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作協議
現如今,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合作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合作協議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準備就甲方所控制的公司(下稱目標公司)進行投資合作,為保障各方保密資料的權益,本著相互信賴、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保密協議。
1、保密資料定義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業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商業機密;產品設計、技術方案、試驗數據、配方;公司治理結構、市場推廣、定價、售后服務;融資、資產等各項報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建議、電子郵件等。
2.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輔導資料、上市計劃建議書、備忘錄、上市方案、上市投融資合同書等各項報告和其它方面的信息。但不包括在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
2、保密資料來源和真實性
各方均需確認所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均是己方自愿且通過合法途徑取得,各方均承諾各自應當對所提供的相關文件及證照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保密資料傳閱范圍
各方均須把保密資料嚴格控制在各自項目決策人和經辦人的范圍內。
四、保密義務
1.除了合作需要,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非本協議第三條所指的人員)知悉屬于乙方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合作之外使用這些信息。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保證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關于甲方的商業機密、專利技術、生產工藝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并保證不把這些信息用于除本合作之外的商業目的。
3.保密義務的期限為從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一個周年。
4.甲方確認公司的高管及員工已簽署競業限制協議和保密協議,甲方并向乙方承諾甲方員工、管理人員及其股東不會利用在甲、乙方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在未來合作期內從事相關股票的交易。
五、資料歸還
如本項目因故中斷或終止,各方應在三十(30)個工作日內將其他方的所有資料歸還給資料原有者(包括原件、其復印件及其他載體的表現形式;如果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刪除)。
六、爭議解決
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可提交位于中國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依據提交爭議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各方確定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
七、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的三(3)個周年內有效。
八、協議生效
本協議壹式叁
(3)份,各方各執壹
(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簽字之日起有效。本協議已包含了各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并應當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甲方:(蓋章)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保密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鑒于:甲乙雙方擬就 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雙方在合作洽談或合同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的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且雙方同意,其根據本協議所承擔的義務同樣適用于其員工、其授權的代表及其聘請的顧問。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一)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及其關聯企業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不可隨時得到的各類商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含潛在客戶)信息、合作方信息、項目資料、技術資料、財務狀況、交易信息、產品信息、產品設計及研發策略、預測信息、戰略規劃、市場策略、營銷方法、培訓資料、資產狀況、融資及對外投資情況、企業股東及內部組織結構、重大決議及其他內部文件、各類合同及協議、未決訴訟,和涉及任何一方的其他信息,均視為本協議所稱的“保密資料”。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雙方認可,本協議的簽署即視為各方對上述信息已采取保密措施。
(二)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在披露前或披露時,已經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信息;
2、在任何一方向接收方披露相關信息前,接收方已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該信息,且該信息不受保密義務的約束;
3、信息提供方書面同意對外公開的信息;
4、由信息接收方自行開發,且沒有參照或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信息;
5、信息接收方或其授權代表應司法部門、監管機構的要求或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而披露的信息,但信息接收方應及時通知信息提供方,并保證僅向上述機構提供這些信息。
第二條、保密期限
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滿 年。若保密資料非由于信息接收方的原因而進入公眾領域成為公開信息,則該保密資料的保密期限以 年期限屆滿或成為公開信息中時間較早者為準,但尚未進入公眾領域的保密資料不在此限。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信息提供方和接收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或其代表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所必須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工作需要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雙方授權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信息提供方的書面同意而必須進行披露外,信息接收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以復印、傳真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給他人。
(五)甲乙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停止本協議指定的項目,或該項目因任何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信息接收方均應立即停止使用提供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利益相關者披露該等保密信息。
(六)在信息提供方要求時,信息接收方應于15天內將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所有載體(包括所有的復制件)返還給信息提供方或予以銷毀,具體方式由信息提供方決定。但對信息接收方制作的分析、編選、調研或其它材料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需由信息接收方保存留痕的,由信息接收方自行保存。在此情況下,本保密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對信息接收方仍然適用。
(七)甲乙雙方將以不低于其對己方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四條、知識產權
