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通用11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社會面安全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職責分工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街道政法委員、李家沱派出所所長任副組長,街道黨政辦、黨群辦、應急辦、平安辦、經發辦、規建環辦、社事辦、財政辦、社區事務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態環保中心、文化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李家沱市場監管所、李家沱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街道武裝部部長兼辦事處副主任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應急辦工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
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街道禁放辦職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與村(居)簽訂責任書;組織開展轄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協調、配合區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為;落實街道禁放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門、單位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街道相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在轄區內燃放和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厲打擊,保證市民過一個寧靜、祥和的春節。
街道應急辦:配合區應急局、派出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黨群辦:負責制訂街道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街道財政辦: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的落實。
街道城管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
街道城管執法大隊:加強日常巡查,發現有違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應立即上報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經發辦:負責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教育、醫療機構等區域的看護;負責制訂轄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違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
街道規建環辦:負責對轄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區事務中心:負責指導轄區物業企業加強禁放的宣傳力度;督促物業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負責組織指導文娛場所、旅游景點、宗教場所等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街道平安辦:負責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的信訪、涉穩事件。
李家沱市場監管所:配合派出所對轄區煙花爆竹非法零售經營點查處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依法查處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等工作。
街道各部門和相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有關企業單位場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人員、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各村(居)職責
各村(居)是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經辦人員是具體責任人。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等社會力量加大禁放的宣傳力度,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范和重點目標管控,會同派出所、應急辦組織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12月15日前)。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安全守護措施。明確網格內管控人員,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月15日)。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按照進社區、進農村、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工地、進文娛場所、進宗教場所、進商場市場、進賓館酒店的要求,采取掛橫幅標語、設置專欄、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微信QQ群發布宣傳信息等多種形式,提升群眾對禁放區劃設及相關管理規定的`知曉率。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要在屬地轄區和行業領域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集中查處(1月20日—30日)。街道禁放辦將牽頭組織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城管執法大隊、綜合執法大隊等執法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轄區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全面管控(1月31日—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轄區禁放規定,嚴格落實定點值守、動態巡控和違規查處等禁限放看護措施,確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月16日—2月28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辦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各村(居)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主動作為、齊抓共管,緊緊圍繞《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研判形勢,層層落實責任,切實抓好方案制定、動員布置、宣傳發動、責任書承諾書簽訂、跟蹤檢查等工作。
(二)強化動員部署。街道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細化完善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逐一細化目標任務和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層層動員、狠抓落實。
(三)加強源頭管控。按照街道轄區全面禁止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要求,由應急辦牽頭進行巡查,確保轄區內“零銷售、零儲存”。由派出所牽頭,在轄區外圍布設檢查卡點,防止煙花爆竹流入本轄區;督促長途汽車站、碼頭、公交客運、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
(四)堅決打非治違。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以居民小區、集貿市場、倉儲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田間苗圃窩棚、閑置廠房、待拆(建)工地、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以及歷年查處的非法窩點等“重災區”為重點,加大檢查巡查力度。對轄區開展拉網式排查,重點打擊查處生產、經營、儲存、燃放以及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違法行為。
(五)強化重點管控。各村(居)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負責,組織專門力量,以春節期間特別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節等燃放煙花爆竹高峰時段為重點,落實網格化管控機制,建立健全轄區專人管控工作責任制度。街道各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調度,深入一線指導檢查。李家沱派出所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及時查處燃放行為。
(六)嚴格督導問責。街道黨政辦和紀工委加強對20xx年春節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街道禁放辦對各村居、街道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實行暗訪抽查和督導,并圍繞煙花爆竹非法銷售、燃放舉報、曝光情況、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報警數、成災死傷人數、查非打非戰果、煙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標予以通報。對因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七)及時報送信息。各村(居)、街道相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專人收集報送有關工作情況,按要求及時報送街道禁放辦。各村(居)于20xx年12月15日前報送工作方案、禁放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見附件1),禁放管控“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于20xx年2月1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2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斗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發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游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并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后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群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并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游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3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扎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后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干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臺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筑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布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二、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余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并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敘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4
一、禁止燃放區域及時段
