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隨著機動車數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不斷發生,因為交通事故死亡和傷殘的數量也大量發生。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交通肇事賠償標準,歡迎參考!
交通事故發生后,賠償的項目主要包括以下項目:
一、醫療費
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藥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于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醫療費需要與受傷治療有關,受害人治療其他疾病的費用不屬于賠償的范圍。
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費用
二、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是指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殘,不僅影響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響了其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為了維持生活,需要對其進行生活補助,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這項生活補助費用進行的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是維持受害人生活的保障,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重大后果,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內容之一,應當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受害人戶口的不同,其依據的賠償標準也不同。如果受害人系農村戶口,但是長期生活在城市里,可以按照城鎮戶口的標準予以賠償。
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傷殘系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
三、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是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死者家屬的一定數量的賠償。受害人的死亡給其家庭以及其親人帶來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損失,是對他人利益的一種嚴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標準: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匕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根據上述規定,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根據受害人年齡的不同而賠償年限有異,但都是以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為標準進行計算的。受訴法院所在地與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按照當地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在同一事故中造成多人死亡的,其他人可以按照最高的人的標準予予以賠償。如果受害人系農村戶口,但是長期生活在城市里,可以按照城鎮戶口的標準予以賠償。
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收入x20年
四、被撫養人生活費
被撫養人生活費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由其進行扶養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因為生活來源的喪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養費給付請求權難以實現,直接影響其現實生活,由事故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給予這些人的一定數額的賠償。被扶養人扶養利益的減損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直接后果,應當受到賠償撫養人生活費
賠償標準: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根據上述規定,在確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時,應當首先確定那些人屬于被扶養的人,然后主要依據年齡分別計算。確定被扶養人時,以“實際扶養”為判斷標準,實際扶養屬于事實上的扶養而非法律上的扶養,不論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同其扶養的人之間有無法律上的扶養關系,只要他們之間形成事實上的扶養關系,被扶養的人就能夠請求交通事故責任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用。被撫養人沒有其他生活來源,是指被撫養人的生活來源主要依靠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死亡或致殘而不能再提供生活來源時,被撫養人難以通過其他途徑取得生活來源。
至于交通事故責任人負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年限,依被扶養人的年齡和有無勞動能力而有所不同。公民年滿18周歲,取得基本勞動能力,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生活來源;而公民在18周歲以下的,不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不能參加勞動以取得生活保障,所以,一般的原則是事故責任人負擔其至18周歲的扶養費。除此外,被撫養人無論是否已年滿18周歲,如果因生理或精神缺陷使其不能參加勞動以獲取生活來源,那么責任人應負擔其20年的扶養費,但對于年滿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被扶養的年限減少1年,但對于年滿75周歲以上的被撫養人,則一律負擔5年的扶養費。
其計算公式為: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扶養年限
五、誤工費
誤工費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當事人的相關親屬需要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負有責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減少的收入給予的賠償。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計算公式=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后需要住院治療,其在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營養費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后需要加強營養的,賠償義務人應當支付的費用。需要醫院出具需要加強營養的證明。
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為: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的計算公式=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七、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道路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間,由于身體健康等原因行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親屬的陪同和護理,并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根據一定的標準予以賠償的費用。護理費的發生是受害人恢復健康所必須的,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也是直接的,應當予以賠償。
護理費的賠償標準為: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根據上述規定,護理費的計算應視護理人員有無收入而分別適用不同的計算標準。
(一)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已在本書有關誤工費賠償金額計算公式部分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在此不贅言。
(二)護理人員無收入的或者雇傭護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費計算公式為=護理人員的收入或者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八、交通費
交通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一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九、住宿費
住宿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十、財產損失
財產損失是指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的,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由相關事故責任人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折價進行賠償。另外對于營運車輛,因發生交通事故不能經營的,其必要的經營損失也有權利獲得賠償。
十一、喪葬費
喪葬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屬為處理死者的喪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費用,有相關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喪葬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應當給予賠償。
喪葬費的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計算公式: 喪葬費賠償額 = 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拓展閱讀——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索賠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索賠
1、保持冷靜,記錄肇事車輛信息。
發生事故后,受害人應保持冷靜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并記錄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為了防止出現套牌事件,最好讓當事人能夠留在事發現場。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受傷者親屬、朋友或案發地附近的群眾,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后果。
3、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
在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盡快理賠,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4、保存好己方受損失的相關證據。
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不然,到了理賠的時候是不被支持的。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雙方盡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后傷情惡化,后患無窮。私了僅適用于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時,雙方特別是無責任方,要看清對方的證件,記住車號,逐項認真填寫協議書,確保填寫內容準確無誤,并應妥善保存。
這是向保險公司索賠和發生爭議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重要證據。有的當事人怕麻煩,有的駕駛員害怕受到交警處罰,發生交通事故后不報案,采取雙方私下協商解決的辦法,例如肇事駕駛員與死者家屬達成所謂的君子協定,由于缺乏客觀公正性和法律依據,因而不受法律保護,往往留下后遺癥,引發意想不到的麻煩事。
二、私了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當交通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駕駛員應主動出示駕駛證,對事故事實以及成因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中事故事實以上部分,記錄下事故的時間,地點,雙方當事人姓名及聯系方法,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簽名,雙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離現場,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自行協商賠償事宜。
當事人就損害賠償達成協議的,把上述協議書中的賠償協議填完,然后辦理賠償事宜。當事人如果對事實部分沒有異議,但對損害賠償無法達成協議的,可就爭議到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