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協議書匯總8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養老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養老協議書 篇1
1養老院入住協議書
甲方(養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與入住人的關系: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總則
一、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范》、《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責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并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了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
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與資質等級相應的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配套。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具有專業知識、技能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無醫務室的應有與其簽約的專業醫院負責老人疾病的診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娛樂活動場所的使用面積不低于部頒《規范》,為老人提供的生活設施和用品須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提供住宿條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二、生活照料的義務。按照入住老人的身體狀況(自理、介助、介護)提供相應的服務,注意營養,根據老人的需要或遵醫囑合理配餐,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飯。要及時清掃房間,保持室內潔凈。定期幫助老人洗澡、理發,修剪指甲,更換衣物。照顧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實行科學配餐以滿足老年人所需的營養均衡;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基于保護入住老人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需要,對偶患疾病或常年臥床的老人要盡到診治護理的義務,嚴格執行康復計劃。老人突發疾病,須盡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提出治療方案。對需搶救的,要先行搶救。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并嚴格實行程序化個案護理。服務人員24小時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財產安全,防止老人意外傷害。對于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老人傷害的,養老機構有告知和警示的義務。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經常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樹立健康向上的老年價值觀。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系。
五、對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務,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并作為本協議附件。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向養老機構反映老人的情況,如脾氣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外出要請假。老人之間要搞好團結。
二、遵醫囑。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的效果取決于雙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還應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對偶發性費用如治療、搶救費用等應隨時結清。
四、乙方外出時應在甲方設定登記處進行登記或有丙方陪同;
五、家屬及單位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養老機構,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保證至少 星期探視乙方一次,否則,除非乙方明確反對,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負責任。
五、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于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并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范圍并不限于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于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須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后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并協助丙方辦理有關手續。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乙方已達到不能自理者,丙方應及時聯系轉院或甲方協助聯系轉院。仍堅持留在甲方處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 ______元。
2.伙食費每月 ______元。
3.冬季取暖費每月 ______元。
5.交納押金 ______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并經同意者),根據家電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費。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 ______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內住宿連續10天以上不在養老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5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醫療費用;
2.喪葬費用;
3.違反己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乙方患傳染博?精神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訴;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協議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已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條款外,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元,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其他條款
一、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
(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親屬簽名)_______________
親屬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姓名(簽名):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養老院入住協議書
甲方: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敬老院(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院民(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丁方)根據國務院《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
