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追逐著那漸遠的背影初中作文900字

            時間:2025-10-19 10:34:31 900字 我要投稿

            追逐著那漸遠的背影初中作文900字

              車輛購置稅自20**年由國稅部門負責征收以來,國家稅務總局為加強對車輛購置稅的管理,先后下發了《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車輛購置稅價格信息管理辦法》,特別是對機動車輛實施“以票控稅、信息共享、協同管理”的“一條龍”管理,強化了機動車輛稅收在生產、消費、購置等各環節的信息溝通,使增值稅、車輛購置稅的稅基得到有效保護,車輛經銷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款逐年增長,稅負逐年提高;車輛購置稅呈上升趨勢,機動車輛稅收管理得到加強。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車輛購置稅政策和相關的制度還有不盡完善的地方,征收管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進的環節。當前,隨著私人購置車輛數量的不斷增長,加強車輛購置稅的管理勢在必行。

            追逐著那漸遠的背影初中作文900字

              一、當前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車主納稅意識淡薄,地方政府重視不足

              從最近幾年的汽車市場反饋情況來看,車輛購置稅對整個汽車銷售市場,汽車產業鏈的構建都有深遠影響。稅率的每次調整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購車者的消費意向,部分車主和準車主已把車輛購置稅稅率作為是否買車的關鍵因素之一。但從征管情況看,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乃至整個社會對車輛購置稅都知之甚少。

              一方面車主納稅意識淡薄,不明確納稅義務。一是很多車主根本不知道買車需要交稅。部分車主購車后在4s店工作人員提醒或辦理保險時知道需交納車輛購置稅,更有部分車主到車管部門辦理牌照時才知道需要交稅。二是車主對稅率變化無法及時掌握。2010年,購置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稅率已經由2009年的5%調整為7.5%,但很多購置小排量乘用車的車主仍然以為稅率還是5%,經過工作人員解釋有些車主能夠接受,有些車主卻認為自己多交了稅,這無疑給大廳工作人員帶來了負擔。三是車主對減免稅政策不清楚。很多留學生歸國后不知道可以享受免稅政策,由于沒有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導致部分應享受免稅的沒有免稅。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對車購稅重視程度不夠。近年來,車輛購置稅呈逐年遞增趨勢,2009年分局實現收入21251萬元,收入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8.94%,但由于車輛購置稅的預算級次為100%中央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政府對車購稅不熟悉、不了解、不重視、地位不高,對車購稅征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也不夠。

              (二)國稅部門無上路權,使逃繳車輛有機可乘

              車購稅分局雖然負責征收車輛購置稅,但對逃繳車購稅的車輛,卻沒有有效的制約手段。一是國稅執法人員沒有上路執法檢查權。國家對上路執法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只有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門執法人員才可上路執法,實施檢查上路行使車輛證件和其他手續。顯然,國家沒有賦予國稅部門上路執法的權利。而逃繳漏繳車購稅的車輛,也只有通過上路稽查才可比較有效的遏制。所以,負責征收車購稅的國稅機關無權上路稽查車輛,客觀上為偷、逃、漏繳車購稅造成了條件;二是國稅部門本身沒有上路稽查車輛的編制和專門機構。就目前車購稅征收而言,只能坐等納稅人上門繳納,形成“姜太公釣魚,愿者上鉤”的局面,國稅機關對不主動納稅的車輛及車輛所有人則束手無策

              (三)機動車輛減、免稅后續管理不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車購稅條例》)第九條及《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至三十八條,對減免稅的車輛作了詳細的規定和說明。《車購稅條例》第十五條又明確規定,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于免稅減稅范圍的,應當在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前或者在辦理變更車輛登記注冊手續前繳納車輛購置稅,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時,車主應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變動手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檔案變動手續。但由于車輛購置稅是一種行為稅,一車一征,點多面廣,加之稅務部門與公安部門的協調配合不經常、不緊密,特別是納稅人懂得車輛購置稅稅法而又能自覺納稅的較少,多數車主不主動辦理交稅及變更手續,稅務部門無法知曉,也無任何制約措施。這樣免稅條件消失后的車輛其車輛購置稅就無法及時征收,甚至被漏征。如市政部門的灑水車被改變用途作為營運用熱水運輸車,林業、防汛等部門購置的特種小汽車可經總局批準后免稅,這些車輛再辦理過戶、轉籍手續時應按照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但從我市的實際情況來看,尚處于失控狀態。

              (四)最低計稅價格發布滯后、信息不準確

              最低計稅價格主要功能是避免經銷商發票票面價格低于實際價格出現偷逃稅行為,如果發票的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最低計稅價格繳稅,如果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發票上的實際價格繳稅。其目的主要在于監督經銷商的納稅行為,保護增值稅和車輛購置稅稅基,防止稅款流失。實踐證明這對車輛購置稅的管理確實是一項有效的征管手段。但是目前公布的最低計稅價格與機動車價格市場化、快速多變的形勢完全不適宜。近年來,每年都有上百筆業務出現發票價格與最低計稅價格差異較大的情況,異常的主要原因是市場價格已做了調整,而由于稅務系統尚未與主要汽車生產廠家和經銷商建立信息網絡系統,最低計稅價格未得到及時更新,如果公布的最低計稅價格信息總是滯后,必將大大增加稅務部門的工作量。

