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通用5篇)
在生活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書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協議書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各自的生產經營,甲乙雙方同意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進行互換,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情況
原屬甲方地塊名稱為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_米,總面積______畝,
四至界限為:______
原屬乙方地塊名稱為______,長______米,寬______米,總面積______畝,
四至界限為:______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承包土地期限為______年(注: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雙方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對方交付土地。
三、土地質量、面積、位置差異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均取得對方原承包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承包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本合同雙方共同報發包方備案,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互換期限為全部剩余承包期的,辦理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按下列第項處理:(1)申請辦理;(2)不辦理。
4、已經變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本合同自動失效。
5、互換期限不是全部剩余承包期的,不變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互換期間各自履行自己與發包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
五、違約責任
未變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并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六、其他約定
1、變更、解除本合同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發包方和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2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土地互換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意將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畝面積與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畝面積進行互換。
二、土地互換以后,雙方不進行經濟補償
三、互換的年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互換以后,如果國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換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補償,原與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與村簽訂承包合同。
五、互換以后,一方如果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由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方到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換以后的土地使用權(國家規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換協議簽定后報村委會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3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依據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于 (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畝,坐落于___________(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
二、互換土地期限
甲乙雙方互換地塊的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不改變土地的用途及承包義務。土地互換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的互換地塊的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的地塊的承包經營權。甲乙雙方仍然要按照發包時確定的該土地的用途使用土地、履行該地塊原來負擔的義務,雙方享有互換前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登記,并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四、交付方式和時間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的時間為 _年_月_日 。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裁定,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資源”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置換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地塊概況
1、甲方在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對面有一地塊,面積47446.3平方米。
2、現甲方愿意將該地塊,面積為11492.53平方米的土地與乙方位于茶陵大道與茶鄉路交界處,面積為13322平方米的土地進行置換。
3、甲乙雙方自愿置換原屬于對方的土地。
二、違約責任
1、乙方將其原地塊的國土手續交還國土部門,再辦理土地權屬事宜。
2、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的原則下簽署,協議簽訂之日生效,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位于茶陵大道旁,衡炎高速互通口對面地塊的11492.53平方米土地歸乙方所有。乙方位于茶陵大道與茶鄉路交界處,面積為13322平方米的土地歸甲方所有,雙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三、其他
1、本次土地置換應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
2、甲乙雙方的`土地置換應以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議上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交換的協議書5
合同編號:
甲方(代表):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代表):
住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的位于 等地共 畝,互換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
二、互換期限、交付方式和時間
甲乙雙方互換土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 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三、互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互換雙方均取得對方互換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喪失自己原有地塊的承包經營權。
2、甲、乙雙方土地互換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3、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經甲乙雙方依法登記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再流轉。
5、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生產經營權。
6、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五、其他約定
1、如在互換過程中發生經濟補償事項的,可在本合同中明確約定。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 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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