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27 07:21:59 制度 我要投稿

            (通用)車輛管理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通用)車輛管理制度15篇

            車輛管理制度1

              本制度旨在規范運輸公司的車輛管理,確保運營效率和安全,具體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車輛購置與維護

              2. 駕駛員管理

              3. 行車安全規定

              4. 車輛調度與監控

              5. 燃油管理和費用控制

              6. 應急處理與事故報告

              內容概述:

              1. 車輛購置與維護:明確車輛采購標準,制定定期保養和維修計劃,確保車輛性能良好。

              2. 駕駛員管理:駕駛員的選拔、培訓、考核及行為規范,強調安全駕駛和專業素養。

              3. 行車安全規定:設定行車速度限制,規定安全駕駛行為,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4. 車輛調度與監控:建立調度系統,實時跟蹤車輛位置,優化路線規劃。

              5. 燃油管理和費用控制:實施燃油消耗記錄,控制成本,提高運營效率。

              6. 應急處理與事故報告:制定應急預案,明確事故處理流程,確保快速響應。

            車輛管理制度2

              1、客運車輛應符合《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法》(GB18565)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97)等有關規定等有關規定,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證照齊全有效。

              2、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客運車輛實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3、公司車輛維護按本單位的《車輛各級維護制度》執行并組織實施。日常維護應在每日發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進行,由駕駛員負責實施。

              4、客運車輛按照《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20xx)要求進行一級、二級維護,特殊車輛應參考車輛生產廠家提供的里程數據進行,由公司修理廠負責實施。

              5、客運車輛的各級維護必須按規定的維護項目進行維護,不得拖期和漏項。

              6、公司修理廠作為本單位車輛回場停放和日常維修的工作場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廠的車輛應返回單位規定的`其他場所統一停放。

              7、公司報廢車輛不能轉讓或移作他用。嚴禁非法改裝、拼裝車輛。

              8、客運班車應嚴格按照核定的線路、站點運行,不得私自變更。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車輛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車輛運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學習和熟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技術規范,在實際運營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交通部標準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和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執行。駕乘人員必須每天對自駕車輛進行安全運輸及車輛標志進行檢查,并隨時接受公司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和道路交通主管部門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整修、消除。

              第三條:公司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月一至三次,遇有特殊情況和發生重大、特大行車事故隨時通知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總結經驗教訓,整改事故隱患,提出防范措施,確保運輸安全。提高駕乘人員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意識。

              第四條:公司強化所有車輛風險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國家規定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公司所有運營車輛必須按要求投保,任何車輛不得漏保、脫保、公司還設立車輛責任賠償保證金和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制度,凡不按公司規章制度參加投保和不交納保證金和提供事故賠償擔保人(單位)的車輛,公司不予其簽定勞動合同,不準其掛靠本公司進行運營。(注:第三者責任保險不得少于20萬元,貨物運輸保險不得少于15萬元)。

              第五條:車輛承運危險貨物應根據托運單位提供有關資料認真予以查對核實,并提前15天向公司報送運輸計劃,包括貨物品名、數量、運輸路線、運輸日期等必須詳細填報,以備公司和運輸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和調整工作。

              第六條:公司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嚴禁搭乘無關人員。運行中駕乘人員嚴禁吸煙,停車時不準靠進明火和高溫場所,并經常檢查消防設備的準備情況,發現過期、失效或損壞,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七條:凡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必須懸掛規定的標志牌和標志燈,凡末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檢查合格的.車輛和常壓容器,不得裝運危險貨。

              第八條:維修、改裝或動用明火維修易燃、易爆危險貨運輸時罐(槽)車時,必須到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批準,有一定資質的修理單位進行維修,改裝作業。

              第九條: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全力消除危害。

              第十條:本公司車輛及駕乘人員凡違反上述統一規定者,自負一切經濟、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xx年xx月xx日起開始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4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5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憑證出入,外部車輛出去小區時,司機應配合門崗進行核實登記試行臨時收費管理,由值班員履行登記手續。

              三.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服從管理人員指揮,停放時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四.非業主車輛在停放小區過夜時,若臨時滯留必須停放按照公司臨時或過夜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五.嚴禁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和臨時車輛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機動車輛必須放在指定的停車場)

              六.非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隨意停放。

              七.凡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后果自負。

              八.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須減速行駛,禁止鳴喇叭,注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安全。機動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十.進入車輛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

              十一.不準碾壓綠化土地,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十二.出租車不得行駛入小區,遇有承載老、弱、病、殘、孕及攜帶兒童或攜帶過重物品及特殊情況(遇大雨或冰雹大雪時)的。視情況可等級放行,但必須及時駛離開,不得在小區內等候載客。

              十三.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須由住戶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物資放行手續,方可放行。

              十四.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供電、供水、供氣、有線、等公司)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小區車輛管理制度6

              車輛行駛、停放、收費管理制度(樣本)為維護業主合法權益,保持小區正常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小區的管理規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行駛規定

              1.噸(含)以上貨車(搬家等特殊情況除外)、座(含)以上客車以及載有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小區; 2.車輛在小區內行使時速不得超過公里;

              3.禁止鳴笛、練車等影響或危害業主生活秩序的行為;

              二、停放規定

              小區臨時停車位采取(方式)停放;

              2.外來車輛(可以或不得)進入小區;

              3.擁有車庫或車位的車輛(可以或不得)占用臨時停車位;

              4.凡進入小區的車輛要停放到車庫、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草坪上。

              5.防盜報警器應盡量使用靜音,以免影響他人生活和休息;三、收費規定

              1.臨時停車卡收費標準:;

              2.停車收費標準:;

              3.允許外來車輛進入的,外來車輛收費標準:;

              4.執行公務或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災搶險車、救護車、市政工程搶修車等特殊車輛免費。