(一)嘉積主城區全年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嘉積鎮、塔洋鎮、萬泉鎮行政管轄區域(附:瓊海市20xx年春節元宵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圖)。春節、元宵期間(20xx年1月21日至2月6日,農歷十二月三十至正月十六期間),在禁放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所有品種的煙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區域外,以下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黨政機關辦公區、醫院、學校、公園、商場、影劇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文化體育場所、檔案館、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博鰲機場、車站和碼頭等單位場所及其周圍50米內。
(二)加油站、液化氣站、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及其周圍100米內。
(三)廣播電視臺、電信、郵政、金融單位、電力、通訊線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樓道、屋頂、陽臺。
(四)重要軍事區域。
(五)10層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離25米范圍內。
(六)大型小區及周邊50米范圍內、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或高層建筑,在物業公司劃定燃放區域以外。
(七)林地等重點防火區。
(八)市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時間、地點。
三、在禁止燃放區域外,可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
在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種為A、B、C、D四級。其中,A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很大的產品;B級是指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的室外空曠地點燃放、危險性較大的產品;C級是指適于室外開放空間燃放、危險性較小的產品;D級是指適于近距離燃放、危險性微小的產品。
四、焰火燃放規定
組織焰火晚會和大型燃放活動必須經公安機關審批核準并領取《焰火燃放許可證》。
五、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事項
在燃放區域內,社會各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內、屋頂、陽臺燃放或者向外拋擲煙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必須由監護人或者其它成年人陪同看護。
六、煙花爆竹燃放的管理與處罰
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違反本通告規定,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相關部門
各鎮人民政府、彬村山華僑經濟區管委會、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根據《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瓊海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六個嚴禁兩個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辦〔20xx〕13號)、《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瓊海市20xx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海府辦函〔20xx〕68號)文件要求,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做好煙花爆竹管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宣傳和監管,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品質為先、宜居宜業新古城提供堅強保障。
二、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正定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黃福成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相關領導和縣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游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局長王建朝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相關工作。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級各部門全面宣傳禁放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1月20日)
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最大限度擴大覆蓋面,實現家喻戶曉、人盡皆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3月15日)
在集中宣傳階段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繼續做好常態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五、任務分工
(一)各級各部門任務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有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組織禁放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召開動員部署會進行全面部署。專項行動期間,每月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20xx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文廣旅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2)等宣傳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生態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能部門,在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的.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內的基層組織、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安保力量、樓、院長、積極分子等深入扎實做好教育引導、巡邏查控等各項工作。一是積極引導。20xx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工作人員,印制禁放煙花爆竹通告,走街入戶,進社區、企業、機關、學校、沿街門市廣泛發放,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文明歡度春節和辦理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20xx年1月15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禁放工作主體責任,堅決杜絕單位及工作人員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全面巡查。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和廣大基層力量,在轄區內全面開展不間斷的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勸阻欲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人員,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通報公安部門。三是定期調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每半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總結禁放工作中的問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有針對性的工作。
(二)各職能部門任務分工
1.生態環境局:一是要實時監測大氣污染指數,及時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重污染天氣預警。二是要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及時通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查處。三是每天要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實時發現非法燃放行為,并及時通報公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2.公安局:一是要積極組織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倉庫、原煙花爆竹從業人員住所、土產門市、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等易滋生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收繳,同時積極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二是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派出足夠警力,尤其是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要不間斷的開展巡邏查控,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應急管理局發現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通報公安局,由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
4.供銷聯社:搜排清查供銷社系統內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庫存,教育監督職工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活動。
5.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沿街商鋪、醫院銀行、娛樂場所等單位,使用LED屏常態滾動播放禁放通告。
6.行政審批局:向新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逐一發放禁放規定,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開業慶典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詳細的工作臺賬,并由辦理人員簽字確認。
7.交通運輸局:協調長途客運車、出租車利用車載電視、LED屏滾動播放市政府禁放通告、法律責任和宣傳口號。督促道路運輸企業、長途汽車站加強安全檢查。
8.民政局:指導陵園、紀念堂工作人員在祭祀日勸阻祭祀人員文明祭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機構向辦理結婚登記和喪葬手續的群眾發放禁放通告,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婚喪嫁娶儀式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工作臺賬。
9.教育局:組織協調全縣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利用微信群發禁放通告的方式向每名學生宣傳禁放規定,使其了解熟悉具體禁放內容,同時最大限度獲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10.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時段禁放的意義、燃放的危害和有關法律責任,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事宜。適時公布有關部門提供的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11.文廣旅局:組織文物保護單位、星級賓館、旅游景區等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標識,開展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工作開展。
(二)深入宣傳
宣傳工作要貫穿專項行動始終,要以“全域禁放、禁放意義、燃放危害、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內容為重點,通過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社區宣傳欄、街區廣告位、入戶宣傳、小手拉大手等途徑進行全方位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遵守有關規定,主動上交剩余煙花爆竹。同時,要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及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
