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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時間:2025-11-03 04:35:10 讀后感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后感呢?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后感頭疼,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后感,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

              以前我很討厭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見與狹隘。從古至今,大家都在說:“自私是不好的。”在我們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會有好報的。但是看了本書,我的認知也開始顛覆了。

              老實說,讀《自私的基因》,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根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管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里那道關。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2

              如果你是個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這本自私的基因再適合不過你了,如果你是個經常無私奉獻的人,那么這本書你同樣需要一讀。

              因為讀完這本書,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點一點從這個世界上被自然選擇所消滅,而無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點一點使得物種進步。

              道金斯在書中提出了幾個重磅的觀點,這在1976年里引起了軒然,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讀過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關注過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的學術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說,這本書還是會在你的腦海里興風作浪,讓你讀完一時無法平靜。

              他的觀點主要在于,自然選擇發生在基因,而不是人們通常認為的個體,甚至是類群。

              這也是這本書開始后著重筆墨攻擊的對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簡潔明了的邏輯和生動形象的類比,彈無虛發的整體打擊了支持類群選擇學說的同行們。我們人類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難去理解幾百萬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樣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進化。

              已經有幸活在健全社會當中的我們,理所應當的將群體道德,群體約束,群體利益等概念強加于生物的進化原因之中,就好似非要用比特率來解釋和描述飛鴿傳書的傳輸速率,只會得個牛頭不對馬嘴。

              事實上在生物早期開展階段,如果在一個以群體利益為終極追求的集體中,所以個體都本能的做著利他行為,而這時如果有某個個體突變出自私的行為,它在這個群體中會享受到無與倫比的優勢,不管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時機,或是有更有利的條件來撫養后代,自然地會將他的基因更好的傳遞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書中描述的事實,動物會進化出欺騙與檢測欺騙的功能。繼續上面的例子,由于這種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傳承自己,這個本來無私利他的'群體里多了許多自私自利的個體,這時出現的情況往往是雙方如何通過進化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們在這里談論"利他"或"自私"僅僅是我們人類給予這兩種生存策略的名稱,但實際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無效的就是壞的。當保持利他的群體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騙行為,自私自利者只好進化更復雜的欺騙行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運,反之亦然。似乎這樣的結果往往逃避不了一個群體的覆滅,但道金斯通過引入進化穩定策略來解答這個問題。進化穩定策略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為便于闡述,道金斯在書中往往通過一個群體當中的兩種基因,兩種性別,或著干脆就用兩種生物來進行博弈。

              事實上達成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觀,內外部的協調統一。

              橘生淮南那么為橘,生淮北那么為枳。一個種群或多個種群達成進化穩定策略的條件是極其復雜多變的,但是回憶話,我們可以發現,實際的情況只能一分為二,要么達成進化穩定策略,要么滅絕。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幫助了一片區域內,哪怕是敵對的物種之間的穩定進化,舉個例子,獅子和羚羊之間就屬于進化穩定狀態,當獅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時,很多的羚羊被捕殺了,幸存下來的羚羊無疑有著矯健靈活的基因,隨著獅子群體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靈巧,很多的獅子被活活餓死,而活下來的獅子不是成功忍饑挨餓,就是有著獨特的捕獵技巧。剛好進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來越多供進化的獅子享用,以此周而復始。

              聽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這個時間跨度極長,其他客觀因素如環境,食物鏈等也會不同程度進化穩定。但道金斯指出進化穩定策略是基因層面一定會到達的,不然這種基因就活該被淘汰掉。道金斯對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這也是想表達的,我們不應該依靠剖析高度興旺的人類來試圖找尋遠古單細胞生物的進化策略和趨勢,而是應該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學中對"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進化論的構成粒子。道金斯給出了他所在時代最令人滿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觀公正的闡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發現的生物進化規律,以及其潛在的自然選擇原理及動力,如果你是個唯物主義者,那么這本書將幫助你理解自己的構造,甚至可以引發出自己該如何定位自己在進化史當中的地位這樣的深度思考。

              我們也可以通過自私的基因這種理論依據,去和解答當今社會當中的存在的各種社會現象,比方出軌,比方拖延。當然還有些更為復雜的情形比方同性戀,單身主義等,道金斯給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可能性解答,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去進一步學習,科技進一步開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國皇家科學院院士,牛津大學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學家。xx年中選為英國皇家學會院士。他的暢銷書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觀念,顛覆了我們對自身的幻覺,深刻影響了整整一個時代。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3