            車輛管理制度6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行xxx車輛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利用現有車輛資源,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可調配公用車輛

              第2章 組織管理

              第3條 行xxx部負責辦理新車購進后交費、領牌、辦證、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4條 公用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由行xxx部保管,并負責所有規定費用的繳納。車輛資料應分類保管,保證資料齊全。

              第5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司機對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及年審。

              第6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處理交通事故及車險索賠。

              第7條 行xxx部負責組織司機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評工作。

              第8條 公司所有可調配車輛均由行xxx經理統一調度,主管不在位時由公司管理層代理管理。

              第3章 用車原則

              第9條 總經理及常務副總專用車,未經總經理或常務副總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10條 生產用車優先。當生產用車與公務用車相沖突時,生產優先。

              第11條 合并使用。同部門不同線路用車時,應服從行xxx經理調派,合并使用。

              第12條 客貨分開。轎車不得裝載過重貨物。

              第13條 嚴禁私人用車。

              第4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14條 用車部門人員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審核后交行xxx部。

              第15條 行xxx部負責安排調度,由行xxx經理根據需要和車輛調度情況做出用車安排。

              第16條 行xxx經理審批后,車輛駕駛員憑派用單出車,要嚴格按照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第17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應填寫行車日志(里程、費用等),帶車人應將簽字確認后的派車單交行xxx部。

              第5章 駕駛員須知

              第18條 駕駛員應保持服裝、儀容整潔,講衛生、懂禮節,以維護公司形象。

              第19條 出車前例行檢查。

              1、檢查證照是否齊全。

              2、車況,如車燈、水箱、剎車、輪胎、油等是否正常。

              3、核對公里數。

              4、每日收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用油情況,如果油量不足一格或者油量不足,必須在回程路上加滿油。

              第20條 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

              第21條 駕駛員對所駕車輛負保管的職責,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的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害或丟失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第22條 駕駛員應做到文明、禮貌、安全、周到,時間觀念要強。

              第23條 每天上午出車前必須清洗車輛。

              第24條 駕駛員必須隨時掌握車況,做到及時申請維修及更換零配件。

              第25條 各種車輛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第26條 駕駛員實行夜間輪流值班制度。

              第27條 車輛加油應憑加油卡到中石化加油站加油。

              第28條 不得私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否則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逐漸達到車輛管理到人,責任一對一。

              第29條 如實填寫行車日志,每月30日前將行車日志上交行xxx部,作為車輛油料和出車補助的考核依據。

              第6章 用車須知

              第30條 各部門因公外地用車,應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緊急事件或特殊情況可臨時提出申請,以便統籌安排;

              第31條 車輛出勤,應將《派車單》一聯由司機保管,另一聯在車輛回公司后由用車人及時注明返回時間送達行xxx經理處。

              第32條 用車人員必須講究禮貌,按級別先后上下乘坐。

              第33條 依車輛的限載為準,乘員、載物均不得超載。

              第34條 保持車內清潔。

              第35條 車內禁止吸煙。

              第36條 物料應放在行李廂或車廂內,不得在座椅上任意擺放物品。

              第37條 精密儀表、電器等確需放在座椅上,應事先加墊。

              第38條 開車前應向駕駛員講述路線、停車點及預定停留時間等。任意改變行車路線的和不合理的要求,駕駛員有權拒絕。

              第39條 行駛途中不得同駕駛員進行交談,以免發生意外。

              第40條 行駛途中如發生機件損壞或交通事故,乘車人員應協助處理,并向行xxx部報告。

              第41條 小車用油實行百公里油料考核,節獎超罰,考核指標見附件。

              第42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原則上一律不借,確需要借的,由主管副總批準,上報公司領導酌情給予安排。

              第7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43條 國產新車按使用說明書,在規定的里程內到指定的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進口車或無規定維修點的國產新車,由行xxx部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

              第44條 車輛維修應在行xxx部指定的維修點進行。

              第45條 車輛維修前應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注明修理范圍、更換機件項目及大致預算等,由行xxx經理核準后送指定維修點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

              第46條 修理后應先試車,合格后方可簽單。維修費由行xxx部按月結算,經行xxx經理簽字后報銷。

              第47條 凡更換的零配件,應將原件帶回工廠交行xxx部驗證后作報廢處理。車輛在長途途中損壞,應盡可能就近修理并上報行xxx部。

              第8章 交通違規

              第48條 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第49條 因違規被扣駕照或交納罰款外出的,按事假處理。

              第50條 交通事故的'處理。

              1、事故發生后,應先保護現場并急救傷員,及時撥打122報案,立即與行xxx部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于車險索賠。

              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分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駕駛員負擔視責任性質而定。

              第9章 賠償責任

              第51條 車輛被盜賠償。發生車輛被盜的,除向保險公司索賠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依據下列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因駕駛員個人原因,不能提供車輛證件,導致交警部門及保險公司拒絕受理,其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2、駕駛員擅自將車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賠償車輛全部實際損失。

              3、經批準的私事用車,賠償車輛實際損失的80%。

              第52條 車輛損壞賠償。各種情況發生車輛損壞,除向保險公司索要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當事人分別承擔賠償責任。

              1、班后不按規定地點停放車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2、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3、車輛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車場地或在工廠內停車場地,發生相互碰撞損壞,由當事人或肇事者賠償10%。

              第53條 事故賠償

              發生各類事故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除向保險公司索償部分賠償外,其余部分由當事人根據不同原因和責任承擔。

              1、因公發生交通責任事故,我方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的,分別承擔10%、20%、30%、40%的賠償款。

              2、經批準的私事用車,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3、駕駛員擅自將車輛借給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車,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車輛管理制度7

