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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海啊,那翻飛的紙鶴作文

            時間:2025-09-20 15:45:18 大海 我要投稿

            大海啊,那翻飛的紙鶴作文2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叉車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大海啊,那翻飛的紙鶴作文2篇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目的: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確保叉車安全運行,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列》等法律法規,特制定叉車隱患排查制度。

              第二條 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公司制定的有關特種設備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從部門負責人到操作員工,認真開展隱患自查工作。

              第三條 各種檢查、檢驗檢測機構和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監察中發現的'本公司叉車存在的隱患,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叉車安全管理部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公司。

              第四條 公司對叉車安全管理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五條 叉車安全管理部門確認叉車經整改隱患消除后,應在有關書面檢查材料上簽字。對于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下發的《安全監察指令書》或檢驗檢測機構《檢驗結果通知單》提出的隱患,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整改情況報相關安全監察或檢驗檢測機構。

              第六條 對于因生產等原因不能(或難以)及時整改的隱患,叉車安全部門應進行風險評估,對重大的、難以容忍的隱患,必須及時予以消除。其他嚴重程度的,應當制定監控方案,落實監控措施、監控責任、整改期限。監控措施由叉車安全管理部門上報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實施。重大隱患的監控方案需報告發現該隱患的特種設備安監部門或檢驗機構備案。

              第七條 對于以本公司能力難以整改的隱患和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隱患,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以公司名義書面報告本地政府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協助整改。

              第八條 對于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特種設備設計使用年限或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或者經檢驗檢測不合格又無法消除安全隱患,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報告公司領導后予以報廢,并由安全管理部門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第九條 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將隱患整改資料存入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中,并交由專人保存。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2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并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并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于密集,道路過于擁擠易于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筑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信號標志,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志和交通信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志和信號。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叉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廠內叉車在使用、維護、保養、操作等相關注意事項。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北京卓寶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門(車間)。

              3職責

              安技部負責叉車的日常使用、檢查、維護、保養

              4相關要求及程序

              4.1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4.1.1保證叉車的清潔衛生,定時對叉車進行清理與保養;

              4.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打手機。

              4.1.3嚴禁酒后開車。當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有礙行車安全時,不準駕駛車輛;

              4.1.4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1.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4.1.7駕駛員應嚴格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行車。

              4.2駕駛前的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檢查啟動、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車輛起重鏈、門架、裝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后,聽察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4.3駕駛規定

              4.3.1使用叉車,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

              4.3.3當有機械問題不能自己進行修理的,需對行政部進去保修申請,并由行政部送外維修廠進行檢查、維修。

              4.3.4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保障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要減速慢行,并鳴喇叭;

              4.3.6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要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7當所裝物料出現泄漏或翻倒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作業,叉車處于熄火狀態。

              4.3.8沒有經過調度部門的允許,禁止叉車給其它部門(車間)裝卸貨物。

              4.3.9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外,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4.3.10駕駛叉車時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空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單叉作業,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規定,禁止超載作業。

              4.3.11叉車作業時禁止高速叉取貨物,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叉取貨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4.3.12叉車載物高度遮擋住駕駛員視線時,應倒開叉車;倒車時要發出倒車信號,由后輪控制轉向時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車速要平穩,觀察前后有無來車及行人。

              4.3.13駕駛叉車在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阻擋,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14駕駛叉車在卸貨時的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扎帶、托盤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傷人;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3.15叉車在完成叉貨任務后,需將叉貨區域內的扎帶、托盤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碼放整齊。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4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和反光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拔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叉車需要依照“來左去右”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時能行駛。

              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貨物,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叉車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x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x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7、在十字路口或其他看不見得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應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8、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9、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0、嚴禁超載超速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或兩板以上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作業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系好安全帶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6、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方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5

              根據對大量廠內機動車輛傷害事故分析,影響廠內安全運輸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的技術狀況不良:如制動失靈,轉向失靈等等。

              2、駕駛員的安全技術素質。

              3、廠區的作業環境。

              為了保證運輸安全,必須做到:

              1、車輛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勞動部門的安全檢驗,并取得行駛許可證方能駕駛。

              2、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停車修復后方準繼續行駛。

              3、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進行維護保養,以使車輛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應制定出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制度,及時發現車輛的故障,及時排除,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5、駕駛員必須經勞動部門考核,并取得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取得駕駛證的駕駛員在實際工作中,還要不斷學習提高駕駛技能。

