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應急預案(推薦)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森林防火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后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領導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御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復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復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于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御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群眾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群眾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思想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煙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桿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①接到火情后,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后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后處理組等領導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①了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后,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領導,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系,直到撲救結束。②提出“處理撲救方案”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鄭如剛
副組長:蔣克兵、毛盛杜
成 員:李小紅、田 玲、蔡 俊、各駐村干部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鄭如剛
成 員:蔣克兵、毛盛杜、李小紅、何智雄、何紅梅、蔡 俊、
康東旭、李 毅、馬仁焱、陽 出、吳鳳菊、周俊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預案級別、失火范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后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指揮長向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范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領導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防火預案如下:
一、森林防火期
我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xxxx月三十一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二、護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
鎮上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林業的領導、武裝部部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包片的兩委成員、林區派出所所長、林業站站長、鎮中小學中心校校長、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森林資源監管員組成,并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及實行包片包村責任制。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組成可根據實際情況充實調整。
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公室,由分管副鎮長任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任副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并結合實際制定防火預案。
(二)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鎮森林防火工作的檢查、監督及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整、指揮全鎮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3、決定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森林火災預防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標語、明白紙、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等野外用火,做到家喻戶曉。
(二)加強隊伍建設
1、護林隊伍建設。鎮政府配備26名森林資源監管員負責全鎮13個村的日常看護,各村在森林防火戒嚴期,要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專職進行看護。
2、撲火專業隊建設。鎮上成立由機關干部為主的20人的半專業化森林消防隊,及相關部門38人的撲滅預備隊。各村也要成立20人的撲火預備隊。要按照《xxxx省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建設與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組織、機具、通訊、車輛、保障xxxx落實,在森林防火戒嚴期內集中管理,集中培訓、演練,隨時應對突發森林火災。
3、巡邏隊的建設。鎮及各村的護林隊員要加大巡查力度,保證24小時對轄區進行巡查。
(三)值班制度
防火期內,鎮及各村、各有關單位要建立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配備值班車輛,不得空崗、脫崗。各村及有關單位領導要24小時開機,確保聯絡暢通。
(四)嚴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險隱患
1、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包括燒荒、煉地、焚燒枯枝雜草、野炊、上墳燒紙、燃放鞭炮等,嚴禁攜帶火種進山入林,在進山入林的主要路口,要設置防火永久性防火標志牌,對違規用火者要依法予以嚴懲,真正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
2、森林防火戒嚴期內,林區派出所、林業站等部門要加大野外巡查力度,特別是重點林區、墳地、公路兩側等人員集中的區域和部位,要增派看護人員,增加巡邏密度,查處、杜絕一切野外用火。
3、嚴格監督考核機制,鎮政府將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鎮工作考核內容之一,并與村主要干部領導工作掛鉤,同時要求各村對村級兩委成員和黨員、村民代表也要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此加強全鎮森林防火工作任務的落實。
4、要突出重點實施分類管理。“重點”即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群。重點時段指:進入森林防火期,天氣持續無雨,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的時段;冬至、春節、清明等節日,早上8點至晚上8點。重點區域指:田邊、路邊、山邊、果園邊、公墓區等。重點人群指:老、弱、病、殘、癡、呆和未成年人及外來乞討人員。進入防火期后,對重點時段實施重點安排,重點管理;對重點區域實行全天候巡查;對重點人群及公墓區全面摸排,建立檔案,明確監護人和村聯系人,實行鎮、村、監護人三級監管。
四、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報告制度
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值班人員發現或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要嚴格執行行政報告責任制度,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電話:xxx);不得遲報、瞞報,對遲報、瞞報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撲救工作
1、撲救預案的啟動。接到火情報告后,鎮、村兩級護林防火指揮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領導要立即到達火場,了解和掌握火情,組織指揮撲救,并視情況向護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匯報。村主要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火場,組織安排撲救工作。對預計火情可能蔓延至其他村、鎮,要快速通報其他村、鎮或林區單位做好相應準備工作。涉及我鎮村及林區的火災要立即啟動撲救預案。
2、撲火隊伍的調用。對一般性森林火災,在立即向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的同時,村要迅速調動撲火專業隊、預備隊在第一時刻趕到火災現場,并根據火情,適時組織可以調動的力量進行撲救,確保“打早、打小、打了”;對重點林區的火災或需由其他村、鎮直部門和單位的專業撲救隊、預備隊增援的森林火災,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后,要視情況,立即對相鄰村、鎮級撲火專業隊和鎮直部門、單位撲火預備隊下達增援命令。各級專業撲火隊、預備隊在接到調度命令后,要由領導帶隊,必須在半小時之內集結完畢,迅速到達現場。到達現場后要向臨時指揮部報到,登記帶隊領導、人員數量、聯絡方式及滅火工具種類等。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事故時,要把保證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公共設施和森林資源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臨時指揮機構的設立。火災現場山下成立臨時指揮部,負責撲救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同時山上成立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指揮員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火災現場的撲救指揮工作。山上指揮所和山下指揮部要隨時保質聯絡暢通,領導及指揮員要佩帶指揮紅袖標。重點林區或重大森林火災的指揮機構,山下臨時指揮部由鎮領導、村主要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山上指揮所由指揮部臨時任命的指揮員,村主要領導組成。
5、安全保障。各級撲火隊在火災現場要服從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帶路。
6、交通及醫療保障。公安交警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沿途指揮交通。村要在通往火場的岔路及拐彎處安排有關人員佩帶標志做引路向導。醫院救護車、救護人員接到指令后要立即趕赴現場隨時待命。
7、器具裝備。各村、單位被抽調的撲火隊也要攜帶鐵鍬、掃帚、斧頭等必要的滅火工具。
8、案件查處。對發生的山林火災立即由鎮公安派出所牽頭,鎮林業站配合,必要時請示上級有關部門支持,及時查清火因及縱火者,并依法嚴懲。
五、火場清理及善后工作
1、明火撲滅后,各撲火隊帶隊領導要及時清點撲火隊的人員,并向護林防火指揮報告,同時組織人員清理火場。
2、火災撲滅后,要安排足夠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晝夜留守,留守時間為2-3天,經鎮護林防火指揮部門同意留守人員方可撤離,以防死灰復燃。
3、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更新造林任務,并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2
xx鄉地處偏僻山區,是xx、xx、xx的交界處,總面積有xxxxx畝,其中林地面積有xxxxxx畝。若遇上高火險天氣時,馬上就面臨著極大的火災隱患。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將xx鄉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措施: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
xx鄉實行xx鄉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其中xxx鄉長擔任xx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組長,xxx擔任副組長,成員有xxx、xxx等。我鄉以《森林防火條例》和《xx省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二、 加強宣傳教育
根據xx鄉目前的實際情況,利用護林員每天早晚敲鑼二次、宣傳車巡邏、通告張貼、利用學生帶給家長的一封信進行廣大面積的宣傳。
三、 強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鄉政府的帶領下,每村成立防火領導小組,在高火險天氣,對各個緊要路口進行嚴防死守,不準放田坎、燒灰、燒紙錢、不準帶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戒嚴期間,鄉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輪流值班,指揮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時進行巡邏,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向上級匯報,并做好撲火工作。
四、 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
xx鄉政府以當地民兵為基礎,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撲火隊伍,當那個村發生火災,馬上拉到那個村去撲火,平時加強訓練,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同時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隊伍,以在家青壯年為基礎,每支隊伍人數大約20-30人,一旦發生火災,他們馬上打頭陣,自覺上山撲火。
五、 xx鄉所采取撲滅森林火災的主要辦法是撲火法
