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工作方案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時間:2024-07-29 14:49:42 毅霖 我要投稿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精選10篇)

              只有深思熟慮之后,才能寫好工作方案。當一個項目被提出時,領導通常會要求我們先準備幾份工作方案,你知道寫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精選10篇)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1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根據滬教委學〔20xx〕16號文件,我院繼續被批準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層次實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方案的院校。

              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種形式選拔學生的機制,有利于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于推動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有利于體現考生與高校依法自主雙向選擇的平等權利。為切實落實教育部、市教委有關文件、會議精神,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特對我院自主招生監察工作做出如下規定: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操作程序,確保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落到實處。

              2、健全和落實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全面監督的工作機制;成立以紀委書記為負責人的院招生監察小組。招生政策的研究、錄取方案的確定、考場考點的設置等應聽取監察小組的意見。

              3、招生監察小組要認真做好自主招生招生簡章、確認、收費、試卷保管、考試、錄娶公示等各個環節的監察工作并做好監察記錄。

              4、凡屬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凡未經招生監察小組簽署意見的擬錄取名單一律不得上報教育考試院高招辦、不得進入錄取程序。

              5、積極防范,確保招生平安進行;加強對招生中信訪、投訴的的查處。

              6、落實陽光招生各項要求,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向社會公開我院招生監督電話xxx。

              6、凡當年有直系親屬報考本院者不得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7、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印發<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教監〔2005〕4號)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招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

              8、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不準、六公開、三監督”制度,做好招生工作人員的上崗教育培訓工作,加強紀律觀念、熟悉工作業務。凡未經培訓者一律不得上崗。

              9、監察小組要加強對自主招生重要環節的監察力度,建立應急反應機制,遇突發事件即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附件:

              1、上海震旦職業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名單。

              2、上海震旦職業學院自主招生監察小組名單。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1、認真貫徹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意見,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依法健全和規范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入學制度和行為,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2、在義務教育階段,為升六年級的學生可持續優質發展提供擇校機會,滿足部分學生擇校(明珠中學)的需求。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加強學校和家庭、社會的相互溝通與理解,一律實施網上報名。

              二、招生辦法

              根據《黃浦區初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中關于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自主招生的規定,本校六年級新生招收辦法為:

              1、擇校學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網站《招聘招生》欄目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擇校報名學生來校面談時,家長偕學生本人帶戶口簿原件和四年級第二學期,五年級第一學期《學生成長記錄冊》以及五年級第二學期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各壹本。

              3、對報名學生提供的'上述材料進行審閱。并于5月14、15日來校面談,擇優錄取。

              4、拒收奧數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不進行學科考試。

              三、招生計劃和范圍

              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學校的實際狀況,20xx年六年級擬招收四個班級160人。招生范圍為:本區在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戶籍在本區就讀在外區小學五年級學生。(已在就讀小學填寫過回戶籍地就讀登記表)。

              四、招生步驟

              1、五月上旬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擇校學生在明珠中學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

              3、面談時,報名學生提供小學五年級第二學期的作文本、數學、英語練習本供老師參閱。

              4、組織招生人員審閱報名學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審意見。

              5、召開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擇優錄取名單,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

              6、新生錄取名單上報黃浦區教育局中教科和黃浦區招生考試辦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關單位領取新生材料。

              五、加強對自主招生工作的領導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招生工作計劃,確立招生工作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2、依法進行自主招生,學校向區教育局上報招生工作方案,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進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門公布學校教職工數、招生數、收費標準。學校接受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專項督查。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3

              根據《xx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擴大試點范圍,進一步探索建立符合xx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市級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教體系,推動職教大省和高教強省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一)分類招生。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對象為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參加試點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結合考生意愿和學校自身情況,采取多種招生形式,招收各類生源。國家示范(骨干)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考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評價。省教育廳指導各試點院校根據不同招生對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XX年xx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為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類考生須進行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考生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公布。試點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聯合培養。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試點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鼓勵試點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推進中高職銜接,對中職學校完成二年級學業的學生實行預報名,預報名后的中職三年級學生由中高職聯合培養。中職三年級學生畢業后,通過考試(測試)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

              三、試點范圍

              (一)試點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實行申報制。國家、省示范高職院校必須參加試點工作申報,全省其他高等職業院校均可自愿申請參加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院校由省教育廳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規定審核確定。

              (二)招生計劃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生總計劃數控制在當年全省高職招生計劃總數的20%左右。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并確保完成,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高考招生。

              試點院校可根據報考人數等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院校對報考學生較多且計劃已經完成的專業,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鼓勵高校間建立學生報考信息互通和調劑機制。

              (三)招生專業

              申報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面向中職招生專業盡可能覆蓋中等職業教育18個專業大類。

              (四)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

              已參加試點的.42所高等職業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和計劃。試點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實際和側重招生對象,經主管廳局或舉辦者同意,向省教育廳申報。申報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市屬高等職業院校須有所在市政府意見,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須有主管廳局或舉辦者意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須有訂單培養協議。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

              報送截止日期為20XX年2月10日。

              報送地點:

              聯系電話: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對促進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先易后難、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辦學定位,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廳經過遴選確定后,向社會公布試點院校及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三是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全社會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開展對師生和其他招生對象的宣傳動員工作,讓其了解試點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和其他招生對象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為試點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是嚴格考試招生紀律。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院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嚴肅考試招生紀律,特別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考務管理,切實履行承諾。試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考試招生紀律的行為。要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4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范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xx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小學、初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一)就讀城區小學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周歲(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初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xx年的小學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小學:450人;

              師范附小:3xx人;

              實驗二小:3xx人;