              6、駕駛員應熟悉自己所學駕駛車輛的性能和技術狀況,并能及時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7、駕駛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患有駕駛禁忌癥的人員不得從事駕駛作業。

              8、駕駛員應遵守廠運輸安全規則,不超速,不超載,不開帶病車。

              9、不得駕駛無牌照車輛。

              10、根據工藝流程,貨運量和貨物性質,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

              11、合理地組織車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車輛和行人不致過于密集,道路過于擁擠易于發生事故。

              12、廠內建筑物和綠化物嚴禁侵入道路的安全限界,并不得妨礙駕駛員的視線。

              13、廠內的各種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交通。

              14、在道路上應設立交通信號標志,在危險地點,要有限制行駛速度的標志和交通信號,駕駛員應遵守這些標志和信號。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6

              1、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和群眾的生命安全,叉車設備必須定期直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車設備的作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方可上崗。

              3、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故章或隱患應立即向上級主管負責人報告。

              4、叉車設備的作業人員,要經常性的對叉車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5、對擅自進行違章操作者,要處以50-100元的罰款。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1執行操作員:須指定經過培訓的人員,并有合格叉車駕駛證,負責柴油叉車的安全使用;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督與指導。

              3.3保養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即日常保養

              4.2二級保養:由專業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的保養;

              5.作業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2起重裝置和門架的升、降、仰、傾工作情況是否正常。嚴格檢查轉向、液壓、特別是制動系統(剎車功能是否正常和剎車油量,前后燈、剎車燈、倒車警鳴器、喇叭等);

              5.1.3各系統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1啟動:駕駛員不得用濕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啟動時要預熱,且啟動速度不宜過快;

              5.2.2裝載

              5.2.2.1貨叉距離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物重量應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叉車單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3確定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松緊帶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2行駛時貨物的底部離地面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過高提升貨物行駛;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6行駛速度:在廠內道路行駛不得超過10千米/小時;在轉彎、車間門口、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時,不得超過3千米/小時,盡有跨駛行人行道。員工用餐或上、下班時間盡量避免作業,若必要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駛:不得在較大坡度路面上長期停車,也不許快速下行,必要時應倒退下行;上下坡進應緩慢行駛;

              5.3.9搬運大體積貨物時,如果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應低速倒退行駛,后掛平板車時正面行駛前叉貨物不行高于前視線;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定;

              5.4.2一般應在門架處于平衡位置時,貨物升降;貨叉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3關閉所有控制器,切斷動力,撥下制動閥,并把貨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業位置后取出鑰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與維護

              5.6.1電解液的正常液面應該在上下橫線之間,或液面低于下線時請立即補充電瓶水,為防止電瓶水外溢,應在充電之后補充電瓶水;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3正常情況下叉車由第一使用者(各單位主管批準專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請假或離職時,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違反條例者罰款,保管人各罰100元/次加記大過一次,臨時須該部門主管或廠長批準除處;

              5.6.4操作時需佩帶一操作許可證、駕駛證,各部門主管隨時檢查和校對,如發現未佩帶或佩帶他人許可證者,罰款50元/次;

              5.6.5隨車佩帶保養記錄卡,經發現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6車輛外借需叉車司機隨車,私自對換使用,需使用非他專用車,查到兩人各記過一次;

              5.6.7車輛不得載人,如有發現,將對叉車司機和被載人各罰款100元加記大過一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損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范操作者,一經發現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0車輛按各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整齊,不可隨處停放,并保持環境衛生,否則將罰款30元/次,叉車作業周邊2m內嚴禁站人閑聊,因而引起事故,將給當事人記大過一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時應注意安全;

              5.7.2檢查進發現叉車有異常應及時排除,剎車故障即時停用,等修復正常后再使用,如現場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呈報設備部處理;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生費用自行負責;

              5.7.5各單位車輛維修記錄及費用在設備部均有存檔,處終將據次對叉車司機的工作做出評估考核;

              5.8其他規定:

              5.8.1車輛停靠管制: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掛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將叉車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實施。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8

              為加強叉車操作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安全規程。

              1、人員

              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勞動局和安監局所發證件必須到質監局進行換證),并經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

              2、啟動

              2.1、車輛啟動前,檢查剎車、方向盤、方向燈、貨叉、輪胎、升降架、電瓶電路等,使之處于完好狀態。

              2.2、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

              2.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司機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不穩定之貨物應予以固定。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

