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中考考試的對聯

            時間:2025-10-02 12:09:43 王娟 對聯 我要投稿

            中考考試的對聯(通用70副)

              案情簡介

            中考考試的對聯(通用70副)

              林某,40歲,是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的技術部經理,并在該公司工作了20年。2005年,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出現巨額虧損,且下半年又要償還大筆到期銀行貸款,造成現金流緊張。當年6月,總經理向部門經理和分廠廠長發出了緊急備忘¼,要求全公司下半年一律不得招收新員工,現有員工暫停加薪;各部門、各分廠要嚴格控制經費支出,實施增值節約計劃。兩個月后,增收節支計劃失敗,公司處于資不抵債、破產的邊緣。該公司向員工和工會說明情況后,經有關勞動部門批準被迫實行經濟性裁員,林某及其領導的部門也在裁減之列。當年9月,林某領到了自己的經濟補償金,發現這份補償金與自己的預期相差較大,認為公司有克扣現象,遂與公司勞資部門進行了交涉。該公司答復林某,員工被補償年限最高只能有12年,且還需公司代為扣稅。林某認為這是公司在敷衍自己,遂將公司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請求裁決公司按照自己的月平均工資水平和實際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補足差額。

              專家點評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調查審理,調節無效,裁決如下:要求該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按照林某的實際工作年限計算補償金,并根據計算后金額重新計稅,補足林某經濟補償金差額。

              仲裁結果

              ● 焦點一:解除勞動關系補償年限是否最高為12年

              按照勞動部門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第七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已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但是,認真研究一下可以發現,上述法規中說的并不是企業裁員的情況。那ô,本案例中,該公司能否按照企業單方面解除員工勞動關系的情況給予員工不超過12個月的經濟補償呢?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已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條款說的才是企業經濟性裁員的情況,并明確說明了企業應按照被裁減人員實際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可見,在企業經濟性裁員中,并沒有最高補償年限的限制。本案中,林某的經濟補償金按照12年封頂的辦法計算是錯誤的,應當按照其在公司工作20年的實際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

              ● 焦點二:經濟補償金是否需要扣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第一條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三條:“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

              可見,員工獲得的經濟補償金是需要扣稅的,而且該稅與個人所得稅一樣,要由員工所在的企業代扣代繳。

              ● 焦點三:經濟補償金可否免稅

              從焦點二可知,員工獲得經濟補償金是需要扣稅的,但員工被企業裁減之后經濟上將更為困難。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發布兩年后,財政部頒發了有關經濟補償金免稅的新規定。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文的財稅[2001]157號《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一、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三、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可見,這是國家為了照顧被裁減員工的經濟生活特別做出的規定。本案例中,由于林某實際工作了20年,按此年限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數額在扣除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費用后,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上的部分,還是要交稅的。

              綜上所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中考考試的對聯】相關文章:

            中考勵志對聯01-17

            中考勵志對聯集錦短06-13

            中考語文考試素材06-05

            中考百日誓師的勵志對聯(通用70副)03-14

            期中考試的作文04-18

            期中考試后……06-03

            作文:期中考試04-26

            期中考試反思作文07-17

            期中考試作文11-18

            期中考試感想作文04-04

            • 相關推薦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