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取消農業戶口農民參加社保有何影響?
實行取消農業戶口之后對農民的參保有什么樣的影響呢?是好還是壞呢?下面小編為你詳細的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制度在主管部門、繳費標準、待遇標準、醫藥目錄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參保對象是農民,主要補助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
在兩種醫保制度下,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在醫保方面享受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是不同的。
如果取消農業戶口,意味著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身份平等,那么該如何消除兩者在醫保方面的差異呢?對于已經參加“新農合”的農民來說,是否應該轉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者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上,這將涉及“新農合”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如何對接統一的問題。
其實,在今年1月份,國務院印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意見》強調,各省(區、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對制度整合作出規劃和部署,各統籌地區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臺具體實施方案。
由此可見,取消農業戶口的配套政策中,建立統一的城鄉醫療保險將成為焦點。據了解,國家正在積極推進這項政策,相信這一問題不久也將迎刃而解。
失業保險不容忽視
失業保險的繳納對象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要與本單位城鎮戶籍職工一樣參加失業保險,區別在于繳費不同。按照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按月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城鎮戶籍職工按照本人月工資收入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但是農民合同制工人個人則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除此之外,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享受一次性生活補助。也就是說,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后領取的是一次性生活補助而不是失業保險金。
雖然取消農業戶口,但是并沒有收回原來農民的土地,農村人與城里人身份一樣,上文提到企業招用的農民工是否要像城鎮職工一樣,每月按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同等享受失業保險的相關待遇呢?
目前來看,有些地方正在實施農民工和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政策并軌,農民工按城鎮職工標準參加失業保險,并與城鎮職工享受同等失業保險待遇。未來這一政策是否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大家拭目以待。
養老保險沒有影響
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分為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早在2014年,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其中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而且統一了共同的繳費標準,即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從參保范圍來看,兩種制度的結合已經打破了城鄉二元藩籬,消除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身份差異所帶來的影響,特別是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使得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居民按照同一套政策參保,因此取消農業戶口,對養老保險的參保應該影響不大。
工傷、生育保險影響不大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保險的繳費主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也就是說工傷保險的費用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能否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關鍵在于能否成為用人單位的職工或雇工,而不在于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的身份之別,因此取消農業戶口對其應該影響不大。
根據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要求,職工或者雇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個人不在繳費之列。意見稿中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受戶籍限制,因此取消農業戶口對其應該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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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改革最新政策:農轉非不一定要放棄土地
9月19日,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正式出臺。《意見》提出,將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并建立與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相適應的教育、衛生計生、就業、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統計制度。
2014年7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出臺,明確指出要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這意味著自1958年開始、在中國存在了半個多世紀的“城里人”和“鄉下人”戶口身份識別將不復存在。此后,包括北京在內,30個省份陸續出臺各自的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均提出“取消戶口性質區分”。
為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北京版的《意見》提出“完善農村產權制度”。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同時,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成員的合法權益。并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服務體系,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來自北京市統計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北京常住人口2069.3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85.6萬人,較2010年275.5萬人增加了10萬人。記者查詢發現,北京此前已取消農轉非限制條件。在今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項便民服務措施中,提出了“取消北京農業戶籍人員戶口性質由農業變更為非農業條件限制,主動申請即可辦理”。
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各有哪些權益?
人口專家、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陸杰華說,農業戶口的權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責任田,特別是在城市化過程中,通過拆遷,可獲得更多收益;非農業戶口的權益主要是依附在戶籍上的一些社會福利,包括教育、醫療、就業、保險、住房等方面。
有些福利是明顯可以看出差別的,陸杰華說,比如養老金,非農業戶口就要比農業戶口多很多,并且沿襲多年,已經很成熟和完善,但農村養老金建立不滿10年。還有醫療保險,差別也較大,陸杰華說,農業戶口參保的新農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報銷,但居民和職工的`醫療保險,不但住院可以報銷,門診看病也可以報銷,退休后還有各項醫療費報銷待遇。
“另外還有一些隱形福利”,陸杰華說,比如教育,看似平等,但非農業戶口,可以享受更優質的教育,醫療資源城市也明顯更豐富,質量更優。
農業戶口取消后是否要放棄宅基地?
“這個不一定。”陸杰華說,戶籍改革有不同路徑,即使放棄土地,也不應該像過去那樣簡單給予現金補償,肯定要在社保、基本公共服務上拉近和城里居民的差距,否則僅僅給房子、給錢,福利待遇卻沒有跟上,農民也不會愿意。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現在好多人認為農民失了身份就會失地,其實不是這樣。居民制度不是剝奪農民的財產,而是給予農民平等的身份,平等的待遇。“轉居既不是變成非農戶口,也不是變成過去概念的城市戶口”,竹立家說,而是強調在國土范圍內,都是平等的身份。
為何現在農民轉非的積極性不高?
“這就在于制度設計。”陸杰華說,從現實來看,尤其北京的農民不愿意農轉非。好多人到城鎮打工,包括大學生到城市里上大學,都不愿意遷戶口,就是因為覺得宅基地和責任田是農民固有的優勢,如果沒有對等的權益補充,可能也不愿意放棄。
“戶籍制度的改革,重要的是城鄉的福利能否逐漸趨同”,陸杰華說,不是把農民戶籍改成居民,換一個“馬甲”就行了,很重要的是這個“馬甲”能帶來什么。“這其實就是農民在農轉非過程中的期望,他期望得到什么,這是下一步改革需要關注的。”陸杰華說,當然農民的利益訴求不可能無限制的,政府和農民要尋求一種合理路徑,利益的補償要對等。
如何評價取消城鄉戶籍制度的優劣?
“首先應該明確的,這是一個好政策。”竹立家說,取消城鄉二元戶籍,統一變成居民制度,是居住制度改革的重大進步。他說,過去城鄉公共服務差異很大,取消城鄉戶籍制度變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這對農民來說,是有益的。其次,取消城鄉戶籍制度,對于將來社會保障體系的統一,包括對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對農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礎。
竹立家說,以后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醫療制度的完善、教育均等化的完善,農民不一定愿意固守土地,很多人會到城里生活,特別是二代、三代,不愿意待在農村。而城里人退休后,愿意到農村去,也可以去。隨著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進,農村的房地產交易也將逐步推開,進入市場,城里人也可以去農村買房置地。城鄉之間的合理流動,無論是城里人,還是農村人,都能從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