              3、行駛

              3.1、叉車在運行時,不準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

              3.2、空載時貨叉距地面10CM~20CM;載貨行駛時貨叉離地高度15CM~20CM,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3.3、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3.4、在交叉或狹窄路口,必須先停、看、聽后再開車,看時需用手指左邊并喊“沒問題”、指右邊并喊“沒問題”進行確認;須轉彎時還應打轉向燈。

              3.5、叉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3.6、后退時左手應抓握方向盤,右手抓住后扶手,臉朝右后方目視確認行進路線之情形。

              3.7、嚴禁超載、偏載行駛。

              4、作業

              4.1、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4.2、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4.3、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4.4、裝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緩慢行駛。

              4.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員。嚴禁裝卸貨物的同時升降貨叉。不準用單貨叉作業。

              4.6、行駛時嚴禁向前探身,手腳不得放入主桅之間。

              4.7、需要叉車輔助人員工作時,應使用專門用于叉車的籃子,貨叉應叉入籃子下面專用的固定槽中。

              4.7.1、在吊籠中工作的人員:數量不超過2人,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所有工具裝在工具袋內,以免掉落。籃子須與叉車桅桿固定,籃子門必須關閉。

              4.7.2、在吊籠高空作業過程中,叉車駕駛員:

              4.7.2.1、如果高空作業為盤點、貼標簽等基本無危害的工作,叉車駕駛員不要離開叉車,以便及時提供協助;

              4.7.2.2、如果是維修燈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屬工具的工作,叉車駕駛員應戴好安全帽,坐在駕駛室協助,并對叉車周圍狀況作安全監護,提示行人繞行。

              4.8、裝卸時應注意貨物的前后左右不得與其它貨物重疊。裝卸長度較小的'貨垛時應防止貨叉前端帶起其它貨物。

              5、停車

              5.1、任何時候都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出口及消防設施旁。應盡量停在叉車的停車位,如因工作的緣故無法停靠時,應以不阻礙廠區交通及廠區作業為原則停靠。

              5.2、叉車不使用時(司機離開駕駛室周圍3M之區域及離開駕駛室時間超過3MIN以上均視為不使用),司機應將貨叉落地,關掉電源,排文件置于空檔、手剎車拉緊并把鑰匙帶走。

              6、充電

              6.1、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6.2、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拉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7、附則

              1、叉車司機不得自行維修叉車,有問題應及時現場主管,由現場主管聯系保養商維修。

              2、本規程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在實施過程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不斷的完善。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所有。

              3、本規程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叉車駕駛員對本管理制度的實施負責,生產部、安全管理部負責本管理制度實施的監督。

              四、安全使用規定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作業,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或被其他部門、人員使用叉車。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領導委托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3、嚴禁超載、超速、超寬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二、職責

              1、管理部負責規劃并維持廠區交通秩序,負責公司叉車駕駛人員的培訓考證工作。

              2、公司所屬叉車由各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檢查與保養。

              3、安管部門負責監督稽查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發現不合格事即開具異常矯正單并追蹤改善。

              三、規定

              1、使用前須按照國家的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各部件技術狀況處于完好狀態,并讓車輛空載運轉2分鐘;

              2、起步前應觀察四周,確認附近無障礙物和人員作業時,先鳴笛(或燈光)后起步,載重時起步須用低速檔位;

              3、空載行駛時貨叉距地面10CM~20CM;載貨行駛時貨叉離地高度15CM~20CM,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4、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卸貨后應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駛;

              5、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6、轉彎時須提前減低車速,禁止高速急轉彎;

              7、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8、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9、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要調整兩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

              10、后退時左手應抓握方向盤,右手抓住后扶手,臉朝右后方目視確認行進路線并有蜂鳴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載物高度影響前行視線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1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13、嚴禁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1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輾壓物品下的卡板和墊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員;

              15、嚴禁裝卸貨物的同時升降貨叉。嚴禁單貨叉作業;

              16、貨叉在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17、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18、載物時貨叉的起升、下降和門架的前、后傾操作應緩慢平穩;

              19、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示牌的規定;嚴禁超載;

              20、嚴禁停車后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21、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出口及消防設施旁;

              22、不使用時(司機離開駕駛室周圍3M之區域及離開駕駛室時間超過3MIN以上均視為不使用),司機應將貨叉落地,關掉電源,排檔置于空檔、手剎車拉緊并把鑰匙帶走;

              23、駕車人員必須持叉車證,必須佩戴相應的安全設備(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車操作證取得后,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年審;