根據xx鄉的實際形勢,火災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墳、燒田坎所發生的,墳邊、田邊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撲打法。當發生火災上山就帶森林防火拍進行撲打,方法即簡便又實效。當森林茂盛的地方發生火災時,以撲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災時,就得采取開設隔離帶的辦法,但目前為止這種方法都沒發生。
六、 在撲火過程中必須注意火場安全
為了防止出現傷亡事故,撲火人員尤其是撲火指揮員在火場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 時刻注意火場氣象條件及其變化,對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終保持冷靜清晰的頭腦。
3、 事先安排好撲火隊伍的進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和環節。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訊聯系。
6、 對撲火隊伍的行動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領導給撲火隊伍下達的指令必須明確、明了。
7、 每支撲火隊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導帶路,參加人員要遵守紀律,特別是不能擅自離隊。
8、 所有撲火人員都要勇敢戰斗,不失時機地同森林火災作斗爭,同時也不能魯莽行事冒險逞能。在撲火時,要特別注意風向和火頭變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進入山場時,都要走已經被林火燒的地方。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3
清明祭祀用火增多,又值春耕的繁忙時節,森林火災隱患增多。為切實抓好我鄉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啟動原則。
在我鄉境內發生森林火情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基礎設施時啟動本預案。
二、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鄉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三、撲救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結合我鄉實際,撲救森林火警、火災的原則是:
1、撲救森林火警、火災的要求是:打早、打小、打了。一般火警火災要求在 4 小時內撲滅,較嚴重或較邊遠的`林區的森林火警火災要求在8小時內撲滅。
2、就近組織力量,以自救為主,外援為輔,做到村自為戰,發生火情要全民動員,立即出動,邊打火邊報告。
3、抓住小火初起,風吹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蔓延,并徹底消滅余火,防止復燃,通過檢查驗收確認不再復燃,接到命令才能將人員撤離火場。
4、撲救森林火災,由鄉政府或鄉護林防火指揮所統一組織和指揮,干部帶隊,根據火場情況合理布置力量,正確指揮和調度。
5、根據火場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6、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和孕婦、兒童參加。
四、林火監測和火情報告。
1、林火監測。各行政村實行村民自治巡山護林,護林員統一服從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工作安排,巡山護林劃區域管轄。
2、村組設立火情監測電話,發現火情,所有村組干部、群眾、林場承包人均可直接向鄉森林防火辦公室報告。
3、火情報告。火情報告主要靠手機和村民家中電話,報告要做到及時、準確。火情報告應按規定的次序報告,次序為群眾→村民委員會→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接火情報告的單位為鄉森林防滅火值班室,接收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實行首問責任制。防火期間,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成員實行劃片包干責任區和24小時領導值班帶班制度。
五、撲火力量的組織與準備。
1、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機關干部、基干民兵為骨干的應急分隊人數50人。
2、各村應成立領導組和建立義務撲火隊。各村森林防滅火領導組由各村兩委組成,村撲火隊伍中的隊員以常年在家、身體健康、年齡 60 歲以下的主要勞動力中抽調,村級人數不少于20人,造冊登記,上報鄉森林防滅火辦公室。
3、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對隊員進行防火知識和撲救技術的培訓。
4、發生森林火災時,鄉森林防滅火領導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劃定的職責范圍切實履行職責。通信、電力部門要保證線路暢通,以便了解掌握火災撲救情況。衛生院要組織技術力量較強的醫療隊伍,為撲火工作提供醫療服務,做好撲火傷員的救護工作。后期保障部門要隨時保證撲救所需的汽油、電池、食品的供應。派出所負責指揮交通、調查起火原因。黨政辦公室負責協助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協調各部門關系,接待上級領導。林業站負責傳送撲火信息,提供撲火所需的圖文資料。
六、實施步驟。
1、各村、林場和群眾應見火就報,見火就救,火情就是命令,力爭把火消滅在初發狀態。
2、發生森林火災,各行政村要立即組織撲火力量進行撲救, 并及時上報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鄉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并將火災情況報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各級報告火情要及時、準確,不準弄虛作假。
3、村義務撲火隊為撲救森林火災的第一梯隊,鄉義務撲火隊為第二梯隊,外鄉撲火隊伍和武警、公安、消防隊為第三梯隊。
4、妥善保護好起火現場,由當地派出所、林業技術人員勘驗查明起火原因,對肇事者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4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減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損失,確保撲火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結合我單位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轄區內各單位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辦事處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二)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三)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級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四)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
一、高效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
1 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編制依據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陜西省實施辦法》、《陜西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本轄區發生和可能發生特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適用本預案。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森林防火指揮部
總 指 揮:楊彩虹(辦事處主任)副總指揮:陰超峰(辦事處副主任)成 員:王曉斌、郭戰宏、董翼飛、王書宏、楊亮、王莉、姚琪德、孫愛麗、王琦、趙華杰、寇艷鵬、楊鵬翔、楊飛、李建喜、嚴小剛、楊松山、宋永寧、李東遠、丁愛香
辦公室主任:王書宏
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本單位重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職責:
1)進行全方位的綜合調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場天氣狀況和撲救情況。協調組織撲火力量、通信聯系、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配合等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 2)協調調集有經驗的撲火人員深入一線火場撲火,檢查監督各單位防火工作的落實情況,指導防火救災工作;執行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全重大森林火災應急工作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重大森林火災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接收、匯總、分析重要森林火災信息,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提出處理建議。
本預案啟動后,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現場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的撲火救災工作。各相關支持保障部門應快速響應,按職責任務,積極配合鎮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撲火前線指揮部做好撲火救災工作。
(二)森林防火應急工作組
1、火情預測預報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系,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2、火災救援應急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3、后勤物資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群眾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群眾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其中民政部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啟動
一、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范圍劃分,應急預案分為村級預案和辦事處級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又可分為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為:
預案級別 標準失火范圍 毀林種類 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緊急預案 村內 松、杉、雜木類 15畝-150畝 危急預案 跨村 松、杉、雜木類 150畝以上
二、預案的啟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由辦事處副總指揮電話報告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主任。
2、啟動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半小時內,向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由辦事處副總指揮發布啟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1)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領導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辦事處總指揮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辦事處指揮部總指揮向各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啟動人員
(1)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辦事處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啟動
1、啟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辦事處總指揮電話報告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由辦事處總指揮向各村主要領導發布啟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
5 設施,號召轄區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斗。
2、啟動人員
(1)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辦事處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為中心,發布全辦撲火動員令,轄區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四、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0人的防火應急隊。其中:企業80人,由王石凹煤礦牽頭負責;辦事處機關站所與干部職工20人,由辦事處農辦負責;
2、各村組建30人的撲火突擊隊。
3、各單位、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其費用由各單位、各村負責。
4、調用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辦事處森林防火總指揮下達命令,無論什么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后,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村范圍內的,一般在半小時內到崗到位。屬本辦范圍內的一般在一個小時內到崗到位。