              一、為有效加強公司車輛管理

              進一步完善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參考其他單位的慣例。

              二、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和業務部專門配備的車輛。

              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的公務活動和部門的緊急情況。一般來說,該部門的工作人員外出時不派車輛。商務部專門配備的車輛主要用于本科部的商務工作。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部門專門調配的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1、一般情況下,公司所有車輛不得用于私事或出借。特殊情況下,私家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橋費、司機補貼等費用由車輛使用者承擔。

              2、辦公室直接管理的車輛由辦公室安排。如因特殊情況確需使用車輛,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調度單》,報總經理批準。司機憑派工單開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部門費用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辦公室應根據相關政策調查和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的通信必須在24小時內保持暢通。除指定車輛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確保值班,自覺服從調度,隨時待命。非工作時間內,車輛必須停放在倉庫或辦公室的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得駕駛。禁止駕車前往娛樂場所。

              5、如果司機請假超過半天,他必須把車鑰匙還給辦公室。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未經許可,禁止將車輛移交給他人。

              2、駕駛員應加強對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車輛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定期保養,嚴禁帶故障離開車輛。

              4、駕駛時,駕駛員必須攜帶所有相關駕照。

              5、車庫和車輛應按要求配備有效的消防設備。

              6、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通過電話向辦公室報告,并在返回本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正常情況下,司機必須制定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進行維修。辦公室和財務部負責結算維護費。車輛大修由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辦理維修審批手續。

              2、如果在出差途中發現車輛故障,需要臨時維修,需征得車輛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現場維修。司機應使用舊零件和有效票據注銷費用。未按要求擅自修理的,費用自理。

              五、燃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期公告”制度,駕駛員憑加油卡加油。辦公室直接管理車輛的加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駕駛和特殊情況外,不允許自己購買機油。外出時購買的燃油必須由車輛負責人簽字并經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駕駛記錄,如實記錄駕駛日期、時間、目的地、原因、乘客、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及相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措施

              (一)對執行該制度并取得顯著成績的模范駕駛員進行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安全駕駛、無事故的,按每月5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年終獎勵由總經理和財務部按照本規定進行綜合評價確認后實施。

              (二)違反紀律和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應書面檢查并扣除當月駕駛員獎金。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公司解散。

              2、如因違章駕駛造成事故,駕駛員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予以辭退。

              3、如果駕駛員未經許可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車輛駕駛員應承擔所有責任并被解雇。

              4、工作時間以外未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地點,如發現一次,將扣除20元的崗位補貼,造成損壞。所有損失均由司機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5、未攜帶所有相關證件,違反交通規則的,由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如果車輛證書、牌照和駕駛證丟失,駕駛員應承擔更換牌照和駕駛證的所有費用。

              6、如發生酒后駕駛事故,駕駛員應承擔一切責任,并予以辭退。

              7、如果駕駛員非法流出燃油,應賠償燃油價值的三倍,并予以解雇,并向公司發出批評通知。

              8、如果司機無故不離開,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應由司機全額承擔。

            車輛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合理調度和有效使用車輛,節約交通費用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車輛。

              3、主要職責

              3.1 pmc部全面負責公司車輛調度、協調和管理工作。

              3.2 車輛使用部門按照車輛使用和管理辦法規定填寫派車單。

              3.3 pmc部司機負責車輛平安到達目的地與返回,所管轄車輛的日常保養和清潔工作。

              4、車輛的使用管理

              4.1 車輛使用范圍

              4.1.1 公司員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談業務、開會/學習、維修設備、采購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4.1.3 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例如:員工受傷急需治療、外單位借調用車等。

              4.2 車輛使用程序

              4.2.1 公司車輛一律為公務使用。但在不影響公務的情況下,經總經理批準,亦可酌情滿足管理人員因私用車的要求。

              4.2.2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車的部門(人),須提前填寫《派車單》(半天或以上的長途用車須提前一天申請),經所屬部門經理/主管批準后交由pmc部車輛管理員(池江)統一派車。

              4.2.3 若出現多個部門同時申請使用公車時,則以“先急后緩、先貨后人”的原則派車,各部門和司機應顧全大局,服從pmc部的派車調度。

              4.2.4對近似方向和時間的派車要求應盡量拼車外出;長途出差(距離容桂地區周邊100公里以外的城鎮)人員應盡量乘坐大巴車,以減少公司派車的次數和成本。

              4.2.5 司機按照《派車單》上報批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用車完畢后,須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5、車輛管理

              5.1.1 公司車輛實行分工責任制,對自己所管轄車輛全面負責,司機只有權負責自己所管轄車輛的費用報銷。

              5.1.2 公司車輛分工負責如下:

              車輛名稱

              車牌號

              負責司機

              小車

              07271

              林生

              面包車

              04873

              李生

              貨車

              02038

              張生

              5.1.3 公司車輛均須建立車輛檔案,由生產部總經理生產助理負責統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許的特殊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司機駕駛公司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更換或替代司機的,應先征得pmc部車輛管理員的批準,若司機擅自將車輛交于他人使用,無論造成事故與否,皆給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機自負其責。

              5.1.5 公司車輛按車輛分工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司機必須定期(每日下班前)檢查各自的車輛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檢修,否則,追究司機的責任。

              5.1.6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若因司機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或損壞,司機須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5.1.7 司機每次出車后,須如實填寫用車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報銷流程執行,司機需實事求是報銷費用,杜絕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經濟責任并開除處理。

              5.1.8 保安員須實時登記公司車輛的進出廠時間。

              6、車輛保養、維護

              6.1.1公司車輛的保養、年檢、廠內維修等工作,原則上由司機負責,具體車輛之責任司機由車輛管理員指定安排。

              6.1.2 司機應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車輛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會隨時進行檢查,發現有礙車容的現象,經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對責任司機給予10元/次罰款。

              6.1.3 當車輛出現故障時,責任司機應及時跟進維修;車輛維修之前,司機應將車輛損壞情況詳實報告車輛管理員;維修費用在500元以上時,應先征得副總同意方可進行維修,并將更換下之零配件帶至公司核備。