              如果你是個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道金斯這本自私的基因再適合不過你了,如果你是個經常無私奉獻的人,那這本書你同樣需要一讀。

              因為讀完這本書,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點一點從這個世界上被自然選擇所消滅,而無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點一點使得物種進步。

              道金斯在書中明確提出了幾個重磅的觀點,這在1976年里引起了軒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讀過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關注過達爾文主義和進化論的學術研究,那可以肯定的說,這本書還是會在你的腦海里興風作浪,讓你讀完一時無法平靜。

              他的觀點主要在于,自然選擇發生在基因,而不是人們通常認為的個體,甚至是類群。

              這也是這本書開始后著重筆墨攻擊的對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簡潔明了的邏輯和生動形象的類比,彈無虛發的整體打擊了支持類群選擇學說的同行們。我們人類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難去理解幾百萬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樣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進化。

              已經有幸活在健全社會當中的我們,理所應當的將群體道德,群體約束,群體利益等概念強加于生物的進化原因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來解釋和描述飛鴿傳書的傳輸速率,只會得個牛頭不對馬嘴。

              事實上在生物早期發展階段,如果在一個以群體利益為終極追求的集體中,因此個體都本能的做著利他行為,而這時如果有某個個體突變出自私的行為,它在這個群體中會享受到無與倫比的優勢,不論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機會,或是有更有利的條件來撫養后代,自然地會將他的基因更好的傳遞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書中描述的事實,動物會進化出欺騙與檢測欺騙的功能。繼續上面的例子,由于這種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獨厚的條件傳承自身,這個本來無私利他的群體里多了很多自私自利的個體,這時出現的情況往往是雙方如何通過進化來更好的保護自身的'權益。

              我們在這里談論"利他"或"自私"僅僅是我們人類給予這兩種生存策略的名稱,但實際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無效的就是壞的。當保持利他的群體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騙行為,自私自利者只好進化更復雜的欺騙行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運,反之亦然。似乎這樣的結果往往逃避不了一個群體的覆滅,但道金斯通過引入進化穩定策略來解答這個問題。

              進化穩定策略是一個抽象的概念,因為便于闡述,道金斯在書中往往通過一個群體當中的兩種基因,兩種性別,或著干脆就用兩種生物來進行博弈。

              事實上達成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觀,內外部的協調統一。

              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淮北則為枳。一個種群或多個種群達成進化穩定策略的條件是極其復雜多變的,但回顧歷史的話,我們可以發現,實際的情況只能一分為二,要么達成進化穩定策略,要么滅絕。這種進化穩定策略幫助了一片區域內,哪怕是敵對的物種之間的穩定進化,舉個例子,獅子和羚羊之間就屬于進化穩定狀態,當獅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時,很多的羚羊被捕殺了,幸存下來的羚羊無疑有著矯健靈活的基因,隨著獅子群體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靈巧,很多的獅子被活活餓死,而活下來的獅子不是成功忍饑挨餓,就是有著獨特的捕獵技巧。剛好進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來越多供進化的獅子享用,以此周而復始。

              聽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這個時間跨度極長,其他客觀因素如環境,食物鏈等也會不同程度的影響進化穩定。但道金斯指出進化穩定策略是基因層面一定會達到的,不然這種基因就活該被淘汰掉。

              道金斯對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讀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這也是作者想表達的,我們不應該依靠剖析高度發達的人類社會群體來試圖找尋遠古單細胞生物的進化策略和趨勢,而是應該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學中對"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進化論的構成粒子。道金斯給出了他所在時代最令人滿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觀公正的闡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發現的生物進化規律,以及其潛在的自然選擇原理及動力,如果你是個唯物主義者,那這本書將幫助你理解自身的構造,甚至可以引發出自身該如何定位自身在進化史當中的地位這樣的深度思考。

              我們也可以通過自私的基因這種理論依據,去分析和解答當今社會當中的存在的各種社會現象,例如出軌,例如拖延。當然還有些更為復雜的情形例如同性戀,獨身主義等,道金斯給出了他對這些問題的可能性解答,但實際上這些問題仍有待我們去進一步學習,科技進一步發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4

              我時常覺得對于我們現代中國人的為人處世影響最大的就是達爾文,只不過他是通社會達爾文主義間接的影響著我們。關于社會達爾文主義,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的核心理論“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及在我們的這個社會當中就是要有競爭,就是要適者生存,弱肉強食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對于這種思想給予解釋最為獨特的一本書便是《自私的基因》了。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將人與動物的絕大部分行為都解釋為對于基因的一種自私行為。用作者的話來說便是:我們和其他一切動物都是我們自己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關于這本書我由于以下幾點看法:

              1.基因的機器

              在《自私的基因》當中,他提出最為核心的一個觀點就是:演化的最基本單位不是個體而是個體身上的基因,個體只不過是基因的載體機器。個體身上所容納的基因利用個體從而達到基因的目的——生存和繁衍。而我們個體的身體只不過是基因的載體和工具。舉一個例子:一名足球運動員單憑自己是無法獲得大力神杯,他還需要其他十名同伴,其他同伴都必須是在其他位置上的佼佼者。足球是一個團隊運動,而某人可能只在某些位置上才能表現出色,于是教練就要將所有的球員放在每個不同的位置上進行比較,最終挑出每個位置最強的一個人來。在這個過程中,場上每一位運動員都可以被比作成一個基因,而他的替補便是他的對偶基因。當然教練所挑的每一個首發也不一定是這個位置上最強的那一個,他只要是合適就行啦。這就好比有些基因是管理著我們的牙齒,它能使牙齒變得非常的尖銳,非常的鋒利,這對于虎獅子來說那時極好,但是對于我們人類肯定不行——因為它漏風嘛。

              2.利他行為

              對于利他行為,相信有很多人都認為這是無私的,是偉大的,是和自私所對立的。但是在《自私的基因》中,作者更愿意相信這種行為也是屬于基因自私的一種。按作者的說法,所有基因都自私且盲目的追求自己在基因池的最大化。比如,我們有一些“無私”和“同情”的基因。這些所謂的“無私”也是他們為了達到自己基因最大化的一種手段。比如說有一只母鳥帶著一群小鳥在草地上覓食,突然有一只狐貍出現在他們的附近,這時這只母鳥會假裝自己受傷來引誘狐貍在抓他,從而保護了他的孩子。這樣我們就可以說他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小孩從而獻出了生命。但是從基因的角度來看,他的行為只是為了使和他相同的基因有更多的被繁衍,從本質上講還是一種自私的行為。

              3.自由意志

              有很多人會傲慢的認為自己和動物最大的區別是在于我們會思考,有自由意志,在我們做出無私的事情的時候大多數是通過自己的思考和自由意志的判斷所決定的,這是我們很多人的想法,我也不例外,但在看了弗洛伊德的《夢的解析》后,我才知道絕大部分的時間我們人類是受到自己“潛意識”的支配,絕大多數的決定是隨大流的結果。讀后感人們只是誤把潛意識當做了自己的'自由意志。那么潛意識和什么有關系呢,如果潛意識也是由基因所決定的話,那人類和畜生還有什么區別呢?

              4.meme

              也許在生物學上,基因的進化是冰冷無情的,但是在最后作者還是給了我們少許安慰。這個安慰就是“文化基因”——meme。那這個meme到底是什么呢?用書上的話說,他是一種彌漫在我們文化當中的一種東西,他和我們大腦的關系就和基因和身體的關系一樣,他借著我們的大腦散布。而就我而言,meme無處不在,他可能是我喜歡的歌手的一段曲子,也可能是吳承恩寫的西游記,還可能只是老劉今天在微信上發的三兩句話。他沒有任何的限制,通過我們的大腦就會散布。他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如同自安然選擇之出的生命分子。對于人類來說,meme比gene更重要。

              最后在文章的最后我還是想積極的告訴自己,其實不管基因在進化的過程中有多么的自私,然而人不是全受他影響的,我們是有文化的動物,我們可以擺脫基因的一些限制,假如我們的一切受基因的影響,我們所有的行為都和動物一樣,那么我們又何苦那么辛苦的追求女孩子呢,我們直接把她敲昏拉進山洞里去就可以了,這才是最合乎動物本性的追求配偶的辦法。為什么我們不敢這樣干,因為我們是人,我們被另一套東西所宰治,我們被meme宰治。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5

              第一章 為什么會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在這里,他嘗試解釋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場,并舉出一些有爭論的學說。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兩大理論體系:“群體選擇”理論和“個體選擇”理論。

              群體選擇理論認為:一個群體,如一個物種或一個物種中的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為了本群體的利益準備犧牲自己,這樣的一個群體要比喻之競爭的另一個群體,如果它的個體成員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滅絕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為那些具有自我犧牲精神的個體所組成的群體所占據。

              個體選擇理論認為:即使在利他主義者的群體中,幾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數持不同意見者,拒絕做出任何犧牲。假如有一個自私的叛逆者準備利用其他成員的利他主義,則它比其他成員更可能生存下來并繁殖后代。這些后代都有繼承其自私特性的傾向。這樣的自然選擇,經過幾代之后,“利他性的群體”將會被自私的個體所淹沒。一個群體是否會滅絕,可能受該群體中個體行為的影響。

              最后,他擺出自己的信念:選擇的基本單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單位,既不是物種,也不是群體,嚴格說來,甚至也不是個體,而是遺傳單位基因。

              這一章,他給了我頭腦冷靜、脈絡清晰,有公正而嚴謹的求學態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賞這個態度。

              第二章 復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沒有答案的疑問:為什么會有人呢?

