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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驗室應急預案

            時間:2025-05-06 10:01:50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實驗室應急預案(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實驗室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應急預案(薦)

            實驗室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實驗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41號)、《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5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學校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對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各級實驗室安全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檢查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工作;負責緊急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各學院(實驗室)的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負責學院(實驗室)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負責與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及時報送安全信息;接受學校處置緊急突發事件工作指揮中心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

              (三)實驗室負責人職責:積極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關部門領導及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告情況。

              第三章實驗室安全事故等級

              第四條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員及財產損失、波及范圍和影響大小等情況,以及事故險情的控制難度,安全事故分為A級事故和B級事故。具體分類標準為:

              (一)A級事故:指事態非常復雜,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校園周邊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學校主管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指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機構密切配合,整合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才能應對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級事故: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在校園較小范圍內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或威脅,憑借學校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就可以處置的事件或事故。B級事故通常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少、危險化學品實驗室內輕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五條實驗室應急處理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類各級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第六條實驗室值班人員、安全員、實驗室相關成員以及其他人員得知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況后必須立即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

              (二)事件或事故的.類型和人員被困與傷亡情況;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施;

              (四)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部門。

              報告的對象為:

              (一)A級事故:發生A級事故后應報110、119(有人員受傷須同時報120),同時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二)B級事故:發生B級事故后應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實驗室工作委員會小組辦公室。

              第七條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照以下程序緊急處理:

              (一)現場教師要立即組織并指揮學生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事故。

              (二)根據事故等級,立即報告相關機構和部門,請求指示或由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三)按照預案立即組織多方力量實施事故救援與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到事故應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諉,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發生A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報校保衛處、110或119,如有人員傷亡時報校醫務室和120,校保衛處和醫務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處理。

              第五章事故應急處置的程序與措施

              第八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其事故性質和類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別處理:

              (一)實驗室爆炸和火災、危險品污染及突發放射源事故:根據《武漢科技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附件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中相關規定處理。

              (二)實驗室中毒事故:當實驗室發現有中毒事件時,首先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務室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不得延誤。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三)實驗室觸電事故: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保護傷員生命。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它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四)實驗室機械事故: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或采用科學方法使傷員不受到機械的再傷害,保護傷員生命,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事故: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第九條各學院(中心)應當根據各自學科的專業特點,負責制定相應安全應急預案。

              第九章附則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實驗室應急預案2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xx]3號)及《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xx]181號)精神,有效防范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中小學校園安全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標

              縣區教育局,各中小學校要充分認識中小學實

              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將維護在校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貴”的要求,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和長效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把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實處。要重點對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開展排查,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以及管理、使用等具體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隱患,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整改。

              二、排查范圍

              開展排查的范圍為中小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儲藏室等相關場所,其中要把普通高中學校作為本次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排查工作的重點。

              三、排查整治職責

              各縣市區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內所有中小學實驗室危化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市管學校實驗室危化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各級各類學校是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責任主體。

              四、排查的重點內容

              (一)責任機制建立執行情況。是否建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和長效工作機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人;是否建立校級危險品安全管理的風險隱患清單并作為重點監管目標。

              (二)設施維護及運行情況。是否建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庫(柜);重點部位自動監控、防盜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備維護及運行情況是否良好;是否定期檢測、維護物防技防設備、設施,確保其狀態良好、使用正常。

              (三)危化品管理和使用情況。是否建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雙人、雙鎖、雙賬”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安全管理記錄;是否嚴格按照要求嚴格分類、定位、定點有序存放;是否進行危險化學品管理及重點部位全方位的排查摸底;是否有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詳細清單;是否建立從認購、領用、使用、回收、銷毀全過程的記錄和控制制度;危險化學品臺賬與使用登記賬、庫存物資之間是否賬賬相符、賬物相符,是否按規定到屬地公安部門登記備案。

              (四)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情況。是否開展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和師生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意識、操作規程、安全技能、應急處理等的`定期培訓。

              (五)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配置情況。是否配備安全保護用品,包括抽排風設施、眼睛沖洗設施、消防滅火設施等。是否配備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呼吸防護用品、護目鏡、化學安全防護手套等。

              (六)應急預案完善和演練情況。是否設立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是否科學合理;是否開展經常性的演練;是否

              結合形勢任務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七)危險化學品規范處置情況。實驗室是否放置化學廢棄物收集桶,并有明顯的標記;是否徹底清查實驗室存在的過期和廢棄危險化學品;過期和廢棄危險化學品是否通過社會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五、實施步驟

              各中小學即日起至6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糾;6月15日至6月30日前整改落實到位;7月30日前市、縣區教育局對所轄各學校自查自糾整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市縣區按很多于10%的比例對所轄中小學開展抽查。

              六、有關要求

              (一)縣區教育局要結合自身實際,制定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排查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對中小學實驗室及相關場所進行〃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縣區教育局及各學校要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根據排查發現的問題情況,全面自查自糾,形成報告。自查自糾報告及匯總表需經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后,連同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排查工作實施方案于6月25日前發送電子版和PDF格式版本至郵箱,市教育局匯總后,6月30日前報省教育廳。

              (二)省教育廳將對各地上報的工作方案、自查自糾報告進行綜合分析,下發中小學實驗室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通報。同時,將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成效,納入省政府對市政府教育工作目標考核和省教育廳對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基礎教育重點工作考核內容。市教育局也將此項工作納入對縣區政府政府教育工作目標考核及各縣區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學基礎教育重點工作考核內容。

