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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的魯迅作文

            時間:2025-12-04 08:31:18 魯迅 我要投稿

            【推薦】我心中的魯迅作文五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我心中的魯迅作文五篇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五、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六、關于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2

              1.總則

              1.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1.2指導思想的原則

              1.21按照各盡所能、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工資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本公司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

              1.22結合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特點,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工資分配制度。

              1.23以員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勞動態度、勞動技能等指標綜合考核員工報酬,適當向經營風險大、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標的崗位傾斜。

              1.24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調動公司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2.正式員工工資制

              2.1適用范圍。

              2.11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所有員工。

              2.12工資模式:采用結構工資制。

              員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能工資+津貼

              2.2基礎工資。

              2.21參照當地職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標準、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確定。

              2.22基礎工資以隱秘形式發放。

              2.3技能工資

              公司技能工資按管理層分為3檔,按技能水平劃分為5級,以年終述職考評為調級主要依據;

              2.4.工齡工資。

              2.41按員工為企業服務年限長短確定,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為企業工作;

              2.42工齡工資由轉正當月開始計算,滿一年月工資增長50元。

              2.6.津貼。

              2.61包括有交通津貼、伙食津貼、通訊津貼、勞保津貼、加班補貼等;

              2.62各類津貼見公司補貼津貼標準。

              3.關于基礎工資。

              3.1.基礎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

              3.11公司基礎工資標準經董事會批準確定;

              3.1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變化,可以變更基礎工資標準。

              3.2.員工基礎工資核定。

              員工根據聘用的技能和級別,核定基礎工資;

              4.關于技能工資

              4.1.員工技能工資變更。

              4.11.技能工資于每一年末全體員工述職大會后,依據公司全體員工相互打分評選(占70%)及公司高層領導的考核意見(占30%),為表現優異的若干員工統一調級。

              4.12.與公司做出卓越貢獻者,由董事會研究特批可隨時調整。

              4.2員工技能工資等級表

              5.關于工齡工資。

              4.1.員工從轉正之日起工作滿一年的,由員工向綜合辦人事人員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交由財務部落實;

              4.2.試用期不計工齡工資,工齡計算從試用期起算。

              6.其他注意事項。

              5.1.各類非法定假日依據公司請假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2.各類培訓教育依據公司培訓教育管理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5.3.員工加班、值班費用,按月統計,計入工資總額;

              5.4.各類補貼、津貼依據公司各類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7.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6.1適用范圍:訂立非正式員工勞動合同的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

              6.2工資模式:簡單等級工資制。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準表。

              6.3人事部需會同行政部、財務部對非正式員工的工作業績、經營成果、出勤、各種假期、加班值班情況匯總,確定在其標準工資基礎上的實發工資總額。

              6.4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種補貼、津貼一并在月工資中支付。

              8.附則

              8.1公司每月支薪日為10日。

              8.2公司短期借調人員工資由借用單位支付。

              8.3公司實行每年13個月工資制/年終績效制,即年底發年終獎金。

              8.4以上工資均為含稅工資,根據國家稅法,由公司統一按個人所得稅標準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8.5本方案經董事會批準實行,解釋權在董事會。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創建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通過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 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通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 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通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 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 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薪酬,是指員工為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系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 薪酬總額

              第六條公司的`薪酬總額由工資收入和福利構成。

              第七條 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法定福利:根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

              2) 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 具體福利項目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 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并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準后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高級管理人員享受車補、崗位津貼、年度福利及其他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 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標準工資根據員工的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全額發放;

              2) 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并轉為正式員工后,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 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并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 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準后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結算并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員工兼任多個職務的,按照其核心職務(高或低)進行等級劃分。

              第十五條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董事會批準后發布。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東方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本公司薪酬管理,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制定的原則

              (一)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通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二)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三)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通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四)績效掛鉤原則: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四條影響崗位工資等級高低的因素包括以下幾種:

              (一)工作的目標、任務與責任;

              (二)工作的復雜性;

              (三)勞動強度;

              (四)工作的環境。

              第二章薪酬性質劃分

              第五條公司根據職務性質的不同,將工資劃分為后勤崗位薪酬系列和銷售崗位薪酬系列。

              第六條后勤崗位薪酬系列共劃分為九個等級,分別為外聘試用、正式期一級、正式期二級、正式期三級、正式期四級、正式期五級、正式期六級、正式期七級和正式期八級。

              第七條銷售崗位薪酬系列共劃分為五個等級,分別為外聘試用、正式期一級、正式期二級、正式期三級和正式期四級。

              第三章薪酬構成

              (五)后勤崗位員工每月應發薪酬由工資總額、業績獎、績效獎金、激勵獎、優秀暢所欲言獎、半年全勤獎、生日福利、結婚祝賀金、關帝誕補貼等福利獎金和出差/加班補貼構成。

              (六)銷售崗位員工每月應發薪酬由工資總額、業績獎、績效獎金、激勵獎、優秀暢所欲言獎、半年全勤獎、生日福利、結婚祝賀金、關帝誕補貼等福利獎金和出差/加班補貼及個人銷售提成、團隊獎和超額獎等銷售工資構成。

              第八條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電話補貼、生活補貼、交通補貼、地域補貼六部分構成。

              第九條后勤崗位業績獎是按試用期、一級至八級遞增,銷售崗位業績獎是按試用期、一級至四級遞增。業績獎與員工在崗天數掛鉤,享受業績獎計算方式為:業績獎/21、75天*享有比例*在崗天數(除法定公共節假日外,員工各種休假均不計入在崗天數內);員工未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情況下,業績獎可作為浮動懲罰金額,上級領導可根據情況酌情判處罰金懲罰,懲罰限額小于業績獎總額百分之五十,詳細規定及執行辦法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條績效獎金分為月度績效獎金、季度績效獎金和年度績效獎金三種,是根據公司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工作績效計發。公司按相關規定將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優、良+、良、一般、差五個等級。

