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專項審計報告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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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審計報告1
第一條為加強對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及財務狀況,完善企業基礎管理,為科學評價和規范考核企業經營績效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供依據,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清產核資,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國家專項工作要求或者企業特定經濟行為需要,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組織企業進行賬務清理、財產清查,并依法認定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從而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價值和重新核定企業國有資本金的活動。
第三條國務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設區的市、自治州級人民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子企業或分支機構的清產核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企業清產核資包括賬務清理、資產清查、價值重估、損溢認定、資金核實和完善制度等內容。
第五條企業清產核資清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
第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是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章清產核資的范圍
第七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業進行清產核資:
(一)企業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超過所有者權益,或者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賬實嚴重不符的;
(二)企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重大、緊急情況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嚴重資產損失的;
(三)企業賬務出現嚴重異常情況,或者國有資產出現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應當進行清產核資的情形。
第八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進行清產核資的,由企業提出申請,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一)企業分立、合并、重組、改制、撤銷等經濟行為涉及資產或產權結構重大變動情況的;
(二)企業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更改,涉及資產核算方法發生重要變化情況的;
(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企業特定經濟行為必須開展清產核資工作的。
第三章清產核資的內容
第九條賬務清理是指對企業的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等基本財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及對企業的各項內部資金往來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以保證企業賬賬相符,賬證相符,促進企業賬務的全面、準確和真實。
第十條資產清查是指對企業的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在資產清查中把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結合起來,把清理資產同核查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結合起來,重點做好各類應收及預付賬款、各項對外投資、賬外資產的清理,以及做好企業有關抵押、擔保等事項的清理。
企業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報廢及壞賬等損失按照清產核資要求進行分類排隊,提出相關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價值重估是對企業賬面價值和實際價值背離較大的主要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按照國家規定方法、標準進行重新估價。
企業在以前清產核資中已經進行資產價值重估或者因特定經濟行為需要已經進行資產評估的,可以不再進行價值重估。
第十二條損溢認定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對企業申報的各項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進行認證。
企業資產損失認定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條資金核實是指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企業上報的資產盤盈和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等清產核資工作結果,依據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組織進行審核并批復準予賬務處理,重新核定企業實際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
第十四條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金數額經重新核定后,應當作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評價企業經營績效及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基數。
第四章清產核資的程序
第十五條企業清產核資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提出申請;
(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復同意立項;
(三)企業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并組織賬務清理、資產清查等工作;
(四)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清產核資結果進行專項財務審計和對有關損溢提出鑒證證明;
(五)企業上報清產核資工作結果報告及社會中介機構專項審計報告;
(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對資金核實結果進行批復;
(七)企業根據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結果批復調賬;
(八)企業辦理相關產權變更登記和工商變更登記;
(九)企業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所出資企業由于國有產權轉讓、出售等發生控股權轉移等產權重大變動需要開展清產核資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實施并負責委托社會中介機構。
第十七條子企業由于國有產權轉讓、出售等發生控股權轉移等重大產權變動的,可以由所出資企業自行組織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對有關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的'處理,按規定程序申報批準。
第十八條企業清產核資申請報告應當說明清產核資的原因、范圍、組織和步驟及工作基準日。
對企業提出的清產核資申請,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同意后批復企業開展清產核資工作。
第十九條企業實施清產核資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指定內設的財務管理機構、資產管理機構或者多個部門組成的清產核資臨時辦事機構,統稱為清產核資機構,負責具體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二)制定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實施方案;
(三)聘請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
(四)按照清產核資工作的內容和要求具體組織實施各項工作;
(五)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
第二十條企業清產核資實施方案以及所聘社會中介機構的名單和資質情況應當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一條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清產核資工作報告。主要反映本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基本情況,包括:企業清產核資的工作基準日、范圍、內容、結果,以及基準日資產及財務狀況;
(二)按規定表式和軟件填報的清產核資報表及相關材料;
(三)需申報處理的資產損溢和資金掛賬等情況,相關材料應當單獨匯編成冊,并附有關原始憑證資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四)子企業是股份制企業的,還應當附送經該企業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同意對清產核資損溢進行處理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社會中介機構根據企業清產核資的結果,出具經注冊會計師簽字的清產核資專項財務審計報告并編制清產核資后的企業會計報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備查材料。
第二十二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收到企業報送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申報材料后,應當進行認真核實,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的批復文件。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當按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清產核資批復文件,對企業進行賬務處理,并將賬務處理結果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二十四條企業在接到清產核資的批復30個工作日內,應當到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辦理相應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涉及企業注冊資本變動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清產核資的組織
第二十五條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按照統一規范、分級管理的原則,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或者交辦的企業清產核資組織工作。
第二十七條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全國企業清產核資規章、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對所出資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進行核實;
(四)指導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第二十八條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在企業清產核資中履行下列監管職責:
(一)依據國家有關清產核資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的工作程序,負責本級人民政府所出資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所出資企業的各項資產損溢進行認定,并對企業占用的國有資本進行核實;
