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濟收入對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的影響
下面是一篇小編精心準備的個體經濟收入對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的影響的論文,歡迎各位需要的朋友閱讀哦!

摘要:我國老齡化形勢不斷嚴峻,護理需求日益增加,建立長期護理保險是滿足老年人護理需求的重要途徑。如何籌集資金是建立長期保險的必須要解決的重要理由。通過對西部地區部分老年人進行調查,了解到大部分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長期護理,而許多人不知道什么是護理保險,明確表示愿意購買護理保險的很少。通過分析個體經濟收入狀況對購買護理保險意愿及護理標準的影響,發現這個因素對建立護理保險有密切的關系,應合理設置護理保險繳費標準,推動護理保險的建立。
關鍵詞:經濟收入;長期護理保險;影響分析
一、理由的提出
我國第一部老齡事業發展藍皮書—《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2013)》發布,截至2012年底,我國老年人口數量達到1.94億,比上年增加891萬,占總人口的14.3%。老年撫養比從2012年的20.66%上升到2013年的21.58%,推動社會總撫養比從2012年的44.62%上升到2013年的45.94%。全國老齡辦副主任吳玉韶指出“老年人口的高齡、失能和空巢化將進一步加劇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嚴峻性和復雜性”[1]。目前我國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數量在不斷增加,需求在不斷增長。而許多家庭對老年人護理費用支出沒有提前的安排,如遇老人突發意外,激增的護理費用會很快把家庭財產消耗殆盡。目前我國沒有建立完備的長期護理保險,無法從容應對日益增大的護理壓力;要轉變這一目前狀況,需要對長期護理保險進行深入研究,以解決老年人長期護理的難題。在影響長期護理保險的各項因素中,個人經濟收入顯得尤其重要,西部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的地區更為明顯,本文就這一理由進行研究,旨在推動長期護理保險早日建立。
二、定義界定和數據來源
1.定義界定
關于長期護理,戴衛東教授在《中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構建研究》一書中,結合美國健康保險學會(HIAA)和世界衛生組織(WHO)對長期護理的界定,并根據我國國情,給出的定義是:由于患有慢性疾病或處于心理、生理傷殘狀態而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需要依賴別人的幫助才能獲得最大程度滿足的個人,為其提供的醫療和日常生活總服務的總稱[2]。本文采納這一定義。
長期護理保險(Long Term Care Insurance),顧名思義,就是對長期護理服務進行補償的保險。根據美國健康保險學會(HIAA)的定義,長期護理保險是指為消費者設計的,對其在接受長期護理服務時發生的潛在巨額護理費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險。它于20世紀70年代產生于美國,1986年,以色列政府率先推出了法定護理保險制度,隨后,奧地利、德國、法國、英國、日本等國家也相繼建立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3]。
2.數據來源
本文采用的數據是重慶大學和南京財經大學的學生利用2013年暑假期間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的問卷調查,本文從這些調查中抽取了重慶、貴州、四川、云南、陜西、甘肅等西部省份的數據,同時,課題組成員到農村、街道社區、養老院進行調研并對老人進行較為深入的訪談;并從走訪了部分地區的村委會、居委會、民政局,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深度訪談,獲得部分地區的相關養老資料。對于問卷調查所獲得的數據,本研究運用spss18.0進行處理。對抽取的1540份進行了處理,剔除掉重要變量缺失的樣本,本文使用的樣本量為1491份。
三、調查對象的購買意愿
調查顯示,廣大群眾對護理保險還很陌生,83%的人不了解什么是長期護理保險,了解和較了解的僅占15%;愿意和較愿意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的占42%。在沒有其他優惠條件的情況下,僅有不到一半的人表示愿意購買。主要理由是不了解護理保險(31%)、經濟不寬裕(29%)、指望子女照料(20%)、不相信護理保險(13%)、不相信他人(7%);(參見圖2)。