              教育裝備科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實驗室應急預案3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著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盡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生物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用適合于消除這類化學藥品的特種溶劑、溶液仔細洗滌燙、燒傷面。對眼部燙、燒傷后,立即用純凈水洗滌(不得用水直沖眼部)眼睛,并及時送眼科診治。

              2、化學藥品(氣、液、固體)引發的中毒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嘴、鼻,將中毒者從中毒現場轉移至通風清潔處,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幫助中毒者清除體內毒物,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也可通過排風、用水稀釋等手段減輕或消除環境中有毒物質的濃度,并撥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

              3、化學危險氣體爆炸事故發生后,或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馬上切斷現場電源,立即將人員疏散和將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轉移,撥打火警電話119。若系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后,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5、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實驗室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權利確保實驗室工作環境,維持正常教學與生活秩序,防止和處置實驗室突發事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根據《嘉興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嘉興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管理辦法》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應急預案。對因實驗室而引發的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后,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職責分工

              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實驗室中心主任應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三、應急原則

              本預案遵循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的基本原則。

              四、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或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一般的滅火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4、發生火災時,如果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如果火勢較大,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向119和學校安全保衛處報告(電話:552110)。有條件切斷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防止事態擴大。

              5、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用電儀器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滅火。

              6、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五、帶電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了,應等干燥后再使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六、應急保障

              1、保證消防應急設備處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狀態。消防應急設備是用于事故初始狀態控制的重要保障,為此消防應急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定點放置,定時檢查更新,保障消防設備隨手可拿,拿來可用。

              2、注重應急宣傳。平時注重組織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學生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嘗試的學習,增強人們的危機防備意識,提高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3、注重平時演練。意外事故的特點是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往往會引起人們的慌亂,處理不當又容易引起二次災害。因此,平時要注重演練,讓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設備放置地點、知如何使用消防設備、知撤離路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才會有條不紊。

              4、爭取社會支援。校內有醫院,有校警、保安員等保衛警戒力量,市區內有消防員。在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盡快爭取他們的救援。

              5、無論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地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

            實驗室應急預案5

              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為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堿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凈,再沖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堿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實驗室應急預案6

              1.目的

              為了積極應對本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危害事件,有序地組織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時控制事故擴大;盡快恢復實驗室的正常檢測工作。

              2.范圍

              適用于本實驗室范圍內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不可控的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

              3.職責

              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按照本預案進行執行,公司內的協作部門為安全管理部。

              4.內容

              4.1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實驗室不可控危險化學品重大泄露事故,依據實驗室《化學品泄露應急預案》執行。

              4.2報警電話

              火警119急救120

              4.3報警及信息傳遞

              當出現緊急情況時,按照如下應急流程立即上報。

              4.4應急處置

              實驗室儲存有各種化學試劑,包括易燃得、有毒的、有腐蝕性的或是易爆炸性的化學試劑。實驗過程中有可能會發生失火、爆炸、燒傷和中毒等事故。現將這些化學試劑發生的主要原因、預防措施和處理方法分述如下:

              4.4.1防火

              4.4.1.1發生原因

              可燃化學品,如乙醇、甲苯、正己烷等,因接觸火焰或處在較高溫度下著火燃燒;化學反應引起的燃燒或爆炸。

              4.4.1.2預防措施

              易燃物和強氧化劑分開放置;

              進行加熱或燃燒時,要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置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易揮發的可燃性廢液只能倒入專用廢液桶。可燃廢物如浸過可燃性液體的濾紙、棉花等,不得倒入廢物箱內,應放于指定的容器內并在通風櫥內存放;

              實驗室內應常備有滅火器材;

              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應仔細檢查所有化學品是否歸位,設備電源是否關閉。

              4.4.1.3處理方法

              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斷電源,關閉通風櫥,防止火勢蔓延;

              如果是乙醇等有機溶劑潑灑在桌面上著火燃燒,用濕抹布蓋滅,或者用滅火器撲滅。如果衣服著火,立即用濕布蒙蓋,使之與空氣隔絕而熄滅。衣服的燃燒面積較大時,立即使用緊急噴淋裝置進行噴淋滅火。

              4.4.2防爆炸

              4.4.2.1發生原因

              儀器裝置錯誤,在加熱過程中形成密閉系統,或操作失誤,冷水流入灼熱的容器;

              氣體通路發生堵塞故障;

              在密閉容器中加熱易揮發的有機試劑,如乙醚;

              減壓試驗時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壓力突變。

              4.4.2.2預防措施

              蒸餾時,儀器系統不可完全密封。使用氣體時,應防止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堵塞;

              在減壓蒸餾時,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燒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則容易被抽入瓶內或冷凝器內,造成壓力的突然變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畢后,應待瓶內液體冷卻到室溫,小心放入空氣后,再拆除儀器;

              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必須使用防護屏和護目鏡。

              4.4.3防中毒

              4.4.3.1發生原因:

              接觸了有毒物質或吸入有毒氣體;

              對有些化學試劑的性質不夠了解,處置不當;

              制備有毒氣體的裝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練。

              4.4.3.2預防措施:

              所有化學品必須存放在制定存放地點,并有專人負責保管;

              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防毒面罩;

              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試驗器具儲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手上如沾有化學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吸收,皮膚有破傷時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