五、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辦事處森林防火部門開展經常性的6 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范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信息報送和處理:一般火情,應當逐級上報,出現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時,應立即報告辦事處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經辦事處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核準后上報市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發生在區界、鎮界附近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超過20公頃的森林火災、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及需要辦事處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協調撲救的森林火災。并由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辦事處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著火情的發展變化,各村領導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著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后,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7 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等專業力量為主,其它經過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劃區包干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六、火災的預案及善后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為主,各村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恤,按國家《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村為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戶長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教育部門應加強對中小學生預防森林火災知識的教育,力爭從源頭上治理隱患。
6、辦事處各村主任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辦事處、村級護林員為具體責任人。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嚴格追究各級領導責任。
七、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當火警發生后,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啟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辦事處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并做出最后決定。
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5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xx社區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6
為切實加強森林火警火災的撲救工作,盡量減少森林火警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我縣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銅梁縣森林火警、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1我縣森林的分布和火警火災發生的時期及特點
1.1森林的分布狀況。我縣現有林業用地60.63萬畝,其中成片森林面積50萬畝,主要分布在東、西兩山,大部分為松、杉純林和竹、樹混交林。
1.2火警、火災易發期。每年春季及夏秋伏旱季節(即2月至10月)是我縣森林火警、火災的易發期。
1.3特點
1.3.1面積寬,戰線長。我縣森林火警、火災發生區主要涉及14個山區鄉鎮(街道辦事處)、109個村、384個合作社、以及雙碾林場轄區。東山戰線長約70公里,西山戰線長約40公里。
1.3.2天然林禁伐后,森林覆蓋率的提高(我縣森林覆蓋率達到30.3%),地被物增厚,發生火警、火災的可能性增大。
1.3.3林區工礦企業多,隨著旅游事業的.發展,進入林區旅游、度假的人員增多,人為活動頻繁,火源管理困難。
1.3.4山高坡陡,交通、通訊不便,林區一般海拔在600米左右,火情不能及時上報,組織撲救的困難較大。
2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成員單位職責
2.1縣人民政府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本縣范圍內的森林防火工作,成員單位各施其責。森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林業局長擔任。
2.2縣府辦:領導、協調政府各部門森林防火相關工作。
2.3縣農辦:負責協助縣政府搞好全縣森林防火的指導工作及相關協調工作。
2.4縣林業局:負責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和規劃,制定撲火預案,防火物資準備和供應。
2.5縣人武部:組織民兵積極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6縣交通局:負責森林火災撲救中的交通運輸工作。
2.7縣公安局:負責協調城市消防隊參加森林防火工作,領導森林公安機關查處森林火災刑事、治安案件。
2.8縣消防中隊:組織消防隊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2.9縣氣象局:負責森林火險天氣預測預報。
2.10縣電信公司:負責森林防火通訊網絡暢通。
2.11縣財政局:負責森林防火資金保障。
2.12縣教育局:負責全縣中小學生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
2.13縣衛生局:負責森林火災中傷員的救護工作。
3撲救的準備
3.1撲火隊伍力量的準備
3.1.1縣、鄉鎮(街道辦事處)均應成立森林防火指揮部,隨時檢查、督促、指揮森林防火工作。
3.1.2建立義務撲火隊。林區國有企事業單位、工礦企業和鄉鎮、村、社均應組建以民兵為主的義務撲火隊伍,鄉鎮級撲火隊伍100人,村級撲火隊伍100-150人,社級撲火隊伍20-30人。雙碾林場應建立半專業撲火隊,人員30-50人。
3.1.3駐銅部隊主要承擔全縣重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由縣護林指揮部指揮長負責協調;縣人武部負責全縣民兵的調動指揮;消防、武警中隊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調動。
3.2撲火物資、通訊、交通的準備。
3.2.1義務撲火隊伍、半專業撲火隊伍應配備砍刀、毛巾、水壺、手電等主要撲火工具,縣、鄉鎮(街道辦事處)護林指揮部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彈、鐵掃把等。
3.2.2各級電信部門,在防火期內,凡屬于森林火警電話,要及時準確傳遞。
3.2.3各級交通、交管部門在發生山火時要組織力量及時排開路障,疏散交通,保證防火車輛、人員、物資等及時到達現場。
3.2.4發生森林火警按森林防火指揮程序辦理,指揮程序附后。
3.2.5縣、鄉鎮(街道辦事處)護林防火指揮車在防火期應隨時備戰值班,發生火警、火災時由縣、鄉鎮(街道辦事處)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調用。
4森林火災撲救知識培訓
4.1縣以上指揮員的培訓,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和專業消防部門組織培訓;
4.2鄉鎮(街道辦事處)指揮員、國營林場半專業隊長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培訓;
4.3鄉鎮(街道辦事處)村社義務撲火隊員由鄉鎮指揮部和鄉鎮人武部組織培訓。
4.4林區附近的群眾,由所在地的鄉鎮政府和護林指揮部進行森林滅火常識宣傳教育,并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規定應急信號,明確安全注意事項。
5森林火警、火災的監測
5.1我縣山區林火監測主要依靠巡山護林員、觀察哨、林區群眾、天保工程管護人員和毗鄰地區監測力量進行監測,林火監測不分權屬和界限。
5.2接受情況報告的是當地人民政府及護林防火指揮部,當地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向縣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
6森林火警、火災撲火隊伍的組織指揮
6.1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其他林地起火的)由鄉鎮(街道辦事處)護林指揮部并組織當地撲火隊伍和群眾進行撲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給予支援。
6.2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發生時由鄉鎮(街道辦事處)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撲救,待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到達時進行指揮權移交,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撲救。
6.3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撲救,組織當地撲火隊伍、外地撲火隊伍及駐銅部隊、武警、消防中隊進行撲救。
6.4各級指揮官必須了解火警、火災發生現場全局,提出安全要求,制定安全措施,嚴禁傷亡事故發生。指揮官必須配戴指揮標志。火災現場必須制定聯絡信號,以取得現場聯系。
7森林防火實施步驟
7.1森林防火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各森林防火機構應本著“先人后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
7.2林區單位和林區居民,見火要報,見火要救,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7.3一般火警、火災由所在鄉鎮村社及林區單位組織撲救,鄉鎮指揮長指揮,并及時向縣護林指揮部報告,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派員檢查監督和給予支援。
7.4本地區的半專業和義務撲火隊為第一梯隊,外地的專業隊、半專業隊和義務撲火隊為第二梯隊,駐銅部隊、武警、消防隊為第三梯隊。各梯隊的行動一律聽從撲火現場指揮長的統一指揮。
7.5對災民的搶救、安置、疏散及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應按部門行業歸口處理,對無業災民的安置、救護工作,由當地民政部門負責。
7.6對起火現場要妥善保護,以森林警察大隊和當地公安機關為主,迅速及時查明起火原因,對肇事者和責任者依法進行處理。
7.7火情匯報制度,按《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森林防火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8森林撲火經費
8.1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經費由同級人民政府負責,并納入財政預算。
8.2撲火經費由火警火災發生當地政府分級負責,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給予一定撲火工具、物資的供應。
8.3鄉鎮(街道辦事處)組織的防火知識培訓費由鄉鎮(街道辦事處)負責,縣組織的防火知識培訓費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
9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9.1凡發生0.1公頃以上森林火警、火災即啟動本應急處置預案。
9.2當發生森林火災時,由縣林業主管部門發出預警,達到預案啟動條件時,向縣政府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9.3縣政府救災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預警預報,召開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參加的會議,發出啟動命令,確定啟動規模,落實撲火責任。
9.4各成員單位接到預案啟動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開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森林撲火工作。
10附則
10.1本預案將根據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
10.2本預案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7
第一條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林區人民生命財產,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森林防火條例》和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范圍內除城市市區外的一切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積極開展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
第四條森林防火工作實行省長、市長(專員)、縣(市、區)長、鄉(鎮)長負責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級落實到各系統、各部門、各單位,層層分解到林片、地塊。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對森林防火工作負有重要責任。各公安消防部門對森林防火負有監督檢查和積極撲救的責任。
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都應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
第五條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一切機關、部隊、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六條省設立護林防火指揮部,省護林防火指揮部在森林防火方面的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關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有關森林防火法規的實施,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森林防火先進技術,制定森林防火措施,指導各市(地)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組織有關市(地)和部門撲救重大森林火災。
(三)協調市(地)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防火的重大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重大森林火災案件。
(四)決定全省森林防火其他重大問題。
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林業主管部門。