信息提供方向信息接收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屬于信息提供方的財產。信息提供方在本協議項下僅授予信息接收方為項目工作的目的而查閱和使用該等保密信息的權利。任何一方向對方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其向對方轉讓或授予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任何其他權益,也不構成其向對方轉讓或授予其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任何其他權益。
第五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均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后,在參加與本協議指定項目有關的司法程序時,合理使用對方提供的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在向監管部門或其他機構提交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如信息接收方未按本協議各條所述義務保密、引用保密信息牟利或違反本協議其他規定并因以上行為導致信息提供方遭受損失,信息接收方應向信息提供方賠償其經濟損失。若信息提供方認為,僅采取損害賠償的補救措施不足以彌補其全部損失,則提供方有權采取其他合理的補救措施。
(二)在雙方合作洽談或合同履行期內,因對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而受害的一方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單方解除與違約方的合作、合同關系,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作、合同關系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合同損失賠償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三)損失賠償的范圍包括:
1、受害方因此而遭受的商業利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2、受害方為處理違約行為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受害方采取合理補救措施支付的費用、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鑒定費等。
第七條、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
本協議受中國法院管轄、依中國法律解釋。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未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3
本協議由披露方和接受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訂。雙方為發展、評估雙方進行業務往來的機會(“業務往來”),追求雙方的共同利益,將進行協商和討論,在討論和協商過程中,披露方將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為保證保密信息的安全和機密以及雙方的合法權利,經過平等協商和在公平、平等的原則基礎上,雙方約定如下:
1.術語
1.1本協議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在本協議簽訂之前或之后,由披露方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所披露或提供的,不論雙方以口頭、書面或電子形式為載體,也不論披露方是否在該信息上標明“保密”或其他類似標記的所有數據、信息和資料。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1.1與該披露方及其供應商、子公司、關聯公司、客戶、董事、股東未來的或潛在的業務、項目、產品、系統、服務、技術、運作、流程、計劃、發明創造、技術訣竅、設計,軟件等相關的所有數據、信息和資料。
1.1.2關于披露方及其供應商、子公司、關聯公司、客戶、董事、股東的各種管理制度、操作規范、市場策略、競爭策略、價格策略、市場營銷的所有數據、信息和資料。
1.1.3關于本協議及業務往來(已經進行了和擬進行的)的信息和細節。
1.2盡管存在上述規定,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2.1接受方已經開發的信息,且接受方未曾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侵犯披露方的任何權利,并且該等信息是在接受方依照本協議條款從披露方獲悉該等信息之前開發的。
1.2.2接受方在依照本協議條款從披露方獲悉之前已合法占有的信息,且接受方無需對該等信息承擔任何具有約束力的保密義務。
1.2.3屬于公知信息,且公知狀態并非由于接受方的過錯所導致。
1.2.4接受方在未違反其對披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的情況下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2.保密信息的使用
2.1接受方應確保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得到嚴格的保密。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基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也不得將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2.2接受方應建立并維持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來保護保密信息,防止任何違背本協議而對保密信息的了解或使用;在履行上述義務時,接受方均應采取不低于保護其自身保密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并自行承擔相關的費用。
2.3若接受方的有關董事、監事、經理、高級職員和雇員其職責要求他們獲知、處理保密信息,則接受方將保證指示該等人員遵守保密義務,并責成上述人員簽訂一份與本協議條款同樣嚴格的保密協議。
2.4除非為實現本業務往來之目的而必須得到接受方專業顧問、供應商、分支機構、關聯機構的服務而由此專業顧問、供應商、分支機構、關聯機構必須知曉該等保密信息外,不得向上述機構/人員披露保密信息;并且接受方在向上述機構/人員披露保密信息時,應要求其簽訂與本協議條款同樣嚴格的保密協議,以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2.5接受方不得復印、復制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除非是因為業務往來所必須,且副本或復制品應屬于披露方的財產。即使在上述情況下,副本的數量也不得超過符合本業務往來之目的的必要限度,同時,接受方對復印件、復制品應采用與原件相同或相應的保密水平。
3.強制性披露
相關法律、法規、命令、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要求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披露該等信息不受本協議的約束,條件是接受方應即時通知披露方該等保密信息被要求披露。
4.保密信息的所有權
披露方保留對其所披露的保密信息的所有權利和利益,除披露方書面同意外,本協議的任何規定均未向接受方明示或者暗示授予任何與保密信息有關的任何專有權或所有權。
5.陳述與保證
披露方不對保密信息是否適于特定目的進行陳述和保證,也不對應用上述保密信息是否會導致侵犯第三方權利或利益進行任何的陳述和保證;同時,披露方亦無義務主動向接受方提供額外信息以及對保密信息進行更新。
6.文件退還
接受方應在業務往來終止后的十五個日歷日內,向披露方退還其全部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不論其是否是在計算機磁盤、光盤讀取器、光盤、硬盤或軟件中或紙張載體上存儲、保存或記錄的);若接受方退還上述保密信息及其全部副本為不可行,則接受方應將其銷毀,或者從計算機或其他電子系統中刪除。
7.違約責任
協議一方違反本協議項下規定的行為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當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之外,還應當賠償非違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其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非違約方的實際損失、喪失商業機會的損失、喪失相關權利的損失、調查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
8.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雙方為實現本業務往來之目的而進行的討論與談判的過程中,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9.其他約定
9.1非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9.2若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按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規定已告失效或無法執行,此條款應視為在僅需符合該法律、法規、規章或其他規定的限度內進行修改或刪除,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應繼續有效。
9.3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地區除外)。
9.4任何源于、產生于或涉及本合同的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爭議,則此爭議應提交披露方所在地訴訟解決。
