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協議書范文錦集六篇
現如今,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事故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分享。

事故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我們的學生——您的孩子在家、在校、外出,特別是假期等全方位的安全,特簽訂責任書,要求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作業,特別要做好孩子的安全文明等方面的教育及監護工作,重點要做好以下幾點:
一、學習方面:
1、父母要經常和教師取得聯系,按時參加家長會及學校組織的家長活動,以便及時了解孩子日常行為和學習情況,配合學校有的放矢的教育孩子。
2、督促和幫助孩子按時、獨立完成各科家庭作業,為孩子創設一個安靜和諧的家庭學習環境。
二、行為習慣:
1、經常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培養孩子勤奮學習、誠實守信、積極進取,尊敬老師、團結同學、遵紀守法等良好品質。
2、督促孩子每天穿好衣服,戴好紅領巾。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頭、勤洗操、勤換衣服,遇到孩子身體不適要及時去醫院診治,若遇轉染病要及時隔離,以免傳染給他人。
3、教育孩子不抽煙、不喝酒、不進網吧等少年兒童不宜事宜,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和影像;遵守公共場所秩序,愛護公共財物。遵守社會公德。
4、不隨地吐痰,保護環境,講究衛生,堅持做到語言文明、行為禮貌、樂于助人,愛護弱小;教育孩子使用一些日常生話用品,知道一些生活必備的'小竅門、常識和技能。
三、安全紀律方面:
1、請家長務必按照《花牛鎮水眼小學學生安全文明教育協議書》上要求上去做,重視孩子的安全教育。
2、教育孩子不在沒有家長陪同時獨自外出;家長不在時,不給陌生人開門;不玩危險游戲及登高攀爬,不去河灘、河水、沙坑等不明水域玩耍、滑冰、游泳;不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玩火、玩電、玩危險玩具。
3、為防止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事故,家長必須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守則,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騎自行車,過馬路時要“一停二看三通過”。
4、教會孩子使用一些生活必備的小竅門、常識及技能,注意防火、防電、防盜、防洪、及溺水、防中毒、不吃三無食品等。
5、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時,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課,責任自負。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的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者,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①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②學校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回家,非學校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工侮辱、歐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工本人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學校不負責任。
7、學枝開展校內外集體話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在校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冰、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有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況不去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既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膏,造成傷害的,出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私自到山塘水庫河溝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傷害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教職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學校負責。
13、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安全事故發生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16、本協議有效日期為20xx年5月22日至20xx年8月30日
責任簽訂人:
甲方:班主任 科任教師:
乙方:家長(監護人)
學生班級: 學生姓名
花牛鎮水眼小學
年 月 日
事故協議書 篇2
經雙方商定.車主方與借車人_______就借用車牌號為__________汽車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在借車人按借車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后,車主方應將上述車輛交給借車人使用.借車期間車輛的所有權等其它權利仍歸車主.借期最短為一天(即12小時),不足12小時按l 2小時計算.可行使260公里.若車輛使用1 2小時內行駛超過260公里:則每公里加收壹元人民幣,超時后每壹小時加收貳拾元人民幣。
二、借車人不得利用所借車輛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借車人所借車輛僅限商務、生活用車,嚴禁借車人將所借車輛轉借、倒賣處理、抵押贈送。借車期間車輛的所有權等其他權利歸車主所有,如借車人違反上述規定.將負全部法律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賠償。非借車人或非合同指定的駕駛人員無權駕駛車主的車輛。
三、文明駕駛,愛護車輛,無故不亂拆、亂調和更換車輛設施,因故調動后.交車時應向車主方說明情況,無正當理由破壞里程表封條者,上述行為一經發現.車主除正常記費外.每小時加收借車人50元人民幣。借車人須保留車上的車主特征標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和破壞。
四、車輛借用期從 _____年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月____日止,超期時,車主方有權隨時終止協議并收回車輛.且有追究借車人雙倍磨損費的權利。
五、借車必須向車主說明車輛行駛區域.如行駛區域臨時有變動,必須經車主同意后,方可行駛。-
六、借車人所借的車輛燃料、過路、過橋、違章罰款等費用自理。車主負責對車輛在睢
寧境內非人為路拋的急修,借車人須承擔服務費。
七、借車人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修理費由借車人支付,借車人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即:處理期、修復期的車費及其他費用.均由借車人全部承擔.如因借車人逾期不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證明書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理賠的,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借車人承擔。事故車輛修理費用在500元以內的.全部由借車人負責,在500元以上的,則依據保險公司有關規定理賠后.余額仍由借車人負擔,所借車輛造成的間接損失,亦由借車人全都負責承擔。
八、借車人發生車輛被盜、被搶時.借車人應在報案后十日內先行支付給車主方保險單上所保的盜、搶險金額,待保險公司賠款給付后結清車輛被盜期間造成車輛不能正常行駛的經濟損失,損失按協議至保險賠款完畢之日余款退給借車人。
九、在人為操作事故修復、車輛損失修復、證件丟失、交通事故、處理車輛被盜等行為期間,不免費提供代用車輛。
十、借車人遺失車輛的有關證件或牌照。除承擔證件或牌照補辦費用外。不少于20xx元的損失款還必須承擔。
十一、在人為操作事故修復、車輛損失修復、證件丟失、交通事故處理、車輛枉盜等事件處理期間.發生借期屆滿,車主有權決定借期順延至事件處理完畢之日.并向借車人收取協議規定的一切費用。
十二、借車人所借車輛的時間和押金超過時,借車人應及時主動和車主聯系.并在8小時以內續交押金.或把車輛交給車主.如12小時以內借車人還未和車主聯系,不來交押金.車主有權報警,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借車人負全部的責任和經濟賠償。
十三、借車人在借車期間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借車人在借車期間發生違法、違章、違規行為不因本協議履行完畢,而免除借車人、保證人的法律責任(如電子警察記錄、執照等事后處理、罰款等一切費用由借車人、保證人負責)。
十四、協議履行中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車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五、借車人承認并接受汽車借車協議、條款及車主的其他規定及條件。汽車借車協議及條款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至車輛歸還,費用結清之日終止。
