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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游作文

            時間:2025-10-07 01:37:54 深圳 我要投稿

            有關深圳游作文匯編六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師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深圳游作文匯編六篇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學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全市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范圍: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時間:

              每一學年或每學期以教育局規定時間進行考核。本考核為一學年計分,若以月考核作相應折算。

              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在初

              副 組 長:孫金和、楊永華、王席陶。

              成 員: 楊子鑌、許衛、程大竣年級組長、魏玉仲、楊清華、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計分辦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一)師德(10分)。政治方向明確,教育思想端正,職業道德高尚。

              1、理論學習(2分)

              ①積極認真參加集體(教研組學習、學校政治業務學習、校外學習)學習,主動自學自悟,記好記全學習筆記。學習期間無遲到、早退、缺席,并認真做好筆記者得滿分。

              ②無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遲到一次扣0.1分。

              ④筆記不全者視情況扣0.2分。

              2、職業道德(8分)依法執教,愛崗敬業,熱愛學生,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尊重家長,廉潔從教,為人師表,達到者得滿分。有如下情況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違背規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現象,每次扣1分。

              ②有亂收費、亂訂資料情況,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當,引發家長告狀,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每人次扣2分。

              ④學期內受黨政紀處分和治安處罰者扣5分。

              ⑤教師穿著儀表、舉止不文明者發現一次扣0.1分。諸如:穿奇裝異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褲進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內吸煙,坐課桌,隨地吐痰,扔雜物,說話粗野等不文明行為。

              ⑥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師德得分為0。

              ⑦把學生趕出課堂,每人次扣0.1分。體罰或變相體罰(如毆打、漫罵學生等),每人次扣0.3分。留懲罰性作業,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師為人師表,行為在社會上引起較大積極影響,加0.2分。

              ⑨不分份內份外,積極主動關心學校各項工作,完成其他臨時性任務,維護學校聲譽,為集體做出貢獻的教師,酌情加節0.2分以上。

              ⑩學生測評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二)、出勤(10分)。忠于職守,工作積極主動,一絲不茍,完成任務好。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工作安排,顧全大局,有責任心,愉快接受臨時性工作,積極參加義務活動。

              1、工作紀律(5分)

              ①一學年病事假在八天內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曠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不假離校以曠工計。

              ②本人結婚婚期7天內不扣分,產假90天內不扣分,本人的直系親屬婚喪在5天內不扣分。公派學習、公假不扣分(學歷函授學習、外出培訓等)。

              ③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的不享受績效補貼。a、本學期累計曠工達20個工作日、病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以上的;b、脫產學習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發工資的;e、借調在教育系統之外的。

              2、工作態度(5分)

              ①違反工作紀律,如課內時間閑談、玩電腦游戲等,發現一次扣0.1分。

              ②強調個人原因,不完成學校工作,工作被動,推推動動,應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時擅自離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調課每次扣0.1分,上課遲到,每次扣0.1分,上課時間無故接聽手機扣0.1分,中途脫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學期考核,若無事假、病假與遲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三)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1、教師課時數

              (1)與教學內容有關的

              ①課時折算辦法

              a、學科教學科時數

              單班語文、數學、英語=1.2,單班物理、化學=1.15,九年級單班政治、歷史、四五年級英語=1.1,單班政治、歷史、生物、地理=1.05,單班體育、音樂、美術、微機、小學思品、科學及地方課程=1.0,跨年級的學科只一次性另加1.0課時。

              b、教學自習課時

              自習課=0.8。

              c、教學輔導課時數

              所有學科輔導=0.6。

              d、在學期進行中,因教學任務需要,臨時安排接(代)課時,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門主課,所接(代)課的 =1.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一個頭的主課,所接(代)課的 =1.4,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主副課,所接(代)課的 =1.35,所接(代)課與任課若為兩個頭的副副課,所接(代)課的 =1.3,自習課=1.1, 學科輔導=0.9。

              ②教師課時數

              以一周每位教師課時總量與①中權重計算出每位教師的周課時數。

              (2)與授課班級內學生人數有關的

              (班級人數/學校班平均人數-1)÷2 1

              (3)與學段有關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級,=0.9

              ③六年級, 七、八年級,=0.95

              ④九年級=1.0

              (4)其中(1)、(2)、(3)的相應的權重的積為教師課時總數。其中副校級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會計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納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兒教師以平均工作量計入,后勤人員由考核委員會評定工作量。

              2、教師工作量學年得分

              教師學年度教育教學工作量÷教師學年度人均教育教學工作量×30分。

              (四)教育教學過程(20分)。崗位專業知識及基本功扎實、過硬,工作中具有不斷創新能力;主動獲取新知識、新信息,不斷完善知識結構,掌握運用現代化教學或辦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善于做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對學校、班級、學科工作組織、管理、協調能力;具有教改實踐、教學評價、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①不按時限制訂工作計劃,或雖制訂但任務不明確,重點不突出,措施不具體,無創見,進度不合理,扣0.5分。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2

              為全面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其工作用心性,健全義務教育校園教師激勵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全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屏山縣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校園校長績效考核方案(試行)》等文件精神以及縣教育局[20xx]35號文件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及轄區校點校園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績效工資實施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實施義務教育校園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堅持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工作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貼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科學、客觀、公正、全面地評價教職工的教育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用心性,提高校園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效率與水平。

              二、考核范圍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校園正式在編在崗教師,特崗教師按教育局指導精神辦理。

              三、考核基本原則

              1、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的原則。尊重教育教學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2、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完善績效考核的資料,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

              3、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潛力。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5、堅持統籌兼顧,宏觀調控的原則。在總量范圍內,由中心校園根據校園類別、崗位性質、工作量和質進行宏觀調控。

              四、績效考核的主要資料

              (一)班主任的考核

              重點考核班主任對學生的教育引導和關愛、班級管理及教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班群眾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校園安全教育、家校聯系等方面的狀況。考核時要充分思考到寄宿制校園和非寄宿制校園學生在校時間長短和初中、小學班主任工作量大小、班級管理的難易程度和班級學生的多少等因素。

              (二)行政管理考核

              主要考核行政管理及其它兼職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狀況、在校園管理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教育局和中心校園安排工作的完成落實狀況、有無重大工作失誤等。

              (三)教職工工作量考核

              主要考核教師任課工作量(含早晚自習輔導、加班、公假代課、階段性臨時工作等)、班主任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教師值周工作量、寄宿制學生管理工作量和其它兼職工作量。行管人員工作量根據教育局的推薦標準,校園根據自身的實際狀況確定;班主任工作量原則控制在0.5以內。行政人員和班主任的工作量在實行行管津貼和班主任津貼考核后,不再執行超工作量考核。

              (四)對教職工“德、能、勤、績”的考核

              1、對教職工“德”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扣分制。

              績效考核的資料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法定職責,以及完成校園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其中德、廉實行一票否決。

              經查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

              ①侮辱學生、體罰學生影響惡劣的;

              ②在招生、考試等工作中有不正之風和違紀違法行為的;

              ③私自辦班,私自外出兼職或進行有償家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④索要或理解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

              ⑤在學生中私自征訂、推銷教輔資料、學習用品及其它商品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如采取罷教、非法集會、群訪等方式干擾正常工作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⑦有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行為,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⑧受到黨內、行政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⑨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終止合同的;

              ⑩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如經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查實有一般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行為實行扣分制,每次在總分中減2—5分。

              2、對教職工的“能”“勤”“績”的考核。

              此項考核總分100分,其中“能”占20%,“勤”占20%,“績”占60%。

              (1)教師“能”的考核(20分)

              ①教育潛力:主要考核教師組織管理學生、學生思想工作和結合所教學科資料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潛力。

              ②教學潛力:主要考核教師鉆研課程標準和教材、設計和組織課堂教學、應用現代教育技術等方面的潛力。

              ③教研科研潛力:主要考核教師參加各層次的學科大講賽、上示范課(教研課),以及撰寫教育科研論文(即在有CN、ISSN、ISBN標志的刊物上發表)論著、總結提煉教育教學經驗等方面的狀況。