9.5除非雙方采用書面形式,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正均屬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是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員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個人原因離職,因甲方知悉公司的商業秘密(包括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
為有效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和商業利益,甲方在此莊重承諾:
一、對公司的以下商業信息絕對保密: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工藝流程、工藝配方、制造方法、操作手冊、設備及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圖紙、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樣品、檢測報告、研發資料、技術文檔、客戶資料、營銷計劃、定價政策、數據庫、相關的函電、各種購銷合同、進貨渠道、財務資料、財務數據、員工信息、人力資源文件、各種協議、企業注冊信息、法律文件、項目資料、會議記錄、產品指標及說明書等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上信息。
二、以上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于:書面、視頻、音頻、電子文檔、照片等任何載體。
三、甲方承諾,未經公司書面同意,絕不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規定的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公司其他職員)知悉公司的以上商業秘密。
四、甲方在公司任職期間創作的`產品設計圖、計算機軟件、完成的發明創造、完成的產品成果等均為公司所有。
甲方承諾離開公司后不將上述工作成果故意泄露、出賣或轉讓給其他任何企業、組織或個人。
五、甲方承諾離開公司后,不以任何不正當手段勸說公司的員工離職。
六、以上承諾的效力及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關聯公司。
七、如違反上述承諾,甲方愿意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及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_______事項進行商務談判或合作履約,雙方在洽談或合作履約期間,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觸或掌握對方有價值的保密資料(不論這些資料是以口頭、書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現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認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該等保密資料將會損害對方公司商業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是指: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的書面、電子文檔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發表、公開或公眾的信息,該“保密資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商業秘密,也可以是尚未達到法律規定商業秘密構成條件的其他保密資料。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料”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知悉的資料。
3、已經于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著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對對方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的期限,為雙方談判期間、合同履行期間以及上述期間全部屆滿之日起年。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媒體或其從業人員)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對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必須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談判或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或合同解除、終止,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護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任何一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保密資料、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定義務與合同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在雙方合作期間或合作期滿后的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合理期間,為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時,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時,使用保密資料。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政府監管部門或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社會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應向對方支付不少于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果本條約定的上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受害方造成的損失,受害方方有權進一步向對方主張損失賠償。
在雙方合同或合作期內,無論上述違約金給付與否,受害方均有權立即終止談判或解除與違約方的合同、合作關系,因終止談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締約過失賠償責任、合同賠償損失由違約方另行承擔。
損失賠償的范圍包括:
1、受害方為處理此事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差旅費、材料費、調查費、評估費、鑒定費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業利益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潤的損失、技術轉讓費用的損失等。
甲乙雙方認識到,任何一方對本協議任何一項的違約,都會給對方帶來不能彌補的損害,并且這種損害具有持續性,難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錢計算出損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執行任何有關損害賠償責任外,雙方確認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來減輕損失,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請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其他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應遵循以下原則
1.需要保密的信息
1.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所有乙方提供給甲方注明為保密的信息資料,包括:計算機軟件、數據、信息、協議、參考資料及功能界面、說明書都是保密信息。如果乙方以口頭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則乙方應在該信息發送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保密責任
2.1為避免泄密,雙方應遵守:
甲方應采取盡可能的措施對所有來自乙方的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甲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給第三方,只允許把信息透露給甲方的管理級人員、簽約者。
甲方無權修改或移除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或版權注釋。
2.2據本協議規定,甲方在收到信息后對該信息的保密期限為5年。
3.使用限制
3.1甲方承諾僅把所接收到的本協議指定的保密信息用于作為域名注冊和/或虛擬主機代理商/合作伙伴提供相應服務時使用,不能移做它用。
3.2甲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復制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乙方專有的.權利。
