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風作文300字集錦9篇
現如今,責任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責任書可以讓大家知道完成目標是每個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團結一致。那么相關的責任書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
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x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劉寨小學(蓋章):
20xx年9月1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2
1、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防治法》等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子女不能上學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要及時掌握子女非在校時間的行為動態。子女未進入校園,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防騙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發生。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禁止子女乘“三無”(無駕駛證、無行車證、無營運證)的車輛;未滿12周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
4、節日、假日及離校期間,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的行蹤,做到知去向,知歸時,知同伴,知活動內容。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并及時與學校、班主任取得聯系,共同做好消除安全隱患工作。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兩室一網吧”<營業性歌廳、舞廳、錄像廳、電子游戲室、桌(臺)球室、網吧>等),發現問題應及時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上學。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打架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上課時間不得私自離校,因病、因急事需子女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向班主任請假,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帶子女離校。否則,由家長自負一切責任。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教師經常聯系,互通情況,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
10、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服從學校管理。
本協議書每學期簽訂一次,經雙方簽字后由學校存檔。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學生的安全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制定如下安全規定。
1、學生必須認真學習學校下發的有關安全教育方面的資料及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2、交通安全:在校外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乘坐“英雄”車、超載車輛上學,在校內不許騎自行車。
3、用電安全:注意教室內的用電安全,不許私自亂動校內所有用電設施,不許亂拉亂接電線、電器,如出現用電故障,不許擅自做主,應找學校老師處理。在家庭也要注意用電安全,不觸摸電器。
4、放學時自覺遵守學校路隊紀律,聽從老師的指揮,不許搶道,不許擁擠,不亂穿馬路,不許在道路上追逐打鬧。
5、課間安全,課間文明休息,不許相互追逐、奔跑、打鬧、以免摔倒,不玩耍鋼條、木棒等危險物品,不做危險性游戲。
6、要遵守紀律。不許打架斗毆,嚴禁攜帶危險玩具、木具等危險物品。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找老師解決,同學之間不許相互炫耀“武力”。
7、上體育課及進行體育訓練要嚴格按照老師、教練的要求做,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不準拿體育器材打鬧。
8、注意飲食衛生,不隨便吧吃零食,不在路上小攤點購買零食,不吃不衛生的食品,就餐時注意衛生。
9、外出旅游時,不到危險的地方玩耍,不相互擁擠,并注意走路、騎車、乘車等安全,集體活動要聽從老師的安排,不擅自活動。
10、嚴禁玩火。防止火災發生,遇見火警時,要及時報告成年人,并要離開火場,保護自身安全,方便成人救火。
11、放學后按時回家,不許在學校、同學、電子游戲廳等娛樂場所逗留,外出玩耍要先跟家長大招呼,路途較遠,較偏僻的學生往返時要結伴而行或讓家長接送,在回家路上不要接受陌生人的禮物或邀請。
12、在夏季要注意防雨和雷電,禁止到池塘洗澡,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不到危房、斷壁邊玩耍。
13、學生在離校后、雙休日及節假日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以上規定關系到每個學生的人身安全,全體學生必須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家長要經常不斷的教育自己的孩子遵守上述規定,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本規定一式二份,學校、學生(或家長)各保存一份。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于我們學校位于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為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并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由于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著為了我們的孩子著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著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于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并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后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群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個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范。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并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后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系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托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于種.種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后視為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5
學校與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貴州省《貴州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學生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4、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5、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私自帶管制刀具到校傷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私自下河、溝、塘、水庫等危險地帶溺水死亡的;玩危險游戲導致自身傷害及他人人身傷害的。
6、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或造成他人和自身傷害的。
7、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8、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9、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有效,有效期為一學年。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或摁手印):
xx寨民族小學(蓋章)
20xx年3月 18 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6
學校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責任重大。為了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按照“部門管理、分級負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和要求,學校與您簽訂本責任書。具體職責如下:
1、校醫是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第一負責人,負責學校的衛生保健和疾病預防工作。
2、配合政教處,每班設立生活委員,協助班主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3、在政教處的配合下,建立各班學生健康檔案,為有特異體質的學生單獨建檔。
4、負責學校衛生安全教育工作,積極開展師生食品衛生、疾病預防及急救常識的培訓和教育。
5、堅持每日查看各班晨檢記錄,發現異常,及時通知政教處和家長并盡快將患病學生送正規醫院診治。
6、負責學生衛生保健、防控工作(組織學生體檢、預防接種、噴灑消毒、傳染病及近視眼、齲齒等學生常見病防控),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并做好治療登記。
