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2017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下面是小編收集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在職職工提取
單位在職職工由單位經辦人統一辦理
使用性提取
提取條件
1.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簡稱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在簽訂購房合同一年內或辦理房屋權證一年內的;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
3.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內的;
4.繳存人為農民工的;
5.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受理地點
1.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職工個人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2.單位填寫《單位提取職工公積金匯總表》(一式一份/一批)
3.單位填寫《職工使用提取公積金明細表》(一式一份/一批)
4.單位填寫《重慶市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一份/一批)(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供要件
1.職工付清購買商品房價款的,需提供全額不動產發票復印件、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一年以內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付清購買二手房價款的,需提供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付清購買房改房價款的,需提供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票據復印件、《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付清購買拆遷還建房價款的,需提供拆遷還建房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拆遷安置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及繳款收據復印件、契稅完稅憑證復印件。
直系親屬付清購買本款上述類型自住住房價款的, 除需提供相應類型所需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
2.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原件及復印件、《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后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最近三個月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加蓋銀行鮮章)和身份證復印件。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3.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房屋產權人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預算或決算等有效文件的復印件。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4.繳存人為農民工的,需提供農村戶口原件及復印件證明。
5.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
6.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需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復印件、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的原件。
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
銷戶性提取
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
5.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辦理提取前,需由單位經辦人到其公積金經辦銀行辦理職工公積金賬戶封存)
受理地點
1.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3.沙坪壩辦事處(沙坪壩區、北碚區)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職工個人填寫《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一份/每人)
2.單位填寫《單位提取職工公積金匯總表》(一式一份/一批)
3.單位填寫《職工銷戶提取公積金明細表》(一式一份/一批 )
4.單位填寫《重慶市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一份/一批)(蓋單位預留印鑒)
提取要件
1.離休、退休的提供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
4.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接受地公積金管理機構開具的新賬戶證明原件。調出本市提供調函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出本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或《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法定繼承人:提供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有效繼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指定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證機關的指定繼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備注:
1.所有表格格式由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制發,單位可到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所填表內姓名、身份證號碼與所提供的身份證和要件一致;所有表格均需加蓋單位行政鮮章。
3.所有要件一式一份,一律用A4紙復印。
4.使用性提取與銷戶性提取分別申請。
離職職工提取
使用性提取
提取要求
1.職工原住房公積金賬戶已由原單位調入公積金管理中心暫存部
2.符合《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提取用途。
需填表格
《暫存部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直接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
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結時限
當日
提供條件及要件
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非本人辦理還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職工或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購買自住住房付清房款,有簽訂購房合同一年內或辦理房屋權證一年內的;
提供簽署一年以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有效的《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辦理一年以內的《房地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全額不動產發票及契稅完稅證的原件和復印件、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系配偶購房,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或戶口復印件(本人、配偶戶口單頁,及全戶人口增減登記頁)。若系其它直系親屬購房,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
提供購買商品房提供經產權部門登記有效的《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或《房地產權證》、與銀行簽訂的住房借款合同、房管局出具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系配偶購房,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戶口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配偶戶口單頁,及全戶人口增減登記頁)。
銷戶性提取
提取要求
1.職工原住房公積金賬戶已由原單位調入公積金管理中心暫存部
2.符合《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提取用途。
需填表格
《暫存部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直接在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
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辦結時限
當日
提供條件及要件
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非本人辦理還需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1.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的;
提供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2.離、退休的;
提供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提供勞動、人事、衛生、安全等部門組成的勞動鑒定委員會簽章認可的《重慶市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表》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的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遷出本市的;
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5.調離本市的;
提供調函的原件和復印件;
6.出境定居的;
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普通護照、前往國出具的移民(定居)簽證、公安機關出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出國定居證明,前往港澳通行證或港澳身份證等證明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7.死亡的;
提供當地公安部門、司法部門提供的死亡證明。屬于亡者的法定繼承人的提供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屬于亡者的指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提供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
8.繳存人為農民工的;
提供農村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9.繳存人為外地戶口的;
提供外地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與原單位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10.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供《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1.職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原件、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復印件、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的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或公安機關出具的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