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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協議書

            時間:2025-09-05 08:26:40 留學經驗 我要投稿

            (通用)留學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留學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通用)留學協議書

            留學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教育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_郵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__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發揮各自優勢,資源互補,就合作開展自費出國留學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甲方負責為乙方推薦客戶(留學申請者,下同)提供留學咨詢服務,為其申請國外院校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簽證并進行必要的后期跟進和指導,乙方負責提供申請者信息及其它留學事項。雙方在該合作模式下的主職責是:

              二、甲方條款

              1、向乙方提供自費留學項目的有關資料和宣傳資料,確保項目的可操作性;

              2、負責向申請者提供院校的情況介紹、專業信息、學費標準等入學資料和院校資料;如信息更新,應及時通知乙方;

              3、負責向乙方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業務培訓;

              4、甲方須準確、完整地將國外院校的招生要求、入學條件和申請程序告知申請者,并按國外院校要求向留學申請者收取有關院校申請費,學費、注冊費、押金等費用(按學校所要求的貨幣),甲方自行與申請者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并收取中介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及工作程序應向乙方公開。

              5、為申請者辦理學校申請、簽證申請和中介服務協議書中所涉及的后續服務;

              6、在乙方客戶獲得簽證后,若申請者需要,甲方可以協助安排境外接機、住宿和到校后生活安排等事宜;所需交納的各項費用按實際支出,由乙方客戶自行支付;

              7、根據甲方學生語言需求,推薦乙方的課程,學生自愿參加乙方的課程。

              三、乙方條款

              1、乙方應遵循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負責為留學申請者提供符合客觀事實的咨詢服務;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對申請者的年齡、學歷、經濟擔保等基本情況進行初步評估和審核;如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應委托甲方專業人員為申請者提供服務;

              2、乙方將申請者的信息提供給甲方,并由甲方負責與申請者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私自使用甲方公司名義開展招生咨詢工作;

              3、乙方根據自身的特點,提供相應的留學講座時間及參加學生,學生自愿報名。

              四、重要事項

              1、雙方各自負擔自身的各項費用開支;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向申請者收取任何費用。

              2、未經一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一律不得使用對方名義從事任何宣傳及招生活動;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合作院校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合作院校的名義從事任何宣傳及招生活動。

              3、如申請者簽證拒簽,則甲方將嚴格執行與申請者簽訂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相關條款。

              五、傭金獎勵

              甲方根據乙方向甲方代理院校推薦學生的數量給予乙方傭金獎勵。

              方法如下:

              1、乙方推薦赴澳洲、新西蘭、英國、加拿大、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德國、法國、日本留學的學生或赴香港求學的學生辦理全套業務,成功獲得留學簽證,甲方將按照以下規則支付乙方:

              A、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1—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B、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人數超過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2、乙方推薦赴美國留學的學生辦理全套業務,成功獲得留學簽證,甲方將按照以下規則支付乙方:

              A、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1—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B、乙方向甲方全年輸送學生人數超過5人,甲方將支付乙方每人________人民幣作為獎勵;

              C、乙方向甲方輸送美國單簽證業務,按照單簽證收費________人民幣/人,簽證成功后,給乙方返還________元/人;

              3、乙方向甲方推薦學習語言培訓的學生,學生報名付費后,甲方將付給乙方:1—10人,每人按照實收款的'15%返還;10人以上,第11人開始,按照實收款的________%返還給乙方,作為獎勵。

              4、乙方可以給各個國家的留學客戶每人________元的優惠;

              5、乙方向甲方輸送半套業務(即單申請或單簽證業務),甲方給乙方的傭金是正常傭金的一半;

              六、傭金結算

              1、學生拿到簽證后,每月的20—30日將為乙方完成上月的傭金結算,并支付給乙方。

              2、雙方指定帳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教育服務有限公司

              帳號: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分行__________支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傭金時所產生的稅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有效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雙方如無異議,可自動順延一年。若一方要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在雙方提出終止協議意見前發生的所有業務,雙方應繼續履行所有工作責任。合作終始,合作雙方應嚴格對外保密此協議條款。

