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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1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提高我園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杜絕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設施運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維護不到位,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
成立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實施。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各班教師
三、整治范圍
幼兒園的各個地方及周邊環境。
四、整治重點
1、幼兒上課、午休期間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封閉、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數量、寬度以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
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五、整治目標
疏散設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設置和治理符合有關消防安全落實責任,健全制度,確保園安全。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園不發生火災事故。
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民辦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混亂缺失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切實維護校園消防安全穩定,根據《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廳發【2021】27號)和《防城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防區安委辦發〔2020〕25號)等文件要求,區教科局、區建管局和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即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民辦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安全發展實際,落實民辦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著力整治消除火災隱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進一步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和長效機制,堅決遏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發生,營造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特成立民辦中小學校及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三、治理范圍及內容
(一)治理重點
民辦中小學校、幼兒園、幼兒看護點(以下簡稱學校)。
(二)重點治理內容及標準
(1)學校所屬各建筑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竣工后建設工程消防是否通過驗收或備案;
(2)是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機制,明確責任人、管理人和“明白人”,公布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巡查工作;
(3)是否按要求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并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和消防教育培訓(至少每學期演練1次,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寒(暑)假前要安排不少于4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
(4)校內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暢通,三層及三層以上窗戶上是否違規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建筑三層以下設置窗戶防護網的,防護網上是否設置滿足快速逃生要求的出口或裝置以及輔助疏散設施;
(5)是否按照國家技術標準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并保持器材完好有效;
(6)是否采用夾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的彩鋼夾心板搭建臨時建筑物;
(7)住宿區域是否存在私接亂拉電線,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等行為,違規使用液化氣、酒精爐、電爐等灶具的行為;
(8)飯堂是否存在廚房與住宿同在一建筑,或在同一建筑內是否采用有效防火隔離措施,廚房內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9)寄宿制學校床位數在1500張以上的學校和床位數300張以上的幼兒園是否每年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安全評估機構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火災危險源、建(構)筑防火性能、消防設施運行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素質等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估;
(10)學校設置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是否取得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上崗,且總人數不應少于6人,每班不少于2人;
(11)中小學校及大型以上幼兒園(10個班以上(含10個班))是否建立“保消合一”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并按要求配備必要的滅火應急防護裝備;
(12)是否符合其他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及行業標準。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自改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工作責任體系機制,認真對照治理內容、標準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建立工作檢查臺賬,及時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校園消防安全。
(二)集中治理階段(9月1日至10月15日)。教科、建管和消防救援部門要落實常態化監督檢查和定期聯合檢查,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幫扶,切實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法行為要強化執法,凡涉及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由消防救援部門函報應急部門提請區政府掛牌督辦或開展部門聯合督辦,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同時,各學校要主動參照《防城港市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考評標準》(附件)開展創建自評,自評分數達到70分以上的,自行向區教科局聯合評估組申報。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區教育局、消防救援大隊聯合對申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開展評估認定,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各學校要總結經驗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建立長效機制,對于獲評市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的,要加大政策、保障等工作支持,并視情開展表彰和推廣,以點帶面促進全區各民辦學校及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五、任務分工
(一)嚴把審批關口杜絕先天性安全隱患。教科局要嚴格行政審批管理,對未辦理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的建筑物、辦學場所不予頒發有關證照或批準文件,督促學校及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確實需要辦學且未符合建管部門消防設計、驗收或備案前置條件的場所,要組織建管、消防部門進行檢查,將相關部門的消防檢查意見作為社會辦學審批前置條件,從源頭消除安全隱患,促進社會辦學規范安全有序。建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管理暫行辦法》(桂建〔2019〕14號)等法律法規,嚴把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關口,簡化、優化民辦學校行政許可前置條件和審批流程,加強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堅決遏制先天性火災隱患。(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建管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二)全面加強校園消防安全管理。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嚴格對照重點治理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多措并舉,不留死角、查找隱患,摸清底數,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治清單,排出時間表,落實專人進行“銷號”整改,確保校園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
(三)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各學校要根據《自治區教育廳、廣西消防救援總隊關于加快推進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通知》(桂教安穩〔2021〕14號)以及防城港市、防城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學校創建方案》等相關規定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大力推動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配合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建管局)
(四)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隊伍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各學校要嚴格落實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中小學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疏散演練。2021年8月底前,教科局組織民辦中小學校長、民辦幼兒園園長、校外午托機構負責人和管理人等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全員培訓,全面增強其責任意識、消防安全意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消防救援大隊定期組織開展“消防站開放日”活動,充分發揮消防科普教育館作用,組織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實操培訓。(牽頭負責單位:區教科局、區消防救援大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深刻認識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迅速成立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消防安全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工,實化工作措施。教科、建管、消防部門領導要親自抓,帶頭深入檢查,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頭,貫通各個環節。
(二)加大指導,督促隱患查改。各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突出消防安全隱患要堅決依法整治。各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其他不符合消防法規的事項,要逐一登記備案,明確責任,派出專人負責隱患監督,確保隱患整改到位。特別是寄宿制學校要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深化日常防范管理,規范微型消防站建設,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機制
(三)加強溝通,完善管理機制。各部門要深刻認識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的重要現實意義,務必加強組織領導與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教科、建管、消防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等工作制度,定期互通信息,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共同維護學校消防安全,切實為民辦學校辦學安全托底,解除學校后顧之憂。
(四)強化督導,夯實消防責任。民辦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教育部門年度績效考評和防城區2021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評內容,區教科局、區建管局和區消防救援大隊適時開展督查,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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