              實驗三小: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小學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小學施教區:

              實驗小學: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師范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橋、南岳廟等社區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云路口、道人橋社區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垱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岳廟、云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岳廟、云路口等社區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小學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范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區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初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垱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岳廟、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區(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云路口、南岳廟、道人橋等社區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小學招生:

              (1)招生對象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周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周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余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后,若招生學校沒有空余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余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戶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周歲的兒童,要求入小學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小學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小學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小學、師范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小學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云路小學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xx年畢業的小學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xx年畢業的小學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對象屬直接派位對象,第二類招生對象視招生學校空余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對象:第一類招生對象派位結束后,若招生學校沒有空余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對象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余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對象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余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對象,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3)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初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初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愿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小學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窗口,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初中和小學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如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并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后,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復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匯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對象進行分類匯總與統計,并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匯總表》和《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復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審核登記人員匯總的新生信息,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戶口、房產、年齡等重要信息,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致核查和深入社區、深入居民戶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復核的招生對象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審核派位。縣教育局審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對象信息,并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對象采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后,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小學每班不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信息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注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后)。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咨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發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信息,同時設立招生工作咨詢電話:xxxx,接受廣大群眾咨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招生結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于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信息,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5

              一、招生原則

              繼續堅持“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和有利于學生方便安全上學的原則。

              二、招生計劃

              全縣小學一年級預計招生2000人。小學計劃招生720人。

              全縣七年級計劃招生4060人。城區1400人,其中五中15個教學班、750人,六中13個教學班、650人。

              三、招生區域

              一)小學

              1、城區小學主要招收劃定招生區域內居住的城鎮戶口適齡兒童。允許蘇武鄉西湖村七、八、九社的適齡兒童選擇在城區小學就讀。

              小學:東大街樓子巷一中以東、文化廣場北路煤炭巷以南、公園路以西的區域。

              小學:石油路一中東大街樓子巷以西、南大街西大街三官巷以東及北內環路以北的區域。

              小學:石油路以東、煤炭巷以北及公園路以東的區域。

              小學: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南的區域,西大街三官巷以西、北內環路以南的區域。

              2、各鄉(鎮)教學輔導站依法動員組織本學區適齡兒童入學。

              二)初中

              1、城區初中主要招收劃定區域(學校)有相應學校學籍的'小學畢業生。

              五中主要招收西關小學、勤鋒學校、三雷學區小學畢業生及北街小學部分畢業生。六中主要招收東關小學、新民小學及南湖、花兒園、唐家溝、興霖等學校的畢業生及北街小學部分畢業生。招生區域以北關西巷-燈山巷-樓子巷為界,西面為五中招生區域,東面為六中招生區域。允許蘇武鄉西湖村七、八、九社的小學畢業生選擇在城區初中就讀。

              2、鄉鎮教學輔導站、中學負責農村初中招生工作。二中招收東湖鎮小學畢業生,三中招收泉山鎮小學畢業生

              四、相關要求

              一)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滿6周歲的兒童,持兒童計劃免疫證和經縣教育局(鄉鎮教學輔導站)和學校共同驗印的入學通知書,劃定區域的小學報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須持暫住證、就業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就讀學校報教育局教育股審批后安排入學。

              二)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于入學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所屬小學辦理登記,延緩入學期限。

              三)允許劃定區域交界處居住的學生自愿選擇就讀學校。

              四)劃定區域內臨時租房居住的非城鎮戶起始年級適齡兒童,教育局可根據實際招生情況,調整接收學校。從城區幼兒園畢業的三雷鎮、蘇武鄉、大壩鄉非城鎮戶口小學適齡兒童,如要求在城區小學就讀,須持能證明其家庭在城區居住的房產證或在城區有固定職業的相關證明(如工商營業執照等)

              五)嚴禁招收無正常入學、轉學手續的招生區域外學生,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入學考試或選拔性考試。

              六)凡違規招收的學生,教育局將不予建立學籍,由此產生的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xx〕7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xx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xx〕2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錄取的原則。

              3、堅持“劃片招生、定點登記、就近入學”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

              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學適齡兒童均須登記入學。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者,監護人提出申請,醫院出具證明,戶口所在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教育局批準。

              三、招生計劃和范圍

              1、城區(東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學招生計劃和范圍,詳見附表一。

              2、農村小學根據生源等情況,招生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和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

              3、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按區教育局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城區小學

              城區小學招生按下列批次錄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圍內房產證和戶籍證且實際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圍內房產證且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圍內戶籍證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暫住在招生范圍內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除外,下同)。

              錄取過程中,遇某一批次學位不足時,則該批次采用電腦派位的辦法,派滿為止(派位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有剩余學位的學校入學。(統籌安排學校詳見附表三)

              戶籍要求:戶籍遷入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要求其戶籍與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戶口簿上。戶籍遷入時間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或該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

              房產要求:房產證須住宅用途。房產證登記時間截止日期至本方案發文之日。房屋產權人應是兒童父母,且房產面積應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則不受面積限制,共有商品套房產權者,其個人產權應大于50%。“三代”同戶同住(同一家庭戶口簿,有祖輩房產證,“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區沒有住房)可視同片內生。

              (二)農村小學

              農村小學適齡兒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內小學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小學新生資格審核登記表》。

              (三)民辦學校

              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于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將預錄取學生花名冊錄入招生系統軟件,已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將不在我區其他小學登記建檔。對于未在我區公辦學校登記建檔的'適齡兒童,可適當放寬報送時間至8月20日。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父母雙方均應在新羅城區暫住一年以上,合法從業,并且持有公安部門提供的戶口簿、《暫住證》(暫住證辦證截止時間20xx年6月30日)(本區戶籍除外)及《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辦證截止時間20xx年6月30日)。凡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持相關材料到暫住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見附表二)。《暫住證》或《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時間不符合規定的,到龍門開明小學、鐵山外洋小學或回戶籍所在地小學報名登記建檔。

