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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政策

            北京高考《考試說明》解讀

            時間:2025-02-01 03:34:19 海潔 高考政策 我要投稿

            2024北京高考《考試說明》解讀

              北京《高考(課程)考試說明》即將出臺,根據現有了解到的信息,學而思高考研究中心的專家們進行了第一時間的預測和解讀。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4北京高考《考試說明》解讀,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4北京高考《考試說明》解讀

              北京2024年高考于6月7日開始舉行,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一般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

              省級統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試時間,分別由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確定并發布。

              全國統考科目中的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使用完整試題(含聽力部分和筆試部分)考試的,考試時間為9:00至11:00,聽力測試應安排在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僅使用外語聽力部分試題組織考試的,考試時間為9:00開始,11:00前結束(考務實施細則另行通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8日。自命題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試之外的另一次考試時間。

              報考外語專業的考生,應參加由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外語口試或聽說測試等。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的文化課考試必須在標準化考點舉行。考點應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關考試規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區增設考點,須報經省級招委會批準。教育部授權有關高校組織的考試一般在標準化考點舉行,確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應配備身份識別、防作弊和考試監控等功能設備。

              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考生,在參加全國統考時,筆試一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題(外語科目除外)。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參加全國統考的考試辦法由有關省級招委會根據相關規定確定。

              全國統考和省級統考答卷的評閱由各省級招委會統一組織,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答卷的評閱由各高校組織。有關省(區、市)和高校可根據命題機構提供的評分參考(指南),結合本地區、本校考生答題實際情況,制訂評分細則。各省級招委會和高校要采取切實措施,加強評卷管理,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各省(區、市)應加強評卷基地建設,高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各省(區、市)要嚴格按照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和辦法組織實施評卷工作,加強評卷工作人員管理。

              考試結束后,各省(區、市)須配合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做好考試內容改革的宣傳工作,發揮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按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考試信息。

              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市)工作、學習的人員,及因不可抗力無法在報名地參加考試的人員,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及報名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借考。經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的省(區、市)辦理借考手續,參加考試。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其報名地省級招辦負責。

              各省級招辦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規范做好高考成績發布工作。除教育部規定的特定事項外,只能將考生的高考成績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嚴禁公布、宣傳、炒作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升學率”“上線率”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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