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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競業限制協議書

            時間:2025-12-18 21:03:01 曉映 協議書 我要投稿

            競業限制協議書(通用14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競業限制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競業限制協議書(通用14篇)

              競業限制協議書 1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5、乙方離職后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秘密的員工離職。

              二、競爭業務和區域

              乙方向甲方保證不在同行業企業中從事和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在甲方及其關聯企業劃定的地理范圍內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三、甲方的義務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四、協議的終止及違約責任

              1、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將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2、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元。并將所得利益返還給甲方;

              3、一方違約協議立即終止。

              五、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六、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后,與本協議有沖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至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產生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2

              甲方(單位):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

              方競業,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次日起年內(不得超過2年),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第1條所稱的“有競爭關系”是指:(1)某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的生產經營行為與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行為在市場上存在商業競爭關系;(2)某單位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的經營范圍與甲方或者甲方的關系公司的經營范圍相同、類似或者屬于同一行業。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3.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和保守商業秘密義務是其作為員工的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金。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后須按約定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個月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計元)。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起算日為甲方離職之次日,不滿一月的期間按日歷天數計算乙方應得的競業天數補償金。

              4.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后方可領齲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5.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后應在一周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之次月起,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7.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8.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系,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于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9.乙方從甲方離職時,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可以通知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也無需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的補償金。

              10.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協議終止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本合同所稱甲方關聯公司是指甲方下屬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甲方參股、控股的企業。

              13.雙方傳遞文件的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編:

              電子郵箱:

              乙方: 郵編:

              電子郵箱:

              雙方相互送達的任何文件,以快遞或ems形式寄出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即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寄出的,自郵件發出即視為送達。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均應以書面方式及時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對方以原通訊地址寄出的文件符合前款約定條件即視為送達。

              1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 3

              甲方: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甲方及其關聯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理解并確認,乙方離職后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甲方及其關聯甲方的經濟利益或使甲方及其關聯甲方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甲方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競業限制

              1.1競業限制期限為乙方與甲方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24 個月內,乙方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業務。

              1.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乙方不得為以下單位工作或任職:

              1.2.1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附件1所列明的單位);

              1.2.2與甲方有業務競爭關系的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甲方關聯企業所在的其他任何地方直接或間接的設立、參股、控股、實際控制的甲方、企業、研發機構、咨詢、調查機構等經濟組織;

              1.2.3其他與甲方有競爭業務的單位。

              1.3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乙方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3.1與甲方的客戶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甲方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甲方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1.3.2直接或間接在本協議第1.2條所列單位中擁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務或獲取利益;

              1.3.3乙方本人或與他人合作直接參與生產、經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1.3.4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說、雇用或鼓勵甲方的其他乙方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說、雇用、鼓勵或帶走甲方的其他乙方,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甲方的任何乙方在其他單位任職;

              1.3.5向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1.4不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乙方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甲方書面說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第二條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2.1乙方在離開甲方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甲方可在乙方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約定之日起解除,同時甲方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2在乙方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乙方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三條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3.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乙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甲方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甲方則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3.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乙方離職前6個月平均工資的__%,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3.3乙方應當在每季第一個月以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該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職單位的證明以及乙方作出的保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書面承諾。

              3.4乙方應在離職前向甲方書面提供其本人的銀行賬戶用于甲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未提供賬戶、提供賬戶錯誤、賬戶注銷等各種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支付該等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在此期間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5乙方拒絕接受、自行放棄、不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且不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

              3.6若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強制性規定的最低標準的,則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屆滿前予以補足到最低標準,在此之前,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的義務。

              第四條保密責任

              4.1 乙方對在工作過程中接觸、知悉到的甲方商業秘密、資料、信息,負有為甲方保密的責任。

              4.2雙方確認,甲方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經營信息:甲方現有、曾經和即將開發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價格、日常交易相關信息、與客戶請來信息(含信函、郵件、文書等) ;管理信息:管理制度、管理策略、公司投資及重組的資料、會議紀要、會議決議、公司內部郵件 ;技術信息:技術方案、技術文檔、軟件、數據庫、圖紙、樣品、 。