              八、其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同意通過協商和換文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

              甲方:_________教育服務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孵化對象進駐創業園。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對乙方提供下列服務

              1.協助辦理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和年檢;

              2.協助科技項目的立項申報;

              3.協助科技三項資金和其他資金的申報;

              4.協助創業中心孵化基金的'申報;

              5.協調乙方與工商稅務部門的關系;

              6.法律咨詢;

              7.管理咨詢;

              8.會計,稅務咨詢;

              9.培訓;

              10.提供網絡空間,協助企業建設網站;

              11.幫助企業進行宣傳;

              12.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商務活動;

              13.接轉黨團關系;

              14.人事及檔案管理;

              15.寬帶接入服務;

              16.收發信件;

              17.保安服務;

              18.會議室,多功能廳,創新沙龍,商務中心的使用。

              二、乙方應具備下列進駐條件

              1.企業已取得法人資格,產權明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運行機制好,其經濟性質為_________,執照號_________;

              2.主要技術或產品是_________;

              3.開發能力強,并以自主開發為主,技術水平較高;

              4.項目或產品來源清晰,真實,有完整的手續,其商品化,產業化和市場前景好;

              5.企業負責人熟悉本企業業務,有較強的管理能力;

              6.注冊資金真實,具備項目所需要的一定資金;

              7.生產工藝先進,符合環保要求;

              8.在創業園區納稅。

              三、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享受開發區和創業中心的優惠政策;

              2.有權申請進駐創業園;

              3.遵守國家法紀法規,合法經營;履行合同和孵化協議;遵守留學人員創業園管理等規程,嚴格執行安全條例;

              4.按時繳納各項服務費用;

              5.按要求報送有關統計報表;

              6.積極配合甲方工作并參與甲方組織的活動。

              四、甲乙雙方僅為服務與被服務關系

              甲方提供的服務與乙方的經營活動沒有任何經濟的或法律連帶責任。在孵化期間,乙方若違反甲方條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孵化關系,中止合同,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有關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

              1.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收取辦法,按孵化場地合同和物業管理協議中規定為準;

              2.其他有償服務的費用根據實際發生情況確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3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赴_____(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月,共計_____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1、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0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0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

              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4

              協議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聯系電話:

              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出國留學的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內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其辦理赴國留學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學校、辦理留學簽證等)。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如下: 。

              2、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項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甲方為其辦理的留學簽證獲批之日起 三 日內向甲方全額支付上述費用。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基于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甲方負責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并負責在獲取校方錄取通知書后為乙方辦理學生簽證;

              3、經乙方書面提出,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等服務,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就本協議委托事項,甲方應與乙方及時、妥善溝通,并在收到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所提供的全部留學資料保密。

              三、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證明材料、簽字蓋章等),乙方應保證其向甲方作出的.陳述及提供的材料具備真實性;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此次留學申請所產生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公證、護照、體檢、使館審理等費用,以及學校直接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如需甲方墊付的,乙方應當與甲方憑票據實結算上述全部墊付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及時提供上述兩項所約定的材料、錢款。除甲方存在過錯外,如因材料真實性、提交及時性導致本協議委托事項無法順利完成的,相應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更改。因乙方堅持更換學校或專業所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就本協議委托事項,乙方應與甲方及時溝通,并在收到與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甲方。

              四、協議的終止、解除及附隨義務

              1、本協議至甲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務且乙方完成全部付款義務之日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就協議項下事務的處理及費用的支付另行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2、鑒于甲方未就上述委托事項向乙方預收任何費用,故除存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如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甲方書面提出,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于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3、本協議的最長期限不超過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算。當甲方就需要乙方配合的事項以書面、郵件、短信等方式明確提出后乙方不予回應或配合,并由此導致委托事項無法繼續進行或超出上述協議期限時,應視為乙方以消極手段解除合同,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于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4、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仍需對其所知曉的對方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留學資料、客戶資料、辦事規程等),否則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五、特別條款