              7、司機管理

              7.1.1司機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謹慎駕駛,以保證行車安全;司機在行車前要檢查隨車證件(行駛證、駕駛證、保險證和養路費證)是否齊全,以及檢查車輛性能(車輛剎車、燈光、油、水、電瓶、輪胎氣壓等)是否良好,發現故障及時匯報和排除,避免病車上路。

              7.1.2 司機在運送貨物時,應仔細核對貨物與單據是否相符,嚴格按照送貨、接貨時的交接手續辦事,保證貨物的`安全運送。

              7.1.3 司機在接送人員時,應熱情主動,盡量滿足用車人員的公務用車要求;嚴禁中途甩人。

              7.1.4司機因公務駕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款時,屬個人過失的,其罰款由當值司機自行承擔20%;屬車輛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罰款由公司承擔。司機如被扣證不能駕車時,在扣證期間應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處理

              8.1.1 司機在公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時,要立即報警、報險,并保護現場,同時將事故情況向公司領導匯報。由車輛管理員負責派人前往現場了解事故經過,處理善后工作,并辦理保險理賠手續。

              8.1.2 司機因公務出車發生交通事故所產生的費用,經財務部審核后,按以下規定處理:

              ① 司機負次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剩余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5%,個人承擔5%;

              ② 司機負一半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90%,個人承擔10%

              ③ 司機負主要責任的,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由公司承擔80%,個人承擔20%。

              8.1.3 凡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概與公司無關,保險公司理賠后,其它部分的費用(包括須賠償給他人和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司機全額承擔。

              8.1.4 因工作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公司將視情況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8.1.5 公車私用發生車輛丟失、受損的,由當事人負責經濟賠償,并給予行政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同時追究車輛管理員的領導責任。

              9、本管理辦法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10、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項目申請,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部門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要登記造冊, 妥善保管。

              第13條 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 接到車輛需維修信息后,根據車輛狀況、維修項目,統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維修規范和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 對于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范,先上報后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維修。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 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3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時,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 本規定由機場運行保障部 機務特車室制定并解釋。

            車輛管理制度10

              一、站部人員用車需提前向站長報告,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基本辦公用車范圍:

              1、各部門人員工作需要。

              2、財務人員去銀行兌提取現金等。

              3、參加各種會議。

              4、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5、其他情況。

              九、嚴格按照高管局、管理處的用車制度用車。

            車輛管理制度11

              1總監辦配備的車輛是為總監辦的監理工作和生活服務的,由總監或其指定人員統一管理。

              2駕駛人員(含專職駕駛員和指定的.監理人員,下同)必須樹立為工程服務、為大家服務的思想,隨時處在待命狀態,保證隨叫隨到,完成總監或各部門負責人安排的駕駛任務。

              3駕駛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總監辦的規章制度,認真鉆研和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做到安全守法行車,駕駛人員不得酒后駕車,不得違章、危險駕駛,否則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事故、車輛損壞等一切費用按公司和總監辦管理制度由駕駛人員分攤或全額承擔,非特殊原因發生的交通違章罰款票據一律不予報銷。

              4乘車人員不得冒險指揮駕駛人員高速行駛、強行超車,不得以刺激性言語或肢體動作影響駕駛人員的安全行車,否則對因此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事故、車輛損壞等一切費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車輛和駕駛人員須相互對應,要專人專車,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交換開車。駕駛人員不得擅自出車,嚴禁出私車,未經總監同意,駕駛人員不得擅自將總監辦車輛借給其他人員和單位使用。因私自出車或借車期間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事故、車輛損壞或丟失等一切費用由當事人全額承擔,總監辦概不負責。

              6駕駛員必須作好車輛的清潔保養工作,若發生人為故障,駕駛員要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7監理人員需要用車時,應提前申請,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其指定人員統一安排出車,完成任務后應及時返回總監辦。監理人員因私用車,必須報請總監同意,但因此發生的交通違章、安全事故、車輛損壞或丟失等一切費用由使用人全額承擔,總監辦概不負責。

              8車輛維修、保養、加油等按本管理制度之“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車輛管理制度12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小區內的車輛管理,保障業主的停車權益,維護小區交通秩序,確保小區的安全和整潔。該制度涵蓋了車輛出入管理、停車位分配、車輛停放規定、收費管理、應急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車輛出入管理:設定明確的.車輛進出時間,對非小區業主車輛進行登記管理。

              2. 停車位分配:根據業主需求和車輛數量,合理分配固定和臨時停車位。

              3. 車輛停放規定:規定車輛應停放在指定區域,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和綠化帶。

              4. 收費管理:制定合理的停車費用標準,明確收費方式和繳費期限。

              5. 應急處理:設定應急預案,應對車輛故障、交通事故等突發情況。

              6. 違規處理:對于違反規定的車輛,采取警告、罰款等措施。

              7. 服務與投訴:設立服務窗口,及時處理車主的咨詢和投訴。

            車輛管理制度13

              為使公司公務車輛管理統一,盡可能的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同時對所有公務車輛進行有效及合理的保養和維修管控,以確保公務車輛運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人力行政中心負責公司車隊人員及車輛的工作檢查、監督等

              2.車隊隊長負責公務車車輛及駕駛員的統一調度及安排

              3.各業務部門負責按照車輛管理制度申請流程,申請使用車輛

              ③可以安排的用車需求,車隊隊長會及時進行審批并同步做好用車的安排計劃(正常情況下,車隊隊長每日下班前會在車輛預約群組通報次日用車安排情況),不能安排的用車需求,車隊隊長會及時進行駁回并告知無法安排的原因。