              20xx年起,將逐步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新羅城區居住、務工、繳交社保等年限情況進行量化,實施積分入學招生辦法。

              五、有關事項

              (一)登記建檔時間

              1、城區戶籍、房產的適齡兒童:7月25~26日。

              2、農村適齡兒童:7月25~26日。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1、城區戶籍適齡兒童:

              (1)戶口簿;

              (2)房產證;

              (3)父母雙方身份證;

              (4)“三代”同戶同住的還須提供祖輩身份證;

              ⑸兒童預防接種證。

              2、農村適齡兒童:

              ⑴戶口簿;

              (2)兒童預防接種證。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1)戶口簿;

              (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

              (3)父母雙方的《暫住證》;

              (4)兒童預防接種證。(新羅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只提供(1)、(2)、(4)項材料)

              (三)其它說明

              1、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按規定時間,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轄區內小學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小學新生資格審核登記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填寫登記表時應寫明是否服從教育局統籌安排,未填寫或不愿服從統籌安排者,將不再安排學位,返回戶籍所在地小學就讀。

              2、持“二手房”房產證入學者,此住房必須無該校在校生記錄。

              3、適齡兒童只限報一所學校(含民辦學校),重復登記建檔者,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入學。

              六、政策性照顧

              (一)照顧對象

              1、招商引資。根據龍巖市政府《關于修改部分優惠扶持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龍政綜〔20xx〕58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政策性照顧對象為:

              (1)被授予20xx~20xx年度“新羅區重點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戶籍高級技術人員的子女;

              (2)新羅轄區內的生產性企業,近三年年納稅均達300萬元以上,個人注冊資金達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戶籍的總經理、高級技術人員子女。

              2、新羅轄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

              1、企業類:

              ⑴企業營業執照;

              ⑵企業驗資報告;

              ⑶近三年完稅票據;

              ⑷戶口簿;

              ⑸父母雙方身份證。

              其中受聘總經理、高級技術人員還須提供三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受聘高級技術人員還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級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文件。

              2、現役軍人:

              ⑴軍官證;

              ⑵結婚證;

              ⑶家屬戶口簿;

              (4)雙擁辦(或軍分區)有關證明。

              (三)登記建檔

              1、登記時間:7月21~22日。

              2、建檔方式:申請政策性照顧入學者,按所申請照顧小學隸屬關系,分別到市教育局初等學前教育科、區教育局初教股送審有關材料,填寫《新羅區小學招生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表》。

              經初步審核符合政策性照顧入學條件者,按規定時間到照顧入學的學校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xx年小學新生資格審核登記表》。

              七、招生紀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依據招生有關規定,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綠色通道”暢通,教育局及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各相關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不準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不準以任何借口拒絕接收本片區應接收的學生,不準采取考試等方式選拔學生。若發現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舉報電話:xxx。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家長及社會十分關注。各校領導、教師應深刻領會招生文件精神,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精心組織,規范操作,確保今年我區適齡兒童依法按時入學。

              八、本方案由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7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和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精神,根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和我市有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等,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廈門市2023年中招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廈門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市招考中心”)負責組織報名、考務、評卷和錄取等工作,廈門市教育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市教科院”)負責市級統考科目命題工作。各區相應成立中招領導小組,負責本區中招工作。各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組,開展本校中招工作。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9日至3月14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于3月24日至3月25日補報名。

              (二)報名片區

              全市劃分為三個招生報名片區,即思明湖里片區、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

              考生應在相應招生片區的報名點報名:

              1、學籍所在校。

              2、各區指定的社會報名點。

              (三)報名對象

              1、本市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校報名。

              2、本市戶籍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3、具有同等學力的本市戶籍社會青年(含往屆生),在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補報名考生統一到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

              2、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3、學籍所在校與戶籍不屬同一招生片區的本市戶籍應屆考生,若在學籍所在校報名的,應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若選擇在戶籍所在地片區升學的,應回戶籍所在區指定的社會報名點報名。

              4、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

              (2)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這三項都應已滿五年。2024年及以后考生這三項條件要滿六年。

              5、在我市初中就讀的以下四類非本市戶籍考生,可憑相關證明材料,報考我市普通高中:

              (1)持臺灣、香港、澳門身份證件學生;

              (2)華僑學生;

              (3)持有外國護照的學生;

              (4)戶籍不在廈門的來廈創業留學人員子女和享受我市市民待遇的人才子女。

              6、除上述所列非本市戶籍考生外,其他非本市戶籍考生(包括戶籍和學籍均不在我市或學籍在我市但不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報名參加我市中考只能報考職業學校。

              (五)報名辦法

              實行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相結合,具體辦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核工作由報名點具體實施,并重點落實以下工作:

              1、向考生及家長告知中招政策規定,嚴格審查考生資格。

              2、提醒非本市戶籍考生有關普通高中志愿填報、高考報名考試規定。

              3、考生報名后,報名點應打印《中招考生報名信息表》讓考生及其監護人核對并簽名確認。

              4、報名結束2日內在固定公示欄或網站公示考生名單,3日后向區招考中心報送考生名冊及公示情況。各區招考中心審核后報送市招考中心。

              三、考試

              全省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升學考試合并進行,簡稱“中考”。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一)考試科目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

              2、市級統一考試科目:體育與健康(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測試)、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信息技術、英語口語。

