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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迅綜述小學作文

            時間:2025-06-20 22:41:07 魯迅 我要投稿

            魯迅綜述小學作文

              按照省、市人大關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調研的有關要求,由市人大法工委牽頭,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統計局、市政府研究室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分別開展了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總報告如下。

            魯迅綜述小學作文

              一、我市農業人口向城鎮轉移的基本情況

              XX市轄7縣1區,116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1261個行政村。市域總面積2.7萬平方公里,總人口263.6萬,其中農業人口231.46萬人。2013年底,全市常住人口222.27萬人,其中城鎮常住人口66.59萬人,城鎮化率29.59%。

              (一)農業轉移人口總數和構成情況。

              全市農業轉移人口49萬人。從轉移人口構成看,主要由專業務農經營者、進城務工人員、失地農民及其家庭成員組成,分別占同期農業轉移人口的38.3.%、23.2%、6.9%。從轉移人口流向看,轉向省外35.3萬人,占轉移人口的72.04%,其中從業人員24.4萬人,主要流向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和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打工經商;省外轉入本市6.02萬人,其中從業人員4.1萬人;本市農業人口轉入其他市州從業人員6.5萬人,轉入所在地市州從業人員6.4萬人。從轉移人口文化程度看,小學及以下6萬人,占12.2%;初中24.8萬人,占50.6%;高中11.4萬人,占23.3%;職校3.4萬人,占6.9%;大專2.3萬人,占4.7%;本科1.1萬人,占2.2%。從轉移人口年齡結構看,16-18歲4.4萬人,占8.98%;18-30歲19萬人,占38.8%;31-40歲15.2萬人,占31%;41-50歲8.7萬人,占17.8%;51-60歲1.7萬人,占3.5%。

              (二)農業轉移人口戶籍管理和登記情況。

              戶籍城鎮化率,我市戶籍城鎮人口總數為33.7萬人,戶籍城鎮化率為12.72%,與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相差16.87個百分點。農轉非管理,目前我市實行轉移人口落戶必須具備合法穩定的住所和穩定的職業2個條件,合法穩定的住所是指購買了商品住房且有房屋產權證;穩定的職業是指在縣(區)國家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過去10年我市農轉非4.05萬人,平均每年4048人,主要是學生上學戶口遷轉。流動人口管理,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暫住人口17.3萬人。流動人口中,來自城鎮1.59萬人(省內8756人,省外7205人),占9.2%;來自農村15.7萬人(省內12.5萬人,省外3.2萬人),占90.8%。從居住期限看,半年以下2.25萬人,占13%;半年至1年3.2萬人,占18%;1年至2年9.89萬人,占57%;3年至5年1.56萬人,占9%;5年以上5205人,占3%。新生兒登記情況,過去20年,我市共登記新生兒戶籍數為72.4萬人,其中農村新生兒戶籍登記數65.6萬人,占90.5%。新生兒平均每年新增3.4萬人,總體呈波動增長趨勢。預計未來5年年均生育旺盛期育齡婦女比例將有較大提高,新一輪生育高峰壓力和生育高峰強度均高于全省。

              (三)農業轉移人口公共服務情況。

              教育方面,全市現有各級各類學校1393所,教職工3.03萬人,在校學生32.3萬人,其中小學16.9萬人,初中8.99萬人,高中6.4萬人。校舍總面積372.9萬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積由2010年的7.2平方米提高到8.5平方米。1999-2013年,全市小學在校學生數呈下降趨勢,近5年年均招生3.25萬人,農村學校一年級新生數下降較為明顯。全市參加中考學生近15年累計57.2萬人,高中入學新生累計28.9萬人,其中農村學校學生占77.2%,中考錄取率50.47%;近5年農村考生平均錄取率為56.52%。全市高考學生近15年累計28.5萬人,被高等院校錄取學生累計17.9萬人,其中農村學校學生15.01萬人,高考錄取率62.99%;近5年農村學校參加高考人數和高考錄取率均呈上升趨勢,農村考生平均錄取率達到64.08%。按照“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接收為主”的原則,我市農業轉移人口及其子女與所在地城鎮居民子女在入學上同等對待,在義務教育階段同等享受公用經費補助、免除作業本費、免費提供教科書等各項優惠政策,在收費、轉學、初中會考、中職教育、高考錄取等方面與所在地城鎮居民完全相同。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但子女仍然在農村就讀的,繼續享受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各項補助政策。醫療服務方面,全市現有各類醫療衛生機構2615個、床位7962張,醫療衛生工作者1.3萬人。截止2013年底,新農合參合農民216.97萬人,參合率98.18%,人均籌資標準與城鎮居民均為380元,住院費用實際報銷比例提高到60%。全市累計建立標準化電子健康檔案245.9萬份,建檔率93.2%;0-6歲兒童建卡服務合格率92.15%,以鄉為單位常規免疫接種95%以上;孕產婦建卡服務合格率94.2%;市內農業轉移人口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覆蓋率達到100%。農村“三留守”和養老服務方面,截止2013年年底,我市有留守婦女12.58萬人,占婦女總數的9.9%;留守兒童7.02萬名,占兒童總數的14.12%;60歲以上的老年人32.57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2.35%,其中城市3.48萬人,農村29.09萬人;失能老人2.6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8.06%,空巢老人6.8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20.87%。全市已建成養老服務設施412個,床位6593張,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20.16張;規范管理65歲老年人23.7萬人,管理率達到95.2%。社區服務方面,全市現有社區居委會59個,其中縣城社區37個,鄉鎮社區22個,共轄居民9.5萬戶19.2萬人,社區平均戶數為1767戶。規模在1000戶以下的社區17個,占29.3%;1000至2000戶的23個,占39%;2000戶以上社區19個,占32.8%。建有社區服務站32個,文化體育活動場所38處,便民服務網點1202個。社會組織923個,其中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的組織7個。