(三)指導下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企業清產核資工作;
(四)向上一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時報告工作情況。
第二十九條企業清產核資機構負責組織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相關資料,根據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清產核資批復組織企業本部及子企業進行調賬。
第三十條企業投資設立的各類多元投資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由實際控股或協議主管的上級企業負責組織,并將有關清產核資結果及時通知其他有關各方。
第六章清產核資的要求
第三十一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加強企業清產核資的組織領導,加強監督檢查,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的審核和資產損失的認定,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清產核資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嚴格把關,依法辦事,嚴肅工作紀律。
第三十二條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企業清產核資情況及相關社會中介機構清產核資審計情況進行監督,對社會中介機構所出具專項財務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應當做到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通過核實“家底”,找出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以便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堵塞漏洞。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清產核資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清查出來的問題應當及時申報,不得瞞報虛報。
企業清產核資申報處理的各項資產損失應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五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應當認真清理各項長期積壓的存貨,以及各種未使用、剩余、閑置或因技術落后淘汰的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并組織力量進行處置,積極變現或者收回殘值。
第三十六條企業在完成清產核資后,應當全面總結,認真分析在資產及財務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整改措施和實施計劃,強化內部財務控制,建立相關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以及進一步完善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和企業負責人離任審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企業清產核資中產權歸屬不清或者有爭議的資產,可以在清產核資工作結束后,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向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另行申報產權界定。
第三十八條企業對經批復同意核銷的各項不良債權、不良投資及實物資產損失,應當加強管理,建立賬銷案存管理制度,組織力量或成立專門機構積極清理和追索,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第三十九條企業應當在清產核資中認真清理各項賬外資產、負債,對經批準同意入賬的各項盤盈資產及同意賬務處理的有關負債,應當及時納入企業日常資產及財務管理的范圍。
第四十條企業對清產核資中反映出的各項管理問題應當認真總結經驗,分清工作責任,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應當建立健全不良資產管理機制,鞏固清產核資成果。
第四十一條除涉及國家安全的特殊企業以外,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須委托符合資質條件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專項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認真核實企業的各項清產核資材料,并按規定進行實物盤點和賬務核對。對企業資產損溢按照國家清產核資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損溢確定標準,在充分調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進行職業推斷和合規評判,提出經濟鑒證意見,并出具鑒證證明。
第四十三條進行清產核資的企業應當積極配合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提供審計工作和經濟鑒證所必要的資料和線索。企業和個人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的正常執業行為。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工作和經濟鑒證工作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力,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企業及社會中介機構應當根據會計檔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關清產核資各項工作的底稿,以備檢查。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違反本辦法所規定程序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質量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其重新開展清產核資。
第四十六條企業在清產核資中有意瞞報情況,或者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會計資料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
第四十七條企業負責人和有關工作人員在清產核資中,采取隱瞞不報、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手段侵吞、轉移國有資產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企業負責人對申報的清產核資工作結果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社會中介機構對企業清產核資審計報告的準確性、可靠性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社會中介機構及有關當事人在清產核資中與企業相互串通,弄虛作假、提供虛假鑒證材料的,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對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結果進行審核過程中,造成重大工作過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和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辦法。
第五十二條各中央部門管理的企業的清產核資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五十三條本辦法實施前的有關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的規章制度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專項審計報告2
往來款項的審計要點
1,一般情況下是函證,挑選大額的
2,但是函證對方不一定會回函。抽憑檢查一下
首先要看一下往來性質,如果覺得異常,抽憑并讓企業提供支持文件, 大額的一定抽憑檢查一下。
3,舉例:
①應付賬款:首先要確定付款的帳期———由采購部門提供付款申請明細表——財務審核——各部門領導簽閱——附發票金額要審核。 注意:財務審核這一環節,主要看簽字是否齊全,金額是否正確、發票是否正規 、賬期是否符合企業付款制度等。
②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往來款項的審計
摘要:根據往來賬科目核算的特點,所有的二級科目都應該有明確的核算對象及核算內容,即會計科目反映的內容和名稱有其明確的對應關系。核算對象應該明確并可函證確認,否則就應該將其列為重點審計對象。本文通過舉例說明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為加強往來款項的審計提供了參考建議。
關鍵詞:往來賬;注意事項;審計方法
往來賬主要包括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在審計工作中,因往來賬的許多經濟業務并不直接表現為收入、成本等敏感項目,且大多科目明細繁多、發生頻繁、函證也比較困難,如果審計人員不認真分析判斷,或僅僅用少量抽取憑證的審計方法,往往會錯失很多發現問題的機會,在此,筆者結合自己的部分審計案例,淺談一下關于往來賬審計的注意事項和方法。
根據審計目的的不同,審計人員在審閱被審計單位的基礎資料后,應詳細了解該單位的資金運營、經營范圍、主要的客戶對象等情況,在了解情況的過程中應逐步明確自己的重點審計方向。在對往來賬進行審計時應對企業的往來賬的二級科目及金額進行分析判斷,往來賬的發生大多與資金密切相關,一個管理成熟的企業通常都會制定一套較為完善的資金審批和內控制度,而這些制度也是對往來賬審計的主要依據之一,從這種意義上講,往來賬的審計更強調符合性測試,在進行實質性測試的同時進行符合性測試,往往能夠發現一些隱藏在往來賬中的問題。
一、預付賬款的審查
預付賬款的審計中應當關注有關的購貨合同是否真實、合法,對方單位是否真實存在,以確定企業是否存在虛列預付賬款或隱瞞收入等問題。曾經做過的審計案例中有一個案例是通過預付賬款發現了問題,一個大型的建筑企業為了提高自己的建筑資質,需要增資,按照審計準則,增資之前要對企業的上期出資的到位、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在對其進行審計前,我們查閱了該公司幾年來的報表數據,并詳細地詢問該單位的主要經營項目、收入、利潤等概況,從報表上看預付賬款科目每年的余額都較大,建筑企業雖然有些工程款需要預付,但結合該公司每年的工程結算情況分析該項科目余額異常,于是抽查了首次出資時的大量預付賬款的憑證和資金的收付憑證,發現在出資的當月,貨幣資金數額很大,其后逐漸減少,同時預付賬款逐步增大,預付賬款后附一些施工合同大部分比較簡易,同時大部分都是個人和該公司簽訂的合同,且在后期幾年幾家單位和個人的預付賬款都變化不大,由此判斷出該單位抽逃注冊資本的數額,在將幾家異常的單位和個人的預付賬款整理后,我們要求去這些單位和個人處詢證,但企業卻提供不出詳細地地址,最后企業的財務人員承認預付賬款的抽逃資金部分。
二、應收賬款的審查
1、了解并測試被審單位應收賬款的內部控制
應收賬款的控制測試主要圍繞應收賬款的不相容職務分離、正確的授權審批、充分的憑證和記錄、定期寄送對賬單以及內部核查等來實施。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應重點關注如下幾個方面的控制測試及評價:(1)應收賬款的記錄是否以經銷售部門核準的銷售發票和發運憑證為依據;
(2)企業是否根據應收賬款明細賬的余額定期編制客戶對賬單并與客戶對賬,編表與記錄、調整應收賬款的不相容職務是否得到了分離;
(3)應收賬款的總賬和明細賬戶登記是否由不同的人員根據匯總的記賬憑證和各種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分別登記,應收賬款總賬和明細賬戶的余額是否由獨立于記錄應收賬款的其他人員定期核查;
(4)測試企業的信用部門是否定期編制應收賬款分析表并標出虛列的應收賬款或不能收回的應收賬款;
(5)測試企業對于賬齡較長的客戶的應收賬款是否指定專人進行催收以保證債權得以收回,應收賬款的各種貸項調整(包括壞賬沖銷、折扣與折讓的給予)是否經過專人授權審批;
(6)測試企業是否建立壞賬準備金制度。
2、有選擇地對應收賬款進行函證
注冊會計師應親自進行函證的寄發以保證寄發過程中出現的舞弊風險,在確定函證范圍時,應對總體以一定的形式分層,以便對應收賬款金額的主體部分進行函證。一般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選擇以下項目作為函證對象,大額或賬齡較長的項目;與債務人發生糾紛的項目;關聯方項目;交易頻繁但期末余額較小甚至為零的項目;非正常項目。