              (一)月度績效獎金:后勤員工的績效按月評定和發放,月度績效獎金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二)季度績效獎金:銷售員工的績效按季度評定和發放,具體時間為每季度的第二個月發放上一季度的績效獎金,季度績效獎金的發放額度依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三)年度績效獎金: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情況和員工一年的績效考核成績,決定員工的年度獎金的發放額度。

              第十一條激勵獎是為增強企業凝聚力,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發員工愛崗敬業奮發上進而設立的'。

              激勵評定獎:激勵評比的項目有:

              1、銷售人員方面:銷售冠軍、最佳師傅、服務之星、鐵人獎等;

              2、銷售團隊方面:冠軍門面、最佳店面培訓等;

              3、分公司后勤人員方面:最佳辦公室主任、最佳培訓專員;

              4、總部各科室方面:科室之星、幕后敬業之星等。

              第十二條“優秀暢所欲言”獎勵:為給員工提供盡情發言的平臺,進一步了解各員工的詳細情況以及幫助解決員工工作疑難問題,促進本公司各部門共同進步,特設“暢所欲言”項目,具體由總公司行政部辦公科組織,并根據相關規定于每月評選出“優秀暢所欲言”獎,同時向每篇“優秀暢所欲言”撰寫人頒發100元獎金及獎狀以資鼓勵,詳細規定及執行辦法見《“暢所欲言”管理流程》。

              第十三條半年全勤獎獎勵:本公司為表示對長時間堅守崗位的員工予以感謝與鼓勵,特設立“半年全勤獎”的獎勵,對于每年1月—6月、7月—12月期間無請假、曠工、遲到/早退等缺勤(休息日、法定假日及休年假不按缺勤論)現象的正式期員工頒發100元的半年全勤獎金;全勤名單由各人事專員根據人事系統信息在每年6月、12月的工資上呈表中提供,后由財務部將獎金核算入員工6月、12月工資中發放,并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人事薪酬科于每年1月、7月15日公布獲獎名單至OA系統“人事資料“文件夾。

              第十四條其他補貼、津貼等相關福利。

              第十五條具體細則參看相應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薪資方案中缺勤扣款的計算方法:

              (一)基本薪資=工資總額+業績獎

              (二)事假扣款=基本薪資/21、75*事假天數

              (三)曠工半天扣款=基本薪資/21、75/2+基本薪資*0、045

              (四)曠工一天扣款=基本薪資/21、75+基本薪資*0、09

              (五)病假扣款=基本薪資/21、75*病假天數*(60%~~40%)(按照員工手冊上規定的比例)

              (六)遲到早退扣款=工資總額*遲到早退次數*0、015(如果是超過半個小時*0、02)

              (七)年假扣款=業績獎金/21、75*年假

              (八)婚假扣款=業績獎金/21、75*婚假天數

              (九)喪假扣款=業績獎金/21、75*喪假天數

              (十)產假扣款=業績獎金/21、75*產假天數

              (十一)工作失誤扣款=應發合計*0、025*工作失誤個數詳細規定及執行辦法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銷售提成是公司根據銷售崗位人員的業務收入按一定的比例發放的薪酬;店員銷售提成由個人提成、團隊提成和超額獎三部分構成;店長銷售提成由團隊提成和超額獎兩部分構成;銷售助理的銷售提成和銷售經理的銷售提成都是由團隊提成和超額獎兩部分構成。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八條薪酬調整共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兩種。

              第十九條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變化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人力資源部人事薪酬科根據公司經營狀況,擬定調整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第二十條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指公司由于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或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

              第五章薪酬發放

              第二十一條公司采用銀行直接劃撥的方式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十二條公司當前定于每月20日結算和劃撥發放員工上個月工資,若公司將更改工資結算和劃撥發放日期,公司將以通知形式就更改工資結算和劃撥發放日期提前公布說明。

              第二十三條若在工資發放時遇節假日或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不良等原因的,公司將以通知形式就薪資發放操作提前公布說明。

              第二十四條每月發放薪酬時將為自愿購買社會保險的員工扣除社會保險中員工需交納的部分金額及缺勤須扣除金額。

              第六章薪資保密原則

              第二十五條薪資保密的整體要求

              (一)薪資作業人員須確保定薪、調薪、薪資核算、薪資發放過程不泄密。若私自對外透漏薪資相關的內容和數據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除其5—10個工作失誤;

              (二)薪資確認操作:由會計以個人為單位剪裁出工資條供各員工簽字,以確保簽字員工不能看到其他員工的薪資信息。會計人員由于個人原因導致單據丟失對本公司造成影響者,公司視情節輕重扣除其3—10個工作失誤;

              (三)員工收到薪資方案保存在電腦時,須設置“打開權限密碼”保存薪資方案,未按公司規定進行存檔造成文件泄露、丟失,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除其3—8個工作失誤;隨意泄露本公司文件資料及相關信息造成嚴重影響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除其3—10個工作失誤;

              (四)公司員工不得查閱他人薪資資料,不得打聽他人的薪資水平,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薪資水平。一經發現,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除其2—8個工作失誤;情節嚴重者,上級領導可根據情況酌情判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五)部門負責人在與新進員工確定薪資時,須及時宣導薪資保密意識。如因部門負責人未及時宣導到位導致新晉員工違反保密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則部門負責人須負連帶責任,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除部門負責人1—5個工作失誤;

              (六)各部門經理接收到薪資方案后,須以一對一的方式向下級主管人員傳達,傳達內容包括:該主管及其所管轄科室人員薪資方案,不得向下級主管透露其它主管部門或科室的薪資情況。若私自向下級主管透露其他主管部門或科室的薪資情況,造成不良影響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除3—10個工作失誤;

