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作經營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合作經營合同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合作經營合同范本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
為進一步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范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與乙方合作管理____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工作,雙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協助甲方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文件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居家養老服務對象,對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審核,確定服務時間,并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制作并向社區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項目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元現金,特殊服務項目兌現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合肥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文件精神對____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項目:康復訓練、量血壓、定期體檢等。
特殊服務項目: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醫療援助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5、今后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托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后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社區乙方: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2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合作經營合同范本2
甲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丙方: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公司名稱、合伙經營項目合伙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合伙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伙公司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公司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公司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
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公司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公司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公司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公司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公司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公司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公司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公司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公司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公司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公司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公司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公司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公司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公司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公司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公司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公司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公司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公司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公司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公司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公司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公司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公司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公司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公司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公司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公司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公司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公司所有,給合伙公司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公司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公司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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