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用人合同范本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單位用人合同范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即每日工作8小時。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
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訂的工資分配**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發放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________。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2
甲方:×××煤礦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需要,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礦長職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
一、乙方必須經資質培訓機構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并在有效期內。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煤炭行業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遵守礦紀礦規,保質保量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及業主交給的工作任務。如果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慣例制度進行處罰。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保障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勞保待遇。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滿后雙方重新協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煤礦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3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
注冊類型
勞動合同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 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同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老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本錢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公道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目,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均勻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 、甲方實行天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周周 為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遵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縱規程。乙方對甲方治理職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盡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剝削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公道進步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 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 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五)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正當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 條約定條款。
A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貿易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守舊貿易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守舊貿易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 、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 (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 .
F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
G 、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 ;
3 、—— .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旬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正當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和有關部分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同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旬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分提出。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簽名:
鑒證日期: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省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于: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
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
自愿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
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
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
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
日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元,公休假和平日為元:夜間工作的,
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于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
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
負擔元,乙方負擔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
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
險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
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
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
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盛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
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
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
濟費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
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
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
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后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
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
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
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
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
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
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
方住房補貼,每月為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
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
后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
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
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
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
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試用的時間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的時間(試用的時間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的時間。
2、試用的時間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的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的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的內容和工作的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的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的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
2、無定時工時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工作時間。
3、綜合計時工時制:即經勞動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訂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______元/月。乙方試用的時間工資為_______元/月。
(二)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發放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________。如遇節假日或休息的假期,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障
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在公司所在地給乙方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保費用,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六、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zhong)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培訓: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對所產生的費用,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約定:乙方帶薪培訓15-30天后外派到其他地方工作,如因個人原因在入職三個月內離職的,公司將扣回返旅差費。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單位相應的保密職責;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不得泄露、傳播、公布、發表、傳授、轉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讓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與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屬第三方的未公開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也不得使用或允許第三方使用這些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信息;
2、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因此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3、乙方在離開甲方后的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任職;
4、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乙方最后工作日底薪的_____%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
5、在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于每月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三)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乙方承諾遵守《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規定,保守公司經營的一切商業秘密,并承擔由于侵犯商業秘密而造成的以下后果:
1、乙方違反保密事項和競業限制,未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______萬元違約金,并有權將調整工作崗位或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2、乙方違反保密事項和競業限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等值于甲方經濟損失五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并追加經濟損失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九、其他方面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6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職務:
所有制性質: 主管部門: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出生時間: 參加工作時間:
學歷: 畢業時間和學校: 專業:
職稱或技術等級: 取得時間:
個人住址: 聯系電話:
法定監護人: 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系:
工作單位:
個人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xx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
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止(空白內選填年 月 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采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
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
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并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后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于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干部在3年內及內調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國家級、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
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后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愿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并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秘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鑒證,則應當交鑒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或者法定監護人: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或者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 鑒證人員:
(蓋章) (簽章)
年 月 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7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員工聘用合同范本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并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并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于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8