              那么,為什么會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終極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機器。

              他首先用極為通俗的.語言展示血紅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個具象為基礎的前提上,闡述復制基因的形成、競爭的出現,以及進化過程。

              簡單地說,復制基因自我拷貝,集結起著構件作用的分子組成穩定的鏈,當這樣的鏈越來越多,周圍存在的構件分子日漸稀缺時,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復制基因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導致產生更高一級穩定性的復制錯誤,或以新方法削弱對手的穩定性的復制錯誤,都會自動地得以延續下來并成倍地增長”,由此導致“生存斗爭隨之逐漸激化,生存機器的體積越來越大,其結構也漸臻復雜。這是一個積累和漸進的過程”,人,就是這個過程積累和漸進至今的產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義是:基因是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

              我發現,道金斯對他所闡述的理論底氣似乎并不足,或者說,以他的才華,仍無法在宏觀上找到一個合適的具有說服力的比喻,來證明基因如何進行自我拷貝,又如何服從自然選擇等。同時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當然”這些詞,這是我不樂見的,這些詞是在不夠嚴謹。

              諷刺的是,“碰巧”、“理所當然”、“運氣好”是達爾文主義者慣用的伎倆,如果他們不致于蠢到變節轉而服從拉馬克學說的話。

              當然,盡管這樣,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敘述能力,他解釋了基因之成為自然選擇基本單位的原因。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說服力。

              基因通過拷貝形式的存在幾乎是永恒的,為爭取生存,犧牲等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機會。基因是自私行為的基本單位,可以肯定地說,能夠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帶有自私特性的。

              這一章很長,它顯示了道金斯是一個多么傳統又地道的達爾文主義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過它們太多了。我贊同他提出的:一個(實體)同另一個之間的差別,可以很容易地在環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個或幾個先前的差別,就是這些差別才真正關系到生存競爭和斗爭,就進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遺傳控制的差別。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6

              《自私的基因》創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問世,關于“基因”與“生物學”,道金斯幾乎是為了外行人所寫,但卻逐漸獲得了學術界極高的關注和評價。書中顛覆了讀者的基本觀念與常識,同時也引發了我對“人生的意義”的思考。

              例如,在人們眼中最親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間,基因也是一樣的自私。小時候玩的一個游戲叫老鷹抓小雞,母雞保護小雞看似親密無間,濃情滿滿,實際是基因為了自己的拷貝不會斷絕。在海洋中,大魚吞下小魚為自己疏通牙齒,小魚借此每餐一頓,海葵附在海龜身上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龜的游行技術走遍四方,躲避天敵。這種互利共生現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慮,只是單純的基因自私行為發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卻發現人類具有特殊性,雖然人類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卻能夠通過一種文化的形式來束縛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種純粹的利他行為,所以文化的傳播就像遺傳一樣,他也能導致某種形式上的進化。基于以上觀點,道金斯提出一種名為彌母的新型復制因子正在推動進化的演變。飛快的發展速度使他迅速擴張,讓基因都無可企及。雖然這種因子并未得到科學證實,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類靈魂底蘊的深處善良的一面。

              特別喜歡道金斯在文中這樣的一段話,“由于文化的出現,我們的人生終極任務,將不只是繁殖,還有文化的創造與傳承,我們必須把利他主義的美德灌輸到我們子女的頭腦中去,因為我們不能指望他們的本性里有利他主義的成分。”人類從遠古的猿猴進化而來,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為在社會中運轉,而這毫無疑問地會成為文明發展的樞紐。

              也許可以認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來是丑惡且自私的,這張丑陋的面具已經扣在我們臉上許久,它正在逐漸脫落,追溯那張面具自私的嘴臉已然不重要,放眼當下,我們真正該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7