              4.4.3.3急救方法

              常用的急救方法是先給中毒者服用催吐劑,如肥皂水等方法。對于磷中毒的人不能服用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內服,以促進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有毒物質落在皮膚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紗布擦掉,除白磷燒傷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沖洗。如果皮膚已有破損或毒物落入眼鏡內,利用洗眼器對眼部沖洗后,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4.4.4防燒傷

              4.4.4.1發生原因:燒傷是由熱的液體、固體、氣體、化學物質或電熱引起的損傷。為了預防燒傷,實驗時嚴防過熱的物體與身體任務部分接觸;

              4.4.4.2燒傷的傷勢一般是按燒傷深度分為三度,燒傷的急救方法應根據各度傷勢分別處理。

              4.4.5一般傷害的救護措施是:

              4.4.5.1被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鈉或者碳酸氫鈉溶液沖洗。

              4.4.5.2被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醋酸溶液或者硼酸溶液沖洗。

              4.4.6實驗室備有緊急救護藥箱,在實驗室的固定處放置。箱內處放下列用品:

              消毒紗布、消毒繃帶、消毒藥棉、醫用膠帶、碘伏、燙傷膏等。

              4.5應急結束

              當泄露源已有有效控制,泄露危險化學品的現場處置已完成,現場檢測符合要求,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泄露區基本恢復正常,由公司技安環保部門確認后方可結束事故應急工作。

              4.6應急保障措施

              4.6.1實驗室應放置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在現場醒目位置。

              4.6.2實驗室應設置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要求的安全、消防和急救設備、設施,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實驗室化學品從業人員應經過相關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5.預案管理與更新

              5.1應急預案由于公司機構改革變化、日常演習和實際應急反應取得的經驗、危險源的變化等情況的出現,隨時需要對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5.2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公布實施時,應對修訂版進行必要的標注和說明,對修訂或變更內容加以記錄,并發放給實驗室內所有成員。

            實驗室應急預案7

              為進一步落實康弘藥業集團系統安全自查工作,增強員工安全意識,做到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加強對實驗室各類突發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時的響應和處理,有效地控制事態的發展,盡可能地減少伴隨的災害損失和傷害,將發生事故造成的災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對已發生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處理。不斷提高處置實驗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訂本方案。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析

              (一)、火災

              火災性事故的發生具有普遍性,幾乎所有的實驗室都可能發生: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二)、爆炸

              爆炸性事故多發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壓力容器的實驗室: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中毒

              毒害性事故多發生在具有化學藥品和劇毒物質的化學實驗室和具有毒氣排放的實驗室:

              1、違反操作規程,將食物帶進有毒物的實驗室,造成誤食中毒;

              2、設備設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質泄漏或有毒氣體排放不出,釀成中毒;

              3、管理不善,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環境污染;

              4、廢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廢水未經處理而流出,引起環境污染;

              5、進行有毒有害操作時不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具;

              6、不按照要求處理實驗“三廢”,污染環境。

              (四)、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五)、灼傷

              皮膚直接接觸強腐蝕性物質、強氧化劑、強還原劑,如濃酸、濃堿、氫氟酸、鈉、溴等引起的局部外傷:

              1、在做化學實驗時沒有根據實驗要求配戴護目鏡,眼睛受刺激性氣體薰染,化學藥品特別是強酸、強堿、玻璃屑等異物進入眼內;

              2、在紫外光下長時間用裸眼觀察物體;

              3、使用毒害品時沒有配戴橡皮手套,而是用手直接取用化學毒品;

              4、在處理具有刺激性的、惡臭的和有毒的化學藥品時,沒有在通風櫥中進行,吸入了藥品和溶劑蒸氣。

              5、用口吸吸管移取濃酸、濃堿,有毒液體,用鼻子直接嗅氣體。

              二、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實驗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

              應急電話:火警:119匪警:110醫療急救:120QC主任:18782455205質量部經理:13688417770

              三、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資料、檔

              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室負責人或安全員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中毒應急處理預案

              實驗中若感覺咽喉灼痛、嘴唇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則可能是中毒所致。視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1、首先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2、誤服毒物中毒者,須立即引吐、洗胃及導瀉,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飲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藥物引吐。對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應立即送醫院用胃管洗胃。孕婦應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屬鹽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幾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醫。不要服催吐藥,以免引起危險或使病情復雜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須緊急就醫。

              4、吸入刺激性氣體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轉移離開中毒現場,給予2%~5%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吸氧。氣管痙攣者應酌情給解痙攣藥物霧化吸入。應急人員一般應配置過濾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裝、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有人觸電他人要切斷電路,不能直接接觸。平時要注意不要用濕手、物接觸電插銷,實驗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⑴切斷電源開關;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

              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⑶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醫院接替救治。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應急處理預案

              1、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后,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化學灼傷、堿灼傷:先用水洗,再用2%醋酸溶液洗;酸灼傷:先用大量水洗,再用NaHCO3溶液洗。

              2、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沖洗時,眼睛置于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后,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六)創傷臨時急救

              1、燙傷:應涂上苦味酸和獾油。

              2、割傷:應以消毒酒精洗擦傷口,撒上止血粉或纏上創可貼。若為玻璃割傷,應注意清除玻璃渣。

              (七)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立方米/時瓶。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使用時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乙炔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乙炔氣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定的余壓。使用狀態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離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不使用狀態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為2米。存放的時候為分開存放(專庫專用)。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氣閥關好。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實驗室應急預案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規范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財經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責任到人,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積極自救。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實驗室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1 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積極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

