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理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合同1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包的簡陽市精華小區(2#~10#樓)工程,因施工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將該工程的±以上的所有工程(水、電、防雷、專業防水除外)分項承包給乙方施工作業,特簽訂以下勞務承包協議,按照建筑面積計算__________/m2。
一、乙方承包工程內容:
1、施工現場內的零設的搭建、拆除、安全防護的搭拆。
2、泥工、木工、鋼筋工、電焊工、架子、裝飾工的所有施工作業(抄平放線甲方配合)。
3、除大型機具外,其它所有機具及輔助材料由乙方自理(輔助材料:釘子、鐵絲、扎絲、焊條、切割片、補縫帶、?板、泥盤、靠尺、塑料水管)。
4、達不到質量和安全要求扣__________/m2。
5、±以下,計價標準:
(1)基礎磚砌體__________元/m3;
(2)模板(接觸面積計算)__________元/m2;
(3)抹灰__________元/m2;
(4)鋼筋綁扎__________元/T。
二、施工質量要求:
乙方在組織施工作業時,各工種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及甲方的技術交底進行施工操作,必須達到設計和規范要求。若乙方施工操作失誤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返工,直到符合規范及質量要求,并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三、施工安全:
1、乙方人員入場時,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拴安全帶,穿指揮部發的衣服,接受甲方的`三級安全教育和項目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交底的學習。乙方至少每周組織班組的操作工和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安全學習檢查教育,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標志,不違章施工,愛護各種安全設施,未經甲方專職安全員允許,禁止動用一切安全設施。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嚴重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工傷及傷亡事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費用,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3、乙方在施工作業中一般的安全事故、醫療費用在5000元以內的由乙方自負,超過5000元的由甲方上報保險公司處理(除去保險公司的賠付費用后,剩余部分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的費用)。
四、施工管理:
1、每個工種在工作面結束時,做好自檢、自查,保證產品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必須清理干凈衛生,所有材料、砼、砂漿收撿干凈用凈,材料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得隨意堆放。
2、澆筑砼時,木工、鋼筋工、值班人員必須到場,不按時到場值班者,罰款200元/次。
3、未經項目管理人員同意,擅自改變設計和不按施工驗收規范操作的所有工序,違者罰款1000~3000元/次。
4、甲方的安全技術會議未準時參加者(5分鐘未到場者)罰款200元/次,不參加者罰款500元/次,情節嚴重解除協議。
5、各工種在使用材料時,不做到節約,亂鋸、亂斷、亂用的行為處以1000元/次以上的罰款,情節嚴重解除協議。
6、工地上嚴禁打架、斗毆,違者雙方均處以3000~6000元/次不等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當地治安隊處理。嚴禁在工地內打牌賭博,喝酒后上班者罰款200~500元/次。
7、乙方工人上班操作時,未戴安全帽者,處以20元/次的罰款,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處以50元/次的罰款,高空作業未按安全帶者,處以50元/次的罰款,未穿指揮部發的衣服處以10元/次罰款。
五、費用支付:
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其余則在驗收交付后1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工程單價款內已包括工人勞保福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監理合同2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五、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合同書(含補充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報價書;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監理大綱;
7.雙方確認需進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執________份,監理人執 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名)
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簽名)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委托人”指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直接建設管理責任,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二、“監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監理服務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三、“承包人”指與委托人(發包人)簽訂了施工合同,承擔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指監理人派駐工程現場直接開展監理業務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監理項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六、“服務”是指監理人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包括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
七、“正常服務”指監理人按照合同約定的監理范圍、內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務。
八、“附加服務”指監理人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務以外的服務。
九、“服務酬金”指本合同中監理人完成“正常服務”、“附加服務”應得到的正常服務酬金和附加服務酬金。
十、“天”指日歷天。
十一、“現場”指監理項目實施的場所。
第二條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監理依據
第三條監理的依據是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通知和聯系
第四條委托人應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聯系人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五條在監理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安全、質量事故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并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六條委托人對委托監理范圍內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委托人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二、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三、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四、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五、當監理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一、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二、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三、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四、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五、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六、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工作人員;
七、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八、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權利。
委托人的義務
第九條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第十條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服務的有關本工程建設的資料。
第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問題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委托人的書面決定,且委托人未說明理由,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十二條與承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提供監理人員在現場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具體內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條件的,應按實際發生費用給予監理人補償。
第十四條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第十五條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擔檢驗、試驗相關費
用。
第十六條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條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第十八條將投保工程險的保險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條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本著“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服務內容為委托人提供優質服務。