(三)強化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落實禁放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全力開展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四)嚴厲打擊
應急管理、公安、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排查、聯動執法。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非法燃放的按照政府禁令予以拘留;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打擊一個、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五)全程督導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過程監督,對沒有落實方案工作內容、時間節點、頻次頻率的單位,視情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6
根據《關于印發xx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函[20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強全市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中心城區各學校要通過組織動員、宣傳教育等措施,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進校園”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師生自覺參與禁燃行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標,助推全區禁燃工作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成立禁燃工作“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顧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學校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點是抓好“四個一”活動,即:
1、一堂課:安排一堂課,授課內容以禁放煙花爆竹、共創文明城市等為主,并組織學生觀看燃放煙花爆竹帶來傷害的圖片、視頻,加強學生的環保和衛生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衛生文明觀念、環保意識。
2、一封家信:開展以“拒鞭炮、講文明、愛衛生”為主題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征文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送優秀征文5篇參加區級評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優秀文章在《新xx》報上刊登。
3、充分發揮校園宣傳平臺辦好一期“禁燃”黑板報,利用校園廣播、電視、大屏幕、校園網站等形式對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要懸掛“禁燃”宣傳標語、宣傳橫幅。
4、一次演講比賽:開展“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從我做起”演講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拔1名優秀選手參加區級演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議書:中心城區各學校做到每位學生發放一份倡議書,并要求家長在家作本上簽名承諾春節期間不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確保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學校教職工、學生在春節放假期間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并積極協助職能部門對學校學生、教職工及其家屬在禁鞭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統一思想,要充分認識“禁燃”工作是為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保護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途徑,是全市人民期盼解決的重要工作,必須抓緊抓好抓實。
2、明確任務。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下設專班具體負責“禁燃”的宣傳、督導工作,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工作方案。
3、明確獎懲。“禁燃”工作納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對工作力度欠缺、工作進度滯后、違反“禁燃”規定被查實的學校(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7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布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范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并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群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干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群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小學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范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群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范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后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后,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游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采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于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范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布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8
為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圍
1、禁燃產品。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制成、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干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范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范圍)。
3、禁燃行為。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臺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朱東平
副組長:何治國、何垂標、何麗娟、何俊
成員:鄭少平、義永輝、陳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陳文群、黃智勇、黃東發、盧芳、陳云、張立志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xxx。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范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何俊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范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范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臺。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通過嚴厲查處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拓寬定崗輻射范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占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后,按照占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衛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9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紀昌莊鎮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提高認識、各司其職、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專題會學習傳達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會議、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成立禁燃禁放領導小組,研究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傳、排查、責任追究等工作。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積極與包村干警聯防聯治,堅持提前謀劃、源頭治理,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懸掛條幅、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村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及時地向廣大群眾、商戶宣傳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相關政策,使群眾認識到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環保和安全意義,了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積極參與禁燃禁放禁燒工作,廣泛提高群眾的思想認識,倡導文明新風,營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參與禁放”的濃厚氛圍。
三、加強重點管控
全體鎮干部進行包責任村區域劃分,充實各村兩委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確班子成員包村、村干部包片,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扛牢主體責任。成立工作落實組、機動宣傳巡查組,全體班子成員、村干部根據責任劃分,深入各村不間斷進行巡邏排查,并逐戶向村民進行講解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斷加強其禁燃禁放意識,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予以勸導、督促整改。
四、加強監管力度
堅持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運輸、存儲、經營等行為進行地毯式排查,堅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的原則,按規定進行嚴肅查處,責令關閉。由鎮應急辦牽頭,聯合市場監管所、派出所等單位對轄內商戶實施全面排查,依法查處違規銷售行為,嚴肅治理藏匿經營、違規燃放等行為。同時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拓展監管渠道,提高監管成效,最大限度發揮部門合力,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10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措施方案 篇11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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