3.3甲方保證不使用保密信息的引申義。
3.4甲方同意任何以軟件、數據、或數據庫形式傳送的信息只能用于甲方所有的計算機系統。
4.其他
4.1本保密協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適用法律管理和解釋。簽約雙方均同意任何有關本保密協議的爭議都無條件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本協議不說明甲乙雙方建立任何代理和合作關系。如建立代理和合作關系,需另行簽定代理/合作伙伴協議。
4.2本保密協議簽定后立即生效,但對于以下情況簽約雙方都不負擔責任:
乙方在正式書面通知之前發布的信息,
非甲方錯誤導致的信息公開,
在發布之前甲方已知道的信息,
在未使用保密信息的條件下甲方獨立發現的信息,
由乙方在對信息發布沒有限制的情況下公開的信息。
4.3本保密協議終止條件:違反本協議規定,且在一方發現并通知另一方后,后者于三天內沒有能夠改正。協議終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且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全面的未授權的保密信息使用者的名單。本協議終止后,本協議的條款二和條款三的規定對甲方仍然有效。甲乙雙方簽定的相關協議終止后,甲方得到的任何保密信息應立即返還給乙方,同時本協議的條款二和條款三的規定對甲方仍然有效。
4.4本協議對甲乙雙方各自的受益者,繼承者以及指派者均有效。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不能被指派或分配。
4.5甲乙雙方同意雙方均有資格尋求針對違約的合法公平的補救措施。
4.6本協議的條款只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修改稿方為有效修改。
4.7本協議的任一條款如果被認定是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該部分將從被認定時失效。同時甲乙雙方應同意:
談判確定盡可能接近原有條款含義的公平合理的新的條款,
本協議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4.8本協議包含了簽約雙方關于此類問題的相互理解和共識。
4.9針對某一保密信息,本協議所指定的任何責任可以由乙方以書面聲明放棄。但其他保密信息不受該書面聲明影響。
4.10本協議不說明簽約雙方建立了任何代理或合作關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作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建立合作關系,為了樂觀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簽訂如下協議:
一、隱秘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隱秘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隱秘、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狀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看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隱秘信息。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隱秘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二、保密的`范圍
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
(1)實行足夠的措施,愛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2)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的確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則必需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并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假如雙方經探討后未建立合作關系,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如合作關系消失終止,則接受方應根據披露方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緣由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擔當猶如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酬勞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擔當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假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五、協議生效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緣由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2)本協議包含雙方關于此事項的全部商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或商定,假如與本協議沖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3)假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并可實行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4)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項目委托乙方完成,該項目中包含有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涉密信息的定義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洽談合作以及合作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作有關的任何技術和資料(不僅限于這些形式),無論以何種形式存在或載體儲存,無論是否以書面形式表明,若說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獲得與合作有關的任何技術和資料(不僅限于這些形式),無論以何種形式存在或載體儲存,無論是否以書面形式表明,若說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二、 關于保密資格
乙方在簽署保密協議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國家軍工保密資格認證委”核發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乙方保密部門公章。
三、 雙方的權利概述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涉密項目的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甲方進行
必要的保密檢查。
乙方可以對涉密信息的密級以及保密期限提出質詢。
雙方有權根據對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完成份內的項目。
四、 雙方的義務概述
1.乙方應當保證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密件及一切涉密信息的安全,并僅用于與合作有關的用途和目的。
2.甲乙雙方在為對方提供涉密信息時,應注明秘級和保密期限。
3.乙方保證涉密信息控制在最小知悉人員范圍內,涉密載體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涉密計算機嚴禁與互聯網連接,做好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并指出其應該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
4.完成項目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所含涉密信息的技術材料。該項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轉讓技術、對外披露(包括宣傳報道、學術交流及發表論文等)。
5.乙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甲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于由此產生的索賠。
6.乙方在完成甲方項目時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告知甲方,并將依據相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追究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法律責任。
7.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合作協議,乙方應保守洽談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不應透露給其他人員和單位。
五、 違約責任