              3、校級組織的考試科目:音樂、美術。

              (二)考試成績

              1、考試成績計算。

              各科目卷面滿分值如下: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物理100分,化學100分,道德與法治100分,歷史100分,地理100分,生物100分。

              體育與健康滿分值40分,其中基本知識分值4分,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測試分值36分。

              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以下簡稱“實驗”)、信息技術、英語口語、音樂和美術,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

              音樂和美術由學校結合學生平時學習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成績。

              2、升學成績計算。

              考生的升學投檔分由以下九部分組成:

              ⑴語文、數學、英語的卷面成績;

              ⑵物理卷面成績的90%;

              ⑶化學卷面成績的60%;

              ⑷道德與法治卷面成績的50%;

              ⑸歷史卷面成績的50%;

              ⑹地理卷面成績的30%;

              ⑺生物卷面成績的30%;

              ⑻體育與健康技能測試成績和筆試卷面成績;

              ⑼照顧分。

              投檔分四舍五入取整,總分值為800分加照顧分。

              往屆生報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檔分扣減40分。

              3、考試科目等級計算。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等九個學科(以下簡稱“九科”),根據卷面成績劃定5個等級,由高到低位次,分別劃定為A、B、C、D、E。原則上每門科目各等級人數所占考生總數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E等級共20%;其中,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不合格比例不超過5%)。

              4、綜合素質評價。

              應屆生由學籍所在學校作出評價,往屆生由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作出評價。

              (三)考試時間安排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時間:統一考試安排在6月24日-26日,科目順序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為準。

              2、市級統一考試科目時間。

              3、校級考試科目時間:4月1日前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上報考試方案,5月31日前確定成績。

              (四)有關說明

              1、省級統一考試科目實行閉卷考試,全市統一網上評卷。

              2、個人考試成績和投檔位次可在網上查詢或由報名點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3、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轉入我市的初中學生,須參加我市各科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可認定成績,用于學生畢業升學。從本省其他地市轉入我市的初中學生,由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地理、生物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證明方可認定成績,等級按照考生參加考試當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等級劃定標準認定。

              4、2023屆考試科目等級評為E級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畢業補考,補考通過的認定為D級,僅用于畢業資格認定。

              5、2022年地理、生物缺考的考生,可報名參加2023年全省統一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按照2023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等級劃定標準認定,成績認定以實際考試成績折算計入投檔分。

              6、根據省教育廳規定,職業學校除了師范類五年制高職及市教育局批準的個別專業可以舉行面試外,其他專業不得舉行面試。

              四、招生

              (一)招生范圍

              1、除特別規定之外,各普通高中面向屬地所在片區招生。

              2、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校區、集美中學僑英校區、科技中學思明校區、廈門二中五緣校區、廈門實驗中學西柯校區、廈門市音樂學校、翔安一中、廈門一中海滄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六中同安校區、廈門二中集美校區、集美中學后溪校區(高一年級暫定在僑英校區辦學)、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高一年級暫定在西柯校區辦學)、英才學校、康橋中學、廈門工學院附屬學校、國貿協和雙語高級中學、華銳萊普頓高級中學、華師希平雙語高級中學,以及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廈門外國語海滄校區、集美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錢學森班”50人;集美中學僑英校區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100人,后溪校區面向全市招收“嘉庚班”50人;廈門六中東渡校區、同安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博雅班”50人;廈門二中五緣校區、集美校區分別面向全市招收“南強班”50人;廈門滄江高級中學“行知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廈門市翔安中學“科創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3、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各面向片區之外招收15名普通生;同安一中輪山校區面向片區之外招收“蘇頌班”50人。

              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普通高中面向片區之外招收部分普通生,計劃指標詳見《廈門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

              4、中等職業學校、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需報市教育局確認后統一發函征求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意見(內容包括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經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完成銜接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簡章,組織招生。

              (二)招生類型

              招生類型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部分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臺生班學生、自主招生學生。體育藝術類、創新實驗類、保送類等特殊類型招生納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范疇。部分中職學校招收普職融通試點班學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安排在中考結束后進行,預錄取考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報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一個項目,不得兼報。考生已被藝術類、體育類中等職業學校提前錄取的,不得再報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定向生招生。

              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廈門六中東渡校區、廈門二中五緣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同安一中輪山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面向同安翔安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廈門外國語學校海滄校區、集美中學僑英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5%指標面向集美海滄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2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六中同安校區、廈門二中集美校區、科技中學翔安校區、集美中學后溪校區、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普通生招生計劃的30%指標面向屬地所在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10%指標面向思明湖里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科技中學思明校區、同安一中濱海校區、廈門實驗中學西柯校區、松柏中學、海滄實驗中學、廈門十中、廈門第二外國語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的40%指標面向屬地所在片區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

              符合省一級達標高中普通生填報條件且初中階段均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應屆考生(不含民辦學校接收的轉學學生)可填報定向生。定向生投檔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投檔分數線下25分,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各學科等級要求不變。定向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納入招生學校普通生招生片區的招生計劃。

              考生填報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廈門一中海滄校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全部三所學校的普通生志愿(學校的志愿順序不限,下同)。思明湖里片區的考生填報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廈門一中思明校區、雙十中學枋湖校區全部兩所學校的普通生志愿。

              考生填報其他學校定向生志愿前,應先填報該校的普通生。

              定向生的資格由報名點負責審核,并于3月17日至20日對符合填報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報送區招考中心,由各區招考中心審核后上報市招考中心。

              2、臺生班招生。

              持有臺灣身份證件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可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的臺生班。中考投檔分達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可依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3、自主招生。