              基因在億萬年的進化長河中廝殺幸存并不是因為它們本身懂得競爭和爭取,自私只是一個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來自身必須得做什么,必須得擁有什么條件,得適應什么環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億萬年來死亡消失的基因連自身敗在哪里都不會知道,就像這些幸存下來的基因也不會知道為什么偏偏是自身得以幸存,或許,只是一個很隨機很偶爾的機遇。自私只是一個比喻,人類的比喻。

              很喜歡作者的這種表述方式,喜歡他談論這些東西的口吻。喜歡他一再強調自身只是在用一個人們的'都很喜歡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來闡述基因的不自覺無意識無目的性。喜歡他有時候得費力的向我們說明,些些的矛盾我在會意的時候往往內心里是充滿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這個比喻想要表達的卻和自私這樣一個人類術語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時候我看著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來。正如作者所說,他只能用這個我們都能理解的比喻來做這次闡述,因此,這個標題很恰當卻又很不恰當。

              其實讀完這本書是和DM巴斯的進化心理學混著讀的,讀完還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身的能力實在有限,也表達不出什么。不過相信以后會有機會的。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8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為真理存于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著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于人性的令人發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為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于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為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為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于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復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后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并沒有因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9

              經典大作就是不一樣,盡管是幾十年前寫的關于進化理論的書籍,新的理論和技術不會出現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建立的解釋體系,仍然是強大的。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于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為什么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里,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為什么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從宇宙形成之初,物質已經存在(比這一部分更深入的問題只能交給物理學家了),此書從這樣的條件開始。在某個條件下,例如壓力、溫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穩定的結構,而另外一些,因為不穩定,無法形成或者無法維持某種結構這時,可以把穩定的結構看作進化了,它們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說,假設原來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種環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為性質穩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徹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進了一步。

              根據上面的邏輯去演繹,各種各樣的分子機緣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分子,各種分子達到了比例穩定的狀態,穩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穩定的狀態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復制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堿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才會隨著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為例說明,劃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為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為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為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為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為,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為,拋開意識對行為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為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里并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為,包括利他行為,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為基礎的演繹。

              我個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識的,而不是單純受基因控制,盡管受基因控制的行為還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從哪個階段的動物就算是有意識。我覺得,用書中同樣的邏輯去推理應該是這樣的:在一群無意識的生物中,出現了幾個有一定記憶力的生物,后者顯然比前者有更強的生存能力,進而擴大了比例;然后,記憶和預計未來的能力在進化歷程中越來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現了放權,即原來慣有的代碼是無論如何你要做這事,新的代碼變成了如果長期來說那樣做更好,你可以那樣做而不用這樣做我猜想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礎,我們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們的長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來說,作弊可以在短期獲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長一段時間的總獲益提高。記憶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來,被淘汰了。

              小時候我就想過,身體的構造真好,一些東西不用腦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腦子只需要思考,現在想來,這完全是反過來了,應該是無意識的基礎還在,意識能力的發展對基因有了更好的保護看看人類在地球上的統治力就知道了,同時也可以觀察到有些人類不想發生的身體變化,還是會發生,放權的程度不足以讓意識完全控制自己這個生存機器)。

              目前來說,人的意識的自主度還是相當高的,很多情況下人不必像一個機器,可以更像一個人。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0

              《自私的基因》作為一本從生物學角度切入的書籍,作者從一開始就聲明他的論斷與社會道德與普世公理無關,他只是試圖用科學的角度來解釋生物是如何演進、達爾文的自然選擇進化論是如何在長周期內發生的。作者道金斯作為西方無神論的堅定擁護者,堅信用達爾文的演化論解釋生命的復雜性更為合理。

              本書確實給了我們一個新的視角來觀察這個世界,作者認為整個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單元不是生物個體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們人類在內的所有生物體,只是基因的生存機器而已。生物個體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萬年,在這個過程中基因還不斷的進化和變異,但變化的根本目的是讓基因自己更好的復制和生存。

              書中提到的布谷鳥幼鳥借巢孵蛋的故事,布谷鳥幼鳥可以在剛出殼眼睛未睜的情況下,用柔弱的身體將其它未孵化的鳥蛋擠出鳥巢,目的只是為了爭奪更多的喂食機會。我們無法用道德來解釋發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后的基因在爭奪更多的繁衍機會。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為一部生物進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斷修正,改良,變異,淘汰,進化的歷史。作者認為生物體的利他行為,從本質上講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體生活,母愛關懷,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續。可以大膽的猜想基因有著比生物體更長的生存時間,它能夠更長尺度的看待問題,我們傳統文化中的“舍得”,何嘗也不是一種先舍后得,以利他為手段,利己為目的的策略。這里我想到了芒格說過的一句話,“我從來不認為誠信是什么好的品質,應該說從長期看誠信是帶來良好收益的策略。”

