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精華15篇
對于保護被告人的正當合法權益,答辯狀具有不容忽視的意義。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無法和解的事情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我們開庭前都會提前做好答辯狀,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答辯狀,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答辯狀1
答辯人:羅某某,男,漢族,1970年06月30日生,身份證住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水貝工業區18棟1樓。
委托代理人:龍元富,廣東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王某某,男,漢族,37歲,身份證住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油第四工業區三棟3樓。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王曉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1、請求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2、本案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確實存在民間借貸關系,但是雙方之間已經達成還款協議。
二、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就雙方之間民間借貸關系所達成的還款協議已經生效,并且原告已經履行協議約定的已到期款項,其余款項還沒有到期,原告卻將此事訴至人民法院,是一種出爾反爾、背信棄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本案當事人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還款協議,并已實際履行,該還款協議并不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也只能依照該還款協議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出爾反爾、背信棄義,在達成還款協議并獲得履行后仍然訴至法院,其訴訟請求違反了我國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也違反了我國《合同法》第八條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起訴顯系濫用訴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駁回。
此致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11/12
答辯狀2
答辯人: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20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20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20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于20xx年4月15日準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答辯狀3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并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固,且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________年春節,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并與同年農歷________月月舉行婚禮。婚后雙方感情穩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歷________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積極上進,并無《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后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于原告堅持選擇離婚,并同時爭取孩子撫養權。答辯人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護義務。________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于對孩子監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經送往醫院搶救(另: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其他原告未盡到監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于原告,且收入穩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根據《婚姻法》關于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并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綜上,答辯人認為,原告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答辯人不能接受。因此,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邦律師事務所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漢族,住____縣____鎮________街。
因被答辯人訴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1、答辯人不是本案實際借款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屬于錯誤。
被答辯人所提交的書面欠據借款人處并無答辯人署名,被答辯人提也無證據證明答辯人系該筆款項的實際借款人,故該筆欠款與答辯人無關,答辯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屬于錯誤,被答辯人無權請求答辯人還款,應駁回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的一切訴訟請求。
2、被答辯人所述與事實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辯人借款,該筆欠款也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答辯人不必承擔任何還款責任。
收到貴院送來的相應訴訟材料之前,答辯人并不知曉該筆借款的'發生,被答辯人主張的欠款數額達80萬元,對于如此巨大的一筆款項被答辯人卻從未見過;答辯人自始至終未曾聽說過該筆借款,也未與程某形成共同舉債的合意,被答辯人也并無證據證明該筆借款被用于答辯人共同經營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該筆欠款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答辯人不必承擔任何還款責任,被答辯人向答辯人主張還款無事實與法律依據,應予以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致
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答辯狀5
答辯人:陳某,男,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 鎮號。
被答辯人:王某,女,19 年 月 日生,漢族,住 省 縣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所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具體答辯如下:
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因家庭生活用錢向被答辯人借款人民幣三萬元這一說法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事實是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工資款,且被答辯人至今尚欠答辯人工資款人民幣四萬元。
xxx年4月,答辯人經李某介紹,承包由被答辯人王某等3人(以下簡稱工程甲方)轉承包的位于 的部分工程,具體負責4號樓的土工工程施工。工程甲方承諾于工程結束后一個月內向答辯人支付全部工程款七萬元。工程于xxx年5月20日完工后,工程甲方僅支付工資款三萬元,尚欠答辯人四萬元工資款未支付。此后答辯人多次催促被答辯人等工程甲方對工程予以結算,以便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始終不予理睬。
xxx年8月30日,答辯人找到工程甲方三人,再次要求對工程給予結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工程甲方稱,如答辯人要取得剩余工程款,必須簽訂相應協議,要求答辯人承擔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全部責任及業主托款或扣除工程款的全部責任。在工程甲方三人的脅迫下,答辯人迫于無奈,與工程甲方簽訂了顯失公平的`協議書。此后,被答辯人王某手寫借條,要求答辯人將其從被答辯人處已領取的三萬元工資款描述為欠款,并要求答辯人簽字,口頭稱工資款正式結算要等驗收后。
綜上,被答辯人在訴訟中所稱借款根本不存在,三萬元應當為被答辯人向答辯人支付的工資款。現被答辯人惡意歪曲事實,利用答辯人急于取回剩余工資款的急迫心情,脅迫答辯人簽下顯示公平的協議書及顛倒黑白的借據。對于答辯人這一極不誠信的行為,請法官予以明察。懇請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附:1.證據材料 份。
2.本案證據和證據目錄。
答辯狀6
答辯人:王XX,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漢族,住XX區XX路XX小區XX幢XX號。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王XX起訴我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同意離婚。
答辯人同意離婚,不是因為答辯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xx年原告去廣州工作、定居后,雙方感情越來越疏遠,加之雙方工作環境及經濟條件發生了巨大轉變,差距也越來越大,導致雙方夫妻無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辯人同意離婚。
二、婚生子王XX由答辯人撫養。
原被告于1991年生育一子王XX,為了兒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兒子。具體理由有三點:
第一,作為男孩,隨父親生活對他日后的成長,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從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xx經商,根本無暇照顧兒子,原來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撫養,現在她父母已經年邁,身體也不是太好,而兒子又漸漸長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長的關懷,答辯人可以給予孩子所需要的關愛和理解。
第三、原告雖然現在經濟條件好,但做生意賺和賠只在朝夕,經濟并不穩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辯人工作和收入均穩定,不會大起大落,可以給孩子穩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樣的、正常的生活空間,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都有幫助。
早幾年,為了給孩子更好的外部經濟條件,把他送到廣州,每年只見幾次面,每次見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辯人離開。如今,孩子長大了,更需要完整的親情,這些都是他年邁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親無法給予的,不能為了外部經濟條件,忽略孩子內心的健康成長。
結合以上三點理由,答辯人要求撫養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在舉證期間提供了一些關于共同財產的證據。同時原告現在廣州經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隱瞞,答辯人無法查清她的財產狀況,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財產的情況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此致
北京x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年xx月xx日
答辯狀7
答辯人: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后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一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于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并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準予注銷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于xx年4月15日準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注銷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余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于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答辯狀8
答辯人:劉xx,男,漢族,1971198xx年xx月xx日生,現住:蘭州市安寧區xxxx,工作單位:
被答辯人:陳xx,女,漢族,1984年xx月xx日生,現住:蘭州市城關區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我離婚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同意解除與被答辯人陳xx的婚姻關系
我與陳xx的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我與陳xx結婚之初感情尚可,但由于在婚姻存續期間陳xx與我在性格方面差異較大,經常無故對我進行指責、謾罵,多數情況我都能克制自己的情緒,出于禮讓的態度,保持沉默,但陳xx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得寸進尺,不斷因為家庭瑣事同我進行爭吵,我稍作解釋回應,陳xx輕則摔砸家庭財物,重則對我進行暴力攻擊。考慮到上述事實發生在其懷孕和哺乳小孩期間,我處處隱忍,但還是沒有讓陳xx悔過,在不斷對我進行侮辱、謾罵、攻擊的同時,還經常對我的父母進行謾罵,對我家的親屬進行語言攻擊,并要求我和我的父母、親屬斷絕關系,我父母在出面調解我們之間的矛盾時,指著我母親口出穢語,將我及我父母的手機摔壞,還誣陷我母親偷區她的錢物,最終導致我母親心臟病發作住院手術。且被答辯人多次在同我爭吵后,叫來其母親,其母親不但對陳xx不勸阻,反而和陳xx抱起孩子就回陳xx父母家,并拒絕我上門看望孩子,剝奪我作為父親的監護、探望權。
我和陳xx走到今天,很大程度是因為我的原因,是因為我對陳xx的態度太縱容、太放任,是因為我處處隱忍,事事隨其愿,才讓陳xx對我及我的父母的惡劣惡略態度不斷升級,導致多年來撫育我長大的母親心臟病發作,并留下后遺癥,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我常常在反思自己,為什么善良換來的卻是如此結果?