第七條各地區行署,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部門和當地駐軍建立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第七條規定,制定具體的工作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和聯防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縣級以上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應在同級林業主管部門設立辦公室,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未設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地方,由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履行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職責。
第八條林區的村、國營和集體林場、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以及其他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都應成立護林防火組織,負責本單位責任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林區各單位都應將青壯年村民、職工組織起來,或以民兵為主建立一支與資源情況相適應的季節性撲火隊伍。國營林場可根據需要組織專業撲火隊。
第九條在行政區交界的林區,有關地區行署和市、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在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的統一協調下建立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本著“自防為主,積極聯防,保護森林”的原則,商定牽頭單位,確定聯防區域,制定聯防制度和措施,組織、檢查、督促聯防
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工礦企業、駐軍的林區,應建立工農聯防、軍民聯防制度。
第十條有林的基層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專職或兼職護林員。護林員的職責是:巡山護林,監視、管理野外用火;及時報告火情,并積極參加撲救;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火災案件和毀林案件。
護林員應實行承包責任制。
第十一條本辦法所稱林區,是指國營、集體和個人的林地經營區,以及林內、林緣的居民區和其他設施。全省按照山系分布,劃分為濟南林區、泰萊林區、蒙山林區、沂山林區、尼山林區、魯山林區、五蓮山林區、昆崳山林區、嶗山林區和牙山林區。
平原地區的林區,由各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劃定。面積一公頃以上的成片林地按林區對待。
林區的邊緣由所在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劃定;行政區交界的林區的邊緣,由有關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協商劃定,報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有森林防火責任區的單位,是指直接經營管理森林的單位,和不直接經營管理森林但對森林防火負有責任的單位。
第十三條每年十二月至翌年五月為森林防火期;二月至四月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第十四條各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基層護林防火組織、公安消防部門,在防火期內應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晝夜值班制度和撲火隊伍戰備值班制度。
(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森林防火工作的制度。
(三)森林防火檢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森林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人員限期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五條在森林防火期內,應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各級護林防火組織,林業主管部門、公安消防部門和林區的基層單位,應廣泛深入地做好護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發動單位和個人簽訂護林防火公約,共同遵守。教育部門和共青團組織應對青少年加強護林防火教育。
(二)國營和集體林場、林區的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都應根據需要設立固定了望哨,并可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批準,設立控制火種檢查站。
(三)在林區、林緣,嚴禁擅自野外用火,如燃放鞭炮、吸煙、野炊、上墳燒紙等一切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
因燒荒、燒灰積肥、燒地堰、燒山造林等生產性用火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經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批準;必須有護林員或本單位領導人在場;必須組織好足夠的人力;必須打好安全防火線;必須沒有三級以上的風;必須通知毗連單位。
(四)在林區使用汽油、柴油機械和電動機械,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五)在林區內修理車輛機械,應征得護林防火人員的同意,并具備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禁止在林區使用槍械狩獵;進行實彈演習、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必須事先征得森林經營管理單位的同意,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規劃新建、擴建和改建林分時,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造林技術規程》和《森林防火條例》的要求,設置各種防火設施。林業主管部門應對森林工程設計圖紙進行審核。
施工單位對批準施工的圖紙不得擅自改動。工程竣工后,林業主管部門應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對工程的消防設施進行驗收,不符合防火設計要求的,施工單位必須負責及時糾正。
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根據森林防火規劃,進行林區的森林防火設施建設。包括設置火情了望臺;開設防火隔離帶或營造防火林帶;修筑防火道路;配備防火通訊、交通設備和滅火工具。
護林防火經費應列入政府年度預算,專款專用。
第十八條在森林火險天氣和高火險天氣,氣象、報紙、廣播、電視部門,應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做好監測、預報、報警工作。
第十九條任何人發現森林火災,都應迅速向當地政府、護林防火指揮機構報告,講清起火地點和火情。起火單位必須立即進行撲救,鄰近單位應當積極支援。
第二十條當地政府、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火情報告后,領導成員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當地軍民撲救。必要時,可請求聯防區內的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或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給予援助。聯防區內的護林防火聯防組織或上一級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接到請求援助的火災報警后,應立即
組織力量趕赴火場,進行撲救。
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趕赴指定地點,進行撲救。
第二十一條各市(地)護林防火指揮機構或林業主管部門,對以下七種火災應立即向省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一)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自然保護區的森林火災。
(三)有蔓延擴大趨勢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居民區和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五)造成人員傷亡的森林火災。
(六)省、市(地)行政區交界地發生的森林火災。
(七)需要省里救援的森林火災。
第二十二條撲救森林火災時,氣象、商業、糧食、物資、衛生、鐵路、交通、民航、郵電、民政、公安等部門應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條森林火災撲滅后,應全面檢查火場,徹底清除余火,并留下足夠人員巡邏監守,嚴防復燃,經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檢查準許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
第二十四條撲火期間所需的醫療、撫恤費用,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辦理;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工資、旅差費、生活補助費,非國家職工參加撲火期間的誤工補貼和生活補助費,以及撲火期間所消耗的其他費用,由《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單位或個人
負擔,有關費用標準由各市(地)自行制訂,并報省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森林火災的調查和統計,應嚴格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和省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有關森林防火的獎勵與處罰,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第六章的規定執行。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森林火災的,應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由省林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8
森林火災的防范控制,核心是火源管理,關鍵在于防范措施的落實。為搞好全鎮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切實保護森林資源不受損失,維護全鎮生態安全,根據各級指示精神,結合本鎮實際,從預防為主和積極消滅兩個方面制定以下森林防火預案。
一、預防為主
(一)廣做宣傳。鎮村兩級要充分利用當前冬閑季節,在全鎮范圍內進行全方位、無縫隙的森林防火宣傳。一是鎮、村召開不同層次的會議,貫徹各級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是鎮村采取宣傳車、標語、廣播喇叭、層層簽訂責任狀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在全鎮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輿論氛圍;
三是要對在校中小學生進行扎實有效的防火宣傳教育。
(二)落實好領導帶班值班制度。鎮村兩級都要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帶班領導負責調度當天森林防火工作的開展情況,遇有火情要根據情況及時開展工作。
(三)落實好各項防火措施。一是鎮村兩級要成立防火應急隊伍,并搞好防火知識、技能的`培訓。二是要新修或修繕防火警示牌。三是要落實好重點人群的監護責任。四是要搞好各類防火器材的維修、保養。
(四)明確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各村兩委
(1)加強防火宣傳,對宣傳標語、警示牌等防火設施進行全面檢查;
(2)兩委干部要按區域搞好森林防火責任分工;
(3)對重點人群進行分工負責,落實監管責任;
(4)督促檢查護林員履行好巡山護林職責;
(5)成立防火預備隊,一旦遇有火警,能夠拉得出人,沖得上山。
2、各總支
切實加強對所轄區域森林防火工作的組織、督促、檢查、巡查、處罰力度。
3、教委
要對在校學生搞好防火安全教育,加強學生管理,禁止學生野外用火。
4、武裝部、應急分隊
定期組織森林防火隊伍學習森林消防知識,加強撲火技能訓練。要搞好防火工具的保存、檢修、保養,確保防火工具能夠正常使用。
5、派出所
落實民警森林防火分片聯系負責制;
在轄區內開展森林防火經常性巡查;
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
6、林業站
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監督和管理工作,承擔鎮森防指日常工作;
編制森林防火規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根據防火檢查情況,下達森林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搞好護林員管理,確保護林員隊伍作用能夠發揮正常;
搞好對森林防火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
二、積極消滅
(一)火警等級劃分:
1、一般火警:是指群眾燃燒地堰、夾荒或者在果園內清掃、焚燒枯枝落葉等生產性用火,遠離森林500米,對森林構成的安全威脅較小。
2、森林火災:凡是林區內或距離林緣500米范圍之內發生火警,一律定為森林火災。
(1)輕微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0。5畝以下的;
(2)一般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0。5畝以上的。
(二)火警報警程序
村干部或村護林員發現火警要及時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領導,匯報內容包括火警發生地點、過火地面積、風力情況、距離林緣距離等,并保證匯報內容準確無誤。匯報電話2731117,嚴禁越級匯報。
(三)火警處置
值班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警等級,并分別處置。
1、一般火警處置:
安排林業站責令護林員對放火者進行規勸,并與放火者一起撲滅,對不服從規勸的,按照有關規定由林業站進行處理;
凡由總支人員或鎮巡邏人員發現一般火警的,可以對違規用火者給予經濟罰款。
2、森林火災處置:
森林防火指揮部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要親自指揮,對發生輕微森林火災、當時受災現場風力較小、容易撲滅的,及時通知所在管理區、村,由管理區、村負責滅火。
對一般以上森林火災或者雖然是輕微火災但受風力、地形等影響有可能造成更大災害的,按照森林防火的規定及時通知所在管理區及周邊村隊,派出各村滅火預備隊,同時及時派出鎮應急分隊,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林業站也要及時通知周邊護林員迅速向火災現場集中。指揮長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滅火區域,科學分配滅火力量,在保證滅火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積極滅火。