              (七)主管人員向下級普通員工傳達薪資方案時,須按不同職位分別傳達,或采用一對一的方式進行傳達,但不能透露其他職位的薪資情況。如私自向下級透漏其他職位薪資情況,造成不良影響者,一經查實,公司將視情節輕重扣其2—8個工作失誤;

              (八)任何員工發現薪資泄密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九)人力資源部人事薪酬科對員工薪資保密情況實施監管。

              以上保密制度,如有員工不按規定執行且情節嚴重者,上級領導可根據情況酌情判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十七條總公司行政部擁有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各相關人員須嚴格執行。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一)通過有效的薪酬管理,激勵員工,提高工作效率,穩定員工隊伍。

              (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所有崗位的薪資結構合理化、規范化,激勵員工成長,提高后勤服務集團管理水平。

              (三)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崗位的員工試用期、崗位工資、晉升、調動和工資核算等相關程序,使薪酬體系的各環節有章可循。

              二、制定依據

              (一)依據集團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戰略發展定位的需要;

              (二)依據同行業、同地區、同等職位的薪酬福利水平;

              (三)依據員工付出勞動量的大小;

              (四)依據職務的高低;

              (五)依據技術與訓練水平的高低;

              (六)依據工作的復雜程度;

              (七)依據年齡與工齡;

              (八)依據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的供求狀況。

              三、權責

              (一)各部門經理有對本部門員工錄用、薪資調整的建議和決策權。

              (二)人力資源部按此制度執行各崗位員工的試用期工資、崗位工資、薪資調整、工資核算等工作的建議權限和審核權限。

              (三)人力資源部依此制度對特別調薪案例的申請、審批、上報。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社會和集團發展需要,及時對此制度進行修訂。

              四、薪資結構及相關規定

              (一)薪資結構:基本工資(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補貼+其它;

              (二)基本工資部分,依據崗位和級別的不同而定。

              (三)績效工資根據各部門各崗位的績效考核標準,核算不同人員的`月績效工資。

              (四)補貼部分,有工齡補貼、學歷補貼、職稱補貼等。

              (五)其它部分,主要包含全勤獎、扣款、獎懲等不屬

              基本工資、提成和補貼部分的內容。

              (六)特薪人員的年薪部分,結合集團的經營業績和其工作業績給予發放。

              (七)年度績效工資的發放1、對于工作未滿半年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2、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警告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3、對于年度工作受到一次(含一次)以上記過處分且全集團通報批評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4、對于年度累計曠工超過三天(含三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5、對于年度累計請假超過十五天(含十五天)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6、對于年度考核平均成績低于七十分(含七十分)的員工,不予發放年度績效工資。

              五、試用期工資

              (一)外聘或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均為1—2個月。應屆生或其它沒有相關工作經驗的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根據實際工作業績確定)。

              (二)普通員工試用期工資一般不低于貴州省人社廳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轉正定級

              (一)一般員工在試用期最后一個月15日前填寫《員工轉正申請》報直接主管部門審批,其主管部門根據其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確定其是否應轉正,如轉正于當月20日前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人力資源部依據各部門試用期內員工的工作表現予以審批,于當月25日前報集團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三)所有員工的轉正工作,都必須依以上流程和要求上報人力資源部。

              七、薪假的相關規定

              (一)請假類別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六種假別。

              (二)八種假別中,有薪假為:工傷假、婚假、喪假、共三種假別。

              (三)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7天)、清明(1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端午(1天)、元旦(1天)。

              (四)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者,基本工資按2倍執行。

              (五)事假,每月不能超過4天;病假,一次請假不能超過30天,如確實是病情需要,需出示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六)請假手續嚴格依《考勤管理辦法》中的權限報批,在假期未批準卻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八、考勤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各部門考勤由各部門工資核算員監督執行,各部門于次月5日前將員工考勤統計匯總,上報人力資源部。

              3、員工請事假、病假、休息和離崗前必須填寫“工作交接單”,離崗人員與繼任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4、員工外出前必須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填寫者按曠工處理。

              5、人力資源部將對考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考核內容之一。

              6、對嚴重違反考勤制度,經教育不改者,除按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直至辭退處理。

              7、如各部門考勤統計嚴重失實,被查實后,考勤員、部門負責人將負連帶責任,與當事人受到同等處罰。

              九、薪資核算及支付

              (一)各部門工資管理員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人員增減變動情況、工資發放明細表報人力資源部。

              (二)每月10日前人力資源部將工資核算情況報總經理簽批,簽批完報學校財務部,每月15日前發放上月工資,以上工資核算時間,請各部門嚴格執行。

              (三)從薪酬中直接扣除的款項: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3、與集團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4、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集團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5、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十附則

              (一)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

              (二)本制度由后勤服務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經集團領導批準之日起試行。未盡事宜,隨時修訂補充。

              (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以前所有與本制度相沖突或違背本制度之處,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6

              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動合同法》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一般規定

              1、公司實行工資制。員工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補助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組成。

              2、員工工資需扣除國家規定員工個人應負擔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個人所得稅。

              3、公司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綜合職工的工作能力、崗位、職務、當地生活物價水平等因素,公平合理地制定職工各人的工資標準。

              公司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職工工資標準、工資形式、津貼等勞動管理制度。公司嚴守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支付標準和其他的有關規定,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向職工支付勞動報酬的全部金額。

              公司的正、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待遇,由董事會決定。

              4、公司將根據公司效益以及員工全年的工作表現評審結果對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整幅度由公司決定。

              第二章基本工資

              根據公司職務等級系統,每個工作崗位都有一個相應的職務等級,每一職務等級有對應的基本工資范圍。公司根據員工的職務等級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范圍。員工崗位變動的,應執行變動后的崗位工資。