第二十一條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及其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條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第二十三條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第二十四條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第二十五條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第二十六條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第二十七條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站、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方法實施監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十八條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第二十九條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工作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第三十條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第三十一條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三條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三、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或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申請支付的監理酬金項目及金額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7天內未發出異議通知,則按通用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支付。
合同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六條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第三十七條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對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第三十八條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后即終止。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一條委托人未按合同條款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約定支付監理服務酬金,除按專用合同
條款約定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未履行合同條款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時,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由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爭議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四十四條在爭議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可以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給予獎勵。獎勵辦法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監理依據
第三條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權利
第七條
五、當監理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八條
八、當委托人發生下列違約情形時,監理人有權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賦予監理人的其他權利:
1.簽發工程移交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2.簽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若不授予則刪除此款;若授予應約定監理人的具體權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條委托人向監理機構免費提供的資料為
序號
名稱
單位
數量
提供時間
交還時間
管理要求
備注
1
生活、辦公用房
…
…
2
辦公設施、設備
…
…
3
檢驗、測試設備
…
…
4
交通工具
…
…
5
通訊設施
6
其他(水、電等)
第十一條委托人對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緊急事項_______________天;變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條委托人無償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為:
監理人的義務
第二十條 監理服務內容:(參照附件,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監理人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內組建監理機構,并進駐現場。
第二十七條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條委托人委托監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驗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___天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監理服務酬金
第三十二條監理正常服務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監理附加服務酬金的計取與支付方法:
一、計取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委托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監理服務酬金而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給委托人違約金。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三條爭議調解、仲裁機構:
一、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機構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條委托人對監理人提出并落實的合理化建議的獎勵辦法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
本合同監理服務內容:(具體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
(一)設計方面
1.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發現問題向委托人反映,重大問題向委托人做專題報告。
2.主持或與委托人聯合主持設計技術交底會議,編寫會議紀要。
3.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4.審核承包人對施工圖的意見和建議,協助委托人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
5.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采購招標。
2.協助委托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3.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委托人進行工程施工招標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審查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單位,并報委托人批準。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承包人的開工準備工作。
4.審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約定應由承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5.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措施計劃;審核工藝試驗成果等。
6.進度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控制性總進度計劃,審批承包人編制的進度計劃;檢查實施情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實現合同工期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要求承包人調整進度計劃;向委托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審查承包人的實驗室條件;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人進場的工程設備、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中間產品進行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復核承包人自評的工程質量等級;審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參與調查質量事故。
8.資金控制。協助委托人編制付款計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資金流計劃;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審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請,簽發付款憑證;受理索賠申請,提出處理建議意見;處理工程變更。
9.施工安全控制。審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并檢查實施情況;檢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實情況;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10.協調施工合同各方之間的關系。
11.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委托人檢查承包人的合同執行情況;做好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監理資料,提交監理工作報告。
12.檔案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記錄與信息反饋,做好監理文檔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屆滿時按照檔案管理要求整理、歸檔并移交委托人。
13.監督承包人執行保修期工作計劃,檢查和驗收尾工項目,對已移交工程中出現的質量缺陷等調查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
14.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保險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保險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保險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15.其他相關工作
監理合同3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20xx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
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20xx年____月____日至20xx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公章)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暢?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監理合同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根據建設部《注冊監理工程師管理規定》、《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規定》和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注冊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茲訂立協議如下,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任乙方為江西大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理工程師、一級建造師。聘用期限自乙方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到江西大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之日起(具體日期以當地政府官方網站公示和注冊證書上載明的日期先者為準)按實際日期計算叁年。