在我母親手術住院和回家療養期間,為了方便照顧我母親,我經常在父母處居住,陳xx不但不來探望,反而誣陷我母親沒有手術,是裝病,并告訴我要和我們家斷絕關系。同時,在得知我母親確實生病事實后,反而在家和我岳母將我家里所有的名貴酒水都喝完,以示對我母親的心臟病進行慶祝。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實實的老百姓,在陳xx懷孕和生完小孩都對其進行了無微不至的照顧,做飯、洗衣服家務活全包干,在陳xx對我和我父母進行謾罵、砸摔乃至暴力攻擊時,也從來一聲不吭,希望能換回陳xx的良知,我實在不明白為什么換來的卻是如此狠毒的回報。
在我母親病情初愈,我返回家時,家中所有的電器及大部分家具都被陳xx轉移,將結婚照片撕毀,對房屋內設施也進行了損壞。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時,陳xx態度強硬,拒絕我探望,并揚言要找他們家人及社會人員來教訓我,教訓我的父母。
試問是問陳xx,還有沒有天理,還有沒有底限,還有沒有人的基本良知?綜上所述,我對陳xx已經心灰意冷,我和陳xx的.感情確已破裂,我同意和陳xx解除婚姻關系。
二、對被答辯人起訴狀相關問題的答復
1.我非常疼愛自己兒子劉xx,我除了言語上不善表達外,我對自己的兒子在感情和物質上進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濕、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購買。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說我不愛男孩,聲稱不要孩子,不管孩子,沒有事實根據。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在孩子出生后同一女子外出游玩一月之久。實際情況是我在孩子出生后不堪陳xx的謾罵、侮辱、且其動不動讓我滾出家門,當時我的一個表妹(我舅舅的女兒)正好有事要去外地辦理,需要人陪同,我在安排好自己父母對孩子照顧事宜后才離開,同時我的父母也代我履行了對孩子的照顧義務。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不在回家三月之久,事實情況是我母親心臟病發作,需要有人看護,且在心臟手術期間也需要有人看護照顧。且20xx年3月27日,被答辯人同我爭吵并對我謾罵,并要求我滾出家門,我為了照顧母親,同時被答辯人不讓我回家居住,因此我不得不在父母處居住以方便照顧。
4.被答辯人聲稱我長期不給孩子生活費用不屬實,被答辯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間,由于其沒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開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辯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絕我探望孩子,也拒絕我去其父母家,導致我不能履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毆打其母親沒有事實根據,由于本案和其母親沒有直接關系,我不想對其母親發表過多評論,但有一個事實必須闡明,我對其母親自同被答辯人結婚以來都非常尊重,不可能發生毆打的事情,但其母親在陳xx對我進行謾罵、侮辱乃至暴力攻擊時,不但不勸阻反而還經常在一邊幫腔,冷嘲熱諷,說我是和尚,除了吃飯、睡覺、看書外什么都不會,也不和她們說話溝通,即便這樣我也是保持沉默,從來沒有和其母親發生正面沖突。我和陳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親也有很大的因素。
三、 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由答辯人撫養兒子劉xx,且被答辯人無需支付撫養費
1.被答辯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且有酗酒的惡習,其心態不同于正常母親,經常對孩子的照顧采取放任的態度,孩子目前還不滿一歲,不能翻身,其經常放任孩子在爬臥的姿勢下啼哭,且孩子經常啼哭至窒息,被答辯人開脫說為了治孩子哭鬧的毛病。如果孩子隨被答辯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將受到威脅。
2.被答辯人性格暴戾、具有攻擊性,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嚴重缺失,不利于孩子成長,其同答辯人以及被答辯人父親都有嚴重的家庭矛盾,如果孩子由其撫養,很難保證孩子不受其不良性格的影響,從有利孩子品德健康的角度,懇請法院考慮。
3.被答辯人哺乳期已經結束,孩子目前已經停止母乳,全部食物營養均由奶粉提供。
4.被答辯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不可能保證孩子正常生活開銷。答辯人有穩定的工資收入,物質上對孩子的成長提供保障,同時答辯人的父母都有穩定的收入,答辯人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答辯人父母愿意無償幫助答辯人共同撫養孩子成年。
5.答辯人的性格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答辯人性格善良,通情達理,沒有不良惡習,對待生活的態度積極向上,能夠在今后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發揮積極的作用,能夠保證被答辯人的探望權。
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院采納。
此致
蘭州市安寧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答辯狀9
答辯人:xx,男,xx族,xx出生,住址xx,聯系電話xx。
被答辯人:xx,男,xx族,xx出生,住址xx,聯系電話xx。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未曾收到過被答辯人xx萬元的'借款。
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稱答辯人因生活所需向其借款xx萬元并不屬實。答辯人也從未以現金形式收到被答辯人xx萬元的借款。
二、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于xx年xx月xx日出具欠條,不符合事實。
xx年xx月xx日,答辯人已前往澳門,在xx年xx月xx日才回國,在xx年xx月xx日,答辯人根本不在國內,訴狀中所稱答辯人于該日出具欠條,完全不符合事實。
綜上,請求法院查明事實,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訴訟請求,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xx
xx年xx月xx日
答辯狀10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省物價檢查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現就__________地區醫院不服答辯人對其亂收費的處罰決定,提起復議一事,做出如下答辯: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告__________地區醫院超標準收取搶救費、住院費是價格違法行為。
在調查中,我所已收集有關證據在案,證實該院在1999年8月27日已收到省衛生廳__________衛計函203號文件;該丈件第八條重新規定了全省醫療部門搶救收費標準,該醫院本應無條件遵照執行,但由于醫院領導人物價政策觀念淡薄,仍按原標準超收搶救費。
申請人__________地區醫院不執行省衛生廳__________衛計函203號文件,超收搶救費是客觀事實,不容置疑。不論其是故意還是過失,只要造成違法事實,就是價格違法行為,其非法所得自當全部沒收。總之,原告在復議申請書中妄圖把主觀動機問題和本案性質問題混淆起來,企圖否定超標準收取搶救費、住院費的價格違法事實,借以達到其逃避法律責任之目的,是不能容許的。