              第六條各單位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實驗室類型,分析研判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三章預防與預測

              第七條預防

              各單位須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明確各實驗室技術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實驗室安全事故追責機制;確定各實驗室技術安全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實驗室安全運行保障條件建設和實驗室人員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檔案和使用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巡查、檢查、及時整改制度。通過規范和強化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效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預測

              針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輻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方面可能發生的失竊、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現狀予以充分的評價與預測,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事故應急程序

              第九條處置突發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報警、啟動預案、先期處置、應急處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復。

              (一)報警

              2

              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情況向本部門領導以及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保衛處等管理職能部門報告。報警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事故種類,發展程度和已經產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報警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如發生嚴重的火災、爆炸、人員傷亡等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19和120等電話。

              (二)啟動預案

              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黨政辦公室、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實驗實訓教學管理中心、校醫院和相關學院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先期處置

              現場人員在報警的同時,應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蔓延,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盡可能保護事故現場。

              (四)應急處置及救援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引致次生災害;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固體可燃材料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應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4 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沙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第十一條實驗室爆炸事故

              發生實驗室爆炸事故,首先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由工作人員及時切斷電源并關閉管道閥門,同時,其他現場人員應通過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其次,聽從統一指揮進行人員搶救和安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驗室觸電事故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1)切斷電源開關;

              (2)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3)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5 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執行。

              第十四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應急預案9

              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安全應急預案為加強對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有效處理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實驗室發生火災、被盜等意外事故發生,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確保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態,及時處理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1.成立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xx省xx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教學副校長擔任,成員為系主任、安全班主任、危化品庫管理員。

              2.加強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廣泛開展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提高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危害性認識。

              3.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存于專用藥品柜中,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劇毒化學品實行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人記賬;藥品庫安裝防盜門窗及監控攝像頭,雙人雙鎖管理。

              4.建立健全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入庫、出庫及使用(消耗)臺賬,如實準確記錄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及使用情況,確保所有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全部用于實訓教學。

              5.定期組織檢查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協調處理,堅決消除。

              6.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實驗室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先控制,后滅火,針對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火災的火勢大小和燃燒面積,及時采取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的滅火戰術;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第一時間上報學校領導及安全管理辦公室門。如發生人員傷害情況,則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并送附近醫院救治。

              7.危險化學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發生被盜(搶)事故處置措施:

              應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及安全管理辦公室門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同時報告當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主管部門等,并保護好現場。如發生人員傷害情況,則立即進行應急處理并送附近醫院救治。

              應急事故處理預案及實施辦法

              1、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確保學校良好的教學、生活秩序和環境,維護學校穩定,促進學校全面發展,特制定本預案,請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育廳《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逐級負責。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現場發現人員、當事人、直接責任人,要在處理的同時,及時報告校總值班或各處理小組負責人。總值班、處理小組負責人視事件性質、程度,決定是否及時或事后報告校領導小組。校領導小組接手報告后,根據事件性質、程度和上級規定,決定是直接處理、交由處理小組處理獲上報上級請求上級支持、支援。任何人不得擅自隨意處理。

              (2)預防為主,防患未然。各處理小組和責任單位、負責人要根據校統一部署和各自的工作性質要求及時進行檢查、教育、疏導、防范和處理;要在各項工作中做到:事先預想安全,事中落實安全,事后總結安全;要建立群防機制,積極工作,努力平息各突發事件,做到防患未然。

              (3)及時處理,完善制度。對已發生的突發事件,應本著及時平息事態、及時調查取證、及時依法按章處理、及時整改教育的“四及時”要求,積極、穩妥、迅速地解決各類事件和問題,不留后患。要根據學校情況的變化和上級要求,對各種易發生的突發事件加強監控,及時完善相應的預防、處理、整改制度,以確保校園的安全。

              2、組織機構與基本職責

              2.1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相關工作的副校長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

              校小組辦公室設在校黨政辦,日常工作由黨政辦承擔。

              校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

              (1)對全校各項安全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決策、指揮和協調。

              (2)負責對下列校內發生的各項重大突發性事件進行直接、及時處理:

              對校內發生1例以上國家發布控制的流行疫情;

              對校內發生1人需住院治療3人及以上群體輕度的食物中毒事件;

              對校內發生導致1人嚴重傷害或死亡、2人以上較重傷害(住院治療)、5人及以上一般性傷害、兩個班級及以上群體械斗并造成惡劣影響的治安事件;

              對校內發生人員嚴重受傷(住院治療)或財產損失達萬元以上的火災;

              對校內發生1人及以上教職工因公嚴重傷亡的事故;校內學生、教職工與校外發生傷亡等重大治安事件;校內發生萬元以上責任被盜案件。

              (3)及時向上級報告上級規定需報告的重大事件情況。積極協助由上級、司法機關、民事仲裁機構接手的重大事件的處理。

              (4)制定和完善全校各項制度或規定。組織和開展全校性的對防疫、防中毒、防治安、防火災等突發性事件的宣傳、教育和防范活動,及時對全校組織各項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及時制定和完善全校各項制度或規定。

              (5)及時根據實際需要,投入人力和物力,從物質上確保各項安全工作的需要。

              (6)根據需要及時調整組織機構,優化各種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2.2各處置工作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針對各類突發事件,校領導小組下設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工作組。