              4.4乙方因工作接觸,知悉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料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應承擔同等于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義務。

              4.4保密期間不受競業期限限制,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任何時候都不得使用或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甲方商業秘密。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乙方糾正違約行為。

              5.2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或未履行保密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第3.2條約定的二年競業期限內應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實際損失的,甲方還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實際損失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3乙方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第六條爭議處理

              6.1甲方與乙方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注冊登記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損失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7.1甲方由于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7.2甲方為了調查、處理、糾正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所付出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評估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八條 其他

              8.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執行及爭議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參照方便而設,并不限制或從其他角度影響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和詮釋;對本協議條款的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并同意遵守執行。

              8.3本協議文首的聯絡方式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合同另一方;如未通知的,另一方按原聯絡方式送達文件、信函的,應視為有效送達。

              8.4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每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就保密與競業限制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部分保密第1條保密內容及范圍

              1.1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于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秘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1.2.2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制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秘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戶信息、客戶經營狀況等;

              1.2.4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1.2.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于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采購等渠道.客戶.經銷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戶或潛在客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關信息、客戶聯系方式和客戶銷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屬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于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于保密信息存在爭議或不太明確,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2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2.1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

              2.2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范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要求與指示,乙方應予執行,并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2.4.2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復制、記錄;

              2.4.3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2.4.4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于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2.4.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復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2.4.7乙方在離職后,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后,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它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2.5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職或離職后,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7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于違反保密義務之列: 。

              2.8離職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過乙方所在單位)與原甲方客戶進行與甲方存在競爭的業務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戶聯系乙方,則乙方應將該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戶與甲方聯系。

              第二部分競業限制第3條定義

              3.1競業限制或競業禁止:指用人單位有條件的要求勞動者不能直接或間接從事競業行為,具體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機構、子公司、辦事處和關聯單位。

              3.3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系之日開始到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如乙方到達退休年齡之后繼續為甲方所聘用,則任職期間包括聘用期間,至聘用關系終止之日截止。

              3.4個人或組織:包括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組織,即各類形式的個人或組織。

              3.5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生產、經營、從事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個人或組織,包括但不限于:

              (1)從事下列業務的個人或組織: 。

              (2)下列公司或與下列公司經營范圍存在重合的組織或個人: 。

              (3)為上述競爭性單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個人或組織;

              (4)上述個人或組織的關聯企業及機構。

              3.6競爭性業務:競爭性單位所經營的業務。

              3.7競業行為:自己或與其它個人或組織合作,直接或間接的從事競爭性業務;或為競爭性單位提供服務或勞務,包括但不限于擔任競爭性單位的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管理人員或一般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上述行為之一即為競業行為;此外本協議可另外對競業行為作出補充。

              第4條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

              4.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4.2除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行為以外,在職期間的下列行為將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

              從競爭性單位處直接或間接獲得好處,包括但不限于財產性利益、旅游、消費、宴請、報銷。

              4.3在職期間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額外補償。

              第5條離職后的競業限制

              5.1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間內,乙方不得從事競業行為。

              5.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自乙方離職之日起 兩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縮短競業限制期間:

              (1)離職之日前(含當日),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縮短競業限制期間,或者取消競業限制義務;

              (2)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內,甲方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義務。

              如有多次通知,則以最近的一次通知為準。

              競業限制義務到期或終止后甲方無需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雙方同意:甲方無需支付提前終止競業限制義務的額外補償。

              5.3競業限制補償:每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為乙方離職前12個月內的月平均工資的 30%。

              5.3.1計算月平均工資時,以乙方工資卡或乙方實際收到的貨幣性質的工資收入為準。與股權激勵相關的分紅、期權、股權等不計算在內;

              5.3.2發放時間:按月發放,下月底之前發放上月補償金,如為非整月,則可以與下個月的補償金一并發放;非整月的補償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離職,則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補償金;