              (四)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和社會保障情況。

            從轉移人口就業看,2009年以來,全市回歸高校畢業生3.08萬人,通過政策招考安置、到企業就業、創業就業等方式,累計實現就業2.81萬人,其中農村籍學生2.15萬人,占76.36%,就業率91.2%。我市農業轉移人口季節性、兼業性就業占比較大,36.4%的農村轉移人口屬季節性或臨時性就業,農忙務農,農閑外出務工;26.2%屬兼職就業,務工同時還兼種土地;37.4%的農業轉移人員長期在城市務工或創業。近3年以來,全市累計完成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27.3萬人。從社會保障情況看,農業轉移人口中,參加養老保險比例較高,達到95%;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比例較低,分別占11.4%、5.3%和1.3%。全市城鄉低保共保障12.95萬戶39.9萬人,其中城鎮保障5.36萬人,占城鎮總人口的16.52%;農村保障34.5萬人,占農村居民總人口的15.2%。從住房保障看,商品房對本市戶籍人口限購2套。2013年,我市新開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851套,建成5556套,分配入住4956套;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93個,建筑面積187萬平方米。今年,我市積極推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并軌運行機制,著力加快棚戶區改造,統籌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4658套。

              (五)農業轉移人口的公共成本。

            綜合考慮城鎮吸納農業轉移人口所需的硬件投入、軟件建設和相關管理平臺創建等要素進行測算,包括城鎮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城鎮公共交通投入,城鎮社會保障和學校、醫院、通訊、金融網絡等公共服務設施投資,城鎮市場配套建設,城鎮社會管理和服務機構創建運營等。經核算,我市轉移人口的人均公共成本約為57.3萬元。

              二、我市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城鄉政策的差異性,不利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戶籍城鄉二元體制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瓶頸。一方面,城鎮落戶渠道不暢,落戶門檻高、限制嚴,將租房人員、企業聘用人員和自主創業人員排除在外,長期生活在城鎮的農業轉移人口絕大多數只是按城鎮常住人口進行統計。另一方面,我市未實施居住證制度,受戶籍限制,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公共服務方面難以享受和城鎮居民相同的待遇,農業轉移人口缺乏長期在城鎮生活的信心,相當多的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在城市,戶籍在農村;勞力在城鎮,家屬在農村;生活在城鎮,根基在農村,大多數務工人員多年后又回流到農村。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和現行土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阻礙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受傳統思想影響,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強,相當一部分轉移人口不愿意放棄土地轉為城鎮人口。同時,隨著農村土地改革深入推進,農民除了享受附著在承包土地上的各種補貼政策外,還將獲得基于承包地、宅基地更多的收益權能,加上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改革政策調整在拓寬農民收入渠道的同時,一定程度上也強化了農民不愿市民化的心理預期。特別是城鎮郊區和城鄉結合部的一些農民,巨額征地補償和良好的集體經濟收益,使一些農民更愿意持有農村戶口在城市生活,共享城市與農村的雙重優惠待遇。城鎮住房政策的非農性是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一道難關。目前,我市農業人口未納入城鎮經濟適用房、公共租賃房、減價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計劃范疇,城市商品房價格過高,農業轉移人口根本難以承受。同時,大部分轉移人口就業、居住的不穩定性,使住房公積金制度在一些企業難以落實,住房成為制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問題。