              2.2.1衛生防疫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務主任擔任。工作組成員由學生科科長、社區負責人、校醫、各班主任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總務處,日常工作有總務處承擔。

              工作組基本職責:

              (1)堅持每年對新生和不定期在師生中開展衛生、健康及疫病預防教育。

              (2)發現疫情,立即按相應法規和規定程序報告,及時送往規定醫院治療,及時對相關人員、疫區或全校進行消毒及其它防疫處理,及時做好對病人的病情跟蹤、觀察與報告。

              (3)按規定時間和根據防疫要求,對全校師生進行健康檢查和疫情監測,及時做好對傳染病人周圍人群、自身的疫病防范。

              (4)保持校園環境衛生,消滅蚊、蠅滋生污區和衛生死角。

              (5)保持教室、宿舍等人流密集區的衛生、通風,做好學生中的集體防疫與消毒工作。

              (6)堅持每學期開學前對學生宿舍、教室進行一次普遍消毒,及時對食堂進行滅蠅、滅鼠等消毒,根據防疫需要及時對全校及重點防范區組織消毒獲防疫。

              2.2.2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務主任擔任。

              成員由校醫,社區責任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總務處,日常工作由總務處承擔。

              工作組基本職責:

              (1)堅持每年對新生和不定期在師生中開展食品衛生、預防中毒的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發現中毒狀況,當事人、發現人、責任人等均應立即送病人就近進行搶救性醫治,值班醫生在進行搶救性醫治的同時,立即向食品安全處理小組(非工作時間向校總值班)報告、并根據病狀決定是否向校安委會領導直接報告,或送市內大醫院搶救。

              (3)所有從事食品工作者必須經衛生檢查取得衛生合格證者方可上崗。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等衛生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加強對學生食堂等食品采購、驗收、儲藏、加工、銷售及飲用水源的監管,做到原料清洗干凈,生、熟食品分開等衛生操作要求,確保食品新鮮、衛生、無害。嚴禁閑雜人員進入食品操作間。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人員衛生操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5)按衛生要去,堅持及時對餐具、操作設備進行消毒處理。定期邀請衛生防疫人員對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及時進行整改。

              (6)與所有從事食品經營的責任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定期和不定期地加強對食品衛生與工作的檢查,重視對食品衛生設施的`物質投入,不斷優化食品經營的衛生環境。

              (8)建立監督機制,充分發揮校學生會讀校內食品衛生及服務的監督作用。

              2.2.3校園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生科科長擔任。成員由教務處、培訓處、總值班負責人,各班主任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日常工作由學生科承擔。

              工作組基本職責:

              (1)積極在學生中開展生動活潑、豐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校規校紀和普法教育,積極開展各項有益身心健康和行為養成的精神文明活動。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對學生中出現的打架等事件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努力把群體性治安事件解決在萌芽狀態和內部。

              (3)對發生突發群體性斗毆等事件時,發現人、學生會干部等要經歷勸阻、立即報告老師、學生科(非上班時間報告校總值班)。學生科、總值班人員、保衛科和班主任一方面要立即趕到現場平息事態、收繳兇器、疏散學生、組織搶救嚴重傷者、對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等,另一方面視事件程度、管理規定,決定是否立即報告校領導,或轉交學生科處理。

              (4)及時按管理責任,對嚴重違反治安管理的事件進行調查取證,按校紀進行公正處理和教育。對嚴重違法的重大傷亡事件,按規定報教育廳,保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2.2.4消防安全處理小組

              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學生科長擔任。成員由總務處、教務處、圖書館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日常工作由學生處承擔。

              工作組基本職責:

              (1)堅持每年對新生和不定期在師生中開展預防消防的安全教育,增強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衛能力。

              (2)建立學校消防規章制度,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3)學校內一旦發現已燃火警,發現人及當事人應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措施:一是立即救出和疏散火災現場學生或其他人員;二是立即進行滅火;三是立即報告總值班或校領導;四是如火情嚴重,立即撥打119求救。

              (4)積極接受消防部門檢查,每學期開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檢查,對存在的問題或隱患由校公安室組織及時整改。加強夜間值班和巡查,嚴禁在學生宿舍內燃蠟燭或其他火種。

              (5)及時按消防規定配齊或更換滅火器、滅火水源等設施。所有消防設施嚴禁挪為它用。

              (6)在校統一組織下,保衛科每年在學生中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習,以提高學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我防衛心理與能力。

              2.2.5勞動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總務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科負責人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總務處,日常工作由總務處承擔。

              工作組基本職責:

              (1)加強對校內教職工和聘用人員的工作安全和技術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與能力。

              (2)嚴格堅持按有關安全生產要求,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3)發生生產事故時,當事人應及時進行正確處理,以減少國家財產損失,同時應及時報告分管科、校領導調查、處理。如發生嚴重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責任人應立即送傷者進行搶救,立即向有關科室負責人或總值班、校領導報告、處理。

              (4)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5)對構成不安全因素的房舍、設備、設施、工具等,應及時向校長報批,及時進行報廢拆除、維修加固、更換和改變等安全處理。

              2.2.6 網絡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由分管副校長擔任,副組長由黨政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網管小組成員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日常工作由黨政辦承擔。

              工作組基本職責:

              (1)通過技術手段對校園網有害信息進行24小時監控。

              (2)及時處置重大有害信息再校園網上大面積傳播或校園網系統遭受大范圍黑客攻擊和計算機病毒擴散事件。

              (3)及時處置和報告校園網遭受境內外嚴重攻擊和極其嚴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實驗室應急預案10

              為防范實驗室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保障實驗室安全和正常運轉,依照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學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安全隱患分析

              (一)火災

              1.忘記關電源,致使設備或用電器具通電時間過長,溫度過高,引起著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當,使火源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3.供電線路老化、超負荷運行,導致線路發熱,引起著火;

              4.亂扔煙頭,接觸易燃物質,引起著火。

              (二)爆炸

              1.違反操作規程,引燃易燃物品,進而導致爆炸;

              2.設備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觸電

              1.違反操作規程,亂拉電線等;

              2.因設備設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電觸電。

              (四)機械傷害

              1.實驗人員被局部卷入或夾入機床旋轉部件或運動部件所造成的傷害;

              2.實驗人員被切削工具割傷;

              3.實驗人員被機械設備等燙傷、砸傷、碰傷等。

              二、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學院黨政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

              中心實驗室成立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各實驗分室落實安全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實驗室管理人員組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職責:

              1)對發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應,選擇、決定應急處置程序,指揮教職工實施應急安全處置工作;

              2)在危急情況下,有權立即組織師生有序撤離事故現場、組織人員和車輛迅速將嚴重受傷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3)第一時間與二級學院、學校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狀況,落實學院和學校的應急處置指令;

              4)配合學校做好事故調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領導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突發事故處置的責任人。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在按照應急處理預案進行處理的同時,均需于第一時間將事故情況上報學院領導。

              2.一般安全事故: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到現場,由學院負責調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造成的經濟損失,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學校有關部門備案。

              3.嚴重安全事故: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實驗室現場人員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實驗室主任和學院分管領導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并立即上報學校主管領導和二級學院、教務處、保衛處領導。涉及火災和人身安全,同時報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時報警110。

              4.如有在突發事故中受傷的學生,實驗室現場人員應第一時間告知輔導員,并協助送醫救治,學院領導視情況決定是否聯系學生家長。

              5.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

              ②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

              ③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分室安全負責人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⑴切斷電源開關;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⑶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5.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四)實驗室機械傷害應急處理預案

              1.立即關閉機械設備,停止現場作業活動,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

              2.如遇人員被機械、墻壁等設備設施卡住的情況,可直接撥打119火警,有消防隊來實施解救行動。

              3.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實施現場緊急救護。輕傷員(軟組織傷、擦傷、裂傷和一般性挫傷等)送醫務室治療處理后再送醫院檢查;重傷員(骨折及脫位、嚴重擠壓傷、大面積軟組織挫傷、內臟損傷等)和危重傷員(外傷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驟停、呼吸困難、深度昏迷、嚴重休克、大出血等)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或調度車輛送醫院搶救。若出現斷肢、斷指等,應立即用冰塊等封存,與傷者一起送至醫院。

              4.做好現場安全警戒,穩定現場師生的情緒,查看周邊其他設施防止因機械破壞造成的漏電、高空跌落、爆炸等現象,防止事故進一步蔓延。

              5.做好現場攝影、攝像以及信息報送和新聞發布等工作。

              6.必要時保護現場以便警方取證等。

              (五)治安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1.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實驗場所,或有行兇、行竊、斗毆等其它治安情況發生時,現場實驗指導教師應首先安撫、保護好學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時應中斷實驗,關停機器。

              2.第一時間將相關信息通報學院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將信息通報保衛處、校領導,聽候進一步指示。緊急情況下,應撥打“110”,請求救援。

              3.保護事發現場,以便事后調查。

              五、預防措施

              1.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每年定期組織中心實驗室全體人員學習“各類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并組織進行預案演練,使全體人員掌握應急救援技能,提高處理事故的能力。

              2.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都要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養學生安全意識教育。在每次實驗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人身安全,養成良好習慣。

              3.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對學生嚴重違反操作規程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于不聽勸告的學生,應立即停止其實習,并報告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處理,在實驗過程中,要留意狀態不佳的生病學生,以免發生意外。

              4.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要加強實驗前設備的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設備的安全使用。

              5.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實驗指導老師在學生實驗時,要加強現場的巡查,及時發現設備異常、油氣泄漏、冒煙、明火等異常情況,及時排除故障,以免問題擴大導致安全事故。

            實驗室應急預案11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全力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維持正常教學科研與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理工大學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應急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對因實驗室而引發的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后,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應急原則是: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實驗管理中心、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院、安全管理處、后勤管理處、相關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二)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科研實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室(中心)主任、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

              (三)實驗室(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負責在事故初起階段,協同相關人員處置突發事件。無法處置的,立即通知學院負責人,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科研實驗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設備器具、實驗室安全行為、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設備,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三)安全狀態監測

              1.實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接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設備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設備電氣性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實驗室水、電、氣運行狀況的檢查等。

              (四)信息報告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負責人,上報學校安全管理處、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等,請求協調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應急措施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鉀、鈉、黃磷等易燃物和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等氧化劑及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規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5.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根據火勢立即向學校安全管理處及消防部門報警。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后,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6.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帶電操作安全應急處置措施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不能使用已被水弄濕的電器,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能源管理中心進行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強堿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干凈毛巾擦凈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鎂涂在紗布上包扎。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措施

