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漲70元
現在湖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怎么樣?有沒有上調?下面yjbys小編整理了湖南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今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這也是湖南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首次同步上調。
70歲以上多漲25或35元
基本養老金具體怎么漲呢?首先有個普調標準,和繳費年限有關。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對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4%。原因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調整增加。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邊遠14縣市多漲5元
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被認定為艱苦邊遠地區,如果你的爸媽在這些縣市退休并領取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可再增加10元。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相關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準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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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完成,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根據《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兩部門要求,各地應在9月30日以前完成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的《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和總結報告上報兩部門。
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