乙方在該項目完成過程中發生泄密事件導致國家利益受到損失,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報告制度,甲方有權終止該項目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 協議的有效期
本協議從_________開始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并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在甲方所在的管轄法院解決。
九、 關于協議書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以上協議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除外。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備注:
甲方項目聯系人:
乙方項目聯系人:
甲方聯系人電話:
乙方聯系人電話:
保密合作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建立_______合作關系,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秘密信息
1、甲乙雙方確認:“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和財務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設計、程序、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絡、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后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2、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設備、產品等獲得這些秘密信息。
3、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信息。
第二條、保密的內容及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秘密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___________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所述的商業秘密采取適當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運作本項目,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面條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業秘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六條、爭議糾紛解決
雙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生效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2、本協議包含雙方關于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沖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并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1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四條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專有信息所有人:
_______________
2、簽約責任人:
每一方就專有信息的傳授和接受事宜而協調的首要責任人。
2.1甲方:_____
2.2乙方:_____
3、依本協議傳送的有關專有信息的說明:(要求:1、清楚地說明包括的主題和產品、文件題目、圖形或文件編號、日期等等;2、明確是通過視覺、聽覺或其他方式傳遞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說明。)
信息名稱:_____
4、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秘密、技術秘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4.1對于書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時必須標明專有或秘密。
4.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接收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進行書面記錄。
5、保密義務:
5.1乙方同意嚴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乙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于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5.2乙方保證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執行和堅持適當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復制專有信息。
5.3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義務:
6.1乙方同意如下內容:
6.1.1乙方只能為下述目的而使用專有信息:_____使用目的:_____。
6.1.2除乙方的高級職員和直接參與本項工作的普通職員之外,不能將專有信息透露給其它任何人;
6.1.3不能將此專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進行復制或仿造。
6.2乙方應當告知并以適當方式要求其參與本項工作之雇員遵守本協議規定,若參與本項工作之雇員違反本協議規定,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7、例外情況: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于下列專有信息:
7.1.1有書面材料證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7.1.2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7.1.3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7.1.4有書面材料證明,乙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8、專有信息的交回:
8.1當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專有信息時,乙方應當立即交回所有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該專有信息的文件。
8.2沒有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丟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的專有信息。
9、否認許可:
除非甲方明確地授權,乙方不能認為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秘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10、救濟方法:如果發生乙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10.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協議規定的保密責任期限于到期。
12、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13、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的管轄法院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項:
14.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4.2本協議有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若在協議內容的解釋上有沖突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14.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4.4本協議包含如下附件:
甲方:乙方:_____
簽字:簽字:_____
蓋章:蓋章:_____
日期:日期:_____
保密合作協議 篇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鑒于雙方就合作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披露方已經或即將向另一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披露方合法所有;雙方均同意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協議:
1.商業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源代碼、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程序、公式、編排、系統、技術手段、發明創造、專利、商標、機器設備、編碼、各類業務計劃、合作關系、數據資料、任何性質的業務記錄、客戶列表、客戶資料、價格數據、項目記錄、營銷報告、貨物供應、員工名單、業務手冊、政策、相關的函電、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