貫徹《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為切實做好五保供養工作,維護五保供養、托養對象合法權益,經甲、乙、丙、丁四方協商,就丙方入住乙方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五保供養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強敬老院建設,增添必要的'設施設備,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敬老院的安全、管理、服務工作,確保集中供養五保對象入住安全;
2、按照農村五保供養政策的相關規定,建立五保、托養對象集中供養專帳,按時將五保供養金、管理服務經費劃撥敬老院,定期與不定期地檢查敬老院帳目;
3、建立五保、托養老人集中供養的管理運行機制,與丁方建立五保供養、托養聯系制度;
4、處理敬老院管理、建設中的有關問題;
5、按照規定配備敬老院管理服務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入住敬老院院民提供相應的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健康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和場所,保障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2、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為入住者提供相應服務。積極發展院辦經濟,不斷提高供養人員的生活水平;
3、對入住者實行試住一個月制度,凡不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經乙方勸導無效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乙方正常工作秩序或其他供養對象正常生活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通知丁方接回原居住地供養;
4、不接收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入院。
5、入住院民在入住期間患重大疾病,應及時通知丁方。有義務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政策,協助丁方為丙方辦理相關手續。
6、下列款項、物品由乙方按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①上級下撥的五保供養金;
②社會各界人士、社會組織、單位向敬老院捐贈的物品、款項;③院民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社會組織、單位捐贈的款項物品。
7、為保證院民有購買日用品的能力,丙方每月的養老保險金歸自己支配,乙方不再向丙方發放零花錢。
8、乙方根據丙方入住時的身體狀況建立健康檔案。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交入住乙方的書面申請和一周內經區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表,簽訂入住協議。享有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務的權利,有參與敬老院民主管理的權利,并有出院的自由;
2、所在村組的耕地、經濟林、宅基地等歸所在村民小組集體所有;
3、遵守院內各項管理制度,外出必須向管理人員請、銷假。遵守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參加敬老院組織的義務勞動;
4、講文明禮貌,不打人罵人,不說粗話臟話,自覺遵守公共道德。講團結互助,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影響他人生活。講究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不亂倒污水,不隨地大小便,共同維護居住環境;
5、維護集體榮譽,不做有損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說有損敬老院聲譽的話。愛護集體財產,不得損壞公共財物;
6、閑雜物品不得帶入敬老院,貴重物品可交敬老院工作人員代為保管,凡自己保管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7、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房間內安裝其它設備或改變電源線路,不得擅自生火煮飯和取暖;
8、在院生活時,因摔、跌、滑等自然因素,和在院外活動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或傷亡,乙方概不負責,一切后果自負。患突發性疾病應服從乙方安排,生前有權決定去逝后回原居住地以及遺物處置的權利。
9、在外欠款自行承擔。
10、去逝后決定由處理后事。
四、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探視丙方的權利和義務。同意作為丙方供養期間的擔保人;
2、丙方去逝后,必須實行火化。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及時安排人員根據入住者去逝后要求處理安葬等事宜。逾時不到者,由此所造成開銷、責任均由丁方全部承擔。若親屬要求乙方為其舉辦喪事,其費用由親屬承擔。
3、對不能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入住者,或不能按照敬老院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乙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入住者,一旦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及時接回原居住地供養;
4、丙方去逝后,如有現金或銀行存款,應用于喪葬費用,剩余部分,則歸敬老院所有;
5、協助做好入住五保對象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自愿出院或被敬老院退回的五保戶生活。
6、同意丙方去逝后由安葬,并承擔相應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乙方:敬老院(蓋章)
20xx年X月XX日
丙方:院民簽字(捺印)
20xx年X月XX日
丁方:村(居)委會(蓋章)
20xx年X月XX日
3托老院入住服務協議書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協議訂立方:
甲方:磐石市石嘴鎮夕陽紅托老院(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崔旭東
地址:磐石市石嘴鎮河東街 聯系電話:13804447515
乙方:入住老人(簡稱乙方):姓名: 年齡: 性別: 身體狀況:
身份證號: 生活來源: 原工作單位:
丙方:入住人員家屬或本市擔保人(簡稱丙方)
親屬(擔保人)姓名: 與入住老人關系: 身份證:
工作單位: 常住地址:
常用電話: 緊急電話:
為解決日常生活起居和護理上的困難以安度晚年,乙方及丙方特委托甲方給予托老院入院護理和服務。現甲方同意乙方入住磐石市夕陽紅托老院,為明確三方的權利和義務,互相配合,經三方自愿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月收費標準及結算方法
入住費用為每月 元整(人民幣),包括床位費、伙食費和護理費。按乙方、丙方要求增加的特護費用及其他附帶費用不包括在內。
結算方法為每半年交費一次。即乙方在入住時一次性交清六個月所需的全部費用,以現金或打卡形式均可。
入住時間按天計算,如有病事假超過5天按每天每人返還7元伙食費。床位費、護理費不予退還。特殊情況另行協商。
二、甲、乙、丙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的要求,為入住人員提供生活、起居、膳食、康復護理及所需的服務,并視老人的身體狀況和要求、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生活。
2、乙方入住時,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身體體檢,建立健康檔案。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自理能力確定護理等級,并按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護理等級隨著乙方身體狀況的變化而科學的調整)。
3、乙方入住后,乙方因新患疾病或原有疾病病情變化需要臨床治療時,甲方直接為乙方提供住院等醫療服務,并不再收取醫藥費。
4、乙方入住后,甲方發現并確認乙方(或丙方)所述乙方的病情嚴重不符,或確認乙方有其他傳染病、癔病等精神障礙方面的疾病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進行。如乙方隱瞞上述病情,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及丙方負責。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立即為乙方辦理退院和結算手續,最遲不超過三天,如丙方接到通知后超過三天仍未為乙方辦理退房手續,甲方可將乙方送至丙方并扣除所需費用。
5、乙方病情加重,甲方認為需要轉院治療時,乙方(或丙方)應積極配合,因配合不及時耽誤乙方治療,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承擔。