              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即視為本協議委托事項完成,乙方應當按約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如期入學,甲方不予退費。

              乙方尚未成年或不具備支付能力的,前述委托費用或解除合同補償金由乙方的法定監護人承擔。

              六、其他約定 。

              七、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方及乙方或其法定監護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留學協議書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間人):

              現甲方系專注于日本留學和游學領域事項,獲悉乙方作為居間人能夠促成甲方與學員進行留學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經營宗旨,為了更好的開拓市場,擴大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依據《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據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1、委托事項:;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甲方與學員留學合作。甲方未成功合作,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系正規注冊的合法企業,并從事教育相關類行業,提供學員的信息必須來源合法,不得使用強迫、引誘的方法促使學員與甲方進行合作;

              2、乙方在得知學生有留學意向后,向學生推薦甲方的升學課程并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課程產品的銷售工作;

              3、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于學員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

              4、乙方只能使用甲方名義進行宣傳,同時可以使用甲方廣告,在使用甲方的宣傳中,本著實事求的態度,不得進行誤導性、擴大性、虛假性宣傳;

              5、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廣告吸引客戶后,與甲方以外的公司合作;

              6、乙方在磋商、促成交易的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甲方的名義私自收取學員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門檻費、公關費、好處費等),甲乙雙方合作的.過程中唯一合法費用,系促成甲方與學員合作后,甲方給予乙方的傭金;

              7、合作學員最終應當與甲方簽訂合同,乙方不得以乙方公司名義或者乙方員工名義簽訂合同,否則不視為乙方促成交易;

              8、乙方應當保密甲方共享給乙方的商業秘密;

              9、乙方在磋商的過程中,不得做對甲方進行有損名譽的事情;

              10、乙方居間成功交易,按約定享有居間報酬。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定期整理報名資料,以及報名學生的升學情況,并與乙方共享;

              2、甲方應第一時間對應乙方推送個人信息的學員,并及時進行升學指導工作;

              3、甲方有義務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推薦學員的簽約狀況;

              4、甲方應滿足乙方相關甲方業務方面的銷售技能培訓;

              四、傭金相關比例

              乙方為甲方從事招生宣傳工作并按照以下規則接受傭金。

              1類:高中/中專直升日本本科生計劃:

              滿足以上所述課程的學員,推薦至甲方并成功簽約學員的傭金為全款的15%,輸送學員達15人/年以上時,傭金比例為20%。

              當甲方與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輸送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傭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約。

              ①當學員在報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產生退費行為時,則甲乙雙方需分別負擔50%的退費成本。乙方負擔傭金的50%,甲方負擔材料費的50%。

              ②當乙方推薦學員與甲方其他合作方產生重復時應根據學員情報的獲取先后順序決定學員情報歸屬。甲方以提供的學生情報為基本,最終以學生簽約為最后標準。

              2類:高中/中專直申日本本科生計劃:

              滿足以上所述課程的學員,推薦至甲方并成功簽約學員的傭金為全款的15%,輸送學員達15人/年以上時,傭金比例為全款的20%。

              當甲方與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輸送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傭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約。

              ①當學員在報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產生退費行為時,則甲乙雙方需分別負擔50%的退費成本。乙方負擔傭金的50%,甲方負擔材料費的50%。

              ②當乙方推薦學員與甲方其他合作方產生重復時應根據學員情報的獲取先后順序決定學員情報歸屬。甲方以提供的學生情報為基本,最終以學生簽約為最后標準。

              3類:日本TOP20進學計劃

              滿足以上所述課程的學員,推薦至甲方并成功簽約學員的傭金為全款的15%,輸送學員達15人/年以上時,傭金比例為全款的20%。

              當甲方與乙方合作意向良好,并且乙方輸送學生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傭金比例可重新制定合約。