二、聘用待遇及酬金支付方式
乙方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均注冊至江西大恒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雙方商定在本注冊聘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為人民幣壹萬柒仟元整(¥17000.00),此工資僅為執業資格證書費用,若須乙方擔任實際工作,工資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執行。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將注冊所需材料一并交給甲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現金伍千元(¥5000.00)作為定金,乙方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成功注冊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酬金余額叁仟伍佰元整(¥3500.00),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提前一個月支付。
三、甲方義務及權利:
1、甲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按排乙方擔任修水縣城范圍內房建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職務,工地具體事務由乙方另聘總代負責實施,甲方須為乙方提供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施。由乙方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項目,甲方按項目合同總價的6%支付給乙方作為報酬。
2、本協議簽定后,在全國注冊管理部門可以接受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注冊申請之日起,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辦理注冊手續,自相關官方網站第一批注冊合格名單公示日起,甲方按已成功注冊的標準支付乙方酬金。
3、保證乙方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初始注冊及注冊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承擔在聘用期內乙方的注冊(含續期注冊)費用、執業年檢費用及乙方每年參加行業主管部門的繼續教育及相關的業務培訓的費用(包括路費、住宿費等一切費用),年檢所需資料及業績證明材料等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進行相關的配合。
4、履約期內,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原件,如有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及承擔乙方因為注冊證書的遺失而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5、履約期內,在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下,甲方不得將乙方的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注冊到其他的企業,不得作出有損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義務及權利: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資料是虛假偽造的,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2、監理工程師和一級建造師注冊執業印章(或IC卡)均由乙方保管,但允許在乙方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項目中使用,使用時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無需固定時間到甲方上班,對于乙方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項目,遇相關檢查,乙方應積極配合。
4、履約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注冊。
5、乙方對甲方的經營虧損及對任何客戶、第三人索賠等賠償責任不負任何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6、在履約期間如按國家政策有關規定乙方需繼續進行有關學習培訓,乙方應配合參與,因學習培訓而引發的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額報銷。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在擔任工程監理項目總監(兼職)期間,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監理的各項目工作。在工作中認真行使權力并承擔相關義務和責任,并按監理規范要求在監理文件或檔案上簽字蓋章。
五、特別約定
1、如遇證書年檢、工地檢查等需要乙方到位,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無特殊情況乙方應積極配合。但對于乙方未擔任總監的項目或須乙方到修水縣外配合檢查的項目,甲方應按以下標準支付相關費用:縣內每次200元,省內縣外每次500元,省外每次1000元,路費及住宿相關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2、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簽于第三人。
3、本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續聘乙方,但須重新辦理聘用手續;若不續聘,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注冊證書變更遷出手續。
4、甲方不承擔聘用期內乙方的任何傷、殘、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產生的一切費用。
5、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后,乙方將以下資料供甲方辦理注冊手續:
1)近期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兩張;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本人監理工程師、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可等領取后再移交);
4)本人畢業證書復印件;
5)本人滿三年以上的工程師職稱證書復印件。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定后當地政府規定的'第一時間辦理注冊手續。如乙方不能成功注冊至甲方,若屬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所收定金不退回;若屬乙方原因造成,則乙方退回定金。雙方是否繼續合作,可協商確定,若繼續合作則按本協議第三款第2條執行,若協商不成,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退還。
6、鑒于乙方所學專業為非建筑專業,若因乙方擔任項目總監導致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罰款,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但乙方承擔的費用以每年壹仟元為限。當乙方通過一級建造師建筑專業增項考試后,乙方不再承擔罰款費用。
六、違約責任
1、在聘用期內甲方如未能按協議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聘用工資,或甲方將監理工程師或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等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甲方有違反本協議書條款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甲方除必須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外,并賠償乙方壹萬元整。
2、在聘用期內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注冊證書失效或注銷或吊銷的,或乙方將執業印章(或IC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必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注冊證書失效或注銷或吊銷以后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甲方人民幣壹萬元整。
3、在聘用期內如因甲方原因發生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或注銷的,甲方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如因甲方原因發生執業資格證書吊銷的,甲方除按協議期限支付乙方兼職工資外,并按如下標準賠償乙方: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證被吊銷賠償人民幣五萬元整;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被吊銷賠償人民幣十萬元整;若有后續其它執業資格證書被吊銷,則按掛靠市場行情6年應得酬金進行賠償。
4、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半年聘用工資。
5、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除已支付的工資外增加支付半年聘用工資。
七、本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監理合同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處理人: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監理合同條例》,以及裝飾行業相關規定,我們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著力于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監理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監理收費及支付方法
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相當于總監理費額20%的金額作為合同定金。在工程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將抵扣作為工程監理費用。
工程進度過半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
工程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第三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我將如期向乙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建設文件和監理資料,并確保所提交的資料質量符合工程監理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監理費。
3、若本工程需要乙方監理人員參與加工定貨工作,甲方將承擔所需費用。
乙方責任
1、對開工前期的監理工作
①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會審。
②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和施工組織方案作出評價。
2、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的質量認可,以及工程投資成本控制。
3、分項、分部工程的檢查和竣工驗收。
4、對工程進度進行有效的掌控,包括審查設計方案以及施工總計劃,同時審核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采購計劃,并對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檢查。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條在雙方約定的交付工程監理費的時間內,甲方需于次日起開始計算支付期限。若甲方延誤支付監理費的時間超過合同約定,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應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每延誤一天,按照應付工程監理費的`_____比例進行賠償。
