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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押擔保合同

            時間:2025-07-14 00:11:44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精】質押擔保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質押擔保合同

            質押擔保合同1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經出借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出借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出借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于出借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出借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出借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權人對借款人采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布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采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并備置于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后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財產對以上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4

              質權人(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人:【負責人】

              地址:【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公司電話】

              出質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出質人(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鑒于:

              【借款人】(以下稱“借款人”)與甲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小額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詳見附件1),為保障甲方債權實現,乙方自愿以享有處分權的依法可出質的權利提供質押擔保。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權利質押標的及其價值

              1、乙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擁有的并依法可以出質的 (質押權利名稱)設定質押,質押權利基本情況詳見附件2。

              如質押權利為共有財產的,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已得到全體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2、質押權利的價值,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認:

              1)、雙方協商確認其價值為 萬元;

              2)、經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評估,其評估價值為 萬元。

              3、 質押期間,發生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情形的,乙方應在10日內恢復質押權利的價值,或者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財產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擔保,直至甲方認可為止。

              第二條 質押擔保范圍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質押權人實現債權產生的費用及借款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2、無論主合同項下是否還存在其他多項擔保(包括抵押、質押和保證擔保),只要發生借款人逾期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時,甲方均可首先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

              3、乙方同意甲方與債務人就擔保債務履行期限進行一次展期(具體展期時間的長短,由甲方與借款人協商確定),并同意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本合同約定質押擔保對展期和利率調整后債務依然有效。

              第三條 質押期間

              1、質押權與主債務同時存在,主債務清償完畢后,抵押權才消滅。

              2、因質押登記部門要求,質押期限登記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如質押期限屆至,債務人未還清主債務的,則:

              1)質押權人依法享有的質押權不變;

              2)質押人應辦妥續質押登記手續。

              3)抵押期限延長至主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四條 質押權利證書或證明文件移交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權利標的的權屬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并用于出質登記。

              第五條 誠信承諾

              乙方承諾,為簽訂本合同向甲方提交或者出示的各種權利憑證真實、完整、取得程序合法。

              第六條 出質登記

              本合同約定權利質押擔保須經登記生效的,則在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借款人共同負責辦理登記手續,承擔登記相關費用,并在甲方放款前將已辦理完畢登記手續的證明文件提交給甲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導致出質登記未成的,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三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押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物,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其他義務的,每發生一項應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為確保乙方及時履行擔保責任,乙方同意就本合同下擔保責任向公證處申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在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向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向管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質押從合同關系獨立于借款合同約定的甲方與借款人之間的主合同法律關系;從合同關系的法律效力不受主合同關系法律效力的影響,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余份用于質押登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甲方辦公地點簽署。

              甲方:重慶江北區聚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質押擔保合同5

              為了確保甲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授信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和乙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履行,甲方愿意為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提供專利權質押反擔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質物的設定

              第1條因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按《委托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甲方自愿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第2條甲方自愿以所有權人的身份并以質押的形式將質物出質給乙方,作為甲方履行《委托保證合同》項下責任和義務的反擔保。

              第3條本合同項下質物為:9項實用新型專利權。(詳見權利質物清單)

              第4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存續期間內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權益仍屬于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第二章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與范圍

              第5條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之日止。

              第6條質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乙方實際向貸款方代為償還的資金總額、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費用。

              第7條當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后,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三章質押登記及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第8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本合同的質押登記手續。

              第9條乙方在保管期間應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無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質物的提存

              第10條因質物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機乙方權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條乙方同意轉讓本合同質物的,甲方應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12條甲方的保證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有權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證明文件期間,不得辦理相應的掛失手續;

              12.2甲方是質物的唯一合法與實際所有權人,質物不存在專利權所屬方面的爭議。甲方有權將質物向乙方出質,并保證乙方對質物享有第一優先受償的權利;

              12.3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出質行為不會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關專利權的質押行為已經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通過;(有關決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出過任何處分,該質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且在解除本質押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物轉讓、贈與、放棄、質押、實施許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12.5甲方沒有也不進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損失和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行為,不將該質物用于充抵與其他第三方之間之債務。

              12.6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完畢全部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專利證書》原件、《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原件移交乙方保管。