              深化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科學運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果,推進“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五大學科具有特殊天賦或潛能學生招生改革,推動高中有特色多樣化發展,申報并確認創建“特色發展學校”或“特色項目”的學校可實行體育藝術類、創新實驗類、保送類的自主招生。報考自主招生的考生應具有我市普通生資格,且在學籍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

              (1)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符合條件且體育、藝術方面特長明顯的學生可向招生學校報名,并參加全市統一中考。報考市直屬學校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報考區屬學校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特長測試。測試合格且第一志愿填報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學校的,體育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65%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特長生在投檔分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80%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出現末位特長測試成績同分時,按中考考生投檔位次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2)創新實驗類自主招生。科技中學“創新實驗班”、廈門市音樂學校“普通高中藝術教育實驗班”、廈門實驗中學“中國教科院英才計劃班”各面向全市招收60人。考生根據各招生學校的條件要求進行報名,經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后,參加測試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提前預錄取。

              (3)保送類自主招生。廈門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瑞景分校多語種實驗班、廈門二中英語實驗班)、廈門雙十中學(面向華僑中學樂群班)、廈門二中、廈門六中、同安一中、科技中學、集美中學、灌口中學、翔安一中、廈門實驗中學、廈門市音樂學校、杏南中學、英才學校、松柏中學、樂安中學、湖濱中學、廈門十中、海滄實驗中學、廈門三中、新店中學等20所學校,可招收保送生。

              自主招生學校應依據本校特色制定招生方案,明確自主招生條件、程序和相關要求,于4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備案,區屬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方案應經區教育局同意后報送。學校自主招生方案經審核后,于4月18日前公布。預錄取名單和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測試結果經報市中招領導小組審核后,于5月23日前公示三個工作日,6月1日前匯總報市招考中心。

              (三)招生計劃

              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詳見《廈門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

              五、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不設錄取批次,考生可根據招生范圍和填報條件選報35個志愿,其中,至少填報5個中等職業學校志愿。

              (二)填報條件

              1、廈門一中(含廈門一中海滄校區)、雙十中學(含雙十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外國語學校(含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校區)、廈門六中(含廈門六中同安校區)、集美中學(含集美中學后溪校區)、同安一中(含同安一中濱海校區)、廈門二中(含廈門二中集美校區)、科技中學(含科技中學翔安校區)、廈門實驗中學(含廈門實驗中學汀溪校區)等9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建設校: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C級以上(含C級)且至少兩科達到xx或三科達到B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2、松柏中學、海滄實驗中學、廈門十中、翔安一中、海滄中學、灌口中學等6所省級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基地建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D級以上(含D級)且至少三科達到C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3、湖濱中學、廈門三中、杏南中學、廈門第二外國語學校、同安實驗中學等5所省一級達標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全部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九科”全部為D級以上(含D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4、其他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實驗考試均合格。

              5、五年制高職(藝術類、體育類除外):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九科”至少三科達到D級以上(含D級),其中要求面試的專業應經面試合格(面試比例為1:1、5)。

              6、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五年制高職: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中思想品德和學業水平兩個維度均達合格以上(含合格)。

              7、在廈、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本市其他中等職業學校和本市以外的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我市中考的考生均可填報,其中現役軍人子女、持有臺胞證在我市初中就讀且參加我市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全市范圍內任選中等職業學校就讀(專業由學校根據中考成績進行調劑)。

              考生報考廈門市音樂學校、中央音樂學院鼓浪嶼鋼琴學校、廈門藝術學校、廈門市體育運動學校等藝術類、體育類中職學校時,只能選報一所學校。

              (三)填報方式

              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具體辦法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考生及家長應詳細閱讀《廈門市202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冊》和“志愿填報說明”,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于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網站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志愿負責。志愿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六、錄取

              在考試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畢業總評五個維度等級條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根據升學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一)投檔程序

              1、在符合等級條件的情況下,按升學投檔分數對考生進行排序,確定投檔位次。

              2、根據考生的投檔位次,按考生的志愿順序檢索,確認符合學校(專業)的投檔條件后投檔。

              (二)投檔說明

              1、投檔條件包括各項目等級、招生指標、分數控制線、降分投檔條件、招生片區、體檢條件等。

              2、考生投檔位次的確定:

              ⑴投檔分高的考生位次在前;

              ⑵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據以下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位次:

              ①數學成績;

              ②語文成績;

              ③物理化學卷面成績總和;

              ④英語成績。

              3、各校(專業)投檔與錄取比例為1:1。

              4、普通高中的投檔劃定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5、報考五年制高職的考生應為初中應屆畢業生,由市中招領導小組根據中考成績劃線錄取,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80%,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60%。

              (三)照顧錄取

              1、下列考生享有加3分照顧分的政策。

              (1)本人或其父(母)獲設區市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2)戶籍在我市的歸僑和歸僑子女。

              (3)戶籍在我市的臺灣省籍(含金門、馬祖)考生。

              (4)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

              (5)戶籍在我市的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少數民族考生。

              (6)根據有關高層次人才政策,未享受過人才子女就學照顧政策的第一類高層次人才的子女。

              2、下列考生享有加12分照顧分的政策。

              (1)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以上(含一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含三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犧牲的軍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5)公安英模或消防救援人員英模的子女。

              (6)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7)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3、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

              (1)現役軍人、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2)有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3)戶籍在我市的少數民族考生。

              4、照顧對象僅限應屆生。考生若同時享有多項加分或同等條件優先錄取政策項目的,在錄取時按其中惠的一項錄取照顧政策執行。

              5、照顧錄取辦理程序。

              照顧錄取辦理程序由市招考中心另行發布。

              (四)錄取工作說明

              1、錄取工作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具體事務由市招考中心負責。

              2、投檔分數線由市中招領導小組劃定,報市招委會批準后公布執行。

              3、各類招生學校對投檔名單進行錄取審核,報市招考中心核準錄取,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負責發放。