              1.2非特殊緊急用車需求,申請人需提前1—3天在系統發起用車申請流程,并及時跟催完審批流程,便于車隊收到用車需求后,更好的做好車輛及駕駛員的安排。

              1.3緊急情況下用車需求時,需向車隊隊長申請說明原因,車隊隊長無法安排的用車需求,申請人可以向行政部進行報備申請,經行政部及車隊隊長綜合評估后,進行協調安排。

              2.1由車隊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駕駛員按照崗位職責及公務車輛工作行為規范進行車輛駕駛操作,車輛啟動前對車輛進行各項安全檢查,無異常后做好相關的登記(行駛登記記錄表)。

              2.2由申請人自行駕駛公務車輛(首次申請駕駛),駕駛員需提前到車隊隊長處評估駕駛技能,通過后在隊長處簽署《駕駛安全協議》,經車隊隊長通知,可以到保安室領取車鑰匙,駕駛員需按照申請的用車時間段,盡早辦理完相關的用車事務,及時歸還車輛,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需嚴格遵守駕駛員工作規范要求7.4.1----7.4.3條款,并熟悉和遵守車輛管理制度相關內容要求。

              2.3申請人駕駛自有車輛(私家車),需提前聯絡車隊隊長(電話/企業微信),詢問了解目前公司車輛用車情況(是否有閑置公司車輛及車隊駕駛員),確認可以自駕私家車辦理公司事務時,需在企業微信端發起用車申請流程,審批通過后,在自駕辦事過程中做好相關的信息登記(拍照公里數及支付憑證等),返回公司后按照財務報銷流程要求,自行對接財務部做好相關的費用報銷工作。

              2.4由申請人聯絡外部車輛辦理公務事務時(外叫車),需提前聯絡車隊隊長評估申請,在車隊無法安排車輛及駕駛員,且申請人也無法采用私家車辦理事務的情況下,由申請人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審批,自行安排外部車輛辦理事務,事務辦理完成后,相關費用由申請人自行對接財務部門安排報銷。

              3.1公司所有公務車輛,需統一停放至公司內部停車區域,非特殊緊急原因,禁止停放在公司以外區域。

              3.2駕駛公務車輛因為特殊原因無法返回公司,車輛需要停靠在外部區域過夜,申請人需及時通知車隊隊長報備(電話/微信)。

              3.3公務車輛在外部區域停放時,需優先選擇將車輛停靠至專用停車場區域,避免停放過程中,因為其他原因造成車輛安全損失等情況。停靠位置附近無專用停車場時,將車輛停放至有停車位標識的區域或者其他車輛停放的安全區域(非禁止停車區域),停車過程中,因為停車不當或者違反交通法規停靠造成的車輛損失,相關責任及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4.1公司所有公務車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制度,每臺車有固定的油卡,綁定車輛信息加油時,需到指定的加油站使用綁定的油卡加油。

              4.2公司所有公務車非特殊原因禁止現金加油,駕駛人員應隨時攜帶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現金加油,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須提前報備報車隊隊長批準。

              4.3車輛加油卡辦理后,車隊隊長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每月進行核對。油卡一經備案,不允許變更,如遇到特殊情況,比如油卡壞了或不能正常加油時,應報車隊隊長及時修理或使用備用油卡加油。

              4.4駕駛員在使用油卡加油時,應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及時做好相關的登記記錄,并統一交于車隊隊長匯總及整理,便于月度行政部門進行費用結算。

              4.5油卡余額不足時(油卡金額低于500元),需及時反饋至車隊長,由車隊隊長對接行政部門及時做好油卡的充值安排。相關的充值憑證及資料由車隊長協助行政部做好收集,便于行政部進行費用報銷。

              4.6油卡充值完成后,行政部及車隊隊長需核對油卡加油明細數據,異常情況時,需做好原因調查。

              5.1.1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外出時,發現車輛存在故障或者問題(車輛可以啟動運行),經駕駛員判斷后,需要進行維修,處理流程如下:

              ②駕駛員將車輛開往就近的車輛維修店(優先選擇月結的車輛維修店)評估。

              ③駕駛員對接維修店評估報價,單次維修報價金額在1000元以下,由駕駛員及隊長共同評估無異常后,安排維修,單次維修報價成本超過1000元以上,由駕駛員進行2—3家維修店詢比價。

              ④駕駛員收集完詢價結果信息同步上報至車隊隊長進行審批。

              ⑤審批通過后,駕駛員對接車輛維修店負責人下單安排維修(注:駕駛員在車輛維修等待過程中,需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信息登記)。

              ⑥車輛維修完畢后,駕駛員對接維修店做好維修狀態驗收及付款,并對接車輛維修店收集好相關的單據及付款憑證資料。

              ⑦駕駛員返回公司后,及時將相關維修憑證及資料上交至車隊隊長處。

              ⑧車隊隊長及時審查相關維修費用資料情況,并同步在企業微信模塊填寫維修申請流程及對接財務部門進行維修費用報銷。

              5.1.2駕駛員駕駛公務車輛外出時,發現車輛存在故障或者問題(車輛無法啟動運行),處理流程如下:

              ②車隊隊長評估聯絡拖車公司將故障車輛托運至就近的車輛維修店(優先選擇月結的車輛維修店)評估

              ③駕駛員協同拖車公司一同前往車輛維修店配合車輛維修的相關對接及手續。

              ④駕駛員對接維修店評估報價,單次維修報價金額在1000元以下,由駕駛員及隊長共同評估無異常后,安排維修,單次維修報價成本超過1000元以上,由駕駛員進行2—3家維修店詢比價。