2.秘密來源
2.1接收方從披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項目有關或因項目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于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3.保密義務
對披露方的商業秘密,接收方在此同意:
3.1嚴守機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接收方為保護其自有商業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3.2未經對方許可,不泄露任何商業秘密給任何第三方;
3.3除用于履行與對方的合同之外,未經對方許可,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秘密;
3.4除為履行與該項目的合作外不復制或轉儲存該商業秘密,且任何情況下都不通過反向工程使用該秘密。
3.5接收方應當保證其雇員及為實現合作目的而聘請的有關人員遵守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并為上述人員違反義務的后果負責;
3.6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的任何商業秘密并不能視為對接收方實施了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形式的許可,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專利、工業設計等的獨占、排他或普通許可。
1 / 3
4.例外約定
披露方同意第1條所述商業秘密不適用于下述情形:
4.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該商業秘密已經或正在變成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4.2有書面證據證明接收方從披露方獲得該商業秘密之前已經熟知該資料;
4.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給接收方的資料;
4.4未使用披露方的商業秘密,由接收方獨立開發出來的技術。
5.返還信息
5.1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通知,接收方應立即歸還全部商業秘密資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含有該商業秘密資料的任何媒體及任何形式的副本、復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于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復制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當采取徹底且不可逆轉的方式進行銷毀或刪除。
6.保密期限
6.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至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結束之日起三年或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年止,以在后時間為具體終止時間。
7.違約責任
7.1發生以下情況時接收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接收方的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商業秘密的丟失、被盜、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為公眾所知曉的.;
(2)接收方及其雇員、為實現合作目的而聘請的有關人員等未經披露方的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的;
(3)出現商業秘密泄漏的情況后,接收方未及時通知披露方,對披露方造成損失的;
(4)前述合作項目因任何原因終結后,接收方未經披露方同意擅自留存并使用該商業秘密的;
7.2出現7.1款所述情況時,接收方應立即停止其行為或采取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因此對披露方造成損失的接收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接收方應向披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7.3上述違約金數額并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7.4披露方因主張接收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均由接收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及調查取證的費用等。
8.不可抗力
8.1由于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2 / 3
甲乙雙方互相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9.爭議解決
9.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進行解釋。
9.2由于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原告方法院訴訟解決。
9.3雙方對部分條款的爭議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沒有爭議條款的繼續履行。
10.附則
10.1雙方關于本協議履行和相關事宜的通知,應當按照協議載明的地址以書面形式發出。通知一般以對方代表簽名或蓋章確認為準。
10.2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
10.3未經雙方書面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變更本協議。
10.4本協議的各條款之間的效力獨立,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10.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
日期:年月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13
甲方:____ , 住所地:____ 。
乙方:____ , 住所地:____ 。
鑒于,雙方當事人為了共同利益,將在“ ”項目中進行合作,交流信息。為此,雙方同意簽署本保密協議并按照本協議的條件和規定對在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獲悉的另一方的信息(“保密信息”)予以保守秘密。
第一條 定義
1、保密信息的定義
保密信息指不為公眾所知,又能為其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所有信息、數據或技術,包括但不限于雙方的與研究、開發、生產、產品、服務、客戶、市場有關的軟件、程序、發明、工藝、設計、圖紙、專有技術、工程、流程、方式、硬件配置信息、客戶名單、合同、價格、成本、研究報告、預測和估計、報表、商業計劃、商業秘密、商業模式、公司決議等任何或所有的商業信息、財務信息、技術資料、生產資料以及會議資料和文件;保密信息既包括書面認定為保密或專有的,又包括口頭給予,隨即被書面確認為保密或專有的。
上述所稱的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的信息:____
(1)在不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雙方就已知曉的;
(2)非因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的為公眾所了解的;
(3)從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那里正當取得的,并且以該取得方所應了解為限,該第三方不是違法的獲得和披露該保密信息;
(4)雙方向沒有保密義務第三方合法披露并且被該第三方合法披露的;
(5)在沒有接觸保密信息的情況下,雙方獨立開發取得的;
(6)雙方中的一方事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而發布的。
第二條 保密義務
1、雙方如同對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樣,對另一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樣的措施,確保其安全。雙方當事人同意只可以給予或傳授給因履行所聘用之職務而必須并且適當地要求了解該等保密信息的雇員。雙方當事人應將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和記錄存放在一個安全的、保險的地方。任何以電子方式存儲于電腦的保密信息應被譽為有效地防范于任何未經授權的直接或間接通過網絡進行的入侵或使用。
2、雙方當事人相互承認任何一方自行提供給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及其中包含和有關的一切權利,雙方妥善保存。