              24、叉車必須裝置防火帽,并經常清理帽內積炭,確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車必須隨車配備滅火器,并隨時保持滅火器壓力處于正常狀態。

              26、叉車未載貨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載貨時則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

              27、嚴禁在疲勞或其它不適宜的情況下駕車;

              28、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

              29、在運行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嚴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車;

              四、保養

              1、日常保養:

              日常保養以全車清潔、潤滑和檢查各部狀態為主。詳見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如日常點檢發現異常,應實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嚴禁叉車駕駛人員在無資格的情況下自行處理。

              一級保養:一級保養以檢查各部性能,調整間隙為主。

              二級保養:二級保養以處理不良狀態和調整間隙為主,首先應對叉車進行預檢,記錄各項不正常現象,進行相應維護。

              2、保養單位

              日常保養由各使用單位指定使用人負責,一級保養、二級保養由須由專業人員或保養商負責。

              3、異常發生對策

              如出現一般故障或發生輕微碰擦事故,必須將叉車停放在安全位置,聯系專業人員進行相關修繕等工作。如發生嚴重事故,則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叉車司機不得自行維修叉車,有問題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并聯系專業人或保養商進行維修。

              為維護保養好公司機動設備正常良好運行,以保障生產運行需要,創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特要求公司的機動車駕駛員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車輛要做到定車定員使用。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員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

              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

              4.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人離機,車輛要熄火并帶走鑰匙

              7.控制車速,空、重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8.作業中要隨時了解機械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0.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1.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xx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2.做好對xx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3.合理使用車輛燈光、信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三、日常規檢查制度: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四、月維修保養制度(合力售后):

              1、更換發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xx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性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報檢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后,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六、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xx同意后,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年復審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年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叉車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后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于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復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管理

              第三條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第四條叉車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五條嚴禁酒后駕駛。

              第六條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區域。

              第三章作業安全管理

              第八條檢查車輛

              (一)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二)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

              1.車輛外觀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是否加足。

              3.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4.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三)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四)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第九條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二)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三)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四)起步必須緩慢平穩。

              第十條行駛

              (一)公司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二)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三)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四)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

              (五)叉車在行駛時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六)通過公司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七)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

              (八)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第十一條裝卸作業

              (一)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二)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

              (三)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四)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五)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六)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七)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它長時間停留作業。

              第十二條停車及注意事項

              (一)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二)停車時必須拉緊制動手柄。

              (三)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四)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章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按規定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十四條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

              第十五條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保養及維修

              第十六條叉車維修與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以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條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維修,保持叉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在用車輛,由專人按技術規范要求、標準、使用維護保養的要求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保證安全運行。

              第二條 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第三條 維護保養和自行檢查由叉車作業人員實施并作好記錄、全面檢查由 叉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并作好記錄。

              第四條 叉車每日投入使用前必須試運行,作業人員應按照使用維護保養說明要求試運行檢查并作好記錄。

              第五條 叉車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安全管理負責人,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并且做好記錄,記錄存入安全技術檔案。

              第六條 維護保養、自行檢查和全面檢查記錄納入安全技術檔案管理,至少保存5年。

              第七條 維護保養要求

              (一)、定期保養

              1、日常保養: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

              1.1一級保養: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由駕駛員完成,累計作業100小時進行一次;

              1.2、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2、磨合期保養: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二)、非定期保養: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換季保養

              1、清洗燃油箱,檢查防凍液;

              2、按地區季節要求更換潤滑油;

              3、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

              4、調整好化油器。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2

              目錄

              一、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設備管理制度

              四、日常檢查管理制度

              五、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六、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七、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司機崗位職責

              (一) 工作責任

              1.嚴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出現違紀現象,按公司職員工獎懲制度處罰。

              2.上班時間不準閑聊、看書、看報或干私活,不準串崗、離崗,嚴禁睡覺和酒后上崗。

              3.嚴格按《叉車操作規程》使用叉車。叉車載貨行駛時,堅持慢速安全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加速時不得急剎車或急轉彎。

              4.定期對叉車進行檢查、保養,保持叉車干凈亮潔。檢查范圍包括燃油、冷卻水、機油、空氣濾芯及需潤滑部位等。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當事人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上級主管報告。認真填寫維護保養記錄,填寫時做到字跡清晰、內容完整。

