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通用11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1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衛、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城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范我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采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占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占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占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城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2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3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對標對表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環境,營造文明、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集中開展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以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源頭管控,不斷優化車輛停放環境,規范停放秩序,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方向轉變,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轄區停放秩序,加強停放整頓,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增加停車區域、加大違停處理力度等途徑,著力解決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突出問題,推動停車需求與供給的平衡,緩解城區范圍內車位供需矛盾,促進市民形成以文明、規范、有序的停車新秩序,實現城區停車面貌大提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局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1)梅山城區整治組
組長:
(2)江店城區整治組
組長:
(3)經濟開發區整治組(包括開發區小區)
組長:
(4)物業小區整治組
組長:
(5)工作督導組
組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協調、拖車聯系、信息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排清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車資源。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情況,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各片區對新城區靜態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僵尸車”排查梳理,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議新增停車泊位點。各片區要根據摸排情況,集合日常管理實際情況,對轄區規范設置停車泊位點、增設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等提出合理建議。(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管理,引導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至地下停車位。(9月30日前完成)
5、規范停車場庫使用。對收費停車場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凱達爾公司規范各收費停車場停車秩序,確保智能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設備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車場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避免一車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網格化巡查機制,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通過拖移、貼單等手段,重點查處不在車位停車、不規范停車、“僵尸車”占用停車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形成嚴查嚴治的高壓態勢,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依法處置到位。
2、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交警、社區、以及物業公司對接協調,同步開展物業小區、背街小巷、機關單位以及公園廣場等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要參與勸離違停車輛,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
3、加強違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相對集中、容易反彈的重難點區域集中力量專項治理,著力整改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的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長期堅持)
1、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車輛停放長期規范治理,常態化整頓停車設施挪用、占用等問題,嚴厲打擊各類占道經營亂象,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等行為,堅決防止車輛停放亂象抬頭和反彈。
2、優化車輛停放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停放點位重新規劃,緩解群眾停車難問題。優化車輛停放管理,對禁停標志設置、停車點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加大引導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設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對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水平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定期會商、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征求社會各界對車輛停放秩序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強督查考核。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停車資源、違法停車點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匯報到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對各單位車輛整治情況開展督查檢查,并將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及時通報,確保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采取群眾易知易曉的形式,充分利用電視、自媒體、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城區市民宣傳文明創建、文明停車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創建文明城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4
為更好維護XX家園交通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維護相關業主權益,解決本小區車輛日益增多、車難管和停車矛盾日趨加劇的問題,確保小區安全、有序、整潔,營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環境,根據本小區實際情況需要,特制定如下各項管理規定:
一、行駛規定
(一)禁止2.5噸以上的.貨車、大型客車及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入內(搬家公司車輛、消防車、工程車等特殊車輛除外);
(二)車輛進入管理范圍后,請按XX鄰里規約規定有序停放。減速慢行,禁鳴喇叭;出租車經許可后才能進入,并嚴格履行臨停車管理規定(臨停車位按照車輛先到先停,停滿為止執行)。
二、停放規定
(一)本小區地面車位僅限臨時車輛停放,不設專用固定車位。
禁止車輛停放在消防登高路面,占用消防通道。由于占用通道所引起的一切責任及后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二)安全駕駛,文明停車。
禁止車輛在小區管理范圍內亂停亂放、越線停車或占用通道及出口影響別人通行,一經發現后,將采取勸告、鎖車、報警等相關措施,由此帶來的費用全部由肇事車主承擔;
(三)對于多次違反停車規則,經物業服務企業三次以上勸導仍不配合者。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刪除該車車輛信息在小區內的自動識別信息,按外來車輛進行管理;
(四)車輛停放時,請按規定有序停放,關好門窗,拿走車內貴重物品;
(五)若車輛出現意外,請車主第一時間內報警或請物業服務中心代為報警,通知公安機關介入調查解決。
物業配合公安機關調閱監控,提供線索;
(六)進入地面臨停車輛車主,要愛護停車位(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路沿石等一切公共設施,不慎損壞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七)進入地面臨停車位停放車輛業主,停車時請注意場地衛生,禁止將車內垃圾、飲料瓶(罐)隨手扔在停車位(場)邊上;
(八)如有因不交納相關費用或其他糾紛故意損壞道閘、歐打管理人員、封堵小區出入口等惡劣行為者,物業服務企業將有權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肇事者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三、收費標準及規定
(一)臨停車位實行區分收費制,業主車輛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5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5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
業主可選擇一個車牌錄入10元收費區,即2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收取10元,24小時內不重復收費,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訪客車輛30分鐘免費,超過30分鐘收取5元/小時,24小時內60元封頂,超過24小時累計重新計費;業主家除去5元區、10元區剩下的車輛統一按照訪客車輛計費。
(二)進入小區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水電氣工程車、網絡通信工程車輛等)不予收費。
(三)進入地面停車位停放車輛應自行保險,本停車場只提供停車場地使用服務,對車輛之任何破壞、丟失等現象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資金管理使用監督
(一)停車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收取,停車費收益60%歸全體業主所有,40%歸物業服務企業;
(二)停車費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的部分,按照《XX家園管理規約》規定使用;
(三)停車費收支情況按季度公示,張貼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
(四)停車費管理使用情況由業主共同負責監督。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圍繞“潔凈、整齊、有序、綠色、美麗”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依法開展非機動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范圍
本次整治范圍為:東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環路、北至涇河南路。
三、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使中心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機動(電瓶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達到“標識清楚,方向一致,規范有序,市民自覺,管理順暢”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務及責任分工
1.全面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對20xx年施劃的80處非機動車位標線進行修補,完善停車方向箭頭和停車標識;按照“因地制宜、應劃盡劃”的原則,對未施劃停車點位的街路進行實地查勘,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
2.規范停車集中整治行動。由各市容執法管理中隊負責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對不按規定停放的非機動車,當事人在現場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導其規范停車;當事人拒不改正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3.強化文明停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文明停車報道力度,努力做好輿論引導,對蠻橫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市容管理中隊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督促城區沿街門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由門店、單位負責監督做好店鋪門口或單位門口非機動車駕駛人規范停放車輛,特別是學校、醫院、商場周邊,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非機動車停放;動員鼓勵小區、商場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合理釋放內部停車場所,盡可能開放對外停車空間,緩解外部沿街停車壓力。
五、工作步驟
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至4月20日)。發布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發通告,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宣傳引導活動,勸導市民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二)整治階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徒步巡查制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停放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三)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并根據督查情況總結整治情況。各責任中隊要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對市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天智主要負責,各責任科室和管理中隊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責任科室和中隊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非機動車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強化協作,持續做好整治工作,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新崆峒創建優美的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6
