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協議書(通用12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協議書 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由于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主動申請辭職,甲、乙雙方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經過充分、友好的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解除。
二、甲方一次性補助乙方各種費用 元,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社會保險或綜合保險、值班很加班工資、補貼、休息日及法定節假日補償費等。
三、上述費用中, 元為甲方應為乙方補繳的社保費用,現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以個人身份,自行補繳社保。
四、在本協議簽訂之后日內,甲方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
五、甲方將上述款項支付后,雙方關于勞動關系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全部終結,今后不存在任何糾紛。
六、甲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投訴等)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七、乙方承諾,本協議簽訂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訴訟、投訴等)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八、乙方如違反本協議,除將 元退還甲方,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
九、本協議內容乙方應嚴格保密,不得對任何人泄露。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工會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于 年 月到甲方處工作,至 部門工作, 年離開工作崗位至今。
現由乙方提出,甲、方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從即日起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乙方須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社會保險和人事檔案關系轉移出甲方處,并辦理相關離所手續。在乙方辦理完上述手續后,甲方為乙方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并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向社保局申辦失業保險金待遇。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的協議。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乙方支付 元后一個工作日內,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仲裁調解書的形式予以確認。
甲乙雙方在履行完畢上述約定的各項權利義務后,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關系。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另一方有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勞動爭議仲裁委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3
甲方:
乙方:
依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雙方就解除勞動關系、未簽訂勞動合同、加班、社保等所產生的勞動爭議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
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加班費等與勞動關系有關的所有款項共計人民幣 元,其余款項和權利乙方自愿放棄,前述款項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承諾不再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款項。
三、乙方確認:收到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款項后,雙方勞動爭議一次性了結,各類款項全部結清,無其它任何未了的'勞動爭議和事宜。
四、乙方已清楚了解本協議所有條款的含義,無異議和不明確之處,愿意按協議約定嚴格執行。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日期:
勞動仲裁協議書 4
申請人: ,男,漢族,19 年6月7日出生,住 省 縣 鎮 村 號,系死者 之子。
被申請人: 。
法定代表人: ,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 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一案,就相關賠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 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 于20 年7月3日在 省 市 路 鎮 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 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 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
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被申請人:
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5
甲方: ,女,28歲, 年7月日生。
乙方: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地址, 市長江中路 幢 室。
法定代表人:李四,總經理,電話。
甲方于 年11月進入乙方單位工作,于 年11月至 年3月期間擔任客戶經理工作,月薪 元并按合同款3%提成。 年3月至 年9月期間擔任演藝督導工作,月薪3000元并按合同款3%提成。甲方工作期間,從未享受過年休假和法定休假日。至今乙方沒有為甲方人購買過社保、沒有支付過合同提成款、也未簽訂過書面勞動合同。 年9月14日,甲方訴乙方勞動爭議一案被蜀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 蜀勞仲案字第236號。現甲方 與乙方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過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補償金等合計7500元,與 年 月 日當日一次性付清;
2、甲方 自愿放棄其他仲裁請求,以后不再提起與本案有關的其他仲裁請求;
3、雙方之間就本案無其他爭議;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仲裁委一份,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勞動仲裁協議書 6
申請人: ,男,漢族,生于19 年6月7日,居住于 省 縣 鎮 村 號,系死者 的子女。
被申請人: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過友好協商,關于申請人確認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一事,及相關賠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 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均認為于20 年7月3日在 省 市 路 鎮 高速入口輔道發生的'交通事故致死為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及其他所有相關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向被申請人要求任何款項或承擔其他責任,包括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否則由 承擔相關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持一份,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
被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7
甲方: 市 醫院
乙方:
鑒于患者李曾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經 市醫學會鑒定,本病例構成 級 等醫療事故,雙方均愿通過協商解決有關賠償問題;
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中相關數據如下:
(l) 市20 年度職工月均工資: 元。
(2) 市20 年度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 元。
(3) 市20 年度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七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己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市 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8
申請人: (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 (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 年 月 日晚 時左右,申請人 在被申請人 開辦的 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 余 元。哈 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 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 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元;
2、 與 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 一次性支付 現金 元;
2、在 年 月 日前,由 為 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
調解員(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9
申請人: ,女,漢族,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 時效范圍內申請勞動 ,如果過了勞動爭議 時效申請,合法權利就無法得到保障。勞動爭議申請 的時效期間為 年。 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超過申請時效期間提出 申請的,勞動 委員會會駁回 申請。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 費及滯納金合計 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 費滯納金合計 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 元( 年 月至今)。事實與理由:申請人于 年 月 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建筑工程工人,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 ,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申請人認為,根據 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 ,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 ,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 ,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 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 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 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10
申請人: ,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雙倍 元( 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 年 月 日進入被申請人工作。事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約定: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舉辦的廠內擔任廠長,月工資按每月 元計算,如果試用不合格,雙方終止合同,工資按每月 元結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申請人一直在被申請人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月中旬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試用不合格終止合同,但一直拖欠申請人的工資不予發放。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嚴重損害的`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多次協商解決,均為被申請人拒絕。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貴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書 1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請求:
1、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于 年 月 日作出的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補發從 年 月 日起至裁決生效之日止的工資(按 萬元月計算)和經濟補償金(按照工資的 %計算);
3、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從 年 月至 年 月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支付的雙倍工資計 萬元(按 萬元月計算,共 個月工資)。
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于 年與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但在建立勞動關系后直至 年 月 日,被申請人未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的規定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 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平均工資為 萬元,故被申請人應當為此另行支付 萬元的二倍工資。 年 月 日,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申請人違反被申請人勞動人事手冊第條和民法典第39條第2款規定,非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并從 年 月 日起,被申請人停止支付申請人的工資,根據相關法規,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并承擔工資總額25%的經濟補償金責任。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民法典》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持!
此致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簽字):
日期:
勞動仲裁協議書 12
申請人: 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理人: ,董事長
被申請人: 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申請人 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 年 月 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 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 牌”白酒每件價格為160元人民幣,全年供貨不得少于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 年 月 日,數量為100件。被申請人于 年 月 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后,申請人應于收到貨款的巧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為被申請人所在地沿江路112號的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后一周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 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時,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年 月 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并主持了調解。
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自愿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一、解除 年 月 日簽訂的《購銷合同》。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 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運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大川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 元人民幣,其余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結清。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 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2000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的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后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 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后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 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理人:
被申請人:
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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