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勞動合同錦集9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聘任方:_____大學(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根據___大學教學、科研及學科建設等任務的需要,___大學聘任___為______職務,具體聘任單位為______,經雙方平等協商,依法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聘期
本崗位聘期為___年。聘任期滿,視聘任雙方需要,決定是否簽訂繼續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乙方的崗位工作目標及任務
(注:本條內容由學校授權聘任所在具體單位,結合所在單位聘任學科的具體情況,進一步明確、細化,務求做到明確、具體、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內該崗位上應完成的工作目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聘期內應履行的工作任務:
教學任務:
科研任務:
學科建設任務:
人才培養任務:
其他任務: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本崗位工作目標、任務,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考核和獎懲。
(二)甲方義務(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1.依法維護乙方應享有的各項權利。
2.為乙方提供完成崗位任務所必須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條件。
3.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所需要的校內相關政策。
4.乙方在聘期內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積極推薦申報有關獎勵。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按照___大學的有關規定,享受按國家規定提供的工資、保險、福利及校內津貼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3.甲方如不能按規定履行其應盡義務時,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申訴。
(四)乙方義務
1.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期內保證全職在甲方所聘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完成所聘崗位的工作目標及任務;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內所取得的教學、科研等成果均屬職務成果,其發表有關論文、著作或申報有關獎勵、專利和科研項目及經費等,均須同時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須同時署作者及作者單位,作者單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條考核(具體內容由甲方授權具體聘任單位落實)
(一)甲方每年按確定的崗位目標和工作任務對乙方進行年度考核。考核時,乙方須向受聘具體所在學院或單位的學術委員會匯報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學院或單位根據學術委員會意見確定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報學校備案。
(二)對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三)甲方在三年聘期結束后根據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務書對乙方進行評估(具體評估辦法另定),決定是否續聘事宜。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乙方在聘期內如不能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職責,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甲方有權予以解聘,終止本協議,并由甲方發布解聘文件。
(二)乙方在聘期內因特殊原因提出辭聘的,需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辭聘,并視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聘任期間如發生雙方無法預見、無法防范,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第六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體聘任學院或單位留存一份;本合同于受聘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處理,對合同有關條款的變更,應征得對方同意。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應由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 。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 ,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 ,職務(或工種)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 執行,初始工資額為 元/月或 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 ;
(2)勞動定額 (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 。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共10頁,當前第1頁12345678910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共10頁,當前第2頁12345678910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共10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田林縣八渡中心校
乙方(勞動者):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原則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自20xx年9月1 日起至20xx年秋季學期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學校后勤工作崗位擔任食堂工友。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具體工作任務為:負責學校食堂食品的蒸、洗、切、燒、煮、分等日常工作,每天三餐前后必須按學校規定做好食堂各種消毒衛生工作。
三、工作要求及作息時間
1、甲方實行工作累計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節假日照常休息。
2、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節假日加班加點的,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由甲方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根據工作環境、制度的需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勞動工作服1-2套。
4、乙方在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有事必須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
四、勞動報酬
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基礎工作+績效工作構成,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基礎工資,每月30日為固定發薪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發基礎工資的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甲方最多不能拖欠基礎工資超過3天時間。
1、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每月一次性付乙方基礎工資600元。
2、根據乙方工作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給乙方發放績效工資。
3、因節假日留守學生需要,每天加班費定為60元,每月和工資結算。
五、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執行。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 2、乙方因故辭職或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由于學校食堂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需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申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月工資和加班費。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相關損失。
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田林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田林縣八渡中心校
單位負責人(簽章):
20xx年9月 日
乙方(簽章):
20xx年 9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一、怎樣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根據這一規定,如果勞動合同屬于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
