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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協議書

            時間:2025-12-06 10:57:24 協議書 我要投稿

            治安協議書9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治安協議書9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治安協議書9篇

            治安協議書 篇1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范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并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并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并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占地(綠地)、占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并處理干凈殘余氣體(包括長期閑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筑物和設備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并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煙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于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采取封閉式,并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余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筑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扎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于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系,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并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簽,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并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采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堿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后,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簽,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后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志、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后,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扎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棱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簽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并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后,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系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后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扎,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濕地區等臨時照明采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志,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采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占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干凈,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里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并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并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于不能及時整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治安協議書 篇2

              編號: 主持人 _________ 單

              位及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 調解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_________ 性別 _____ 年齡 ____

              身份證件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_________性別 _____ 年齡 ____

              身份證件及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及職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見證人姓名 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包括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包括協議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對已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對不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當事人意見: 簽名(蓋章): 當事人意見: 簽名(蓋章):

              主持人簽名: 見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治安協議書 篇3

              如果當事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公安機關是可以進行治安管理處罰的,也可以對其進行調解,調解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那么,治安調解協議書范文是怎樣的呢?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x公(xx)治調字[20xx0]第xx號

              主持人:xxx單位:及職務:xx派出所所長

              調解地點:xx公安局xx派出所

              當事人: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__,身份證件及號碼:_________,工作單位及職業: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

              調解見證人姓名: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包括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

              20xx年4月5日10時許,xxx因xxx欠其商店的`貨款,便到同妻子xxx到其工作的場所,催要欠款,后因話不投機,xxx就將xxx頭部打傷,致xxx受傷住院。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包括協議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一、xxx自愿向一次性賠償xxx醫療、誤工、護理、營養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xxxx元整。

              二、xxx應將xxx所欠的貨款xxxxx元整立即歸還(從賠償費用中扣除),xxx表示同意。

              三、自本議之日起,雙方要相互諒解,搞好團結,不得在糾纏此事,如有違約,后果自負。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時起生效。對已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予處罰;對不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治安管理處罰,被侵害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

              當事人意見:簽名(蓋章):________

              主持人簽名: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公安機關印章)

              _____年___月__日

            治安協議書 篇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治安保衛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生治安責任事故,制定本協議。

              勞務分包隊伍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應履行如下條款:

              1.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勞務分包隊伍保衛部門應對所負責施工現場治安保衛工作負全責,保證實現無重大治安責任事故。

              2.接受總包單位對治安保衛工作的監督,接受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對指出存在的治安方面的隱患,須及時進行整改,不得拖延。

              3.勞務分包隊伍須制定相應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確保安全。

              4.勞務分包隊伍應定期將所屬外來務工人員狀況向地區派出所申報,及時辦理暫住證件,并將有關材料上報總包單位保留備查。凡在施工現場施工的勞務工人必須三證齊全,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調換勞務工人。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出入證、戴好安全帽、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煙。

              6.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現場規定做,不得無故制造噪聲,無事不得隨意到居民區走動。

              7.勞務工人宿舍實行掛牌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宿舍的.治安、消防、衛生管理。勞務工人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8.加強宿舍衛生管理,保護公共財產,門前實行三包,不得私留外人住宿;嚴禁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準酗酒滋事;嚴禁打架斗毆,如有發生,雙方隊長罰款貳百元。

              凡違反上述紀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治安協議書 篇5

              甲 方:

              乙 方:

              項目名稱:

              簽定時間:

              為了認真貫徹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有關規定,強化治安保衛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的意識,加強內部治安保衛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好企業治安保衛工作的各項職能,督促各基層單位及各相關的作業外協隊伍做好所管轄范圍內的治安保衛工作,(甲方)與各有關單位(乙方)簽定本協議如下:

              一、乙方工作職責

              1、負責管轄范圍內職工法紀教育,貫徹企業治安保衛工作規定和治保條例;