在函證時間的選擇上,函證最好以資產負債表日為截止日,充分考慮對方復函的時間,在期后適當時間內實施函證,盡可能做到在審計工作結束前取得函證的全部資料。如果被審單位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評估為低水平,注冊會計師也可選擇資產負債表日前適當日期為截止日實施函證,并對所函證項目自該截止日期至資產負債表日發生的變動實施實質性測試程序。函證方式的選擇分為積極式函證和消極式函證,注冊會計師在實務中為了提高效率,一般將兩種函證方式結合使用。對于大金額應收賬款采用積極式函證,對于小金額應收賬款采用消極式函證。同時,注冊會計師應該直接控制詢證函的發送和回收,通過函證結果匯總表來控制函證。
最后,注冊會計師還要對函證結果及應收賬款余額進行分析,重點關注回函結果表明存在審計差異的情況,合理估算應收賬款總額中存在的累積差錯的多少,估計未被選中進行函證的應收賬款的累積差錯是多少,將函證的過程和情況記錄在工作底稿中。具體可以分為如下兩種情況:
(1)收到回函時,如果回函結果與賬面一致,注冊會計師一般可以初步確認此筆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如果回函的結果小于被審單位的賬面價值,注冊會計師應重點關注被審單位是否存在擴大應收賬款,虛增銷售收入和利潤的嫌疑并調查發函之后收款的情況;如果回函結果大于被審單位賬面價值,注冊會計師應關注被審單位是否存在利用應收賬款隱瞞利潤的舞弊行為。
(2)對于采用積極式函證而沒有收到回函時,如果是因為對方已經付款,應審查發函后的企業收款情況;如果存在虛假確認應收賬款的嫌疑,應通過調查交易的相關合同、銷售發票、發運憑證等予以核實;如果是發函途中丟失,可以通過郵局進行查詢。在分析應收賬款回函時,注冊會計師還應考慮時間因素、成本效益因素以及應收賬款的重要性水平,決定是否進一步擴大函證范圍和追加實質性測試程序。
三、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的審查
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大部分為非主營業務形成的往來賬,其中大部為個人往來,有些審計人員對此往往容易忽略其重要性而減少抽查平整的樣本,致使在其中的問題也被忽略。對于其他應收款的審計應關注企業的對其他應收款的審計中應當關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另外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的制度,是否執行。同時還應注意調查對方單位是否真實存在,如果是押金,應調查對方單位是否以將押金退回,如果已經退回,單位就有可能存在私設“小金庫”的現象,應當仔細深入地調查。另外還應當關注企業是否有長期掛賬的單位借款,對方單位是否真實存在,應詢問有關人員,查清原因,從而進一步搞清企業是否存在舞弊行為。在此僅談一例關于其他應付款的審計案例。在接受一個上級主管部門委托后對其下屬的單位進行經濟效益審計時,其中一家下屬單位為大型的兼住宿、餐飲、娛樂于一體的酒店,在審計其往來賬時發現該單位其他應付款數額變動較大,且在審計基準日其金額也很大,于是增加抽查該科目的憑證數量,在抽查中我們發現有很多不正規的自制原始收據,有的收據摘要里注明是押金,但起數額卻很大,且有部分科目的數額在有規律的增加,根據審計經驗。初步判斷為賬外收入,在把判斷異常的憑證整理出來之后,該企業的財務負責人承認這部分異常的數額為該單位出租房屋收入。
總之,往來賬的審計對整個審計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也非常大,但由于上述幾方面的問題,我們應當加強對往來賬的審查力度,特別注意長期不發生增減變化的呆滯往來賬項和偶發性大額往來賬項,重點關注它的形成、變化有可能帶有的違規、違法性質,也有可能帶來一定的經營風險,如隱瞞收入、少攤銷成本費用、侵吞公款、巨額壞賬、賬外資金等,在審計中對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相結合,深入細致地開展審計工作,這樣才能發現問題,更好地完成審計任務。
專項審計報告3
倉庫管理專項審計報告
根據公司審計工作計劃,審計部成立項目組于202年3月1日至20xx年11月1日期間,對公司各倉庫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本次審計,重點關注了倉庫管理相關規章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情況,倉庫存貨出入庫及保管情況,各項規定執行情況及其他基礎工作落實情況,基于審計工作的開展,審計項目組發現了相關問題并提出了可行的建議和改善措施。
一、基本情況
目前屬于物控部管轄范圍內的倉庫共有18個,分為原料倉、成品倉及半成品倉庫。其中原料倉8個,半成品倉1個,成品倉9個。截止20xx年10月底,倉庫目前保管物資價值總額為100萬元。倉庫目前對于物資出入庫、保管、盤點等各項基礎工作管理比較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已基本建立,但對于委托加工物資、單據審核、制度執行有效性也有較多不足之處,須加以完善。
二、審計發現
1、對外發加工物資缺乏有效控制。
0769倉庫有外發加工物資未收回。在對各倉庫外發加工出入庫情況進行審計(注:各類審計報告及方法案例關注公眾號內審網)檢查時,發現0769原料倉分別在20xx年4月和7有兩筆以委外加工出庫單形式,將材料名稱為雕花板送至某某廠商維修,至審計結束為止未收回。
原料倉外發加工物資賬目不清。在對原料倉外發加工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自20xx年3月9日至20xx年5月7日共向某某廠商外發木拼板11472張進行噴油加工,截止審計結束日收回橡膠木拼板10233張,共計有1239張未收回。金額為5萬元。對于加工物資存放于加工商處,未與某廠商對賬,且存放數目是否準確,原倉管陳某某表示不清楚。
由于陳某某已調往收料組,未與新倉管進行交接,現V6倉管亦表示不清楚外發加工有多少數量未收回。按照公司制度《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規范》(文件編號:AM-QEOW-WK-0004)規定,對于委外加工物資應該由各倉管負責核對,并且每月10日前需對上月委托加工物料未收回物料上報部門主管經理處審核,但是目前并未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各倉庫管理員對于外發加工物資既做到定時清理未收回情況,月底時也未對上月單據核銷情況及未收回物料上報給部門主管及經理審核,造成外發加工物資處于無監控狀態,未收回情況時有發生。
審計建議:
倉管應嚴格按照公司制《委外加工流程及管理規范》規定,每月10日前向原料倉主管及物控經理報告委外加工物資單據核銷表及報告超期未回物料。
物控部門應對以往外發加工物資至今未收回情況進行清查,對于仍有未收回物資應及時與采購、財務部門共同協商進行處理。
財務部門應參與監督委外加工物資收回情況。目前財務部門未對外外發加工物資進行明細賬登記,監督外發加工物資發出、收回、核銷情況。建議財務部門建立委外加工物資明細賬,物資發出、收回在財務有賬可查。對于超期未核銷情況賬應及時向倉庫主管了解原因,實行有效監督責任。
2、五金倉領料混亂。
審計人員在對各倉庫領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部分領料單存在非同一人填寫領料現象,經過向五金倉和行政部詢問,系五金倉倉管利用領料單上空白欄未劃線注銷地方補寫領料。因原五金倉管已離職,無法向本人證實。經了解,原因為行政部某些機修員工在倉庫處領料后未填寫領料單,倉管盤點物料時發現盤虧,利用行政部領料員黎剛開具的領料單上空白未劃線部門增添被領料數量,而問及行政部領料員所填寫的領料單上被增添物料之事,其表示未經過他手,并不知情。審計人員抽樣了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的領料單據,五金倉管私自增添的領料金額為xxx元,該部分領料,行政部表示大部分確實是其領料,但因為時間太久,部分無法確定。
審計建議:
對于各領料部門填寫的領料單,空白線一律劃線注銷。倉管必須嚴格審核領料單,發現有涂改現象、未劃線現象、應拒絕領料。對于各領料部門的領料單一律由各部門領料人填寫,嚴禁倉管人員代筆。領料單如有誤,應由領料人員重新填開,重新走審批流程。嚴禁在未經批準下私自增加領料。
目前對于倉庫與各領料部門并未就每月領料數量進行核對,為加強對原材料的控制,倉庫應該每月與各材料領料部門進行材料領用對賬,防止數據統計錯誤。各生產車間、部門經理審核當月領料數量、金額。如有異常應與倉庫進行核對,直至找出原因。
3、無訂單入庫作業不規范。
目前倉庫無訂單入庫作業較多。如20xx年5月無訂單采購金額為6,085,201、70元,占當月全部采購額8、71%。20xx年7月無訂單采購金額3,939,903、24元,占當月全部采購額為6、3%。對于該部分無訂單的材料入庫作業,根據公司文件《倉庫收料作業規范》規定:倉庫《材料入庫單》必須在采購訂單基礎上下推完成,無采購訂單之物料未經倉庫主管同意不可作收料、入庫作業。但在該部分無訂單的入庫單檢查中,均未見到有倉庫主管對入庫單審批,制度執行不力。
審計建議:
對于未按公司正常采購流程之入庫作業,各倉庫僅憑供應商送貨單就進行入庫,對于質量、價格難以保證符合公司最大利益。應此物控部主管及經理應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加強對無訂單物資的.入庫監控。
4、裥棉毛巾布未經品質檢查直接入庫。
由生產一部裥棉車間加工的裥棉毛巾布入庫到凱奇布料倉庫和歌蒂婭原料倉庫時,此道工序未經過品質檢查。或品檢員在入庫單上簽字僅僅流于形式,倉庫部門對未有品質檢查的半成品直接入庫,存在質量隱患,并對公司品牌與口碑構成風險。
審計建議:
嚴格執行公司產品質檢制度與流程,切實維護產品質量,維護公司產品品牌形象。
5、ERP系統單據核對完整性不足。
審計人員對ERP系統里的數據與倉庫保存的存根聯進行核對,發現部分倉庫找不到對應紙質存根聯。為了防止未經授權私自在ERP系統里填制單據,應每月對ERP里所有的單據與紙質單據進行核對,但經了解,倉庫、財務均未采取此種做法。
審計建議:
對于系統里的當月的所有單據,各倉庫必須全部打印出紙質單據,按照規定權限審批后保管。財務部門在檢查倉庫單據時,也應對系統里的數據與紙質單據邏輯鉤對,保證ERP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
對以上發現問題及審計建議的落實情況,請相關部門將整改時間、整改部門、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報審計部備案。
集團審計部
20xx年11月17日
專項審計報告4
幾年來,我們發現許多行政事業往來賬款很混亂,在往來賬簿打主意做動作的為數不少。雖然對“三角債”做了清理,但仍有事業單位乃至部分行政機關把“掛賬”當作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而“掛賬”往往又大都掛在往來賬欠賬戶頭,由此往來賬戶面目全非,違背了往來賬戶核算的原則和要求。現就對往來賬戶形成原因、常見的問題、檢查內容、方法及解決對策進行探討。
一、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款的形成原因
往來賬款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管理意識淡,監督失控。特別是往來賬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造成往來賬款管理失控。隨著賬齡的增長,行政事業不能有效地回籠資金,使資金流量處于非正常狀態,甚至發生壞賬,造成資金嚴重損失;或者只滿足在資金收回未丟失的程度上,而不考慮由于時間的推移,流動資金被長期占用所喪失的時間價值。二是財務部門監督管理不到位。財務人員習慣上重視資金和成本核算的管理,往往忽視對往來賬款的跟蹤管理。即使進行監督管理,也因力度不夠或者管理方法落后,影響往來賬款催收工作的開展。三是行政事業單位中普遍存在新官不理舊賬的現象,也會造成往來賬款管理的混亂。再者,財務人員責任心不強,對往來賬款清理不及時也是造成往來賬款長期掛賬的原因之一。
二、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款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財會人員不按財會制度和法規處理賬務,擅自改變賬務處理方法,造成會計核算不實,會計信息失真。主要表現在:1.一債雙掛,虛增債權債務,歪曲財務狀況。2.應列收入卻掛往來,隱瞞收入,虛增債務,為單位濫開支提供方便。一些單位將上級單位撥入的.專款、相關單位捐贈款、利息收入、出售房產、車輛等固定資產變賣收入、下屬單位上繳的利潤或管
理費、計提的基金等應記入“撥入經費”或“其他收入”等科目的款項,以及應劃入預算外資金管理專戶,接受財政監管的款項,卻均記作“其他應付款”或“暫存款”。3.已開支的款項卻不沖減支出,虛增債務,虛增支出。如代職工交的水電費、電視信號費、物業管理費、個人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和醫保金等,有的單位先已列支出,那么扣回后應直接沖減支出卻掛應付款
(二)借用往來賬轉移資金。有的單位將本單位不方便支出的費用通過往來賬轉入本單位職工食堂或下屬單位列支;有的單位通過“暫付款”科目將單位公款出借給個人,作為成立私企公司的注冊資本,還有的單位將本單位的賬戶出借給個人或其他單位,通過往來賬的形式為對方結算收支業務。
(三)利用往來賬虛列支出,強行平衡超預算專項事業收支,調整結余,從而給外部造成預算執行情況較好,收支完全平衡的假象,以達到平衡預算或調節收支結余等目的。如:有些單位年終為了平衡預算,虛列預算支出轉入“暫存款”科目掛賬,使當年會計報表體現收支平衡;有的單位虛列支出,將經費轉入“暫存款”科目掛賬,使單位上報主管部門的會計報表中體現當年年末經費余額減少或赤字的現象,于次年年初再按原路轉回,還有的單位將應付給其他單位的款項,虛列支出計入“暫存款”科目掛賬,長期占用應付款項。
(四)長期不對往來賬款進行清理和核實。有些名存實亡的往來賬款長期掛賬,如壞賬不及時報損、處理,不需付債務不及時報批銷賬等,造成往來賬款賬目混亂。有些款項,債權單位已不存在或長期無人追索,確屬不需支付和不需退還的,也不報請有關領導批示,及時轉入收入賬內。
三、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款檢查的內容