7、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上報工作。
8、制定學校突發疾病、食物中毒等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和部門,做好事故處理。
9、配合政教處組織全校大掃除和衛生檢查,做好衛生評比和成績公布,督促全校師生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10、配合總務處定期檢查食堂各項安全衛生制度落實情況,并建立檢查記錄臺賬。
11、做好衛生室常用藥品采購工作,保障供給。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學校醫療器械并按有關規定做好器械消毒工作,建立消毒登記檔案,加強對廢棄物品的安全衛生管理。學校醫療器械必須專人使用,一律不得外借。
12、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條,作為學校對校醫年度安全工作目標的考核依據。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照《縣教育系統安全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追究相關責任;情節嚴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校醫和學校各執一份。簽訂之日起生效。
政教主任簽字:校醫簽字:
(蓋章)
年月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7
為使學校安全責任制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得到全面落實,促進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視,依法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的實際,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各班級、各位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宣傳政府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貫徹“安全第一”、“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按照“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措施,減少傷亡事故”的要求,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師生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家長應配合學校教育學生嚴格遵守本責任狀,關注子女在家與在校的活動,不得允許學生參加有礙身心健康和不安全的活動。
三、學生應自覺服從學校教育管理,尊重家長教誨,自覺履行下列各項規定,關愛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做到自愛、自律、自理、自強。
(1)學生不得私自到水庫、溪流、池塘等地游泳、戲水。
(2)學生在公路上行走,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自行車,嚴禁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和農用車輛。
(3)禁止學生持有管制刀具、打架斗毆、偷竊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嚴禁學生帶鞭炮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4)學生不得帶明火進入校園,不得在宿舍使用火籠、蠟燭等。
(5)家長要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不衛生的食物,杜絕食品中毒事故發生。
(6)學生不得進入游戲機室、網吧等不宜涉足的營業性娛樂性的場所。
(7)在校園內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樓道不擁擠,應自覺維護秩序,不爭先恐后。
四、學生因不遵守學校各項制度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負責。
本責任狀由學生、班主任、學生家長、學校簽字(蓋章),有效期一學年。
學校簽章: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___
學生家長簽名:___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___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8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依據道路交通法規,特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嚴格學生上、放學時間,掌握好上、放學時間,防止孩子過早出門和過晚回家。
2、家長要嚴禁學生騎車上學,教育孩子放學一律靠道路右邊,需要橫穿馬路的,必須按信號燈或從斑馬線穿過,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戲、追逐等。
3、家長接送學生時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擠占主體道和堵在校門口。
4、家長要監督學生堅決禁止乘坐農用車、載貨車、報廢車和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禁止乘坐有超員、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車輛。
5、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學、放學乘車,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快速穿過公路;放學乘車時,要站在公路邊以外等候,排隊上車。
6、家長要與學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滿12周歲,禁止騎自行車上路,更不得騎摩托車。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不搶行、不逆行,不占用機動車道,不騎車帶人。過路口、穿公路,要下車。確定安全后通過。要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賽車、不超速,確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長要教育孩子雙休日、節假日出行,亦應遵守上述規定。
8、家長要和學校密切配合,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車輛的`監督,如家長發現學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車輛,及時匯報交通運輸部門和教育部門。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監管,共同培養學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為,確保你們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
xxx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9
各位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六)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一)防溺水安全
1、共同教育學生:
(1)在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到校、回家。
(2)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上課休息時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不準在上課期間外出校園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4)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后果的事故,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后、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3、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教育局)通知
放假期間的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讓孩子健康成長。
(二)消防安全
1、學校的責任和義務
(1)經常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光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消防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相關方案措施及應急預案,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消防安全。
(3)承擔因學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不到位而引發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相應責任。
2、家長的責任和義務
(1)積極參加各級各部門開展的有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學習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基本知識及安全避險常識,認真履行防火責任。嚴防家庭、林區及其他公私場所的火災發生。
(2)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區和林區邊緣燒荒用火,不得在野外進行上墳燒香、燒紙、點燭等祭祀活動。
(3)嚴格教育子女,不得以任何原因為理由攜帶打火機、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及學校。不得在野外、學校燃放煙花爆竹、野炊、點燃垃圾、焚燒廢棄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為。
(4)嚴格教育子女,獨自在家期間,正確用火、用電常識,不得因隨意玩火、不正確的用電引發火災。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相關規定,不得在教室、圖書室、實驗室、寢室等場所玩火玩電。不得私自帶火種進入這些場所。
(5)嚴格教育子女,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嚴禁私自亂接電線或擅自變動電源設備,離開宿舍要關斷所有電源;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化學品進入學校及宿舍;不得使用電熱毯;不得使用酒精爐、煤油爐等燃器具;住校學生夜間不得使用蠟燭照明;不得人為損壞滅火器具和消防設施;