              (五)車輛購置稅檔案不完善,部分檔案與實際情況不符

              根據《車購稅條例》規定,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時,車主應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變動手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檔案變動手續。但在實際工作中,稅務部門往往無從知曉哪些車輛過戶或轉籍變更了,使報廢、滅失的車輛檔案無法及時清理,對過戶、變更的車輛檔案無法及時變更,加大了稅務部門管理的成本。

              (六)“一窗多能”征管模式亟待形成標準化方案

              今年6月初,分局正式推行“一窗多能”車購稅征收管理模式。目前整體情況運轉良好,通過加強業務培訓和學習,干部業務素質普遍提高。現在已經基本實現新車、舊車業務一窗通辦,從根本上減少了納稅人排隊次數,減輕了納稅人負擔,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在業務細節上,如票證的存放、哪種車輛需要實地驗車、突發的單戶大批量業務的辦理、對各類業務的解答等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標準。這些不但給干部工作中帶來困擾,也給干部管理帶來隱患。

              二、完善車輛購置稅征管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稅法宣傳、提高政府重視程度。

              通過每年稅收宣傳月對車輛購置稅相關政策、稅率等情況進行重點宣傳,發放宣傳用品,通過其他媒體對車輛購置稅進行有效宣傳,使更多的納稅人認識、了解車輛購置稅,目前我分局已經建立網絡博客形成車輛購置稅宣傳長效機制。另外,適當改變車輛購置稅預算比例,給地方政府一定的預算比例,以提高地方政府對車購稅的重視程度。

              (二)努力做到關口前移。

              對過戶、變更、報廢等車輛,納稅人應先到稅務部門辦理變更等手續,公安車管部門必須憑換發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副本或稅務部門的其它手續再辦理變更落籍等手續。這樣,既能使車輛購置稅檔案及時變更,與實際相吻合,又保證了免稅條件消失等車輛稅收能及時征收。

              (三)切實加強評估管理。

              加強對車輛經銷企業日常檢查和評估,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綜合治理。利用車購稅信息開展車輛經銷企業增值稅納稅評估,通過車購稅征收環節提供的車輛識別代號(即vin碼)與經銷企業申報的機動車輛銷售情況比對,嚴查一車多票和購車不開票等違規行為,對違規企業要進行嚴厲懲處,課以補稅和罰款。對同一型號有多種配置,但納稅人申報不是最高配置的車輛,必須現場驗車;對納稅人申報計稅價格明顯偏低車輛和客車及進口車輛,要求納稅人提供購車合同原件及詳細配置單,防止以普通銷售發票開具價外費用或改裝費等逃繳車購稅,必須以機動車銷售發票的報稅聯原件存檔備查。

              (四)加強部門之間溝通。

              制定嚴格的車輛購置稅信息減緩管理辦法,加強與公安車管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根據《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規定,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通報納稅人繳納車輛購置稅的情況,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車輛登記注冊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和公安部應盡快出臺兩部門信息交換的具體辦法。對何時交換,交換內容,交換方法等作出具體規定,并將這項工作列入兩部門考核內容之中。長期以來,絕大多數公安車管部門能夠按照要求做好協查工作,可以說車管部門的嚴格把關是車輛購置稅保持較高征收率的重要條件。但是,仍有少數單位出于地方利益的考慮沒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違規對未完稅車輛注冊上牌,嚴重影響到國家稅收的嚴肅性。作為車輛購置稅查堵漏洞的重要關口,公安車管部門的責任重大。如果把關不嚴,那么車輛購置稅的流失將不可避免。因此,必須用法律手段規范義務,明確責任,把公安車管部門在車購稅征管工作中的協稅護稅責任進一步法律化、清晰化。

              (五)建立信息網絡系統。

              掌握納稅人購車價款變化的有效途徑,是與主要汽車生產廠家和經銷商建立信息網絡系統,及時掌握汽車價格的變動情況及確切的銷售信息,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更新和更快的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信息系統。

              (六)改進車輛管理方式。

              對車輛在公安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變動手續而未在3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檔案變動的,應采取有效查處措施,制定統一的管理辦法。

              (七)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對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繳稅的車輛,及已經登記注冊未繳稅的車輛,除按照規定加收滯納金外,應參照征管法的規定,由車購稅分局視情節輕重予以加處罰款,讓偷漏車購稅的納稅人付出一定的違法代價,也形成一定的警示作用。

              (八)制訂“一窗多能”車購稅征管模式標準化方案。

              應參照國稅系統辦稅大廳標準化建設方案建立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標準化方案,使車輛購置稅融入整個國稅系統的標準化方案中,既能統一國稅形象,也能從根本上規范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實現從辦稅服務廳到業務辦理,從納稅服務到后續檔案管理,從國稅系統內務協調到與其他部門的信息溝通形成統一有效的標準化解決方案。

            【追逐著那漸遠的背影初中作文900字】相關文章:

            追尋那漸遠的背影初中作文600字(通用40篇)01-06

            追尋那漸遠的時光作文02-28

            追尋那漸遠的記憶作文09-28

            追尋那漸遠的時光初中作文(精選34篇)12-09

            追尋那漸遠的記憶作文(精選26篇)01-15

            漸行漸遠初中作文(通用25篇)05-07

            追尋那漸遠的童年作文(通用15篇)03-01

            童年漸行漸遠作文05-29

            漸行漸遠的童年作文12-03

            漸行漸遠的時光02-20

            • 相關推薦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