由于乙方監理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監理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監理費。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監理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監理費。
第五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本協議須由甲乙雙方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授權的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法人公章,方為有效。本協議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的日期為準。
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監理合同時,應提前兩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若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中途終止監理工作,則已支付定金不予退還。在監理工作進行到相應階段不足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監理費的50%。而當監理工作進行超過該階段的一半時,甲方應支付該階段的全部監理費。另外,根據本條款規定,經辦理后,本工程結束后甲乙雙方合同關系同時終止。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與工程監理相關的全部文件,待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付清全部監理費后,雙方解除本合同關系。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原內容不予修改。
第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履行或部分履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并不受本合同相關條款約束。
第七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當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雙方無法達成協商解決時,應采取以下第___種方式進行爭議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未盡事宜須經協商后確定,并書面形式成為本合同的附件以便執行。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承包方:
日期:日期:
監理合同6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各執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
監理人:
根據《_____》、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有關技術標準;經批準的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及其相關文件;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及特征: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監理依據
1、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規定》(1995年頒發)。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1996年頒發)。
4、《施工合同》、設計圖紙及文件、招投標文件。
三、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監理方式:巡視監理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萬元。
4、監理階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權利:
1、對監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撤換不能勝任監理工作人員的建議或要求;
2、對工程建設中質量、安全、投資、進度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3、核定監理人簽發的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4、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_____和監理工作日記;
序號
資料名稱
份數
提供時間
收回時間
保存保密要求
1
設計圖紙
2
招投標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監理人的權利
1、委托人賦予監理人如下權利:
(1)審查承包人擬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人,報委托人批準;
(2)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等各類文件;
(3)核查并簽發施工圖紙;
(4)簽發合同項目開工令、暫停施工指示,但應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簽發進場通知、復工通知;
2、審核和簽發工程計量、付款憑證;
3、核查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數量及相應崗位資格,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職稱的現場工作人員;
4、發現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設備影響工程質量或進度時,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
5、當委托人發生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時,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
1、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
3、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問題做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時間,監理機構可認為委托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與承包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明確其賦予監理人的權限,并在工程開工前將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監理服務酬金。
7、為監理機構指定具有檢驗、試驗資質的機構并承包檢驗、試驗相關費用。
8、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監理機構正常開展監理業務,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監理機構在合同授權范圍內所做出的指示的決定;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不得支付工程款。
9、為監理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如要求監理人自己投保,則應同意監理人將投保的費用計入報價中。
10、將投保工程險的_____合同提供給監理人作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經監理人同意,不得將監理人用于本工程監理服務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設之中。
七、監理人的義務
1、在約定的時間內組建監理機構(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進駐現場。及時將監理規劃、監理機構及其主要人員名單提交委托人,將監理機構其及人員名單、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的授權范圍通知承包人;實施期間有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承包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和其他主要監理人員應征得委托人同意。
2、發現設計文件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時,應向委托人報告。
3、核驗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檢查、檢驗并確認工程的施工質量;檢查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存在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采取相應的監理措施。
4、監督、檢查工程施工進度。
5、按照委托人簽訂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現場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協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時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證據。
6、按照施工作業程序,采取旁占、巡視,跟蹤檢測和平行檢測等到方法實施監理。
7、及時做好工程施工過程各種監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檢查等資料的完整和真實。
8、編制《監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監理月報、監理專題報告、監理_____和監理工作總結報告。
9、按有關規定參加工程驗收,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內合同終止后的一定期限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開涉及委托人的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需保密的資料,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八、監理服務酬金
1、監理正常服務酬金________萬元包干,工程量增減不予調整。
1、第一次支付時間為進場簽發開工令后_____天內,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監理費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驗收前,支付至合同監理費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驗收后_____天內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監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務期限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附加服務,監理人應得到監理附加服務酬金:
(1)由發托人、第三方責任、設計變更及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監理受到阻礙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和內容以外的服務;
(3)由于非監理人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4)監理人完成附加服務應得到的酬金,按監理補充協議計取和支付。
3、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酬金標準發生變化時,應按有關規定調整監理服務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年內,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秘密。
