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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完美
總結是指社會團體、企業單位和個人在自身的某一時期、某一項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進行回顧檢查、分析評價,從而肯定成績,得到經驗,找出差距,得出教訓和一些規律性認識的一種書面材料,他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為此要我們寫一份總結。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完美,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完美1
根據縣紀委《新紀發〔215〕2號》文件要求,我局在本系統認真開展了對私設小金庫的專項治理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認真領導
1、我局召集全體班子成員、二級機構負責人和會計、報賬員等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縣紀委文件,提高相關人員的認識。
2、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組長杜學政;成員:各二級機構會計和各二級機構報賬員、各二級機構負責人。
二、認真自查自糾,建立監督機制
根據縣紀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開展了對私設小金庫的自查自糾工作,經過認真自查,發現我局不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各二級機構也不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經過自查,對各二級機構起到警示作用。同時,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今后,我們將嚴格落實財經紀律,管好、用好公私財物,杜絕違反財經紀律事件的出現。
自查自糾工作總結完美2
根據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農業部《關于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意見》精神、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國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的統一部署,我省高度重視,從4月下旬開始,在全省范圍內對20xx年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農牧業、農牧區、農牧民的各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xx年以來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對涉農資金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群眾舉報的事項進行了全面自查自糾,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及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查自糾作為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關鍵環節,我省嚴格按照全面覆蓋、突出重點、懲防并舉的原則,以維護廣大農牧民切身利益為出發點,以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進農牧業發展和農牧民增收為著力點,以厘清底數、查找涉農資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農牧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保障資金管理使用安全為重點,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全面開展自查自糾。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成立了以副省長嚴金海為組長,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農牧廳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21個涉農廳(局、委)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涉農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協調及日常工作。各地也逐級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職責,組建了專門辦事機構。在工作推進過程中,省長郝鵬、省委王建軍副書記分別提出明確要求,副省長嚴金海召開專題會議作出工作部署。各地各級涉農部門加強統籌協調、細化目標任務和責任,抽調專人,強化力量,全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為專項整治行動順利推進提供了強有力地組織保障。
(二)健全工作措施。為杜絕工作中形式主義和走過場現象的發生,確保自查自糾實現行動順利推進提供了強有力地組織保障。
(二)健全工作措施。為杜絕工作中形式主義和走過場現象的發生,確保自查自糾實現全覆蓋并取得實效。一是強化責任落實。專項整治行動實行分級負責制,明確各級涉農部門在做好本部門本行業自查自糾的前提下,采取分片包干負責的形式對承擔地區和部門開展指導、督促和重點檢查。二是強化協調配合。注重部門間的銜接溝通,遇到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和部門通報,從而整合了資源,形成了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合力推進的良好格局。三是強化信息溝通。各地主動收集、整理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情況和信息,及時報上級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第一時間了解、掌握、分析、解決問題。四是強化工作紀律。要求各地對以前年度發現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和*問題,既要認真組織整改,又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對在此次自查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以零容忍的態度實行追溯制,一查到底,決不姑息。