二、無效勞動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因而,無效的勞動合同不受國家法律的承認和保護。對于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其法律后果是: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考用人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用人單位無同類崗位的,按照本單位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2、無效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造成的。法律上的過錯,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在主觀上有違法錯誤,包括故意違法和過失違法。過錯可能是一方的,也可能是雙方的,它是由當事人的主觀原因造成的后果,因此,對于無效的勞動合同,在確認其無效的同時,如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因工作需要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及要求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單工作特點,安排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在被甲方聘用之前,應保證其與以前工作過的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就被甲方聘用征得原單位的同意,并辦理完所有工作的交接手續,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負。
第四條、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______(計件或計時)工資制度,試用期滿后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工資的調整依據國家規定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______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但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相應的手續(如轉移社會保險檔案等等),否則因為乙方原因不能辦理社保的'后果自負。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任何一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都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經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終止合同條件雙方協商或按法律相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3 O日雙方協商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不予續簽的,到期辦理終止勞動關系手續。
第九條、專項協議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時,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訂立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和違約責任。
甲方可以與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就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與知識產權相關事項簽訂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以及違約責任。
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簽字)
(蓋章)年月日(簽章)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合國勞動法合同》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培訓期、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熟練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乙方實際能力和甲方需要重新安排、調整乙方工作。
三、 工作時間
第六條 甲方實行全年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他工作和休息時間根據生產、銷售實際情況統一調整工作和休息時間。
四、 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時間及其他待遇
第七條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基本工資不低于同年余杭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乙方熟練期的工資發放形式和發放時間按下列第 條確定:
(一) 乙方從事記件類各崗位工作的,其報酬分配按記件工資加獎金計發,當月工資次月月底發放;
(二) 乙方從事行政管理、后勤、銷售、特殊工種等月薪制工作的,月基本工資不低于同年余杭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當月工資于次月月底發放。
第九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合同期間,甲方視乙方的工作業績和技術熟練程度,調整乙方的基本工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繳納養老保險。乙方繳納部分,可由甲方在其基本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患有職業病,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執行。 五、 勞動紀律、獎懲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都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獎懲按本企業職工獎勵條例執行。
六、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的條件
第十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一) 本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原工作崗位的。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提供錄用相關的證書、身份證或者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為虛假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等,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三) 乙方因參軍、升學等正當理由,并出具相關證明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指遷移、兼并、分立、合資、轉資、轉產、進行改造及本合同所約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第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歸還辦公用品、宿舍鑰匙等甲方物品工具、未向甲方繳納應繳費用及未按甲方要求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等,不得依據前條款規定解除本合同。包括合同期滿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二十條 乙方從事管理、銷售、設計、研發、采購或質檢等崗位,接觸、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解除本合必須提前六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脫密措施。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應該按照甲方制定的工作程序進行,否則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的;
(二) 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退休、退職的;
(四) 乙方違反《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被甲方開除、除名的;
(五)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六) 甲方自行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
七、保密守密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不將在工作中、生產職責范圍內接觸的甲方的秘密(銷售價格,銷售策略,供應商信息及價格,經銷商信息財務數據等均為甲方機密),以及相關資料、信息載體(包括涉及甲方秘密數據、圖表、表格、文件、說明書 、磁盤、光盤、錄像錄音帶、照片底片、電子郵件、信件等信息)帶離或私自摘抄、記錄、復制據為所有,也不讓無關人員接觸到和了解、獲取甲方秘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調離崗位或與甲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及其他協議時,無條件書面移交上述資料及屬甲方的物品(含資料復制品),并經甲方確認簽字生效。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調離崗位或與甲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及其他協議后三年內仍履行上述義務,不泄露、不利用甲方的秘密及相關資料、信息載體在生產同類產品的其他企業參與開發、生產、銷售與本企業相同相似的產品項目。
八、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 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保密、守密責任,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由甲方出資安排乙方培訓而合同期限約定服務期未滿,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賠償甲方已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直接培訓費、培訓場租費和受訓人員有受訓期間的差旅食宿費及培訓期間的工資)等等;如乙方在試用期內離職,則培訓費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一條 乙方因第十六條第(二)款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由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外,并按甲方損失的2倍支付甲方賠償金,情節嚴重者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合同。
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在簽訂此《勞動合同》后,視為乙方已知悉甲方的相關制度(考勤制度、員工守則、考核制度、獎懲制度等)
2。 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3。 未按時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任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4。 一切違反廠規廠紀的行為,均按廠規廠紀處罰。