火災處置完畢后,林業部門和公安機關要相互配合,立即開展現場勘察及案件查處工作。對違規用火者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等規定處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鎮政府對林業工作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發現不及時、匯報不及時或者未能在現場參加救火的護林員,可以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當場辭退。
(四)有關單位職責
1、各總支:按照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組織所轄村莊出足出齊滅火人員并按照要求完成指定的撲火任務;
配合有關部門維護好現場秩序及火災調查。
2、各村:根據指揮部及總支的安排及時組織村防火預備隊到達指定滅火位置,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完成交辦的滅火任務;
配合有關部門維護好現場秩序及火災調查。
3、武裝部:按照指揮長的要求,到達指定地點,按時完成滅火作業,并確保應急隊員的生命安全。
4、派出所:做好火災發生地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工作;
維好滅火現場秩序;
與縣森林公安局搞好工作協調,對森林火災案件做到快偵快破,嚴格依法處理。
5、交管所:切實維護好撲救火災現場的交通秩序。
6、醫院:要及時出動應急人員和應急車輛,保證因撲火造成的受傷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救治。
7、林業站:給指揮長當好參謀和助手,制定科學的滅火方案;
配合主管部門搞好災后調查及案件查處。
(五)強化責任追究,確保工作成效。根據上級要求,嚴格執行森林火災責任追究制度,全鎮實行工作人員包村,班子成員包工作片及森林防火重點村責任追究制度。火情發現不及時,要追究護林員的責任。公安機關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對報告火情不及時、組織撲救不到位、失職瀆職不作為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值班人員缺崗漏崗、工作不負責任、遲報瞞報漏報、弄虛作假的,也要責成有關部門予以追究。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9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并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0
為切實做好20xx年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確保不發生森林火警、火災,根據森林防火有關法律規定及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相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
清明節期間(4月1日至7日)傳統祭祖掃墓、燃放煙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為增多,給森林資源安全帶來隱患,稍有不慎極易引發森林火災。各村(社區)以及駐鎮相關單位務必要進一步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不能松懈,更不能有絲毫僥幸心理,各級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督導檢查各項措施制度,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實,把森林防火責任落實到山、到人、到林,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護、責有人擔。
二、應急響應程序
“護林防火,人人有責”。森林防火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都要及時報告當地村(社區)或鎮政府(xx)。接到警報后必須在最短時間內組織森林撲火應急分隊進行全力撲救,在第一時間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火情。由鎮政府上報區政府主要領導及區防火辦、區應急辦等相關部門。
森林火情報告內容:
(1)火情發生地點(鎮、街道、市直有林山場、村、山名);
(2)起火時間;
(3)林地植被狀況;
(4)火情發展趨勢;
(5)現場撲救力量、指揮人員及聯絡方法。
鎮森林防火中隊、各村撲火應急隊伍,在清明期間,要全天候保持聯絡暢通,要做到相對集中,嚴陣以待,始終處于應急狀態。一旦發生火情,鎮、村(社區)的應急隊伍由楊柳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調度。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確保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現場處置,同時每名隊員配備必要的撲火器具,真正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當發生較大等森林火災時,啟動《楊柳鎮20xx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同時根據火勢發展趨勢,向上級申請滅火增援力量參與撲滅火災。
三、嚴管野外火源,消除火災隱患
森林防火期內,各村(社區)專職護林員每天(除下雨外)必須帶齊“三個一”(即一面鑼、一把拖把、一把砍刀),佩戴醒目標志和攜帶開機狀態的通訊工具,自覺認真地履行巡山護林職責,加強對野外火源的管理力度。冬至期間,各有林單位要加派護林管護人員,加強對各墳山墳場、進山路口和火災易發區的`巡查力度,形成流動防火墻,對上墳祭祖人員攜帶的香紙、金銀等祭祀物品,要堅決做到統一集中在焚燒池內焚燒,嚴防死守,消除森林火災隱患。要落實對重點人群(癡、呆、聾、啞、精神病、老人和小孩)的監管力度,尤其是有玩火習慣的重點人群要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對違規用火的,各村應依照村規民約處理,情節嚴重的派出所應及時依法嚴肅處理。
四、啟動宣傳教育工作
各有林單位要加大森林防火宣傳的力度和廣度,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鎮、村兩級出動森林防火宣傳車在全鎮范圍內進行巡回宣傳。在村務公開欄張貼森林防火通告,主要的進山路口、重點地段懸要懸掛森林防火橫幅,對陳舊固定的防火宣傳警示牌進行刷新。
2.各村委會電子顯示屏要滾動播放森林防火宣傳標語。
3.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更新觀念,移風易俗,大力倡導用獻鮮花、花圈、花籃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五、嚴格落實值班制度
1.森林防火期內,鎮、村、規模經營戶等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增加值班力量,嚴格執行森林防火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鎮、村、組三級森林防火信息的暢通,加強定期和不定期查崗督崗,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
2.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的上報火災信息,加強火情監測報告制度。發生火情各村委會要及時組織撲救,并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不遲報、瞞報火情。對因信息不暢貽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1
清明節期間,掃墓祭祖、燃放煙花爆竹習俗濃厚,春耕備耕農事用火增多,森林防滅火形勢嚴峻。為迅速貫徹落實省、市、縣關于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指示精神,確保我縣清明期間“零熱點、無火災”,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時間
20xx年4月2日至4月8日。
二、積極預防
(一)做好預警監測
1.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與縣氣象局要加強森林火險形勢會商,并及時發布高森林火險警報。
2.護林員要加強地面巡護,金雞、金盆山等高山瞭望臺加強監測瞭望,確保通信聯絡暢通,及時報送信息。
3.對國家和省監測發現的林火衛星熱點,由所在鄉(鎮)副科級以上干部要組織實地核查,40分鐘內報縣防火辦,縣防火辦要在1小時內反饋市防火辦。
(二)從嚴管控火源
1.全面落實《禁火令 》,4月1日至4月10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針對清明節期間祭祀活動較多的特點,要加強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重點時段的管控,每個鄉(鎮)至少組織5支、森林經營管理單位至少組織2-3支專職巡查隊伍,進行全天候的野外巡查。要重點部署鄉村工作,在林區要道、墓地集中區域設卡設點,對所有進山車輛、人員嚴格檢查并實行實名登記,收繳火種及祭祀品。要開展鮮花換祭祀品活動,以壓倒性態勢,全力打一場發動群眾的人民戰爭。
3.縣公安局要加大警力投入,對在林區違法違規用火的人和事加大打擊力度,依法依規從嚴從快從重懲罰,起到教育震懾作用。
(三)鋪天蓋地宣傳
1.充分利用媒體媒介平臺宣傳森林防火知識,縣電視臺要制作公益廣告加大播放密度;縣移動公司要向境內用戶發送警示教育信息;各鄉鎮、各行政村要向本鄉(鎮)、本村所住居民要發送防火宣傳短信,同時利用微信工作群,每天推送防火信息;各鄉(鎮)要在林區張貼全省“五個禁止”公告和縣《禁火令》,懸掛橫幅標語,刷新建立永久宣傳碑牌,在重點區域樹立警示牌,極力宣傳“移風易俗、文明祭祀”“誰燒山、誰坐牢”的防范責任意識,全力營造濃厚的防火氛圍;各中小學要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清明節前安排一堂森林防火、文明祭掃專題公益課,與家長簽訂文明祭祀承諾書。
2.專職宣傳員、護林員要統一佩戴紅袖標,敲銅鑼、手持喊話器等工具,走村進戶開展警示教育。
3.專用宣傳車放大音量,不間斷地巡回在林區村落開展宣傳。
4.全縣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帶頭文明祭祀并簽訂承諾書。
5.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派的'17個成員單位在4月2日至4月6日期間要每天深入各鄉(鎮)專項督查森林防滅火開展情況,對火災頻發易發的村落、區域實施重點檢查,對部署和防范措施落實不到位、組織開展宣傳不力的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四)全力備勤備戰
1.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制訂清明期間全縣森林防火專項預案,各鄉(鎮)依據縣專項預案,制訂符合本鄉(鎮)實際的專項預案,于4月1日前報縣防火辦備案。要切實充實物資,強化預案演練,確保撲火需要,確保處置高效。
2.各森林防滅火責任人必須堅守崗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每日必須確保一人在崗,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4月2日至4月6日期間,全體干部、護林員無特殊情況不得休假,加強巡山護林工作。
3.縣專業森林消防隊、鄉(鎮)和森林經營管理單位半專業撲火隊要全面進入戰備狀態,24小時待命,確保一聲令下拉得出、撲得了。
三、高效處置
(一)堅持科學調度
1.實行火情零報告制度。4月2日至4月6日,每日16時向縣防火辦零報告本區域森林防滅火信息。縣防火辦每天16時30分前向市防火辦報告當天值班情況。
2.強化火情調度。各鄉(鎮)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上報縣防火辦,嚴禁遲報瞞報,并立即啟動撲火預案,果斷、科學處置火情。火災撲救情況鄉(鎮)每一小時向縣防火辦報告一次,縣防火辦每兩小時向市防火辦和縣委辦、縣政府辦報告一次(填寫火災調度表),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二)堅持撲火原則
1.以專業隊伍為主。森林火災發生后必須立即調派專業森林消防隊和鄉(鎮)半專業撲火隊進行撲救,力爭第一時間有效處置火災;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申請支援。
2.靠前統一指揮。出現火情,鄉(鎮)必須有一名黨政主要領導隨撲火隊靠前指揮,所有撲火力量必須堅決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縣公安局要在第一時間介入,及時調查案件,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
3.堅持安全第一。優先保護居民點和重點目標、重要設施的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三)堅持重兵撲救
1.優先使用當地撲火力量。撲火以縣專業隊和火災發生地的鄉(鎮)半專業撲火隊為第一梯隊,以森林經營管理單位和周邊鄉(鎮)半專業隊為第二梯隊,以其它鄉(鎮)半專業隊為第三梯隊。天氣條件具備時,協調縣氣象局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2.跨區增援力量。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調派其它鄉(鎮)半專業隊進行支援撲救;必要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請求調動航空護林飛機或其他縣的撲火隊伍實施跨區域支援。
(四)堅持現場指導
出現火情,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領導要立即赴火場指導調度處置工作。對發生在敏感地區、重要地區及其他地區1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縣政府要派出包干鄉(鎮)督查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和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依法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森林防滅火管理體制;遵循“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精準,最大程度確保人員安全、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軍民協同、密切配合,確保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響應迅速、保障有力。
2、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實行黨委領導下、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森林防滅火責任制。依據森林火災的性質、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市政府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的主體,必要時,請求省政府給予協調和支持。
