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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貴州財經大學2015考研復試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17-08-20 編輯:bin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保障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推進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點。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要進一步加強對考生品德修養的考核。

              4、充分發揮導師組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

              5、實行差額復試。

              二、復試錄取工作組織管理

              1、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籌管理下進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處理復試錄取日常工作。

              2、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自覺接受研究生招生紀檢監察領導小組的監督。

              3、各學院(所、中心)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4、各相關單位根據要求選拔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教師參加相關復試工作,嚴格保密制度,嚴格執行各項要求和規定,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參加復試工作的教師,應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考試

              三、復試資格及審查

              (一)一志愿考生

              1、初試成績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B類地區相同學科門類(專業)復試分數要求。

              2、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國家線要求的一志愿少數民族定向就業考生。

              (二)調劑考生

              1、凡我校公布招生計劃有余缺的專業方可接受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考試調劑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2、初試成績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B類地區相同學科門類(專業)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

              4、調入專業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科目的,調入考生初試科目中須有數學科目。

              5、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6、報考工商管理(MBA)和會計(MPACC)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調入會計專業,本科畢業三年及以上、大專畢業五年及以上的可調入工商管理。

              7、調劑生一律不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三)復試資格及審查

              2015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進行。復試考生必須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

              1、根據考生的報考登記表,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并收存與其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學生證)原件相符的復印件。2015年3月24日之前未能將資格審查所需材料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查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資格。

              2、達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國家線參加復試的應屆考生,除以上證件外,還須提交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原件)及研究生畢業后在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承諾書;達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國家線參加復試的非應屆在職人員考生,必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和現在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的單位在職證明和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

              3、享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的考生,名單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名單中,并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4、對于提前畢業的考生要認真審核其所在學校出具的修完學分,能夠提前畢業的證明。

              5、按照《貴州省發展改革委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機有關問題的通知》(黔發改收費[2014]64號)的要求,我省研究生復試費每生100元。

              6、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學院(所、中心)組織的復試。

              7、提交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8、在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現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和證明資料,隨時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四、復試內容和方法

              (一)復試科目及形式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以筆試方式進行,試卷滿分為40分。

              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是考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30分。

              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以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30分。

              英語聽說能力主要考察學生聽、說能力;內容以日常會話及專業基礎知識為主。

              4、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以筆試方式進行,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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