              12.7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內按時交納全部質押專利的專利年費。

              12.8甲方承諾在質押期間內維持全部質押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13條甲方的承諾

              13.1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公證、鑒定、估價、登記、過戶及保管等費用;

              13.2甲方按時交納為擁有和行使質押權利而應付的稅款、行政規費(例如:年費)及有關政府機構對其征收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因為繳付或延遲繳付上述任何一種款項而繳付的任何罰款或利息;

              13.3甲方按時采取所有必要和適當的措施,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各項規定,謹慎履行管理義務以保證其對質物的合法擁有權,并維護乙方根據本合同對質物的合法權益;為使乙方能順利的處置質物,甲方將按乙方的指示無條件采取一切措施與行動及簽署一切有關文件;

              13.4甲方在收到任何政府機構發出有關質物的任何通知或行政命令,或質物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時立即通知乙方及提供有關詳情;

              13.5在質押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使乙方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現專利糾紛時,甲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相關糾紛,以使乙方之質押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質之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甲方及時向乙方另行提供經乙方同意的補充擔保;

              13.6在主合同項下貸款未完全償還與支付前,甲方承諾在未經乙方同意前,不作出或允許發生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在質物上的權益遭受不利影響或妨礙乙方實現質權的行為;

              13.7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合同的有效性時,甲方配合乙方修改、補充本合同,使其與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規定要求相一致;

              13.8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

              第六章質押的性質

              第14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連續性,連續性是指質押直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止。甲方的分立、合并、破產、清算或解散均不會影響質押的有效性。

              第15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指質押不受過去、現在和將來由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設立的其他擔保,或甲方和第三方對乙方的任何其他責任影響或替代。乙方在向甲方追償前,不需先向第三方追償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第七章質押的執行

              第16條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采取相應措施,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6.1不履行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證與承諾;

              16.2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時結息;

              16.3違反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4依主合同約定違約,主合同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5在擔保期間不遵守與乙方簽訂的《監管協議》或提供虛假材料;

              16.6行為致使質物的價值減少,不足以為乙方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反擔保,乙方請求甲方提供補充擔保,沒有得到滿意的補充;

              16.7未經乙方同意擅自重復設定質押;

              16.8經評估證明甲方無法達到預期收益;

              16.9貸款期前2個月,已證明甲方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切實可行的其他辦法;

              16.10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未得以清償完畢之前,甲方被宣告停業、清算、解散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16.11出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在發生本合同第17條所述情況的任何時間(無論該情況是否延續),乙方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數項權力,甲方均放棄一切抗辯權:

              17.1要求甲方立刻償還與支付全部擔保債務;

              17.2依法處分質物,并從處分質物所得的款項中受償;

              17.3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

              第18條乙方有權按下列任何方式依法處分質物:

              18.1以質物折價抵償債務;

              18.2將質物拍賣或變賣,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18.3依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

              第19條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20條如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幣種與本合同項下質物處分所得價款幣種不同的,按處分所得之日國家公布的外匯牌價將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折算抵償。

              第21條在處分質押權力后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21.1支付處分質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及開支;

              21.2扣繳質物應繳納的稅項;

              21.3扣繳甲方根據主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

              21.4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直到債務完全清償與支付;

              21.5剩余金額(如有剩余)交還甲方。

              第八章乙方的權利

              第22條乙方可授權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時間對質物狀況進行檢查。

              第23條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

              第24條乙方有權收取抵押物所生的孽息。

              第九章公證

              第25條自本合同鑒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在乙方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公證手續。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26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27條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糾紛、被撤銷、被宣告無效、已停止或已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28條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擔保總額的10%。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29條如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甲方無法依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個法定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并提交當地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30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中止

              第3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32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效力,不因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無效而無效。

              第33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章附則

              第34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編號為:《權利質押清單》;

              第35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及質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質押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為甲為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為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后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為,應在事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系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質押擔保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號《委托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____(債權人)借款____萬元提供了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同意將自己合法擁有的銀行承兌匯票張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____(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數額為____萬元(¥____)。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四、質押反擔保范圍:

              (一)甲方為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____倍計算。

              (二)《委托保證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五、反擔保權利憑證:銀行承兌匯票____張。(若多張見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