十、合同變更與終止
1、因工程建設計劃調整、較大的工程設計變更、不良地質條件等非監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內容、和服務形式發生較大變化時,雙方對監理服務酬金計取、監理服務期限等有關合同條款應當充分協商,簽訂監理補充協議。
2、當發生法律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有權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未收到雙方的答復,可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3、在監理服務期內,由于國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設計劃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4、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服務酬金的即終止。
十一、違約責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監理支付服務酬金,除向監理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
3、監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除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外,還應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
十三、爭議的解決
1、爭議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
2、_____機構為:___________市勞動_____委員會。
十四、其他條款
1、本合同書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并已取得中標通知書(或免標批文)之后,由監理單位攜帶有關資料到建設工程所在地的質監站備案?。
3、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執____份,監理人執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傳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監理合同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必須按照建筑工程監理規范認真履行職責,直至本項目完工.必須繼續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具體規定。
二.本協議為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延續,直至整個項目的竣工驗收完畢,包括原合同規定的'內容。綠化、道路等工程不再另行聘請監理。
三.本協議有效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本項目竣工驗收,費用按月包干結算的方式。
四.監理費用
按月計算,包干價格為__________萬/月.乙方必須保證監理人員5人以上,如遇工程進度加快,乙方必須機動增加監理人員,以保證工程質量。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合同9
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監理合同10
本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其它文件
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
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
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監理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監理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工程建設水平,充分發揮投資效益,促進工程建設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發包方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建設監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單行法律、法規有關監理的規定,委托有監理資質的監理機構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對_________工程建設實施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托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并經發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7.“承包方”是指與發包方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9.“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0.“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11.“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3.“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15.“第三方”是指除發包方、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第二條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1.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法律是由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2.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這里的技術標準是工程建設標準的一種。工程技術標準是指在工程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查、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需要制定的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可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前者時必須執行的標準,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標準,經過雙方簽訂合同予以確認,經合同確認的推薦性標準也必須嚴格執行。設計文件是施工的依據,同時也是監理依據。施工單位應該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該按照設計文件對施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工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靜態:_________,動態: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從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二)工程監理
1.監理范圍:本合同監理屬于下列第_________項:
(1)大、中型工程項目;
(2)市政、公用工程項目;
(3)政府投資興建和開發建設的辦公樓、社會發展事業項目和住宅工程項目;
(4)外資、中外合資、國外貸款、贈款、捐款建設的工程項目。
2.監理內容:控制工程建設的.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系。
3.建設監理:本工程監理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雙方商定監理收費以工程預算額_________計算,估算總收費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1)本合同生效時,發包方向監理方預付估算監理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監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監理費。
(2)工程進度過半時,發包方向監理方撥款付應付監理費總額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驗收合格后,發包方向監理方按監理概算結清全部工程監理費。
(4)如果發包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監理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貸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4.工程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1.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2.監理合同書
3.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4.合同條款
5.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6.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第六條監理方權利義務
(一)監理方義務
1.向發包方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項目監理機構不得從事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構配件以及建筑機械、設備的經營活動。
2.監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發包方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發包方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監理方使用發包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發包方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發包方,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5.監理方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6.監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經營建筑材料、構配件和建筑機械、設備。
7.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因過錯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監理方不得與所監理工程的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或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其他利害關系。
9.監理方與承包方串通,為承包方謀取非法利益,給發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與承包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0.工程監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理工作職業規范,公正、及時地處理監理事務,不得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監理方權利
1.發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方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發包方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議,并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的主持權,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