              5.3.3如發放時間有逾期,但逾期不超過3個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足發放,但不得以此為由要求解除本協議或拒絕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5.3.4發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領取工資的銀行卡(或雙方書面確認的其它帳戶)內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儲蓄卡被注銷、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視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為由主張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此時乙方可以到甲方處現金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或書面確認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帳戶之后甲方再行發放。

              5.4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視為乙方從事競業行為及違反競業限制義務:

              5.4.1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

              5.4.2在競爭性單位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

              5.4.3乙方近親屬從競爭性單位處領取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報酬、勞務費用、分紅、報銷等任何名義)或獲得旅游、實物、購物卡、消費卡、報銷等好處,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說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或所說明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5.4.5其它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的。

              5.5特別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則乙方應在一周內通過電子郵件或其它書面形式向甲方說明當下的工作單位與工作情況。

              5.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7特別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通知乙方暫停支付競業限制補償:

              (1)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時;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要求說明當下工作情況時;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有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情形時;

              此種情形下,乙方仍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證明并未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補發競業限制補償。

              5.8乙方指定收款賬戶(如未指定,則以乙方原領取工資的銀行卡為準):

              指定收款賬號: 。

              開戶行: 。

              戶名: 。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它第6條違約責任

              6.1乙方在職期間,如有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從事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所獲利益應歸甲方所有;

              (3)賠償競業行為或違反保密義務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乙方當時12個月內月平均工資的 二十倍。

              6.2乙方離職后,未履行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標準為: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標準*雙方約定的離職后競業限制期間的月份數* 五倍。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在離職后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全部返還給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違反競業限制的行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個月內仍未改正的,繼續從事競業行為的,則甲方有權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約定承擔違約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4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間接的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業務機會損失及為制止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律師費、訴訟費、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6.5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是同時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向乙方主張其中的部分違約責任的,不視為甲方放棄追究其它違約責任的權利。

              6.6根據本協議,乙方應作出賠償的,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第7條通知

              7.1在職期間,就本協議相關事宜,甲方可通過在勞動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進行送達。

              7.2離職后,甲方可通過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進行通知或送達:

              乙方電子郵箱: 。

              通信地址: 。

              手機短信:

              無論乙方是否實際查閱或拒收,甲方通過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發出通知時,即視為乙方已經查閱。

              7.3甲方的送達地址為:甲方辦公場所。

              第8條其它

              8.1雙方同意,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2甲乙雙方建立的關系性質(勞動關系、勞務關系、勞務派遣關系、聘用關系等)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但無論何種關系性質,本協議一經簽署,即發生法律效力。

              8.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8.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開始生效。

              簽署時間:_年_月_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競業限制協議書 5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于居于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秘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

              鑒于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并不意味著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秘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兩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兩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所謂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主要指以下幾類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擁有與甲方競爭關系企業的'股權股份。

              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戶名單、產銷策略等信息搶奪甲方的客戶。

              6、乙方永久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引誘甲方員工離職。

              二、甲方義務

              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秘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范圍的大小等情況。

              1、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競業限制補償金從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的次日起開始支付。首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支付時間為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之日;以后各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應于當月__日前劃入乙方在職時的工資賬戶,直至滿兩年。

              2、如乙方拒收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3、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甲方明確表示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條第1款按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三、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應全部退還甲方已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應違約金,違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3、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仍要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違約金不可以用來沖抵對甲方造成的經濟賠償。

              4、甲方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為調查和解決該糾紛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證費、鑒定費、差旅費及因調查發生的費用。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六、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鑒于乙方所擔任的職務涉及甲方的技術和經營信息,而這些技術和經營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是甲方的

              財產,且將會在其履行職務的過程中被乙方隨時知悉;如果乙方向甲方現有或潛在的競爭對手披露任何這些商業秘密,將會導致甲方處于一個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并損害甲方的業務;如果其離開甲方,并在競業限制期內到與甲方存在競爭性關系的企業工作,則將會對甲方造成無可補救的損害。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便規范雙方關于保密、競業限制的關系。

              一、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秘密”,是指屬于公司專有或公司保有的,不為公眾或其它第三人所知悉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形或無形信息或材料):

