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合同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質押擔保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質押擔保合同1
合同編號:
甲方(出借人):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丙方(出質人):xx
身份證號碼:
丁方(保證人):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現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同意發放借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甲方、乙方、丙方及丁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
1.1甲方同意借款¥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給乙方用于正常生產經營。
1.2借款期限為壹個月,自20xx年xx月xx日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時,由乙方無條件地將本金一次性歸還給甲方。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方式
2.1乙方同意借款利息按月利率______%計算。
2.2借款利息由乙方在20xx年xx月xx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三、擔保條款
3.1股權質押擔保條款:
3.1.1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以其在乙方公司的全部股權(占乙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為19.5%)及其派生收益提供質押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采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質押股權優先受償。
3.1.2丙方提供的股權質押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質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1.3丙方保證其為乙方債務提供股權質押擔保行為不違反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2連帶保證擔保
3.2.1丁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行為提供連帶保證擔保,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還本付息的的,丙方愿意承擔連帶還款責任,本保證擔保為不可撤銷之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3.2.2丁方的連帶保證擔保的責任范圍為本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保證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差旅費、律師代理費、律師取證費)。
3.2.3本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間為兩年,甲方在主債權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未向丁方主張要求承擔保證責任的,丁方的保證責任消滅。
四、聲明與保證
4.1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已得到其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構的授權,且不違反適應于乙方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章程之規定。
(3)除了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已說明的外,乙方不存在未完結的訴訟、仲裁和企業破產審理程序。
(4)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下列事實:
a 、與乙方或乙方主要領導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c、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向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抵押、質押擔保等);
d、其他可能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4.2乙方在此向甲方保證:
(1)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上述資料沒有重大遺漏。
(2)未經甲方同意,不將本合同項下債務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五、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5.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3.1.1項之規定,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辦理好股權質押登記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0萬元并解除本合同。
5.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中所作的聲明與保證中的任何一項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5.3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5.4借款期限屆滿或本合同因法定抑或約定事由被終止的,乙方應當自借款期限屆滿時或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5日內借款本金、利息及相應違約金一次性支付給甲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權以借款總額為基數,按0.5%的標準按日收取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條款及其它
6.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涉及級別管轄或專屬管轄,以法律規定為準)。
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丁各執一份,均具有等同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四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簽約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質押擔保合同2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過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還款內容
1.還款事由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挪用公司現金賬款約人民幣,以最后雙方確認為準。2.還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需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還清。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將(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位于作為還款的抵押向珠作為抵押,以還清欠甲方的所有欠款。抵押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后,將本協議完整交還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天內向抵押取得抵押款償還甲方的所有欠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用其它方式償還欠款及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無誤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賬號: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出質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五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
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質押財產清單出質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質權人: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4
質權人:
出質人: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有關各方
1.乙方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2.標的公司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是標的公司_______%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轉讓給甲方;
2.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3.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六條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七條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簽字。
第八條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其它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5
出質人(全稱):(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的《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愿意為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______。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質物的設定
1.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_______(詳見動產質押清單)作質物,上述質押清單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質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四條質權的效力質權的效力及于質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第五條質物的移交和保管1.本合同項下質物應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
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
經質權人同意轉讓、出租、出售質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價值非因質權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恢復質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
債務人歸還全部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第六條質物的保險1.質物由出質人在______辦理足額財產保險,并指定質權人為該項保險賠付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不得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正本原件交質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
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4.質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的,保險賠付金優無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條費用的承擔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費用山出質人承擔。
第八條質權的實現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物的;
(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質物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