二、復議申請人__________地區醫院自立名目收取陪人費,應當嚴肅查處。
省物價局和省衛生廳1999年8月16日以前均未制定陪人收費項目和標準。省衛生廳[1995]43號關于“陪人要用醫院臥具者,另收陪人費”的.規定,其核心是租用臥具者才能收費,陪人不租賃臥具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申請人以“陪人收費”的名義收取費用,純屬自立名目收費,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7款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
我所在調查中對該醫院收取的所謂“陪人費”本應依法全部沒收,但申請人多次請求從寬處理,才未予全部沒收。從寬處理,并不是認定此項收費合法,然而原告卻以此為理由企圖否定收取陪人費的違法性質,純屬詭辯。
綜上所述,復議申請人超標準收取搶救費、住院費、自立名目收取陪人費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中有關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我所根據有關價格法規、政策對原告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是實事求是的,原告在復議申請書中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請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維持原決定,以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此致
__________省物價局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答辯狀11
答辯人:xx,女,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職業
被答辯人: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無職業
答辯人就xx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李xx的婚姻關系
我與李xx的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李xx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李xx的婚姻關系。
二、同意女兒由李xx撫養
同意女兒李x由李xx撫養,但是李xx應保證女兒由其親自撫養,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關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李xx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100元撫養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xxxx,面積近80平米,市場價值24萬元,房屋歸李xx所有,由李xx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12萬元。
2、李xx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兩年零七個月的時間,其xxx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167.65元,賈仁應有67197.15元的.工資收入,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李xx在建行xx支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一萬余元,因房屋歸李xx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李xx支付五千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一萬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
xxx年xx月xx日
答辯狀12
答辯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因被答辯人訴________市人民政府撤銷原________市郊區人民政府頒發給答辯人第________________號宅基地使用權證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辯人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現提出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起訴。
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提起的行政訴訟不符合起訴的條件,即便被答辯人認為其合法權利受到侵犯,也只能通過當時的法律法規主張權利,而不應提起行政訴訟。
二、被答辯人無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1、被答辯人參加工作后于________年從________村遷往呼和浩特,將農業戶口變為城鎮戶口,作為________________市居民至今。故被答辯人早已不再是________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且其在________市擁有住房。
2、被答辯人請求撤銷________號宅基地使用權證,將該宗宅基地確權在他的名下,違背法律規定。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對所爭議的房產及土地均無任何權利,與具體行政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不具有原告訴訟主體資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二)起訴人無原告訴訟主體資格的。”之規定,被答辯人的起訴應予駁回。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答辯人作為本村村民,自籌資金重新建房,后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領取了政府頒發的宅基地使用權證,其權利理應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而被答辯人在沒有村集體成員身份及已經擁有住房的情況下,鑒于目前房價的迅猛攀升,受利益的驅使,不顧及父子感情和法律的權威,肆意編造謊言,已嚴重侵害了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且被答辯人根本不具備訴爭土地及房產的訴訟主體資格,請求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起訴。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____________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13
案情簡介:
原告馬XX,二輪承包取得承包地,5月9日流轉給曲謀,曲謀耕種至今,曲謀開始享受種糧補貼。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流轉無效,收回土地,法院以流轉方式不明,判決駁回訴請。
原告要求鄉級人民政府,將糧食直補補貼自己,遭拒后起訴。
李振功律師代理被告,出具了答辯意見:
答辯狀:
一、原告起訴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圍:
訴狀要求“由原告繼續履行承包合同”屬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圍:
1、原告曾在原籍取得取得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其承包的土地已于5月9日由原告馬XX流轉給案外人曲X,并且承諾“如生產隊有調整變動,自己從(重)分還歸曲X承包”,涉案土地已經流轉給曲X,曲X從20xx年5月9日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且耕種至今;
2、原告曾于10月25日向XX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土地,XX縣人民法院以“不能證明是何種流轉方式”為由,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3、原告訴狀稱“建議行程程序解決”不屬實,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就意味著法院有權受理,“建議行政程序解決”的前提是該案不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圍,XX縣法院判決書中并沒有該建議,且不可能提此建議;
4、原告訴訟請求被駁回的理由是“證據不能證明是何種流轉方式”,原告完全可以收集證據后,重新提起民事訴訟,來救濟自己的`權利。
二、原告“請求鄉政府變更由原告領取農業補貼”的理由不能成立:
1、案外人曲X領取的是“種糧補貼”,不是“農業補貼”,訴狀中使用“農業補貼”顯然在偷換概念;
2、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20xx年、20xx年種糧補貼的文件要求,是“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并且強調“按種糧農戶種面積進行補貼”,顯然,種糧補貼的對象就是實際種植糧食的農戶;
3、原告于5月9日已經將土地流轉給他人,喪失了土地承包經營權,也未實際種植土地;
4、案外人曲X從5月9日就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且耕種至今,且實際負擔著農業稅,直到農業稅取消;
5、案外人曲X,是實際經營種植糧食的農戶,取得“種糧補貼”符合政策規定;
綜上,建議人民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69條之規定,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XXXXX鄉人民政府
答辯狀14
答辯人:A公司,住所地略,法定代表人略,職務略。
被答辯人:略,男,漢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所地略,聯系地址本市略。
A公司(以下稱"答辯人")對貴院受理的吳某(以下稱"原告")訴答辯人、張某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一案[(xxxx)奉民一(民)初字第xx號],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請求法院:
1、依法駁回原告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2、本案的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告證據三"證人證言"系偽證。
1、該證據證人錢某自稱是答辯人的門衛,是在說謊。錢某與答辯人不存在勞動關系,非答辯人的員工,答辯人從未聘請過錢某擔任門衛。
2、錢某稱本案另一被告張某"A公司的`老板都包給他干",與事實不符。答辯人與張某不存在"廠房裝修"業務關系。
3、原告訴狀稱夏某系答辯人的負責人,錢某亦稱"我們公司領導夏某",與事實不符。夏某非答辯人員工,與答辯人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答辯人不是本案適格被告,與原告和本案另一被告張某沒有業務關系。
答辯人非原告訴稱的xx區xx公路xx號廠房主體,答辯人與張某和原告不存在業務關系。答辯人不存在原告訴稱的"廠房裝修"項目承包或承攬給本案另一被告張某進行施工,更談不上在承包發包過程中或承攬對定作、指示或選任存在有過失的情形,答辯人不應當在本案中承擔法律責任。
答辯人認為,原告以偽造的證據為依據,把答辯人作為非本案適格被告進行訴訟。為此,惟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對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并令其承擔訴訟費。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A公司
x年xx月日
答辯狀15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答辯事項:
1、答辯人同意離婚。
2、婚生子王XX由答辯人撫養。
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同意離婚。
答辯人同意離婚,不是因為答辯人有婚外情,而是自________年原告去______工作、定居后,雙方感情越來越疏遠,加之雙方工作環境及經濟條件發生了巨大轉變,差距也越來越大,導致雙方夫妻無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辯人同意離婚。
二、婚生子____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
原被告于________年生育一子____________,為了兒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兒子。具體理由有三點:
第一,作為男孩,隨父親生活對他日后的成長,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從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因長期經商,根本無暇照顧兒子,原來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撫養,現在她父母已經年邁,身體也不是太好,而兒子又漸漸長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長的關懷,答辯人可以給予孩子所需要的關愛和理解。
第三、原告雖然現在經濟條件好,但做生意賺和賠只在朝夕,經濟并不穩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辯人工作和收入均穩定,不會大起大落,可以給孩子穩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樣的、正常的生活空間,對孩子的健康成長都有幫助;早幾年,為了給孩子更好的外部經濟條件,把他送到____,每年只見幾次面,每次見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辯人離開。如今,孩子長大了,更需要完整的親情,這些都是他年邁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親無法給予的',不能為了外部經濟條件,忽略孩子內心的健康成長。結合以上三點理由,答辯人要求撫養孩子王XX。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答辯人在舉證期間提供了一些關于共同財產的證據。同時原告現在____經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隱瞞,答辯人無法查清她的財產狀況,請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財產的情況下,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此致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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