              ①當學員在報名后因非甲方的原因產生退費行為時,則甲乙雙方需分別負擔50%的退費成本。乙方負擔傭金的50%,甲方負擔材料費的50%。

              ②當乙方推薦學員與甲方其他合作方產生重復時應根據學員情報的獲取先后順序決定學員情報歸屬。甲方以提供的學生情報為基本,最終以學生簽約為最后標準。

              五、合作期限及結算方式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為___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合同截止期限前15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該合同自動順延2年,在合同期滿后乙方提出異議視為放棄異議;

              2、甲方為乙方結算傭金的周期為一年次(以學生全款交付后最近的傭金結算為準),分別為:____;

              3、乙方接受傭金的銀行賬戶為賬戶名:,若乙方變更打款賬戶,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六、違約責

              1、乙方應當準守本合同第二條之規定,若違反該條規定視為根本違約;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款第6、7條之規定,造成學員的損失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關;

              3、在雙方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與甲方同類留學機構合作,若甲方發現此種情況,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已支付居間報酬的30%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解除該合同的權利;

              4、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具體詳見保密協議,無論是合作期間還是合作終結兩年內,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司泄露甲方商業秘密。否則,乙方應當承擔已支付居間報酬的30%作為違約金,并且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10萬元的賠償金;

              5、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若甲方拖延支付居間報酬,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14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就該合同事項發生爭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6、甲乙雙方電子郵箱,甲方:乙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留學協議書6

              _________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

              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 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中國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_________個月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7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委托本單位 (姓名)為代理人與 (姓名、單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為 年 個月(自出國 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

              國服務。留學期間每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處法律事務部。

            留學協議書8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本單位(姓名)為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9

              合同編號: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受托人(華人留學咨詢服務站):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國家及院校外文名稱,本合同以英文填寫為依據)留學,就讀專業,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費用。

              支付方式為幣種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托人指導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經受托人與委托人協商情況下,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務費元。

              (大寫)幣種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帶領或指導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如該移民局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合同。

              3.受托人收取的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有必要時應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繳納學校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合法證明文件(如學校發票)。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

              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如果因為提供虛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負)。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給受托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服務費元(大寫),幣種。

              第十五條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有權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十七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有權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全部服務費。

              第十八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務費元(幣種)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務費

              元(幣種)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權不退還全部全部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九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一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二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三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

              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_____份。

              第二十六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受托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留學協議書10

              請仔細閱讀本《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和填寫說明:

              一、關于留學期限的填寫和執行

              乙方應按照甲方錄取通知或甲方頒發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中確定的留學期限填寫,并嚴格執行本協議的約定。

              二、關于保證人條件、擔保方式的填寫:

              保證人條件,擔保方式等,按照《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的有關要求辦理。保證人須為:

              (1)年齡為18周歲至5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

              (2)具有代為清償能力。

              (3)作為保證基礎的財產必須是保證人可以依法處分的財產。

              (4)保證人不得為留學人員本人配偶。

              (5)保證人在乙方留學期限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否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三、請一律使用墨水筆或毛筆填寫,勿使用圓珠筆。

              四、本協議書的條款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 17 —

              甲方: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住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A3樓13層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張秀琴

              乙方: (留學人員)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 ;郵編: 現學習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 ;郵編: 丙方: (乙方國內第一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郵編: (乙方國內第二經濟保證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 ;郵編: 聯系電話:( );傳真: 住址(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郵編: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資助和支

              持下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為實施國家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滿足國家人

              才培養計劃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派遣乙方,按甲方錄取的留學身份赴 (國家)留學,留學期限為個月(以甲方錄取通知的留學期限為準)。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申請甲方資助時選定的留學專業和制定的

              — 18 —

              留學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對乙方留學資格最終審定,對乙方出國留學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的咨詢和服務。