用人單位名稱(蓋章):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未建立工會的,由本單位職工民主推薦,并經半數以上職工同意的職工協商代表)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條 集體合同是雙方促進用人單位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對用人單位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用人單位行政應與用人單位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第四條 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五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六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用人單位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用人單位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并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
行情況。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
第九條 用人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用人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的工資水平,并隨著用人單位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或委托銀行代發。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單位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二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用人單位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用人單位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用人單位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用人單位提出增資要求,用人單位要予以明確答復。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對計時制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因生產需要不能實施以上標準工時制的崗位或工種,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告知職工。
第十六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工種的職工,用人單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七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用人單位工會協商后,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八條 職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工資。沒有約定的,按照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職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資為標準計發。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用人單位工會協助用人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應創造條件,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并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用人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用人單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單位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用人單位工會協助用人單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單位工會應當協助用人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逐步改善并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用人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二十三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用人單位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對特殊作業崗位的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用人單位工會發現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用人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工會應建議用人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用人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_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_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用人單位工會應支持用人單位對危及用人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地方政府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政策。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禁止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每年定期組織女職工和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________%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用人單位工會有權協助并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單位應按年度向用人單位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工會應組織或協助用人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余時間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 獎懲
第四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布后執行。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對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第四十四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用人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并征求用人單位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后,制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用人單位工會,用人單位工會認為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用人單位應當研究用人單位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工會。
第四十五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后的工資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監督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者解除條件出現的;
3.訂立集體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
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須按集體協商程序進行。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體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的;
2.集體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集體合同期滿后,一方不同意續訂集體合同的。
第四十八條 集體合同雙方依法解除、終止集體合同,應當自解除、終止集體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報送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 在集體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集體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五十條 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集體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工會法》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五十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集體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五十二條 集體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集體合同正式訂立后,若訂立集體合同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工會雙方應依據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對有關條款作相應修改。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雙方經協商變更集體合同相關內容的,按規定報送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雙方按照規定,建立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制度。集體合同一方或者雙方每年至少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報告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
第五十七條 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的首席代表簽字,并在雙方簽字之日起十日內,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自備案之日起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第五十八條 集體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一份,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9
勞動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特別聲明:甲、乙雙方在此聲明,保證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沒有任何偽造,欺騙和故意隱瞞的內容,如甲、乙雙方以上信息存在虛假內容,則應各自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責任和后果。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明悉《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規對各類勞動合同形式定義的基礎上,協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認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解除或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標志。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限亦自實際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對試用期內的員工,執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達到甲方錄用及考核條件,甲方視乙方的能力情況決定是否終止試用或給予乙方再次培訓機會。考核乙方試用期的錄用條件,甲方以試用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的形式向乙方明確,試用期考核表及《崗位任職協議》均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為適應生產經營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資源,須對員工的階段相關工作作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六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甲方可以崗位說明書的形式具體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崗位工作時間。
第七條 乙方同意并承諾嚴格按照《崗位任職協議》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及任職期限等內容,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并以此為依據,接受甲方的考核。經考核后,因乙方未達到考核標準的,可視為乙方不勝任所聘任崗位工作。
第八條 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不能勝任所任職崗位工作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繼續履行雙方權利義務,乙方拒不執行的,按甲方《員工手冊》相關辦法處理。
1.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崗位帶教培訓或以工代訓,該期限為一個月時間。
2.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中止雙方的崗位任職,安排乙方參加所任職崗位相關的非在崗培訓,培訓合格后繼續按《崗位任職協議》約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勝任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崗位。
第九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所在地及所轄區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質__________________,其具體工作地點具有不固定性,為此甲方與乙方的勞動關系建立在 ,并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多處區域工作。
第十條 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 的'變更不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并愿意接受在上海區域內的工作地點調整。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十一條 乙方為甲方全日制員工,甲方依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最長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經勞動部門批準,涉及乙方崗位需調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調整
公示為依據,乙方同意遵照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乙方的請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員工手冊》規定進行。
第十四條 甲方施行加班審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向公司進行書面申請,經書面批準后方可加班,否則視為自愿延長勞動時間的行為。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尊重和維護雙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應主動通過登錄公司網站、公共盤獲知各項規章制度的最新內容。
第十七條 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用人合同范本10
甲方:北京市海淀區醫協醫院
乙方: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與聘請乙方本人為專職司機。
二、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以另簽勞動合同。
三、其中試用期為__個月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試用期限內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經甲方聘用后,自愿將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交給甲方保管,一直到離職為止。
五、甲方給乙方的租用車輛及薪資待遇:每個月4000元,包括五險一金。發薪日應在每月份10日銀行匯款或現金方式支付。
六、車險、保養以及車的正常維護由乙方自行來承擔。
七、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辦事,準時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覺加班,不講怨言,愛崗敬業,吃苦耐勞。
八、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發生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本公司概無責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間內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著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交通事故,責任都由乙方來承擔,本公司概無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崗位聘任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辦理。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效力不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終止:
(1)聘任合同期滿,或聘任合同約定終止聘任合同的條件出現;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勝任崗位要求;
(2)乙方嚴重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財產和經濟等損失。
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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