              看似冰冷的結論,不禁讓我反問,我們的行為是我們自己控制還是隱藏在我們體內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們感冒咳嗽,打噴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尋找更多的繁衍機會,我們的行為是基因所驅使的,這點是多么可怕的`論斷?還好作者最后提出了覓母的概念。覓母可以理解為文化的基因,類比于生物學基因,覓母同時具備了復制,傳播,變異,進化等特性。我們是作為基因生存機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為覓母機器而被培養的,我們人類具備足夠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這個世界上,只有我們人類,能夠反抗自私的復制基因的暴政。作為個體,我們的基因通過代際相傳,每傳一代就會損失一些,這樣下去不需多久,所占的比例對個體來講便會無足輕重。(我們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體現在每一個個體上的基因集體遲早要消亡)但是你能為世界文明作出貢獻,如果你有一個精辟的見解或作一個曲子,發明了電燈,寫了一首詩,所有這些都能完整流傳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庫里全部消失后,這些東西人能長久存在,永不湮滅,蘇格拉度,達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覓母復合體在今天仍盛行于世,歷久而彌堅。同時,我們也要看到覓母的另一面,他會讓我們理所當然心安理得的作為基因的生存機器,比如宗教對來世的寄托。我們沒有能力選擇和掌控自己體內的基因,但是我們有機會選擇和掌控甚至創造我們自己的覓母,唯有不斷的學習和獨立思考,可以使我們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機器這么一個簡單的外殼。

              基因控制著蛋白形成了我們的大腦,為覓母的繁殖和生存創造了條件,且覓母的進化速度遠遠在超過基因的進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紀70年代創作這本書的時候,肯定不曾設想如今基因測序技術的發展水平會如此之快,人類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預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競爭。這種干預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還是會帶來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許只有時間來回答。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1

              被御神團的知友安利數次,終于下定決心開始啃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讀物。沒想到這本書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嘆服的不僅是作者透過現象抓住本質的洞見,更在于其深入淺出、循循善誘的分析講解。

              簡單說,整本書是對進化論更深入的闡述。說到進化論可謂是眾所周知,而進化論為什么是科學的理論,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沒多少人能講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幟鮮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來分析自然選擇的過程及結果。而通過書中的闡述和給出的遺傳學證據,這樣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腳的。盡管基因并不具備情感,更不會有「自私」這種「想法」,但是通過這樣擬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為和利他行為解釋得十分清楚。

              更進一步,作者還把基因的行為和博弈論的思想聯系起來。其實對于基因來說,顯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來直接或間接控制性狀,在自然選擇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選擇」必然帶來不同的結果。在這里我想到了一個相比作者可能略顯蹩腳的比喻:Pinball。

              我們都玩過電腦上自帶的彈珠游戲。按下彈簧,彈珠就被發射出去,除了設置初始的發射力度,我們是無法控制彈珠的飛行軌跡的。每次遇到障礙,彈珠會自己選擇反彈的方向;而無論反彈多少次,彈珠終究會落入底部的洞中。

              這和基因控制生物體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時設置了每個彈珠的發射力度,隨后發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彈珠碰到障礙后反彈到不同方向,看起來就像是彈珠自己在選擇路徑,實則不然:彈珠只是根據入射的速度和角度,決定反彈后的飛行路徑;彈珠碰到特殊的障礙會使障礙產生變化,而生物和環境也是會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彈珠都難逃一「死」,只不過有的彈珠會堅持更長時間,獲得更高分數。

              假設有無數個人在操控無數個完全符合牛頓運動定律的彈珠臺游戲。每個人都可以設定一個彈珠的.發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積分換取更多的彈珠。然后讓這些彈珠臺一起開動。我們會發現,有些特定的發射角度,會讓彈珠在彈珠臺上獲得更高的分數,相應地這樣的選擇就會有更多次重復的機會。而有的發射角度讓彈珠很快落入黑洞,導致無法通過積分換到更多彈珠而出局。這可以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自然選擇過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書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對于劃槳的比喻就簡單地說明了為什么自然選擇是以基因而不是個體或群體為單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時滯」這一概念。當基因決定了生物體的性狀后,是無法中途去改變的,所以在自然環境發生變化以后,很難直接反饋到基因,只有能夠成功存活下來的基因才能把這些內容傳遞出來。用這個概念去解釋癌癥的發病原因,讓人有醍醐灌頂之感。為什么年齡是和癌癥發病相關性最高的原因?簡單講就是因為人壽命提高了,才讓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狀顯現出來了。而之前由于人壽命普遍不長,這樣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選擇中得以保留。

