地方。嚴禁使用汽油等揮發溶劑擦洗設備、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設施檔案和防火檢查記錄檔案,火災隱患整改紀錄檔案。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三條、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四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制度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經呈董事會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制度有抵觸的,按本制度行。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1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并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并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2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3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7、外協服務工作人員,須由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相應的安全教育;臨時參觀、學習和指導的'人員,須經接待部門進行相關安全教育;船東、船檢人員,由總經辦負責組織,由安環部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8、生產班組在每日班前會、每周安全學習時應對全體組員進行作業前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危險預知指出活動,由班組長在布置當天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交底,并明確分工及安全負責人,檢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具)佩戴是否正確完好。班前會或班組安全活動應有相應的臺帳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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