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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合伙協議書

            時間:2025-12-18 04:57:01 協議書

            個人合伙協議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合伙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個人合伙協議書

            個人合伙協議書1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④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⑥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適用于規模小的合伙企業)。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_______日內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一)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二)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_______份,送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個人合伙協議書2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別_,年齡__,住址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伙宗旨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

              2.其它合伙人的權(自愿放棄社保協議書)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

            個人合伙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x等。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1][2][3]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周記

            個人合伙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努力,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位于天河區珠山路白田工業區**號的廣州市天河區**洗水廠,已經進行工商登記及稅務登記,合伙企業現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促進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伙企業現有資產

              合伙企業現有資產包括:天河區珠吉街靈山路田工業區A2號土地使用權及搭建的廠棚;18臺成業牌洗水機;20臺成業牌烘干機;1臺二噸中正牌鍋爐;污水處理設備一套;3部車牌號分別為粵ANN589、粵AJF860、粵A912KII貨車及1部車牌號為粵AFF472面包車。其他辦公設施及生產資料不一一列舉。

              甲乙雙方同意,以上資產,作為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原始投入,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上資產作價500萬元。

              二、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

              經營范圍:服裝洗水、工藝加工。

              組織形式:個體經營,以乙方名字登記。如合伙企業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組織形式可由個體經營轉為有限責任公司。

              三、合伙企業出資比例的構成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認,在合伙企業中,甲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業總資產的65%,乙方原始投入占合伙企業總資產的35%。合伙企業總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第一條所列舉的資產。

              四、合伙企業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

              甲乙雙方確認,按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即甲方對于合伙企業利潤分得65%,對于虧損分擔65%;乙方對于合伙企業利潤分得35%,對于虧損分擔35%。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期限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原則上,合伙企業如出現虧損,不分配利潤。

              五、合伙事務的執行

              根據雙方投資比例及綜合辦事經驗,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作為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人,如對外需要,可稱為董事長;乙方作為一般合伙人,如對外需要,可稱為總經理。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明確雙方在合伙企業事務處理中,約定雙方權限如下:

              (一)甲方的權限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的決定權;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的.決定權;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的決定權;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的決定權;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的決定權;但所聘任管理人員的工資標準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6、企業流動資金、收入及支出管理;

              7、主營業務合同簽訂的決定權;

              8、甲方應如管理自已事務對待合伙企業事務;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執行合伙事務事,不得損害合伙企業和乙方的利益。

              9、甲方應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建議及意見,接受乙方對合伙事務的監督;

              10、甲方不得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二)乙方的權限

              1、根據甲方的授權,有權管理合伙企業日常經營事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簽訂合同,有權對違反合伙企業管理制度的員工進行一定的懲罰;

              2、乙方有權查閱合伙企業的財務會計賬簿,有權了解合伙企業真實的經營狀況;

              3、乙方對合伙企業管理人員任命有建議權;

              4、乙方有權參加上述甲方權限中甲方具有決定權的事務的討論,提出自己的建議、意見;

              5、乙方應如管理自已事務對待合伙企業事務;

              6、乙方不得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其他合伙事務,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六、關于新入伙的約定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七、關于退伙(散伙)的約定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5、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6、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7、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8、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9、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八、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甲乙雙方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甲乙雙方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九、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關于財務會計方面的約定,由甲乙雙方根據實際需要約定,或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十、未盡事宜的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有效補充。

              十一、關于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應附各自的身份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個人合伙協議書5

              1、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誠實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條 合伙主要經營地:工人村。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工人村涵洞

              第四條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資,計人民幣87000元,作壓金用。

              合伙人c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壓金用,另外10000萬作日常開支用。

              合伙人d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0元,作日常開支用。

              附:如日常開支不夠用,仍由c和d來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30000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利潤(或者虧損)是在歸還c和d的出資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擔。

              (特別提示: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a:聯絡與協調與上級領導關系,到工地現場監工!

              b:施工及現場指揮開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現場監工!

              c: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d: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

              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伙協議書6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

              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個人合伙協議書7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 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伙協議書8

              甲方: 姓 名,身份證號

              乙方: 姓 名,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惠州市**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保護膜,包裝材料,勞保,文具,拋光材料,電鍍材料及配件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12月3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五萬元整,占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50000.00元,大寫五萬元整,占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20xx年10月31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陳思超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陳思超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30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倆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廣東省內使用每月1000.00元(消磨費),燃油按實際用量報銷,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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