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類型
公開信可分為四種類型,寫法各有不同。
第一種 問候、表揚、鼓勵
以領導機關、群眾團體的名義,在紀念活動、傳統節日或其他必要的情況下,給有關單位、社會階層、集體、個人、發出的書信。這類公開信有問候、表揚、鼓勵的作用。結構與普通書信基本相同。
第二種 寫給有關對象的公開信
領導機關、群眾團體或個人針對某一問題寫給有關對象的公開信。這類公開信有的是表揚,有的是批評,有的是倡導好風氣,有的是提出建議。
第三種 是發給私人的公開信
由于某種原因,找不到收信人,而信又比較緊急,非發給本人不可。這類信通過報刊或廣播公開發布,寫信人和收信人雙方就有可能取得聯系。如路遇未留名的好人好事,需表示感謝;大陸與臺灣失去聯系親人之間的尋親信等,常以此種方式發出。
第四種 給予澄清
群眾反應某人在從事某種工作時涉嫌不合法操作時,某人或相關部門給予澄清,這一般是指娛樂圈的明星涉嫌抄襲事件時會比較常見。
這類信寫法與普通書信相同,但由于要寄給報刊編輯部或廣播電臺、電視臺,因此要注意寫好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