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大大提高,私家車保有量迅猛增長,很多家庭擁有不止一輛汽車,停車問題已然成為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影響了城市形象,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現狀及危害
一是破壞綠化環境。有的車主,將車輛隨意停放在綠化草坪上,小區里局部地區寸草不生,綠化樹木也不同程度損毀。
二是損害鄰里關系。有些業主由于找不到合適的停車點,為了圖方便,把車停在鄰居家的車位前,由此引發各種矛盾和糾紛。
三是增加管理難度。很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單位和業主關系緊張,管理車輛亂停亂放時總有些難以取舍、力不從心。
四是阻礙緊急救援。住宅小區都規劃有消防通道,機動車輛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隨處可見,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五是妨礙道路交通安全。有的住宅小區出入口的道路上,機動車隨意停放,嚴重影響視線,極易妨礙道路交通安全。
二、對策建議
區委區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視,責成住建、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以精細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為手段,加大整治力度和長效管理力度,實現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停放有序、停放整齊,停車便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1.充分利用規劃提高用于停放機動車輛的住宅小區車庫(位)比例。一是開發建設單位實行優惠政策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降低價格,讓業主買得起車庫(位),使車輛充分停放車庫(位)內。二是對未售出的車庫(位),開發建設單位要劃出不低于地下車庫(位)總量30%的比例用于出租,解決只售不租問題。三是開發建設單位對于剩余車庫(位)要按計時收費或按次收費的方式優先允許本小區業主車輛停放。四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小區停車位配比。
2.依法開辟小區內公共場地用于停放車輛。一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居民通行的前提下,在院內人行便道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二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小區道路上依法規劃、施劃停車泊位。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利用綠地或改造綠地最大限度的方便居民停車,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3.合力規劃住宅小區周邊臨時泊位用于車輛停放。對于規劃的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的住宅小區,一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行人通行的前提在住宅小區周邊便道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二是是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測量、規劃,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在住宅小區周邊道路上設置臨時停車泊位,明確準許和禁止停放時間。三是開發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對于住宅小區周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地依法增設施劃停車泊位或建設立體停車場,最大限度滿足居民停車。
4.規范住宅小區及周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一是住宅小區內及其停車庫的車輛停放由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或屬地街道委托停車場公司管理。二是區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住宅小區周邊車輛停放的巡查力度,持續治理。公安、城管等部門要加大對小區周邊亂停亂放的治理,對不按規定時間停放,不在泊位內停放的要加大教育、勸離糾正、依法處罰的力度,確保車輛停放整齊,朝向一致。三是城管部門要督導住宅小區周邊門店業主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營業環境,對住宅小區周邊店外經營、商販占道經營、亂擺攤點進行治理,確保停車泊位得到充分利用。
5.依法利用住宅小區人防工程停放車輛。區人防部門要加強住宅小區人防工程監督檢查,對挪作他用的要限時清理,還原停車功能。確保合力利用人防工程,最大限度施劃停車泊位,方便居民停車。
6.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通過微博、微信、廣播、電視和海報等多種形式,加強消防知識宣傳,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廣大居民和私家車主有序停車、按規定停車的自覺性。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7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城鄉人居環境質量,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加快推進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臺階,堅持“管理科學、執法依規”的理念,全力打造秩序盤錦,規范車輛停放秩序。結合市綜合執法局工作職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著眼現狀,強化管理,管建并舉,疏堵結合”的方針,以暢通城市道路交通為目標,以解決城市道路環境管理的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規范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推進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改善城市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城市主次干道、重點地段、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違章停車的巡查處罰率和“包公共秩序”責任制工作的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營造便利、安全、暢通、有序和整潔的城市環境。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大對城市道路路邊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引導駕駛人員將車輛按規定地點和要求有序停放,不能占用盲道、車頭朝向馬路停放。
(二)規范主次街路兩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工作。加強宣傳和督導,力爭使各單位主動配合執法部門開展規范車輛停放秩序活動。
(三)規范醫院、學校門前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工作。
(四)督促主次街路商家落實“包公共秩序”責任制,確保責任區內車輛有序停放。
(五)推進重點區域部位交通整治工作。對勝利崗、二百周邊、步行街、興隆大廈、鉆井市場、油田高中等重點部位開展大規模集中清理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馬路牙石以上車輛停放秩序,堅持疏堵結合的辦法,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管理相結合的有效手段,錯時上下班的辦法,在交通擁堵高峰對重點部位進行死看死守,防止違章現象反彈。
(六)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鼓勵專業停車場對外開放,積極倡導新建商場、賓館、辦公樓免費提供停車泊位。
四、職責分工
