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行業資格證書: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并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
考試內容一、考試性質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于職業準入考試,凡符合條件經過本考試并成績合格者,國家發給《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表明其具備執業藥師的學識、技術和能力。本資格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二、考試目的為了實行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科學、公正、客觀地評價和選拔人才,全面提高藥學技術人員的素質,建設一支既有專業知識和實際能力,又有藥事管理和法規知識、能嚴格依法執業的藥師隊伍,以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國家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
三、考試時間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每年10月舉行一次,分為四個半天進行,時間每場2.5小時。
四、考試方法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方法為筆試(閉卷)。試題類型全部為選擇題,應考人員的固定的答案中選擇正確的、最佳的答案,填寫在專門設計的答題卡上,無需作解釋和論述。
五、考試科目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為四個科目: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和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執業藥師共同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和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為中藥學類考試科目。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所從事的專業,選擇藥學類或中藥學類考試科目。 藥學專業知識(一)為藥理學、藥物分析,藥學專業知識(二)為藥劑學、藥物化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為中藥學、中藥藥劑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為中藥鑒定學、中藥化學;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除按照考試大綱要求外,每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前,國家頒布的新法律、法規、規章,如納入考試范圍,以當年國家主管部門的通知為準。
六、考試要求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各科考試大綱的內容,均按掌握、熟悉、了解三個層次要求。在考試內容中,掌握部分約占60%,熟悉部分約占30%,了解部分約占10%.四個科目單獨考試,單獨計分,每份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科目考試分為藥學和中藥學兩個專業,均設四個科目:
序號 |
科目 |
考試形式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客觀題 |
2 |
藥學專業知識(一) |
客觀題 |
3 |
藥學專業知識(二) |
客觀題 |
4 |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
客觀題 |
5 |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客觀題 |
6 |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客觀題 |
7 |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
客觀題 |
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合格標準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執業藥師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00 |
60 |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100 |
60 |
|
藥學專業知識(一) |
100 |
60 |
|
藥學專業知識(二) |
100 |
60 |
|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100 |
60 |
|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00 |
60 |
|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100 |
60 |
執業醫師(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醫師執業證》及其“級別”為“執業醫師”且實際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不包括實際從事管理工作的執業醫師。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全社會應當尊重醫師。醫師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執業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
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于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采用選擇題形式。采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采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考試科目臨床、口腔、公衛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師資格考試科目具體如下:
類別 |
考試對象 |
考試科目 |
中醫 |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
中醫 |
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
中醫 |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助理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
中醫 |
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助理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
中西醫結合 |
執業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藥理、衛生法規、中西醫結合內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針灸學 |
中西醫結合 |
執業助理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基礎、藥理、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西醫結合內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針灸學 |
由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而制訂的,其不同于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制度,而同樣作為中醫藥行業職業技能的上崗證書,同樣歸屬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教司和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管轄。
其優點是:2010年9月~11月全國三次試點考試來看,目前其報名門檻雖然還是有點高,但是相對執業醫師考試要低多了,尤其對于學歷的限制;雖然其考試形式和方案和執業醫師考試一樣,但是考試內容非常的簡單,目前統計考試一考通過率90%,二考通過率100%,而執業醫師考試全國通過率不到25%。
其缺點是:和中醫執業助理醫師一樣,沒有執業醫師的中藥處方權,但是對于中醫療法比如針灸、推拿、刮痧等具有處方權和處置權。因為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如果既能輕松的獲得中醫從業資格證又能擁有中藥處方權,那么還有誰去辛辛苦苦念五年大學,然后再去考那猶如千人過獨木橋般困難的執業醫師考試。
其招生范圍包括:
1、從事西醫臨床醫療工作但對中醫醫療感興趣的醫療行業人員
2、在校醫學專業大專院校學生及畢業生等志愿從事醫學事業的待業人員
3、取得中醫(中西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想經營個體醫療機構人員
4、長期從事中醫預防保健康復行業卻沒有中醫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療衛生人員
5、長期從事中醫保健美容養生行業但是擁有保健行業資格證的保健行業人員
其就業范圍包括:公立醫藥:三甲醫藥康復科室、中醫藥“治未病”中心及預防保健科室基層醫藥: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預防保健科室、社會力量投資的個體中醫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中醫預防保健美容機構等
其培訓課時安排:
1、符合培訓報名條件者(學習課時不得低于120課時)學期滿后頒發中華中醫藥學會畢業證書、中醫藥行業職業資格考試準考證書。
2、不符合培訓報名條件者(學習期限不得低于2年,600課時)學期滿后頒發中華中醫藥學會畢業證書、中醫藥行業職業資格考試準考證書。獲得準考證書后即可參加全國統一中醫藥行業職業資格考試,試行《中醫師資格認定辦 法》,分為理論計算機考試、技能現場實操考核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考試通過后頒發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頒發的中醫藥行業高 級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作為中醫藥行業職業資格證書,行業準入,注冊上崗,官網可查, 世界通用) 申報中華中醫藥學會高級中醫藥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培訓班條件(具備以下條件 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年齡35歲以上、相關部門出去文件證明)
2、取得保健類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保健類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取得保健類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上
5、取得中等以上職業學校醫學專業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6、取得高等院校醫學類專業畢業證書以及畢業學年內本科在校生
7、取得中醫、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以上
8、取得西醫臨床執業醫師資格并且從事中醫相關工作1年以上
9、取得鄉村醫生證書或其他基層(社區)醫療服務資格證書
10、對于不符合上述條件但對本職業有突出貢獻者,經培訓基地上報中醫藥管理局人教
司審核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