十六、除雙方另有規定外,借車人可以在借用期內使用合同中注明的車輛。借用期屆滿時,借車人在車主的營業時間內按照合同所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應保證車輛清潔(如不清潔付10元清潔費).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備、無任何刮擦現象,在借用期間,借車人對車輛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十七、借車人簽署本協議的同時即表示亦認可執行車主的借車協議條款及相關規定。
重要條款:借車人在借車后不準把車輛交給其他人駕車,借車人在借車后不準酒后駕車,如借車人把所借車輛交給其他人駕車和喝酒后駕車,由此產生的交通、違章、違法、經濟損失,由借車人負全部經濟損失和責任。
借車人: 車主:
保證人:
事故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事件概括:20xx年xx月xx日15時30分,甲方車輛京GDX566經東環路黨校西口,甲方車輛右側與路南側樹相撞,后樹枝掉下來砸在乙方右手上,造成乙方右手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給乙方積極有效的治療。現甲、乙雙方就此事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承擔乙方目前的所有昌平中醫院產生的.治療費用,并給予乙方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的補償。
二、甲乙雙方履行協議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所有近親屬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四、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五、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事故協議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應雙方共同尊守:
第一條 車輛車況確認
1、出借方將所借的車型為用方,借車時間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
第二條 借用期限
1、出借車方自___月___日使用,至 年___月___日 時收回。
第三條 出借方不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出借車輛在出借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出借車輛于出借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第四條 借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借車期間擁有所借車車輛的使用權。
2、借車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酒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借的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借用期間的油料費用。在借用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因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借用方應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借方指定維修廠,借用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借用方承擔。
5、如需續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借方辦理續借手續。
6、依照借車協議的規定借用方應有全權責任。
第五條 車輛保險
1、出借方為出借的車輛辦理了車輛全險。
2、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借用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3、車輛在借用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借用方應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及時應協助借用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及協助出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借用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4、借用方在借用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借用方應向出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借用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以及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
第七條 借用合同解除
1、未經出借方許可借用方多用時間內,出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不負一切法律責任。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借用方承擔:
(1)、借用方利用所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
1
(2)、借用方將所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等。
(3)、從事其他有損出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兩頁一式兩份,由出借方、借用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方(簽字蓋章):
出借方電話號碼:
借用方(簽字蓋章):
借用方電話號碼:
出借方身份證號碼: 借用方駕駛證號碼: 簽訂時間: 2
事故協議書 篇5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事件概括:,甲方車輛 京GDX566經東環路黨校西口,甲方車輛右側與路南側樹相撞,后樹
枝掉下來砸在乙方右手上,造成乙方右手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給乙方積極有效的治療。
現甲、乙雙方就此事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承擔乙方目前的所有昌平中醫院產生的'治療費用,并給予乙方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的補償。
二、甲乙雙方履行協議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所有近親屬不再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四、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五、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事故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入甲方位于 項目工地,發生意外事故,經搶救無效于 年 月 日死亡。為妥善解決 死亡善后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達成協議如下:
1、死亡人: ,住 身份證號: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各方確認因意外事故,經搶救無效死亡。
3、乙方簽字代表承諾已經得到所有近親屬的授權及認可,保證具有代表死者所有賠償權利主體(包括但不限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資格簽訂本協議。
4、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除以上費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張任何賠償或補償費用。
5、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所付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因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6、甲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賠償義務后,本次意外事故處理一次性了斷,乙方保證死者近親屬及賠償權利主體不得再以該意外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賠償要求,不得阻礙甲方正常營業。
7、本協議一式六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見證人各執一份,協議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該協議的全部內容后,簽字或蓋章并生效。
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
甲方:
見證人:
乙方: 見證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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