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1
立協單位:
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筑工程項目委托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協議書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員工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員工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系,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甲方應創造條件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協議書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協議書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協議書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筑工程施工協議書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____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協議作為協議書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二份,送勞動局勞動保護監察科、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各一份備案。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根據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二連浩特市工商局辦公樓。
二、工程地點:南環路北、建設路東、實驗小學南。
三、承包方式:建筑工程總包方式(毛坯房)。
四、質量要求:合格。質量評定標準以國家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五、承包范圍。
2、現場臨建的搭拆。
3、小型材料:扎絲、鐵釘、膠帶、鐵絲。
4、工程技術資料和工程安全資料按照當地要求收集、制作、報送監理單位簽字蓋章、整理直到完工后交與甲方,由甲方負責向建設部門移交資料。
5、各類試塊(試件)的制作和養護送檢。
六、開、竣工時間及工期。
1、開工日期:20__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__年9月1日。歷時工期90天.施工工程當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工,如刮風、下雨、停電、停水,耽誤工期,以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順延。由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順延。由于甲方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停工,甲方有義務賠付給乙方停工造成的損失,賠付比率不得少于2倍。
2、乙方簽訂合同后對合同簽訂的工期進行合理的進度計劃分解,分解為月、周進度計劃,并報監理單位審批備案。乙方實際進度按照報監理單位的進度計劃執行。甲方在施工工程當中不得過多的干預乙方的工期安排,由于甲方和監理方指揮不當造成的損失,甲方需全額承擔。
七、承包工程費用和計算方法。
1、本工程以建筑平米(以竣工驗收通過的建筑面積計算的實際量為準)包干,初步以施工圖紙的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1341平方米、包干價1030元/平方米,暫定總價合計為:1381230.00元大寫(壹佰叁拾捌萬壹仟貳佰叁拾元整)。
2、在工程內容不變的情況下,以上六條的包干價為固定單價,一次包死,不做調整。如果以上工程內容有變更(只指增加或者更改比設計昂貴的材料),根據變更后的工程量或工程材料做全額的補差。
3、其它備注條款。
1)、以上的包干價為完成承包范圍內所有工作之綜合單價,甲方將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及合同附件相關約定進行監督、管理。
2)、安全文明施工目標達到當地標準。
4)、如由乙方原因導致竣工驗收拖延的、造成維修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項目一切損失和一切責任。
5)、乙方對于甲方正式發出的變更,應及時完整地執行,并保證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甲方發出的簽證或變更,對于不屬于乙方分包的范圍內的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時乙方有條件提供配合,涉及到配合會損害乙方利益的工程內容,甲方應該根據工程性質、工程量及市場行情足額地給乙方施工配合費用。乙方報送甲方的簽證單,甲方須及時辦理,如甲方三天之內為給予恢復,乙方自認為甲方默認,工程結算的時候須按照簽證單執行。
八、付款方式。
1、按照形象進度付款:基礎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25%,一層完工后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15%、二層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15%、三層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15%,屋面、初裝飾工程及水暖電氣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總工程款的25%。
2、總造價5%的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一年內付清。
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每個單體工程向乙方提供兩套完整圖紙,并進行圖紙交流,如有變更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凡是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負責施工現場的各項管理工作及周邊關系的處理,給乙方造成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并對工程質量把關,對不合格工程勒令整改。
(3)、施工用電、用水負責接入施工區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
(4)、保證按時足額給乙方撥付工程款。乙方工程完成到每個付款階段,將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3天內須支付,如三天之內不能及時足額付款,又為達成延遲付款的協議,乙方有權利停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須甲方承擔。凡甲方不能及時撥付乙方工程款,甲方首先須向乙方支付利息,利率不得低于現期銀行利率的8倍,甲方同時承擔違約責任。
(5)、在施工過程當中,甲方不得指定乙方購買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經銷商和生產廠家。甲方更不得替乙方購買材料、成品、半成品而從工程款當中直接扣除。如甲方非得指定經銷商或生產廠家或代買,在結算的時候須按同種材料、成品、半成品給予乙方最大程度的材料補差。及由此造成的損失或增加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責任:
(1)負責采購和進場各種合格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甲方進行監督檢查。
(2)、組建一支過硬的施工隊伍,配齊各種技術人員,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現場協調,安全文明施工,主要負責人保證吃住在現場。
(3)、上報施工隊的人員名單,包括資質及各種上崗證件,保證農忙季節不停工。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指揮,嚴格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和主管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發生頂嘴、沖突;對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須按時完成。
(5)、嚴格執行特種工種持證上崗,如:塔吊工、電焊工、電工等特殊工種。
(6)、嚴格規范施工,保證每個分項工程符合標準,凡因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人為因素造成罰款乙方自己承擔。
(7)施工中注意安全施工,如發生大小事故,乙方承擔自己該承擔的部分。
十、施工安全施工生產目標承諾:
1、杜絕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事故為零。
2、輕傷事故控制在一人以內。(每個棟號)。
3、杜絕重大設備、火災事故。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隨甲方與建設合同同步實施。
十一、安全合同內容:
十二、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保護用品,并能在施工中起到防護作用,做好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專項管理的工作人員,全面維護安全管理工作和處理所有人員在該工程區域內的人身安全等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該工程區域內的所有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受到甲方規定的處罰。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并有權執行甲方的各種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應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3、非乙方原因其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配合甲方對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事故責任進行查處。
4、乙方在施工區域內堆放的材料,半成品,設備必須整齊,井然有序,及時的清理廢料和建筑垃圾井運至現場指定地點。
5、乙方在施工區內,嚴禁在作業層違章作業。
6、乙方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禁止上工時喝酒尋釁鬧事。
十三、其它:
乙方負責自身一切工人和管理人員的安全、乙方負責給工人買集體安全事故保險。
十四、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從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在乙方完成合同的工作內容及工程款付清后自動廢止,本合同書條款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有違反本合同書條款的由責任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到當地法院仲裁。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總分包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 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傷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總包企業CI形象的要求。
