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安全協議書集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租賃安全協議書集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賃安全協議書集錦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屬設施。
2、乙方入住前,甲方應向乙方交待清環境、水、電、暖、消防設施等注意事項。并履行水、電、暖、天然氣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義務;
3、對乙方提出的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房屋質量和環境,自愿承租本房屋。
2、乙方對家庭所有成員和入駐人員,要宣傳好各項安全事項,并自行管理到位。如若發生意外(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在入住前應對環境和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并對屋內設施完好情況、使用方法及防火安全等確已知曉進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系。如日常檢查不到位,出現問題及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用電和消防安全等事項。因乙方不慎發生的各種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乙方擅自亂接、改動水電氣暖設施,所發生的一切事故(如死亡、重傷、輕傷、火災、中毒等)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乙方私自亂拉亂接水電氣暖設施,發生的事故,給國家財產、出租房財產造成損失,他人人身、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房屋(場地)在租賃期間,如乙方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告知水電氣等相關部門,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不告知或不維修,發生后果由乙方承擔。
8、出租房內,嚴禁存放液化氣罐、煙花爆竹、汽油等危險化學品,對于發生事故的,所產生(包括甲方)的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三、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賃安全協議書集錦2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xx〕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后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電動吊藍設備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運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運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于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并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抵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承租方(蓋章)租賃方(蓋章)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簽字人: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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