(6)嚴格教育子女,一旦發現火災要立即使用119火災報警電話報告,不得參加任何火災的撲救工作。
(7)因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監督管理不力,因學生因個人原因引發火災及觸電事故,家長或其他監護人要負全部責任。
(三)交通安全
1、學校方面:
(1)每學期以授課等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2)每天放學時,保安和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讓家長接送,不按時接送的學生自行回家,學校不再管理。對于通校生(每天往返于學校的非住校學生),學生自己回家,學校不再管理。
(3)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2、家長方面:
(1)保證不讓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車、載貨汽車(如:微型客貨兩用車等)上、放學;
(2)家長應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學生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乘車,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在車上嬉戲,嚴禁頭和手伸出窗外,車輛停穩后方可下車;
(3)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委托他人、自己用車輛接送學生上、放學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家長必須及時掌握車輛運行狀況;
(4)家長堅決不把家里的二輪車、三輪摩托車、農用車等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把自家的車輛交予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5)任何學生堅決不乘坐無牌無證車輛,凡教育不聽,仍繼續乘坐無牌無證車輛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
3、學生方面:
保證未滿18周歲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之前,堅決不允許駕駛所有機動車,凡教育不聽,一切后果由學生及學生家長負責。
(四)集體活動安全
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
中,制定切實可行的預案,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五)食品衛生安全
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到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六)治安安全
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管制刀具進校園。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四、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為一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
注:此責任書交予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并按手印,如學生自行簽名按手印,一切后果自負。
學校(蓋章):
家長(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學生:
日期: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0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運輸、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精神,加強對貨源裝運地、道路運輸企業、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規范貨運市場秩序,明確目標責任,特制定本目標責任書。
本目標責任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實事求事的原則制訂。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運輸工作是在西溫莊鄉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安排下進行。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落實目標,責任到人,主要領導是第一負責人,積極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車輛工作。
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必須按照《頭天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通告》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交通安全的意見》的相關規定,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要在各自辦公區懸掛版面,設立警告、警示牌。
各村(居)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轄區內運輸車輛的管理。各村(居)協管員工進駐各裝載貨物源頭,對轄區出廠(場)車輛的裝載情況進行嚴格監管,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場)上路。
各相關單位及源頭企業要進一步加強人員素質,確保在治超工作中無違紀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
要實行責任倒查制度,并將治超工作列入年終考核范圍。從領導重視、源頭管理、配合協調、執法行為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對治超政策不落實、玩忽職守、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甚至違法亂紀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按程序追究相關領導的管理責任,嚴肅治超紀律。
二x年三月二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1
一、學校貫徹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禁止學生吃零食的規定,要求學生不帶零食,不買零食,不吃零食。注意飲食衛生,不吃腐爛、變質、過期以及“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安全事故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二、要求學生在校期間不準隨便出校門,因故非外出的,必須要有班主任親筆所批的`假條,嚴禁學生在中午、課外活動、晚飯期間、晚上就寢、課間等時間段外出購買零食。
三、要求學生文明就餐。三餐期間必須排隊有序打飯,嚴禁下課鈴響后快速飛跑、排隊擁擠,甚至插隊,防止燙傷事故的發生。
四、自本責任書簽訂之日起,有關本班學生吃零食和就餐等方面的所有安全責任歸本班班主任負責,與學校無關。
五、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學校存檔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教室內張貼學習一份。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長期有效。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2
家長同志: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學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學校和家長共同的愿望。安全重于泰山,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學校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1、學校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組織學生觀看有關安全教育錄像帶,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進行安全演練,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學校應經常對校舍和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隱患。
3、學校對在校生病及發生意外或者不按學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學生,及時通知家長。
二、家長方面
1、做好與學校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3、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禁止讓學生操作機械化電氣化農具,禁止讓學生駕駛機動車輛。乘坐農用三輪車或無證照車輛。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禁止在野外燒荒,林區生火。禁止私拆家用電器,拆解電源開關。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溝渠塘壩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將至,教育學生不到溝渠、塘壩、水井、崖畔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單獨外出遠行。
6、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活動,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校上課,在外游蕩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責任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8、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學校護送路段之外放學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9、要經常和學校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學校,密切與學校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建議家長要支持學生參加人身平安保險。