              (二)城鄉公共資源配置不均衡,影響農業人口市民化進程。

            教育方面,近年來,國家加大了教育專項資金投入,特別是免除學生義務教育階段的各項收費,極大地促進了我市教育事業的發展。但是,財政轉移資金投入長期以來傾斜農村、弱化城鎮的導向,與農村學生逐年減少、城鎮學生日益增多的發展趨勢不相適應,城鎮校舍“爆棚”、大班額和農村學校“空殼化”、運行艱難等問題并存,造成了教育資源的極大浪費。同時,農民子女變市民后,不再享受義務教育階段營養改善計劃、寄宿學生生活補助等優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積極性。醫療衛生方面。隨著農業人口加速轉移,本應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承擔的絕大多數醫療服務逐漸由市、縣兩級醫療機構承擔,造成鄉村醫療機構“門可羅雀”,縣級以上醫院“人滿為患”。近3年來,全市縣級以上醫院平均門診人數和住院人數分別達到176.43萬人次和14.63萬人次,平均床位使用率為86.8%。其中,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院、XX區人民醫院床位使用率高達106%以上,醫療服務能力基本達到極限,難以滿足農業人口大規模轉為市民的實際需要。同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服務分屬不同部門管理,且在報銷比例、起伏線、封頂線以及報銷藥品目錄、大病救助范圍和門診報銷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也較大影響。

              (三)社區建設管理滯后,難以適應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需要。

            一是管理體制不順。目前社區基本劃歸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但不等同于村委會建制,也不屬于行政、事業管理范疇,社區工作人員未納入編制管理,工資待遇低,一些社區存在無陣地、無設備、無經費的“三無”問題,嚴重影響了他們的積極性。二是服務職能缺失。社區職能定位不清,重管理輕服務,大部分從事的是相關部門延伸出來的工作職能,加之社工人員隊伍素質參次不齊,提供專業服務力量薄弱,難以滿足服務對象特別新增農業轉移人口的需求。部分養老服務機構基礎設施發展滯后,服務內容和功能單一,不能滿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務需求。三是社會救助核定困難。目前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定機制還不健全,特別是農業轉移人口就業的多樣性、收入的隱蔽性和不穩定性,家庭收入情況難以核定,社會救助范圍還存在盲區。同時,農業轉移人口受戶籍限制,不能申請城市低保,他們市民化積極性并不高。

              (四)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滯后,加大了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統籌管理的難度。

            農業轉移人口管理涉及公安、人口、教育、衛生、人社、住建等多個部門。近年來,相關職能部門先后建立起了各自的信息管理系統,但信息資源在部門與部門、行業與行業之間的橫向共享、流通還不暢通,一些公用信息例如流動人口規模、轉移人口數量、在校學生規模等數據資源難以共享,基于人口的各類統計工作口徑差距大,加大了新增城鎮人口有效管理和服務的難度。

              (五)農業轉移人口素質低,直接影響到市民化的進程。

            農業轉移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高達62.8%,受過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培訓的僅占13.6%。具有中級職業資格以上的僅占6%,初級職業資格占33%,沒有職業資格的占61%,絕大多數農業轉移人口主要從事建筑施工、裝卸搬運等以體力為主的勞動,收入低且工作不穩定。特別是在經濟轉型升級大背景下,產業結構調整對勞動力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進城農民大多專業技能差,不能滿足企業發展需求,企業用工難和農業轉移人員就業難的雙重矛盾并存。盡管目前人社、教育、農業等多個部門都有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的任務,但存在培訓資源不集中、培訓項目分散、技能培訓質量不高等問題。同時,農民大都重眼前利益、輕長遠發展,加上季節性農忙影響,對集中脫產培訓不積極,組織培訓的難度較大。

              (六)城鎮產業基礎薄弱,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吸納能力有限。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一個重要前提,是要有相關產業的帶動,尤其是以工業化發展為基礎的產品供給和崗位供給,以及與此配套發展的服務業,為轉移人口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從我市實際看,經濟發展主要依賴始于上世紀70年代的石油開發,但油田企業快速發展對地方企業的壯大、特別是農業人口轉移的帶動作用并不明顯,未能形成“資源開發-地方產業配套-群眾致富-資源開發”的良性循環,“央企大體格、快發展”和“地方工業低層次、小規模”的局面長期以來沒有得到實質性的改變。近年來,雖然地企融合發展步伐加快,慶陽能化集團成立運營并參與資源開發服務,但受政策、體制限制,地企雙方在產業培育、轉移人口就業等方面的契合度、融合度還不夠,產城融合趨勢不明顯。2013年,全市完成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331.86億元,其中央企295.43億元,地方工業36.46億元,僅占10.99%。以石油開發為例,去年慶陽境內原油產量達到659.4萬噸,長慶油田實現的銷售收入達到310億元,而回饋地方的發展資金僅為1.6億元,油田收獲“西瓜”與地方得到“芝麻”的效益反差十分明顯。