十、 其他
1、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 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 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兩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兩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性別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
戶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
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兩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兩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兩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兩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兩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兩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企業地址: 身份證號碼:
地址:
本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法》等有關勞動合同法律、法定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定勞動關系。
一、 合同市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
1、有固定期限:從月
2、無固定期限:從月
3、以完成一定的任務為期限:從
(二)試用期約定,采用下列第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個月,從日止。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在應聘的時候,乙方未告知自己的與工作相關的信息,包括自己
的教育信息身體狀況,工作經歷,聯系方式與家庭地址和戶口信息等;
2、乙方的技術及能力不能符合甲方或用工單位招聘時對崗位職責的描述;
3、乙方的用工手續不完備給甲方的錄用辦理帶來影響的:如未履行完畢與上家單位的竟業限制約定,未辦理自由職業者繳納退出手續:未在指定時間提交甲方需要的必備資料等:
4、乙方不能達到用工單位對所擔任的崗位的要求:(詳見員工手冊及崗位說明)
5、乙方不能通過甲方進行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的行為:
6、乙方在試用期內因身體狀況發生變化,無法提供正常工作的
7、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行為:
8、在試用期滿未通過實際用工單位的“轉正考核”
(三)在試用期,乙方如離職必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并做好工作交接,以便甲方和用工單位安排員工接替乙方的工作。
二、工作地點、內容:
(一)甲方招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
(二)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適當臨時性調整,所謂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安排的工作內
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乙方做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該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部門予以實施。
(三)甲方可以根據工作安排需要,臨時性的進行短期崗位互換學習,所謂短期崗位互換學習是甲方企業發展需要,員工成長需要的基礎上建立的企業管理機制,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6個月
(四)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安排需要,臨時性的調整乙方工作地點,原則上不能超過6個月并征得乙方書面同意。
(五)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三、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每周不超過小時。每周休息時間不得少于1日。
2、不定時工時制, 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前提下,乙方自行安排休息時間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在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為合同為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終止時間依次順延,并在到崗位時變更合同期限。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
A. 計時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元,津貼資),效益部分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資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B. 其他工資形式: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出勤率計算乙方的應的工資后,代扣國家法定規定的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應繳納部分和個人所得稅后,于每月日與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三)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乙方的工資是在同時滿足出勤紀律,全面履行崗位職責的基礎上上獲得而定勞動報酬 。
(四)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解決勞動關系,但是必須是乙方書面通知甲方,但下面兩種情況不包含在內:
A、由于銀行工資系統發生故障或乙方提供的銀行工資卡發生故障,導致乙方未及時按時領取報酬的;
B、由于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乙方未按規定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物品及財務的歸還)
C、由于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所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如曠工,遲到等違反勞動紀律造
成的經濟處罰。
(五)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執行實行先申請,后審批,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書面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六)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情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并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執行。
(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五、社會保障: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甲乙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但需乙方積極配合,且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繳納: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遞交辦理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外勞力綜合保險的有限憑證,如因乙方延時遞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待遇。
(四)乙方患有職業病,因公負傷的,甲方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執行。
(五)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六、勞動防護、職業保護: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證明等均屬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之責任乙方同時保證個人信息有變化時及時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造成的后果并及對拒絕甲方EMS送達的材料等信件而造成的乙方承擔責任。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可同;乙方試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規定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其他的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乙方人生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因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的意思的情況下訂立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追究刑事案件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的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裁減人員二十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工人數的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因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只職工意見而,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滿期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 篇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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