6、如乙方或丙方不能按時交納有關費用,甲方在經多次催促無效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的執行,并不再承擔對乙方的護理義務。
7、如乙方入住后不服從甲方規章制度及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睡覺時從床上摔下,丙方確認乙方能自理的老人在房間、樓梯、走廊、廁所、浴池等地方摔傷,或外出病事假造成走失傷亡等,后果均由乙方(或丙方)負責。
8、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傷害(如毆打工作人員,毆打其他入住老人)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連帶清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如實反映入院前所患病癥及病情,并提供相應的診斷及治療資料,不得隱瞞病情。
3、按期交納所需的費用。逾期(三天)不交者,按乙方自動離院處理,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務。
4、乙方不得攜帶現金及貴重物品,否則若有遺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入住后因病接受甲方住院等醫療服務時,應按甲方規定范圍進行(具體見免費醫療范圍)。
6、凡因護理等級改變而調整收費標準時,應以甲方等級收費規定為準,乙方或丙方應及時支付。
7、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丙方應代為賠償。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在乙方入院前,應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身體情況的病歷及有關體檢單。
2、乙方在入院期間,經診斷患有傳染病、精神分裂癥、慢性病反復加重、危及生命等不適宜集體居住的疾病時,丙方應及時領回。
3、丙方在接到甲方關于乙方突發疾病或病情嚴重的通知時,應及時將乙方送上級醫院治療,因丙方耽誤時間而導致乙方死亡的,由丙方負責。
4、丙方在乙方沒有經濟能力或其他原因不能交納入住費用時,要負責乙方入住的全部費用。
5、乙方故逝后,丙方應及時處理善后事宜。
6、丙方作為乙方的監護人,有權利監督甲方履行義務。如甲方不能按國家規定的行業標準為入住人員提供服務,丙方有權利向有關部門投訴。
7、乙方的權利義務可由丙方代簽。
三、事件處理原則
(一)對于乙方自備攜帶的日常醫用藥品及保健品,需報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后方可服用。未經批準擅自服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障礙以及長期臥床不起的老人,其家屬及老人必須理解并配合院方所采取的各種防護措施,以防止老人誤服藥、墜床、電擊傷、燙傷、器械傷、溺水甚至自殺等意外事件發生,否則后果自負。
(三)生活能半自理和自理意識清醒的老人,因個人原因摔傷,墜床、自服過量藥、燙傷、電擊傷、器械傷、溺水、斗毆甚至自殺的意外事件,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四)入住老人原則上不準使用個人電器。如確要使用磁療器、按摩椅、電熱毯等均按用電量另收費用,且丙方必須證實老人是否有自行使用以上電器的能力。如因此發生的電傷害,電起火,等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或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賠償由丙方賠償。
(五)乙方未經批準,自行擅離外出造成的走失、摔傷、意外車禍、意外死亡等一切意外事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異議和無理要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特殊待遇及特殊約定:
(一)乙方的身體狀況,科學確定護理等級,根據護理分配居住樓層和房間,護理等級和房間不同收費標準不同,如乙方因身體健康狀況或經濟等原因,自行要求入住指定樓層和房間的,應在本條款的最后特殊注明,注明后視為自動接受哪個樓層對應的護理服務等級,由此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特殊注明:乙方要求入住 樓 房間,本人簽名
(二)乙方入住后,必須團結室友,不得因個性、生活習慣、個人喜好等原因排斥他人,影響團結,也不得因上述原因對本院提任何無理要求。確須因團結因素更換房間或床位,由院方合理調配。如院方無法滿足乙方的上述要求而要求退院的,院方不返還剩余費用。
(三)其他特殊情況另簽特殊護理協議。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視為丙方違約,其他違約責任由丙方負責。
(二)乙方違反協議二條(二)項中的義務視為違約。
(三)丙方違反協議二條(三)項中的義務視為違約。
其中:
1、違反(三)項中2款情形“丙方及時領回”,應雙倍承擔延期領回產生的各項費用(含期間產生治療費用),因延期領回發生死亡事件等后果,由丙方自負全責。
2、違反(三)項中3款情形,出現甲方無法聯系或無法通知丙方情況(包括緊急電話無法接通),甲方已采取適當合理的急救和治療等措施所產生費用,應由丙方負責。
3、違反(三)項中4款情形,如丙方延期7日交付費用,則應額外承擔應交費用的30%滯納金。如拒絕承擔全部費用,立即無條件將乙方領回。
4、違反(三)項中4款情形,如丙方不及時處理善后或惡意挾尸要挾勒索,則甲方有權申報公安等有關部門后按正常風俗習慣安葬死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一次性雙倍補償。
(四)乙方入住服務期滿或中途無力支付費用或拒絕支付費用,且丙方拒絕將乙方領回,經甲方三次通知仍未果,視為丙方惡意滯留乙方在甲方處,丙方應雙倍承擔滯留期間費用。
(五)甲方未按國家標準盡職服務,出現惡意、故意侵害乙方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免責條款
(一)如遇乙方突發疾病或突發意外事件,甲方無法聯系或通知不到丙方或丙方緊急電話未開通,甲方根據病情及事件情況采取合理必要并符合常規,常理的措施情況后,乙方依然死亡的,甲方免責。
(二)護理服務期間或入住期間,發生自殺或自然死亡的,甲方免責。
(三)因突發疾病、吸食不當,經搶救無效的,甲方免責。
(四)私自外出或請假未按時歸院或超出本院以外的,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或死亡的,甲方免責。
七、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八、此協議一式三份,經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特別提醒丙方需反復閱讀此協議后簽字),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九、此協議附有附件兩份,是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如乙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無能力簽字、閱讀、理解本協議,丙方簽字視為乙方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磐石市夕陽紅托老院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養老協議書 篇2
被贍養人姓名_____父親:————母親:————
贍養人姓名_____長子:——————次子:————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周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贍養的.方式、周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五條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母親:
贍養人協助贍養人
長子:配偶:
次子:配偶:
協議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簽訂地點:
養老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于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范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后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范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藥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借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床位費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注),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癡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癡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征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注: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系: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單位、送養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愿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執行。