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提示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并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6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用于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息 %,服務費 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為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后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系指 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為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 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為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 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七條 借款擔保
7.1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 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 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 、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 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 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 的履行的;
F 、發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 、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 調查、了解和檢查的;
H 、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 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后,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擔保方追償。
8.3 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采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 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約定的保證范圍 、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 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并就乙方財產 經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 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范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為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 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 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后,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并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后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托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征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并、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核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為。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并交納保險費,并以丙方為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并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反擔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納 元(小寫:¥ 元)反擔保保證金,并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范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為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 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愿向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 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 。《質押抵押物清單》 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質押抵押物清單》 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 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于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 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 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 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 行為。
20.5由于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為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 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鑒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 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并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長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征得丙方書面同意,并將 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 用。
第二十一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登記
21.1本合同簽訂后,質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抵押登記手續,質抵押登記證 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質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 質抵押人應辦理變更登記,乙方應予協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后,丙方協助乙方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或將相關 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21.3出質人應當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丙方,丙方驗收無誤后應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 證,質物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質押抵押權的實現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乙方或反擔保方在3天之內仍未清償的,三方協商以質 押抵押反擔保物折價優先受償,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拍賣、變賣該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2.2 質押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 繼續向借款人或反擔保人及有利害關系的人追償。
22.3 處分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質押抵押的質押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后,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在處分質押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二十三條保險
當事人應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于借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第一受益人為丙方。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24.1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丙方損失時,丙方按丁方反擔保金額的2%向丁方收取違約 金,丙方將丁方交納的保證金扣轉為違約金,收歸丙方所有。丁方還應向丙方賠償所有 費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并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 議書》。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 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轉讓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償義務后,可以無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同意,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轉讓時應當通知借款人和反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第二十六條公證經協商同意,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不辦理公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質押抵押人和反擔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獨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 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條補充條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如任何一方違約, 則違約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并承擔強制費、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 費5 %及其它實現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30.2本合同各條款,已經各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各方已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 解或疑義。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公章):
反擔保人(丁方):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質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質押物清單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簽名:
年 月 日
質押擔保合同7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乙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丙方(保證人):
丁方(保證人):
根據我國《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丙、丁四方就借款事宜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xx元整(¥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借款月利率為%,自乙方向甲方給付借款之日起計息。甲方于每月日前將該月利息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第四條借款用途、還款資金來源
(一)甲方所借上述款項用于。
(二)甲方還款資金來源。
第五條:給付借款
乙方以下列第種方式向甲方給付借款,同時甲方出具借據。
1.現金方式;
2.轉賬方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開戶行:戶名:賬號:
第六條還款方式
甲方采用下述第種還款付息:
1.一次性歸還本金,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日內將借款本金及最后一月利息匯入乙方上述指定賬戶,每個月的利息按第三條之約定一次性支付。 2. 。
第七條抵押擔保
(一)甲方為乙方本合同的債權提供以下財產抵押擔保:
1.抵押物種類及范圍:甲方合法所有的公司股權與汽車合格證。
2.抵押財產所有權人:;
3.抵押財產的實際價值約為人民幣xx元整。上述抵押財產的詳細清單附后,包括品牌、種類、型號、數量及單位等內容。
(二)擔保范圍為乙方本合同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律師費、執行費、拍賣費、公證費或見證費、送達費、郵寄費、公告費等。
(三)抵押登記:在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甲方應辦理財產抵押登記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應予以及時協助。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汽車合格證原件交給乙方,在抵押登記完成并且汽車合格證已交付給乙方后,乙方向甲方給付借款。
(四)抵押權實現情形
1.甲方逾期償還借款的;
2.甲方逾期支付利息超過十天且乙方選擇終止本合同的;
3.甲方卷入重大訴訟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致使約定的還款資金來源無法保障,乙方終止本合同的;
4.甲方惡意轉移財產等違反誠實信用的情形,乙方終止本合同的。
(五)抵押權實現方式
甲方同意由乙方與丙方確定抵押物變現方式,變現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折價、估價、變賣、拍賣或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等方式。
(六)抵押的注銷登記
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付息責任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至抵押財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各方應當相互協助并保證各自的手續證件齊全。
第八條各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足額還本付息;
2.接受乙、病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監督并予以積極配合;
3.如逾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同意接受強制執行;
4.和乙方共同清點、核實清楚全部抵押物并簽注抵押物清單;
5.接受其他各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監督,并創造條件予以積極配合;
6.履行合同約定的抵押登記義務;
7.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貸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8.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出售、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9.在發生抵押權實現的情形時,若乙方所確定的抵押權實現方式需甲方協助的,甲方應當予以積極協助。
(二)乙方義務
1.積極及時給付借款并妥善保管收據或借據;
2.妥善保管甲方抵押物相關證件,不得遺失、損毀;
3.甲方償還全部債務后,將抵押物相關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4.和甲方共同清點、核實清楚全部抵押物。
(三)丙方與丁方義務
1.丙方與丁方同意以其個人財產對甲乙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當抵押質押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乙方可就未清償部分直接向丙方和丁方主張債權,丙方和丁方代為清償后享有向甲方追償的權利;
2.丙方與丁方在必要時出面證實合同涉及的各項條款的真實性、合法性,并就甲、乙雙方因合同產生的各種行為予以監督執行;
3.甲方同意在甲方逾期償還借款或出現違約行為且乙方選擇終止合同時,丙方和丁方可根據乙方書面請求,代甲方向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償還借款、支付利息及違約責任等義務,同時乙方將其債權、抵押權一并轉讓給丙方或丁方,由丙方或丁方向甲方主張權利;
4.丙方和丁方上述的保證責任自上述抵押擔保辦理完畢相關抵押登記后生效,若合同簽訂后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丙方和丁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l.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利息超過十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全部借款本息,甲方自欠息之日起,每日按所拖欠借款利息額%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引發的乙方的損失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2)甲方卷入重大訴訟或經營嚴重惡化,導致約定的還款資金來源無法保障,或者惡意轉移財產等違反誠實信用的行為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償還借款本息。超出三日不予償還的,自甲方收到終止通知之日起,甲方每日按所應償還金額的%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引發的乙方的損失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甲方逾期償還借款超過五日的,應每日按借款金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應根據借款金額按照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計算逾期期間的利息損失,并支付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4)如甲方不履行實現抵押權的協助義務,按日向乙方或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供借款,每日按借款總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十日以上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金額%賠償損失;
(2)甲方按期還款后,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抵押權注銷手續的,乙方應按“合同借款額×日借款利息×延遲天數”的標準賠償甲方。
第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臨汾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十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愿簽署本合同,并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丁四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符合各自一方的真實意愿,并愿意對違背約定而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抵(質)押借款合同
簽字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
丁方(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8
立協議單位: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質 權 人
住 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
為確保借款人________和乙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公路收費權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權利質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質押的標的
甲方用作質押的標的是_______公路的收費權(以下簡稱公路收費權)。
第二條 質押的期限
公路收費權的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時起,至借款人還清主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時止。
第三條 擔保的范圍
甲方擔保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權實行的費用等有關費用。
第四條 專用賬戶的設立和托管: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日或在本合同項下質押公路開始收費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_____行(以下稱指定行)開設公路收費(或規費)專用賬戶。
(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開設公路收費專用賬戶,甲方應每日將______通行費收入存入該專用賬戶,指定行監管該專戶資金的存入與使用,甲方不得將其公路通行費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賬戶。
(三)對甲方在指定行開設的_______質押專用賬戶內的資金,指定行代乙方進行日常監管,并定期向乙方通報該賬戶內資金的收入和使用情況,對單筆資金支用數額超過_____萬元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辦理支付手續。乙方定期檢查該賬戶資金收入與支出情況,甲方和指定行應予積極配合。
(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質押專戶內每筆資金流入與流出憑證復印件,并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等快捷方式送達乙方。
(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開設公路收費(或規費)專用賬戶,甲方應每日將_______通行費收入存入乙方認可的_______行,并由該行最遲在3個工作日將上述資金全額轉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設立的公路收費權專用賬戶。
(六)甲方保證在乙方貸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結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專用賬戶中備有足夠的資金用以償還乙方的當期貸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結息日當日從甲方在分行設立的專用賬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從甲方在其設立的專用賬戶中以特種轉賬方式扣收貸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乙方將按第九條的約定實現質權。
第五條 保險
(一)在本合同簽訂之后一個月之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到其認可的保險公司辦妥公路的工程建設保險;
(二)在本合同項下公路竣工驗收后一個月之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到其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公路財產保險。
第六條 擔保的補足
如果公路收費權的價值非因乙方過錯發生減少,以致于公路收費權不足以為主合同提供充分擔保時,或者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全部貸款本息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交經乙方認可的質物予以補足,或者提供其他擔保。
第七條 質押登記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到有權管理部門辦妥公路收費權質押登記手續,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領取質押權證書后,應在一周內交乙方收執。
第八條 甲方的其他義務
(一)甲方保證質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質押公路處于正常運營狀態;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公路收費權出售、轉讓、贈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處分;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進行承包、租賃、兼并、合并、分立、合資、聯營、股份制改造等經營方式變更或產權變動時,應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雙方達成新的協議。
第九條 質權的實行
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償還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違約事件發生,或者借款人在質押期限內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將公路收費專用賬戶中相當于乙方到期貸款本息數額的資金劃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費專用賬戶中的資金不足以清償乙方的到期貸款本息,乙方有權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將此后一段時間之內公路收費專用賬戶新增的資金直接劃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貸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償為止。