按照“門前四包”責任制工作職責,機動車停放管理馬路牙石以下由市交警部門負責,馬路牙石以上由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綜合協調;市直機關工委負責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的監管工作;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負責本轄區車輛停放秩序工作的具體實施;市工商部門負責個體工商業戶“門前四包”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市綜合執法局各網格大隊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負責各網格區域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監察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管理,網格到人、責任到人,利用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進行監管,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2、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團體等臨街單位,要加強本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的管理,確保所停車輛有序、朝向一致。
3、堅持“監察教育為主,嚴管重罰為輔”的`工作原則,各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對路邊石以上機動車違停的處罰力度。
4、雙臺子區綜合執法局、興隆區綜合執法局、大洼區綜合執法局、盤山縣綜合執法局、遼東灣、遼河口經濟區管委會、遼河油田礦區事業服務部要建立和創新工作機制,實行措時工作制,確保工作時間以外和節假日車輛亂停亂放有人管理,做到全天候、無死角。建立和完善違停車輛處罰文書和檔案管理制度,做到各項工作有據可查。
5、市直機關工委和市綜合執法局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門前車輛停放秩序進行檢查,對車輛不按要求停放的,將對該單位進行通報批評。
6、采取綜合執法部門與交警部門聯合執法的方式,統一處罰,加大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力度,突出嚴管重罰,將路邊石以上違章停車記錄納入盤錦市交通違法數據庫和駕駛員罰款、扣分處罰、車輛年檢管理系統。
六、時間安排
(一)全面動員排查階段(5月12日至5月15日)。召開停車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下發方案。各區縣安排部署本地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檢,細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務、責任、措施三落實。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6日至8月底)。各區縣綜合執法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全時、全天候抓好車輛停放秩序整治工作,確保車輛停放秩序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標準;車輛按標線停放,不占盲道、車頭朝外、擺放整齊有序。市綜合執法局每周進行檢查并通報。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8月底至12月底)。本著“著眼長遠,建立長效”的原則,在停車秩序整治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杜絕反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強全市停車秩序專項整治是推動精神文明創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改善人民群眾生活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責任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此次停車秩序整治擺在當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廣泛發動,積極調動執法隊員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自律意識。采取各種宣傳手段,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強大聲勢,提高群眾自律意識,加強社會及輿論監督。特別是強化對執法相對人的宣傳,使其能夠認識隨意停放車輛屬違規行為,增強其法制觀念和配合整治行動的自覺性。
(三)建立車輛整治工作責任制,狠抓工作落實。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工作總體要求,圍繞實施方案,確定各階段的目標、任務,將各階段的整治任務層層分解,明確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逐次落實到位。停車秩序整治領導小組將加強對整治工作的具體指導,定期開展階段性的評價和檢查,并及時通報車輛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四)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本著預防與整治并重的原則,各單位要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強化法制和證據意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文明執法、規范執法,避免因工作方法不當激化矛盾,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五)加強督查和考核工作。市綜合執法局將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和頻次,創新督查方法,依據數字化指揮中心管理平臺,加大對各區縣和經濟區車輛停放管理的監督考核力度。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8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凈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范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范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占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匯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9
為全面落實《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xx—20xx)》,進一步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凈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縣政府決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組織開展城區道路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進一步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優化停車資源配置,完善靜態交通管理設施,嚴格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實現城區道路停車有序,靜態交通秩序良好,為廣大市民出行和文明城市建設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步驟
為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推進,達到預期整治目標,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和三年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切實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開展輿論宣傳,大造輿論聲勢,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養成良好的停車習慣,規范停車、順向停車,有效緩解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問題。