              六、權利憑證交付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違約責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約定期限歸還上述借款,甲乙雙方約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進行處理:

              1、造成甲方代償,甲方有權立即按照《擔保法》等法律的規定行使質權;

              2、甲方可直接對所質押票據進行處置,用以償還上述借款。乙方承諾不會提出任何異議,并放棄抗辯權。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且權利憑證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號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匯票號碼:

              付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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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額:共____張

              金額合計:

            質押擔保合同9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_______幣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后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擁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后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_______幣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后,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簽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

            質押擔保合同10

              質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和___________(貸款人)簽訂了___________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___________元,出質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質押財產為借款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標的

              1.1出質人提供的質押財產是

              動產□匯票□存單□倉單□公路收費權□股權□其它:___________。質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以下簡稱質押物清單)為準。

              1.2《質押物(動產或權利憑證)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質權人對質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質權人行使質押權的任何限制。

              第二條擔保責任

              2.1出質人擔保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出質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質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

              第三條質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項下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保管,并對交付的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質權人收到后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3.2借款人履行主債務后,質權人應當憑收押憑據及時將該質物(動產或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四條出質人的陳述

              4.1出質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質人為自然人的),或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質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質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質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質人對質物享有完全所有權或獨立處分權,若質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4.5質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五條出質人承諾與保證

              5.1不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包括轉讓、贈予、設定擔保物權等。

              5.2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者,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質權人,并按質權人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5.3質權人認為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的,出質人應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擔保。

              5.4質物非因質權人保管不善給質權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請書》說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環借款和還款,借款人可能出現借新還舊情況,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借新還舊。

              5.6在不增加出質人責任的前提下,允許貸款人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條款。如果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增加了出質人的責任,出質人在原合同條款約定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不因借款合同條款的變更而免除出質人的責任。

              第六條質權人承諾

              質權人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質權人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質權人在貸款歸還后30日內向出質人賠償。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7.1下列任一情況出現時,質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一《借款憑證》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及相應利息;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

              (3)出質人為非自然人的,發生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發生失蹤、死亡。

              7.2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

              (1)優先償還已到期的'債務;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后的余額存入質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債務到期時,質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

              7.3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尚有不足的,出質人對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拍賣、變賣質物之日起兩年。

              7.4依法拍賣、變賣質物后所得的價款清償債務后,超出部分歸出質人所有。

              7.5如協議以質物抵償債務,一切過戶費用及各種稅費均由借款人或出質人承擔。

              7.6出質人出質的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兌現或提貨日先于債務履行期的,質權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兌現或提貨。

              7.7出質人同意:被擔保的債權同時受其它擔保合同擔保的,質權人有權自行決定行使權利的順序,質權人有權直接行使質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質權人放棄在其他擔保合同下的擔保物權或其權利順位或變更擔保物權的,出質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出質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或質物有瑕疵沒有充分說明,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辦理公證的,經公證機關公證后即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還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9.2未辦理公證的,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解決方式為:

              □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出質人為自然人的,簽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條款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其余條款繼續有效。

              10.4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質押部分無效或合同有效但約定質物的質權未設立、無效的,出質人對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附則

              12.1出質人已認真閱讀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特別是劃線部分已充分協商和了解,對合同條款無異議。

              12.2本合同一式份,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公證機關、質物登記機關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釋權歸貸款人所有,貸款人的解釋為最終解釋。

              質權人(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質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二、遞減償還法: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出質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后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并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______________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借款人(出質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____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于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于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并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后,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后,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后,出質人自愿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 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 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 質物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 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于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____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 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 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于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后有余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 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后,貸款人應將其占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并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后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發送的有關文件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____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3

              貸款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出質人:

              身份證號:

              經貸款人、借款人、出質人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嚴格執行。

              出質人愿以下列動產(下稱質物),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抵押給貸款人,出質人保證:

              1、質物未設定過其它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2、不得將質物及相關權利憑證掛失。

              3、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質人將質押物質押給貸款人后,貸款人經審核評估后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貸款內容如下:

              借款用途:

              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元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貸款期限 月,到期必須按時還清全部本息。按月計付寄售費,如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則貸款人按貸款總額每日加收5‰的管理費,貸款到期后五天內,借款人不來辦理續借手續,則質押物歸貸款人所有。