3、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把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優先考慮救援人員安全,科學指揮、精準撲救、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級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森林火災(Ⅰ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災(Ⅱ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較大森林火災(Ⅲ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災(Ⅳ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災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指辦”)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紹興電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等。
2.2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森林火災和撲火救災情況進行新聞報道;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時播放發布森林火險天氣預報、高火險天氣警報等。
2、市委統戰部: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寺廟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寺廟人員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寺廟人員和香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設在林區的寺廟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3、市發改委:及時了解災情,負責災后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和森林防滅火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及重大項目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
4、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現場通信保障;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把森林防滅火知識教學納入教育內容;當學校周邊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學校師生和員工緊急轉移,確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負責森林防滅火及火災撲救等科技項目立項,組織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7、市公安局:負責指揮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8、市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協調做好火災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9、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預算,落實森林防滅火項目配套、森林火災事故預防、應急準備和撲救工作所需專項資金。督促各區、縣(市)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資金。
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責任,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滅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經營單位開展專業隊伍建設、防滅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林業系統做好森林防滅火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綜合管理系統、信息通信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負責提供森林防滅火應用地理信息數據、森林資源分布數據,及時提供火災影像資料及火燒跡地面積圖;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監管的協調、指導工作和森林火災先期撲救工作。
1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時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集,扶持林區公路建設,改善林區交通條件,指導本系統做好公路兩側森林防滅火工作;協調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公路、水路運輸問題,通知路橋收費站開設“綠色通道”,快速放行撲火救災車輛,確保撲火物資和人員運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山塘水庫的修復,加強“以水滅火”水源地建設;督促設在林區的水庫管理等經營單位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做好發生森林火災時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后農業生產;負責協調做好山邊林緣生產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廣旅游局:負責做好森林旅游景區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旅游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導游和游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區(點)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5、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森林火災中受傷人員的救治,當事發地縣級醫療機構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做好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救治等工作。
16、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牽頭組織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處理因撲救森林火災死傷人員的救濟和撫恤事宜;承擔市森防指辦日常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生產、流通領域森林防滅火產品的質量監督。
18、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服務工作,及時提供天氣預報、天氣實況服務,組織管理林區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高火險警報和衛星林火監測的發布工作。
19、紹興電力局:負責穿越林區的輸電線路及林區電力設施的安全,并定期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指導參與因高壓電纜、輸電線路引發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在市森防指統一領導下,組織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1、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并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駐紹部隊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2、武警紹興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并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森林消防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兵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3 撲火前線指揮部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域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市域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關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并建立市際間溝通協調機制。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向社會及時發布火情及撲救信息。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專家咨詢機構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為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必要時參與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市專家組由市森防指辦負責組建和聯系。
2.5 區、縣(市)指揮機構
縣級政府應當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縣森防指”),鄉鎮(街道)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縣、鄉兩級指揮機構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森林經營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在其隸屬的主管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負責其經營管理范圍內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 火險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 火險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關標準,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個等級。
3.1.2 預警發布
各級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必要時,市森防指向縣森防指發布預警信息。
3.1.3 預警響應
鄉鎮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依據不同預警信息迅速組織開展森林火災的防范和撲救準備工作,采取應對性預防措施。
藍色預警發布后,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天氣等情況,密切關注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
黃色預警發布后,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森林防滅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橙色預警發布后,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點區域設卡布點,禁止攜帶火種上山,做好物資調撥準備。
紅色預警發布后,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度,發布禁火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在進山入林主要路口設卡布點,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市森防指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3.2 林火監測
市森防指辦根據國家林火衛星監測系統提供的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及時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饋熱點情況,掌握全市火情動態。森林火災發生地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瞭望臺和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3 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照森林火災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地將森林火災信息逐級上報至市森防指辦,并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的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下列重大、緊急火情信息應遵循以下規定:
1、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要求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
(1)過火面積50公頃以上或明火2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災,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火災。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傷5人以上的森林火災。
(4)受災50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縣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其他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緊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報告。有下列情形發生的,應立即報告省森防指:
(1)接到衛星熱點監測核查要求后,縣、市級森防指應在2小時內完成信息核查反饋工作,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盡快答復并說明原因。
(2)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