一是加強入戶宣傳教育。加強道路沿街商戶、單位依法依規停車的宣傳,逐一入戶宣傳,堅決杜絕人為原因造成的停車困難問題發生;深入城區中小學校及幼兒園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活動,有針對性地開展對學生和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杜絕接送車輛亂停亂放;深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機關干部職工、單位公車駕駛人帶頭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做到規范停車,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加強輿論宣傳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等媒體,以“規范停車做文明駕駛人”為主題,開設論壇、訪談等專欄,刊播公益廣告;組織記者上路進行現場采訪和深度報道,集中曝光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和由此引發的典型交通事故、交通擁堵案例;通過短信平臺,向廣大手機用戶發送信息,在交警微信、微博開設評論欄目。
三是加強陣地宣傳教育。在公眾聚集場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交通工具上懸掛張貼宣傳標語,在主要路口擺放宣傳戧牌,向過往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散發宣傳材料;在人行橫道入口處設置醒目的提示性標牌,利用道路上的電子顯示屏和主干道路口的戶外廣告牌,發布交通安全宣傳口號;在社區設置交通法規宣傳欄、黑板報,懸掛宣傳橫幅,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廣大居民知曉車輛停放管理有關規定,增強守法停車意識。
四是會議集中部署。縣政府牽頭召開會議,明確各單位工作職責,簽訂城區規范停車責任書,宣傳、督促、指導、提醒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主動關心、支持、配合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改階段
按照“保障交通暢通、優化資源配置、方便群眾出行”的目的,排查城區停車秩序亂點,挖掘道路停車資源,完善路內停車設施,提高現有停車資源的利用率。
一是排查停車資源。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調查轄區居民停車需求量,排查轄區內小區內現有的.配建停車位數量、背街小巷可供臨時停車位數量;住建局負責排查路外停車場停車位數量,排查配建停車場被挪用的情況,及時督促整改;城管局負責排查人行道可供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通過全面調研調查摸底,掌握現有停車資源、居民停車需求,為整治工作提供有效決策依據。
二是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公安局交警部門、轄區派出所負責排查梳理主次干道和支路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治重點,細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減少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交通擁堵。
三是排查路內停車泊位。公安交警部門聯合住建、規劃、城管部門,負責對商業中心、老城區、老小區周邊等有停車需求的路段進行梳理,遵循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原則,在不影響行人、非機動車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標準規范設置占道停車泊位,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允許停放車輛的,設置停車位標志,施劃停車泊位標線。
四是排查完善禁停設施。公安局交警部門負責對采取禁停的路段進行排查,在禁止停放車輛的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設置禁停標志的基礎上,適當在路段中增設禁停標志,反復提醒駕駛人;在一些重要路段,輔助施劃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志,增強警示效果;xx等重要路段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視情設置護欄、阻車樁或擺放阻車石球等設施,阻止機動車進入。財政局負責禁停設施建設所需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情況監管審核。
五是加快路外停車場規劃建設。按照“堵疏結合”原則,規劃局負責對城區路外停車場進行科學規劃設計,目前要對學校、醫院等重點部位規劃停車設施。對新建小區配建停車設施規劃要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范要求,一律不予審批;住建局負責路外停車場建設和管理;安宜鎮、房管局負責對老小區停車場地改造宣傳、協調、建設,通過裁減部分小區綠化,拓寬小區道路,增設停車泊位;有序推動重點區域、公共綠地、廣場、學校操場空間復合利用,建設地下車庫或地上簡易式、機械式立體停車位,通過“上天入地”解決車位不足問題;物價局要結合城區居民收入,嚴格停車費審批,并加強停車場收費檢查工作,嚴防亂收費。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導向,鼓勵社會資本通過BOT、PPP等模式進入停車設施建設領域,多元投入新增停車設施。
(三)攻堅整治階段
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將整治行動納入網格化管理責任,成立專門綜合執法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加大各類違法停車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各類車輛的停放秩序。
一是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公安局、城管局要加強對“禁停街”和違停突出路段巡邏管控,白天要采取密集巡邏、貼單、拖移等措施,夜間以張貼違法停車提示單為主,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拖移,清理路邊“僵尸車”,形成嚴查嚴治高壓態勢。
二是強化視頻監控查處。公安局交警部門要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等科技設備進行抓拍取證,科學增設點位,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提高執法管理效能。對于非現場執法采集到的違停車輛,要利用短信的方式及時告知車主,進一步增強震懾力,擴大社會知曉度。
三是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城管部門加強與公安、社區對接,對城區機動車占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整治,對攤販集中、容易回潮的重點、難點區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安宜鎮、開發區管委會要組織社區力量參與背街小巷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維護門前道路停車秩序,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規劃、住建、人防、建管、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執法,監控檢查建設項目停車配建行為,整改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行為;交運局要強化出租車、公交車等重點車輛管理,始終保持對非法營運車輛打擊的高壓態勢,科學設點布局,有效支持配合整治工作。
(四)鞏固提高階段(長期)
各單位要按照責任制原則,抓好長效管理工作。整治辦要定期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禁停街、準停街、限停街進行抽查。
一是落實長效管理措施。不斷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果,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公安、城管、交運等部門組建專業小分隊,嚴格查處占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行為,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
二是完善靜態交通組織。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停車專項規劃;不斷優化共享停車資源,加強節假日期間停車組織,整合周邊公共停車場資源,行政機關開放內部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指示標志,指揮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加強繁華商業區的停車管理,用足大型商場、寫字樓等配建停車設施,防止出現地下停車泊位空閑、占道停車泊位不夠用的情形;完善公共出行系統,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改善步行、非機動車出行環境,為市民提供更多出行選擇。