3、雙方當事人同意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雙方在“ ”項目中的合作。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之保密信息的使用,應只限于該等目的,除非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時,提供方另外以書面形式指明其他目的。如果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與上述規定的使用目的不相符合,則應以披露時指明的使用目的為準。未經披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將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之目的。雙方在此保證僅在與雙方商定的項目有關時使用從另一方收到的保密信息,絕不為與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4、雙方當事人承諾,雙方當事人將對其各自及其雇員或代表,在其他一方當事人的營業地點因履行義務而知曉的所有內部商業信息嚴格保守秘密,絕不將該等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此規定特別適用于有關技術、設計、生產、經營或組織機構事宜的所有內部信息。
5、如果任何一方當事人意圖與第三方簽署一份分包合同,因而不得不向該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則該方當事人應事先從另一方當事人得到書面同意。該披露信息之當事人與分包方并應在披露該等保密信息之前,按照與本協議相同的格式簽署一份保密協議。
6、若雙方中的一方與第三方合并、被第三方兼并或被第三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一方不得向該第三方披露任何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并應立即將對方的保密資料歸還給對方,或根據對方的要求予以銷毀;但如事先獲得對方的書面同意,該一方可繼續使用該保密信息。
7、如果雙方中的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該一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對方予以通報,以便對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并且應用盡適用法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對方承擔。
第三條 非權利授予
任何保密信息的獲得并不意味著授予雙方任何有關所有的專利權或版權。
第四條 知識產權
1、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有關未經注冊或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的文件和信息。
2、因對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的使用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權利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其歸屬。
第五條 違約和賠償
1、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的情形,無論故意與過失,應當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時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擴散,盡最大可能消除影響。
2、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違約金數額并不影響受損害方向違約方要求損害賠償。該等賠償以受損害方實際遭受的損失為限。
4、任何一方違反本保密協議,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鑒定費、交通差旅費、合理的外部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文件的歸還
在每一單獨訂立合同的項目終止之后,協議所涉及的雙方一切保密信息,無論是書面的還是其他具體形式,以及雙方所作的復印件均需嚴格保密,或者予以銷毀,且有關銷毀憑證應同時送交給對方。
第七條 一般規定
1、對本協議任何條款進行修改,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雙方當事人各自的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否則無效。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他部分的效力。若本協議任何部分被宣告無效,當事人各方均應友好協商確定替代的規定,該等替代的規定應盡可能與雙方當事人的原意相符合。
3、雙方無義務保證所披露保密信息的準確性與完整性,也無義務承擔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續的、間接的損害或損失,但雙方應知所披露的保密信息會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除外。
4、雙方中的一方因使用提供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第三方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由此給該一方造成的損害和損失,對方應給予賠償或補償;該一方對第三方任何合理賠償或補償,對方應給予補償,但該一方錯誤地使用該保密信息的除外。
5、雙方都承認,如有違本協議,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將難以估量,并承諾:____雙方可以向法院或有關的部門申請保護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利,該等權利的行使不影響其繼續享有和行使其他權利和補償權。
6、一方沒有履行本協議的規定或沒有行使協議項下的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并不構成該方將來履行該規定或其他規定、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有關權利的放棄。
7、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獲得對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本協議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協議自本協議文首載明的日期起生效,并持續有效。除非雙方中的一方提前九十(90)天發出書面通知給對方終止本協議,或協議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但是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于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信息和文件的義務將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繼續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 適用法律和司法管轄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并按中國法律解釋。任何通過友好協商后不能解決的爭議均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雙方法律文書送達地址:____
甲方地址:____
乙方地址:____
2、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 乙方代表:____
簽字:____ 簽字:____
姓名:____ 姓名:____
日期:____ 年 月 日 日期:____ 年 月 日
保密合作協議 篇14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代理商):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秘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秘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關于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范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系結束后二年內。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制造、改造和創新。
五、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制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雇方服務。
六、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乙方雇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雇傭職員簽訂相應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雇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后生效。
乙方(代理商):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址: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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