              作者視角不但局限于生物學,還擴展到文化層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2

              自私的基因和當下的力量,這兩本書是非常難啃的大部頭,嗯,沒什么趣味性和可讀性讀起來也非常的累,吸收的呢也很有限,社科類和修靈類的書是比較生澀,難懂一些,自私的基因有七百多頁,生物DNA的遺傳選擇優勝劣汰,因為記憶的自私性選擇,于是來丑的基因不易被遺傳一代更比一代強在選擇伴侶的時候需要多方面的智商長相身高來進行選擇,雖然這些父母都不可能遺傳基因給子女一切。

              一、一切都需要后天努力去獲得,不論父輩獲得了多少的聰明才智,也絕不會通過DNA能讓子女一勞永逸心的依賴都是從零開始,人體只不過是基因保持自己,不變的一個皮囊罷了。

              二,DNA做的兩件事情是復制自身的復制,第二是監督制造了不同種類的分子蛋白質,長壽的復制基因往往是會越來越興旺,同時,勤奮善良的基因也會在基因庫中慢慢地興旺起來。

              三從遺傳學的觀點來看,一個成年個體在關心自己父母雙亡的幼弟時,應和關心自己的子女是一樣重視的',在親子關系上是同等重要的,這讓獨生子女的我無法理解兄弟之間的感情,現在我懂得了,兄弟之情血溶于水的重要。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3

              理查德·道金斯的書,之前閱讀過一本他的《基因之河》,《自私的基因》是他的成名著作。

              應該有很多人會好奇,人是怎么來的?通常我們會回答:是猿猴進化而來。如果有意去深入思考這個問題,更大的疑問是:生命是怎么來的?

              這個問題,我腦子里一直沒有答案,我不知道是之前有學過,忘記了,還是說真的沒有接觸過。在這本書里遇見了這個答案,我也不知對錯,我就信了。

              讀了一系列書籍下來,“人性”一直是我感興趣的話題,若能追尋基因的由來,若能知道一些它的本性,對“人性”的理解,卻是能更深一步。

              這本書讀下來挺費腦子的,雖然作者盡量在用我們能理解的語言來表達,但畢竟作者如此專業,他想傳達的觀點也如此專業。

              還是直接摘抄吧,句子中自帶觀點。如下:

              “自私基因的理論也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

              “基因的非隨機性的分化生殖就是自然選擇。”

              “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為和利他行為在生物學上的意義。”

              “本書的論點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我將要論證,成功基因的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體行為的自私性。然而我們也會看到,基因為了更有效地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

              “宇宙為穩定的物質所占據。所謂穩定的物質,是指原子的聚合體,它因具有足夠的穩定性或普遍性而被賦予這個名稱。”

              “自然選擇的最初形式不過是選擇穩定的模式并拋棄不穩定的模式罷了,這里面并沒有什么難以理解的地方,事物的發展只能是這樣。”

              “生物學家和化學家認為‘原始湯’就是大約30億到40億年前的海洋。有機物質在某些地方積聚起來,也許在岸邊逐漸干燥的浮垢上,或者在懸浮的微小水珠中。在受到如太陽紫外線之類的能量的進一步影響后,它們就結合成大一些的分子。”

              “到了某一時刻,一個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們稱之為復制因子。它并不見得是那些分子當中最大或最復雜的,但它具有一種特殊的性質——能夠復制自己。”

              “如果你在兩個不同的時間分別從湯中取樣,后一次的樣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壽命長或生命力強或復制精確性高的品種。生物學家談到生物的進化時,他所謂的進化實質上就是這個意思,而進化的機制是一樣的——自然選擇。”(三種穩定性發展的進化趨勢:壽命、復制的速度、復制的準確性)

              “不管我們把原始的復制因子稱為有生命的還是無生命的,它們的確是生命的祖先,是我們的締造者。”

              “論點的第二個重要環節是競爭。”“當復制因子變得越來越多時,構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應求,成為珍貴的資源。不同品種或品系的復制因子必然為了爭奪它們而互相搏斗。”

              “今天,我們稱它們為基因,而我們就是它們的生存機器。”

              “基因是一個長久生存的復制因子,它以許多重復拷貝的形式存在著。他并非無限地生存下去。嚴格地說,甚至鉆石也不是永恒的,順反子甚至也能被交換一分為二。”“到底多長才算‘足夠長的時間’呢?這并沒有嚴格的規定,取決于自然選擇的‘壓力’達到多大的嚴峻程度。”