              2、對所管轄范圍內的治安保衛安全防范工作負責,制訂出本單位的保衛重點,健全組織,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制;

              3、了解掌握內部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化解內部矛盾、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查處發生在本單位內的各類案件;

              4、協助公安保衛部門監督、考察、教育本單位違法違紀人員以及監外執行人員。

              二、甲方對乙方考核的主要指標

              1、實現重大火災、重大爆炸、重大破壞、重大泄密、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群體性上訪鬧事事件等七項指標為零;

              2、確保重要物資倉庫、要害部位、防火重點部位不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破壞事故、治安災害事故和刑事案件;

              3、刑事案件發案率低于員工總數的2‰;

              4、治安案件發案率低于員工總數的'2‰。;

              5、員工違法犯罪率低于員工總數的2‰;

              6、責任書簽約率100%;

              7、治安情況處理率100%;

              8、外協隊伍治安保衛合同書簽約率100%。

              三、考核辦法

              對公司各基層單位:對治安保衛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不力、出現不良后果的,視情況對有關責任人予以減薪、通報批評、降職等行政處罰直至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對各協作隊伍:在治安保衛方面,由于工作不力出現不良后果的,視情況給予扣罰工程款(金額由相關部門提出,公司領導討論確定)、清理出協作隊伍名單等處罰。情節嚴重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甲 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經辦人(簽字):

              乙 方 (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見證部門:(蓋章)

              見證部門代表人(蓋章):

              見證日期: 年 月 日

            治安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治安管理工作是國家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物業治安管理是整個社會治安管理的重要方面,物業區域內部治安秩序的好壞,關系到業主或住戶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物業的生存和發展,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物業公司要健全規章制度,落實治安管理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物業區域治安管理的各項法規,為物業區域創造一個良好的內部治安環境,特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要加強對治安管理工作的領導,分工明確,治安管理工作必須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總結、有評比。

              第二條 物業治安管理問題是物業區域內矛盾的綜合反映,甲方治安管理要貫徹綜合治理方針,乙方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各部門、各單位各負其責,做到“抓系統、系統抓”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有機地結合起來,共同貫徹落實治安管理的各項措施,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治安以預防為主,管理從嚴,及時打擊,保障治安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第三條 甲乙雙方治安管理務必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責任制原則,把治安管理安全責任納入責任制中,同時把治安管理任務層層分解,實行目標管理,將治安管理安全責任落實到各個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和治安管理的個人。

              第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及時以書面備忘錄的形式予以補充。

              第五條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六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治安協議書 篇7

              為了深入推進我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單位的創建活動,把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責任真正落實到實處,更好地保障校園生活秩序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中發(XX)1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教政(1996)12號)和(上海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等文件精神,經校綜合治理責任人與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協商溝通,簽定本協議。

              一、校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的職責:

              1、根據市綜治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的工作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制定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劃,確定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

              2、加強對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領導責任制和重大問題領導責任追究制,及時傳達和落實上級有關綜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規;部署和檢查全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單位和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3、建立健全學校的綜合治理規章制度和綜合治理工作機構,加強綜合治理隊伍建設,重視隊伍的政治素質和能力建設,增強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4、指導和檢查各單位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領導處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突發性事件,組織整改重大隱患和調查處理重大事故。

              5、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報送工作機制和網絡,強化情況信息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各類不穩定因素,指導、配合各單位疏導化解各類內部矛盾。加強和完善校園網的管理,發揮網絡的育人陣地功能。

              6、指導、督促各單位增強保密意識,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發生泄密事件。加強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以技防為主,人防、物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范體系,有效控制特大、惡性案件的發生。做好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7、及時總結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對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二、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的職責:

              根據規定,院(系)、單位(部門)的黨政主要領導是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內部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負總責,并確定領導班子中的一名成員分管這項工作。各單位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1、加強對本單位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內部防范目標和管理責任制度,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生治安、火災、交通、安全、醫療等事故,切實維護本單位的安全和穩定。