              5.叉車不用時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不得亂停亂放。

              6.轉運成品時要細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損失。

              8、及時轉運成品磚及窯后廢品,避免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

              7.服從成品倉保管員、窯后管理及質檢員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庫按成品入庫保管員指定地點碼放,成品出庫按成品出庫保管員對指定的貨物取出。配合車間雜工將廢品磚轉入回收料庫。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 考核標準

              1.上班遲到、早退按公司《員工考勤制度》執行。

              2.上班時間睡覺、串崗、未經同意離崗發現罰款10元/次。擅自離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

              3.在轉運時損壞成品磚照價賠償。

              4.因操作不當造成叉車損壞,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5.因斷油、斷水造成的故障而影響生產的按100元/次扣罰。

              6.不認真填寫各項維修、保養記錄,弄虛作假、亂寫亂畫,罰款20元/次。

              二、叉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駕駛員必須經專門培訓,取得質監部門頒發的上崗證后上崗,嚴禁無證駕駛。

              2、穿戴好必備的工作服和勞保用品,如:工作服,勞保鞋,勞保手套,口罩,防護眼鏡。

              3、應遵守場內機動車安全規則。

              4、開車前不喝酒,在行駛中左右兼顧,思想不開小差。

              5、開車速度不能超過5公里/小時。

              6、在叉物品時,注意其擺放的高度。在運行轉彎時,務必減速行駛,以防由于慣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員或物品損傷。

              7、在叉物品時嚴禁超載,以防叉車受損,及叉車后部翹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監督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叉車區域。如養護區域。

              9、在擺放瓦架時應完全放平穩后,方可退出。嚴禁在未放穩時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車后應拉緊手剎,放下叉腳,關掉電源,取出鑰匙。

              11、定期保養車輛,確保車輛處于良好狀態(剎車,倒后鏡等)。

              12、車輛運貨時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ゲ荒艸載,貨物堆放均勻、牢固,裝貨后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4米,高出車身的貨物應加以固定,車上貨物伸出車箱前后的總長不能超過2米。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危險貨物時,應報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批準,并指派熟悉所載危險品性質和有安全防護知識的人擔任押運員,車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排氣應安裝火星熄滅器。

              三、設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廠(場)內機動車是指不屬公安部門和農機部門管理、注冊掛牌的;只限于在企業廠(場)區內行駛的車輛。

              二、新增場內機動車輛,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地區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注冊登記。申請注冊登記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⑴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每臺2份);

              ⑵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⑶操作人員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⑷與維保單位簽訂的維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設備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或者與本單位維保人員簽訂維保責任書;

              ⑸維保單位的資格證(復印件),或者本單位維保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⑹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單位領取《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在規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及相關牌照。

              四、場內機動車輛停用的,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申請報停;場內機動車輛停用后重新啟用時,也應該向安全監察機構提出啟用申請,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場內機動車輛注冊登記情況發生變更時,應在變更后投入使用前,將變更情況的書面證明材料書面告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經安全監察機構審核后對注冊登記情況進行變更。

              四、日常檢查管理制度

              車輛使用中,駕駛員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是保證行車安全和保證車輛良好技術狀況的基本要求。

              1、輪胎:氣壓符合標準,不能過高或過低,無夾石,無裂痕。

              2、全車各部位外露螺栓無松動、不缺少。

              3、燈光、喇叭齊全有效。

              4、轉向:轉向盤靈活自如,自由轉動量為30度,橫直拉桿不松曠,不碰磨。

              5、漏油:如變速箱、驅動橋、轉向器等無滲漏,燃油箱無滲漏。

              6、漏水:散熱器無漏水或防凍液水量符合標準,蓄電池無漏液,水泵、缸蓋、缸體無滲漏。

              7、制動:制動管路無漏氣、漏油,儲氣筒無漏氣,放氣開關完好,駐車制動器操縱桿移動量合格(3~5齒),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為30~40mm。

              8、發動機:檢查油面高度應在機油尺刻度標準2/4~4/4之間,高壓線無松脫,帶無松動、破損,以大拇指按下帶松緊度為10~15mm為宜,啟動發動機后無異響。

              五、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其各部機件必然會逐漸出現不同程度的磨損和損壞。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損壞,應及時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即進行車輛的維護工作。

              (一)、定期保養

              1、日常保養: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

              2、一級保養: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由駕駛員完成,累計作業100小時進行一次;

              3、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4磨合期保養: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二)、非定期保養: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換季保養

              1、清洗燃油箱,檢查防凍液;

              2、按地區季節要求更換潤滑油;

              3、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

              4、調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報檢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圍