(一)查往來賬款的真實性。主要檢查有無故意弄虛作假.采取虛設明細賬戶或在實有戶頭上記假賬的手法,隱瞞真實的財務狀況。
(二)查往來賬款的合理、合法性。主要檢查債項形成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在其業務活動范圍以內,檢查有無利用往來賬戶違反國家規定,進行不合理或不合法活動。
(三)查往來賬款的效益性。主要檢查往來賬戶中資金占用結構是否合理,呆滯資金占用比例,計算壞賬損失金額,計算多支付的銀行利息,來確定影響效益的程度。
(四)查往來賬款收入。支出業務往來賬戶可能存在、隱匿收入、成
本虛增的問題。
四、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款檢查的方法
(一)余額核對法。這個方法有兩層含義,一是總賬余額與明細賬總余額核對,二是各戶上年結轉額與上年年未余額核對。通過核對,驗證有無隱匿漏記問題,有無將有關賬戶合并、轉銷和改戶名等方面問題。
(二)戶名分析法。按合計制度規定,進行對照鑒別。往來賬應以對方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為戶名,進行分戶明細核算。不按規定設立戶名的賬戶,出現問題較大,應重點審查。
(三)經濟內容分析法。對往來賬戶中發生的實際經濟內容進行分析,主要是分析經濟業務是否應該在往來賬戶中核算。凡是有專用賬戶核算的經濟業務,拿到往來賬戶中核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
(四)賬齡分析法。這種方法就是通過往來賬款進行賬齡分析,對那些賬齡大、額度大的重點檢查,從中發現問題。
五、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款的解決對策
(一)定期清理往來賬款,促進往來賬款管理工作規范化。根據單位往來賬款的特點,按單位、部門列出清單,并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催收。
1、個人借款中,限期向借款人追討,逾期沒有追回的,由相關責任人代為償還,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有糾紛的,通過調解或訴訟予以解決。
2、屬于個人負擔的應扣未扣款項限期從工資中扣回銷賬。3、未結轉的已完工程屬已辦理竣工決算審計但施工方已領工程款卻未完稅的,限期完稅和提供發票并辦理工程結轉會計處理,并由建設單位扣收稅款滯納金;已完工程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審計的,限期辦理工程決算審計予以結轉。逾期不辦理的,應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經辦人的相關責任。同時,對工作人員進行教育,使往來賬款的管理工作成為制度化和規范化合為一體的、具有長期性、經常性的工作。以增強所有涉及人員對往來賬款工作的認識。
(二)堅持依法理財, 要求領導干部要具備現代化管理知識和一定的財務專業知識,增強領導干部的財經法紀意識,做到責權明晰。主要措施是: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借出的現無法收回的公款,要追究批準人和經辦人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如借出公款經商辦實體現難以收回,應依據法律條款,動用法律手段予以追償銷賬;屬瀆職洗錢,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2.往來賬款實行領導負責制。根據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往來賬款應及時清理,不得長期掛賬。那么在任領導須對任期內的往來賬款做到欠款能還,借款能收;離任的領導對未清理完的往來款要有移
交清單和詳情說明,保證不留壞賬。
(三)規范會計科目的使用,嚴禁在往來科目中列收列支,加強單位財務內控制度的建設,建立健全財務公開制度、債權債務追究制度等。
(四)加強外部監督。行政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及財政、審計部門等要加強對各單位往來款項的監督檢查。對一些單位往來款項長期掛賬的問題,督促其及時清理,對利用往來賬戶隱瞞、截留收入,偷逃稅金,轉移、挪用專項資金等問題,要進行嚴肅處理。
專項審計報告5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是指由市本級財政預算安排,專項用于推進我市工業循環經濟發展的資金。
第三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使用應圍繞我市“一個中心、四大基地”的建設和發展,堅持擇優支持、突出重點、效率優先、公正透明的原則。
第二章資金支持方向和安排方式
第四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主要支持:
(一)節約降耗、清潔生產方面。重點支持技術先進、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好的節能、節水、節材、減污方面的技術、產品研發及推廣項目,重點支持國家《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中確定的燃煤鍋爐和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等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中的重大項目和示范項目;
(二)環保產業方面。重點支持環境保護產品、潔凈產品生產及環境保護服務重大項目;
(三)資源綜合利用方面。重點支持具有示范意義的廢渣、廢氣、廢水等資源化利用、木材節約代用、海水淡化、中水回用、電子廢棄物處理以及提高專業化水平為主要內容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重大項目;
(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重點支持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海洋能、地熱能和氫能等開發利用項目;
(五)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協議方面。重點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開展能源服務,開展發展前景廣闊、推廣價值較高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支持企業采用節能自愿協議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
(六)獲得國家、省政府支持需要地方配套的項目;
(七)循環經濟法律法規宣傳、技術知識培訓、學術研討、交流、相關展覽等;
(八)開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相關經費;
(九)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第五條對企業節能、節水、節材、清潔生產、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推廣和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給予不超過6%的專項補助,重點項目和重大示范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總額給予不超過10%的專項補助,單項補助資金一般不超過200萬元。
第六條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廣的相關項目,按照其項目達產后2年的實際節能效益給予補助,補助資金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5%,單項補助資金一般不超過200萬元。其中補助資金的80%補助給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補助資金的20%補助給服務接受單位,第七條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本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一般不再予以安排。
第三章申報條件
第八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二)能源管理制度完善;
(三)企業重視循環經濟工作,定期開展教育培訓,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并按時實施;
(四)項目投產后社會示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顯。
(五)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第九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為社會提供相關服務的資質,其注冊資本不低于300萬元;
(二)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
(三)具備實施相關項目的'技術實力和保障;
(四)熟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國家(行業)標準;
(五)對所實施的項目有相關的培訓能力;
(六)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和完成項目的良好信譽度;
(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四章申報和審批程序
第十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申報和審批應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第十一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由企業提出申請,經所在區、市、縣(先導區)主管部門審核后,與當地財政部門聯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市經委,同時抄報市財政局,市直企業可直接上報。
第十二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原則上每半年申報一次。
第十三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企業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申請報告書;
(二)企業法人執照副本及章程(復印件);
(三)企業基本情況表,包括經營范圍、主要產品、生產技術、職工人數等;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五)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落實或已投入項目的資金有效憑證(包括貸款合同及銀行資金到賬憑證等);
(六)節能篇(章)評估報告;
(七)項目產品(技術)鑒定書;
(八)項目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九)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申請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機構應提供下列資料:
(一)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申請報告書;
(二)機構法人執照副本及章程;
(三)機構基本情況表;
(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
(五)項目基本情況表;
(六)項目產品(技術)鑒定書;
(七)項目施工單位資質證明;
(八)與接受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
(九)需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五條市經委、市財政局等部門組織專家對所申報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企業實施項目的能力等進行綜合論證,根據評審鑒定結果最終確定支持的項目及支持額度,提出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安排意見,報請分管市長批準后執行。
第十六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項目資金計劃由市經委和市財政局聯合下達,市財政局根據項目進展情況撥付資金。
第五章職責分工
第十七條市經委承擔以下職責:
(一)提出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二)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查和認證;
(三)會同市財政局提出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安排意見;
(四)監督檢查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編制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年度決算;