              (2)教師“勤”的考核(20分)

              ①工作常規:主要考核教職工“工作常規”落實狀況。

              ②出勤:主要考核教職工遵守校園作息制度的狀況。

              ③校園臨時安排的工作: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校園臨時工作安排狀況;可實行扣分制,該項扣完為止。

              (3)教師“績”的考核(60分)

              ①教育效果:主要考核教師所教班級的`班風學風,學生學習和行為習慣等方面的狀況。

              ②教學效果:應作為對教師“績”考核的重要資料,主要考核教師所教學科班級合格率、鞏固率、優秀率等,以及學生參加各種競賽獲獎狀況。教多學科、多班級的教師,對其教學效果要注意平衡。

              ③安全工作:主要考核教師平時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

              如果教師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

              行一票否決,該教師“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認定。

              (4)、對工勤技能人員“能”“勤”“績”的考核:

              1、勤的考核:值周、值班、出勤、工作常規等。

              2、工作潛力: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級,運用校園后勤設備的工作潛力。

              3、工作業績:工勤技能人員完成校園安排工作的績效狀況。

              4、安全工作:主要考核工勤技能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狀況。如果職工負責的工作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和嚴重安全職責事故,則對該項實行一票否決,該職工“績”的考核得分為零;如果出現一般安全職責事故,則實行扣分制,視其情節輕重酌情扣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職責事故和一般安全職責事故由中心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五、考核辦法及程序

              (一)制定考核實施方案

              1、中心校園根據教育局制定的指導意見和上述考核資料,結合轄區內校園的工作實際制定出:

              《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班主任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任課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屏山縣屏邊鄉民族中心校園工勤人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試行)》、

              2、各類方案的制定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和推薦,并根據縣教育局規定程序召開教職工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表決并計票公布。教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得低于應到會人數的90%,贊成人數不得低于到會人數的60%。方案討論透過后報縣教育局備案,嚴格按照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并落實專人負責檔案管理。

              (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行政管理工作、任課教師、工勤人員的工作量與“德、能、勤、績”方面的工作考核,由中心校園根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考核指導意見要求開展具體考評。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1、教職工填寫《義務教育校園教職工績效考核自評表》,進行個人總結和述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校園績效考核工作組。

              2、中心校園組織民主評議;

              3、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對教職工進行量化評分考核;

              4、中心校園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群眾審定考核結果;

              5、在校內公示考核結果(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受理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教職工的復核申請;

              6、中心校園將考核工作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三)績效考核爭議的處理

              教職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需要書面向中心校園績效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領導小組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再次確認;如果教職工對考核領導小組復核和再次確認的考核結果仍有異議,能夠向縣教育局提出再次復核的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受理后進行復核和考核結果的最后確認。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考核,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合并進行。上掛、下派、支教和借用人員的年度考核由用人單位寫出評語,由編制單位確定考核結論。如“德、廉”被一票否決的,其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教職工“德、能、勤、績、廉”考核結果要作為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2、班主任考核得分不納入年度考核積分,只作為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的依據和評選優秀班主任和先進班群眾續聘班主任的依據。

              3、行管人員的行管工作年度考核分值按工作量系數折合計算年度考核分值。并作為行管津貼發放的依據。

              4、年度考核優秀結論分初中(小學)按縣局當年度下達我鄉當年度年度考核優秀指標,按教師編制和下達比例分別計算出初中、小學當年度推薦優秀結論指標,按績效考核分值從高到低確定初中(小學)當年度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結論人員,若在推薦序列中又要自動放棄推薦,則依次遞補直到指標用完為止。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3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考核辦法》(內蒙教職改字[199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旗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師的年度考核是教師隊伍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評聘教師職務的基礎和前提。為了全面、系統地了解和掌握教師任職期間的實際情況,科學、公正地評價他們的工作,區分優劣,獎勤罰懶,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義,激勵先進、鞭策后進,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適應新的形勢對教師提出的更高要求,并為教師的獎勵、職務晉升、續聘、解聘、低聘、工資待遇等提供依據。

              二、考核的原則

              1、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公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范圍

              全旗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單位的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對教師基本素質、工作質量、教育教學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內容分為七個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標體系由本單位自定并量化)。考核重點是考核政治表現,教書育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1、政治態度與師德修養;

              2、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

              3、教育工作;

              4、教學工作;

              5、教育教學與教育科研;

              6、培養指導教師和主動接受培養指導情況;

              7、工作負荷。

              五、考核標準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 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稱職)、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人數應控制在本單位教職工總數的15%以內。

              1、優秀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有創新,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承擔的工作成績顯著。

              2、合格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擔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六、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要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先定性,后定量,在定量處理的基礎上最后再定性。

              1 、教師的考核工作,實行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學年考核與任職期滿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一般為單項或幾項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要由職能部門負責記載,每學期綜合一次。階段考核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要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教研組、年級組、被考核教師以及學生和學生家

              長的意見。也可采取聽課、座談、民意測驗、查閱備課筆記、學生作業、考卷及觀摩教學、答辯、民主生活會等多種方式進行。

              3、考核工作要在占有充分、真實的評價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學校和教師本人要注意通過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渠道收集、記錄并提供有關的評價材料。

              4、確定等級。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最后考核結果進行審查,確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能超過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征求本人意見,以指導其改進工作,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6、教師的業務檔案是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真實記錄,是教師年度考核結果、職務聘任、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加強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結果都要及時整理歸檔。評定職務時必須提交業務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教師調動時,業務檔案與人事檔案一并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環節干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應占領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領導小組人數根據學校規模自定(5-9人)。考核小組的產生,必須走群眾路線,要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民主產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也可在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或各校點考核組,具體負責教師的初步考核工作,后報領導小組審定,最后形成對教師的綜合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本“方案”和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發放考核結果書面通知書。

              (二)組織召開教師大會或教代會,傳達教體局下發的《科左中旗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討論、通過學校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三)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

              (五)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自我評價和學校對該同志各項考核指標量化情況,依據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單位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并簽字。考核結果要在校內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 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參加原學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否則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2、調動(含借調)工作單位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定為“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年內請病假( 公傷除外、不含女職工產假) 累計超過6個月,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 天的教師,當年的考核應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內退休教職工,以審批手續為準,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亂辦班、亂補課,體罰學生,影響極壞,受行政處分的教師,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 “不合格”

              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進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進修或出國學習等(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按規定返校時間,無正當理由,未經批準超過一年以上未返校者;無協議者。

              十、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發放一次性獎金;

              (二)“優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其中優秀人員在職務晉升、評模選優、職稱聘任等方面可優先考慮;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當年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晉升工資。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 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涉及到對教師工作的評價和本人的名譽利益,必須按政策、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

              1、 教體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考核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導向,實行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的思想政治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4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教職工對待工作的態度,規范課堂教學和學生管理,進一步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提升教學質量,特制定本考核獎罰方案。

              一、中期和期末質檢獎勵

              1、中期質檢:

              A、低學段(一年級)語文、數學及格率達到95%以上獎勵50元,語文優秀率達到55%均分達到85分、數學優秀達到65%均分達到90分的教師獎勵80元。

              B、中學段﹙二年級、三年級﹚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及格率達到90%的任課者可獎現金50元。優秀率語文﹙85分﹚、數學﹙90分﹚、英語﹙90分﹚分別達到35%、40%、45%的教師可獲獎金80元。

              C、高學段﹙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及格率達85%的任課者可獲得獎金50元,優秀率語文﹙80分﹚、數學﹙85分﹚、英語﹙90分﹚,分別達到30%、35%、40%的教師可獲得獎金80元。

              D、各主科學生平均成績全鄉四校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本校獎教研組第一名200元。

              2、期末質檢:

              A、所任年級學科學生成績平均分超出全鄉其它三所學校同年級平均分以上的.每一分獎10元。

              B、各主科學生平均成績全鄉四校第一名獎200元,第二名獎150元。

              C、榆陽區統考中,學生平均成績全區第一名獎3000元,第二名獎20xx元,第三名獎1000元。

              D、各班級要獎勵年級中期、期末學生獎勵前三名學生。

              二、課時獎勵:

              1、課時數以實際授課為準。(見課時統計表)

              2、每周加2課時:會計、保管;教務主任、主管衛生、主管安全。

              3、每周加1課時:教研組長、少隊輔導員、各部室管理人員、打印室管理。

              教師灶管理每周加3課時;學生灶管理4課時。

              4、課時以周計算,學期末統計,每超一課時獎2元。

              5、以此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三、鼓勵獎金分配:

              1、論文投稿:獲國家級省級論文獎勵100元,獲市級論文獎勵80元,獲區級論文獎勵50元。

              2、獲省市級教學能手獎勵200元,獲區級教學能手獎勵100元。

              3、其它上級獎勵本校一次獎勵50元。

              四、優秀班主任、任課教師。

              1、優秀班主任2名,各獎勵100元。

              2、優秀任課教師3名,各獎勵100元。

              五、教學業務考核:

              1、以文件一、文件二、文件三為指導,按值周領導和校長實際打分和學生考試平均成績來計算。

              2、校長取全校教師的平均分,后勤人員取全體教師平均成績的80%。

              3、業務以績效工資中的1000元為考核標準,班主任津貼以20xx元為考核標準。

              六、罰款項目

              ㈠、上課考核:

              1、認真上好每一節課,主科輔導課每超一節獎勵2元。(根據學期課時表進行計算)

              2、授課教師如出現遲到、早退現象,每一次扣5元。

              3、無故曠課和不上課扣20元。

              4、自習課不跟班扣10元,如不跟班發生意外事故責任自己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㈡、關于教職工請假問題。

              1、工勤,教職工每學期無病事假,保證出滿勤。

              A、除特殊情況外,事假一天扣20元。病假一天扣10元。

              B、婚假產假喪假需教育局審批,辦理請假手續,扣除30%中的相應金額。

              2、短假:正常上課期間短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每10次短假折合為一天;如外出不請假,查崗漏崗,發現一次扣10元:無故不上課,造成學生無人管理等現象,一經發現,每次扣10元。

              3、遲到早退

              ﹙1﹚、每位教職工早操、午操、興趣活動、陽光體育必須出勤,星期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校。

              ﹙2﹚收學和放學每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以簽到冊為準。

              ﹙3﹚早操、午操、興趣活動、陽光體育各班任必須跟班,否則一次扣5元。

              4、會議、早間操出勤:教工會議、大型集會、活動,不參加一次扣10元。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5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落實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到達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實現校園各方面工作再上新臺階的目標,特擬訂“新甸鎮小南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會討論透過后隨即生效。具體資料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校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構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示,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

              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白xx

              副組長:王xx

              成員:張xx及各年級班主任

              四、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個人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一)德(10分)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談吐、儀表、舉止禮貌大方。不賭博,不酗酒,不罵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撥離間,在校期間不做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事。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家長,不驅趕差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擅自或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資料及其它學習用品。不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其他教師在師生中的威信,關心群眾,維護校園榮譽。

              5、按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理論學習,專心守紀,做好記錄。

              若發現違反以上前三條之一者扣10分,違反后兩條之一者扣3分,扣完為止。

              (二)能(30分)

              1、備課:教導處每學期定期、不定期檢查教案,要求:

              (1)課時教案有必須的規范性,要有教學資料,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學具準備;

              (2)課時教案不缺課節、上下相連;

              (3)與教學同步,且儲備課充足;

              (4)有課后小結;

              (5)有板書設計;

              (6)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檢查教案時,不能與教學進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違反其它幾條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課:按時上課,上課前兩分鐘教師務必在教室門口準備上課,不拖堂,精神飽滿。課堂上禁止吸煙或接打電話。積極開展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實驗,踴躍參加校園、鎮舉行的優質課競賽,積極承擔校園、鎮的觀摩課、公開課。曠課一節扣5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課吸煙或接打電話扣1分。

              3、作業批改:各學科按有效教學常規的要求按質、按量布置作業,要求作業全收全改,批改及時認真,批改符號準確、規范,批改字體大方美觀,無缺改、錯改現象,不準學生對改。作業不能按人數上繳檢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業批改符號不準確,發現一例扣0.5分;批改后,學生錯題不及時更正的,發現一例扣0.5分。

              4、聽課與評課:堅持聽課制度,并認真評課,要求教師平均每周聽課1節(一期20節),并認真做好評議,缺一節扣1分,無評議扣0.5分。

              5、教研活動:各教師應按照教導處和教研組的要求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學資料上交:學期計劃、總結、考試成績記錄及試卷分析、論文、教學反思、課件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嚴格執行簽到制度,每一天簽到兩次,按校園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簽到,嚴禁代簽,缺簽一次扣2分。

              2、請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3、上課期間嚴禁教師隨意離開教室,如有急事務必外出可向值日領導請假,一節內不記考勤,若辦公時間查崗不見本人又未請假者視為曠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

              (辦公時間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園例會或臨時通知會議,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園舉行大型群眾活動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務必在相應班級前后負責紀律、安全,中間早退者扣3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并通報批評。

              (四)績(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方面。

              1、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扎扎實實干好本職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務實、作風扎實、辦事快節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質量調研及其它抽考中獲獎。5分

              縣級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鎮級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級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記1分。

              5、本年度在“名師工程”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市級名師的記4分

              省級骨干教師培訓對象、市級學科帶頭人記3分;

              市級骨干教師記2分;縣級骨干教師記1分。

              6、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舉行的業務研討活動中,講授過觀摩課(示范課),并取得較好效果。片級記0.5分,鄉鎮級記1分,縣級記2分,市級記3分,省級記4分,國家級記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5分)。

              7、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研部門舉行的優質課競賽活動中,獲得鄉鎮級記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分、1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分、6分、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7分)。

              8、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記0.5分,最多不超過2分。

              10、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案評選活動中,獲得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

              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

              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

              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

              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開展的學科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輔導教師獎,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1.5分,省級記2分,國家級記3分。

              12、本年度在教師節期間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鎮級記1.5分,縣級記3分,市級記4分,省級記5分,國家級記7分;省、市、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分別記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記3分,國家級記5分。

              14、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科研)成果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5分、4分。教學(科研)成果獎要有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課題組組成人員只記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擔的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透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要有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鑒定證書),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獲得鄉鎮、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分別加記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鎮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除考試外)獲得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鎮級分別記3分、2分、1分;片級分別記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大型比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紀律、衛生學期總評中,獲得第一名,班主任記2分。

              20、本年度在縣、鎮組織的質量調研中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業務考核民主測評中,得票率60%—69%記0.5分,70%—79%記1分,80%以上記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條,每項取最高獲獎得分,不重復記分;

              第5、6、7、8、10、11、12、13、14、15條須經過逐級推薦。

              上述各項業績應以文件、證書為依據,并進行公開展示,理解監督,發現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積分結果張榜公布,理解本單位廣大教師評議監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本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1、病假兩個月、事假一個月及以上。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或私發教輔讀物等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4、觸犯國家法律、體罰學生、曠工超過規定的天數。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6

              為鼓勵學校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評比活動,努力工作,出優秀成績,特制定我校評優制度。具體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二、評選時間:

              以年度為單位,每個年度評選一次。具體時間在縣級評選之前。

              三、評選原則:

              堅持以平時工作考核、學期工作考核考核為主要依據,堅持評選以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師為主的原則;堅持不評誤工較多或有違紀行為人員的原則,做到評優內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學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觀、公正、科學地分析運用評優資料,使評優手段、方式、標準、程序達到恰當、合理、促成評優雙方理解,有利于調動教師主動性、積極性。

              四、評選條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愛崗敬業,在本學科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2、有歧視學生、以教謀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者,一票否決。

              3、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教改實踐活動,能舉行學科講座,在教學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學效果好,所任學科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學綜合素質較高,在全縣有一定影響力。