              職務等級基本工資范圍

              第三章補助津貼

              1、補助津貼由交通費津貼、獨生子女費和工作費津貼構成。

              2、職工上下班乘用自備或公共交通工具酌,每月一律發給交通津貼100元。

              3、對于按國家有關規定,生育撫養一個子女的職工,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2.5元。職工配偶無經濟來源的,發給獨生子女費每月5元。

              4、對于正常出勤工作的職工,每月一律發給工作餐津貼200元。

              第四章加班工資

              1、在休息日出勤工作的職工,可在一個月以內要求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的,可延長調休期限。職工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調休或無法安排調休的,公司將向其支付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以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按如下方法計算:

              ①每小時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正常出勤的月工資÷21.75÷8)×0.7;

              ②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1.5倍計算;

              ③周六、周日和公司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2倍計算;

              ④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加班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

              第五章獎金

              公司根據職工完成業務指標的情況和對公司貢獻的大小,發給獎金。具體計算方法、發放時期和發放次數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六章工資計算

              1、工資總額。

              (1).組成:基本工資、交通費津貼、工作餐津貼、獎金、加班工資以及帶薪假期的工資。

              (2).不列入工資總額的部分項目: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及講課費、出差時的餐費津貼、出差補助費、獨生子女費、解除勞動合同時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和經濟補償金。

              2、工資計算期間。

              工資的計算期間力上月16日至當月15日。

              3、人事變動職工的當月工資計算。

              (1).當月中途進入公司的職工,工資按核定的工資標準和當月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2).當月中途離職的職工,按職工離職當月的工資標準和實際出勤天數一次性計發工資。

              (3).上述職工的當月工資,根據本規定中工資構成的不同類別及其計算方法分別計算。

              4、月工資收入計算。

              符合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條件,需要公司按月工資收入作為經濟補償計發基數,其月工資收入可按如下的方法計算:

              ①月工資收入是指列入本規定所確定的工資總額的工資;

              ②計算日前12個月內該職工的工資之和除以12;

              ③職工本人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④日工資收入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工作日21.75日(每周40小時工作制)。

              5、工資調整。

              職工因職務或工作崗位變動,其月工資,除特殊的情況外,以變動之日為界限分別計算。

              6、病假工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以法律規定為準,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當地最低工資,滿1個月的按月額計算,不滿1個月的按日額計算。

              7、事假工資

              員工經單位批準的事假,不計算工資。工資計算期間事假超過三天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工資。

              8、其他假期工資

              員工年休假、休探親假期、婚、喪假及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七、工資發放

              1、公司用人民幣按月支付員工工資,于每月25日支付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距休息日最近的一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的第1個月的日發放上季度的獎金,每年度的第月發放上年度的獎金。

              2、如遇以下情況,公司可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為1個月: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公司一般通過銀行發放員工工資。員工持個人申請的卡領取薪資。員工須于每月日前將個人準確的卡號書面呈交部。由于員工延誤或錯誤提供卡號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

              4、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告訴他人(含公司同事)有關薪資情況,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此規定的員工予以相應的懲處。

              八、工資的扣除

              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員工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政席規定或法定的授權委托,下列費用可由公司在工資計算和支付時代扣。

              1、政府規定職工個人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

              2、受職工本人委托繳納的其他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等。

              4、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的其他費用。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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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扎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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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置、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

              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

              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

              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

              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總經理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參照金融穩定理事會《穩健薪酬實踐的原則》等國際準則,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本指引所稱薪酬,是指商業銀行為獲得員工提供的服務和貢獻而給予的報酬及其相關支出,包括基本薪酬、績效薪酬、中長期激勵、福利性收入等項下的貨幣和非現金的各種權益性支出。

              第三條本指引所稱商業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

              第四條商業銀行應制定有利于本行戰略目標實施和競爭力提升與人才培養、風險控制相適應的薪酬機制,并作為公司治理的主要組成部分之一。薪酬機制一般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薪酬機制與銀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統一。

              (二)薪酬激勵與銀行競爭能力及銀行持續能力建設相兼顧。

              (三)薪酬水平與風險成本調整后的經營業績相適應。

              (四)短期激勵與長期激勵相協調。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五條 商業銀行應設計統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變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包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各種激勵,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第六條 基本薪酬是商業銀行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報酬,包括津補貼,主要根據員工在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勞動投入、服務年限、所承擔的經營責任及風險等因素確定。津補貼是商業銀行按照國家規定,為了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以及受物價變動影響導致員工實際收入下降等給予員工的貨幣補助。商業銀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津貼、補貼的政策標準確定津補貼。

              商業銀行應科學設計職位和崗位,合理確定不同職位和不同崗位的薪酬標準。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保底獎金,如果確有實際需要,保底獎金只適用于新雇傭員工入職第一年的薪酬發放。

              商業銀行的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其薪酬總額的35%。

              第七條 績效薪酬是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業績報酬和增收節支報酬,主要根據當年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來確定。績效薪酬應體現充足的各類風險與各項成本抵扣和銀行可持續發展的激勵約束要求。

              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的績效薪酬根據年度經營考核結果,在其基本薪酬的3倍以內確定。

              第八條 商業銀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行中長期激勵計劃。商業銀行應確保可變薪酬總額不會弱化本行持續增強資本基礎的能力。

              第九條 福利性收入包括商業銀行為員工支付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對于福利性收入的管理,商業銀行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商業銀行支付給員工的年度薪酬總額要綜合考慮當年人員總量、結構以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風險控制等多種因素,參考上年薪酬總額占上年業務管理費的比例確定,國有商業銀行還應執行國家相關規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條 薪酬支付期限應與相應業務的風險持續時期保持一致。商業銀行應根據不同業務活動的業績實現和風險變化情況合理確定薪酬的支付時間并不斷加以完善性調整。