              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根據嚴重程度聯系醫院救治。

              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后用干凈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五)儀器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金屬外殼的儀器設備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設備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五、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的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地疏散無關人員,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

              六、本預案由各學院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各單位要制訂本實驗室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七、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后處理并恢復其正常狀態。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八、本預案由實驗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實驗室應急預案12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著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盡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物理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大型創傷、燙傷事故發生后,立即將傷者轉移至安全地點,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按急救要求對傷者進行創傷止血、包扎,等待醫務人員治療,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

              2、正常教學工作時間內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組織義務消防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并有專人負責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線緊急有序地疏散現場師生員工,同時保護好火險現場,以便查清火險事故原因。

              3、下班或節假日內突發的電器、電路火險,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迅速通知校長并到現場指揮滅火搶險,并保護好火險現場,正確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但要分清火災類型以使用不同的.滅火裝置,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對受火災威脅的各種儀器設備物資,根據現場情況盡量避免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首先應疏散、搶救和保護好貴重緊密儀器,做好登記。對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的物資,應派專人看護以免遺失,防止發生更大的危險。

              5、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后,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6、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搶險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實驗室應急預案13

              化學實驗室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使用和保管化學危險品的要害部位。各類易燃、易爆、易氧化、劇毒物質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可能引起人身傷害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所以,除了對化學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專業人員守護,以及要害部門人員思想動態的掌握之外,還必須對因該部位而引發的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補救工作,為此,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實驗室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曹永紅

              成員:王德鎖 李宏斌 張 軍 郭寶民 段平選 黎文采 李義民

              化學教研組全體教師

              二、化學實驗中避免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

              1.實驗前實驗管理員必須做好實驗儀器、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查,并做好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儀器不得在實驗中使用,嚴格管理好危險藥品和儀器設備,嚴格檢查電器設備的安全情況,確保實驗安全進行。

              2.科任教師在實驗前,必須向學生詳細講解實驗中安全注意事項和應急措施,準備好安全防護措施。實驗過程中科任教師和實驗管理員要密切注意學生操作過程,發現不規范操作或舉動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實驗后應立即回收危險藥品,確保學生安全。

              3.實驗管理員做好危險藥品的管理

              ①危險藥品保存要遠離教室、宿舍、食堂和水源。

              ②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領用、消耗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

              ③危險化學藥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并經常檢查。

              ④對氧化劑、自燃藥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保管,謹慎使用,絕對避免因混放而誘發爆炸、火災等事故。

              三、化學實驗室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化學藥品丟失、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學校領導、保衛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并向主管領導匯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2.正常的教育教學實驗中發生危害學生身體或群體健康事件發生時

              ①在場教師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并立即開展救援、疏導、撤離(教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②學校領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聯系校醫務室,做好應急救治處理措施,妥善處理受傷學生。

              ③立即將受傷學生送醫院救治,同時聯系學生家長,告知情況。

              ④讓在場學生、教師寫好突發事件經過說明書。

              ⑤對事故現場進行相應保護,對不能長時間保護的現場應通過攝像、攝影進行保護。

              ⑥由校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教育局匯報。

              ⑦做好家長的安撫和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⑧事故查清后, 要寫出定性處理報告,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者處理意見。

            實驗室應急預案14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預案為進一步提高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不發生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事故,創造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氛圍。

              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制銅山區畜牧獸醫站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分類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實驗室操作、運送、儲存等活動中,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意外丟失等造成人員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實驗室外擴散的事件。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劃分為三級:

              Ⅰ級(重大)、 Ⅱ級(較大)、和Ⅲ級(一般),依次用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一)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級)主要包括:

              1、實驗室工作人員被確診為所從事的一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臨床癥狀和體征,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一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癥狀、體征,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傳播或有進一步擴散的可能。

              (二)較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I級),主要包括: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的癥狀、體征,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

              2、實驗室發生一類、二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泄漏,并有可能進一步擴散或造成其它人員感染。

              3、省畜牧局認定的其它較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級)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為所從事的三類、四類病原微生物感染,或出現有關癥狀、體征,臨床診斷為所從事的三類、四類病原微生物疑似感染,并造成傳播或有進一步擴散的可能。

              2、實驗室發生第三類、第四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意外丟失,并有可能進一步向外擴散或造成其它人員感染。

              3、省畜牧局認定的其它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xx區畜牧獸醫站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三、本預案工作原則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專業處置、密切配合;

              依法辦事、科學規范。

              四、運行機制

              (一)預測與預警。

              各實驗室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制定工作方案,開展風險分析。

              根據風險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進行預警。

              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預警信息包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

              (二)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領導小組報告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畜牧行政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1、責任報告單位。

              各實驗室均有責任報告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2、報告時限和程序。

              實驗室發現生物安全事件,應在2小時內上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對于突發、可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危害的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領導小組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當地畜牧行政部門。

              3、報告內容

              (1)事件信息。

              主要內容包括:

              實驗室名稱、涉及病原體類別、發生時間、地點、涉及的地域范圍、感染或暴露人數、主要癥狀與體征、可能的原因、已經采取的措施、事件的發展趨勢、下步工作計劃等。

              (2)事件發生、發展、控制過程信息。

              分為初次報告、進程報告、結案報告。

              ①初次報告。

              內容包括事件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發病人數、密切接觸者人數、畜禽數主要的臨床癥狀、涉及病原體、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級別、報告單位、報告人員及通訊方式等。