              1、有關組織與財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機構及組織的變動、合并、分立;有重大影響的股東變動;

              (2)經營管理層人事變動;

              (3)來自國內外的投資;

              (4)銀行貸款情況;

              (5)會計報告及財務資料。

              2、有關市場研究,推銷戰略,包括但不限于:

              (1)根據市場調查,預測出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對產品的需求數量和可能的價格;

              (2)競爭對手的銷售組織、銷售價格、售后服務、促銷手段、廣告宣傳等方面的信息;

              (3)制品的倉儲場所、供貨是否平衡等等;

              (4)銷售網絡、銷售渠道、客戶名單;

              (5)甲方的管理決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投標書內容,傳輸中的商業數據,電話信號等信息。

              (6)甲方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7)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或正在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定計劃、經營項目及各項目資料;

              (8)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決議、年度報告及總結等重要文件資料。

              3、有關新技術開發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以物理學的、化學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載體所表現的設計、制作工藝、數據、產品配方、制作方法、程序、決竅等;

              (2)甲方準備或已經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

              (3)甲方準備或已經申報發明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成果;

              (4)甲方在研究開發工作中取得的階段性技術成果;

              (5)甲方準備轉讓或已經轉讓技術;

              (6)如乙方屬甲方聘用的科技人員在執行甲方單位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所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職務成果;

              (7)專門人才的招募動向和計劃;

              (8)新產品的開發計劃、組織、試驗過程及有關數據等等。

              4、法律關系,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是否卷入或即將卷入法律訴訟/仲裁;

              (2)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

              (3)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的動向和進度等等。

              5、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職員的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2)甲方在不斷經營和發展中所產生的甲方要求保密的新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及其他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3)其他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二、保密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勞動關系終止后的所有時間內,乙方承諾:

              1、保證嚴格保守本合同項下甲方之商業秘密。但因工作需要并善意履行對甲方義務和取得甲方指示并在業務需要的程度內,向應該知道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某一內容的甲方其他職工或甲方客戶進行保密交流和因適用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者除外;

              2、不得直接或間接使任何第三者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3、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泄露/披露;

              4、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5、不得復制或披露包含甲方商業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給甲方內部無關人員或其他任何第三者;

              6、乙方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有關書面材料、磁盤等不得擅自帶出甲方工作場所,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甲方同意。

              7、乙方不得向甲方其他員工打聽與自己本職工作無關的涉及本合同項下商業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有關情況。

              8、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甲方企業,應該清退所有屬于甲方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數據、模型、實驗記錄、工作手冊與工作有關的往來信函、傳真、客戶名單、筆記、備忘錄、計劃、圖紙、工作日志、文件、軟盤等等。清退應當由甲乙雙方列出清單,由甲方有關負責人與乙方簽字確認,乙方不得留下任何與清退資料有關的復制件或軟盤。

              9、其他乙方應當嚴格按照甲方保密制度執行的事項。

              三、競業限制

              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后的壹年內(“競業限制期”),乙方同意,其將不會(亦不允許其配偶、本人擁有權益的公司等)在對甲方業務構成競爭的任何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他組織以及自然人)處接受或取得職位,或向此類第三人(含公司、合伙企業或其它組織以及自然人)提供咨詢或其它協助(但在乙方任職于甲方期間,其為履行其職責所提供的咨詢或協助不在此列)。

              乙方承諾,其在任職期間及其離職后的時間內,不會指使、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成甲方的任何其他經營、管理、技術人員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系。

              四、知識產權歸屬

              乙方承認在其任職于甲方期間全部與履行職務而取得的發現、發明及其他知識產權皆屬甲方財產,并承諾以其最大努力與甲方合作,以使甲方獲得完美的專有權。

              五、乙方在職期間因保密及受甲方的競業限制而獲得的補償費全額包含于乙方所領取的工資之中,甲方不再另外給付。

              六、乙方在離職后的競限保密期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七、違約責任

              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不低于兩萬元。

              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按時支付經濟補償,其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約束,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負。