              1、目的。為使場內機動車輛保證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場內機動車輛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

              2、范圍。適合于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法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也適合于按單位內部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二、職責

              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工作。

              三、定期報檢制度

              1、新增以及經大修或者改造的場內機動車輛,投入使用前,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2、在用場內機動車輛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3、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超群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后的場內機動車輛,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進行大修后,應當進行驗收檢驗。

              4、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人員在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5、申請壓力管道定期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壓力管道管理檔案保存。

              七、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對特種作業人員統一集中管理,配備專業性管理人員,直接調度管理,并有專職安全員監督檢查,強化管理。

              2、篩選思想好、責任心強、熱愛本職工作、遵章守紀、服從指揮、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規范辦事的青年工人從事特種作業。

              3、在每年年初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整頓,凡是年齡較大,不服從管理,違章蠻干,專業技術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時調整,另行變換普通工種。

              4、對所配備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持證上崗,并由安全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業性的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5、建立特殊作業人員檔案建立提高安全技術水平。

              6、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酒后上崗。

              7、特種作業人員要堅持每月停產半天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水平。

              8、對特殊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無安全技術交底,不得上崗作業,上崗后要嚴格實施安全措施。

              9、堅持上下崗檢查制度,及時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10、嚴格執行驗收制度。通過驗收,確保合格后辦理驗收手續,并有驗收人員簽字交付使用。

              11、上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12、要與其他工種積極配合,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場內機動車輛,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場內機動車輛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場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場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九、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后發展也是很有價值的文獻寶庫。

              1.1 檔案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集中管理與分級管理相結合,以集中管理為主;界定的部分檔案,由有關業務部門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屬檔案工作,都必須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2 檔案機構的主要職責

              2.1 制定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2 對文秘部門和其他業務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2.3 負責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歸檔范圍的各類檔案,確保檔案質量。 2.4 積極開展檔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應按以自然形成、保持歷史聯系的原則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內容進行立卷。

              3.2 在一個卷內要按問題成文件形成的時間系統排列。

              3.3 案卷標題要簡明準確,整理好的案卷應即確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則上分為永久、長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種。

              3.4 按歸檔要求進行裝訂、編號,填寫卷首目錄備考表。

              3.5 案卷組成后,應對案卷統一排列,編寫全檔號,然后逐一登記,填寫案卷目錄。

              4 檔案保管

              4.1 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3 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4.4 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于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 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復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檔案保密工作。秘密檔案超過規定期限應履行解密手續。

              4.7 檔案庫房管理要規范化,框架應編號,編寫檔案存放地點索引。

              11 4.8 按規定方式、方法和手續,做好檔案提供利用工作。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作人員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二條 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第三條 公司內叉車作業人員培訓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新進作業人員取證培訓實行外委培訓,黨規業務知識實行內部培訓。

              第四條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建立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第五條 安全管理部門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六條 單位內部培訓由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1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范及技術標準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叉車使用、維護、保養知識;叉車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車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知識;叉車有關安全管理知識、技術知識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七條 參加外委培訓(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 叉車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負責倉庫短絨、蛋白、棉殼的裝卸作業,叉車的使用和保養。

              2、負責公司叉車的修理和維護,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匯報。

              四、要求

              (一)資格: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開車外出,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因此導致嚴重后果的由叉車司機承擔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反光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完全、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照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嚴禁使用其他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再間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冬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車間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他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可行駛。

              5、叉車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離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在廠區內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行車安全。

              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擋才能離開叉車。

              9、叉車出入門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旁,更不能用來運人。嚴禁超載行駛。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作業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貨物運輸前要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的鋼管等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私立離開叉車。

              6、無論有無貨物,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7、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的存放在無礙通行的地方,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8、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的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他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部門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每輛叉車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5、駕駛員和叉車維修、保養人員應按照上述規定認真執行,確保生產過程中叉車的正常使用。

            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條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公司所有叉車進行建立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第二條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按照一車一檔建立。

              第三條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使用登記證;

              (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

              (3)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4)叉車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自行檢查記錄

              (5)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6)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7) 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修情況記錄。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括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條 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第五條 相關人員應及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第六條 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存,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第七條 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及時歸還。

              第八條 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并記錄在案。

              第九條 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及時上報,設法補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十條 叉車安全管理部門應建立叉車臺賬和作業人員臺賬并納入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叉車臺帳:內容至少包括叉車名稱、型號、種類、主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大維修情況及其它變更情況;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內容至少包括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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