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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業授道解惑的老師作文

            時間:2025-11-23 16:25:51 老師 我要投稿

            傳業授道解惑的老師作文

              “老師,您身體還是這么矍爍。”在一次甲學生的生日宴上,乙學生對丙老師說。

            傳業授道解惑的老師作文

              “不行羅,不行羅,廉頗老矣。”老師謙虛道。也不算謙虛,七十好幾的人了,身體的大部分零件不是生繡、老化,就是停轉、失靈,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老師,您是不是給別人講過,您幫我改過文章?”乙同學話鋒一轉,直接了當地問。

              “是呀,有什么不對嗎?我難道記錯了,沒給你改過文章?”丙老師有些吃驚。

              “不不不。改過,但您不應該告訴別人嘛。”顯然,乙同學非常不滿意丙老師的做法。

              丙老師困惑了:其一,老師給學生修改文章,天經地義,有什么不能說的?其二,是誰將此情況傳給乙學生的,這不分明在挑撥離間嗎?

              此困惑還在大腦中縈繞,另一樁事又把丙老師“扯”上了,扯得他食不甘味,夜不安寢。丙老師搞了一輩子學問,桃李滿天下,著作等身,不但他自己認為自己沒有枉活此人,還被業界稱為泰斗級人物。但是,他是搞文學的,不是搞法律的。據說這事要上法庭,要負刑事責任,丙老師就心亂了,心慌了,心驚了:“活了七十多年,怎么攤上這事了?”丙老師一臉愁容,搖頭嘆息。

              那么,是什么事使丙老師如此焦慮不安呢?原來,仍與修改文章有關。

              曾經,丁學生求丙老師修改了一文。丁學生就把此文投向刊物參賽,結果獲得重獎。應該說,這是可喜可賀之事。的確,丁學生一陣亢奮。他之親朋、文友也鼓起了掌,伸出了大拇指。誰知高興勁正酣暢之時,有人從中下了“爛藥”,向刊物舉報丁學生的文章有抄襲之嫌(所謂的被抄襲者亦是丙老師之學生)。于是,刊物不但致函丁學生立即退還獎金,而且把丁學生告上了法庭。

              聰明的丁學生想金蟬脫殼,說自己的原文不是那樣的,所謂抄襲部分是丙老師修改上去的。于是法律要求丙老師出庭作證,似乎不是丁學生抄襲,而是丙老師幫丁學生抄襲,這不是為虎作倀了嗎?丙老師頓時蒙圈了:“修改學生文章,等于老師批改學生作業,是老師的職責和義務,何錯之有?”

              法官解釋:不是說誰是否有錯,而是法庭調查,弄明真相。

              有位懂法的學生建議丙老師請個律師。丙老師說沒必要,從古至今,還沒聽說過老師批改學生作業犯法的。懂法學生又出主意:一,喊丁學生拿出文章原稿,丙老師拿出文章修改稿;二,請被抄襲對象出面解釋;三,請專家解讀是否為抄襲;四,都是師生關系,最好私下達成諒解;五,可以代老師出庭作證。

              丙老師概不接受,說:“他們鬧就鬧去吧,我問心無愧。”丙老師嘴硬,其實心是虛的。他之虛不是自己為虎作倀,而是沒有底。回到家,他翻箱倒柜找那底稿,他要認真看看自己是否抄了別人的。

              大多知識份子都有傲骨,都死要面子。懂法學生非常明白,盡管老師沒采納他之建議,他還是暗暗為丙老師幫著忙。他一邊催促丁學生和“被抄襲者”拿出文章原稿影印件,一邊請文學專家進行解讀評審。

              丁學生始終拿不出文章原稿影印件,專家們就根據刊出稿與“被抄襲者”文章進行甄別,最后基本形成一致意見:丁學生之文為抄襲。

              丁學生不服,要告丙老師。此刻的丙老師有了底氣,他找到了丁學生請他修改的原稿。丙老師只在原稿上動了幾處標點,絲毫沒損害原文原意。也就是說,丁學生的觀點不成立。為此,懂法學生叫丙老師反告丁學生誣陷罪。

              丙老師仍沒接受懂法學生建議,還把當事雙方喊到一起,從中促和,使此事得以圓滿解決。

              可是,傳業授道解惑的丙老師卻沒有解開自己心中之“惑”,他不知道是自己這個老師不稱職,還是學生之靈魂發生了嬗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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