(7)報經發包方同意后,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設備,有權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監理方復工令后才能復工。發布停、復工令應當事先向發包方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發包方作出書面報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訂權。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結算工程款的復核確認權與否定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監理方在發包方授權下,可對任何第三方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發包方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發包方批準時,監理方所作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發包方。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承建商工作不力,監理方可提出調換有關人員的建議。
3.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發包方或第三方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方提出,由監理方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發包方和第三方發生爭議時,監理方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或仲裁機關進行調解和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第七條發包方權利義務
1.實施監理前,項目法人應當將委托的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總監理工程師姓名及所賦予的權限,書面通知被監理單位。
2.發包方應該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3.發包方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方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4.發包方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6.發包方應當將授權監理單位的監理權限,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7.發包方應當為監理方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寫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8.發包方有選定工程總設計單位和總承包單位,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簽訂權。
9.發包方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需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10.監理方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必須經發包方同意。
11.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專項報告。
12.發包方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第八條監理方責任
1.在監理方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期限,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2.監理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方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當向發包方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酬金數(除去稅金)。
3.監理方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4.監理方向發包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方應當補償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發包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5.監理方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應當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的計算方法: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九條發包方責任
1.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發包方如果向監理方提出的賠償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發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監理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發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附加工作,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3.在監理合同簽訂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方應當立即通知發包方。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監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酬金。
4.發包方如果要求監理方部分或全部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或終止監理合同,則應當在56天內通知監理方,監理方應立即安排停止執行監理業務。當發包方認為監理方無證當理由而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方發出致命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發包方發出通知后21天內每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監理合同即行終止。
5.監理方在應當獲得監理酬金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單據,而發包方又未對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或根據第3、4點已暫停執行監理方提出任何書面意見時,監理方可向發包方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發出后14天內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天內仍未得到發包方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
6.監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7.合同的協議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后,15天內沒有答復,可視為本合同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二條合理化建議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合同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三條獎懲
1.監理方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的處罰,并可處以罰款。
(1)未經批準而擅自開業;
(2)超出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活動;
(3)轉讓監理業務;
(4)故意損害項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
2.監理工程師違反合同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非法所得、收繳(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并可處以罰款。
(1)假借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監理工作;
(2)出賣、出借、轉讓、涂改(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
(3)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的單位兼職。
3.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范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4.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并且立賬備查。
5.由于監理方的合理話建議而使發包方獲得實際經濟利益,其獎勵辦法可參照國家頒布的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特殊條款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托監理方承擔本合同范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簽委托合同。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系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簽補充協議。
4.合同簽發后,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后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并采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7.監理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8.違約金
(1)由于發包方原因終止合同,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監理方原因終止合同,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監理方: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六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監理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12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
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
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
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
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
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監理合同1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等文件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及其有效補充文件。 1.2“工程”是指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1.3“工程建設監理”分為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
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2.適用范圍
甲方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3.合同的組成
3.1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3.1.1本合同條款