              三、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對策建議

              (一)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消除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障礙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精神,根據我市實際,建議按照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的原則,放寬落戶限制和界定條件,以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失地農民、城中村農民為突破口,引導農民有序轉為城鎮居民;對在城鎮有相對穩定工作和相對固定住所的,可進行城鎮戶口登記,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均可申請轉為城鎮戶口;逐步探索取消城鄉戶籍居民在就業服務、工資報酬、醫療服務、住房和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分階段建立完善城鄉人口自由流動的制度體系,最終實現城鄉戶籍管理一元化和公共服務一體化。

              (二)完善農村土地制度,增強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經濟保障

              針對土地流轉緩慢、農業產業化程度不高、農民對土地依賴性強的問題,一方面,加快農村土地、林權確權和頒證步伐,探索建立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市場,引導以土地為主體的各類要素資源依法有序流轉;另一方面,發展壯大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生產效率和產業化發展水平,使農業人口有脫離土地進城的條件。針對農業轉移人口因為承包地、宅基地上的各項權益而不愿市民化的問題,建議允許農民帶著“土地權益”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后,繼續保留其原有承包地、宅基地使用權和流轉權等合法權益;對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農業轉移人口,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三)推動公共服務制度和政策創新,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

              教育方面,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優化教育資源布局調整,使學生轉移流動與教育發展同向同步。一是對農村有一定發展基礎和規模的學校或教學點,分步進行標準化建設,建辦為寄宿制學校;對由于農業人口轉移、學生數量過少,對辦學規模小、條件差的小學或教學點,予以撤并。統籌管理中小學教師編制,建立城鄉學校教師相互補充機制,保證學生需求。二是充分考慮由于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造成城鎮學校校舍不足、資源緊缺的實際,加大對市區、縣城和重點城鎮學校的資金投入,支持加快擴建步伐,緩解“上學難”問題。三是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城鄉學生平等的營養膳食補助和寄宿生生活補助政策。

              醫療衛生方面,充分考慮農業轉移人口加速市民化和城鎮常住人口規模不斷擴大的實際,合理配置城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在鞏固鄉村醫療機構建設成果的基礎上,加大對縣以上醫院建設的支持力度,擴大規模、提升水平。同時,加快城鄉醫保制度并軌,整合部門管理職能,實行統一的報銷方式和標準,待條件成熟后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并軌,實現“三保合一”。

              社會保障方面,一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農業轉移人員公平就業。二是建議對養老保險實行多元統籌管理辦法,設立多層次參保標準,根據轉移人口意愿自主選擇參加養老保險的種類和層次,切實落實養老保險全覆蓋,提高保障水平。三是把農業轉移人口逐步納入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范疇,合理確定等級標準,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妥善解決社會保險異地轉移、接續等問題。

              住房保障方面,把解決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問題逐步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建立并落實農業轉移人口住房公積金制度和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制度。

              (四)健全基層管理服務體系,提升農業轉移人口綜合服務水平

              社區建設上,建議理清部門“行政權力”與社區“自治權利”的界限,理順社區工作人員編制管理,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完善社區服務功能。社會救助上,建議將農村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低保救助范圍;逐步縮面提標,保主保重,取消三、四類保障人數,提高一、二類保障標準,提高救助保障準確率;提高對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困難老人的養老救助補貼標準,加快建立以居家養老為主體、社區養老為依托、政府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保障體系。

              (五)加快公共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提升農業轉移人口綜合管理服務效率

              一方面,建立農業轉移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之間的公共信息交流和工作移交機制,使人口信息隨人口跨地區流動而轉移,確保各項公共服務及時有效。另一方面,建議將不同行業信息管理平臺、數據庫進行有效整合,建立“統一采集、集中管理、信息共享”的人口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人口信息資源在公安、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行業之間的橫向互通和及時共享,提高社會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六)加大產業發展扶持力度,強化城鎮對農業轉移人口的吸納能力

              一是大力推動優勢資源開發,圍繞油煤氣等優勢資源開發,建議在稅收屬地征收、稅收分成、資源開發費征收、支地原油數量和地方參與資源開發等方面出臺相關政策,加快我市地企深度融合發展,增加城鎮接納轉移人口的產業實力。二是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積極支持混合所有制經濟和實體經濟發展,特別是加大民俗文化、中醫藥養生保健和家政服務、物流配送等新型服務產業發展扶持力度,推動餐飲、商貿、運輸等傳統服務業轉型升級,增加社會崗位需求,創造農民進城的條件和機會。三是加快產城融合步伐,支持我市以長慶橋煤炭石油化工、驛馬農產品食品加工、西川裝備制造和西峰民俗文化產業園為基礎,創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帶動農民向工業園區和重點特色城鎮合理流動、有序集中,提高人口聚集度和產業的關聯度,解決有城無人、有人無產的問題。四是強化創業就業培訓,根據產業發展需求設置培訓內容,整合培訓資源,開展“訂單式、定向性”培訓,進一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素質,增強他們在城鎮創業就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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