              ⑤駕駛員收集完詢價結果信息同步上報至車隊隊長進行審批。

              ⑥車輛維修完畢后,駕駛員對接維修店做好維修狀態驗收及付款,并對接車輛維修店收集好相關的維修單據及付款憑證資料。

              ⑦駕駛員返回公司后,及時將相關維修憑證及資料上交至車隊隊長處。

              ⑧車隊隊長及時審查相關維修費用資料情況,并同步在企業微信模塊填寫維修申請流程及對接財務部門進行維修費用報銷。

              5.1.3公務車輛日常小故障或者問題,維修需求不急時,由車隊隊長根據業務部門的.用車需求情況,安排在合理的維修日期進行維修,公務車車輛外出發現故障問題時,但不影響車輛的安全運行及車輛性能模塊時,經車隊隊長評估,可以由駕駛員先辦理完畢公務事宜后,車輛后續由車隊另行安排維修。

              5.1.4公務車輛駕駛過程中導致的故障或者問題,事后經過調查評估,屬于人為操作不當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故障問題情況,由駕駛員承擔相關的維修費用。

              5.1.5車輛維修對接過程中,駕駛員因為其他特殊原因,無法參與車輛的維修對接工作,需要及時向車隊隊長反饋,由車隊隊長另行安排人員對接維修。

              5.1.6車輛發生故障問題時,相關人員需要繼續對應處理公務事務時,駕駛員及時向車隊隊長告知說明,由車隊隊長評估進行相關的人員及車輛調度安排,優先保證緊急的公務事件辦理不受影響。

              5.1.7車輛維修過程中,相關維修費用經過評估審批后,由車隊隊長進行支付,特殊情況下,可以由駕駛員先行支付(報銷后再支付費用給駕駛員),維修完畢后,將憑維修資料及支付憑證提交至車隊長。

              5.1.8車輛發生故障或者問題時,駕駛員應主動向車隊長上報故障的問題和原因,非緊急特殊原因,需全程配合維修對接過程,過程中需配合做好車輛維修登記記錄及維修狀態驗收,并同步做好維修店與車隊隊長之間的溝通信息傳遞工作,維修完成后,做好相關資料簽名及資料的收集等。

              5.1.9車輛維修期間的費用,由駕駛員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后,將相關的維修單據及支付憑證交于車隊隊長進行報銷,費用報銷完畢后,財務部出納再支付維修費用至駕駛員指定賬戶。特殊情況,由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反饋說明,可以由車隊隊長先行支付維修費用。

              5.2.1公務車輛日常保養及維護工作,由車隊管理負責,車隊隊長根據車輛的行駛公里數及相關情況,制定好《年度公務車輛年檢/保養/保險計劃表》,并將計劃表打印粘貼在司機室顯眼位置,由所有駕駛員共同做好關注和提醒工作。

              5.2.2公務車輛的日常保養標準按5000—8000公里/次,其他特殊情況下,需要結合車輛使用的機油特性確定保養的間隔時長。

              5.2.3公務車輛保養時,非特殊原因,每臺車每次保養使用的材料品牌及規格型號需保持一致(例如,機油的品牌,型號/規格等),避免不同品牌規格型號的材料質量不同導致車輛性能出現問題。

              5.2.4公務車輛保養,由車隊隊長安排專人對接負責,評估好業務用車的情況,保養日期盡量選擇避開公司公務用車的高峰時間段。

              5.2.5公務車輛保養時,保養對接人需全程配合做好車輛保養店的對接溝通工作(有特殊原因,無法對接保養安排工作,需要及時反饋至車隊隊長,由車隊隊長另行安排人員對接保養工作),并協同做好保養過程的監督及保養完成后的驗收工作,保養完成后協助做好相關費用的支付及單據資料的收集,返回公司后及時上交相關資料至車隊隊長處(保養費用由車隊隊長對接安排)

              5.2.6公務車輛日常保養盡量優先選擇公司指定的月結維修店進行保養,根據保養項目的總費用情況判定是否需要進行保養詢價。保養對接流程如下:

              ②車隊隊長評估安排保養日期,并安排好保養對接負責人

              ③保養對接人將車輛開往至車輛保養店評估保養項目及費用,將保養報價費用情況上報至車隊隊長評估:單次保養報價金額在1000元以下,由保養對接人及車隊隊長共同評估無異常后,安排保養。單次保養報價成本超過1000元以上,由保養對接人進行2—3家保養店詢比價。

              ④保養對接人收集完詢價結果信息同步上報至車隊隊長進行審批。

              ⑤審批通過后,保養對接人對接車輛保養店負責人下單安排保養(注:駕駛員在車輛保養等待過程中,需及時做好車輛的保養信息登記)。

              ⑥車輛保養完畢后,保養對接人對接保養店做好保養狀態驗收,并對接車輛保養店收集好相關的單據及付款憑證資料。

              ⑦保養對接人返回公司后,及時將相關保養憑證及資料上交至車隊隊長處。

              ⑧車隊隊長及時審查相關保養項目費用資料情況,并同步在企業微信模塊填寫保養申請流程及對接財務部門進行保養費用報銷。

              5.2.7公務車輛的保養費用,由保養對接人先行支付,返回公司后,將相關的保養單據及支付憑證交于車隊隊長進行報銷,費用報銷完畢后,財務部出納再支付保養費用至對接人指定賬戶。特殊情況,由保養對接人向車隊隊長反饋說明,可以由車隊隊長先行支付保養費用。

              5.2.8公務車輛日常的維護清潔工作,由車隊駕駛員共同負責,車隊隊長根據駕駛員人數、車輛的數量、型號、類型等情況進行公務車輛的清潔維護分配工作(采用抽簽及輪換制方式),分配完成后,由車隊隊長發布車輛日常維護管理負責人安排表,并打印粘貼在司機室顯眼位置。

              5.2.9公務車輛日常維護管理負責人,負責對管理的公務車輛,開展定期的清潔清洗工作,定期對車輛開展各項檢查(不限外觀、內飾、輪胎、制動液、玻璃水、水箱等肉眼可以判斷的問題),發現異常時及時上報及記錄。