三是探索高能交通模式。順應互聯網+發展浪潮,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人員探索開發智能軟件,實時監控、發布、管理城區車位使用情況,構建全縣統一的交通大數據平臺。
四是切實運用問責手段。整治辦要通過視頻檢查、上路抽查、民意調查等方式對城區停車秩序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及時予以書面通報,按照責任分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是文明城市創建、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為民辦實事的具體體現,是保障市民安全出行、解決道路停車難的一劑良方。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切實將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件大事抓好、抓實。
(二)明確工作責任。要嚴格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層層傳遞工作責任,嚴密各項工作措施,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城區停車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的推進。
(三)規范執勤執法。堅持規范執法,拖移違停車輛的,要全程進行攝像,要明確告知接受處理的地點;利用視頻監控系統抓拍的,要發送手機短信及時告知。要教育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工作態度,維護良好形象,堅決防止因執法不當、處置不妥激化矛盾,引發負面輿情炒作。
(四)強化考核評估。整治辦對各部門的專項整治情況要進行專門考核,定期通報整治進展情況。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10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范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范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范安裝停車提醒標志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衛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占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占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游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涉及廣場、游園、綠地、臺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布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系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臺,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并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占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戶或單位規范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并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占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范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臺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規范管理,文明執法。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采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并實施問責。
小區亂停亂放管理方案 11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趙國華支隊長任組長,其他支隊領導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治工作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工作班子,全力推動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
定海、普陀和新城三個大隊管控的建成區道路。
三、整治重點
整治城區車行道上車輛亂停亂放,重點查處停車泊位外亂停車、交叉路口隨意停車、客運車輛在站點外隨意停車上下客、單位大中型接送客車未按指定位置停車上下客;協助城管執法局查處人行道上車輛不按規定停放。
四、整治目標
城區主要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明顯減少,尤其是市區商場、酒店等營業性場所門口的違法占道停車得到明顯整治,違法停車現象明顯減少,力爭城區主干道每5公里違法停車小于3輛。
五、工作部署
1、2月15日前,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調查摸底,列出詳細的設置位置和泊位數清單,人行道上的.機動車停車泊位在列出清單后送城管執法局。今后在人行道上新增占路停車泊位后要及時將設置位置和數量告之城管執法局。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上述工作。
2、3月1日前對城區道路上占路停車泊位(含摩托車、非機動車停車泊位)的標線進行修補,對標線模糊的進行重新施劃,確保占路停車泊位標線清晰明顯。
3、3月10日前根據道路實際和停車需求,對占路停車泊位進行進一步的整合,定海和新城大隊要配合支隊秩序科完成定海城區和新城占路停車泊位增設。
4、3月底前,定海和新城大隊要規范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靠位置,普陀大隊對單位大中型接送車停放位置進一步進行完善。
5、2月1日到6月30日整治期間,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要根據轄區內機動車違法停放的集中區域、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行駛路線和時間,合理設定重點整治路段和時段,制定詳實的整治計劃。對違法停車要逐個路段落實責任民警,做到包干到人。大隊領導要加強對包干路段的抽查,真正做到查處違法停車長效、落實。要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對違法停車影響交通的要堅決予以強制拖離。對公交車、出租車、單位員工大中型接送車要采取成立集中整治小組,通過提前守候、便衣攝影取證、民警攔截處罰、單位上門溝通等有效手段,迫使駕駛員改掉不良停車習慣,做到合法停車。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務必要高度重視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制定周密的整治計劃,真正把這次專項整治行動抓緊、抓實、抓細、抓出成效。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在1月底前報支隊秩序科。
2、相互協作,形成合力。按照市創衛辦關于人行道上由城管執法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車行道上由交警部門牽頭、城管執法局配合的要求,三個大隊要加強與城管執法局的聯系,要按照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不推諉,不扯皮,工作中發現困難要及時溝通,互相幫助。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支隊宣傳科要會同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根據集中整治的進度安排,專門制定詳細的宣傳計劃;要主動聯系宣傳部門、文明辦和新聞媒體,努力做到“事前宣傳充分,事中曝光有力,事后討論有聲”。
4、加強檢查,按時上報。定海、普陀和新城大隊整治期間要在每月20日對各自城區主次干道5公里雙向違法停車率進行測定。測定結果和當月整治情況、存在問題及下月工作計劃在每月22日前上報支隊秩序科。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6月25日前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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