(3)發生在市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4)特殊的森林火災,包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高保護價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省協調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后,鄉級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立即采取措施,積極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滅。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鄉、縣兩級指揮機構分別負責指揮撲救,同時啟動相應的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明火6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或明火24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森防指啟動應急響應,市政府分管領導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過火面積500公頃以上或明火48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領導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1 Ⅳ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Ⅳ級響應: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1)市森防指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視情協調相鄰地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應急支援準備。
(3)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1.2 Ⅲ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Ⅲ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辦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等信息,啟動人工增雨作業工作機制并擇機實施。
4.1.3 Ⅱ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啟動Ⅱ級響應:
(1)森林火災確認已達到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600公頃。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負責人率相關人員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市森防指撲火前線指揮部,并設立相關工作組和專家組。火場的撲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資的調動和調撥,由市現場指揮部下達命令,市森防指辦協調調度。相關單位快速響應,配合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3)按照跨區域支援撲火方案,及時組織調動駐紹解放軍、武警部隊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參加撲救工作。為確保跨區域支援撲火工作調度順暢,紹興軍分區、武警紹興支隊指派聯絡員到市森防指辦參與調度聯絡工作。
(4)市森防指辦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勢蔓延趨勢等信息,市氣象局實時提供火場氣象服務,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5)協調市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6)根據實際需要,向省森防指請求支援。
4.1.4Ⅰ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向市政府報告,并建議啟動I級響應。必要時,市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巨大。
(3)市內撲救力量已不足,無法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負責人趕赴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森林火災撲救;
(2)啟動森林火災撲救方案,全市范圍內調集撲火力量;
(3)加強高保護價值森林、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調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實施跨區域轉移受威脅群眾;
(5)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與物資運輸暢通;
(6)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加強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7)根據實際需要,請求省調派專業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實施支援撲火,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組情況,落實相應保障工作。
4.2 處置措施
4.2.1 組織撲火
(1)組織與動員
發生火災時,事發地鄉鎮(街道)、重要目標單位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展開撲救行動,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可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機關干部、職工和群眾等參與撲救保障工作。
當火災蔓延無法控制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匯報,請求支援。當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時,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經縣級森防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批準,指揮調令當地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撲救。根據需要,對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森林消防隊實行調度,開展支援撲救行動。
當事發地縣級撲救力量不足時,根據縣森防指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2)裝備調度
根據火場態勢和實際需要,依據全市跨區支援機動撲火隊伍攜行裝備情況及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分布情況,進行科學有效調配。
(3)撲火規則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盡快了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分析火場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災撲救方案,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火災現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戰區指揮員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的戰區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合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以勸阻。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及時果斷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
4.2.4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5 保護重要目標
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采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局部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軍事目標、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必須安裝森林消防栓,建設生物防火林帶或工程阻隔帶。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急開設的阻隔帶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
4.2.6 維護社會治安
當地公安機關在森林火災撲救現場派出警力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2.7 火案查處
當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組織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開展森林火災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4.2.8 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具體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4.2.9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較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2個小時以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6個小時以上。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留守人員方可撤離。
4.2.10 應急終止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布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后,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相應等級(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市級;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省級)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調查報告,按要求建立火災檔案。跨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由共同的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必要時,由省森防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實地核查。
5.2 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森林火災發生地所在縣、鄉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及時進行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總結和調查報告。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相關部門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及其他違反森林防滅火規定的單位和人員,由有關單位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國家及省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能力。為群眾義務撲火隊、干部職工、企事業應急隊伍等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以應急、民間救援和群眾森林消防隊伍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向市、省森防指請求支援,調動跨區支援力量支援撲救。各級政府應當為主要撲火應急隊伍提供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6.2 技術保障
建立市、縣、鄉、林場四級森林防滅火通信網絡,健全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特別是單兵通信設備、機動通信設備、通信指揮車輛等。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滅火專家庫,匯集各領域專家學者,為森林防滅火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能力。
6.3 物資保障
市、縣、鄉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并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各類機具裝備性能良好。市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3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各區、縣(市)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鄉鎮(街道)配備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滅火撲火機具和裝備,定人管理,定期保養。
發生森林火災時,先動用當地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不足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有權緊急調用下一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后勤物資,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提供保障。必要時,按《紹興市突發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等有關規定組織支援。
6.4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處置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等應急所需財政經費,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紹興市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執行。
6.5 培訓演練
預案實施后,市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練)。
7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日常管理,適時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縣級政府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為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辦適時組織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紹興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政辦發〔2013〕187號)同時廢止。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3