五是強化宣傳報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宣傳報道,并公布的舉報電話,為專項整治行動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六是落實保障經費。各級財政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經費,為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三)全面摸清底數。做好全面清理是自查自糾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各地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重不漏的要求,對20xx年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農牧業、農牧區、農牧民的各項資金,從資金撥付情況、資金額度、使用情況、賬務情況、檔案資料等方面進行進行了全面清理核實,并逐項逐筆例出明細,做到了資金來源清楚,去向明晰。據統計,全省兩年用于農牧業、農牧區、農牧民的涉農資金總量為520.5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273.51億元,省本級安排133.22億元,市(州)級安排54.57億元,縣級安排59.24億元。其構成是:農牧民補貼、補償類68.23億元,占資金總量的13.11%;農牧業生產發展類資金132.81億元,占25.51%;農牧業生態修復和治理類115.46億元,占22.18%;農村社會事業及公共服務類158.42億元,占30.43%;扶貧開發類41.03億元,占7.9%;其他類資金(庫區移民后扶資金)4.57億元,占0.88%。通過全面清理核實,為提高自查自糾工作質量、全面完成專項整治行動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各地各級涉農相關部門按照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明確的檢查范圍和內容,從資金分配到項目受益主體整個管理使用環節進行全面自查自糾。在此基礎上,又突出重點,有針對性的對農牧民群眾反映問題多、涉及農牧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性強、關注度高的涉農資金和項目作為突破口進行了重點整治,確保了自查自糾內容全面、工作扎實、不走過場。據統計,20xx年以來對涉農資金的各種檢查發現的問題共計223起,涉及金額7.22億元。其中:違法違紀35起,涉及金額3245.99萬元,違規188起,涉及金額6.89億元。此次自查自糾發現問題603起,占項目總數10222個的5.9%;涉及金額19.05億元,占涉農資金總額的3.6%,其中:違法違紀6起,涉及金額1318.4萬元,占資金總額的0.02%;違規起,涉及金額18.91億元,分別占項目總數和資金總額的5.84%和3.63%。
目前,通過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涉農資金專項整治自查自糾階段工作已全面完成,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摸清了近年來涉農資金性質、規模和資金流向。二是對各級涉農單位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敲響了警鐘,達到了威懾效應,對加強資金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起到了推動作用。三是以問題為導向,找準了問題產生的根結,對進一步從體制機制上改進和加強涉農資金管理使用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二、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和原因分析
通過自查自糾發現,近年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實施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各級政府涉農資金投入持續大幅度增加,有力促進了農牧區農牧業發展和農牧民增收。但在資金管理使用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不同程度影響了涉農資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執行效果。
(一)20xx年以來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在對涉農資金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情況。經清理排查20xx年以各種檢查發現的223起問題中,涉及涉農農牧民補貼、補償類2起,占問題總數的0.81%;農牧業生產發展類98起,占問題總數的39.68%;農業生態修復和治理類43起,占問題總數的17.41%;農村社會事業及公共服務類34起,占問題總數的13.77%;扶貧開發類50起,占問題總數的20.24%。通過逐項對照檢查,已整改落實220起,整治前已歸還資金1273.19萬元,處理處罰人員42人,其中行政處罰2人,黨紀政紀處分27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9人,整治以來已歸還資金795.93萬元,通過調帳處理資金710.6萬元。截至目前尚未整改落實3起,涉及資金92.4萬元,主要是黃南州農牧局擠占涉農專項資金用于辦公樓維修和車輛運行費用,我們已責成黃南州加快整改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此次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情況。經清理排查,此次自查自糾發現的603起問題中,涉農農牧民補貼、補償類9起,占問題總數的1.5%;農牧業生產發展類204起,占問題總數的33.83%;農業生態修復和治理類156起,占問題總數的25.87%;農村社會事業及公共服務類147起,占問題總數的24.37%;扶貧開發類76起,占問題總數的12.6%;其他11起,占問題總數的1.8%。具體是:
1、從資金來源層級看,中央資金安排使用中發現違規問題73起,占問題總數的12.1%,涉及資金20973.6萬元,占問題資金總額的11.02%;省級資金安排使用中發現違法違紀違規問題440起,占問題總數的72.97%,其中違法違紀3起,涉及資金1308萬元,違規437起,涉及資金165349.6萬元;地(市)級資金安排使用中發現違規問題29起,占問題總數的4.81%,涉及資金2442萬元,占問題資金總額的1.28%;縣級資金安排使用中發現違規問題61起,占問題總數的10.11%,涉及資金3229.8萬元,占問題資金總額的1.69%。