              4、被集美海滄片區和同安翔安片區學校錄取的思明湖里片區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思明湖里片區內學校就讀。

              5、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本市學籍初中畢業生若要到其他設區市就讀普通高中,須參加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并經該設區市中招機構辦理錄取手續,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學籍。

              七、體檢

              考生的身高、視力等相關數據以該生初三年的健康檢查為依據,初三年未進行健康檢查的考生,應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于報名時提供相關材料。

              除經省教育廳、市教育局依照有關規定批準的專業外,各招生專業均不得自定招生的男女比例和各種健康標準。

              八、規范招生行為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各校有關人員應認真學習、準確掌握、嚴格執行招生的各項政策規定,未經市中招領導小組統一審核不得擅自招生。

              學校要認真執行招生政策規定,不得用虛假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不得派人或通過電話、信件等對學生和家長的志愿選擇進行干預,不得向應屆生所在學校索取考生及家長的有關信息,不得擅自減免入學收費等辦法吸引考生,不得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市、區教育紀檢監察組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對違反《廈門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的若干規定》及本方案的單位,一經發現,將予以通報批評,責令立即糾正,并建議有關部門取消各級文明校園評選資格;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8

              一、工作目標

              (一)職業學校招生目標:市教育局下達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目標1100人,全區初中畢業生升入市、區屬職業學校2000人。

              (二)各初中學校送培目標:根據市教育局下達我局目標及各初中學校實際分解送培目標(具體見附件2)。

              二、招生學校

              (一)招生學校

              1、區屬職業學校。市第一職業技術學校(下稱第一職校)與市職業高級中學校(以下簡稱市職高)開展聯合招生、合作辦學。第一職校保留藝術類專業,所招學生在第一職校校區就讀,其余專業與市職高聯合辦學,所招學生在市職高校區就讀。兩校聯合招生所招學生計區區屬職業學校招生指標。

              2、市屬職業學校。市轄區內20xx年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所有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

              (二):20xx年應(往)屆初中畢業學生,高中應(往)屆畢業生,退役士兵、農村青年、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等其他群體。

              三、招生工作階段安排

              20xx年中職招生工作,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階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職學校按國家有關規定制作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合法真實準確向社會公布招生學校、辦學地址、招生專業、學制年限、實習時間、資助政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關鍵信息。其招生和宣傳必須與公布信息一致。中職學校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須報區教育局審查(市屬其它職業學校須報市教育局審查),市教育局備案,并在招生宣傳資料(招生簡章)上注明“已經市教育局審查備案”后才能向社會公布。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學校和招生資料一律不得宣傳、公布。

              3月—4月:各中職學校、各初中學校要大力宣傳國家發展職業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職業教育發展的前景,廣泛宣傳國家職業教育惠民政策,加強辦學特色、招生和就業優惠政策等宣傳,吸引廣大學生和適齡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積極引導鼓勵初中畢業生選擇填報中職學校。

              4月20日—26日:廣一職校及市職高集中開展進校宣傳,向學生發放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中職學校印制的招生宣傳資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屬中職學校開展進校宣傳。

              各中職學校到初中學校進行集中宣傳時不得影響初中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到每個初中學校集中宣傳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兩小時。

              (二)志愿填報階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學校要確保送培計劃落實,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普職不兼報、市區職業學校統籌安排的原則,指導學生填報志愿,鼓勵支持學生就讀區屬職業學校和市直屬職業學校,努力確保全區初中畢業生升學就讀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對于希望就讀職業學校較早開始職業教育的初三學生,在完成義務教育全部教學計劃和教學內容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統一組織到中職學校學習和參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學校分層施教,提前滲透職業技術教育。提前到中職學校學習的,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好“中等職業學校志愿填報表”(附件4),并由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備案。各生源學校將匯總名單經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共同簽章后報區教育局備案,作為學生管理移交的依據。

              3、中職學校在匯總名單簽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學生,接收學生后要做好課程銜接、教師協作、資源共享等方面的.組織協調工作,安排精干教師授課,讓學生以良好的成績通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錄取報到階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據學生志愿填報情況,統一組織錄取。各生源學校要把引導推薦畢業生到中職學校就讀作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主動配合和協助職業學校做好招生宣傳工作,引導學生就讀中職學校,督促學生到中職學校及時報到,防止中考后學生外流,千方百計完成送培任務。

              2、各中職學校要主動及時與生源學校和學生家長聯系溝通,做好迎接新生的準備工作,切實加強管理,選派工作負責的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對學生開展耐心細致的教育工作,積極落實國家惠民政策,及時對困難家庭的學生給予幫助,確保新生“進得來,留得住,學得好”。

              3、各中職學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學校送培統計工作,及時溝通反饋信息,銜接落實相關工作。

              四、有關要求

              (一)嚴格招生紀律。認真組織學習《市教育局關于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xx〕4號)精神,嚴禁未經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校或個人進校宣傳招生;嚴禁招生學校委托中介機構或他人招生;嚴禁向個人支付生源組織費。所有進入區內初中生源學校進行招生宣傳的學校,必須持有區教育局批準并加蓋公章的書面手續,否則視為私自買賣生源,從嚴追究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落實獎懲制度。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建立職業學校招生考評獎懲機制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的實施意見》(廣教發〔20xx〕4號)精神,對完成目標較好的初中學校予以獎勵,所需資金由相應職業學校提供。完成較差的學校在目標考核中降低一個等級。