              八、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授權代表和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其效力不受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終止的影響。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簽字:

              競業限制協議書 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已同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且為甲方員工,因工作需要,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秘密,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及其合法權益,確保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后不與甲方競業,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對甲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甲方因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而對乙方的補償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從事以下行為:

              1、自己開業生產或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產品同類的產品;

              2、自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3、為他人經營與甲方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同類的產品;

              4、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

              (二)乙方離職后的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秘密的所有文件、記、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的、來往信函、說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之復制品),并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關商業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現、復制或傳遞給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謀取利益。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內工作。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2年內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4、在與甲方離職后2年內,不能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任何手段為自己、他人或任何實體的利益或與他人或實體聯合,以拉攏、引誘、招用或鼓動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員離職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員。

              5、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禁止期時起,甲方應按競業禁止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禁止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為每月人民幣_元。補償費從年月開始,按月支付,由甲方于每月的日通過銀行支付至乙方。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6、競業禁止期滿,甲方即停止補償費的支付。

              7、乙方應于每月20日前告知甲方其現在的住所地址、聯系方法及工作情況,甲方可以隨時去乙方的住所處核實情況(包括查看乙方的住所地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和向乙方鄰居了解乙方的工作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三)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上年度的薪酬總額的3倍。同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并且乙方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部歸還甲方。

              2、甲方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爭議一方或雙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其他

              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制造方法、產品材料構成、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及甲乙雙方所簽訂的《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員工)(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住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簽署人簽字:______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競業限制協議書 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乙方在甲方任職,并且已經(可能)知悉公司的經營、技術等商業秘密,亦或乙方對甲方的市場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協議。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一條 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包括達到法定年齡退休、病退、工傷退出工作崗位等),自勞動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或乙方退出工作崗位后兩年內都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或服務、從事同類業務有競爭關系的單位任職或者變相形式的任職(包括以顧問等的形式提供服務),也不得投資自辦或與他人合資、合作、合伙開辦與甲方產品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相關聯的產品的生產或銷售。

              第二條 非因達到法定年齡退休或病退或工傷退出工作崗位的,從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次月起,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月補償金的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30%,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不足12個月的,月補償金的金額按照乙方的月平均工資的30%計算。退休或病退或工傷退出工作崗位的,從離開工作崗位之次月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生活補助費,作為乙方遵守本協議第一條之經濟補償,生活補助費具體金額參照桐鄉市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確定。競業限制補償金按月發放(每月18日前發放上月的),原則上乙方到甲方單位按月領取,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后可對領取方式進行調整。

              第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當向甲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乙方在甲方應得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五倍。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其損失額超過違約金時,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噸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或者因乙方違約行為引起侵權單位銷售數量增加的總數乘以每噸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本條所稱的'侵權單位指乙方自辦或與他人合資、合作、合伙與甲方產品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與乙方就業的與甲方產品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乙方從事的與甲方相關聯的產品的生產或銷售的企業等;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收益;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為此而支付的調查取證、公證、差旅、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四條 乙方承諾,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在同類企業任職或兼職、不自行組建同類企業參與競爭、不唆使甲方員工接受外聘、不為競爭企業提供相關的建議或咨詢服務等。乙方違反本條約定,按照上述第三條之約定金額承擔競業限制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不經預告下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后,除非甲方明確不再要求乙方遵守競業限制約定外,乙方仍應當繼續遵守競業限制約定直至期限屆滿。

              第六條 本協議所指的競業限制的地域范圍為中國境內。乙方再就業后,應當將工作情況及時告知甲方,如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可以去乙方的住所地、工作地進行核實情況,乙方應當予以積極的配合。乙方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具相關就業或未就業證明材料,如果乙方不能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證明材料,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七條 甲方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單方放棄要求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的權利,若甲方在勞動關系終止后拒絕、拖欠或不完全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第六條所述情形除外),視為甲方放棄要求乙方遵守本協議第一所述競業限制的權利,自甲方拒絕、拖欠或不完全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金之次日起乙方不再受本協議制約可自由擇業工作。