(六)會同市財政局對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第十八條市財政局承擔以下職責:
(一)核批循環經濟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二)會同市經委組織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查和認證;
(三)會同市經委審核并撥付循環經濟專項資金;
(四)監督檢查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五)審批年度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決算;
(六)會同市經委對循環經濟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應單獨設賬、單獨核算,保證資金專款專用。項目實施單位每月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市經委、市財政局上報循環經濟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竣工投產后,提供經相關機構審計的決算報告。
第二十條市經委、市財政局將不定期對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收回部分或全部資金、取消申報資格等處罰。對情節嚴重的,將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行政和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專項審計報告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國家有關扶貧開發方針政策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是國家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邊境地區、國有貧困農場、國有貧困林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貧困團場(以下簡稱各地)加快經濟社會發展,改善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增強其自我發展能力,幫助提高收入水平,促進消除農村貧困現象的專項資金。
本辦法所指扶貧對象是指根據中央扶貧標準、地方扶貧標準識別認定的農村貧困家庭、貧困人口。
第三條 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使用方向分為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國有貧困農場扶貧資金、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扶貧貸款貼息資金。
第四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的以工代賑資金依照發展改革委制定的有關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1 “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依照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制定的有關“三西”農業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國有貧困農場扶貧資金和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的管理,由財政部分別會同國家民委、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根據資金用途的特點,依據本辦法另行規定。
扶貧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的管理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根據資金用途的特點,依據本辦法另行規定。
第二章 資金預算與分配
第五條 中央財政貫徹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精神,依據減貧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在預算中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地方各級財政根據各地減貧工作需要和財力情況,每年預算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規模。省級財政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應達到中央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的一定比例,有關資金投入情況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因素。
第六條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投向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貧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連片特困地區。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堅持向西部地區(包括比照適用西部大開發政策的貧困地區)、貧困少數民族地區、貧困邊境地區和貧困革命老區傾斜。
2 第七條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按照因素法進行分配。資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貧對象規模及比例、農民人均純收入、地方人均財力、貧困深度等客觀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觀因素指標取值主要采用國家統計局等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政策性因素主要參考國家扶貧開發政策、中央對地方扶貧工作考核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績效評價情況等。
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應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資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標取值由各地自行確定。
第三章 資金使用與撥付
第八條 各地應按照國家扶貧開發政策要求,結合當地扶貧開發工作實際情況,緊密圍繞促進減貧的目標,因地制宜確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各地確定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必須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圍繞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支持扶貧對象發展種植業、養殖業、民族手工業和鄉村旅游業;承接來料加工訂單;使用農業優良品種、采用先進實用農業生產技術等。
(二)圍繞改善農村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設施、小型農村飲水安全配套設施、貧困村村組道路等,支持扶貧對象實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
(三)圍繞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對其家庭勞動力接受職業教育、參加實用技術培訓給予補助。
(四)圍繞幫助農村扶貧對象緩解生產性資金短缺困難,支
3 持貧困地區建立村級發展互助資金,對扶貧貸款實行貼息等。
(五)圍繞編制、審核扶貧項目規劃,實施和管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
第九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不得用于下列各項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二)各種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
(三)彌補企業虧損。
(四)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場、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
(五)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
(六)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
(九)企業擔保金。
(十)其他與本辦法第八條使用規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條 中央財政根據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不含扶貧貸款貼息資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項目管理費。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從中央財政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提取任何費用。
中央財政提取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依據補助地方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不含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縣級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實行分賬管理,專門用于
4 扶貧規劃編制、項目評估、檢查驗收、成果宣傳、檔案管理、項目公告公示、報賬管理等方面的經費開支,不得用于機構、人員開支等。
第十一條 地方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扶貧開發工作需要,預算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或者比照中央財政提取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的比例,從地方財政本級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提取項目管理費。安排或提取項目管理費的規模及具體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辦法由各地自行確定。
第十二條 各地要充分發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引導作用,拓寬扶貧開發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農村貧困地區各類資金的力度,統籌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條 財政部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準資金分配方案后,及時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撥付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上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預算指標。
財政部采取提前下達預算等方式,將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要加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執行進度。收到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撥款文件后,及時將資金下撥到縣(市、旗、區),同時將撥款文件報送財政部。
第十五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中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要按照財政國
5 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付手續。
第四章 資金管理與監督
第十七條 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相關的各部門根據以下職責分工履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職責。