二、 安全生產要求: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非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分包方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多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分包方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管理:
1、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CI戰略要求,按總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服飾、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3、分包方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痛恨死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分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給工人提供應有的福利和衛生條件。
五、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補充條款
七、協議書的分數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書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總 包 方:(公章)
分 包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4
建設單位: 成都市宏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四川省住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宏譽攀成鋼片區綜合項目一號地3、4、5棟及地下室
2、工程地點;成都市錦江區東大路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20xx年3月31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20xx年9月30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 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 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 (見附圖)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并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 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并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分包項目。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范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并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并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并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準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后,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15MA。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
33、模板制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桿、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墻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采取不少于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不少于四個吊點。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并應加設防護欄桿。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于50mm。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于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
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后;
e)達到設計高度后。
34.2.1、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
e)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g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范措施
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強化安全意識。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活動。聽取和采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后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并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并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采取防護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后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后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桿防護,并設明顯標志。
d.樓梯口設臨時欄桿,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于70公分)
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 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并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 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電梯安裝要求
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后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后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后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3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4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筑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 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并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 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甲方) (章) 施工單位:(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委托代理人: (章)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產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相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一、乙方所有進場施工人員上崗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持有上崗證,否則不予上崗作業。
二、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工地現場的一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1)高處作業施工前必須檢查腳手架是否牢固,架板的'鋪設不得并排少于三塊;
(2)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3)從事高處作業嚴禁穿拖鞋、高跟鞋和其它硬底鞋;
(4)嚴禁酗酒和吸食麻醉品、醫囑吸食易產生幻覺藥后進行高處作業;
(5)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打鬧、聊天;
(6)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地應注意防風、防雨、防火措施。
四、安全用電注意事項:
(1)工地用電嚴禁私拉亂接,搭接用電應由專人負責。
(2)施工用電的電線,插線板要經常檢查,特別是接頭要查看是否裸露防止漏電。
(3)施工電動工具要由熟練工人操作,杜絕無證人員使用。
五、乙方施工負責人必須每天檢查上崗人員的安全防護狀況,并認真作好安全檢查記錄。
七、上述第五、第六條屬乙方個人施工行為,由乙方負責管理;
八、工地外腳手架屬甲方施工設施,抹完底灰后因部分拉墻桿等拆除,架體安全程度達不到施工要求,乙方如果上架作業必須自行檢查加固。
九、施工人員在現施工中應嚴格按照以上要求和規范施工,若違規操作將給予50—XX元的處罰,二次處罰仍然違規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因此產生的一切民事后果均有乙方負責。
十、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過錯與甲方無關。
十一、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期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廢除。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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