              6、主持或參與到一項縣級以上的課題研究(項目)。

              7、參加過各級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按獲得獎項的'級別分別進行不同的獎勵。

              8、參加縣級以上組織的說課、課件制作、教案設計等有關教學比賽獲獎。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7

              為完善教師考核評價機制,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評價多元的績效考核制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協調發展,為評優樹先、年度考核、職務評聘和績效工資發放等提供客觀依據,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圍

              學校全體在職在編教職工(含人事代理人員及正式簽訂合同的職員)。

              二、考核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定量與定性、一般與特殊評價方式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統一考核、分類量化、適當向一線傾斜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標準及辦法

              績效考核包括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出勤和工作業績四部分,實行千分量化。其中,職業能力為400分(工作量200分,專業能力200分),工作出勤為100分,工作業績為500分,職業道德作為前置條件是其它三項考核總分的系數與否決項。

              個人績效考核成績的核算辦法:個人績效考核成績=〔職業能力(工作量分+專業能力分)+工作出勤分+工作業績分〕×職業道德系數。

              1.職業道德

              (1)考核內容和標準:《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所列內容及標準和濰坊市教育局“師德投訴必查內容30條”。

              (2)考核辦法:見附件1《昌樂縣方山小學教職工師德考評辦法》。

              2.職業能力

              (1)考核內容和標準:考核內容包括工作量(能干多少)和專業能力(能干什么)兩部分。有能力承擔足量的教育教學任務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考核辦法:工作量考核辦法見附件2《昌樂縣方山小學教職工工作量考核辦法》;專業能力考核辦法見附件3《昌樂縣方山小學教職工專業能力考核辦法》。

              3.工作出勤

              (1)考核內容和標準:學校考勤管理辦法中要求教職工做到和遵守的內容及規定。

              (2)考核辦法:見附件4《昌樂縣方山小學教職工考勤管理辦法》。

              4.工作業績

              (1)考核內容和標準:班級管理團隊和教學(管理、服務)工作確定的任務目標的完成情況。

              (2)考核辦法:見附件5《昌樂縣方山小學教職工業績考評辦法》。

              四、考核周期

              以學期為單位進行,分別在暑假、寒假進行。其中上學期原則為自放暑假之日開始到放寒假之日結束,下學期自放寒假之日開始到放暑假之日結束。

              五、組織領導

              考核由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經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選舉產生)負責組織,并成立相應的工作委員會(經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選舉產生)負責具體考核,其成員由校兩委成員和教職工代表組成。

              考核結果經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查無異議后向全體教職工公示3天,期間負責解釋、接收查詢,對查實的錯誤進行更正。

              六、績效結果的使用

              1.評優樹先的依據:按照規定時限將績效結果相加排隊,依據相關文件要求及分配指標,由學校根據符合條件人員單獨組織評選,或以此提名但經全體教職工會議表決占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后進行推薦。

              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評優樹先推薦資格條件:

              ①師德考核優秀等次之外的;

              ②教學成績在學校二檔之外的或者為全縣三分之一名次之外的;

              ③工作量達不到全校教職工平均水平的;

              ④拒絕承擔學校安排工作任務的。

              2.年度(屆滿)考核優秀指標分配的依據:按照當年年度績效成績排隊,兩個學期排名均進入全校教職工總人數二分之一以內的具有年度或屆滿考核優秀推薦資格。

              附: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年度或屆滿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條件:

              ①工作量達不到平均水平的;

              ②繼續教育學分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③師德考核達不到優秀等次的;

              ④應參加交流而不服從交流安排的;

              ⑤拒絕承擔學校安排工作任務的;

              ⑥在本學年度受到教育局及以上機關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的。

              3.職稱評聘年度業績計算的依據:按照職稱評聘文件規定及時限,結合學校職稱評聘方案,先分學期將績效成績進行折算,再將各學期成績相加計算平均分。

              4.教師聘用、崗位調整、干部推薦的'依據: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教職工聘用、崗位調整的依據;換屆、新設崗位或出現崗位空缺時,符合干部選聘基本條件基礎上績效成績優秀者優先考慮。

              5.教師層級確定的依據:績效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層級確定的基本依據。

              6.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依據: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和第十三個月工資部分分別以最低數額作為績效工資二次分配的基數進行核算,依照績效考核結果分值發放。

              七、說明

              1.對編制關系在本校但未在本校工作的人員學校不進行其績效考核。

              2.除公務、工傷、產假外假期達到一學期的人員本學期績效成績按0分記。

              3.公務、工傷、產假達到一學期的人員,本學期不再分項考核,績效考核結果按全體教職工績效考核成績的平均分記。

              4.專業人員與非專業人員績效考核同時進行,結果單獨排列,獎勵性績效工資單獨計算。

              5.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8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員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四、工作職責

              根據《潮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學校結合實際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教師和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組長:,成員:,負責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督查和實施。

              五、績效考核的指標與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標與主要內容,結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實際情況,對考核指標、內容進行細化和量化,科學制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具體細則見《金灶某某小學教師績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體細化的考核指標及規定的基礎上,在其總分內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并將以上規定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稱職(合格)或良好的必備的基本要求。其中為人師表占6分,愛崗敬業占7分,關愛學生占7分。對出現指標內容中情況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師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質占5分,教學能力占5分,科研能力占5分,創新能力占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師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其中出勤情況占4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為止。工作責任心占3分,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懶散、不到位、不負責任、不服從安排、出現責任問題等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工作作風占3分,違背原則,撥弄是非,制造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

              “績”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其中德育工作占7分,教學工作占18分,班主任工作占5分,教育教學研究占10分,教師專業發展占5分,成果獎勵占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級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級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級分值,其中成果獎勵獲市級及以上層次的得5分,獲區級的得4分,獲鎮(校)級的得3分。

              學校教職員工按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劃分,教師是指學校中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職員是指學校校長和其他從事學校管理工作的人員。教學輔助人員是指學校中從事教學實驗、圖書、電化教育以及衛生保健等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工勤人員指學校后勤服務人員。

              教學工作量校長必須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副校長每周任課不少于8節;中層干部每周任課不少于12節;班主任每周任課不少于12節;專任教師每周任課應達到16節及以上。其他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及工勤人員完成學校規定分配的工作任務,視為完成每周工作量。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采用量化積分與評定等次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每位教職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形式采用“平時績效考核”與“學年度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積分記實,學期末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期考核一次。

              “學年度績效考核” 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由學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年考核一次。

              (一)平時績效考核

              1、月度記實

              月度記實采用量化積分形式,以“德、能、勤、績”為一級指標項目,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德”占20分,“能”占20分,“勤”占10分,“績”占50分。對績效考核指標與內容進行細化的基礎上,在一級指標項目下設置二級指標項目及相應的分值標準,并根據指標進行細化和具體化,形成科學系統的績效考核量化表,用積分形式如實記錄每位教師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

              2、學期考核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學期考核,以月度記實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個檔次評定考核等次,寫出考核評語,并把考核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評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90分及以上,評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75分及以上,評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60分及以上,評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在60分以下。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

              學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按“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四個檔次評定等次。

              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突出。

              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發生較大教學事故。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5、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6.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如:私自辦班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受黨紀和行政處分的教師確定學年度績效考核的有關問題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時要求做到: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采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平時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4、對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在本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5、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6、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定,必須在績效考核的“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月度量化積分的運用

              月度量化積分作為定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依據。將學校在該段時間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除以該段時間內全校教職員工積分的總分,算出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再將每位教職員工在該段時間內獲得的積分總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算得該員在該段時間內應得到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該員積分總分值=該員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一學年內有一次被確定為“差”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一學年內兩次均被確定為“良好”以上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應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不得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并在下一學年度扣減。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也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學校在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時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組織,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績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采取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反映教師的業績和貢獻。

              學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組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其中校長任組長,普通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3。考核工作小組成員須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學校正式人員均應納入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學校主管部門批準,并在本校公開。

              在教師績效考核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要嚴肅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9

              一、指導思想: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辦學效益,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分配原則,根據市(連教政[20xx]80號)、縣(灌教[20xx]9號)文件,結合我鎮小學實際,在上年度績效試行分配方案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對象:

              本鎮小學在編在崗教師

              三、考核原則

              (一)尊重規律,執行政策

              (二)注重量績,優績優酬

              (三)激勵先進,優化管理

              (四)客觀公正,便于操作

              四、實施方法:

              教師考勤、教學常規扣款所得均攤給本校教師;教學業務獎、教學質量獎、活動競賽教研獎和班主任費等累計總額從全鎮教師的績效獎勵部分中均攤提取,獎給取得成績、作出貢獻的教師。獲獎的相關證件時間從20xx年9月1日開執行。在核算獎金時以學校為單位提供證書的原件與復印件,無證書類的要提供分管領導簽字的證明材料。

              五、考核內容分為六部分:

              教師出勤、教學常規業務、教學效果、活動競賽、班級管理、突出貢獻。

              (一)教師出勤(由各校考核,通過之日起執行):

              1、每學期遲到或早退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超過的每一次扣10元。

              2、病事假須履行好請假手續(先經校長批準,再自行安排好課務,最后到教導處備案),病假需出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都要履行相關批假權限手續;無論病事假一天扣50元。

              3、曠工一天扣100元。

              4、重大活動、各種會議、值日等不能準時出勤的,每次扣30元(若因值日期間工作不得力,學生出現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特殊的事假由各校研究決定。

              (二)教學常規業務(由各校考核。以各校的平時檢查、周查、月查等為主,鎮小教組織的視導及隨機抽查情況反饋至各校并納入考核):

              1、教學常規:

              (1)課堂無人上課扣50元(若課堂上因無人上課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2)私自調課不按課表上課每次扣20元(調課必須經校長或教導主任批準,持“調課”通知單上課)。

              (3)違反其他教學常規每次扣20元(無教案進教室、坐著上課、課中擅離教室、接打手機、體罰學生等,若因體罰學生或擅離教室等違規情況而出現教學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4)語、數、英要定期對學生進行單元過關檢測,并要附有相應的“學生成績分析與教師的教學反思”,無檢測成績的每單元扣20元,無分析與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不按時完成規定的其它業務,如組織學生書法考級、金鑰匙競賽等,每次扣50元。

              2、教學業務:(每位教師的年度底分為200分,按兩學期的量化積分情況,年底按15%比例評出教學業務獎,獲獎者每人獎200元)

              按照教學進度表的進程,做到業務一天一結。教案確保提前一天按要求備好(提倡提前一周備課),教案少一教時扣5分。上完的課要按要求及時寫好教學反思,漏寫一次扣2分。杜絕過度超前備課現象,在提前一周的基礎上,超一周扣5分(提倡提前鉆研教材,不作復備式的書寫)。語、數、英作業按進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要求當天改完(包括本校所規定的教輔用書中必做必改內容),漏改一次作業扣2分。大作文少做一次扣5分,中作少做一次扣3分。作業批改的等第及符號要規范,作業中的錯誤要讓學生訂正,嚴禁套改。杜絕紅錯,盡量消除黑錯,紅錯每一處扣2分,黑錯每一處扣0.5分。各科作業的本數少于班級生數的,少一本扣0.5分,突破90%底限后,有一本扣5分。

              (三)教學質量獎

              1、普通教師(由小教統一考核)

              (1)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每年度對80%以上的班科統一組織質量調研,對教學效果較好的(班科數的前三分之一)給予不低于200元的獎勵。如9班則獎第一至第三名200、150、120元。

              教學效果較差的且和第一名平均成績落差超過10分的給予適當扣款,超過部分以每分20元給予扣款。

              鎮舉行的學科質量調研后要及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召開試卷分析會,通報成績,介紹經驗做法,分析差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2)縣局教研室組織的調研檢測,班科成績進入全縣班級數的前1/4,獎該科任課教師500元。如果片上調研檢測,獎勵第一名、第二名500、300元,取得第四名及以下成級且和第三名落差超過10分給予200元罰款。

              2、專職教師(由中心校負責考核)主要以參加各級各類的競賽活動的情況及結果為考核依據。

              (1)教師自身的業務培訓及競賽。凡是縣局下發的通知,無論哪一級的培訓或競賽必須參加,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的,每次扣相關教師50元;競賽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

              (2)輔導學生類。凡是縣局發出的通知,涉及到學生團體或個人的競賽活動都必須參加,無故放棄每次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活動的獲獎情況考核同普通教師。參加的競賽活動都要有獎項,如果是零獎項的將懲相關專職教師100元(一年中未舉行活動除外)。

              (3)每位專職教師每學期末要對自已輔導的興趣小組進行一次成果展示或匯報,并得到校領導與教師的肯定與認可。

              (四)活動競賽教研獎(由小教統一考核)

              1、教師業務競賽

              在鎮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優秀教案評比、會卷比賽等業務競賽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40元、20、10元;在縣舉行的教師基本功比賽、優質課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教師分別獎100元、60元、40元;參加市、省此類業務競賽,分別增加60元、120元。在全縣組織的教師業務考試中,成績進入同學科前1/4的教師獎60元。

              2、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

              (1)團體類:(以校、班、組為整體)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60元、40元;參加縣、市級競賽獎額分別是鎮級的3倍、4倍(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

              (2)個人類:學生個人參加鎮組織的競賽活動獲一、二等獎的輔導教師分別獎20元、10元;參加縣、市、省、國家級競賽獎額分別在鎮級的基礎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高一級的三等獎作為低一級的二等獎計算,獎金按學生獲獎的個數統計)。

              (3)學生寫字閱讀類:省市級的此類通知(書法展示賽、經典誦讀等)由縣級組織,按縣級標準獎勵。

              3、教科研獎

              (1)課題在省、市、縣級立項后并能認真按程序開展研究,在規定時間內結題,分別獎課題主持人300、200、100元。

              (2)論文在省級以上(含本省級)正規主流教育刊物,如《江蘇教育》等刊物上公開發表的,獎第一作者600元;在本市級刊物(<連云港教育>)上發表,獎第一作者300元(外省刊物是本省獎金的三分之一,發表的文章均要提供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認證材料,認證權屬小教)。

              (3)論文參加省級評比:如在“教海探航”、“師陶杯”等論文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第一作者500、300、100元;在市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教學案例評比中獲一、二、三獎的分別獎100、60、40元.在縣級論文、優秀教案、教學案例、會卷評比中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40、30、20元。

              (4)教研活動:承擔鎮、網片、縣級教學研討觀摩課的執教老師,獎20、30、50元。

              4、新聞報道:灌云教育信息網教育報道每篇獎作者20元,連云港市教育信息網每篇40元。在黨報黨刊上發表的按省市縣分別獎500、300、100元。

              5、表彰獲得鎮中心小學表彰的(按簡報及獎狀),獎100元每次。

              (五)班務管理:(由各校考核)

              1、津貼通過工作量及工作實績的考核進行重新分配。

              (1)津貼的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班主任工作量發放,工作量的考核主要以所任班級的學生數為主(學生數為期初清點核定為準,班額數的量化津貼由小教提供)。具體劃檔如下:

              A、25人以下:每月30元;B、26—39人:每月50元;

              C、40—49人:每月60元;D、50—60人:每月70元;

              E、61人以上:每月80元。

              (2)津貼的另二分之一(每月60元)根據各校考核班主任工作實績發放,具體的考核細則由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可圍繞安全、常規管理、班隊活動、陽光體育活動、學額鞏固,參加縣、鎮、校各種活動及競賽等方面定出細則,與津貼直接掛鉤。

              2、在管理期間由于工作不得力,出現安全事故的扣除相應的班主任津貼;如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3、教干津貼參照執行。教干兼任班主任的只得較高類津貼。

              (六)突出貢獻:(由小教考核)

              在各類創建及重大活動中,為集體爭得榮譽或取得較好成績的,獎勵參與創建或負責群體1000、500、200元。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0

              為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能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工作實績和貢獻,充分發揮激勵性與約束性,不斷規范辦學行為。現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我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制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三、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四、考核小組名單