(一)財政部門負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預算安排、撥付、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相關部門擬定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分配方案。
(二)財政部商國務院扶貧辦擬定補助地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發展資金)的分配方案。
發展改革委商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擬定以工代賑資金分配方案。
國務院扶貧辦商財政部匯總平衡提出統一分配方案,上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時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和扶貧辦。發展改革委下達以工代賑計劃,財政部撥付資金。
(三)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扶貧、發展改革、民委、農業、林業、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要加強相關財政扶貧項目的管理,確保項目實施進度,充分發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效益。
(四)國務院扶貧辦、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農業部、林業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應及時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6 使用管理情況報送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民委、農業部、林業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部門的.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扶貧辦。
(五)上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由財政部確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扶貧部門負責使用管理與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民委、農墾、林業、殘聯等部門分別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扶貧開發政策和財政部的有關要求,制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由財政部門負責匯總,并根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下達情況按規定時間上報財政部,同時抄送國務院扶貧辦。
中央財政上提前下達預算的所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須于本1月底前報送資金使用計劃;本下達預算的有關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須于中央財政下達預算后六十個工作日內報送資金使用計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管理使用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由兵團財務部門于中央財政下達預算后六十個工作日內將資金使用計劃報送財政部。
第十九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需要明確資金具體用途、投資補助標準、項目建設內容、資金用款計劃等內容,并作為績效評價等工作的參考依據。
第二十條 各地應根據扶貧開發工作的實際情況,逐步將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縣級。
第二十一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持的項目實行項目管理制
7 度,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
第二十二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計劃、支持的項目和資金額度要進行公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扶貧對象給予補助,在所在行政村進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實行報賬制管理,分賬核算。負責報賬的具體層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確定。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使用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行績效評價制度。績效評價結果以適當形式公布,并作為分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參考依據。績效評價制度的具體實施方案由財政部門商相關部門確定。
第二十五條 中央財政在發展資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資金,根據財政部和國務院扶貧辦對發展資金使用管理的績效評價結果對有關省份給予獎勵補助。
獎勵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各級財政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的監督檢查,配合審計、紀檢、監察部門做好資金和項目的審計、檢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條 鄉鎮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監管職能作用,加強對扶貧項目的巡視、檢查,發現違規問題及時制止并報告上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虛報、冒領、截留、擠占、
8 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有關規定處理、處罰、處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發展改革委備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財政部備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須進一步明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具體用途、資金申報資格和程序、資金補助方式、資金使用與撥付程序、監督管理規定等內容。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20xx年5月30日印發的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和財政扶貧項目管理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財農字200018號)同時廢止。
專項審計報告7
一、管理層的責任
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申報企業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
(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
(4)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環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環球制冷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
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所述,環球制冷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本報告僅供環球制冷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蓋章)(簽名并蓋章)
中國注冊會計師:
(簽名并蓋章)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
20xx年度
金額單位:人民幣________萬元
一、公司基本情況
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編制基礎
本公司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
三、公司采用的編制原則和方法
(一)產品收入
產品收入是指通過技術創新、開展研發活動,形成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要求的產品的銷售收入。
(二)技術性收入
1.技術轉讓收入
技術轉讓收入是指技術創新成果通過技術貿易、技術轉讓所獲得的收入。
2.技術承包收入
技術承包收入是指技術項目設計、技術工程實施所獲得的收入。
3.技術服務收入
技術服務收入是指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數據系統等為社會和本公司外的用戶提供技術方案、數據處理、測試分析及其他類型的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是指承擔社會各方面委托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及新產品開發所獲得的收入。
專項審計報告8
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審計了后附的XX公司截至X年X月X日的審計事項說明。
————————(以下內容略)
XXXX 年X月X日
一、公司概況
要求披露公司的歷史沿革、歷次股東變更、經營范圍等內容。
二、資本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要求披露公司設立及歷次增資時資本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三、20xx年3月8日《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后,擔保公司業務經營合規性、客戶保證金管理、風險拔備情況
業務經營合規性
要求:業務經營合規性應披露公司業務有哪些、是不是以融資性擔保業務為主業、有無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騙貸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細則》出臺前是否存在超范圍經營的業務,《實施細則》施行后是否已將其剝離。
客戶保證金收取和管理
要求:客戶保證金收取和管理應區分兩段反映,即20xx年3月8日之前和之后,尤其是要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客戶保證金收取情況、客戶保證金管理有無簽訂三方托管協議專戶管理等情況。
3.風險拔備
要求:重點披露20xx年3月8日之后,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擔保賠償準備金提取情況。
四、融資性擔保業務審慎性指標達標情況
要求按照審慎性指標的規定逐一披露,如存在差距應說明原因。
五、公司內部治理和制度建設情況
要求:披露公司組織架構、授權分責情況,及現有制度(尤其是風險控制制度)情況
六、業務情況
1、融資擔保業務
要求按對公(包含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對個人(主要為個人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兩方面披露擔保家數、累計額、在保額、代償、損失及抵押等情況;如擔保貸款實行分類管理,則應標明每類(參照金融企業貸款分類標準)擔保貸款的`比例及相應情況。
2、其他業務
要求披露其他業務(包括兼營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咨詢服務等)的種類、規模、收入等情況。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應收款項情況
①要求詳細披露占公司5%以上股權股東占款及關聯企業占款情況(請列表顯示);
②要求披露與應收代償款相關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償原因、抵押物情況、訴訟情況等。
③要求詳細披露其他數額較大應收款項情況;
2、對外投資情況
(1)債權投資
要求披露債權投資的種類、利率及期限、起止日期、金額
(2)股權投資
要求披露被投資方名稱、注冊資本、占被投資方股權比例等
3、融資情況
要求披露融資對象、融資條件、利率、起止日期、金額
4、不動產權屬情況
要求披露賬面不動產(含房屋及土地)的權屬是否明確。
5、或有事項
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需由公司未來承擔償款義務的事項。
專項審計報告9
一、引言