              第十二條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商業銀行根據薪酬年度總量計劃和分配方案支付基本薪酬。

              第十三條 商業銀行應合理確定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根據經營情況和風險成本分期考核情況隨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剩余部分在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支付。

              第十四條 中長期激勵在協議約定的鎖定期到期后支付。中長期激勵的兌現應得到董事會同意。鎖定期長短取決于相應各類風險持續的時間,至少為3年。

              第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各種保險費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專戶管理。

              第十六條 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其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采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于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在延期支付時段中必須遵循等分原則,不得前重后輕。

              商業銀行應制定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如在規定期限內其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商業銀行制定的績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規定應同樣適用離職人員。

              第四章 薪酬管理

              第十七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薪酬管理組織架構。

              董事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設計,并對薪酬管理負最終責任;董事會應設立相對獨立的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組成人員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財務專業人員,且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應熟悉各產品線風險、成本及演變情況,以有效和負責地審議有關薪酬制度和政策。

              管理層組織實施董事會薪酬管理方面的決議,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具體事項的落實,風險控制、合規、計劃財務等部門參與并監督薪酬機制的執行和完善性反饋工作。

              商業銀行審計部門每年應對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報告董事會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

              外部審計應將薪酬制度的設計和執行情況作為審計內容。

              審計、財務和風險控制部門員工的薪酬應獨立于所監督的業務條線,且薪酬的規模和質量應得到適當保證,以確保其能夠吸引合格、有經驗的人才。

              第十八條 商業銀行應制訂科學、合理、與長期穩健可持續發展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銀行員工職位職級分類體系及其薪酬對應標準。

              (二)基本薪酬的檔次分類及晉級辦法。

              (三)績效薪酬的檔次分類及考核管理辦法。

              (四)中長期激勵及特殊獎勵的考核管理辦法等。

              第十九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科學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并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作為績效薪酬發放的依據。商業銀行績效考核指標應包括經濟效益指標、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和社會責任指標。

              (一)經濟效益指標按國家有關規定選取。

              (二)風險成本控制指標至少應包括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案件風險率、杠桿率等。信用風險與市場風險成本度量時應考慮經濟資本配置和資本成本本身變化以及撥備成本和實際損失。流動性風險成本在度量時應主要考慮壓力測試下的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資源本身的成本等因素。

              (三)社會責任指標一般應包括風險管理政策的遵守情況、合法性、監管評價及道德標準、企業價值、客戶滿意度等。

              董事會應于每年年初確定當年績效考核指標,并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本指引第十九條所列風險成本控制指標對績效薪酬的約束參照如下標準執行:

              (一)有一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不得超過上年水平。

              (二)有兩項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在上年基礎上實行下浮,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下浮幅度應明顯高于平均下浮幅度。

              (三)有三項及以上指標未達到控制要求的,除當年全行人均績效薪酬參照第(二)款調整外,下一年度全行基本薪酬總額不得調增。

              第二十一條 商業銀行應建立有效薪酬監督機制,不得為員工或允許員工對遞延兌現部分的薪酬購買薪酬保險、責任險等避險措施降低薪酬與風險的關聯性。

              第二十二條 商業銀行董事會應每年全面、及時、客觀、詳實地披露薪酬管理信息,并列為年度報告披露的重要部分。商業銀行的薪酬信息披露情況應報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年度薪酬報告的信息披露內容主要包括:

              (一)薪酬管理架構及決策程序,包括薪酬管理委員會(小組)的結構和權限。

              (二)年度薪酬總量、受益人及薪酬結構分布。

              (三)薪酬與業績衡量、風險調整的標準。

              (四)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現金薪酬情況,包括因故扣回的情況。

              (五)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和對銀行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的具體薪酬信息。

              (六)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備案及經濟、風險和社會責任指標完成考核情況。

              (七)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況,包括影響因素,以及薪酬變動的結構、形式、數量和受益對象等。

              第五章 薪酬監管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商業銀行薪酬管理納入公司治理監管的重要內容,至少每年一次對商業銀行薪酬管理機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作出評估。

              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應動態跟蹤監測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等考核指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第二十五條 對于商業銀行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指標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糾正,并對下列問題予以查處:

              (一)薪酬管理組織架構、薪酬管理制度不符合規定的。

              (二)未按規定核定、執行和報備績效考核辦法或年度薪酬方案的。

              (三)績效考核不嚴格、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的。

              (四)未按規定計發基本薪酬、延發績效薪酬的。

              (五)未按規定追索或止付績效薪酬的。

              (六)未按規定披露薪酬信息的。

              (七)其他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

              第二十六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商業銀行薪酬結構與水平應報救助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一)已經實施救助措施的。

              (二)商業銀行面臨重大聲譽風險并有可能對其持續經營產生實質性影響的。

              (三)商業銀行瀕臨破產、倒閉的。

              (四)商業銀行被依法接管的。

              (五)商業銀行被關停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商業銀行在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的基礎上為員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的,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扣回的薪酬應按照有關規定沖減當期費用。

              第二十八條 商業銀行在境外設立的子行、分行、非銀行金融性公司由母行根據本指引的原則并結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規定、監管要求對其薪酬進行調控。

              由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其他類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參照本指引執行。

              銀行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則:

              1.公平性原則

              以工資內、外部公平為導向。對內,員工薪酬應該與個人的工作難度、強度以及工作質量相符合;對外,員工薪酬要與相同職位甚至行業的其他員工有以致的發放標準。

              2.競爭性原則

              提高薪酬對市場上人才的吸引力。當然這不能理解為銀行行業薪酬;應該盲目提高。員工薪酬應當維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過低會導致人才流失,但是過高會將銀行推向虧損的邊緣。