              2.為乙方辦理出國留學手續提供幫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資助的形式有:

              (1)由甲方直接提供國家規定的有關經費資助;

              (2)安排乙方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的獎學金資助費。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獲得如下具體經費資助:

              (1)出國和按本協議規定完成留學計劃按期回國的國際機票(或火車票);

              (2)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在國外學習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按國家規定提供);

              (3)其它有關費用。

              5.上述第三條第4款所述有關資助內容、資助標準及數額,均按照教育部和甲方的規定執行。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獎學金生活費由甲方委托中國駐外使(領)館定期撥付。由甲方安排乙方獲得的獎學金資助費,資助期限以獎學金或資助項目的'實際期限為準;甲方將敦促經費提供方按規定期限和按教育部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提供。

              6.委托中國駐乙方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管理乙方在國外期間的有關留學事務,依法維護其正當權益。

              7.加強與乙方國內推選單位的聯系,采取多種適當形式將留學人員的留學情況通知國內推選單位。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定的留學計劃,并保證在第一條確定的留學期限內學成回國服務至少兩年。在規定的回國服務期內,不得因私長期(三個月以上)出國;如因公出國,需經國內推選單位同意并報甲方備案。否則,甲方將按違約追究乙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本協議確定的留學期限、留學國家、留學身份和留學計劃,不得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

              3.保證抵達留學所在國后十日內憑有關材料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報到。未能于十日內及時報到者,應闡明理由;超過一個月未報到者,甲方授權使(領)館不發資助經費,取消其公派留學資格,本人或保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4.甲方發給乙方的獎學金生活費中已包含國外醫療保險費用,乙方 — 19 —

              出國后應按照留學所在國要求及時購買醫療保險。因未購買醫療保險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自理。

              5.留學期間與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保持經常聯系,定期向使(領)館、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填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習/研修情況報告表》。

              6.留學期間要樹立回國服務、為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自覺維護祖國榮譽,服從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遵守我國和留學所在國法律;尊重當地人民的風俗習慣,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7.留學期間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不因經費資助標準或來源變化而改變,應始終遵守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如獲其他獎學金而放棄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應經甲方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且始終應遵守國家公派留學有關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等相關義務。

              8.留學結束時應及時作出書面學術成果報告和留學總結;留學期滿回國后及時向國內推選單位報到,匯報留學情況。

              9.乙方出國前系非在職人員者,學成回國后按照國家有關就業政策和規定以及與國內有關單位的定(意)向協議就業。

              第五條 乙方為保證履行其承諾和義務,同意出國前按甲方的規定交存出國留學保證金。

              乙方按期學成回國辦理提取保證金手續時,應向甲方提交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國內單位的證明,回國入境日期證明(護照第1頁和入境蓋章頁的復印件),《保證金收款證明》及留學總結和學術成果報告,經甲方確認后,將乙方出國前交存的出國留學保證金按甲方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退還本人。

              第六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教育部和甲方的有關規定,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對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放棄國家公派留學身份、擅自提前回國、擅自變更留學國家和留學身份、改變國籍、從事與留學計劃無關的活動嚴重影響學習、表現極為惡劣、未按規定留學期限回國逾期三個月以上、未完成回國工作兩年服務期等違反甲方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處理:

              (1)對由甲方直接提供資助的留學人員,甲方經核實后有權停發其資助費用,按甲方的規定處理,并要求其償還按本協議第三條第4款確定的全部資助費用和向甲方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30%的違約金。

              (2)對由甲方安排獲得接受國政府或有關機構提供獎學金或資助— 20 —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出 國 留 學 特 別 告 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根據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簽發的第五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簽訂合同時使用。申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屬于特許服務行業,從事該行業的服務機構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資格認證書》,按規定繳存備用金,并經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

              二、本中心承諾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為申請人提供規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三、申請人必須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必備條件。