清明將至、祭祖、踏青、生產用火活動增多,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鞏固造林綠化成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情,特制訂森林防火期應急預案如下:
一、加強森林防火機構建設
(一)成立青龍鄉森林防火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xx;副主任:xx
成員:
各村相應成立以書記為組長、村兩委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做好森林防火期內的組織、宣傳發動與撲救工作。
(二)組建森林防火突擊隊
第一突擊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第二突擊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第三突擊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第四突擊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成立鄉、村、組森林防火包保人
略
(四)森林防火領導組、突擊隊、森林防火包保人職責
1.負責轄區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檢查、監督和指導等;
2.統一部署、調度、指揮轄區森林火災撲救等工作;
3.決定轄區有關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4.突擊隊由領導組統一調度,及時歸隊參與火災撲救。
二、森林火災預防
(一)森林防火責任落實
1.清明節前召開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全面布置森林防火工作,并要求各村于會議結束后及時安排召開各村民組長、黨小組長、群眾代表動員會議,全面動員、廣泛宣傳,確保森林防火家喻戶曉。
2.鄉森林防火領導組將對各村、場進行防火督察。查文件的傳達落實、查防火宣傳、查防火領導機構的建立、查撲火器械的準備,查防火隊伍的組建,查防火漏洞和火災隱患。
(二)森林防火宣傳
1.鄉政府安排宣傳車在清明節期間全面開展宣傳。
2.各村在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災易發區、多發區及時增設防火標語,要求每個村民組普及率不少于2條以上。
(三)嚴格野外火源管理
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包保人、黨小組長,要嚴格實行巡視、重要地帶的旁觀蹬守式防守。同時對“癡、傻、呆、精神病人、老、幼”等六類人員實行責任監護,落實監護人,明確監管責任。
(四)防火值班
清明節期間,鄉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各村、場堅持24小時值班值宿制度,同時要有領導帶班,防火值班電話在轄區內公示。各村、場值班電話和值班安排按報鄉防火領導組,領導組將實行不定期進行防火電話查詢和現場督察檢查。
三、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火情報告制度
各村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立即向鄉森林防火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對于重大森林火災,鄉森林防火領導組要及時向市防火指揮部報告并請求協助滅火。
(二)森林火災撲救
1.接到火情報告后,所在村主要負責人和撲火應急隊伍必須在30分鐘內趕到火災現場參與撲救。鄉領導應當及時調度聯系其他村、單位的`撲火隊伍趕赴火災現場參與撲救。
2.鄉撲火機動力量由鄉防火辦按照領導組的決策統一調度指揮,接到命令20分鐘內出發,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按調令及時出動而貽誤戰機的,均按《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安全保障
各級撲火隊伍在火災現場要服從臨時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嚴禁擅自行動,嚴禁動員老、弱、幼人員和在校學生上山救火,確保人身安全,在火場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員給撲火隊伍帶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撲救森林火災的車輛由各應急分隊所在單位提供,鄉撲火隊伍的交通費、生活費由鄉財政解決;村級撲火隊伍所需費用由各村解決。
(五)案件查處
森林火災的查處由森林公安部門負責,對失火、縱火毀林犯罪行為要及時嚴肅查辦、決不姑息。防火緊要期內火警火災,轄區森林公安要及時發送簡報,通報全鄉。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4
幼兒園的防火工作直接關系到廣闊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的穩定,健全與完善學校消防治理規定和各項制度,加強治理,配備好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把火災事故隱患毀滅在萌芽狀態,是幼兒園消防工作的根本。為了提升幼兒園的處置力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鎮江市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幼兒園火災事故的緣由
電線老化、亂拉接臨時線,液化煤氣操作不當、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誘發緣由。
二、預防措施
1、園長是幼兒園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園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依據消防法律、法規,制定消防安全治理體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根本消防學問,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把握逃命方法。
3、加強檢查,發覺火災隱患要準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以下程序處理。
1、打“電話”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局辦公室和相關科室。
2、根據平常消防演練逃命的線路快速疏散。
(1)人們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消防責任人和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幼兒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于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們應保持冷靜,穩定好人們心情,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慌張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采納低姿態快速而下,有條件的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沖過去。
C.高層著火時疏散時較為困難,困此更應鎮靜冷靜,不行實行莽撞措施,應根據安全口的指示標志,盡快從安全通道和樓梯安全撤出,切忌跳樓。火勢的確較大無法逃命,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并用水澆濕房門,等待搶救人們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盡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馳,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馬上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削減損失,防止火勢擴散和擴大。
A.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急的物資。例如起火點四周的油桶、液化氣罐,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陰的物資。
B.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檔案資格料、高級儀器以及價值珍貴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準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幼兒受傷,要準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依據不同的火緣由,可實行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們要在第一時間內和接近全部滅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盡量抓住戰機把火毀滅,或掌握住火勢的進展,最終由消防員徹底撲滅火焰。
5、協作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緣由,維持秩序。
6、劃出戒備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夫關人們進入著火現場,以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毀滅后的調查起火緣由供應有力證據。假如在火災調查人們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應當把了解的狀況向他們介紹,并將火災現場愛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并協作調查組供應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共青團、治保會、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們的護理工作,幼兒園保健室應備好止血藥、硼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們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系醫院對受傷人們的搶救。
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5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政策法規,省市區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通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鎮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指揮長: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
成員單位:派出所、財政所、衛生院、計生辦、安監站、綜治維穩中心、40個村委。
指揮部下設工作組,組長由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xxx兼任。成員:xxxx。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工作組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于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工作組辦公室設于鎮政府,值班電話: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動態,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火場指揮組由分管副鎮長負責,由鎮工作組工作人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治安保衛組由派出所所長負責,由派出所、鎮綜治維穩辦工作人員和各村治安員組成。
后勤保障組職責:聯系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區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做好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后勤保障組鎮人大主席負責,由鎮計生辦、后勤保障組工作人員組成。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調度,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向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撲救組由鎮人武部長負責,由民兵人員組成。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后各種疾病的傳播。
醫療救助組由衛生院院長負責,由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并經黨委、政府批準后向區、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財務管理組由財政所所長負責,由財政所全體人員組成。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游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并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采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干部和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范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鑒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煙、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毀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并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后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后兩小時內,要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鐵鍬、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設備完好,隨時添加,隨時動用。
八、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森林防火工作組配合區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盡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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