              3.激勵性原則

              通過工資和獎金等激發員工對工作的積極心性。激勵的方式可以多樣化,不能局限于現金這種短期的激勵方式。可以適當輔以中長期的激勵來提高效果。

              4.經濟型原則

              即員工薪酬水平要與銀行的經濟實力相匹配。如果銀行的經濟實力較強而員工薪酬水平偏低的話怎對人才的保留產生不良影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薪酬管理,結合公司新的組織機構和新的部門職能變化,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既是員工獲取正當勞動報酬的依據,也是提高集團公司辦事效率和持續發展的基本保證。

              第三條秉著對員工業績的客觀評價,獎勵先進、鞭策后進,提高員工工作熱情的目的,建立以選拔、競爭、激勵、淘汰為核心的用人機制。

              第四條本制度依據公司待聘崗位的勞動技術要求、崗位的重要性而定。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與集團公司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以及臨時性用工員工。

              第二章薪酬結構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履約信譽金、特殊貢獻獎、福利等構成。

              1、員工的基本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根據崗位的性質確定,是員工勞動價值的體現。每一崗位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均有多個等級,參見附《崗位薪酬等級表》。

              2、員工試用期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之和,不參與績效考核,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經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按崗定級。

              3、員工績效工資占比為員工標準工資的20%-60%不等。績效工資按月兌現,考核辦法詳見《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

              4、年終效益獎:根據《20xx年績效考核方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

              5、加班工資:

              1)加班時間原則上以補休形式予以補償,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補休形式補償的,由人事行政部核實后報主管領導審批計發加班工資;

              2)加班工資:員工在五一、十一、元旦和春節等法定節假日批準加班的,其加班工資按60元/天計算,其它時間加班則按40元/天計算,加班不足三個小時的,不計發加班工資。

              6、工齡工資:工齡滿1年后第1個月起計發30元/月,每增加一年工齡增加30元/月(試用期計算工齡),依此類推。臨時工、服務性承包工等非正式聘用的人員不享受工齡工資。

              7、補貼/津貼:

              1)公司每年1-3月發放防寒費,7-9月發放防暑費,防暑防寒費標準為20元/月,與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交通費補助標準:不分市內、市外,公司工作人員的上下班市內交通費一律按60元/月包干計發(已享受公司購車補助的人員不再享受)。外出辦公事原則上只能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下打的,其租車費憑票按實報銷。公司外派員工回家休假每月憑票報銷往返車費二次,周末回公司開例會的員工按往返次數按實報銷,兩項不重復報帳。外地出差補助詳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3)電話費標準:一級崗位人員200-300元/月,二級崗位人員150元/月,三級崗位人員100元/月,四級崗位人員60元/月,五級崗位人員40元/月(外聯、外拓崗位經批準享受三級崗位待遇)。

              4)中餐伙食補貼:在婁星區范圍內工作及在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按100元/月的標準補貼到人,公司不統一安排就餐。公司外派駐外機構工作的員工補助標準見差旅費報銷制度。

              8、履約信譽金

              1)試用期員工,無須交納履約信譽金;

              2)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五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60元,其中,公司補貼2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40元;

              3)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三級、四級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9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3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60元;

              4)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的二級以上員工,從簽訂之月起每月交納150元,其中,由公司補貼50元,每月從個人工資中扣留100元。

              5)合同期滿后十五天之內,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員工履約信譽金總額(含個人扣留部份)報財務部,由財務經理、總裁審核發放;合同期滿續簽合同的員工,公司從合同簽訂之日重新對該員工扣留履約信譽金;在合同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離職或被公司開除的,不退還履約信譽金(因重大疾病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除外);在合同期間因本人業績考評不合格被公司辭退者,退還本人從工資中扣留的履約信譽金部分;公司正常裁員而被辭退者,全額退還履約信譽金(含公司補貼部分)。

              9、特殊貢獻獎:在工作中有特殊貢獻和在為公司辦事中節約經費數額巨大的,由總裁辦確定給予獎勵。

              第七條按照國家的勞動法規和本企業管理規定,為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給員工提供各種福利待遇。

              1、法定福利:凡在公司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勞動合同的全職員工,公司按婁底市社保局最低繳費標準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在員工每月薪酬中代扣。(對符合公司參保條件,如職工自己不愿意或不需要參保的,由職工寫出申請,公司按公司交保基數的10%給予補助。)

              2、企業福利:

              (1)慰問金

              1)節日慰問金: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公司發放節日慰問金。女員工在三八婦女節享受專項慰問金。

              2)住院慰問金:員工因公、因病住院十天以上的,公司組織員工探望,并發給慰問金。

              3)特殊慰問金:員工或員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公司為表達對員工的慰問和關懷,發放特殊慰問金,慰問金金額大小由總裁或總裁辦公會議視情況確定。

              (2)生日禮金、禮品

              1)員工生日:公司贈送禮金或禮品及賀卡。

              2)當月過生日員工較多的,可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舉辦員工集體生日晚會。

              (3)其它福利

              1)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生子,公司表示慶賀,賀禮標準為200~500元。

              2)公司正式員工本人及其父母、岳父母、配偶等去世的,公司組織慰問和悼念。標準為200~500元。

              3)其它臨時性福利由總裁決定或總裁辦公會議研定。

              第三章薪酬標準

              第八條按層次劃分為六級,每級分為A、B、C、D四檔,員工在不進行崗位調整的情況下視工作業績在同一級別的檔位間晉升或降級。

              第九條人力資源部在完成工資級別明細的基礎上,進行個人定級:

              1、個人定級方法:以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標準定級,合同期內崗位有變動的或評優晉級的員工以總裁辦簽發的聘任通知書或升級、調級通知書為準確定個人級別。