              四、申請人在簽字前應仔細閱讀合同,并應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條款。特別應對合同第五條——“退費規定”全面理解。一旦簽約,雙方將完全按所簽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本中心特別提示申請人注意以下幾點:

              1、發放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是申請人申請留學的前往國家或地區政府獨立行使的權力。雖然申請人得到本中心在簽證方面的指導,并具備了簽證的條件,但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可能性,從而影響申請人的入學時間和學習安排。因此,申請人在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之前,切勿輕易變更個人目前就學或就業狀況,不要隨意動用所提供的經濟擔保資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經濟行為,同時應避免使(領)館調查時出現與原申請材料不符的情況,以免簽證申請失敗引起損失。

              2、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申請人應在本中心指導下滿足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或申請留學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要求而導致留學手續無法辦理時,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申請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的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申請人自負。本中心為申請人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申請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錢款時,必須直接在本中心的財務部門向財務

              人員(本公司的咨詢顧問、合同經辦人等除外)繳付或匯入本公司指定的開戶銀行帳號,并收取本公司開具的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合同履行完畢,應將該收據換成蓋有本中心財務專用章、印有“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章的發票,并應認真核對本中心發票專用章和內容。本中心的任何人員都無權以個人名義或違反本條規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義收取或代收取包括報名費、學費在內的任何費用。如有任何疑慮,申請人可直接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系、核實。

              5、如果申請人由于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

              學要求,院校可能會簽發給申請人有條件的專業課程錄取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必須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達到校方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后,方可進入該校專業課程學習。在這段規定的時間內由于申請人自身原因,無法達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終獲得入學資格時,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6、申請人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發出申請人申請的簽證(預簽)或入

              境批準文件后,申請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學院校或專業,若自行變更入學院校或專業引起的一切糾紛及經濟損失由申請人自行處理和承擔。

              7、申請人在展望留學前景時,應充分估計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困難,從

              而確立應有的風險意識。申請人自費出國留學的目的是為了深造,出國前應做好相應的物質準備和思想準備,出境后應自覺遵守前往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

              8、本中心對申請人入學以后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為院校與學生之

              間可能發生的任何糾紛負責。

              9、申請人入學后應努力學習,如因學習成績不合格或其它不能獲得相應證

              書,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10、申請人獲得簽證或入境許可文件后,該國家或院校發生的任何變化是本

              中心無法預測的,本中心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留學協議書11

              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1、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2、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3、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4、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5、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6、在本協議

              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7、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8、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

              第二條、

              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XXX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XXX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 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

              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中國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XXX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12

              就甲方(申請人)______國留學一事,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留學所需齊備的材料;

              2.配合乙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

              3.及時向乙方及學校交付所需費用。

              二、乙方責任

              1.客觀地向甲方提供留學相關咨詢,并為甲方推薦適合的專業和學校,設計最理想的留學計劃;

              2.負責審核、整理甲方所遞交的學校申請材料;

              3.保證為甲方獲得約定的____國政府認可學校的入學錄取通知書;

              4.指導甲方辦理護照、準備簽證所需的詳細資料及文件;

              5.對甲方進行簽證培訓,安排甲方____國使領館簽證;

              6.協助學生購買廉價機票;提供學生離境前所需的體檢、換匯等手續及學生到______國后,有關學習、生活等方面知識的咨詢。

              三、經濟條款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支付乙方咨詢費定金: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

              2.乙方取得____國學校入學錄取通知書交給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咨詢費余款:人民幣________元(¥________);

              3.如乙方未能為甲方取得____國入學通知書,乙方立即退還甲方已交咨詢費定金;

              4.如甲方遭拒簽提出不再辦理,必須提交____國使領館的'拒簽通知書、護照、咨詢費收據和學校入學通知書等資料原件,乙方立刻退還甲方已交的全部咨詢費;

              5.乙方所收的咨詢費不包括甲方學校注冊費、押金、學費、生活費、機票及簽證費等費用;

              6.學校規定的報名費或學費定金,由甲方支付;