              2、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單位內部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對存有現金、易燃易爆、劇毒物、放射性物質、貴重儀器設備的重點要害部位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確保安全,避免發生事故。嚴防爆炸、兇殺、縱火、破壞等惡性事故的發生。要確保不發生嚴重失密、泄密和竊密事件。不發生重大、特大火災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3、采取多種形式,經常對本單位人員(包括進修、培訓、臨時聘用人員)進行法制宣傳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減少內部人員犯罪。對本單位使用的外來人員、施工隊和出借出租的場所加強管理,減少外來人員違章、違紀和違法犯罪現象。

              4、及時發現和了解各類矛盾,認真做好預防和疏導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避免發生xx性事件。及時報告安全穩定動態信息,做到重大動態不漏報、不遲報、不誤報、不瞞報。

              5、經常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治安防范、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保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認真落實并按時答復學校和上級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對本單位無法整改的問題,要及時向學校和有關部門報告。

              6、加強對本單位建立的網站、ftp等網絡系統管理,切實掌握本單位師生在網絡上的動態,有效引導師生的輿論傾向。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妥善處理。

              7、積極配合、協助公安、保衛部門查處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災、生產安全等事故。

              8、認真完成學校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其他有關事項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三年。期間,綜合治理工作責任人如有工作調動,必須做好責任交接,確保本協議執行。

              2、雙方都應嚴格遵守協議規定。對因責任不落實或工作失職導致治安、火災、安全事故的單位或個人,在文明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以及干部提拔中實行一票否決。安全穩定工作績效與各單位年度考核掛鉤。對于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要追查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并視后果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處罰或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懲處。

              3、本協議一式二份,簽字雙方各執一份。

            治安協議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有關政策法規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中產權人及物業管理企業雙方應盡的責任、義務和權力的規定,甲、乙雙方特簽訂安全協議:

              1. 甲方作為錦繡豪庭消防安全的主要管理者,應對乙方的消防安全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 甲方應定期進行各項安全檢查,以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設備為主。甲方在檢查中提出的各種隱患,乙方應及時消除,如嚴重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權提請執法機關進行處理。

              3. 甲方應定期對固有技防設備保養、維護,出現問題及時檢修。

              4. 乙方區域發生火災,在房門未開情況下,甲方人員有權以非常手段進入火災現場,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完成任務后,甲方應對現場進行封閉,并及時向乙方通報。

              5.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轉達消防監督部門對消防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及有關消防工作的各類文件,轉達方式為布告或客信。

              6. 乙方人員在小區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消防法規,自覺遵守物業公司的消防安全規定,禁止在小區禁煙公示區內吸煙。

              7.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專門組織的消防安全講座,使全體業主(使用人)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災的撲救、火場逃生技巧及熟記報警程序和電話。

              8. 乙方必須愛護小區內消防設施,如果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各類消防設施損壞,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如遇火險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設施無法使用,所造

              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

              9. 乙方如在單元內進行裝修施工,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理室內裝修有關手續后才能施工。

              10. 乙方對其單元內的消防安全負責,如果乙方單元內發生火災,由引起火災的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應賠償給小區造成的經濟損失。

              11. 乙方應自覺遵守小區內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火災探測系統,及可視對講門禁系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應予以賠償。

              12. 乙方應遵守小區內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出管理規定、貨物出入管理規定、車輛管理規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

              13. 乙方不得在小區內有嫖宿、賭博、吸賣毒品、斗毆等危害、防礙他人生活、休息及違反國家法律或《治安處罰條例》的行為,由此引發的責任及給小區造成的負面影響由乙方承擔。

              14. 乙方因自身原因而疏忽造成的人、財、物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應提供有限的援助。

              15.

              16.

              甲方:宜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如發生涉及治安、消防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甲方反映。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治安協議書 篇9

              調解必須堅持自愿原則,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達成協議。小編整理的治安調解的協議書,供參考!

