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那些天真的女孩小學作文
班會是學校集體活動中最主要的組織活動之一。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國家憲法日主題班會,歡迎查看!

國家憲法日主題班會1
班會目標:
對本班學生進行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教育,進一步了解法律法規,力圖在他們心目中逐步樹立起正確完善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教育他們在學校要做遵守校規校紀的好學生,養成自覺遵守和維護法律的習慣。以后進入社會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好公民。
班會背景:
本班學生年齡大多11、12歲,都還不很懂事,容易受到周圍生活環境的各種不良影響,沾染不良習氣,走上違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們心目中樹立法制觀念,嚴格地一法律和道德為準繩,約束自己的行為,是當務之急。
班會籌備情況:
利用網絡、報紙等媒介收集青少年與法相關問題的資料和實例資料,篩選,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為班會主題服務。同時,讓同學聯系周邊實際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為戒。
班會主要內容:
1、加強法紀教育,引導學生學法、守法,自覺遵守校規班紀。
2、通過案例分析讓學生學法,知法,加深體會
班會開展形式:
印發法制學習手冊;觀看法制教育小品;采用討論、交流方式
活動前準備:
1 查閱《中小學生自我保護必讀》,《中小學生法制教育通用讀本》,
2學生自己準備身邊發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活動
3 以小組為單位排練文藝節目
班會流程:
1、班主任發言——導語;2、主持人法律知識簡介;3、討論法律案例;4、法律知識搶答;5、文藝演出;6、做自我總結
班會過程:
(一)導語:
同學們,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許許多多鮮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訴我們,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學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學們都有十一、二歲了,相信大家都會判斷是非對錯,可是,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為一時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沒減,面對這個沉重的問題,我們是不是應該去深思呢?
(二) 法律知識簡介
將活動前找好的資料印發成冊,分發給學生,由主持人帶頭集體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三)案例結合,討論法律案例
案例(一):
事情發生在南關西四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
1、提出問題:
①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如果甲違法,違反了什么法?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發現生活中的一個不經意的一個動作就可能觸犯法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具體說來,青少年應該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幾點,即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識,明確自身享受的權利和應當承擔和履行的義務,懂得運用法律作為最有效的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時,做到以法律為準繩,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齡和身份的事情。
案例(二):
初中生張林和幾個同學在公園里打球,碰上了幾個熟悉的學生,兩撥人在一起玩球的過程中,張林與譚華發生了口角,譚華罵了張林,張就與他打了起來。第二天,譚華為了報仇就找了不少“哥們兒”,把張林劫到了公園里,他們把張林雙手捆住后,就輪番毆打他,并用刀子劃張林的臉,無論張林怎樣求饒都不行,只打得他滿臉是血、渾身是傷、已奄奄一息了,這幫人才離開公園。張林在被別人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治身亡了。
當張林的父母聽說自己的兒子被人打死后,父親的高血壓病復發而引起了半身癱瘓,母親則當場就暈了過去,從此,其母就整日瘋瘋癲癲,直至臥床不起。
案例(三):破壞公物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學九年級的王軍、崔凱、趙偉乘門衛不注意,悄悄溜進學校,直奔四樓九年級(3)班教室。王軍對著教室門先踹了幾腳,然后崔凱和趙偉接著踹,將教室門板踢下一塊,三人乘此鉆進教室,又開始毀壞其他東西,后揚長而去。
問:高一(3)班王軍、崔凱和趙偉三人行為造成后果,怎樣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72條規定:“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結:由于法制觀念淡薄,法盲現象嚴重,在不知什么是違法犯罪的情況下觸犯刑律的事也屢有發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識,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時卻不會保護,吃啞巴虧的人也確有不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學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學會用法
(四)法律知識搶答
我們以小組為單位進行法律知識竟答,法律知識竟答分抽簽必答和小組搶答兩部分,必答題20分;搶答題答對10分,答錯扣10分,最后看哪個小隊得分最多就是優勝小隊。知識競賽題目由法律知識中抽取。
選擇題:
1、我國的根本大法是(C)。A刑法 B民法 C憲法 D行政訴訟法
2、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未成年工是指(C)
A、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勞動者
B、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勞動者。
C、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勞動者。
D、年滿18周歲,不滿20周歲的勞動者
3、亮亮今年上小學六年級,一天他看見爸爸媽媽參加投票選舉人大代表,也想去投票,但是媽媽告訴他,他年 齡還小不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選舉年齡。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齡是?B
A.16周歲 B.18周歲 C.14周歲 D.12周歲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多少周歲的公民?C
A.14周歲 B.16周歲 C.18周歲 D.12周歲
(五)活動總結
1、全班同學發表自己對本活動的看法,并說說自己通過本次活動后的感受,并寫一篇閱讀法律手冊的觀后感。
2、班主任老師總結。
(六)主持人宣布班會結束。
主持人:愿同學們從小樹立法律意識,讓法制與我們永相隨,讓幸福快樂與我們永遠相伴!
國家憲法日主題班會2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會議精神,緊密結合學校實際,深入地開展了“12.4”法制宣傳日活動,深化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法律法規知識水平和自覺運用法律法規來規范自身行為的能力,現總結如下:
一、確定活動主題
“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二、組織領導機構建設
1、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程易何
副組長:李相華、劉廣新、韓慶紅
組員:陳靜、陸大軍、吳葛亮、張江林、陳孝文、陳冰蓮、各班班主任
2、建立有效工作機制。法制宣傳活動中由校長直接領導,各相關部門分工配合,創造性地完成相關工作。
三、活動時間:11月15日至12月15日
四、宣傳活動安排及責任分工
1、利用例會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憲法》《安全生產法》及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并做好筆記。
2、召開班主任會議,對全國法制日的宣傳教育活動進行專題部署。
3、利用宣傳櫥窗進行法制主題教育活動,還將憲法條文上傳至校園網,組織廣大師生利用課余時間進行學習。
4、12月2日全體師生齊聚操場,舉行“憲法日”主題升旗儀式。在鮮紅的'國旗下,八四班張艷秋同學的發言,表達了我校學生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決心。緊接著,全校師生右手握拳、佇立在國旗下莊嚴宣誓:“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宣誓: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憲法和法律,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恪守社會道德,維護社會正義,維護法制統一,做‘知法、守法、護法、用法’的合格公民。”
5、12月4日學校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召開了形式各異,內容豐富多彩的“憲法日”法制教育主題班會。
6、12月4日學校以班級為單位組織開展法律知識競賽,進一步促進“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實踐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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