              第八條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一方拒絕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有權裁決的機關申請裁決。

              第九條本協議與以前簽訂的書面或者口頭協議內容有抵觸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充分了解了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及相應責任,并愿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9

              甲方: ,住所: 。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秘密信息

              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項目的一切秘密的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秘密信息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盤、通信網絡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二條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項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種秘密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條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后,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種秘密信息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其他經濟組織等披露此種秘密信息。

              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隨時將從甲方及甲方項目獲得的一切資料文件及其復制件歸還甲方或進行銷毀。

              第四條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后二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處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和競業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競業費。

              第五條 競業限制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商務活動。

              乙方離職之后的二年內仍應遵循競業限制的約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乙方違約后還應采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響,盡可能使秘密信息繼續處于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競業限制協議書 10

              甲 方:____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所屬部門:

              ____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簽 約 須 知

              1、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協議書,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本協議的規定并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2、本協議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準確。本協議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3、甲方招用乙方后,應與乙方簽訂本協議。

              4、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5、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分立的,本協議繼續有效。

              鑒于乙方在甲方公司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以及知識產權等,并獲得增進甲方所屬行業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范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向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乙方在供職期間因工作關系獲得的保密性信息,因工作關系在行業知識、技能、經驗提升時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對乙方的培訓內容、專業技能知識、維修技巧、供貨商等商業秘密;

              (三)甲方財務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等;

              (四)甲方的經營方案、狀況和經營實力;

              (五)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六)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七)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八)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等;

              (九)甲方客戶、供貨商、關聯公司、下屬公司等的資料及財產;

              (十)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新技術、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

              二、保密的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保密內容被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到期而免除。

              三、保密方式

              對甲方要求保密的內容和范圍,乙方通過以下途徑保密:

              (一)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保密內容,不得泄露甲方所有數據及商業機密;

              (二)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要求保密的內容,即除了得到甲方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公司內部員工或本公司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公司內部、外部的人員泄露保密內容;

              (三)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保密內容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四)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五)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要求保密的文件、信函、正本、副本、磁盤、光盤等;

              (六)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文件、產品配方、核心技術、核心商業秘密等應妥善保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如發現甲方要求保密的內容被泄露或因自己過失泄露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七)在甲方要求保密的內容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保密內容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秘密信息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信息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

              四、競業限制

              (一)乙方應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甲方業務相同、相似、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乙方離職后2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就職;不得自辦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秘密相關聯的行業。

              (二)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工資中,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不再單獨支付。

              (三)乙方在甲方的崗前培訓期以及試崗期內必須遵守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以任何形式(含口頭、拷貝等)故意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具體損失賠償標準如下: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秘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利潤減少的金額。

              2、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5、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二)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可取消乙方當月工資或者獎金作為處罰,若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全額追償。

              (三)乙方應該遵守競業限制義務,否則甲方可向乙方追究最低壹萬元整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后,共同訂立本合同。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一、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承諾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業務。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 _______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 _______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就職。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等等。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內(自勞動關系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系解除 _______ 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自營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秘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所謂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二)甲方承諾:

              從乙方離職后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由乙方到甲方領取或甲方通過銀行、郵局支付。如乙方拒絕領取,甲方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機關提存。乙方是否拒絕領取,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二、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項(一)乙方承諾(1)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整,違約金數額為乙方在甲方工作年收入的2 倍,并且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項(一)乙方承諾(2)、(3)款所列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_______ 元整。金額為乙方在甲方上一年度的工資收入的 5 倍。

              三、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終止: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秘密已經公開,而且由于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甲方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又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3、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甲方承諾”的義務,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達到一個月或者甲方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80%的,視為拒絕支付)。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如一方拒絕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五、合同的效力和變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12

              合同編號:____

              合同簽訂地:____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

              鑒于: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競業禁止事項達成協議如下:____

              第一條 競爭業務

              競爭業務指:____

              (1)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2)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期限:____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后____年的時間。

              第二條 區域

              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____

              1、任何管理人員或雇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雇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系;

              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系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 對價及取得條件