              組長:蘇蕓

              副組長:盧榕飛、俞勇、鄭璋

              組員:鄧榮貴、劉燕、吳丹舟、王偉、林金來、陳杰生

              五、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教師績效主要考核教師履行《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1.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遵紀守法的情況。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2.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更新教育教學觀念、拓展專業知識、提升自身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3.班主任是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課任教師崗位一樣計算基本工作量,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與家長的聯系溝通、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通過考核鼓勵和促進教師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從而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績效主要考核在服務態度、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情況。

              六、績效考核的方法與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學校成立由學校中層以上領導、工會、紀檢和教師代表組成的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2.遵循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形成性評價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采取多個評價主體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3.績效考核與月常規考核結合,采取考評組、教研組、年段集備組、學生、家長等多元評議等綜合考核辦法,通過檢查、抽查、問卷、評教等多種方式進行評議。

              (二)考核程序

              1.教師自評。教師按照考核內容和崗位職責的要求進行個人總結和自評,填寫相關表冊,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2.民主測評。在全校教職工范圍和所教學科學生中進行民主測評,并聽取家長代表的意見。

              3.綜合評定。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考核標準,結合教師自評、教研組等評議情況,提出綜合評定考核等次建議。

              4.校內公示。教師綜合評定的考核等次在本校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的,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或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5.確定等次。對公示無異議者,在校內以適當方式公布,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個人檔案,并報學校主管部門備案。

              6.一般管理崗位人員、非教師序列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參照教師績效考核方法進行,由學校負責實施。

              七、說明

              1.教師績效考核以學年度進行統計計分考核并評定等交。考核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為教職工總數的20%,考核分不滿60分的教師為不合格,其余教師為合格。

              2.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自20xx-2011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次。

              3.本方案及實施細則解釋權屬校長辦公會議。

              附 1.福州高級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2.福州高級中學一般管理崗位人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附件1

              福州高級中學教師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試行)

              學年度績效工作考核,是總結每位教職工在一學年中工作業績和不足,通過全面、綜合的評價,進一步發揚優點,找出差距,明確工作方向,樹立奉獻精神,不斷完善師德監督考核制度,把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根據榕教人[20xx]5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職業道德(定性為優秀、合格、不合格)

              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進行考核。

              優秀: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自覺地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并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3.模范地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并受到學校及上級單位的表彰或獎勵。

              合格: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服從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師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方面表現較好。 不合格:

              1.有違反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錯誤言行,情節嚴重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質敗壞,作風極不正派,嚴重妨礙安定團結,影響惡劣的。

              3.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4.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5.工作中有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

              說明:⑴必須分別具備優秀、合格各個條件,才能評為優秀、合格。⑵凡是涉及“不合格”條件中的一條就可定為不合格。⑶上述規定與上級文件規定有不同之處,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二、出勤情況: (10分)

              1.出滿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十天扣1分;

              3.事假:每五天扣1分;

              4.曠工:每半天扣0.5分;(教學工作人員每一節算半天)

              5.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政治學習,教研活動、校、年段會議及其他集體活動)

              每缺席一次扣0.5分。

              說明:⑴無故曠工達半個月以上或學校規定的所有活動中有2/3以上不參加者,可視為不合格教師;⑵病假達四個月、事假達二個月以上者,不得評為優秀教師。

              三、工作量(18分)

              (一)專任教師(18分)

              1.標準課時工作量(12分):

              ⑴專職教師每學年320節、校級領導兼課120課時、中層干部兼課160課時、一般行政人員兼課240課時,(一年按40周計算),得12分。

              ⑵學年度應完成任課總課時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一分,缺150節以上者,除工作另項目內不給分,并在教學常規欄目內不取最高檔成績。

              ⑶專兼任教師要求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5課時,每缺一節扣0.5分。

              ⑷凡擔任畢業班屬省、地(市)、縣(市、區)統考科目授課者,可按實際授課節數1.5倍計算。

              ⑸教務處安排的代課、選修課、學科競賽輔導課及第二課堂教學亦可列為教學時數。

              2.班主任工作量(6分)

              (1)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成效顯著,班風學風良好,得6分;

              (2)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取得一定成效,班風學風較好,得4-5分;

              (3)承擔學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班級管理成效一般,班風學風尚好,得1-3分;

              3.兼職工作或其他工作量(6分):

              ⑴能認真做好教研組長、集備組長等管理兼職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業績顯著,管理資料齊全,出色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得5—6分。

              ⑵兼職工作做得較好,政策水平較高,管理能力較強,取得一定成績,管理資料較為齊全,較好完成上級部門的各類檢查工作,得3—4分。

              ⑶兼職工作做得一般化的,得1—3分。

              注:班主任工作量與兼職工作(或其他工作量)兩項只選一項計分,不重復計分。

              (二)管理人員(18分)

              1.管理工作量(12分)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上級部門交給的或學校安排的管理工作,工作無過失的,得12分。

              (2)因管理失職而造成責任事故或學校財產損失的,酌情扣分。

              2.課時工作量(6分)

              (1)校級領導兼課120課時、中層干部兼課160課時、一般管理人員兼課240課時,(一年按40周計算),得6分。

              (2)學年度應完成任課總課時規定的最低時數,每缺10節扣一分。

              四、業務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職工作)[(一)(二)選一項](7分)

              (一)班主任工作 (7分)

              1.班級工作有計劃、有總結。做好學校規定的常規管理工作,指導班委會和團隊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冊》等記錄本中如實記錄,得1分,無工作記錄或材料不齊的得0.5分。

              2.定期組織召開班(團、隊)會等班級活動,每學期至少5次,有班(團、隊)會課教案記錄。活動有過程性材料記錄,得1分;班(團、隊)會等班級活動每少1次扣0.2分。

              3.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組織學生參加心理輔導活動,并及時與課任教師、家長溝通,做好家訪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得1.5分。

              4.組織學生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所帶班級在各項活動中獲得榮譽,班風學風良好,家長學生滿意率達85%及以上的得2分,70%-85%的得1。5分;70%及以下的得1分。

              5.關注學生全面發展,組織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認真記載成長記錄,實事求是評定學生操行,得1分。

              6.服從分配,積極承擔學校分配的德育工作得0.5分。

              (二)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職工作)(7分)

              (1)能認真做好黨政管理等兼職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強,工作有目標、有計劃、有總結,按規章制度、規定程序辦事,廉潔奉公,得2分。

              (2)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務師生,態度和藹,師生評價良好,得2分,師生評價一般得1分。

              (3)協調能力強,與相關部門溝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標成效顯著,得2分,成效一般得1分。

              (4)管理工作有改革創新的措施,成效顯著得1分,成效一般得0.5分。

              說明:(1)年段長、教研組長參照班主任給分;(2)其他非班主任教師由學校統一安排,①一部分協助班主任工作;②一部分兼任黨政和其他工作。在評分時,上述①②兩個項目不能同時得分;協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得5分。

              (三)教學常規(33分)

              1.依據課程標準認真擬定教學計劃。按時參加集體備課,并能承擔主備任務,有主備材料。按成規定的聽課任務,有聽課和評課記錄。寫好教案,教案齊全、規范、有課后反思記錄。(8分)

              ⑴寫好教案,教案齊全、規范、有課后反思記錄。(4分)

              教案由教研組正副組長負責檢查評價,教案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分別得4分、3分、2分。教師上課沒有教案的每節扣0.5分,整個學期教案均沒有課后反思記錄的扣1分。扣完為止。

              ⑵按時參加集體備課,并能承擔主備任務,有主備材料。(2分)

              集體備課缺一次扣0.5分, 不能承擔主備任務或缺主備材料扣0.5分,扣完為止。

              ⑶按時完成規定的聽課任務,有聽課和評課記錄。(2分)

              不能按規定完成聽課任務,沒有聽課記錄,每少1節扣0.5分,扣完為止。

              2.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課堂管理有序,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5分)

              ⑴教師能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課堂管理有序,上課期間禁止使用手機的得4-5分;

              ⑵教師能按時上、下課,從學生實際出發,組織教學,課堂管理較有序,上課期間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1