(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貸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償,乙方可以依法處分公路收費權,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自己的到期貸款本息。處分收費權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貸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償的,乙方可以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的違約金。
(二)甲方的上述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爭議或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爭議或糾紛,雙方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公路收費權質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主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
附件:一、有權管理部門批準甲方經營質押公路的批文(略)
二、有權管理部門關于質押公路收費站數量、地點和收費標準的批文(略)
三、有權管理部門批準甲方用質押公路收費權作質押擔保的批文(略)
四、質押權證書(略)
甲方: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辦行確認:____________
本行愿意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和第九條規定的各項義務。如果本行未能履行上述義務,愿對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指定行:_________ (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9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乙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將外立面房屋的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根據中國合同法,
第一條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我在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完整有效,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權糾紛。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的質押擔保完全是自愿的,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含義均屬實。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可以依法質押;本合同成立的質押不受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金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出借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甲方質權擔保的范圍
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實現質權的費用及主合同項下其他應付費用。
第四條質權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是出質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賃和經營門面房屋的權利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對于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貸款時的未償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出租、經營門面房屋的權利,所得收入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實現質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乙方根據本合同處分其權利時,甲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放棄、轉讓或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當質權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告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并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未按本質押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和費用。
(2)甲方家庭財產總額不足以抵消其全部負債。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依法轉讓主債權,應及時通知甲方,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如有剩余債務,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甲方應賠償乙方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字確認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實現質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止。
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主合同無效的,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一直有效。
第十條爭端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補充規定
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0
質權人: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
編號:_________年字_________號
質權人: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
第一條
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權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條
乙方出質的權利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清單載明,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質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_________及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四條
乙方承諾:
以合法享有的權利出質,出質行為真實、合法;
將出質的`權利憑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出質的權利。若甲方同意乙方處分該權利,乙方應在處分該權利后十日內將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作為出質財產存人甲方指定的賬戶。若甲方認為乙方處分出質的權利所得價款明顯低于該權利的價值,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六條
乙方出質的有價證券的兌現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其價款可作為出質財產存入甲方指定賬戶、或提前清償乙方所擔保的債權、或繼續購買債券出質擔保。
第七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不履行債務的,乙方授權甲方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并以所得優先受償。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兌現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并以所得優先受償:
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又無人代其履行債務,或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絕履行償還借款的;
乙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時,借款合同項下韻債權未能實現或者未能全部實現;
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與甲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乙方書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項下質押的權利辦理過出質登記,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終止: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合同項下甲方的債權得到足額清償;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實現了質權的。
本合同因前款被終止時,甲方應在三十日內將質押權利憑證交還乙方。本合同因前款、終止時,若甲方以處分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受償后尚有剩余的,應在三十日內將其返還乙方。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甲方實現質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額_________%違約金;如果由于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的約定;
隱瞞出質的權利存在共有、權屬爭議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妨礙甲方實現質權。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質押權利憑證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質押權利依法應辦理出質登記的,本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質權人:_________出質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質權人住所:_________出質人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1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賬號:
電話:傳遞真理:后期編輯: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賬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電話:傳遞真理:后期編輯:
根據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保證并聲明
一、乙方保證其是本合同項下權利的完整、有效和合法的所有人,對權利的歸屬不存在爭議。
二、向甲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完全是自愿的,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含義均屬實。
三、乙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質押的設立不受任何限制,保證質押能夠依法成立,不存在設定質押權利的其他情形。
四、當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的價值發生變化時,不足以擔保乙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其他資產將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抵押(質押),直至足以保證乙方償還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五、乙方承諾每年依法對其營業執照進行年檢,并在營業執照到期前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條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在履行主合同約定的擔保義務時代表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以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二、主合同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損失費用及擔保費本息;
三、實現債權的費用(如:實際發生的律師代理費、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資產轉移費、運輸費、印刷費、差旅費等。)
第三條質量
一、認捐事項
(1)名稱:
(2)數量和質量:
(3)狀態:
(4)所有權:
(5)其他:
二、如果基金份額、股權質押,除基金份額和股權外,其他股權應標明:
出質人的質押股份為________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出質人的質押股份為________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出質人的質押股份為________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出質人的質押股份為____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出質人的質押股份為________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股權出質的,應取得全體股東的書面同意,并將同意出質的股東會決議和出資證明書交甲方保管。同時還應出具乙方股權質押已在公司股東名冊中登記的證明。
三、質押物的質押價值以雙方認可的評估報告為準。評估價值是,也可以以雙方認可的權利證書上注明的價值為準。雙方約定的質押物的權利價值為。
四、對質押財產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五條處分質押財產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甲方行使質權的任何限制。
五、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經雙方確認后,將質押權利證書及相關有效證件和資料交甲方保管。雙方就以下交接事宜達成一致:
第四條質押登記
一、權利質押需要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相關質押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相關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質押權利成立。
二、以基金份額,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質押登記時設定質權;以其他股份質押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時設立;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三、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需要依法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向相關質押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在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仍然有效。
四、債務履行期:從________至________。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如甲方在履行期屆滿后仍未清償債務,或甲方在履行期屆滿前已償還債務,或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約定,甲乙雙方同意償還或存放乙方質押權利證書的現金,或同意乙方償還或存放通過貼現、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利獲得的款項;協議不成的,甲方可請求人民法院將權利證書兌現或存入,或將質押財產權利拍賣、變賣所得返還或存入。
二、質權人對處分質權所得收益享有優先受償權。質押反擔保債權的范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范圍。質押物處分后,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三、股權轉讓的,出質人各自的股權根據本合同轉讓給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第三人。屆時,本合同自動作為股權轉讓合同,合同涉及的股東大會質押決議自動作為股東大會同意的轉讓決議。但當質押權因負數為零或以下而消滅時,股權轉讓終止,乙方應支付以下款項
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以其他財產向甲方清償
四、如遇特殊情況,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甲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物。
五、甲方根據上述約定處分質押權時,乙方(關聯方)應予以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產權證及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轉讓費和訴訟費。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給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再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不得轉讓或被他人使用。乙方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權利的收益,應提前清償給債權人或存入甲方。
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有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等變動。,應妥善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
五、當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免受侵害。
六、當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的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保證乙方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時,甲方將按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押(質押),直至足以保證乙方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七、在質押期間,積極配合甲方和資產評估機構對質押權利進行監督和重新評估。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一)乙方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承包、租賃、合資、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等;
(二)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股權變更;
(三)破產、停業、歇業、解散。
(四)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
(五)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六)權利歸屬糾紛;
(七)被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撤銷的。
有上述第(1)至(4)項情形之一的,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如發生上述第(5)至(7)項情況,應在事件發生后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九、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款項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辦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十、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保證與甲方約定直接拍賣、出售或處分質押財產
十一、其他: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物,并從處分價款中優先受償或提存。
(1)如債權人依據法律法規或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且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已由甲方代為清償,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停業或停產或宣布解散、停業或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
(3)乙方未按期支付擔保貸款的利息或擔保費,或甲方未清償到期貸款的本金或利息,或乙方未履行擔保物權擔保的任何其他債務;
(4)乙方破產或清算程序已經啟動或將啟動;
(5)其他物權人已經啟動或即將啟動物權和乙方擔保財產的執行程序或扣押乙方抵押物實現留置權;
(6)乙方違反擔保合同,在其正常經營活動之外擅自轉讓擔保物權所涵蓋的財產,或者乙方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在被擔保財產上為另一債權人設定擔保物權的;
(7)乙方有其他危及擔保物權安全的情形。
二、如因不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或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及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如乙方未能提供,甲方可拍賣或變賣質押財產,并通過與乙方的協議提前清償債務或存放拍賣或變賣所得。
三、有權要求乙方幫助防止質押權被任何第三方侵犯。如有第三方侵權,甲方有權提起訴訟消除侵權。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轉讓或贈與給第三方的,轉讓和贈與無效,甲方仍可對質押權利行使權利。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重新質押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其質押行為無效。
六、當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的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保證乙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抵押(質押),直至足以保證乙方貸款本息的償還。
七、若甲方對本合同項下質押物的處分權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甲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究;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如有剩余債務,甲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乙方。
八、乙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注銷。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動產質押自交付時生效,權利質押自乙方將權利證書轉讓給甲方占有時成立。以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權應當在有關行政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后成立;以基金份額、股權質押的,質權自相關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時設立,并于貸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等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同時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全部資金。
二、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借款合同無效的,乙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押反擔保的相關責任。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如需補充、修改、變更或解除,雙方應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達成書面協議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乙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甲方披露其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乙方不履行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且其關聯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采取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救濟措施:
(1)乙方關聯方財務狀況惡化;
(2)乙方或其關聯方已被司法機關或稅務、工商等行政執法機關查處,或已依法采取處罰措施;
(3)乙方與其關聯方之間的受控或被控關系發生變化;
(4)乙方關聯方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和仲裁;
(5)乙方主要投資者和主要管理人員發生異常變化或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并已被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或限制的;
(6)乙方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乙方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事項。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交易披露》,本文中的關聯方是指:
(1)由乙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其他企業,或由乙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其他企業,以及與乙方為同一企業控制的其他企業;
(2)乙方的合資企業;
(3)乙方的合資企業;
(4)與乙方關系密切的個人主要投資者、關鍵管理人員或家庭成員;