學生簽名:
監護人簽名:
XXXXX小學
班主任簽名:
20xx年8月25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3
各位家長: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學校與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騎自行車或摩托車的;
3、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家長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行為的;
2、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3、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殊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4、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5、學生或家長自愿與船(車)工聯系租船(車)的。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家長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家長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家長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家長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監護子女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對危害社會的邪教活動堅決抵制和斗爭。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跟家長的'聯系,希望家長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1、水上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海邊,各家長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江、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范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共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2、交通安全:我校地處羅源灣公路鐵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家長認真執行:(1)、不準騎自行車或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2)、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3)、注意鐵路行走安全,不走鐵軌,不在鐵路沿線放風箏、打跳、玩耍等,聽見火車聲音提前讓道。
3、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并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4、食品衛生安全:我校將通過各種形式的宣傳和措施,進一步強化學校食堂衛生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習慣。希望家長要求子女不準無證無照的餐點就餐,防止各種流行疾病的傳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經沖洗或去皮的時冷水果,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變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5、加強寄宿生管理:學校對住校男女生分別封閉管理,實行學校領導任課教師每天堅持查夜,負責學生安全管理,家長要督促學生嚴格執行學校的住校生管理辦法。
6、治安安全:教育學生不進游戲廳,嚴禁學生到網吧上網。不允許學生帶易爆、易燃物品以及鋒利的刀具進校門。不與社會上不良青年來往,各家長教育好子女認真遵守中小學守則及規范,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別人的東西不要拿,潔身自好,自尊自強,做一個講文明守紀的好學生。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家長各一份。
x年級 班
學生(簽字): 小學(蓋章)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4
為了強化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現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條款,按照職責分明,責任落實的原則,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的權利及義務: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校舍安全、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家長的權利及義務: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2、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3、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5、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6、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8、家長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0、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至學生畢業離校前有效。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兩方協議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年級班學生(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xxx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學生安全責任書15
學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國的未來,與我輔導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個家長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讓每一個學生都健康成長,早日成為國家棟梁,也是我輔導中心和家長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輔導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我輔導中心特與家長簽訂學生人身安全責任書。
1、我輔導中心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文明禮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鐘長鳴。
2、做好與我輔導中心的聯系和溝通,請將聯系電話準確無誤的告訴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時取得聯系,以形成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教育網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4、對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兒童,家長更應妥善安排,委托監護人做好學生的安全、學習、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 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無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學生騎車上學,確保學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
6、夏天炎熱,教育學生不到陸渾渠、池塘等有危險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發生;教育學生放學、上學途中不繞道,放學后要及時回家,不到網吧上網(休息日家長更應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邊玩,不單獨外出遠行。
7、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應教育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期間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不許學生帶管制刀具上學,如學生不遵守校紀校規,打架斗毆,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其監護人負責。
8、父母或其它監護人要負責并督促學生在我輔導中心輔導學習期間按時上課,有事要請假,事畢要消假,學生不能請假的由家長代請,如果無履行請假手續學生未到我輔導中心上課,私自外出購物,就餐等,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責任有父母或其它監護人承擔。
9、放學和上學父母及其它監護人要負責按時接送,否則,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事故,由家長或其它監護人負責,我輔導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要經常和我輔導中心保持聯系,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通知我輔導中心,密切與我輔導中心配合,確保學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場所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監護人簽名: 輔導中心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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