              根據城望區委辦公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城望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員績效考核若干規定》(望辦發【xx】33號文件)和城望區教育局《關于認真做好全區教職工xx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望教通〔xx〕104號

              文件)的精神,我校擬于xx年12月15日至xx年12月30日對全體教職工進行xx年度績效考核。為認真、規范、公正、客觀地做好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考核對象及范圍

              xx年度全校在職在編的教職員工和離崗、待崗、借調、休假(產假)及病休人員。

              三、考核辦法及程序

              考核辦法:認真按照望辦發【xx】33號文件頒布的《城望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員績效考核若干規定》和望教通【xx】84號文件執行。考核程序為分組個人述職總結(分組述職測評安排見附件)、集體評議、考核組綜合評定,并將結果公示。班子成員考核結果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考核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類;其中優秀類比例嚴格控制在13%以內。民主測評述職分組安排見附件

              四、考核等次的確定原則

              1、優秀等次的確定。優秀等次的基本標準是:能全面正確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黨紀國法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依法執教,業務熟悉,工作勤奮,群眾擁護;能堅持校本研訓,成績突出;完成或超額完成所規定的各項工作任務。

              2、稱職等次的確定。稱職等次的基本標準是:能較好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和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主動,能勝任本職工作;完成了目標任務,廉潔自律;群眾關系好;德、能、勤、績均能達到現任職位的要求。

              3、基本稱職等次的確定。基本稱職等次的基本標準是: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或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政治、業務素質一般;組織協調能力較弱;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存在不足。聯系群眾不夠,廉潔自律方面有差距;德、能、勤、績僅能基本達到現任職位的要求。

              4、不稱職等次的確定。不稱職等次的基本標準是: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本職位的工作要求;組織紀律松弛;遵紀守法方面存在問題,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本職工作任務。

              五、考核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日程、時間主要工作

              12月15日xx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啟動

              12月19日①召開考核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校長辦公會),通過考核方案,安排布置考核事宜;②通過校園網、超級校信等信息平臺布置全校教職工撰寫個人述職總結,告知考核工作日程安排和相關事項

              12月20日晚上6:40①召開全體教職工考核述職大會;②分組進行述職、民主評議等工作,辦公室組織人員統計分組述職測評分(民主評議占40%)

              12月20日晚上8:20①考核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核定民主評議結果;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綜合評定(綜合評定占60%);③依據民主評議和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結果劃等

              12月21—12月27日公示考核綜合評定結果

              12月28—30日寫好年度考核工作總結材料,并將考核結果和材料上報區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區教育局)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2

              為確保我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15號)和《咸安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的精神,結合我們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著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統籌兼顧,適當傾斜。統籌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待遇,兼顧管理人員、教學人員和后勤人員的利益、適當向教學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要突出體現班主任在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領導小組

              根據上級要求,成立雙溪中心小學教師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程平

              副組長:吳祎張金霞

              成員:學校行政人員和年級長

              四、考核對象

              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中層管理人員、教師和工勤人員。

              五、考核內容

              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包括師德考核和履職考核兩個方面。

              (一)師德考核。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教師對職業的認同感、敬業精神,教師的職業操守和以身作則情況,教師對學生的態度、方式和責任心,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在考核中要明確,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礙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歧視學力弱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并將以上規定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稱職的必備基本要求。

              (二)、履職考核。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各學校要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分類考核,承擔多個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按照不同崗位的職責要求,分別進行考核。

              1、教師履職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學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教師專業發展、教育教學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學貢獻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的履職考核參照其他職責確定的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等方面,重點考核其履行崗位職責、提高自身素質、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情況。

              六、考核方法

              績效考核工作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根據被考核對象平時工作表現及年度考核述職情況由學校負責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考核。考“德”占考核總量的20%;考“能”占考核總量的30%;考“勤”占考核總量的20%;考“績”占考核總量的30%。具體考評標準由各鄉鎮教育組會同學校參考該方案制定

              (一)教師績效考核由學校組織的考核小組和年級組、學科組負責考評。主要考核教師的職業操守、育人成效、專業水平、教學常規、教學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學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績效考核由學校考核小組和教師考評。主要考核他們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服務意識、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績效主要由學校考核小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級管理、關愛學生度、學生教育、學生轉化、學生評價、溝通家長、教學科研、日常管理、協調利用教育資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確定和結果的使用

              (一)學校行政績效考核等次由總支和本校校長根據該校的行政績效考評小組的考核得分確定;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等次由學校根據績效考核得分確定。績效考核分優秀(綜合考核分為90—100分)、合格(綜合考核分為75—89分)、基本合格(綜合考核分為60—74分)和不合格(綜合考核分為59分及以下)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超過20%左右。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采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二)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及其他工作任務的教職工,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不能履行崗位工作職責,因病事假等離崗超過相關文件規定的,適當扣減基礎性績效工資報教育局批準后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視考核等次發放,要適當拉開分配差距。績效考核的結果同時作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離崗退養人員;

              2、一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事假超過2個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的;

              八、獎勵性績效具體項目和各學科工作量系數比例

              (一)獎勵性績效具體項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15%左右,超課時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左右,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左右,其他綜合考核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75%左右。

              (二)、各學科工作量校正系數指導比例

              1、教師教學基本工作量標準暫按《湖北省中小學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鄂政辦發[**]112號)執行,即初中教師周課時14—16節,小學教師周課時20—22節。各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上下浮動兩課時,多出節次按超課時發給津貼。

              2、學科工作量校正系數

              小學語文、數學為1.2,其他學科為1。

              九、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必然要求,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教職工正確對待考核,以考核促進學校發展。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成立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切實加強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召開績效考核辦法的行政會和教師會,指導績效工資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認真實施。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學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須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報區教育局批準后實施。考核工作要抽調原則性強,辦事公正,懂學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學業務的人員參加。并成立三個考評小組:考評組成員原則上由6-7人組成。

              1、行政考評組。(張金霞、陳加勝、張遠勝、石秋燕、李先平、張遠發)

              2、班主任考評組。(張金霞、陳夕信、王杰、陳恢家、徐晚仙、張遠志。)

              3、教師考評組。(張金霞、朱瑞豐、陳加勝、張遠勝、陳夕信、周光恩、陳細先。)

              考核人員要正確掌握考核標準,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體系。校績效工資實施后,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對本校教職工進行一次績效考核。要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內容,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加強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3

              為加強全市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昌邑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綜合、多元考評教師的德、能、勤、績。通過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職業特點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規范、導向和激勵功能,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

              二、考核范圍

              全校在編教職工、交流教職工。

              三、組織實施

              納入校長職級管理的校長,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學校長績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考核;其他人員的考核在教育辦的領導下,由學校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四、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不同,教職工按專任教師、管理、教學輔助和后勤服務人員分類考核。領導干部等非專任教師兼課節數超過學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2/3的,可按專任教師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學校考勤、實際授課記錄、獲獎證書等為依據,主要對工作量、考勤和業績成果量化計分;評價部分采用多主體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對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進行綜合評價。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據不同學段、不同學科教師在備、教、批、輔、檢測等環節中實際付出的差別,設定學科標準周課時量,具體由學校研定。學校根據教學人員數、班級數和學校正常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情況,量化出學校所有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崗位工作量。自習輔導、體育訓練、文娛活動、考試等其他教學活動的工作量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核定。

              根據管理、工勤、教輔等非教學人員數和各崗位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量核定出各非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在核定崗位工作量時,非教學崗位總工作量占學校所有崗位總工作量的比例:小學不高于9%。

              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大體均衡。教職工可根據崗位要求,通過學校安排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等方式兼任多個崗位,合并計算總工作量。

              教職工總工作量由學校每周進行統計備案,考核時累計。

              教職工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實際工作量÷教職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內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每天扣2分,遲到、早退、脫崗每次扣0.2分,因公請假和婚、喪、產假等規定假期內不扣分。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3、業績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崗位職責情況,包括育人效果、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專業發展等方面。考評時要注重教學常規檢查,不得簡單地以考試分數為標準,應設立學困生轉化、考試合格率、輔導學生獲獎等量化指標,同時將教職工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管理、文體活動、培訓進修以及公開課、示范課等方面獲獎情況納入量化范圍,突出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貢獻,具體打分由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制定。