本報告是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的報告,審計范圍包括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及相關的管理制度、運作程序等。
二、審計目的
本次審計的目的是評估被審計單位在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方面是否合規、高效、透明,是否達到了專項資金使用的規定目的。我們的審計重點是確保專項資金的合規性和資金使用的公正性、透明性、高效性,并檢查管理制度、控制流程以及風險管理等方面。
三、審計結果
1.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
(1)收入情況
本次審計的資金專項收入情況是符合國家政策和法規的,并且沒有違規收入的情況發生。
(2)支出情況
在審計期間,我們檢查了被審計單位的全部支出清單和相關票據,發現批準的資金支出均符合國家政策和法規,并且均按照有關項目計劃的規定使用和支出,未發現任何違規支出現象。
2.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
(1)資金使用情況
本次審計所審計的項目資金使用情況證明,項目資金使用在計劃范圍內,項目支出符合預算管理要求,并按照項目計劃中的計劃使用。我們評估了項目的支出情況,發現資金使用在預算中,沒有超支或短缺的情況。同時也沒有財務管理的問題,沒有任何不合理或者違規支出。
(2)使用效果
我們評估的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為良好的,執行情況高效、經濟、透明,未出現浪費、損失等情況。并且,相關的項目建設目標已經達成,為相關方面的發展起到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
四、結論
被審計單位在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和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上,都符合國家規定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表明該單位管理和使用專項資金的合規性和高效性。在審計過程中未發現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但是在資金使用效果上還存在一些可以優化的空間。
五、建議
針對上述專項資金使用規劃效果的問題,建議探討更為有效的'監督機制以強化專項計劃的執行和跟蹤,建議制定一些更為嚴格的約束機制以避免出現不合理的使用資金情況。
六、落實情況
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已經表明將重視我們的建議,并且會及時將相關措施形成實踐,確保專項計劃的執行是高效且合規的。
七、致謝
感謝各方對本次審計的支持,感謝被審計單位的合作和支持,我們將一如既往地為國家的財政監管工作作出努力。
專項審計報告10
山東華波泵業有限公司: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山東華波泵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及有關編制說明。
一、管理層的責任
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申報企業管理層的責任。這種責任包括:(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4)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貴公司在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
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第三條所述,貴公司20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本報告僅供貴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專項審計報告11
我們接受委托,對貴公司的電腦零部件及整機生產項目,截止XX年XX月XX日項目資金補貼及投入情況進行了審計。
提供與其相關的真實、合法、完整的會計資料是貴公司管理當局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電腦零部件及整機生產項目資金投入情況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及對財務報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了解、檢查等我們認為必要的審計程序。
我們相信,我們的審計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一、企業概況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經批準注冊登記,取得:企獨欽總副字第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注冊資本美元,實收資本美元。
經營范圍:研究開發、生產和銷售計算機準系統及周邊零部件、數字影音播放設備及部件、計算機數字圖像信號驅動器及零部件。
號傳輸器,工模具制造,計算機周邊部件之集成電路封裝與測試,承接電子產品的開發、設計與生產加工,自有廠房租賃(限制和禁止類或涉證產品除外)。
二、項目基本情況
(二)審計結果
1、項目資金補貼收入情況
XX年XX月XX日,收撥入生產項目資金萬元,此萬資金已于年月用于購買機器設備( )。
2、項目投資完成情況
截止XX年XX月XX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電腦零部件及整機生產項目的資金投入總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截止日貨幣資金余額)萬元,完成項目投資計劃的%。
其中:固定資產投資萬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
具體如下:
(1)、項目生產機器設備投入金額:萬元
(2)、項目生產電子設備投入金額:萬元; (3)、項目生產交通工具投入金額:萬元; (4)、項目生產土建裝修工程投入金額:萬元; (5)、其它費用支出:萬元
(6)、流動資金余額:萬元
附件:
(一)、項目資金收入及投資情況表;
(二)、部分大額發票及收據等
專項審計報告5
我們審計了后附的南通新瑋鎳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瑋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及有關編制說明。
一、管理層的責任
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如實編制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新瑋公司管理層的責任。
這種責任包括:
(1)設計、實施和維護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相關的內部控制,以使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錯誤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2)選擇和運用恰當的會計政策;
(3)作出合理的會計估計;(4)恰當界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具體范圍。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指引》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審計工作涉及實施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金額和披露的審計證據。
選擇的審計程序取決于注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
在進行風險評估時,我們考慮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以設計恰當的審計程序,但目的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
審計工作還包括評價管理層選用相關會計政策的恰當性和作出相關會計估計的合理性,以及評價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的總體列報。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發表審計意見提供了基礎。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南通新瑋鎳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已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南通新瑋鎳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xx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
四、編制基礎及使用限制
我們注意到如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編制說明第二項所述,南通新瑋鎳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xxxx年度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明細表是在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規定編制的,可能不適用于其他目的。
本報告僅供南通新瑋鎳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本段內容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
專項審計報告12
一、審計概述
依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和規定,對某單位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根據審計結果提出了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二、審計過程
1. 確認審計目標
本次審計的目標是某單位的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2. 確認審計范圍
本次審計的范圍涉及某單位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時間段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 收集審計證據
審計人員通過了解和分析某單位的相關資料和文件,采訪有關人員,實地了解情況等方式,獲取了大量的審計證據,對這些證據進行了分類和整理,進行相應的分析和歸納。
4. 審計程序
本次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采用了比較、分析、抽樣、驗證等方法,對審計范圍內的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詳細的分析和審查,從而獲取了全面的審計證據。
5. 審計結論
依據審查的證據,結合實際情況,審計人員得出了如下的結論:
三、審計結果
1. 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符合法規要求。
2. 在專項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部分管理混亂和缺陷,導致部分資金使用效益較低。
3. 部分專項資金使用存在欠缺透明度和公開程度不高的問題。
4. 部分專項資金使用存在不規范和浪費等問題。
四、審計意見
根據審查的.結果,我們提出了如下的建議:
1. 堅決規范專項資金使用總體管理,防止出現管理混亂和缺陷的情況。
2. 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開程度,提高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3. 強化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有效遏制不規范和浪費的現象。
五、總結
本次審計發現了某單位專項資金使用的一些問題和不足之處,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希望某單位切實改進這些問題,規范資金使用行為,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和公信力,為企業的發展和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專項審計報告13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已審計的財務報表附于審計報告之后,以便于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并防止被審計單位替換、更改已審計的財務報表。
一、審計概況
依公司總經理給內部審計工作安排,審計部于20xx年07月02日-20xx年08月02日對國際營銷部、財務部、行政部就20xx年01-20xx年06月期間的產生的物流費用進行了專項審計。