3.1.2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定乙方為合同期內監理定點單位。乙方可以承接甲方行政區域內的工程監理項目。
4.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用戶提供工程監理服務。
4.3根據項目監理要求,雙方簽訂項目《監理服務合同》(參照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確定監理內容、質量、價格等。監理取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發改價格670號文執行。
4.4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開展工程監理業務。
4.5費用結算方式 根據簽訂的《工程監理服務合同》結算監理費用,并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直接開具合法的發票。
5.違約責任和監督管理
5.1乙方應按簽訂的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內容完成監理任務。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簽訂的監理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者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5.2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由于監理工程師對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者違法行為、或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權益引起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當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3乙方對甲方或者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擔責任。
5.4乙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乙方應當補嘗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直接費用支出。
5.5乙方接受監理委托后,不得轉包。
5.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收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7監督管理
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乙方后續簽訂定點監理的依據。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對乙方實行履約管理,甲方接到投訴,經過核實確定為有效投訴的,將視情節輕重,計入考評結果。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通知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若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在鄭州市中級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10.2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的訴訟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對則可以繼續執行。
11.合同的時效
如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通過甲方的考核,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可持續有效。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以書面方式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未續簽合同;
11.2.2甲乙雙方以書面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守約方可以通知對方合同終止履行,同時終止履行并不影響相關的賠償及違約金責任。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一年內用戶對乙方并非嚴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的。
11.3.2存在其它嚴重違約的情形。
11.3.3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2.法律適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合同修改
15.1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簽署及生效方式與本合同的簽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5.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開始生效。
16.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雖沒有作為附件但應屬于合同組成部分的相關有效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期滿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簽訂的合同,在其約定的合同期限內繼續有效。
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年 月日
監理合同14
第1題
對已完成施工圖設計的小型工程,進行施工招標時,可采用()合同。
A.單價
B.總價
C.成本加酬金
D.計劃價格
正確答案:B
第2題
設計招標應采用()方式進行招標。
A.公開
B.方案競選
C.詢價
D.邀請
正確答案:B
第3題
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經過承包人修正缺陷再次驗收檢驗合格。這種情況下,計算承包人的實際竣工日期應為()日。
A.承包人第一次提交竣工驗收報告
B.承包人修改后再次提請竣工驗收
C.最終驗收合格
D.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正確答案:B
第4題
發包人為勘察人提供的現場工作條件不包括()。
A.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
B.提供勘察設備
C.落實土地征用
D.修好通行道路
正確答案:B
第5題
承包人于某日收到了竣工結算價款,則應當在()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A.7日
B.14日
C.28日
D.42日
正確答案:B
第6題
債權人決定將其債權債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時,()。
A.需經對方同意
B.無需經對方同意,但應通知對方
C.無需經對方同意,也不必通知對方
D.需經對方同意,但要辦理公證
正確答案:A
第7題
發包人自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后,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價款的支付手續。
A.施工全部完畢
B.保修期滿
C.試車合格
D.竣工驗收報告被批準
正確答案:D
第8題
施工合同訂立后,發包人有確切證據證明承包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拒絕支付預付款,這是發包人行使()。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代位權
C.撤銷權
D.不安抗辯權
正確答案:D
第9題
某建筑材料采購合同,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當一方違約時,守約方()。
A.必須適用違約金條款
B.必須適用定金條款
C.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定金條款
D.兩者都不能適用,因約定無效
正確答案:C
第10題
某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發包人與某科研機構的.試驗室簽訂了委托試驗合同,約定該試驗室完成監理工程師指示的材料和工藝質量的檢測試驗。以下有關檢測試驗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試驗室只接受發包人指示的試驗項目
B.試驗室應完成承包人要求的試驗項目
C.監理工程師有權指示試驗室完成某項試驗,但不對檢測數據的正確性負責
D.監理工程師應對依據錯誤檢測數據作出的指示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C
監理合同1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項目部)同意并委托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供電工程監理處)對本標段內新建10KV供電線路及其他臨時施工電力設備及裝置提供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協議書中的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款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甲方為解決本合同標段的施工臨時用電,需新建10KV電力線路,為了確保所建線路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施工安全、成本控制等,全權委托乙方對本標段內的.電力工程進行施工監理。
三、乙方依據委托合同協議書、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電力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公路工程監理規范》、《電力工程監理規范》以及其他國家和部門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范等,為甲方新建10KV電力線路施工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
四、監理服務期限:_________________天。
五、取費約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監理服務費取費標準按發改委與住建部的《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20__)670號文中的有關規定計取,基準價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計算執行。
監理服務費:暫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 元。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期限和方式定期支付(或委托 _________________ 高速開發有限公司代為支付),根據監理委托合同協議書規定應支付監理費的節點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簽字后即支付監理服務費的40%元。
2、供電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支付監理服務費的40%元。
3、電力工程及設施交付使用后,支付監理服務費的20%元。
七、乙方給予甲方對上述保證,再次向甲方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協議書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按照監理合同協議書的規定圓滿完成服務內容并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九、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執行,并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協議一試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項目部:_________________監理處: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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