              7.甲方獲得____國學生簽證后任何原因不能入學的,乙方不予以退費。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因任何原因中途退出或終止協議,不得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交費用;

              2.如乙方對甲方有任何欺騙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其所交全部費用,并終止本協議;

              3.如甲方不按學校規定付清學費所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若發生爭執,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由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留學協議書13

              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編碼:

              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辦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等以《院校專業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定發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相關國家、學校或使(領)館規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如更改聯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系辦理簽證手續,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第三方規定的條款執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助。

              6、其它 。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協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定,協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履行。

              3、支付方式: □現金 □信用卡/借記卡 □匯款

              采用現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所數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整(¥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申請新增院校的入學手續。

              二、其他服務費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以外的下列服務,甲方須在中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費用:

              1、甲方獲取簽證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乙方可為甲方聯系,服務費標準為 ,涉及的第三方費用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為甲方辦理 次錄取通知書延期申請,服務費標準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學申請時,則視為加申學校,延期結果由申請院校決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退款條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辦理退費(乙方退費范圍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中約定并實際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咨詢費、其他服務費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繳納的費用)

              1、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獲得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院校專業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2、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請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甲方再一次申請同國簽證,涉及第三方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再次申請成功的,不退費;再次申請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況發生時,乙方須協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還甲方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具體退費金額以學校政策為準。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該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學申請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乙方為甲方提供簽證方案設計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獲得簽證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約定的所有義務,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8、其它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甲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按本合同第五條相關退款條款執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乙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全部退還,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涉及第三方費用返還的,則以第三方的相關規定為準;乙方不對甲方無法向第三方主張返還的費用承擔責任。

              4、如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款時,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請后的 日內向甲方退還相應款項,如未能按本合同規定按時退款,屬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定或所在國的法律法規,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書雙方簽訂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郵寄合同匯款客戶,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其裁決結果對本合同具有最終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專業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院校專業確認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_): 乙方代表簽字(蓋_):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甲方代表簽字(蓋_): 乙方代表簽字(蓋_):

              日期: 日期:

            留學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 (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乙方保證人

              

            留學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學生家長:

              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行為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加強學生思想教育,強化安全意識,促使學生遵守校紀校規,順利完成初中學業,成為合格的中學生,向社會輸送德才兼備的建設人才,甲乙雙方應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

              1、堅持思想教育,按照《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學生,嚴格按校紀校規教育學生。

              2、組織開展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管理好學生在校內的學習生活。

              3、強化安全意識教育,按照《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定》要求學生。

              4、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并與家長聯系共同加強教育。

              5、若學生無故兩天不到校,由班主任書面通知家長。

              乙方:

              1、配合學校、班主任對學生進行思想、安全教育,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督促學生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2、教育學生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確保學生按時到校上課,不曠課,并主動到學校了解學生表現情況。

              3、學生請假兩天以上,由家長向班主任說明情況(或書面說明)。

              4、教育學生尊敬師長,言行文明,服從老師的教導。

              5、對學生其它不良言行負管束責任。

              經甲乙雙方商定,對學生出現下列情況,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學生不遵守校紀,不服從管教,無故曠課、打架斗毆,出現的`一切后果。

              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現不安全事故。

              3、學生私自攜帶危險品、刀具、農藥等出現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4、學生在校園內追逐嬉鬧、攀高走險,觸摸電器出現的一切后果。

              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圍墻、大門等出現的一切后果。

              6、學生離校、離家出走,家長負責尋找,且不得到校無理取鬧。

              7、學生違犯《楊河中學學生安全規定》及校外出現的一切問題。

              本合同有效期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屆班班主任(簽名):

              乙方:

              家長(代表):

              學生(簽名):

              監督機關:西鄉縣公安局楊河派出所

              xx年xx月xx日

              說明:1、本合同是加強學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學校、班主任、學生家長各保存一份學生思想安全教育責任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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