              治安調解

              治安調解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調解處理

              治安調解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各種民事權益爭執;

              二、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調解范圍;

              三、必須是已經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的行為;

              四、必須當事人各方由自愿接受調解的意愿;

              五、治安調解必須是公安機關認為可以適用調解的

              治安調解的“四宜四不宜”:

              一、宜解不宜結;

              二、宜和不宜激;

              三、宜緩不宜急;

              四、宜寬不宜嚴.

              治安調解的原則

              應注意兩點:一是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糾紛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經過調解,也就是說,調解不是處理這類案件的必經程序;二、調解達成協議并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處罰。對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治安調解的程序

              在實際工作中,民警在治安調解時,必須注意:

              (1)在調解前,要對案件情況進行細致的調查取證,以取得證據,查清案件事實,分清責任。

              (2)是向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制作詢問筆錄。

              (3)是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進行法律宣傳。明確告知法律規定的治安調解的內容、達成調解協議的法律后果、依法履行調解協議及調解未達成協議、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法律后果等。

              (4)是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的態度和意見。

              (5)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說服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在公安機關主持下制作調解協議書。

              (6)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協議書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治安調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本規范所稱治安調解,是指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情節較輕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機關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依據,在查清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勸說、教育并促使雙方交換意見,達成協議,對治安案件做出處理的活動。

              第三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治安調解。

              民間糾紛是指公民之間、公民和單位之間,在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等活動中產生的糾紛。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處理。

              第四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治安調解:

              (一)雇兇傷害他人的;

              (二)結伙斗毆的;

              (三)尋釁滋事的;

              (四)多次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五)當事人在治安調解過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調解的。

              第五條治安調解應當依法進行調查詢問,收集證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實施。

              第六條治安調解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原則。治安調解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雙方當事人達成的協議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二)公正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分清責任,實事求是地提出調解意見,不得偏袒一方。

              (三)公開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公開進行,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雙方當事人都要求不公開的除外。

              (四)自愿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在當事人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進行。達成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

              (五)及時原則。治安調解應當及時進行,使當事人盡快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治安調解不成應當在法定的辦案期限內及時依法處罰,不得久拖不決。

              (六)教育原則。治安調解應當通過查清事實,講明道理,指出當事人的錯誤和違法之處,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并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第七條被侵害人可以親自參加治安調解,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參加治安調解。委托他人參加治安調解的,應當向公安機關提交委托書,并注明委托權限。

              第八條公安機關進行治安調解時,可以邀請當地居(村)民委員會的人員或者雙方當事人熟悉的人員參加。

              當事人中有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的,調解時應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第九條治安調解一般為一次,必要時可以增加一次。

              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鑒定以及損毀財物價值不大,不需要進行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鑒定或者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鑒定文書和價值認定結論出具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

              對一次調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調解的,應當在第一次調解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

              第十條治安調解達成協議的,在公安機關主持下制作《治安調解協議書》(式樣附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在協議書上簽名,并履行協議。

              第十一條《治安調解協議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安調解機關名稱,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和其他在場人員的基本情況;

              (二)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人員、起因、經過、情節、結果等情況;

              (三)協議內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調解機關印章、主持人、雙方當事人及其他參加人簽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治安調解機關留存一份備查。

              第十二條調解協議履行期滿三日內,辦案民警應當了解協議履行情況。對已經履行調解協議的,應當及時結案,對沒有履行協議的,應當及時了解情況,查清原因。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協議的,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三條治安調解案件的辦案期限從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不履行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對情節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不涉及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現場調解并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進行現場調解。

              現場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一式三聯(式樣附后),由雙方當事人簽名。

              第十五條經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應當納入統計范圍,并根據案卷裝訂要求建立卷宗。

              現場治安調解結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辦案部門應當將《現場治安調解協議書》按編號裝訂存檔。

              第十六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治安調解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等情形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本規范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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