              2、新進員工的薪酬等級進入方式:原則上新進員工從相應崗位薪酬標準的D檔進入,如跨級進入的,需由直接主管提出申請,由人力資源部報主管領導及總裁審定。

              3、個別特殊崗位員工的薪酬發放不參與本制度,由總裁另行考慮。

              第十條若公司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勞動合同簽訂的崗位為準進行定級,員工能力被確認為能達到其兼任最高崗位標準的,經總裁辦研究決定下達聘任通知,則相應提高其薪酬標準。

              第十一條對于集團急需的特殊人才,根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超出部分由總裁辦設立特殊補貼。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二條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第十三條整體調整指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企業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總裁辦公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第十四條個別調整主要指工資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第十五條工資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初根據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個別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工資級別的調整。

              第十六條工資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員工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工資級別進行的調整,即堅持薪隨崗變原則。

              第十七條員工在其崗位的深度范圍內調整崗位工資級別,達到本崗位深度上限后,則不再調整。

              第十八條調整后工資級別,從調整生效日所在月的月初計算。

              第五章薪酬發放

              第十九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每月薪酬發放表,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通過后由財務部執行。

              第二十條員工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18日支付上月工資,以法定貨幣(人民幣)支付,若遇支薪日為休假日時,則相應的順延天數發放。

              第二十一條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2、公司福利中屬個人繳納部分的款項;

              3、員工自愿繳納,由公司代扣代繳的款項(如住房公積金、社會統籌保險及失業保險等);

              4、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第二十二條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三條月標準工作日為24-26天。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薪酬管理、創建公平合理的薪酬體系、通過合理的

              薪酬安排吸引優秀人才,保證公司的長期可持續發展,結合公司組織機構、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制訂的原則:

              1) 守法及現實的原則: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結合公司自身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戰略一致性原則:與公司發展戰略相一致,通過彈性設計,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和導向作用,以保證公司的.可持續性發展;

              3) 公平性原則:關注內部公平性,通過崗位評估確定崗位在公司內部的相對重要性,進而確定相應薪酬水平;

              4) 市場競爭力導向原則:強調薪酬競爭力,有效吸引高素質人才。達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區有競爭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國同行業有競爭力;

              5) 績效掛鉤原則:建立以業績為導向的薪酬分配機制,體現企業效益與員工利益相結合,加大變動收入的激勵力度,使員工薪酬隨績效變化而相應變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薪酬指員工為本公司完成相應工作而獲得的貨幣性報酬。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所有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

              第五條 本制度所稱的員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員工。本制度所稱的公司高管人員系指董事會全體成員(含董事會秘書)、監事會全體成員、經營班子全體人員。

              第二章 薪酬總額

              第六條 公司薪酬總額由工資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組成。

              第七條 工資性收入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交通補貼、誤餐補貼等。

              第八條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業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據國家和地方勞動法規、必須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包括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等。

              2) 企業福利:依照集團管理制度向企業員工提供的福利項目——主要包括節慶費等;

              3) 具體福利項目和標準依照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九條 薪酬總額的確定:在綜合考慮公司發展戰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礎上,在每財政年度末,依據本年度經營業績、薪酬水平和薪酬總額、下年度經營目標,并參照人力資源市場情況、地區及同行業薪酬水平變化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擬定下年度薪酬總額計劃,經總裁辦公會批準后實施。

              第三章 薪酬結構

              第十條 公司高管人員的薪酬包括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福利等,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由董事會確定;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 高管人員享受用車補助、職務津貼、年節福利等相應福利。

              第十一條 其他員工薪酬由標準工資、司齡工資、年終效益獎、補貼/津貼構成。具體如下:

              1) 標準工資按員工職級不同而不同。此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

              2) 員工試用期工資標準為相關等級正式員工標準工資的70%;試用期結束,履行考核手續并轉為正式員工后,按正式員工待遇執行。

              第十二條 為激勵員工長期為集團服務和貢獻,保持并提高員工忠誠度,設立司齡工資,按月發放。司齡工資標準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頂。

              第十三條 在每年度終了時,按該年度公司效益情況,由人力資源處提出年底效益獎金方案,報總裁辦公會批準后提取和發放年終效益獎金;年終效益獎金在每個考核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結算并一次性發放;在考核期間離職的員工,不補發年終效益獎金。

              第十四條 員工兼任多個崗位,則依據其核心崗位(就高不就低)進行定級。

              第十五條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據市場薪酬狀況確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起草和修訂,經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批準后發布。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由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促進公司薪酬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充分體現“按勞取酬”的原則,使員工勞動得到合理回報。結合公司生產經營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薪資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所有員工工資的管理。

              三、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工資管理以“定崗定編、以崗定薪”為基礎,以“按勞分配”的準則,充分體現市場化與激勵性原則,對員工工資進行分層管理。

              1、公司根據任職級別和崗位性質不同,分別采用計時/計件工資制、月薪制和年薪制。

              2、公司所有員工任職級別的確定依照青山鋼鐵董事局規定的范圍和程序辦理套級定檔。

              四、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人事科負責公司員工工資的統一管理。負責制定薪酬規劃、辦理薪資考核、指導薪資管理具體工作等。其他相關部門薪資管理崗位接受人力資源科指導,辦理具體工資、考勤、工時統計工作。

              五、薪酬體系

              公司薪酬體制分為年薪工資制、月薪工資制、計時/計件工資制三種。其中:

              1、工資類別

              生產部門的一線員工根據管理要求實行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

              1、其他行政、購銷、技術崗位和正常工作時間的后勤崗位工作人員實行月薪制,保安等非正常工作時間后勤崗位實行計時工資制;

              2、車間主任/經理級別以上人員(含10級以上人員)實施區分不同職級不同年工資總額的年薪制。

              2、工資結構

              公司實行結構化工資制,主要分為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和獎金四個部分,均為含稅工資。