              ②進程報告。

              內容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勢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

              同時,對初次報告內容進行補充和修正。

              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進行進程報告。

              ③結案報告。

              在確認事件終止后2周內,領導小組對事件的發生和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其原因和影響因素,并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程序與處置

              (一)出現重大及較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級、 II級)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發生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局領導小組負責現場及一切處置工作的指揮、調度。

              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做好以下工作:立即關閉事件發生的實驗室;

              對周圍環境進行隔離、封控,并組織專業消毒人員消毒現場;

              核實并提供在相應潛伏期時間段內進入實驗室人員及密切接觸人員名單;

              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提供實驗室布局、設施、設備、實驗人員等情況。

              (二)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III級)

              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被感染人員就地隔離,盡快送往定點醫院;

              立即關閉事件發生實驗室;

              對周圍環境進行隔離、封控;

              對在事件發生時間段內進入實驗室人員進行醫學觀察、必要時進行隔離;

              進行相關疫苗的.預防接種;

              配合市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

              六、應急及處置終止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終止響應:

              受污染區域得到有效消毒;

              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療;

              在最長的潛伏期內未出現新的病人和病畜禽;

              明確丟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得到控制;

              經上級專家組評估確認后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七、善后處置與評估

              (一)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中的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

              (二)評估。

              要對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八、信息發布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必要時,在事件發生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事件信息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九、應急保障

              (一)安全應急隊伍建設。

              中心應建立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處置隊伍。

              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措施到位,保持通訊暢通。

              應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生物安全培訓,使其了解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報告程序和處置原則。

              (二)物資、裝備保障

              1、中心要根據實戰需要,儲備必要的現場防護、洗消、排污和搶險救援器材物資。

              2、做好醫療救治人員、設備和應急藥品、疫苗的準備。

              3、配齊必要的監控設備以及現場處置時勘查取證、檢驗、 鑒定和監測設備。

              4、實驗室應儲備足夠的與風險水平相應的個體防護用品(如手套、防護服、實驗用鞋、口罩、帽子和面部防護用品等),并配備其他安全設備(如生物安全柜、高壓滅菌器、防濺罩、移液器、一次性接種環或接種環加熱器、螺口蓋瓶子或管子、微生物樣本及廢棄物的運送容器運輸工具等) 。

              (三)人員培訓工作。

              實驗室設立單位均應對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安全防范和應急事件處置培訓,使其熟悉應急程序,掌握應急處置技術,并做到每年進行應急演練。

              (四)加強宣傳教育。

              要定期進行宣傳教育并結合單位特殊要求開展學習,強化安全意識,增強安全責任。

              (五)資金投入保障。

              要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工作所需各項資金,支持實驗室生物安全研究。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六)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和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七)社會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八)人員防護。

              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要制定緊急疏散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轉移或疏散。

              (九)公共設施。

              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十)通信保障。

              中心要確定實驗室生物安全聯絡人,確保通信暢通。

              (十一)科技支撐。

              積極開展實驗室生物安全科學研究,加大實驗室生物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

              (十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縣動物疫控中心應定期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評審,并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修訂草案,報縣畜牧局批準。

              十、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要結合實際,按照預案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實施方案,并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實施方案進行演練。

              (二)責任與獎懲。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本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的預防微生物實驗室生物污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污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范、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微生物實驗室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的實驗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被泄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于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污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范圍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件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設備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對于傳染病病原樣本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范開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于對人群進行生物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后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

              6.建立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應立即報告。

              7.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后,立即啟動中心應急機制。在中心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有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對突發事件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采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

              1.綜合評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污染的物品、區域、感染的人員進行采樣和檢測,對可疑生物進行樣本檢查,進行病原的分離鑒定,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污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于病原微生物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采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范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和實驗區。

              2.2對于受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于疑似病人和接觸者進行入院觀察。對于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范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索,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2.3對于查明的微生物病原,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毀,緊急封閉公

              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2.4對受到污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范》。

              2.5保護易感人群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采取緊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

              2.6衛生知識宣教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特異性衛生知識宣教。 2.7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病原微生物丟失、并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立即上報醫院相關部門,必要時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病原微生物丟失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盡快查明下落。對于受到感染侵害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盡早確診,盡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序

              1.實驗室如果發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潑濺或泄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關要求,根據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選擇敏感的消毒液進行消毒處理。

              1.1.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皮膚上,立即用75%

              的酒精或碘伏進行消毒,然后用清水沖洗。

              1.2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眼內,立即用生理鹽水或洗眼液沖洗,然后用清水沖洗。

              1.3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衣服、鞋帽上或實驗室桌面、地面,立即用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進行消毒。

              2.實驗室實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污染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實驗室應急管理小組報告,在2小時內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采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

              2.1封閉被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2.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3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2.4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院觀察;

              2.5進行現場消毒;

              2.6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3.如果工作人員通過意外吸入、意外損傷或接觸暴露,應立即緊急處理,并及時報告實驗室應急管理小組。如工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被污染的注射器針刺*傷、金屬銳器損傷,應立即實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后擠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扎傷口)。必要時服用預防藥物,如果發生HIV職業暴露時,應在一到兩個小時以內服用HIV抗病毒藥。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范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對實驗室業務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定期自查。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于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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