四、個人收入對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的影響分析
1.無購買意愿者經濟狀況
調查顯示,因經濟狀況不寬裕而不愿意購買護理保險的比重較大,本文選取“個人月收入”和“家庭年收入”這兩項指標對其經濟狀況進行測量。
統計數據顯示,許多西部省份的最低工資標準均在1000元左右,所以本文把1000元作為經濟條件是否寬裕的標準。對不同購買意愿者經濟情況進行方差分析,發現均存在顯著性差異,其中表示不愿意購買者的經濟水平最低,52.3%的調查對象個人月收入低于500元,49.7%的人家庭年收入低于1萬元;這兩項經濟指標表明,大部分不愿意購買長期護理保險者經濟條件不寬裕,均達不到最低工資水平,這些收入維持家庭的開銷尚且困難,更不可能用于購買其聞所未聞的護理保險;經濟情況是影響護理保險購買意愿的決定性因素。
2.有購買意愿者經濟狀況
調查顯示,愿意購買長期護理保險的人中,個人月收入低于500元的共有127人,占20%;家庭年收入低于1萬元的有121人,占19%;個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占65%,家庭年收入在1萬元以上的占79%,對比可知,選擇愿意購買護理保險的人中,大多數人經濟條件較好,只有小部分經濟條件較差,說明大部分調查對象在經濟條件寬裕的情況下才選擇愿意購買長期護理保險,這一結論與上述“不愿意購買護理保險者經濟狀況較差”互相驗證。圖5與圖6數據表明,大部分愿意購買護理保險者個人月收入集中在1001-5000元,家庭年收入集中在1-5萬元,因為這部分人雖然經濟不太緊張,但是沒有富裕到足夠保障他們的老年生活的程度,需要購買保險來保障未來可能發生的護理需求;而隨著收入的增加,愿意購買的人數比例減少,一是因為這部分人數量不多;二是因為這部分人有足夠的經費保障老年生活,所以購買的護理保險的熱情不高。
3.個人收入對護理保險繳費標準的影響
社會保險是以保障人們的基本生活為導向,而商業保險則是以盈利為導向;但無論哪種保險,其資金來源都需要依靠個人部分或者全額繳納;由于老年人護理風險系數比較高,而且承保的一般是高額的護理費用,所以其保費會比較高,這對于一般收入家庭是難以承受的[4];護理保險的資費標準還直接受個人和家庭經濟狀況限制。運用Pearson相關性檢驗策略,對護理保險資費標準與個人月收入、家庭年收入之間的相關性進行檢驗分析。得出皮爾遜相關系數分別為0.452和0.429,且均在0.01水平上達到顯著,個人月收入和家庭年收入與購買護理保險的資費標準存在正相關關系。說明個人和家庭收入會直接影響護理保險購買的標準,經濟條件越好的個人越愿意購買長期護理保險,而經濟條件越差的購買意愿越低。近年來,隨著個人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工資水平亦不斷增加,這導致經濟收入較低或者沒有固定經濟收入的老年人不敢奢望去繳納高的費用。從重慶市某福利院接收非三無老人的照護收費標準可以看到,這個處于中檔福利院的收費標準也是中低收入的老人難以承受的。
從上表中看到,介助、介護老人的基本收費加上備注中的水電費、伙食費、洗衣費等,即使身體不需治療、不產生醫療費用,至少每個月需繳納的最低費用為1800-2900元之間。通過查閱近三年的重慶市普通居民收入情況看出,一般居民的收入并不高。
從表2和表3的數據對比可見,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上不夠支付需照護老人的入院護理費用;而農村居民的人均純收入則連自理老人入院每月的基本費用都無法達到。入住養老機構會產生更高的費用,當前普通居民的收入水平,想要入住條件稍好而費用較低的養老機構較困難。根據表2中的皮爾遜相關性檢驗的結果,只有在有一定經濟基礎上提前購買護理保險才是緩解養老護理壓力的唯一良策。
五、結論
1.護理保險的建立可以很好應對老年人生理機能衰退的客觀現實。在老年人身體機能衰退不可避開的情況下,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可以減輕家庭成員精神上和經濟上的沉重負擔,同時在自己有護理需求時能及時得到周全的照料,給晚年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6]。