養老協議書 篇4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區居民,XX的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X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XX與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與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X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XX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X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X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區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養老協議書 篇5
被贍養人:
程榮清,男,68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何鳳英,女,68歲,住址:戶口屬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現住花元村新農組 贍 養 人:
程華榮,男,45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程江明,男,39歲,住址:宜秀區羅嶺鎮花元村新農村民組 董福安,男,44歲,住址: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 董建軍,男,38歲,住址:懷寧縣涼亭鄉董祠村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何鳳英自愿與被贍養人程榮清在羅嶺鎮花園村新農組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程榮清的生活等一切費用由其倆兒子程華榮和程江明共同承擔,與董福安、董建軍無關。
3、被贍養人何鳳英的生活費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共同負擔,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幣為3000元,共計6000元。此贍養費分正月和臘月兩次付清。
4、倘若被贍養人何鳳英生病需住院治療,其費用均由其倆兒子董福安和董建軍共同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5、被贍養人何鳳英終老的所需一切費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軍承擔,與被贍養人程榮清的倆子程華榮、程江明無關。
二、附則
1、本協議為永久性契約,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簽字):
被贍養人(簽字):
20xx年12月26日
養老協議書 篇6
被贍養人姓名__
贍養人(及侵權第三人)姓名__
被贍養人__撫養贍養人__二十年業已盡到撫養義務,并對贍養人疼愛有加無任何虧欠,現贍養人因不切實際的婚戀糾紛不服被贍養人管教,為自身一己私利,不顧家庭和睦和鄰里勸告,嚴重傷害父母,業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現自愿放棄在職工作并斷絕與被贍養人的.父母關系,從此雙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決定并不能免除其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為維護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現根據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一致,由贍養人一次性賠付被贍養人以下贍養費用并自愿達成協議:
一:基本養老費《XX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X)》
二:晚年租房費
三:必要的精神損失及消費性支出XX元
四:保險金費用XX元
五:晚年醫療保障器械費XX元
以上內容由贍養人一次性兌現,贍養權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贍養義務人提出任何要求。如無兌現贍養義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贍養權力人主張任何權利。
被贍養人(父母)__
贍養人(子女及侵權第三人)__
證明人__
證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協議一執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發生法律效力。
養老協議書 篇7
甲方: XXX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
丁方:
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經協商自愿簽定本協議。
一、入院試住條件及試住期限
1、經甲方、丙方、丁方三方審核通過,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年滿六十歲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的,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非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的老年人。
2、為了保護各入住院名的權利,更好適應敬老院的生活,本協議約定從乙方入住到甲方敬老院至日起六個月為試住期。試住期滿后,對于符合試住期條件的院民,另行簽訂正式的入住協議。
二、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居住生活、文化娛樂、健康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設施和場所,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凈。
2、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為乙方提供相應服務。
3、凡不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約束自己的院民,經勸導無效,而嚴重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權通知丙方、丁方接乙方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居住供養。
4、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精神病、傳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間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權利義務根據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6、下列款項、物品由甲方按規定統一管理使用。①上級部門下撥的“
人頭”經費;②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單位向敬老院捐贈的物品、款項;③院民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社團組織、單位捐贈的款項物品。
7、乙方所在村組的耕地、經濟林、牲畜由甲方協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項統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彌補平時零用和去世后的后事費用。不便動的貴重資產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壽材等。
8、乙方去世后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組入葬的,為避免影響敬老院的正常工作及對其他院民造成不利影響,甲方有權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關親屬在乙方死亡后5個小時內將遺體接走,否則甲方有權按照敬老院的規定處理遺體。甲方根據乙方遺囑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入葬的,喪葬費用由丙方、丁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辦理入住手續,簽訂入住協議。