本次審計的主要發現如下:
1、部分非緊急(重要)的'快遞未選取價格低的快遞公司,且未與有產生交易的快遞商(**快遞)簽訂協議或合同的問題;
2、代墊費用欠缺還款期限要求,超三個月以上的代墊款(5.5萬元)未收回的問題。
項目概況
20xx年01月-06月內部生產經營產生的物流費用,依據合同報價單核算運輸費用(拖車、貨車),查閱物流商招投標資料及合同條款。
對各部門產生的快遞費用與需求進行核實,查閱快遞公司簽訂合同情況。
二、本期審計發現
1、部分非緊急(重要)的快遞未選取價格低的快遞公司,且未與有產生產易的快遞商(**快遞)簽訂協議或合同的問題;
(1)審計中,我們調出有發生快遞費用的二家快遞商的合同,見行政部在20xx年3月31日與**快遞公司簽訂的快遞服務合同,未見有**速遞相關合同及協議;
(2)調出**價格與**提供的電子檔報價單比對,發現**首重價比**平均高36%;
快遞單價比對(二家)
目的地 **首重(1kg) **首重(1kg) 價差率
同城 12.00 8.00 33%
省內 13.00 8.00 38%
溫州、臺州 16.00 12.00 25%
華東 22.00 12.00 45%
小計 36%
(3)我們對20xx年01月-06月實際產生的國內快遞費用進行計算,共發生快遞費用68,798元,**快遞費占總費用96%;
20xx年01-06月快遞費用情況
月份 **金額
(RMB) **金額
(RMB)
1月寄付 619 9,024
1月到付 - 532
2月寄付 136 4,133
2月到付 - 1,536
3月寄付 1,752 8,317
3月到付 - 1,011
4月寄付 144 8,999
4月到付 - 1,234
5月寄付 72 17,128
5月到付 - 2,643
6月寄付 164 10,556
6月到付 - 799
小計 2,886 65,912
(4)在審計時問詢行政負責快遞窗口人員,各部門有快遞業務由各部門自行聯絡快遞公司來公司前臺取貨。
審計建議:
我們建議由行政部統一進行招標或采用比價形式選定適合公司的一家快遞公司,在9月之前簽訂一年有效的合同,后續每年定期更新運費標準。這樣有助于確保發生糾紛可以賠付,且計算費用標準一致。
2、代墊費用欠缺還款期限要求,超三個月以上的代墊款(5.5萬元)未收回的問題(數據截止20xx年06月30日):
20xx年上半年代墊支付情況
月份 代墊金額(RMB) 收回金額(RMB) 未收回金額(RMB)
1 67,452.20xx58,901.93 8,550.27
2 19,20xx75 1,846 17,358.75
3 56,623.42 27,268.52 29,354.9
4 16,425.21 4,699.27 11,725.94
5 33,616.30 16,632.43 16,983.87
6 36,232.30 27,972.9 8,259.4
小計 229,554.18 137,321.05 92,233.13
審計建議:
我們建議代墊費用,應控制在三個月內收回,銷售會計定期將超期信息提供給營銷業務,由營銷業務開出催款單提醒客戶進行付款。促進公司資金合理循環和周轉,提高資金使用的效率。
3、其他問題
1、代墊支付快遞費未見在貨款中扣除:
部門 月份 郵遞日期 郵遞編號 寄達地 郵資 產生費用申請內容
采購 3月到付 20xx-3-20xx74689479866 寧波 ¥61 **寄材料,運費從貨款中扣除
采購 3月到付 20xx-3-29 575523277950 浙江 ¥417 費用由**支付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借光源,由**承擔,貨款中扣除
采購 5月到付 20xx-5-4 510481054557 常州 ¥52 **借光源,由**承擔,貨款中扣除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 117081420xx7 深圳 ¥22 由**承擔
采購 5月到付 20xx-5-7 575502923729 浙江 ¥262 **來料,從**貨款中扣除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1 574712714373 寧波 ¥28 **寄材料,運費從貨款中扣除
小計 1,634
(1)部分快遞業務申請單為事后申請審批,未做到先申請后執行;在審計時,我們發現有13筆快遞費用單次超過500元,隨機抽了一筆采購在2月份支付的**材料快遞費,采購負責人回復發生時間比較長,無法提供相關來料無法滿足生產急改由公司自行承擔快遞費用的相關依據。
部門 月份 郵遞日期 郵遞編號 寄達地 郵資 產生費用申請內容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34 浙江 ¥1,392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31 103021412225 浙江 ¥1,327
國際營銷 3月寄付 20xx-3-8 810031123370 浙江 ¥1,229
采購 2月到付 20xx-2-6 25574344821 南京 ¥1,048 **寄材料,生產急需,原定物流無法滿足生產
國際營銷 6月寄付 20xx-6-22 103019293632 廣東 ¥1,029
國際營銷 4月寄付 20xx-4-26 592474446914 中山 ¥928
采購 5月到付 20xx-5-2 575543479553 浙江 ¥792 由**承擔,貨款中扣除
國際營銷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61 浙江 ¥714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17 10302141220xx 深圳 ¥692
國際營銷 6月寄付 20xx-6-3 103021412252 浙江 ¥692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25 103021412191 廣東 ¥689
國際營銷 5月寄付 20xx-5-21 103010686552 廣東 ¥686
LED技術 5月寄付 20xx-5-2 592545525452 上海 ¥622
審計建議:
我們建議單筆快遞費用超過1,000元,應由中心總監審批后再執行,由各級負責人嚴格把關審批環節, 審批費用支出的真實性與合理性,審核所發生的業務是否符合厲行節約,有利于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專項審計報告14
我們接受委托,對貴公司的電腦零部件及整機生產項目,截止 年 月 日項目資金補貼及投入情況進行了審計。
提供與其相關的真實、合法、完整的.會計資料是貴公司管理當局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電腦零部件及整機生產項目資金投入情況發表審計意見。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執行了審計工作。
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范,計劃和實施審計工作以及對財務報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
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了解、檢查等我們認為必要的審計程序。
我們相信,我們的審計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一、企業概況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經 批準注冊登記,取得:企獨欽總副字第 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法人代表:;注冊資本 美元,實收資本 美元。
經營范圍:研究開發、生產和銷售計算機準系統及周邊零部件、數字影音播放設備及部件、計算機數字圖像信號驅動器及零部件。
號傳輸器,工模具制造,計算機周邊部件之集成電路封裝與測試,承接電子產品的開發、設計與生產加工,自有廠房租賃(限制和禁止類或涉證產品除外)。
二、項目基本情況
(二)審計結果
1、項目資金補貼收入情況
年 月 日,收 撥入生產項目資金 萬元,此 萬資金已于 年 月用于購買機器設備( )。
2、項目投資完成情況
截止 年 月 日 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電腦零部件及整機生產項目的資金投入總額(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截止日貨幣資金余額) 萬元,完成項目投資計劃的 %。
其中:固定資產投資 萬元,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 %。
具體如下:
(1)、項目生產機器設備投入金額: 萬元
(2)、項目生產電子設備投入金額: 萬元;
(3)、項目生產交通工具投入金額: 萬元;
(4)、項目生產土建裝修工程投入金額: 萬元;
(5)、其它費用支出: 萬元
(6)、流動資金余額: 萬元
附件:
(一)、項目資金收入及投資情況表;
(二)、部分大額發票及收據等
專項審計報告15
尊敬的總經理/各部門負責人:
自20xx年06月28日導入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以來,并于20xx年9月27日實施了第一次內部審核,在整個審核過程中,得到了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確保了本次審核工作的順利完成,在此表示感謝。下面將具體審核情況報告如下:
一.內審目的:
依據ISO9001:20xx標準要求,對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內部審核,認清優勢,找出不足,必要時提出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以確保本公司ISO9001:20xx之質量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和改進,順利通過認證本公司的現場審核,順利獲取ISO9001:20xx證書。
二.內審范圍:
本公司質量手冊覆蓋的涉及質量管理體系運作之相關部門及要素(5.6條款除外)
三.內審依據:
ISO9001:20xx標準;本公司質量體系文件;客戶要求和法律法規;客戶訂單
四.內審方式:
以抽樣的方式,現場交談、詢問、觀察、審閱文件和質量記錄等,獲取客觀證據。
五.內審日期:
20xx年10月7日。
六.審核結果:
1、文件審核結果:在現場審核前,審核組集中對本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審核,基本上沒發現大的問題(嚴重不符合),說明本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基本上符合ISO9001:20xx標準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要求。
2、現場審核結果:(見下表)
七.審核綜合評價:
1、對體系文件的評價:
1)體系文件基本上符合ISO9001:20xx標準及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2)整套體系文件基本適應本公司產品、過程特點和本公司實際,但是一些控制,如具體操作的指導文件還需完善,建議專門進行研究,以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2、對體系運作的評價:
1)本公司領導具有強烈的質量意識和競爭意識,工作思路清晰。各部門負責人普遍對本公司實施ISO9001:20xx標準有正確的認識態度,但基層員工對體系文件的熟悉程度還有待提高。
2)質量方針得到大力宣傳和貫徹,質量觀念已深入人心,本公司各項質量目標基本達成。
3)體系自20xx年6月28日正式實施以來,各部門均進行了文件培訓,對體系推行起到積極作用。20xx年10月5日由管理者代表組織,各部門配合,完成了對各部門的審核,找出了不足,提出了糾正改善措施,為體系有效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4)體系符合性評價:從各部門的查核情況來看,還有這些存在著這些問題:
a)產品標識及檢驗標識方面應加強;
b)對相關記錄填寫的及時性應加強。
5)體系有效性評價:從20xx年10月份起,生產的'不良品及客戶投訴有明顯的減少。員工的精
神面貌和按要求辦事的自覺性有較大的提高。這些方面都反映出體系的實施較為有效,但尚存在以下問題和需進一步改進的內容:
a)各種品質記錄應及時填寫,特別是生產安排、各環節檢驗、監控的表單;
b)對供應商的品質及交期的監督跟進的有效性需加強;
c)文件執行的力度方面應加強落實(各部門要加強文件的培訓工作與貫徹)。
八.審核結論:
質量管理體系基本有效。
九.糾正措施:
對于審核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由管理者代表要求責任部門限期整改,其它各部門應“舉一反三”地實施系統性的糾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并且應識別潛在的不合格,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完成日期為一周,一周后由管理者安排審核員進行跟蹤驗證,對于確有困難的,應至少完成糾正措施計劃的編制,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十.記錄整理及報告:
由文控負責協助管理者代表對內審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并上報總經理,并由管理者代表上報管理評審。
附件:審核計劃、首末次會議記錄、內審檢查表、內審總結報告、糾正措施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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