              雇員在此確認:____

              1、雇員從公司離職時,應提前與公司確認其是否開始離職后的競業限制義務。公司如確認離職雇員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雇員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開始;公司如確認離職雇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雇員無需承擔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

              2、雇員在離開公司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后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公司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雇員可以向公司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公司確認雇員有競業限制必要并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后,雇員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雇員主動放棄。公司確認雇員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雇員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員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第五條 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 違約救濟

              雇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并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雇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為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____

              1.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____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系后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

              2、員工理解并確認,員工離職后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于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系;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范圍。

              三、乙方的'義務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系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戶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戶。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后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發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七、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并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競業限制協議書 1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鑒于:

              1、乙方將要(或已經)成為甲方的聘用員工,與甲方建立聘用勞動關系;

              2、乙方已經(或可能)知悉公司重要商業秘密或者對公司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

              3、乙方進一步承認,如果其離開公司后在與公司競爭的單位工作,將會損害公司的業務,可能給公司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及定義

              1、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本協議遵循如下原則:既要防止出現針對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2、本協議中的““甲方公司””指甲方所屬集團公司及其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和實質關聯的公司(總稱““甲方公司”)。”)。

              3、本協議中的““任職期間”,”,是指乙方與甲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之日開始到甲乙雙方勞動關系結束(或消滅)為止的期間。

              4、本協議中的““離職”,”,是指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并將此種意愿付諸實踐的行為,包括辭職、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等一切正常離職和一切非正常離職。

              5、本協議中的“競爭性單位”,指與甲方公司提供同類服務的或對甲方公司業務構成現實或潛在競爭的任何個人、公司、企業、合伙、機關、協會、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這些競爭性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經營與甲方公司有相同業務或相近似業務的公司或企業,尤其是下列單位:

              經營與其在甲方公司所從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類似的其他類型的公司或企業;為上述公司或企業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或其他機構。

              6、本協議中的““競業限制義務”,”,指本協議第一第二條第4和第5款所列的義務。

              第二條不競爭的約定

              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參與經營與甲方直接或間接競爭的任何業務。

              1、乙方保證在甲方的任職期內所使用的技術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不侵犯前受聘單位的技術秘密,如承擔了對前單位的競業限制和保密義務,則應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利用前單位的保密信息為甲方服務。

              2、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承諾:不從事獲酬的第二職業;乙方和/或乙方的關聯人不在競爭性單位或與甲方有直接經濟往來的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團體內接受或取得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監事、股東、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或向該類競爭性單位提供任何咨詢服務(無論是否有償)或其他協助(例如,從事與公司正在進行的業務或公司董事會不時決定擬發展的業務相同或近似的業務范圍);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職以任何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就本協議而言,乙方的關聯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擔任管理人員或作為合伙人或者直接或間接地擁有10%或以上權益的任何種類的機構構;

              (2)乙方擁有重大占有權益或乙方作為受托人(或類似的受托職務)的任何信托或其他財產。

              3、在甲方任職期間,乙方不得對競爭性單位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包括但不限于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權、借貸或組成合伙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與甲方競爭或協助任何個人或單位與甲方競爭。如乙方的親屬在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人事部門告知上述事實。

              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到甲方的競爭性單位就職。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后在甲方支付了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費補償金的期限內,都不得直接或間接服務于或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企業。

              包括但不限于:

              (1)服務于、開辦或經營與其在甲方公司所從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類似的其他類型的公司或企業。

              (2)服務于、開辦或經營與甲方公司有相同業務或相近似業務的公司或企業。

              (3)服務于、開辦或經營為上述公司或企業提供專業咨詢或顧問服務的公司或企業或其他機構。

              6、乙方同意,在其任職于公司期間及離職后的1年內,乙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間接地指使、引誘、鼓勵、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試圖影響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去為乙方或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服務;乙方保證不會引誘公司的客戶或以前的客戶以攫取他們的業務而直接或間接獲利。乙方在任職公司期間為履行其職責而采取的行動除外。

              7、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下列活動:

              (1)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在公司之外設立提供與公司產品或項目相同或類似的機構;

              (2)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提供與公司生產的產品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同、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任何業務;

              (3)不得向任何個人、合伙、公司、信托、協會或任何其他實體提供任何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產品,或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服務(不論作為代表、代理人、獨立承包人、顧問、咨詢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系);

              (4)不得在任何競爭者中擁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作為所有者、特許經營者、合伙人、股票持有人、委托人、成員、投資者、托管人或其他類似身份或通過其他關系);

              (5)不得直接或通過其他實體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現有及潛在的客戶提供與公司提供相同或類似的產品或服務;

              (6)不得以攻擊公司的業務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損害公司的商業聲譽和名譽。

              第三條補償費補償金的支付

              1、甲方有權在乙方離職后的2個月內建議在離職前完成確認,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做出是否要求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及承擔競業限制期限的選擇,期限長短由甲方決定。

              2、如甲方選擇要求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則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

              3、競業限制補償金費為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該補償金按上海市勞動仲裁案例一般為20%—50%,需要關系在線給予專業意見!,該補償費補償金所對應的競業期限為24競業期限會根據職位高低設定,最長不超過24個月。_____個月,補償費補償金按月發放。競業限制期限從乙方離職之日開始計算。但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而提起仲裁或訴訟時,則競業限制期限應將仲裁和訴訟的審理期限扣除;即乙方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期限,在扣除仲裁和訴訟審理的期限后,不應短于上述約定的競業限制月數。

              4、本協議中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是乙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應得的'補償金總額,甲方可以任選下列兩種方式之一向乙方支付:

              (a)在乙方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一次性計算付清,乙方可將領取到的上述補償費補償金自行平均分攤到競業限制期限的每個月中使用;

              (b)甲方將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平均分攤到競業限制期限的每個月,并在乙方正式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將平均分攤計算后的補償金陸續支付給乙方。

              5、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由乙方到甲方領取(或甲方通過銀行或郵局支付)。

              6、如果在乙方離職后的一個月內與第三條1相矛盾,甲方沒有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則表示甲方免除乙方的競業限制義務(即乙方可以不受且僅僅不受本協議第二條第4和5款所列義務的約束)。此時,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或訴訟的途徑)向甲方提出要求給付其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的請求。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第1、2、3、6和7款規定的義務,甲方可以按照企業內部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處分,并要求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如甲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了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而乙方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則乙方應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同時乙方除了雙倍返還甲方所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外,還應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上述違約金或賠償金的給付并不意味著乙方對甲方競業限制義務的解除或終止。

              3、在甲乙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甲方可以從應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獎金、各種補償費補償金和其它收入中直接扣除全部或部分金額以補償自己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賠償包括但不限于:因其違約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的或/及間接的、有形的或/及無形的財產或/及非財產方面的損失;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專業顧問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5、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而又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乙方工作去向而給乙方造成直接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雙方商定,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即自行終止:

              1、協議中約定的對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屆滿;

              2、甲方拒絕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金的或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補償金達到一個月;

              3、法人資格終止且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人。

              第六條修改、放棄

              1、本協議只有經每一當事方簽訂書面文件同意后方可做出修改或變更。

              2、本協議一方對某一事件做出的同意或放棄或變更等表示,僅對該次事件適用。除非書面明確表示,不得推定為該方對日后發生同類事件的態度。

              3、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延遲行使在本協議項下的或相關之任何權利、權力或優惠權時,不應視為棄權;而任何單獨的或部分的權利、權力或優惠權之不履行,亦不妨礙其日后任何權利、權力或優惠權之行使。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應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法院。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任何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強制執行;而且該無效條款應以另一條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各方原來意愿的有效、合法及可強制執行的條款取代。

              2、本協議構成各方就本協議內容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取代各方以前與此相關的所有討論、記錄、備忘錄、談判、諒解以及文件和協議。本協議簽署前各方簽署的有關本協議事項的全部協議、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或無效。

              3、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并完全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的內容和其法律含義,并由甲方授權代表和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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