              5.2.10公務車輛日常維護工作要求,維護負責人每月不少于3次對負責的車輛開展專項的維護清潔工作,維護清潔的時間段由維護負責人自行安排和協調,盡量避開公司用車高峰時間段。

              6.1.1公務車輛相撞或與其他種類車輛相撞,造成損失的情況。

              6.1.2公務車輛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或其他物件,造成損失的情況。

              6.1.3公務車輛行駛時失慎傾倒,造成損失的情況。

              6.1.4公務車輛行駛過程中,遭遇安全故障或者遭遇意外情況等,造成損失的情況。

              6.2.1公務車輛事故發生后,駕駛員意識清醒或者有獨立行動能力時,處理流程:

              ①公務車輛出現意外事故時,視現場的風險情況,應緊急做好車輛應急處置(避免二次災害或者其他安全情況發生),視人員及車輛受損情況,同步緊急聯絡救援電話110、119、120、122等,并在現場等待及協助政府第三方機構人員開展救治處置工作。

              ②駕駛員聯絡保險公司(車輛擋風玻璃上面電話)報案,并在現場等待保險公司人員。

              ③上報公務車輛事故詳細信息至車隊隊長,并協助車隊隊長在現場做好事故的拍照記錄工作。

              ④車隊隊長根據事故情況影響大小,評估是否需要趕往事故現場協助處理,事故情況影響大小說明如下:

              a.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匯報相關情況后,按車隊隊長的溝通指示信息,自行聯絡保險公司及肇事方在現場對接處理。

              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匯報相關情況后,車隊隊長上報相關情況至公司行政管理部門,并立即安排去往事故現場協調配合處理。車隊隊長不方便時,由車隊隊長安排專人到現場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匯報相關情況,車隊隊長及時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后,由行政部門負責人和車隊隊長一同前往事故現場協同配合處理。

              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駕駛員向車隊隊長匯報相關情況,車隊隊長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及公司最高負責人后,由公司最高負責或者公司最高負責人委派的專人協同車隊隊長到現場處理。

              ⑤事故處理過程中,現場的駕駛員需配合政府相關機構人員及保險機構人員如實匯報及配合登記記錄相關的信息,過程中無特殊原因,需全程協同參與配合。

              ⑥事故處理完畢后,駕駛員需配合車隊隊長做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同步配合車隊隊長收集整理相關的事故資料及費用票據,及時做完事故費用的報銷流程。

              6.2.2公務車輛事故發生后,駕駛員無意識或者無獨立行動能力時,經相關人員通知或者告知事故信息后,車隊隊長需立即前往事故現場調查及協助處理,并同步上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

              6.3.1車輛事故處理完畢后,由車隊隊長主導車輛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調查報告需在車輛事故處理完畢后的1周內出具(含事故的原因,本次事故的責任劃分,本次事故的經驗教訓對策等)。

              6.3.2公務車輛事故調查報告責任情況,按類型說明如下:

              ①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及責任,全部由駕駛員承擔。

              ②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主要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在保險公司保險范圍內,由保險公司承擔,超過保險公司報銷范圍的費用或其他需要額外支付的費用,由駕駛員自行承擔。涉及的車輛責任扣分,由駕駛員負責處理。

              ③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同等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保險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擔。涉及的車輛責任扣分,由駕駛員負責處理。

              ④經調查判定(按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事故發生過程中,由駕駛員承擔次要責任/無責任,則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保險公司和公司共同承擔。

              6.3.3責任駕駛員對于政府機構出具的責任認定結果有異議的部分,需要在3個工作日內向責任認定書出具的機構上級部門提出申訴,未申訴或者申訴期限過期,默認責任人同意政府機構出具的認定結果。

              6.3.4公務車輛事故處理過程中,公司及保險機構先行支付的部分或全額費用,事故調查報告出具后,公司視事故責任類型,將會在責任駕駛員工資或者其他支付獎勵的賬戶中進行相關的費用扣除。無法追責責任人費用的情況,經公司高層評估,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6.3.5公務車輛事故責任費用及其他責任追繳,特殊情況,由責任人向公司最高負責人申請特批,經最高負責人同意減免部分或者全額責任及費用的情況,車輛管理部門需做好相關的記錄及確認。

              6.3.6公務車輛事故調查報告出具后,車隊隊長及行政部門需安排對車隊駕駛員開展一輪事故報告分享會,并做好會議記錄。行政部門同步在全公司及主要的用車部門群組通告,通報事故的相關信息。

              6.3.7行政部及車隊隊長根據本次事故報告中吸取的經驗教訓,制定好完善的改善對策計劃,并由車隊隊長負責跟進改善落實進度情況,并及時進行進度及異常結果反饋。

              ①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除熟練掌握駕駛技術外,必須熟悉基本的車輛維護保養知識。

              ②駕駛員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文明開車、安全駕駛。

              ③公務車輛車內不準吸煙,駕駛員若發現有人在車內吸煙,應及時予以制止;對公司以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應禮貌地告知本公司規定,但不可強行制止。

              ④駕駛員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當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除非客人主動搭話。

              ⑤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應隨時注意觀察道路狀況,嚴禁開英雄車、賭氣車和有故障的車輛。

              ⑥駕駛員負責所管轄車輛的維護清潔工作、每天出車歸隊后,應及時對車輛進行必要的維護清潔。

              ⑦駕駛員上班無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室隨時待命,不得隨便亂竄或到其他地方逗留;若有要事離開時,應告知車隊隊長去向和時間,得到允許后方可離開。

              ⑧駕駛員接到出車任務時,應準時出車,集中精力謹慎駕駛,確保安全;做好行程記錄表的登記。

              ⑨駕駛員需服從車隊隊長的工作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有意見可以事后向行政部門反映。