2.個人收入的高低與護理保險的建立有密切關系。一般情況下個人收入與購買護理保險呈正相關關系。個人收入高購買護理保險的意愿越強;個人收入越低購買意愿越弱,說明現階段大量低收入的人群購買力很弱,甚至無力購買。政府需要考慮在推動建立護理保險時給予個人適當的補貼;個人收入還對繳納護理保險標準有密切的關系,這一目前狀況使建立護理保險處于兩難境地,高額的保費標準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維持護理保險運轉,但進入的門檻較高會導致參保的人數相對降低,將影響護理保險的全面建立;低額的保費標準則導致保險收入少,不能實現大數法則,使護理保險無法運轉,也影響護理保險的建立和健全;可見,護理保險費的過高或過低最終都不能實現保障普通人群的護理服務。如何擺脫兩難境地,制定恰當的參保繳費標準是建立護理保險制度急需解決的理由。
3.拓寬籌資渠道是建立長期護理保險的關鍵。老年人的長期護理有時間長、費用高的特點,需要籌集巨額資金才能建立護理保險,單靠個人和政府籌集資金難以解決全部護理費用,必須多渠道籌集資金才能實現長期護理保險的建立和持續運轉。
六、倡議
1.合理設置護理保險的繳費標準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提供可行的條件。鑒于我國地區間的巨大經濟社會差異,設置多層次有彈性的繳費標準,使不同經濟狀況的個人有多種選擇,只有通過靈活的繳費標準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參加護理保險。
2.擴大宣傳范圍提高長期護理保險的知曉度。我國長期護理保險的開展相對較晚,2006年中國保監會頒布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首次將長期護理保險定義為一個新的保險險種。鑒于民眾對其了解的缺乏,很有必要加強對長期護理保險的宣傳力度,可考慮先在經濟條件較好的大城市開展相關業務,用實際效應廣泛宣傳,然后再以點帶面,全面覆蓋。
3.采取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形式建立護理保險。總的來說,社會養老保險是解決人民的存活理由,商業養老保險是解決人民的生活理由[7]。基于我國居民對長期護理保險的認知度和認可度不高,特別是商業長期護理保險保費較高,非一般人能夠承受。應積極借鑒外國經驗,第一,商業保險公司進行長期護理保險的市場化運營,明確商業保險的經營目標。商業保險公司及時調整經營目標,在保險險種設計上實行靈活的經營策略,實現薄利多銷,將社會上需要保障的中低階層收入的群體納入到商業保險中來,擴大保險范圍。第二,構建共有的信息平臺,簡化辦理手續。可以采取委托經營模式,由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共同進行管理部分保險業務。雙方共建信息平臺,共享信息資源,并且合理簡化社保辦理手續,降低被保險人、政府以及保險公司各方的負擔。[8]第三,采用政府、雇主和個人三方和多方參與的方式積極推動長期護理保險的建立。在商業保險公司積極籌備的同時,政府給予參保人適當的補貼,還應通過減免稅收等政策引導企業為員工出資參保,社會各界也為參與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出資出力,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推動護理保險的早日建立。
參考文獻:
[1]吳玉韶.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報告[M].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
[2]戴衛東.中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構建研究[M].人民出版社,2012(7).
[3]蘇永莉.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需求分析[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雙月刊),2007,5 (30).
[4]蘇永莉.長期護理保險發展的需求分析[J].保險職業學院學報(雙月刊),2007,5 (32).
[5]金剛,柳清瑞.新農保個人賬戶財政補貼激勵效應研究[J].人口與經濟,2013,1(93).
[6]李姍.老齡化背景下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研究[D].東北師范大學,2013.
[7]廖浠伶.淺談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在養老保險領域的結合[J].勞動保障,2009,6(21).
[8]程鑫.我國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結合[J].企業導報201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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