              1、基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職級工資,按照相應職務級別套級定檔,并作為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和有關津貼計算基數。

              2、各項津貼:包括學歷和職稱津貼、通訊津貼、伙食津貼。其中:

              學歷和職稱津貼標準:博士研究生500元/月、碩士研究生300元/月;本科生100元/月;正高級職稱500元/月、副高級職稱300元/月、中級職稱100元/月、高級技師300元/月、技師100元/月。一人只能享受學歷和職稱兩種津貼中的一種,有多學歷的員工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種,享受原則為就高不就低。職稱津貼必須與從事的崗位相對應。

              附:職稱分類表及崗位與職稱對應表

              經濟類政工類會計類統計類工程技術類工程師類技師類

              領導崗位行政人事崗位財務崗位生產崗位購銷崗位物流崗位

              伙食津貼:員工在公司工作享受工作餐補貼,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伙食津貼計算方法:

              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當月總天數):伙食補貼=300元未滿勤: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夜班在4小時及以上者,每次給予5元的夜餐補貼。

              非生產系統員工:

              滿勤(即固定滿勤天數):伙食津貼=300元

              未滿勤:伙食津貼=300-(滿勤天數-出勤天數)x10元

              當月入職員工:伙食津貼=出勤天數x10元

              出差員工出差時間無伙食補貼。

              請假超過3小時的,請假當天無伙食補貼。

              其他補貼標準:公司視具體情況分別給予員工午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其他補貼。其補貼范圍和標準由相關具體制度規定。

              3、固定加班工資:公司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對一些工作崗位規定固定加班時間,支付固定加班工資。主要包括生產一線員工和管理人員。其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單獨約定。

              4、獎金:分為月獎、年終金。月獎適用生產工人和一般工作人員;年終獎適用全體員工,具體標準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

              六、工資級別與檔次

              公司工資級別按照管理層級共分為18級,每級分10檔,每個員工按照職務崗位套級定檔。詳見附件一。

              各級各檔的崗位工資由基本工資和職務工資組成。各崗位按照性質劃分為領導崗、生產崗、購銷崗、財務崗和行政崗5個類別。各崗位按照所屬級別核算工資,崗位/職務變動則崗位工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最低級別月工資不低于當地法定最低工資標準。詳見附件二。

              七、工資調整

              1、每年根據員工年度的工作業績、技能和態度等多方面的綜合表現,擇優給予加薪。每年加薪人員比例控制在50%以內(特殊年份例外)。每年加薪一次,一般在年末進行。加薪一般在工資檔次上調整,調級的要從嚴控制,提級調檔須按權限審批。

              2、7~10級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經理例會討論通過,報集團審批;11級及以下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由綜合部人事科擬定,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報集團備案。10級以上的套級定檔員工名單都要報青山鋼鐵董事局備案。

              3、工作崗位調整,按照新工作崗位標準發放,直接由綜合部人事科辦理,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4、業績突出者調薪,由所屬部門分管副總申請,綜合部人事科審核,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5、集體普遍調薪(3人以上),由部門經理擇優推薦,綜合部人事科審核,經理例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6、工資調整和學歷津貼的調整時間:以學歷證書原件交至綜合部人事科,并可查驗為準。查驗方式:(1)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查驗。(2)網上查驗;(3)畢業院校出具蓋有公章的畢業生名冊登記表。

              八、工資計算

              1、計時工資

              根據部門與工種的不同,公司員工每天的工作時間分為8小時工作制、12小時工作制,每月的正常出勤小時總數稱為出勤工時。

              1、按小時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辦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基礎工資÷28÷8×出勤工時

              臨時加班工資=基礎工資÷28÷8×臨時加班工時

              2、按月計算的員工工資的核算方法為:

              總工資=基礎工資+各項津貼+固定加班工資

              出勤工資=總工資÷26×出勤天數

              臨時加班工資=總工資÷26×臨時加班天數

              2、計件工資

              公司生產部門實行按照產量、單價與積分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或按照產量與單價結合計算的計件工資,分別采用如下計算方法:

              1、產量工資=產量×單價÷員工積分總和×個人積分;

              2、產量工資=產量×單價;

              具體計算方法和標準另行制定相關規定。

              3、加班工資計算:超過工作制規定工作時間進行工作的.,經批準后可計算加班工資。生產計件/計產人員,不計算加班工資。非生產人員工作制規定如下:

              崗位/職務保安采購、食堂/后勤人員生產人員及管理人員行政/財務辦公人員

              1、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基礎工資的3倍計算(按時計算的,以8小時為準)。

              春節期間,各部門安排上班的,初一至初三,每天按基礎工資的三倍計算,其他時間每天按基礎工資的兩倍計算;公司統一安排值班的,每天(含初一至初三)另補助100元。平時加班的,按實際加班時間計算。

              2、工作制規定的時間之外上班的,一天按兩天計算薪資。計件(產)人員、10級以上人員不計加班工資。

              4、年薪工資

              公司對符合年薪標準的不同職級員工分別確定年度薪資總額,在扣除按月發放的薪資總額外,剩余部分分兩次發放,每半年發放一次,由綜合管理部綜合部人事科登記造冊,報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實行年薪工資的員工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屬責任制員工。

              九、工資發放

              1、經綜合部人事科每月12日前明確生產部門員工的產量和工資計算方法以及考勤狀況。并明確所有員工工資異動情況和考勤情況,確定員工工資基數。

              2、每月18日前結算出所有員工的工資數目,交財務審核。22號前財務審核完畢,分別交各部門部長確認簽字,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再交分管副總審核。

              3、每月23~24日將全公司本月應發員工上月工資匯總表,交由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25日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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