              ⑩駕駛員在執行任務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車隊隊長并說明原因。

              駕駛員需隨時保證手機暢通,對公司部門領導的電話,應立刻接聽。因特殊情況確實不能接聽的,事后一定要向其說明原因。

              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或者借給其他未經審批的人員使用,出現任何問題,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③負責車隊車輛的維修/保養/年檢/保險事務的統籌安排。

              ④負責業務需求部門日常用車申請的派單及車輛及駕駛員調度安排。

              ⑦負責不定期對車隊車輛進行巡視檢查(不限車輛的外觀、內飾、清潔衛生等)。

              ⑩負責行政部及公司最高負責人的緊急用車任務調查及安排。

              7.3.1行政部每月負責對駕駛員進行內部績效考核,其考核目標為:行車的安全性、車輛的保養維護達標率、服務態度、規定的遵守情況等項目,詳見《駕駛員月度工作考核表》。

              7.3.2駕駛員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遵守《駕駛員日常行為規范》要求,對于違規的情況,將會結合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內容進行扣分。

              7.4.1車輛啟動前,駕駛員需對車輛進行各項安全檢查(不限:外觀、內飾、輪胎、制動液、油量、水箱等容易對車輛造成行駛風險的所有肉眼可以判斷的各項問題),將發現的問題及時匯報并記錄在行駛登記記錄表上面,根據問題或者故障的影響程度,上報車隊隊長,并由車隊隊長評估是否需要進行維修或更換出車車輛。同步檢查車輛各項證件及資料是否正常攜帶(不限: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資料、油卡等其他各類車輛資料等)。

              7.4.2車輛運行中,駕駛員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要求的內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駕駛,及時完成運輸任務。

              7.4.3車輛返回后,駕駛員及時將車輛停靠至指定區域,并對車輛進行外觀安全巡檢,檢查是否有碰撞及劃痕,同步對車輛做一下簡單的衛生清潔(清理公務車內部遺留的個人物品及比較明顯的垃圾異物等)。

              7.4.4駕駛員工作用語:“你好、請、謝謝、對不起、打擾了、請問、可以嗎”等標準用語,對領導客戶長者要用“您”稱呼。

              7.4.5駕駛員電話用語:工作期間接聽電話盡量簡明扼要、行駛過程中不許用電話聊天、大聲說話。

              7.4.6駕駛員接到出車任務后,應提前3—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并在5分鐘內主動與用車需求人聯系,問明出車時間、地點,在與用車需求人聯系時應主動報上姓名、車號、聯系方式。(例如:駕駛員接到任務安排,主動打電話給用車需求人:“喂,你好,我是車隊xxx,車號是粵Axxxxx請問你們幾點鐘出發,我在那里等你們,”征求用車需求人意見后并按照用車需求人指定的時間把車輛停放到約定位置等候,如用車需求人時間不確定,駕駛員就主動把手機號碼留給用車需求人方便用車需求人及時聯系)。

              7.4.7駕駛員在接待用車需求人上車時應主動拉開車門,等用車需求人坐穩后輕關車門。

              7.4.8車輛啟動前,駕駛員應主動詢問用車需求人要去的地點是否和派車單相符,異常情況下駕駛員因及時解釋并通知車隊隊長進行情況的調查。

              7.4.9公務車輛座位順序:車輛的右后座為首位、左后座為次之、后座中間位置再次之,前右座為末席。

              7.4.10駕駛員拉關門順序:客人在車輛的左側則用左手拉開車門,右手輕擋車頂小心客人碰到頭部,反之則用右手拉開車門,左手車頂(拉車門的距離應為一臂為準)。

              7.4.11駕駛員開車前系好安全帶并要求客人把安全帶系上,然后征求客人同意后方可開車。

              7.4.12駕駛員開車時要精力要集中、精神要專注、行車要平穩、忌猛加油門和急剎車或帶有情緒開車。

              7.4.13駕駛員行車中精力要專注,不可主動與客人聊天、談笑、打電話。

              7.4.14駕駛員駕駛車輛到達目的地時,駕駛員應主動下車拉開車門,請用車對接人下車并問明情況得到答復后,返回或在此等候。

              7.4.15駕駛員在車輛駕駛過程中,遇到異常問題或者其他安全情況,經過判斷后,無法解決或者存在較大安全風險,需向同乘的對接用車人員告知,并將車輛停靠至安全位置后,及時上報車隊隊長評估。

              7.4.16駕駛員駕駛車輛前,需檢查自身著裝標準,保持儀容儀表干凈整潔,禁止穿拖鞋等其他影響駕駛安全的著裝服飾。

            車輛管理制度14

              1.全部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需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協作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需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全部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需遵守交通規章,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平安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全部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全部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需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全部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需按先后挨次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15

              小區車輛管理制度旨在維護小區內部交通秩序,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優化停車資源配置,防止車輛亂停亂放引發的擁堵和安全隱患,同時促進小區環境的'和諧與整潔。

              內容概述:

              1. 車輛準入制度:明確小區內允許進入的車輛類型和數量,如業主車輛、訪客車輛等。

              2. 停車管理規定:設定停車位分配規則,包括固定車位和臨時車位,以及車輛停放的具體位置和時間限制。

              3. 車輛出入控制:設置門禁系統,實行車輛進出登記,確保小區安全。

              4. 費用收取:制定合理的停車費用標準,用于維護停車場設施及管理成本。

              5. 違規處理:設立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如超時停車、占用他人車位等。

              6. 應急處理機制:針對突發事件如火災、醫療急救等情況的車輛快速通行規定。

            【車輛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車輛管理制度07-25

            車輛管理制度07-26

            車輛的管理制度08-10

            車輛管理所車輛管理制度06-30

            車輛管理制度及流程07-16

            公司的車輛管理制度07-10

            廠區車輛管理制度08-01

            [通用]車輛管理制度03-05

            車輛的管理制度【熱】11-22

            車輛出入管理制度12-17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