              (三)堅持學生自愿。在引導學生填報自愿過程中,凡未堅持學生自愿,采取強制手段借機“砍尾巴”,造成信訪舉報或造成學生流失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在質量考核中加大鞏固率、參考率考核權重。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9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辦法

              1、招生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愿填報辦法

              應屆初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愿,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愿分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范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愿。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初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愿,大力支持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初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審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注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戶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初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xx]144號《關于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并支持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后,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xx]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注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初中學校有義務接受并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愿,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愿。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范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信息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注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銳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初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并報我局職成科備案。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10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機制,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有關政策,持續鞏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切實維護良好教育生態,促進整體提升高中辦學水平,實現城鄉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規范公開與公平公正原則。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錄取標準、錄取結果均向社會公布,確保操作規范、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考生自愿與擇優錄取原則。普通高中錄取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結合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藝術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畢業考試等第等,嚴格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協調發展與均衡發展原則。遵循普職協調發展原則及招生計劃與學校辦學規模相適宜原則,科學制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推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堅持屬地招生原則,推動各縣(市、區)教育均衡發展。

              (四)多元導向與多樣發展原則。按照“多元導向、目標管理、分類評價”的原則,完善學校辦學自主權,以招生的多樣性、自主性促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

              三、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根據普職協調發展原則,統籌核定、統一下達各縣(市、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湘潭縣教育局、湘鄉市教育局、岳塘區教育局需將本縣(市)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轄區內各普通高中學校,并將分配結果報市教育局備案。各地各校招生計劃須一次性下達到位,不預留機動計劃。

              四、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依規核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全市使用同一招生錄取平臺,統一發布招生信息,統一填報志愿,統一招生進度,統一依規有序錄取。

              (一)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學校所在區域內的在籍(學籍)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湘潭市教育局關于<湘潭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初中畢業學生自愿回戶籍地參加我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的補充通知》(潭教通〔2021〕67號)規定,具有湘潭學籍但未在其相應縣市區的戶籍地就讀的初三應屆畢業生,可以在初中學籍地進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錄取,也可以選擇回戶籍地進行普通高中錄取,不需要轉學籍,兩者只能選擇其一,兩者只能選擇其一的政策執行年限為2021年——2023年,從2024年開始,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學校所在區域內的在籍(學籍)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范圍。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在招生范圍內進行“公民同招”。全市分為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湘潭市城區四個招生區域。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所屬行政區域內招生,市直、岳塘區、經開區公辦民辦普通高中面向湘潭市城區招生。

              (三)招生類別。

              1、指標生招生。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級特色教育實驗學校必須將招生計劃的50%作為指標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并堅持向區域內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

              2、自主招生。經市教育局認定的具備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學科特長、體藝專長以及有創新潛質的學生,自主招生方案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招生對象為在本校招生范圍內且參加了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招生的學校必須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招生,并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招生學校不得利用自主招生政策進行掐尖招生或假冒特長生違規擇校。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計劃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普通高中本校招生計劃數的5%,省級特色教育實驗學校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總計劃數的15%。經市教育局和市文廣旅體局所認定的`體育后備人才基地學校,可在全市范圍內招收與認定項目一致,經學校測試合格,且在比例限額內的體育特長生。普通高中藝術后備人才基地校按審批項目在屬地范圍內招收藝術特長生。湘潭縣一中面向全省范圍招收海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學生50人。創新人才培養基地校(湘潭市一中、湘鋼一中、湘潭縣一中、湘鄉市一中、湘鄉市東山學校)可在本校招生范圍內招收1個創新班,招生計劃45人。湘潭大學附屬實驗學校可在城區招生范圍內招收長沙市一中合作辦學創新班1個,招生計劃45人。長沙市一中九華中學可在城區招生范圍內招收湖南科技大學、長沙市一中支持合作辦學科技創新班1個,招生計劃45人。創新班學生可通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擇優錄取組班,也可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創新班招生方案由招生學校報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執行。

              3、常規招生。按自主招生、指標生等招生方式錄取后,其余學生按常規招生錄取。

              自主招生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1,指標生招生具體實施辦法見附件2。

              (四)志愿填報。

              應屆初中畢業生統一網絡填報志愿,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同步進行。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分為自主招生志愿、指標生志愿和常規錄取志愿三類。

              自主招生志愿填報:凡報考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將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校作為常規錄取“志愿一”填報。自主招生考生一經錄取,不再參與普通高中常規招生錄取。

              指標生志愿填報:經初中學校公示上報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均可選擇一所所屬區域內的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填報指標生志愿,若不按規定區域填報指標生志愿,則指標生志愿作廢。愿意享受指標生待遇的學生必須將相應學校作為常規錄取志愿欄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報,其它志愿仍要按照常規志愿填報。若指標生志愿與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該生指標生志愿作廢,只能按照該生所填報的常規志愿錄取。指標生一經錄取,不再參與普通高中常規招生錄取。

              各縣(市)普通高中常規錄取志愿由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初中畢業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1日上午8:00—6月25日下午18:00。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未填報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視同放棄普通高中錄取,且不得參與普通高中補錄。

              (五)錄取安排。

              1、錄取依據

              (1)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用A、B、C、D四個等第呈現。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執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則。

              (2)初中畢業藝術考試成績等第。初中畢業藝術考試成績用A、B、C、D四個等第呈現。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執行非藝術特長生藝術考試成績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則。藝術特長生錄取執行藝術考試成績不低于B等的原則。

              (3)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畢業考試等第。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畢業考試成績用A、B、C、D四個等第呈現。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執行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畢業考試成績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則。