              (二)評價部分(30分)

              管理、教輔、工勤崗位人員的業績評價由學校教職工和考評委員會評分。其中學校教職工評分占40%;考評委員會評分占60%。

              專任教師業績評價由考評委員會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學生評價三部分評價綜合構成。其中考評委員會評價占50%;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占30%;學生評價占20%。

              兼任教師或管理、教輔、工勤崗位的,參與不同類別的評價,并根據實際工作側重按比例計算總分。

              五、等次確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依據上級規定的績效考核等次標準確定,嚴格控制。學校按崗位分類考核,非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3、違反濰坊師德投訴30項必查內容規定,被投訴查實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教職工受嚴重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的;

              2、按《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3、曠工累計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經教育局批準,病、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教職工受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因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等行為受到濰坊市級以上通報批評或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

              3、考核總分達不到60分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五)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考核。

              六、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同時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今后,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原則上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不再單獨考核;師德考核優秀等次50%的人員可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教育教學業績評定賦分可參考績效考核成績。

              七、考核程序

              (一)個人自評:要求教職工對自己采取全面、發展、聯系的觀點,客觀地檢查各項評價指標的達到程度,按照學校量化測評辦法填寫相關表冊。

              (二)量化核算:考評委員會根據學校提供的授課記錄、考勤記錄以及教職工獲獎證書原件等,參照量化考核方案進行核算計分,計算出量化指標的得分。

              (三)民主評價:組織考評委員會評價,教研組評價,學生、家長評價,教職工評價。各種評價填寫相應評價表,并由考評委員會進行匯總計分。

              (四)綜合評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礎上,學校考評委員會按照考核標準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備案:對考評委員會綜合評定的等次進行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教職工績效考核時間一般根據上級的安排進行。

              八、相關要求

              (一)學校要根據“指導意見”制訂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后實施(通過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過上述程序進行,學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二)學校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和考評委員會,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考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7—13人組成,成員可由學校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一線專任教師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結果要在本學校顯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績效考核關系到教職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學校要高度重視,嚴格考核標準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4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落實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激發廣大教育工作者教書育人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推動義務教育持續、均衡發展為目標,以增強教師愛崗敬業的積極性為導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規律、有利于教師成長、設置科學、考核體系完善的學校及教職工考核評估制度,全面提高學校整體辦學水平,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義務教育。

              二、成立組織

              成立xx中心校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三、實施對象

              各中小學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退休、退職、退養人員均執行生活補貼。其中,退休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由縣人事、財政部門確定,按月發放;退職人員按照同職級退休人員標準的70%確定;退養民師按照在職教職工績效工資增加平均額的70%執行。

              四、考核原則

              1、分類管理,區別對待。因各中小學校情差異很大,不便于集中統一管理,把學校分成四個層次:兩中學、三小學、五村小、五教學點。同類學校之間通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盡可能制定基本統一的標準。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要切實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此基礎上,照顧到教師之間不宜拉得過大。

              3、激勵先進,注重實績。建立考核體系,完善考核內容,對于師德師風、安全工作、單位的農遠管理與應用實行一票否決,特別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工作貢獻。

              4、導向驅動,杠桿調節。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要向一線傾斜,向學習反思型教師傾斜,向善管理會創新的班子成員傾斜,特別要向在魅力德育和高效課堂等辦學特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班子成員、教研組長、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傾斜。

              5、客觀公正,便于操作。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程序規范,公平公正;簡便易行,利于操作。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1、中心校獎勵基金:每學期按xx元左右設立獎勵基金,用于在魅力德育、高效課堂和各種全鄉性教育教學活動的獎勵。

              2、各中小學校長績效工資:教學點、村小和五大校校長(含中心校辦公室人員)分別按xx鄉實際人均水平的1、1、1、2和1、3設立基金,由中心校統一組織對以上人員的專項考核。

              3、切除以上兩塊后,中心校按各校上崗教師數,并結合教師余缺數和xx鄉人均水平等有關情況,分配到各學校作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考勤、工作量或超課時、教育教學過程和成果等獎項津貼資金。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實施

              1、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為班主任(含管理人員)津貼、考勤津貼、工作量(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過程與成果等獎勵項目,具體項目和標準在中心校指導下按學校分類協商確定。

              2、班主任津貼根據學校層次和實際運作情況,由同類學校協商確定。

              3、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以績效考核結果為依據。每位教職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全校績效工資總量除以全校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得到一個分值,此分值乘以教職工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額=全校績效補貼總額÷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兩次考核造冊,由縣教育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打入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5、各中小學校長、中心校辦公室人員的績效工資,由中心校根據他們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確定。

              其他管理類人員由各中小學制定統一標準,組織考核實施。

              七、績效考核辦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事假都要扣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單位)考勤記載。

              2、工作量。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周工作量。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為: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分值。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周工作量,盡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平時,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教育教學業績。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專任教師兼有其它社會工作的,要根據兼職情況將本項考核分值按照一定比例分解為教學分與兼職分,分項考核計算本項得分。

              5、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有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績效考核為0分,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課時、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

              (2)在編不在教育教學現崗位的;

              (3)經組織批準,脫產進行學歷學習的;

              (4)因玩忽職守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

              (5)有其他嚴重損壞教育形象和聲譽行為的;

              各中小學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量化考核細則,規范辦學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八、組織實施

              1、各中小學要根據以上考核指導意見完善具體考評方案(細則),考評方案(細則)必須在經過職代會或教職工全會討論通過(有半數以上的與會人員到會,且得到到會人員三分之二的多數人員同意)。考評方案(細則)一旦經過職代會或職工全會通過,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方案(細則)有明顯漏洞或有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3、各中小學要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3-9人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學校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

              九、紀律要求

              1、實行本辦法后,各中小學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發放津貼補貼,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項目資金發放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發放津貼補貼,不得利用學校其他收入,違反收支兩條線規定坐收坐支,私自發放津貼補貼。

              2、中心校把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納入各學校年度工作任務目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心校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3、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校長、分管校長和財務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5

              內容:

              一、背景與目標

              隨著我國教育體制的不斷改革和發展,教師的綜合素質與專業能力逐漸成為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鑒于此,本方案致力于設計一個全面、科學且富有激勵作用的教師發展與績效評估體系。旨在通過多維度的考核,促進教師的職業成長與學校的整體進步,為創造更優質的學習環境。

              二、評估原則

              透明公開:評估過程應清晰明確,讓所有教師對評估標準和流程有清晰的認知,增強認可度和參與感。

              科學合理:建立一套涉及教學、科研、師德等多個領域的評估標準,使之具體、可操作,以便有效反映教師的真實水平。

              激勵創新:重視教師在教書育人過程中的創新能力,鼓勵其探索新的教學方法,提升自身專業素養,實現更大的人生價值。

              三、評估內容

              教學效果:通過課程設計的合理性、課堂教學的互動性,以及學生的'反饋等多方面進行考核。

              科研貢獻:評價教師在學術領域的論文發表、課題研究以及其對學術界的影響力等。

              師德素養:注重教師的職業道德、教育態度及團隊協作能力,以全面評價其教育教學責任感與奉獻精神。

              四、評估方法

              量化評估:通過教學評估分數、學生滿意度調查及科研成果量化等方式來提供客觀的數據支持。

              質性評估:利用同行評審、學生座談以及專家評審的形式來獲取教師的主觀評價與反饋,了解其教學表現的深層次。

              五、評估周期與結果應用

              評估周期:建議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估,確保每位教師的表現得到及時反饋與調整。

              結果應用:評估結果將作為教師職業發展、晉升、評優及獎勵的主要依據,同時也將指導教師的今后職業規劃與發展方向。

              通過實施這一教師發展與績效評估方案,我們期待構建一個更完善的教師成長體系,為學校內部文化建設和教育品質提升提供堅實的基礎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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