2、從存在的問題類別看,項目申報弄虛作假、套取和騙取財政資金3起,涉及資金10.4萬元,占問題總數的0.49%;截留、挪用財政資金3起,涉及資金1308萬元,分別占問題總數及資金總額的0.49%和0.68%;違*采購及招投標管理規定67起,涉及資金萬元,分別占問題總數及資金總額的11.11%和13.23%;資金撥付不足額、不及時、滯留、延壓項目資金46起,涉及資金6414.7萬元,分別占問題總數及資金總額的7.63%和3.36%;未按規定時間啟動項目、未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359起,涉及資金146260.8萬元,分別占問題總數及資金總額的59.53%和76.77%;項目實施過程中,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實施內容、地點24起,涉及資金4120萬元,分別占問題總數及資金總額的3.98%和2.16%;其他問題101起,涉及資金7162.2萬元,分別占問題總數及資金總額的16.75%和3.76%。
目前,各地各級涉農相關部門對發現的絕大部分問題按照邊查邊改的要求進行了整改,部分糾正有困難的問題,都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方案、措施及計劃和時限。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針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我們通過認真梳理和分析后,認為產生問題的原因主要是:一是資金安排渠道分散,不同渠道資金之間使用界限不明晰,導致資金分散使用和項目交叉重復安排問題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涉農資金使用效益。二是涉農部門之間管理職能交叉重疊,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碎片化,管理方式不統一,管理信息不共享,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涉農資金管理難度。三是資金安排和項目審批制度、方式不統一,層級之間管理權責界限不明晰,致使管理中越位與缺位問題并存,重爭取,輕管理,重分配,輕監管的問題依然存在,監督管理責任難以真正落實。四是涉農專項設置過細、使用方式五花八門,支持政策政出多門、調整變化頻繁,涉農資金管理制度建設難以實現全方位覆蓋。五是項目前期工作不扎實、審核批復環節多,加之受施工期短等諸多因素制約,項目不能按期完成建設任務,資金結轉量大,影響資金使用效益充分發揮,這也是此次發現的最突出問題,占問題資金總量的76%。六是相關部門在涉農資金監管方面缺乏統一協調,難以形成監管合力。涉農資金和項目管理信息不透明,受益主體、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社會監督力量參與度不夠。七是部分基層領導干部規范涉農資金管理的意識和能力不強,財經紀律意識淡薄,資金安排使用隨意性大;部分基層業務干部和財會人員業務水平不高,政策理解和執行能力不足,責任意識和原則性不強,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涉農項目和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三、下一步打算
通過自查自糾,暴露出我省涉農資金管理使用等還需亟待加強,我們將正視問題,在督促各地限期整改的基礎上,再進行一次整改落實回頭看,切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同時,對這次專項整治中發現的所有問題建立臺帳,逐項進行分析研究,歸納整理,全面對照現有管理制度,認真查找問題產生的根源,通過建立健全涉農資金的管理使用的有效機制,確保涉農資金規范、安全、高效運行。
(一)狠抓檢查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對各地在自查中發現、尚未整改落實問題的,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計劃實施整改。對不按時間節點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單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問題根源在上面,需調整完善相關政策的,及時提出政策建議。
(二)健全完善涉農資金管理制度。對專項整治中發現各類問題,我們將認真分析研究,查找問題產生的根源。對制度不健全、不規范、有漏洞等原因造成的,督促相關涉農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盡快制定、調整、完善管理制度;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原因造成的,督促相關地區和涉農部門研究行之有效措施,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運行。
(三)推進涉農資金管理方式改革。繼續推進支農資金切塊到縣和支農項目審批權下放改革,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加強指導,增強支農項目安排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繼續推進支農資金整合,在進一步拓寬省級支農資金整合渠道,擴大資金整合規模,增強資金安排的科學性的同時,督促指導縣級建立完善支農資金整合安排機制。
(四)調整完善涉農資金分配方式。根據各類涉農專項資金的特點,分類構建涉農資金績效考評制度體系,全面實施績效考評,將考評結果與支農資金分配掛鉤。建立項目競爭立項和資金競爭性分配機制,把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置于陽光之下,避免暗箱操作和人為干預。
(五)建立涉農資金綜合監管機制。構建政府監督、群眾參與、社會協助、法治保障的涉農資金綜合監管格局。加強部門協調,開展聯合行動,強化監督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從項目選項到驗收全過程提高農牧民參與程度,接受群眾監督。全面公開涉農政策、項目、資金等信息,主動邀請*政協機關、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社會組織和各界人士參與監督。從嚴查處涉農領域違法違紀問題,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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