2、服從甲方管理及敬老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義務勞動,外出須向管理人員請假。
3、遵守公共道德,講文明、懂禮貌、不打人罵人,愛護公物、視院如家,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做有損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說有損敬老院聲譽的話。
4、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丟雜物、煙頭,不亂倒污水,不隨地大小便,不說粗話、臟話。
5、閑雜物品不得帶入敬老院,貴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員代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發生丟失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內裝置其它設備。
7、乙方患突發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決定本人遺物處置的權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丙方、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丁方有探視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辦理乙方入住擔保時,丙方、丁方須提供詳細住址、
通訊電話及村民小組證明等資料。
3、同意乙方去逝后回村安葬,并承擔相應費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在院民死亡后5小時內將遺體接走,并按照乙方遺囑予以處理后事,逾時不到者,由此所造成費用、責任,均由丙方、丁方全部承擔。
4、乙方不能適應新的生活環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約束自己,嚴重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應及時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組居住供養。
三、各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在樓前設置門衛,外人入內均需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如甲方認為需要仍可要求登記;
(二)、乙方的房間屬于私人空間,除非甲方提供的設施狀況不良造成的傷害,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這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設備。
(五)、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并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1.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對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護理內容,說明范圍并不限于入院前查體的結果;
5.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6.對于某種器材或設備的使用方法不明;
7.院民之間如果發生沖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損害,由院民自行承擔;
(六)、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及路面狀況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置警示標志。
(七)、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
(八)、甲方定期組織乙方查體,乙方對拒不參加的后果負責;
(九)、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親屬,丙方、丁方及乙方親屬應積極配合治療,辦理有關手續。對于有親屬的院民,由親屬出面在醫院的相關告知書上簽字,如果親屬拒絕配合或者拒絕簽字的,則由甲方工作人員代簽,如因醫療行為發生意外或者其他損害,與甲方無關。(院民有親屬的,應當簽訂一份《代簽院民住院文件委托書》 )
(十一)、非甲方原因突發停電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養老協議書 篇8
甲 方:安陽市興達園林科技觀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陽市瓦店鄉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竇云明
乙 方:郝愛玲
住 址:河北省邯鄲市鐵西南大街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建設興達愛心生態養老護理園項目進行洽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該項目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投資項目的名稱及規模
1.1 項目名稱:新建安陽興達愛心生態養老護理園。
1.2 項目總投資:3.5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5億元。
1.3 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養老公寓、農業研究中心、養老護理學院、中老年女子會所、老年用品商場、星級賓館、青少年科教園地、幼兒園、康復體檢中心、類似植物園的高效農業區等建成后,將擁有養老床位1650個。
1.4 項目的社會效益:招收護理型學生800名,增加就業崗位500-800個。
1.5 項目的選址及用地規模:園區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占地300畝。
1.6 項目建設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設一年,即從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主要內容及條款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1 甲方協助乙方在瓦店鄉租用土地300畝。
2.2 甲方以掛牌出讓方式,按每畝4萬元的地價標準在瓦店鄉瓦店集為乙方提供300畝土地用于建設養老園區。
2.3 乙方繳清加項目用地的土地出讓金,并完成房屋建設經驗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房屋等產權證。
2.4 甲方需負責公關,及時同相關部門溝通聯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須與土地所有權者或土地使用權者簽訂土地租用協議,并及時繳清租地費用;同時乙方必須解決基地農戶的.轉移就業問題或者與農戶簽訂收購協議,保護基地農戶的合法權益。
3.2 乙方建園區,在取得土地進場開工建設前必須繳清土地出讓金;在接到入場通知后的兩個月內必須進場開工建設,并按時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投資建設內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與用途,也不得擅自轉讓土地,否則甲方無償收回土地,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乙方建加工廠必須符合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須自覺規范經營行為、服從主管部門的管理,按時上報企業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3.5 乙方負責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安全,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合同生效及違約責任
4.1 本協議未盡事宜本著有利于項目建設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4.2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4.3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4.4 本協議一式陸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余存檔。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相關文章:
養老院養老協議書11-26
養老協議書07-10
養老協議書05-24
養老協議書范本06-29
養老服務協議書12-02
養老服務協議書12-10
老年養老的協議書10-04
(實用)養老協議書05-25
農村養老協議書12-12
養老協議書四篇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