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抵押借款合同范文合集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出借人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
抵押人(共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因投資需要,向甲方借款作為周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擁有的□不動產/□動產,(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不動產:在借款期限內,乙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乙方還清貸款本息前,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動產:在抵押有效期內,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并不得挪用,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取保管費 元整,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 (大寫)元整,抵押率為 %,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擁有權與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利率、利息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寫: )借款期內的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執行。
二、債務履行期限
本協議約定債務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部歸還甲方借款 元整。(小寫: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足額借款給乙方,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2、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狀況。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發放借款。
2、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歸還借款。
六、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4、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抵押物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訴訟(仲裁)等情況。
七、抵押人的義務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2、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費用。
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管理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質押財產中的 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 銀行辦理專項存款,并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需轉讓抵押物,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交
八、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況受到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面的侵害;
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后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余的,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十、抵押人應協助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一、抵押物名稱與范圍:
不動產:乙方將□獨自擁有/□與共有 (共有人)的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為: ;的房產抵押給甲方,作為擔保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本金,違約金及將來實現抵押權利的費用;該房評估價值為人民幣 元整。該房已向 抵押借款人民幣 元整,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并已通知該抵押權人做第二次抵押。
動產:乙方將其與 (共有人)擁有的抵押物: ,規格: , 數量: 帳面價格: (大寫)元整。 九、違約責任(違約金)
乙方如逾期歸還甲方借款,則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另甲方有權以每逾期一日按當日銀行貸款利率的 倍計算利息。如逾期到 日后仍無法履行還款義務,則甲方有權將抵押物依法處置,處置所得用以清償借款本金、違約、利息及相關處置費用等,如有余款則交由乙方。
十二、爭議協議
本協議項下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三、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鑒定后借款發放之日并辦理抵押登記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 份,抵押物公證、登記部門各 份。
十五、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抵押權人(簽字):
蓋章:
抵押人(簽字):
蓋章:
共有人(簽字):
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于【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系: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為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于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并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后,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后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并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并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并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后,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為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后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后一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 |
賬 號 | |
開戶行 |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采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后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并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并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第三方停止其行為,并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于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系人,聯系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系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系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于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抵押權人(甲 方):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抵押人 (乙 方): 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真實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各守信用,經甲、乙雙方一致簽訂此協議,并保證共同遵守:
2、為確保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月乙方愿以其私人房產作為抵押。
3、 乙方用作抵押房屋座落為產證號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
4、 本合同各項下的抵押經雙方協商后,房地產估價為人民幣:押物已被設定抵押債權數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抵押權人為 。
5、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擔保的抵押值款合同債權即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借款期限為 個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辦妥手續后,其房地產權證由甲方收執。
7、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執行,按年支付一次。
8、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9、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0、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可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房產。
11、簽訂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讓。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及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影響。
12、甲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1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松江區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補充條款:
抵押權人(甲方):抵押人(乙方):
日 期:日 期: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抵押貸款指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取得的銀行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作為一種補償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 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
1)、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
2)、名稱:
3)、座落:
4)、建筑面積: m2 ; 用地面積: m2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范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于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 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 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2)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出借人:
借款人: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3)
貸款方:中國________ 銀行____ 分(支)行(或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____ (單位或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保 證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 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由____ 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
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甲方: 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正、相互誠信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擁有完全所有權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評估價值為金額(大寫)__________萬元的20畝________性質的土地作為抵押,向甲方借入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利率______%,期限壹個半月, ,_______,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須以該土地合法取得的國土使用證作為交存甲方的抵押,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妥此項手續(以甲方書面出具的收條為憑).
三、乙方保證用于抵押的該項土地已完備所有土地款繳款手續并已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等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在雙方訂立本合同且收妥乙方作為抵押證明的國土使用證后的____天內分___次向乙方提供的以下賬戶劃款(以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證明為憑):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應于本項借款到期日將款項全額歸還甲方,還款劃入甲方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
六、乙方于借款到期日還款后的_______天內,甲方應將乙方抵押的全部有關土地權屬的證明交還乙方(以乙方收條為憑),同時本合同作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遲于甲方所要求的期限提交上述有關抵押證明,甲方有權決定取消本次借款.
2.乙方如在借款到期日后未能按時還款,逾期_______天之內除按照本合同規定計付活期利息外,還應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天的,則乙方應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逾期超過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拍賣乙方所抵押的.該項土地,或要求乙方以整個借款期限(含逾期天數)計付利率為_______%的定期利率的本息.同時賠付甲方按每逾期壹天萬分之____的罰息(兩種方式由甲方選擇其一),乙方土地拍賣凈所得不足以償付乙方欠款(含逾期應付甲方的上述全部款項)的,甲方享有對乙方未盡債務的追索權,乙方應于________天之內向甲方清償該未盡債務并支付以相當于銀行同期同檔次定期存款計算的利息.
八、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為打印件,合同條款手寫與涂改無效.
3.合同訂立后雙方認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條款有沖突的,以補充規定協議為準.
4.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交付該項土地國土證等抵押憑證且甲方向乙方劃款的當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寶代表人(簽名): 法寶代表人(簽名):
簽定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 簽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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