              “基因是自私行為的基本單位。”“DNA的真正‘目的’僅僅是為了生存。”

              “生存機器最初是作為基因的貯藏器而存在的。它們的作用是消極的——僅僅是作為保護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敵手所發動的化學戰以及意外的分子攻擊。”“它們的一大分支,即現在人們所說的植物,開始利用陽光直接把簡單分子組件成復雜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進行過去發生在原始湯里的合成過程。另外一個分支,即現在人們所說的動物,‘發現了’如何利用植物通過化學作用取得的勞動果實:動物要么將植物吃掉,要么將其他的動物吃掉。”

              “為了應對這一切競爭和斗爭,在共有的軀體內存在一個中央協調的系統必然比無政府狀態有利得多。”

              “所謂進化就是指基因庫中的某些基因變得多了,而另一些變得少了的過程。”

              “肌肉就是引擎,它像蒸汽機或內燃機一樣,以其貯藏的.化學燃料為能量產生機械運動。不同之處在于:肌肉以張力的形式產生直接的機械力。”“在人體內,杠桿就是骨骼,繩索就是肌腱,鉸鏈就是關節。”

              “生存機器的行為有一個最突出的特征,這就是明顯的目的性。”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腦則是執行者。”

              “甚至在人類這一具有天賦的自覺預見能力的物種中,以最高的長遠利益為基礎的盟約或集團,由于出現內部的叛逆而搖搖欲墜。經常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在野生動物中,由于它們為競爭的基因所控制,群體利益或集團策略能夠得以發展的情形就更少見。我們所能見到的情況必然是:進化穩定策略無處不在。”

              “一個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試圖在基因庫中擴大自己的隊伍。”

              “動物之所以要聚居在一起,肯定是因為它們的基因從群居生活的交往中得到的好處多,而為之付出的代價少。”

              “我們人類的獨特之處可以歸結為一個詞——文化。”“文化的傳播有一點和遺傳相類似,即它能導致某種形式的進化,盡管從根本上來說,這種傳播是有節制的。”

              “如果你繼續思考,你更會發現,從人類到動植物,生活中充滿了‘囚徒困境’的重復博弈。”

              “博弈理論家將博弈分為‘零和’與‘非零和’兩種。”“一個看似‘零和博弈’的爭議也許只要加入少許善意,便可以轉化為雙方互利的‘非零和博弈’。”

              “兔子跑得比狐貍快,因為狐貍奔跑是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為了活命。”——生命與晚餐的原則。

              “當我們說一樣事物決定另一樣事物時,到底意味著什么?哲學家更多考慮的是因果關系,可能還會給出證明。但是對于專業的生物學家而言,因果關系只不過是簡單的統計學概念而已。從實踐上來講,我們永遠不可能證明一個特定的觀察到的事件C導致了一個特定的結果R,盡管我們常常會認為這是極有可能發生的。生物學家在工作中往往會從統計角度來證明:R類事件總是接著C類事件發生。”

              “理論上來講,基因的原因和環境的原因是彼此沒有差別的,兩者造成的某些影響都是很難逆轉的,而另一些影響很容易逆轉。”(基因和環境兩因素)

              “回過頭來看(進化論),令我印象極其深刻的是化學逐步讓位于電子系統的方式。”

              “就像一條河流,自然選擇沿著遭遇最小阻礙的立即可選的連續路線來盲目地改善它向下流的路徑。”“可以想象,由此得到的動物不是最完美的設計,甚至只是勉強度日而已。它是一系列歷史改變的產物,每一次改變最多也就是代表著當時恰好是更好的那一個可選項。”

              至此。

              書中內容很豐富,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有些似我撿到的寶一樣,想要珍藏。一是彌補了一些生物學知識,更重要的是從更基礎的角度來認識事物。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4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為和性狀,都是為了提升自身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升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為,其出發點也是為了自身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為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并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于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續并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明確提出質疑,他們認為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為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里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為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并不丑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因此我們不用糾結于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并不能代表什么,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后感15

              老實說,讀這本書,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仿佛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并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念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才有人明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為不矛盾。

              怎么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多了私心,變得不那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么?不是咸吃蘿卜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著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為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身,過的是自身心里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么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么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身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身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為了后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為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為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為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才有精力顧及別人。圣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復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身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復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著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茍茍,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身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身的人生,開心與否,后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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