(5)乙方主要投資者、主要管理人員或近親屬直接控制的其他企業。
本條中的其他詞語與《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交易披露》中的相同詞語含義相同。
二、其他:
第十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不得免除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示或其地位和財力的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合同和文件的無效;不得免除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承辦人的合并、分立或變更。本合同雙方如發生合并、分立等變更,變更后的雙方應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出虛假保證和聲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五款、第四條、第六條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按所獲擔保貸款總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且違約金不足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三、如因乙方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失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在原質押反擔保范圍內的一切損失。
4、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按擔保貸款總額向非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給非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雙方可直接提起法律訴訟,維護各自權益。
第十二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提到
甲方已要求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并應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所有簽字人對本合同的含義有共同的理解,乙方已確認所有條款。
第十四條案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一份存檔。
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元。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貨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_____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_____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_____、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押財產的價值減少,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_____。財產_____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_____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_____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人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_____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_____)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____________
質押財產清單(略)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擔保合同13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根據甲方與貸款人 于20xx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與乙方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乙方與貸款人簽訂了 (以下稱保證合同),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甲方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鑒于: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權利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公司,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本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臵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臵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乙方代甲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委托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臵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4.1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抵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甲方出質權利的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甲方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有限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營口裕興油品 有限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營口裕興油品有限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托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臵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 乙雙方一致同意處臵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 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委托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 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50萬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臵,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 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主合同、《委托擔保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20##年9月26日 20##年9月26日
質押擔保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出質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 額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 款 人 貸款人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簽 章 (或授權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人 (1) (2) (3)
保證人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章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擔保合同15
合同號:________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_
賬號:_________ 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為保證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進行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財產的質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質押財產清單》(附后)所列財產進行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條甲方保證依法享有質押財產的所有權或經營權。
第四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將質押財產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質押擔保范圍: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擔保貸款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第七條。甲方應承擔與評估、鑒定、保險、倉儲和運輸相關的所有費用。
第八條質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因乙方過錯致使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應當:
1.借款人全部履行完借款合同的債務后,乙方應賠償甲方;
2.如果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的全部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借款合同的未履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銷。
第九條質押期間,甲方應為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是乙方..保險單據由乙方保管..
第十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在保險范圍內遭受損失,或因第三方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使用。
第十一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應在30日內向乙方提供相當于減少價值的擔保。
第十二條質押期間,質押財產造成環境污染或其他損害的,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捐贈、轉讓、出租、轉讓、再抵押(質押)或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
第十四條質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質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用于提前清償對乙方的擔保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后仍未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質押財產拍賣、變賣、變現所得優先受償,實現質押權利。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押權利,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或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
3.在借款合同履行過程中,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制度,導致乙方貸款債權失效,改變貸款用途,涉及或即將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有其他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被共有、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被抵押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本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___ 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賠償不足部分。乙方有權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直接沖抵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質押財產的收益,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還清借款人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含罰息)和賠償金;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甲方將質押財產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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