              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2、質保擔保的范圍包括該筆貸款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質物保管費用、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在質押期間內質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費用。

              3、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方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4、出質人應將質物的權利證書或相關文件及材料連同質物一并移交給貸款人保管。

              5、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時歸還本息,則質押物的所有權歸貸款方所有,貸款方有權拍賣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質押物,出質人不得提出異議,并配合貸款方處理質物,則貸款方有權拍賣或轉讓質物來沖抵貸款,如果拍賣質物不夠貸款額,或如果質物所有權發生爭議,造成質物不夠償還貸款時,則貸款方將繼續追究借款人無限責任,可繼續拍賣借款人所擁有的其他財產,直至清償貸款為止。

              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真實的開戶行、帳號及存款余額等資料、生產經營情況,質物的.所有權是借款人的,無任何擔保或爭議。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用本企業資產或個人財產為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并不的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4、借款人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并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借款人違反上述任何一項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提前拍賣質物。

              5、質物的保險、公證鑒定、運輸、保管和登記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本合同發生糾紛,有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及律師費等均由出質人承擔。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出質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并依法設定質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貸款人、經辦人簽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質人:

              貸款人:

            質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

              質權人: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 (下稱借款人)簽訂的榮 ___年委托字第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 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農信社___年保字第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萬元[()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

              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佰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重慶市峰高水泥有限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年 月 日在 縣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15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15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質押擔保合同15

              抵押權人:

              鄭州A有限公司(甲方)

              抵押人:

              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鑒于甲方為乙方向 C 女士借款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債權的實現,乙方現自愿以自有房產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最高額抵押反擔保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

              乙方與C女士于x年x月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甲方依據其與乙方之約定向C女士提供借款合同所載金額借款及后續可能發生的其他借款之擔保。為減少甲方擔保風險,現乙方以位于西安市高新區xx號的自有房產,為甲方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 用于反擔保的房產狀況

              乙方用于向甲方抵押的房產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區xx號,房號6B,建筑面積xx平方米,用途為廠房。房產證號為:西安市房權證高新區字第xx號。該房產為甲方自有房產。

              第三條 反擔保所擔保的債權及擔保方式

              1、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系指,因乙方向C女士借款,而甲方為乙方向C女士連續提供擔保而形成的一系列擔保債權。

              2、本合同所擔保債權范圍包括:

              A、甲方保證人義務范圍內應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應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B、實現借款合同債權和本合同抵押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拍賣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仲裁費、評估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3、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抵押。

              第四條 反擔保最高數額

              甲乙雙方約定,反擔保的最高數額為人民幣xx萬元整(大寫人民幣xx萬元)。

              第五條 反擔保期間

              自乙方與C女士簽訂的上述首次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與C女士在x年x月前可能簽署的所有借款合同所生債務清結之日止。

              第六條 合同效力的獨立性

              本合同效力獨立存在,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甲方C女士間保證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效力。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則乙方以抵押物對C女士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條件

              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實現抵押權,并就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甲方履行了保證合同中的代償義務后未受乙方清償的;

              2、乙方與C女士間借款合同期滿,乙方未及時還款導致甲方被追索的。在此情況下甲方收到追索通知即可開始實現抵押權;

              3、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的;

              4、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請求乙方恢復原狀或提供額外擔保遭到拒絕,或抵押物被司法機關等有權機關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而乙方未根據甲方的要求落實債務償還保障措施的。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方式

              1、當出現第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之一時,甲方可經下列方式實現抵押權:

              A、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B、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2、甲方實現抵押權時,應通過專門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價值進行評估。

              第九條 抵押手續辦理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必須依法辦理抵押登記,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西安市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本合同項下反擔保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乙方保證:乙方權利機關對于本合同的簽署是知情的,甲方已經履行了使本合同有效所必需的內部手續,且授權簽署本協議的人員確實具有簽署本協議之權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均應秉持最大誠信原則以履行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協商解決可能發生的爭議。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合同任一方均可就爭議事項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磋商、變更、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經有權人簽署的紙質介質、傳真、電子郵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登記備案機關留存一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并履行了法定登記備案手續后生效。

              甲方:鄭州A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乙方:西安B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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