              (4)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原始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以及八年級時已考的生物和地理共10科。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卷面分各120分,物理、化學、歷史、道德與法治、生物、地理卷面分各100分,體育考試30分,總計990分。

              (5)優惠或加分。符合優惠或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升學時可依據政策享受優惠或加分。

              2023年初中畢業生優惠或加分項目及審批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下表: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惠條件的,取的一項計入錄取,不能累加。優惠或加分以有效證件(證明)為依據,經各縣市區(園區)教育行政部門、市直學校審核有效證件(證明)原件并公示加分學生名單無異議后,于6月7日前將優惠加分匯總表(附件3)及公示情況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定。

              2、錄取方式

              各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時將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優惠加分相加后排序,原則上根據各區域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101%劃定各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類考生總分達到各區域最低控制分數線及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藝術考試成績等第、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畢業考試成績等第達C等及C等以上,按照自主招生、指標生和常規招生的順序依次分類擇優錄取。

              自主招生錄取。根據各區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按中考成績分專業類別(音樂、體育、美術)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但不得低于各區域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若有普通高中在當年自主招生錄取中出現低于區域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的非體育和藝術類學生,則取消該普通高中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計劃。

              指標生錄取。根據指標生計劃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應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降低30分為指標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不得低于區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各地各校要加強政策宣傳,指導學生科學填報指標生志愿,努力提高指標生整體錄取率,2023年指標生整體錄取比例不低于85%。

              常規招生錄取。各區域普通高中常規生錄取批次不能超過兩批次。根據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批次順序錄取。

              補錄: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待錄庫學生進行網上征集志愿,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剩余招生計劃擇優補錄。補錄只能錄取參加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達到區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因志愿填報原因未被任何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已錄取學生(無論是否到校報到確認)不得參與補錄。公辦普通高中在屬地招生范圍內補錄。生源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由學校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并匯總報市教育局,經市教育局批準,可在全市范圍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在市域內調劑招生計劃的一律不得掐尖,也不得錄取分數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

              (六)錄取審批與學籍管理。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必須按程序嚴格審核招生錄取信息,審批錄取結果,辦理學生學籍。普通高中按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統一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辦理。新生學籍注冊,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未經全市高中招生錄取平臺拋檔錄取的學生不能注冊學籍,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學生、違規招收的學生、錄取區域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因校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錄取學校校長負責(民辦學校由董事會和校長共同負責)。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普通高中學籍,嚴禁注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五、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市外中職學校必須憑市、縣教育局簽發的招生準入函在相應初中學校按核定計劃招生。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專業須經省教育廳備案后在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統一發布。市教育局根據各縣市區生源情況,按照學校辦學水平、辦學條件、往年招生情況,下達2023年各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三)志愿填報。中職和普高同步統一網上填報志愿。中職志愿按“3+2”中高職銜接學校、公辦中職學校、民辦中職學校分類設置,學生根據自己的意愿填報各類志愿中的2所學校,每所學校最多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各初中學校要認真組織應屆初中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四)招生錄取。中職學校招生統一實行網上分類分批次錄取。每一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在收到網上平臺系統提示的預錄取短信后,須在規定時限內到相應學校辦理正式錄取手續,逾期未辦理手續的責任自負。各中職學校應根據預錄情況及時生成新生錄取信息審核表,及時發放錄取通知書。完成招生工作后,向市職業招生辦報新生錄取信息表(花名冊),復核的新生錄取信息審核表,作為新生學籍注冊的重要依據。

              各中職學校不得隨意變更錄取結果,不得挖搶其他學校已錄取的學生。挖搶其他學校已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生錄取后不得隨意轉學和更改專業,要求轉學的學生原則上須在已錄取學校就讀一個學期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五)招生宣傳。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工作與湘潭市職業教育宣傳周活動合并舉行。在此期間,微潭教育應積極開展職業教育改革的相關宣傳工作。市和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須有計劃組織各中職學校統一進入到初中生源學校宣傳。各初中畢業班學生要上好一堂以教育為主題的社會實踐課,開好一次家長會,讓學生了解職業教育,熱愛職業學校。

              全面使用“湖南省中等職業教育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各中職學校須對發布在省平臺上的招生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認真做好發放《2023年湘潭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報考指南》工作,確保按時發放到每個初三班級,人手一冊,讓每位學生知曉。未經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任何初中學校不得私自接受市外中職學校進校宣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高度敏感、政策性強,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制定本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各項招生政策嚴格執行。各地要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作為解決招生入學矛盾問題的治本之策,優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市直普通高中學校5月25日前將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5月28日前將本地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職繼科備案。

              (二)加強政策宣傳。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出臺招生政策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各地各校要依法依規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具體工作辦法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招生錄取期間,各地各校要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信箱)等,接待群眾咨詢,妥善處置來信來訪。

              (三)嚴肅招生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遵守《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員會中共湘潭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監組關于嚴肅2023年中小學招生入學紀律的通知》(潭教黨通〔2023〕9號)的相關規定。嚴禁提前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公民辦學校混合招生;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招收最低控制分數線下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復讀生;嚴禁收取擇校費、借讀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將錄取分數與收費掛鉤;嚴禁以財物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初中學校和教師利用掌握的信息向招生學校或招生人員收取不法利益;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四)強化督導考評。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當地黨委和政府督查工作范圍。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督查力度,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處置各種違規招生行為。教育督導部門要將高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綜合督導的重要內容。對于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行政追責問責,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嚴肅的黨紀處理。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方案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相關文章:

            03-22

            09-30

            10-11

            10-11

            08-18

            11-06

            12-05

            09-27

            01-23

            10-18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